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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大汉-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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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把扶住我,苦笑道:“韩姑娘,你能走到此时,是有一人一直在暗中保护你,你不可不明了他的情意……”
我眼一湿,耳边响起卫青的声音:
“真真,卫青护你一生的意愿,本无半点假。都城即刻有大事发生,你莫再蹚这浑水了,离开这里。有朝一日,卫青辞官而去,与你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好吗?”
终难控泪水夺眶而出,身体再次软瘫在地上,不住地抽泣起来。
我恍惚着神情,从店里踉跄而出,喝得大醉,连走路也失了方向,眼前的街道模糊而悠长,人们如鬼影般攒动,我又笑又哭,不知被多少人撞倒在地,又重新挣扎着起身,再往前去。
风忽然狂作,人群不知何时散去了大半,几个蒙面黑衣人从数十丈的空中飘然跃下,落在我面前眼前,明亮的刀刃在手间闪烁,逼人的杀气,在眉前凝聚。
我只苦笑。
杀我韩真真,何劳来这么多人,一个人,一把刀,就够了。
死到临头,反倒坦然起来,只干脆在地上一盘腿,支起下巴,“笑逐颜开”道:“各位打扮真是太专业了,不知道杀人是否也一样专业?”
几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人朝另一人打一手势,手中的剑直飞半空,与此同时,那人双臂一张,背后“铮”的一声脆响,一剑脱鞘而出,与那剑在空中一碰,光芒猛然暴射,夺人双目。
道道绚丽的剑光挥洒而下,朝我当头劈来,隐约伴有风雷交作之声。我于是闭上眼睛,不知怎么,耳际响起大色狼唱《死了还要爱》的声音。
死了都要爱
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感情多深只有这样
才足够表白
……
作为一个古代人,他唱得不错,算作是古代卡拉OK的高手,他只听我唱过两遍,却一字不漏地记下歌词,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记忆力,他还唱得深情款款,差点让我以为他爱我到极致,这一切,如今虚幻到真实,竟是心头那一道深切的伤口,比即将落到我脖颈的那把凌厉的刀还要让人痛不欲生,他是我心里的魔鬼,用他那种残忍的方式,将我万劫不复。
死了都要爱,呵,真是个笑话。
算了吧,爱情只是相互追逐和相互利用的游戏而已,何必上升到死的高度?男男女女,嬉笑怒骂,最终也是悄然而过的过客而已,没那么崇高,没那么感人。
死了罢,死了多干净,再是横尸荒野,被狗啃完最后一根腿骨,也与你无关。你是那个空气中缥缈无踪的塑料袋,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世界了。
韩真真,你真要死了吧。但是奇怪的是,你怎么还没死?
那两道剑光,刺中我咽喉的时间,应该无须一秒吧,只半秒的时间,我居然也能感慨如此多的人生哲理?
我睁开一只眼,又快速睁开另一只眼,接着,我的双眼瞪若铜铃,连嘴也配合着半张不合……
眼前一片刀光剑影,一场武打大战正在我的眼前进行……
只见一群白衣人,不知何时,出现在我眼前,与那群黑衣人,绕成一团,打得不可开交。白衣人冲天剑气漫天飞舞,连破黑衣人的数道攻势,黑衣人怒吼连连,手中长剑挥舞成一巨大的光体,让人眼花缭乱,忽然,几支剑透体而过,朝着带头的那位白衣人急攻而去,那白衣人灵活一转,双脚在一侧大树上蜻蜓点水,身体轻盈一跃,那剑体“轰”的一声钉在地上,掀起数十丈高的泥波土浪,向四周急推而去……
白衣人不敢怠慢,数剑如雨捣出,一团团黑气砸向黑衣人。带头的白衣人纵身空中,长剑一指,人剑合一,斩开黑雾,闪电般刺向黑衣人的咽喉,只听到几声沉闷的呻吟惨叫,黑衣人一个个如泄了气的皮球般,瘫倒在地,动了几下,便没了声响……
我始终怔在那儿,被这一幕惊得无所适从。风狂乱地吹拂着我的身体,终支撑不住,朝着地面倒去……
倒下的那一瞬间,一双手伸了出来,稳稳地接住了我的身体,我蒙眬着醉眼望去,隐约看清了他的相貌。
“费连大哥!”
……
我已经记不清楚在古代昏死过几回,昏死的最大好处,便是能跳过所有的血腥与混乱,直达最清晰和乐观的部分。当然,前提是我的结局必须是个喜剧,我的身份必须是那个女主角。
我睁开眼,看见费连城惊喜的双眼,双眼一湿,忽然扑入他怀中,一言不发。
时间凝结在这一秒,有种再是风霜雪雨我也不愿意从这个怀抱离开的冲动。这个世界太过纷乱,我不知该信谁,该信仰什么,只眼前这个怀抱,才是真实而坦率的,让我感到港湾般的温暖。
他像个父亲一般,轻轻拍打着我的后肩,说:“吃些东西吧。”
我摇摇头。
“怎么了?”
“我怕……”
“你怕什么?”
“怕,一放开费连大哥,你便会消失……”
他笑了,扶正我的身体,温柔道:“我哪里也不会去,你忘了?费连永远等着你。”
我鼻子一抽,忽然哇哇大哭起来。
他迟疑了下,最终还是将我紧紧搂进怀里。我哭着,像是要把所有的眼泪流干,泪水湿透了费连胸前的衣襟。他却拥我更紧,默默任由我哭到极致。
我哭着哭着,便累了,于是他拥着我入睡,我醒来,又继续哭着,他却还是拥着我不放,直到,我终于哭得没有一点气力,只剩下干号……
夜色降临。
屋内燃起烛光,费连城的脸更添温暖的神采。我倒在他怀里,就像躺进一张温暖的大床,我说:
“费连大哥,你知道吗?故事已经到了结局。”
“怎样的故事,怎样的结局?”他淡淡问着。
我说:“就是,原本以为是场完美的爱情故事,后来才知是个狗血的悬疑大片,糟透了,烂透了。现在要收场了,不得不收场了。”
“说来听听。”他还是风轻云淡。
我闭上眼睛,想了想,说:“我从一个未知的空间而来,没有头等舱的待遇,像只垃圾袋一般,噗,被扔进了一个血腥的战场,呵呵,漠北大战,这是一场多么著名的战役,历史上怎么说来着,经过这次大决战,危害汉朝百余年的匈奴边患已基本上得到解决,是汉武帝反击匈奴战争的最高峰……我也有幸遇到了这次大战的风云人物——大色狼。腥风血雨中,他回头望我的样子,真是帅呆了,或许那一刻,我已经臣服于他的美男计了吧。真是个笑话。从此,他在我心里就扎下了根,赶也赶不走,躲也躲不开。之后,我便开始神经发作,头脑发晕,做了一系列智商为零的荒唐行为,譬如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强吻他……冲进他的婚礼喝了他的合欢酒……蹴鞠场上不顾一切地飞身救他……可笑的是,我所做的一切,原在他眼里,全是骗子的伎俩。他早知我是天鹰会的人,早知我身系长生图的最终秘密,他默不做声,春风化雨般将我控制在手里,一步一步,达到他所要的目的。
“我并不知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或许他真的想利用长生图造反,或许他已经意识到,朝中处处险恶,他若不孤注一掷,恐怕难以生存。身处巅峰的人物,我自是不能理解他们的想法。这当中最残忍的部分就是,我一直以为我没有骗他,也一直以为他没有骗我,而他,他一直在骗我,而且认为我也一直在骗他……当然,当他此刻被刘彻囚禁宫中,或者被推上砍头台的那一刻,他心里更是坚定了这个想法。他想‘韩真真,你真是个混蛋,你果然是汉武帝一条深藏不露的鹰犬’。
“好吧,我是条鹰犬,一条丧失记忆神经错乱的鹰犬。为了那张虚无缥缈的长生图,我替刘彻扫除了李广,歼灭了李敢,还将霍去病推上了断头台。我想说我是无辜的,可是没人会信,每个人都活在面具之下,我的面具是喋喋不休、废话连篇的穿越剩女,连费连大哥也被我吸引迷惑,只是此刻,你是不是会想,应该颁我一个最佳女主角之类的奖项。瞧,我在说什么,我又开始神经质了。”
我说着,眼泪流了出来,费连城拥住我的手,又紧了三分。这是种绝望的心情,像是你坠入山崖之前,紧紧抓住那根枯老的树干一样。
“然而,我却真是爱着他,像患了绝症般地喜欢他。我不敢相信,他抱着我说‘从此你是我的女人,再也不许离开……’这样的话,是出于虚假的心灵;我不敢相信,他望着我,唱《死了还要爱》时,那不是出自真心的部分;我甚至不能相信,那回在皇宫中的见面,竟是我们的绝别。真是糟糕,再怎么样,也好歹与我合影留念一番……他怎可以做得如此风轻云淡,不动声色,他甚至连句再见也没说……”
我崩溃地哭着,却没有眼泪,当事情变作不是你能想象的地步,回忆就变成了心头那道道裂开的伤口。
费连城却轻轻吻着我的脸,温柔得像个天使。
“这不怪你,真真。你是个好女孩。”
“算了吧。”我苦笑,“我是那个让人望而生怯的皇帝的走狗,是那以蒙骗他人为目的的双重细作,我不知从前的自己做过多少坏事,害过多少忠臣,当大色狼第一眼看到我时,他心里不知唾弃到何种程度……”
“何必这样想,这不是你的错。”
我拥住费连城,他真是个天使,说的话那么让人温暖,仿佛是世上唯一懂我的人。虽然只是苍白无力的安慰之词,但也足够了。
他说:“真真,我们回草原吧。”
……
我并不擅长走伤心悲切的路线,知道自己哭起来像个难看的柿子,像怨妇般哭哭啼啼长篇大论之后,我不得不平静下来,来面对必须活下去的现实。必须转移注意力,来寻找人生积极向上的意义,过另一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此刻,似乎只需跟着费连城一行,躲开天鹰会的追杀,回到广阔的大草原,便可以重新开始一切。譬如开一家甜品小屋,生一大群孩子……
我想,我应该将大色狼从我的生命中抹去,用一切能用到的方法。
……
但,很多人都能明白这种状态。
当你明知道应该怎么去做的时候,你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我甚至不愿意离开长安这个是非之地,尽管这里处处是杀机……
我在等什么?
或许,我也不清楚自己在等什么。
望着被厚厚的沙尘掩住的皇宫方向,那里暗流涌动,不知蕴藏着多少洪水猛兽。我若转身离去,他便真像歌里所唱那样,永远尘封在记忆中。我若挺身前去,又将如何面对他,面对我并不能掌控的现实?
我终还是要走的。
“走吧。”费连城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回头看了一眼他,英俊颀长的男人,站在夕阳下,像尊雕像。

第三十四章 真相背后
古代长安的轮廓,渐渐在我眼前淡去。
我想,每个故事都有一个结局,我的电影也快落幕,大家可以想象到悲剧电影即将结束的那最后几分钟,屏幕是多么的昏暗混沌,灰色的音乐回荡在大厅里,人们脸上带着悲伤,拿着吃空的爆米花袋离去的场面。我韩真真的故事,是不是就应该这样结束?
其实,伴随着费连城这样一个优质的男人,行走在回途中,也算不是什么糟糕的结局。出了长安地带,被人追杀的危险也少了许多,我们相扶相依,倒更像是一对出门旅游的情侣。
费连城真是新时代好男人的典范,坐怀不乱,对我照顾有加。我沿途还赚了不少妇**胞羡慕忌妒恨的目光,只是,我始终觉得空空的,脑袋空,身体空,连骨头似乎都是空的。费连城在前面走着,我便跟着。他与我说话,我好像是听到了,又好像是没听到。
人生是个微妙的旅行。
我们竭尽全力,奋不顾身,追逐,思考,获取一切我们认为对于生活有利的因素,来让自己活得更精彩。我们自以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以为找到了生活的重点,但事实上,我们的人生,更多的只会被一些不相干的东西所改变。
就比如,我踌躇在回漠北的路途中,却在某个清醒过来的早晨,忽然看到了院子里有一只红嘴的鸟。
它静静地站在离我不远的树枝上。它的眼睛是黑黑的,精光透亮,像极了心中某个人的眸光。它拍了下翅膀,饶有兴趣地朝我望来,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集中到它的身上。
然后,我对自己说:“不行,我得回去。”
我疯狂地冲进费连城所在的房间,他正半依半靠在榻上,捧着一本书,他的目光对上我。我的表情凝固在脸上,足足僵了半分钟。
“费连大哥,我得回去。”
他放下书,坐正了身体,他的眼神并没意料中的那般惊异,他一如既往地平静似水,只默默道:“回去哪里?”
“回去长安。”
“回长安作什么?”
“回长安,去见大色狼。”
他顿了下,又问:“如何突然这样想?”
我想了想,说:“因为今天早上,我看到了一只红嘴的鸟。”
“红嘴的鸟?”
“你不觉得红嘴的鸟很奇怪吗?”
“这与霍去病有何关联?”
“当然,你想,为什么今天早上出现的不是一只白嘴的鸟,却是红嘴的呢?”
屋子里一片沉默。
他缓缓从榻上下来,走到我面前。
“真真,你怎么了?”
我退了一步,喃喃重复了遍:“我,怎么了?”
他扶住我的身体,再重复了遍:“你怎么了?”
我哽咽了下,他却逼问:“你想见他?”
“是的,我只想见他!”眼睛忽然湿了,“我不想电影就这样结束,我的故事从此画上句号,我的生命里不能缺少大色狼这一部分,那就像是从我身上截肢一般的不完整。至少,我应该看着他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秒,至少,我应该对他再发表一番他是混蛋的言论再放他走。至少,他应该带着对我的恨意或是歉意离开这个世界。还有,至少我应该参加他的追悼会,送完他最后一程,才算完美是吗?”
我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几乎是从心底里蹦出来一般。
人,做个选择并不难,难的是选择后不会后悔。
……
费连城眼中闪过几分激赏,却又很快清晰地淡去。他并不惊诧,仿佛早已了然于胸,凝神走到窗边,朝着雾蒙蒙的天气看去,转而悠长绵远地叹了一口气。
“你真的想回去?”他问。
心提到了喉咙口。通常这种时候,对方接下去说的话,往往很重要,每个故事都是这样。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努力在他脸上寻找着蛛丝马迹。
耳际响起大色狼玩世不恭的笑声,有种念头在我脑海渐渐浮现,我似乎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部分,就在最后一瞬,脑海突然清晰,脱口而出:
“你为何来长安?”
“草原之上,他与我深谈了一夜。他说,此番回长安,已是死路一条。原本不想带你回归这是非之地,无奈你竟割舍不下。他知你的身份,却不怪你,只是,天命难违,武帝已决定灭了他。霍将军自知大限将近,难逃厄运,回长安处处险境。他请费连来长安,能护你最后一程,有朝一日,带你回草原,过策马扬鞭、无忧无虑的日子……”
房间空荡荡,一如我心,空荡荡。费连城的话反复回响,像挥之不去的魔咒。
……
我能想象到,霍去病站在风里,对着费连城款款而谈这些话,谈及他的死、我的离别,谈起武帝的残忍、政治的无奈……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甚至还带着小小顿悟的模样。他那么深情厚谊地说出这些话来,正义凛然如山涧挺拔碧绿的修竹,大大颠覆了原有的形象,叫人情何以堪。
想起回长安的途中,他深情地对我说:
“你不相信我,难道还不相信你自己?你为何不听听自己的心,它在告诉你,你眼前的男人,爱你爱得发狂。他想你成为他的女人,永远也不离开。”
“韩真真,你这个敏感得如受惊的兔子一般的女人,仔细听着,再听一遍。好好听一遍。接下去的话,不是拿你取乐消磨时光,韩真真,大色狼喜欢你,爱你,真心地爱你。行吗?听懂了吗?还会再唧唧喳喳吵个不停吗?”
真是让人揪心,不惊,不变,不怒,不悲,把那么深厚的东西,藏得里三层外三层,需要多么残忍的力量。
大色狼,你真是让我佩服,你残忍得让我佩服。
……
忽然冷笑,道:“过无忧无虑的日子……他是不是疯了?没有大色狼的日子,我怎么可能过无忧无虑的日子?他以为他是谁?他是上帝,足以安排我的人生?他知道我想要什么人生吗?他根本不知道!他以为他逃得出我的人生吗?我要告诉他,他的人生离不开我!”
费连城上前一步:“费连深知将军的情意,他只为你平安。”
“你帮他一起瞒我?”
费连城沉默了下,感叹道:“费连本不应向你隐瞒,但细想来,将军这般做也是无奈之举,然,再细想来,即便我瞒着真真,你也会义无反顾地回去救他。费连愚钝,应该早与你说明真相。但你放心,我早已派出精兵数十名,深入皇城,寻找将军的踪影,力救将军于生死之间。此刻他们还未有消息来,说明将军暂时性命无忧。”
……
一声鸟鸣,那只红嘴的鸟儿扑棱着翅膀,落在了窗台上。
我转头望去。
鸟儿也朝我望来,红色的小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我承认,从此以后,我对红嘴的动物有了一种莫明的情愫。这种感觉一下很难解释清楚。
……
我说:“费连大哥,你知道平行空间吗?”
他神色一凝,表情愕然。
我微微一笑,说:“我,韩真真,背负着长生图的秘密来到了这个空间,遇到了霍去病,这绝对不是偶然,穿越前,我那短命的叔叔说,让我来救一个人,我终于明白,我要救的是谁。我的到来,一定有我的意义。这便是命运的安排。命运告诉我,因为我,所以时空发生了变化,空间偏移了方向,我们将进入另一个平行空间,一个霍去病活到九十九的空间!”
“费连大哥,我要回到皇宫,我要偷一件东西。”
“你想偷什么?”费连城问。
我挺直了身体,朝着无限广阔的天空,深吸了口气,然后,转身对着费连城一字一句道:
“我要把大色狼,连人带心,偷回来!”

第三十五章 惊天营救
我并不是个武林高手,甚至不能算是高智商人群,但我是个盗贼。
盗亦有道,我们这不是偷,只是借,借了不还而已……我想起了前男友的话,是的,我向汉武帝借一个人,就是我的情人霍去病。我要把他从皇宫里借出来,再也不还!
显然,我要去皇宫偷人的计划,得不到费连城的认可,也得不到他手下那群武林高手们的认可,他们用看超级笑话般的表情望着我,严重地打击了我的自尊心。
然而,在这危急时刻,自尊心只能暂且放到一边,事实上,这群来自费连族的高手们,根本无法深入那铜墙铁壁似的宫殿中,而我可以。
费连城有一支不错的“特战部队”,之前,已经深入长安的每一个细节中,探听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有一点可以确保的是,霍去病还活着!这让我放下三分心。
更让人惊喜的是,“特战队员”还取来了汉宫的详细地图。
皇宫共有大大小小宫殿不下百所,其中,最中心的便是“东宫”——长乐宫,为太后与皇后的居地,以及“西宫”——未央宫,位城西南角,皇帝居此,为朝会、布政之地。
在长乐宫与未央宫之间,有一座“武库”。
相传这“武库”修建于高祖八年,由当时的丞相萧何主持,平面呈长方形,四周筑墙,墙内有七个仓库,房中原有排列整齐的兵器木架,是当时全国的武器制造和储藏中心。关键是,这武库已荒废多年,实际已成为一个只进不出的迷宫。
情报说,霍去病,作为政治要犯,很可能被关在这个皇城最神秘的部分——武库。
现在摆在面前有三道障碍。
第一,我们得进入皇宫。
第二,我们得进入武库。
第三,我们要设法从武库出来。
“宫中共有几个入口?”我问。
“东西南北各有一门。”一个武士说道。
“从外宫到内宫,共有几百名皇宫侍卫把守,每两个时辰轮流换班一次,东南西北角,各有弓箭手占据高位监视,莫说是人,就连一只老鼠也逃不过他们的眼睛。”又一位武士皱着眉头说。
我皱下眉。
重兵把守并不是我皱眉的原因。入室盗窃,哪个傻瓜会敞开大门让你大摇大摆地进去?现代的防盗措施,比古代先进多了,所以这并不是我需要担忧的问题。只是,皇宫实在太大了。要在这样大的一个皇宫里找一个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得引开皇宫侍卫,从而争取至少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
正寻思着,忽然想起方才武士话来,一把握住他手,灵光一闪道:
“老鼠?你刚才说老鼠?”
“是。”那武士一脸茫然。
我眯眼深思,忽有了个主意。
“好!就老鼠!”
……
夜幕下,又是一轮明月当空。
为了这场营救行动,连日的预备已让我浑身疲惫不堪,然,我终是了无睡意,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眠,只得推开房门,望着眼前的一片月色,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明日,我将展开我这一生中最冒险的行动。
进入这个王国最核心和最危险的地方,寻找一个名叫霍去病的人。
我偷过很多东西,有钱,有物,有珍宝。这回不同,我偷的是一个人。
一个在这世与我纠缠至今的男人。
我想起,见到他的第一天晚上,他死皮赖脸地来一出“霸王硬上弓”,又将我远远掷进水里,冰凉的感觉至今还在。我忘不了他站在岸边嘻嘻贼笑的臭屁样。当时的他在想什么?
我与他在山谷中相遇,他抱着美妞泡温泉,我偷去他的衣物,他光着身子跑进破庙躲雨,寒冷之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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