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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肉身-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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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是生命的自然状态
事情是这样的。  牛虻回来之前,我一直是琼玛的好朋友。我恋着琼玛,喜欢她清纯、高贵的气质。在琼玛身边,我晦暗的生命变得有了和煦的阳光。每当心情不好,我就到琼玛屋里坐一阵子,只需要默默地看着她斟茶或者低头做针线,就会变得舒坦起来。我们呆在一起,经常并不说什么话,各自做自己的事,但是在我们的时间和空间中,充盈着一种宁静、温馨的气氛。我不知道这是否就叫幸福,反正这就是我的幸福。  我的社会工作比琼玛多,难免有许多不顺心的事,时常搞得心情恶劣。琼玛有一种安慰人的心性,这是我心悦的女人:细腻、温柔、淳厚、安静,从不肆滥情感。她思维明晰,善解人意,有相当高的艺术鉴赏力和理解人的痛苦的感受力,懂得体谅别人的苦处,这种女人真是少见。同她在一起,你不会感觉到生活的重负。她从来不会用一些神经兮兮、莫名其妙的事来纠缠你。琼玛失去丈夫后,一直心情忧郁。但她从来不把自己的忧郁泼泻在别人身上,自己倒像一片温软的青草地,汲纳别人身上燥热的阳光。  实际上,琼玛非常不幸,她经历过三次接连不断的打击,生命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为她错打了自己少女时代的好友一个耳光,那个少年为这耳光投海自杀了。琼玛说会为此痛苦地负疚终身。接着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儿夭折。还有什么比这些更悲惨?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尽力想让琼玛从过去的受伤中走出来。过去做过的错事不可能挽回,况且那个少年为一个耳光自杀,我总觉得太夸张。死去的亲人固然是终身的悲恸,可是,我想她死去的丈夫和女儿也希望她好好活下来。琼玛听不进去。  一个人自己遭遇的不幸或自己无意中造成的不幸,远远超出了人的情感定义能力和道德判断能力。人们期待生命中幸福的相遇,而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是误会。生活是由无数偶然的、千差万别的欲望聚合起来的,幸福的相遇——相契的欲望个体的相遇是这种聚合中的例外,误会倒是常态。误会就是不该相遇却相遇了,本来想要遇到一个你,却遇到了一个他(她),该归罪于谁呢?个体欲望的实现需要一个对象性的你,一旦我的个体欲望把一个他(她)的个体欲望认作是我需要的你,误会就出现了。在我的生命想象的欲望中你与他(她)的错置,就是人生误会。除了我的欲望想象的自我误解,人们无法为人生误会找出归罪者,也无处提出起诉。人生误会既不是由神安排的,也不是人的理性出错,而是我的个体欲望在纷乱的生活中的自我迷失。有人喜欢用缘份来解释幸福的相遇,这无异于把个体欲望的偶然相遇解释成一个隐匿的世界理性的安排。人生误会令人对缘份的说法只能苦笑:不幸的相遇也是缘份?  误会是生命的自然状态,走出误会才能转入生命的自在境地。人只能在谅解和赦免中走出误会编织的生命之网。谅解不是遗忘,强迫遗忘自己的受伤或不幸,等于自己的受伤或不幸还在继续伤害自己。谅解伤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过错,其实意味着:活着、但要记住,意味着生命的爱的意志比生命的受伤更有力量。  谅解不是说,受伤算不了什么,别人对我行的不义算不了什么;赦免自己的偶然过错,也不是说过错算不了什么,而是把我遭受的不义和不幸或我的过错导致的不幸转交给了上帝的爱,这爱是上帝为了承负世人不能承负的苦楚在自我牺牲中付出的。人自身并不具有谅解和赦免的能力,只有在上帝的爱中,人才获得了谅解和赦免人为的和自然的伤害的能力。能够谅解和赦免的,最终不是我们这些活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稣基督的生命就是受伤的生命,这是上帝的受伤。上帝受伤是为了我们在生命误会中的受伤不再伤害我们的生命想象,在受伤之后仍然相信生命中美好的可能性,把个体生命身上受伤和不幸的痕印化解成珍惜生命的意志。  这就是为什么,我虽然是革命者,仍然也是一个基督徒。革命只是为了改变没有自由、公义的社会制度,它无法消除个体在人生误会中的伤害或受伤。即便是基督的上帝,也不能精巧地设计出一种完美的社会制度,使个人根本避免偶然的伤害或受伤,不然他也用不着牺牲自己的儿子来承负不该他承负的人间苦楚。人生误会的伤害或受伤是人的生命自然牵缠的结果,上帝让自己的亲身儿子受致死的在世伤害,就是为了让我们不再活在自然牵缠的受伤中,而是活在他的受伤的爱之中。如果革命也要革掉基督的上帝的命,生命中无可避免的误会导致的伤害或受伤就只有把人为的加害当止痛药了。  琼玛!别再让苦楚的记忆吞噬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我无数次在心里对琼玛这样说,生命的珍贵是上帝给予的。我已经感觉到琼玛变了许多。虽然我与琼玛是革命同志的友谊,在表达情感上,她对我一直态度暧昧,但我看得出,她对我与对别的革命同志不一样。琼玛对我虽然矜持,却很体贴。在琼玛的食橱里,时时都预备着我喜欢吃的糖果,她并没有给别的同志留这类东西,甚至牛虻也没有。这显然已超出了同志般的友谊。琼玛也感觉到我和她在性情上很相契。性情的相契才是幸福的相遇,找寻我的生命欲望所想象的你,就是找寻相契的性情,这比在大海里捞针还难。有好几次,我抓住琼玛的手想对她说:珍惜我们的相遇。牛虻的出现,明显使琼玛的心情又变得恶劣起来。我不得不克制自己,不愿在她心绪十分脆弱的时候增加感情的纷扰。我一开始就觉得牛虻对琼玛的态度有些蹊跷,我对琼玛说过:“这个人很危险,他是神秘的、残酷的、无法无天的——而且他爱上你了!”当琼玛对我说,她与牛虻“已经连结在一起了”,我觉得眼前一片漆黑。  情爱是最为纯粹、也最为脆弱的自由。  琼玛喜欢我,但似乎对牛虻入迷。我不必为此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在幸福与不幸之间,有相当宽阔的中间地带,我就站在这个地带吧。琼玛要跟牛虻去干那件我们都反对的偷运军火的事之前,也还想到要征求我的同意,说服我让她去,可见琼玛还是顾及到我对她的牵挂,她并没有答应过我什么呀!琼玛看出来,这样的消息使我的感情深深受伤。我尽力把自己的伤心掩藏起来,不让琼玛有感情上的负担。她最终还是同牛虻走了。我并不因为琼玛不爱我而怒恨琼玛,我希望她得到自己的幸福。我只想弄清楚,牛虻是否痛爱琼玛。我直截了当地问过牛虻:“你爱她吗?”一旦知道了牛虻爱她,我甘愿代替牛虻去执行那件有生命危险的政治任务。我对牛虻说,如果我自己死了,琼玛“对我的伤悼不见得会像对你那么深切”。  牛虻嘲弄我的心愿只是“一套罗曼蒂克的自我牺牲”。他对我说:“如果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完成。”  我回答他:“照你的意思,如果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活下去了。你真是个幸运儿。”  我的情爱受伤时,连选择殉爱的死也受到牛虻的嘲弄。看得出来,牛虻是一个感情受过伤害的人。从自己的感情受伤,牛虻学会了轻易地、随便地、甚至自以为应该地伤害别人的情感,从自己的不幸中学会了让别人不幸。他是为了报复自己过去的生活世界而回来的。我并没有要与牛虻争夺琼玛,我不是牛虻的情敌,我崇尚爱的自由。  这是一种高尚的举动吗?不见得。我的性情如此而已。你们这些听革命故事的人,不要以为我是出于革命友谊而不与牛虻争夺琼玛。情爱的受伤是生活误会的自然现象。受伤的情爱有明智的和悲愤的,就像我的明智和绮达的悲愤,并没有崇高或卑劣之分。我的明智并非得自于我的革命者情怀,而是出自我的个人天性。琼玛读到牛虻的那封遗书,哭得死去活来。  她为失去牛虻而哭,我还是要抱慰她,让她感觉到心碎的时候,仍然有人爱她。爱一个人,对我来说,就是无论如何让她觉得有一个人与她一起共享幸福和分担苦楚。对情爱大可不必夸张到神秘或神圣的地步,幸运的情爱不过是两个性情相合的人偶然相逢。人们见到不幸的情爱远比幸运的情爱多,不过是因为一个人在世的时候要遇上性情相合的人的机会几乎等于零,上帝从来没有许诺、也不能保障性情相契的两个人一定会相遇。  遗憾是生命的本质,如此而已。  幸运或不幸的情爱与革命或不革命毫无关系。牛虻身陷囚牢,即便不是为了革命,仅仅为了琼玛,我也甘心情愿冒生命危险去营救牛虻。  


我其实是个极端的女人
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直为误打了亚瑟一个耳光而负疚,背负着这一过错的重负生活了近二十年人在少年时犯这类过错,是常见的事。若非因为别的原因,我也不见得会为这一过失如此负疚,以至毁了自己的青春。  亚瑟因那一耳光投海自杀了。  出事后那天夜里,我撞见蒙太尼里神父。我告诉他,“杀死亚瑟的人就是我”。神父对我说:“我的孩子,你安心吧,杀他的人是我,不是你。我欺骗了他,他发现了。”我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也许神父想宽慰我。我不能释去重负的根本原因是:我爱亚瑟,竟然误打了他一耳光,而且是为了乔万尼。  我与乔万尼一起做革命的宣传工作,钦佩他的才干,但还没有到爱他的地步。亚瑟肯定有些吃醋。我在两性感情方面成熟得晚,那时根本不懂一个男人——更不用说两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情感。我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是喜欢亚瑟的。当我知道误怪亚瑟,心里难过得要命,才意识到失去了自己爱的人。要不是因为当时父亲病重,我也想投河死掉算了。  父亲见我憔悴不堪,带我离开伤心之地去了伦敦。乔万尼追到伦敦,要娶我。他的确很爱我。但我答应嫁给乔万尼是出于痛苦,而不是爱情。因为乔万尼也为亚瑟的自杀感到负有责任,感到痛苦。我们的婚姻好像是对亚瑟自杀的献祭,我对玛梯尼说过,“是双方共同的苦痛把我们结合在一起的”。  我的生活实在太糟,真的是破碎不堪。与乔万尼结了婚,我感到对不起他,因为对他没有爱,我的爱在死去的亚瑟身上。可以想象,乔万尼在夜里抱着我赤裸的身子,没有爱的激情的身子,为另一个所爱的人而苦痛的身子,他会有什么感受。后来,乔万尼因干革命活动牺牲了。我觉得他是故意不小心,因为他感觉到我委身于他不是出于爱,而是同情。对他的死,我也感到负疚。我一向小心为人,却伤害了两个爱我的男人。这是我的过错?  我和乔万尼结婚第二年就有了一个女儿,她出生后不久就死了。  我真不想讲这些。后来讲革命故事的人总把我说成是一个坚忍的革命女性,这完全搞错了。我是一个女人,我为自己的痴爱疯狂过,也为自己的痴爱坚忍到现在。同志们都觉得我是很明智的女人,在讨论革命工作的策略和计划时,头脑很清醒,而且能坚守道德原则。可是,在牛虻要我帮助他偷运军火时,我明明同他在革命与暴力的问题上意见不和,还是同意了。我自欺欺人地要他向我保证:“这桩事情不跟任何行刺或是任何暗杀发生关系”。我当然明白,偷运军火来不是为了搞行刺或搞暗杀,又能用来做什么?我主张温和的、“天鹅绒式”的革命。我明明反对暴力革命,还是答应牛虻帮他偷运军火,说明我因为他而放弃了自己的政治原则。我的同志们全都看错了,我其实是一个极端的女人,一个痴爱得颠疯的女人,为了少女时候的爱而极端、颠疯。  我爱上了牛虻?  不,我一点不喜欢这个人,只是隐隐感觉到,他就是亚瑟,他没有死,他回来了。为了亚瑟,我完全丧失了判断力,违背自己的道德原则,而且——当然,这也是没有办法——伤害玛梯尼。  我一直不明白,牛虻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的真实身份。从他的手的动作,我看到熟悉的小亚瑟的动姿和表情。我起疑心那天,去图书馆查了资料,南美探险队的时间与牛虻的流亡经历吻合。我一直收藏着几件令我平生伤痛的小东西:乔万尼给我的第一封信、他临终前握在手里的那束如今已经干枯的花瓣、夭折的女儿的一绺细弱的头发、我从父亲坟墓上带回的一片枯黄的树叶。最珍爱的是十岁亚瑟的照片,这是我生命的源头,我的初恋。他那秀丽的孩子气的头多么可爱,脸上的线条是敏感的、易受伤的,恳切的眼睛带有天使般的纯洁。我不能想象这颗灵魂、这个身体被我逐入污秽、卑贱、苦楚的恐怖之中。我仿佛进入了他的内心,进入了他的身体,亲历受践的灵魂无可奈何的战栗和肉体受折磨的痛楚。  牛虻很残忍、刻毒,一点不像我小的时候熟悉的亚瑟。我开始时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人,甚至对他感到厌恶。可是,当我慢慢感觉出他就是我失去的亚瑟,我就失去了一切健全的理智和判断,甚至不再在意他的残忍和刻毒,最终伤害了我自己。  我有的时候觉得,牛虻是自私的。我想用自己的身心去维护牛虻,他却一直拒绝我分担他的痛楚。他明明知道我打的那一耳光是出于误会,我一直为这过失痛苦,而且为这过失,我的半生已经被毁掉了。他为什么不让我重新看到生活的光亮,让我重新抱住他的头亲吻?他想报复我吗?为了报复自己的不幸,他毁了我。有好几次,牛虻的头蜷缩在我的臂弯里,或者抓住我的双手。我感觉得到,他的心在发抖。牛虻的内心实际很脆弱,但他只在我面前袒露内心的脆弱。有一次,我对他说,他对待绮达不公平,他没有权利侮辱一个女人。他向我承认,这是他生活中的“一段丑恶的纠葛”。他对我说:“一个男人不是每天都能遇到一个可以……可以爱恋的女人的,而我……我是一个曾经陷溺过的人。我害怕……害怕黑暗。有时我是不敢单独过夜的。我需要一件活的……结实的东西在我身边。……我怕的是内在的黑暗。那儿并没有哭泣或咬牙的声音,只是寂寞……寂寞……”  这就是他可以轻践绮达的理由?  牛虻是革命者,但他首先是一个男人,作为一个男人的革命者并没有什么特别,或者说,革命的男人也是各式各样的男人。他轻践绮达,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轻践。再说,一个女人不也是很难遇到一个自己爱恋的男人?一个男人轻践一个女人的理由,轻践一个女人只会因为她恶劣的品性。  我同牛虻去偷运军火的前一天夜里,玛梯尼有意让我和牛虻呆在一起,我很感激玛梯尼。老实说,玛梯尼的心性比牛虻要好得多。我有时想象,要是与玛梯尼一起生活,定会幸福,他懂得抱慰我,我们的性情和生活信念都相合。我把握不了自己的情感,对亚瑟太痴,不想一想,牛虻根本已经不再是亚瑟。我要是懂得把初恋的伤感留在记忆的想象中,就不会错失自己的幸福。人往往只是为了一丝细小的情感而拋出了整个生命,在情感的某一个尖锐点上牺牲了一生的幸福。  那天夜里,星星都躲起来了,没有月光,只有一缕烛光照着我和牛虻。我们两个人虽然性情不和,却因一段少时的感情而缠结在一起。牛虻躺在我坐的椅子前面的地毯上,抓住我的手,用指尖轻轻抚摸我的手心和手背。然后同我一起吃甜饼干、喝酒,说“这也是一种圣餐”,他还有少年当神学生时把自己看作是基督的感觉。他总不放过一切机会攻击教会,我不懂这是为什么。  他把头靠在我的膝盖上,用手捂着脸,我俯下身子,用手抱着他的头。就这样,有好一阵子谁也没有说话。好安静的夜,我们都知道,这次行动凶多吉少。我没有悲壮感,我只是为亚瑟而去。  末了,我对他说:“也许从今以后我们永远不能再见面。你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玛梯尼突然回来了。  他并没有提前回来,他很守时。不过,牛虻已经没有时间对我说最后的话了,本来,他已经准备对我说出真相,也就是他临刑前给我的信中说的话。  我十分清楚,我的不幸与革命没有一丁点关系。不要以为革命才使我遭遇这一切。我所遭遇的,都是生活中自然而然可能遭遇的。不是革命,而是我的痴爱让我不幸。没有必要夸张革命者的情爱。  亚瑟的第二次死,使我的后半生也毁了。我再也无法回到玛梯尼的怀抱,尽管他抱住了痛哭的我。  
“你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的、痛悔的心”
事情是这样的。  我做修士的时候,爱上了葛兰第斯。她是个美得让人不知所以的女人,有一张圣洁的脸。如果有谁问我,什么叫迷人的女人味,我会回答说,看一眼葛兰第斯的笑就知道了。世上竟会有这么迷人的女人,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  软弱,人性的软弱,而且是那么瞬间的软弱,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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