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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血为证-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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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默阖上眼,拉过一条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她缩在里面,像一条虫。深秋的森林中,风很硬,帐篷里温度很低,不比外面暖和。不过,她不是因为冷,只是觉得这样很有安全感。粗糙的毯子蹭在脸上很不舒服,叶默缩了缩。此时,她多么希望自己能拥有一具棺材。其实,这是所有边缘人的愿望。

叶默终于理解了当初雷诺对她说的话,棺材对于血族实在是太重要了。只有躺在棺材里,血族才能真正安睡。而如今边缘人四处游荡,能有遮阳的帐蓬已经很奢侈了。可是,帐篷并不能阻挡危险。在熟睡中,曾有多少边缘人因大风吹走了帐篷而暴露在阳光下被活活烧死?又有多少人,被钻进来的食肉动物咬伤、甚至撕碎活吞?那些巨大的丑陋的长达十几米的林蟒、那些扭动着庞大笨重的身躯速度却奇快力量无比巨大的鳄鱼、那些吞吐着舌头恶心得要命的吸血巨蜥、那些熊罴虎豹以及群居的丛林土狼都会趁他们熟睡之际发动袭击。真的太可怕了。

有很多边缘人就这么轻易在熟睡中死了,以至于有的边缘人再也不肯睡觉。可是,血族想要强大,鲜血和睡眠都是必不可少的。他们越来越衰弱,最后他们醒着时那些野兽也会不再畏惧地扑上来。也有的边缘人给自己挖个大坑,日出之前把自己埋起来,以为这样就可以睡得安稳。可他们躲过了地面的凶猛动物,却躲不过藏在土壤中的吸血植物的茎蔓。又有多少边缘人被蛇藤、血兰、食人花的根茎缠上无法摆脱而被吸干了血液呢?他们或许没有死,但得不到鲜血的机体就是一具干尸,被迫永久休眠再也不会醒来。而有的藤蔓把他们从土坑中携裹着带到地面上,最终被日光化成了灰。

叶默缓缓睁开了眼睛,她想念天马城堡,想念那无忧无虑的日子,想念那具大石棺,想念那个原以为冰冷实则温暖又安全的怀抱。雷诺,她想他,想回去找他。可她知道,他和她再也不可能了。有人钻进了帐篷,躺到她身边紧紧搂住了她,是露西。

她在她耳边吹着气:“M,你怎么瞪着眼睛睡觉?”

叶默笑了笑,轻声说:“不累,睡不着。”

“哦,我也不累,我们聊聊天吧。”

“随你,聊什么呢?”

露西支起脑袋看着她:“那个和亲王殿下同名的人对你有兴趣,问了你许多事。”

“哦,你看过他的血牙了吗?能确认他的身分吗?你觉得他可疑吗?”

“他毫不介意让我看了他的血牙,只是我什么也确认不了。也许再经过一次休眠和基因进化,我才能彻底和血族一样。”

叶默没出声,但她相信露西的话是对的。血族的基因神奇又神秘。她沉睡了两个世纪,被三千无辜血族的鲜血唤醒,她所获得的力量是别人无法估量的,身体最终完成了从人类到血族的蜕变。她奋力摆脱了冰窟中巨大的引力,挣扎着向上,爬出了冰面。

阳光照射在她身上,没有把她烧死,她才惊异地发觉,自己不畏阳光。而大脑中旧的记忆依然存在且无比清晰,新的记忆又冲进脑海,血液中的记忆让她了解了一切。她对巨人充满了仇恨,她无法忘记那三千无辜者惨烈地死状。所以,她对巨人从不手软,巨人成为她的猎物、补充血液的来源。

露西见她不语,又说:“我能认出我的主人兰斯伯爵的血牙,无论他怎么变换容貌我也能认出来。”

兰斯·勒·罗素伯爵是露西的恩主,露西从不隐藏自己对他的思念和爱慕:“我真想见见他,想得心里难受。我只盼着战争尽快结束,这样我就能回到他身边了。”

“能吗?”

“当然能。他不能不遵守帝国的法律驱逐我,但他承诺过,战争结束了会还我们公道,让我们回归血族社会。”

“他真是个好人。”

“当然啦。”

“你爱他,对吗?”

“当然,我非常爱他。”

叶默顿了顿,问:“你们的爱平等吗?”

“平等?”

“是呀,他是高高在上的主人,而你是卑微的仆人,你们的爱平等吗?你心里从没有过自卑吗?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觉得自己的爱卑微得像一粒尘埃。”

“我从没这么想过。我只知道我爱他,他同样爱我,给了我想要的一切。相爱的人,谁会计较那么多。”

“那如果有一天,他不爱你了呢?这是很可能的。”

露西笑了:“血族没有家庭,这一点和人类的确不一样。可是,兰斯伯爵身边有追随了他数千纪的忠诚亲随和仆从,没有契约束缚,他们从没有厌倦也从不打算离开,很像一个大家族,很温馨很和睦的大家族。他不爱我了,我就只做他的仆人,能永远跟随在他身边,也是幸福的。”

叶默无语。她现在应该算是一名真正的血族了,忠诚融进了血液,她再也不会把自己划归在血族之外。可若是让她追随在雷诺身边,眼睁睁地看着他去爱别人,她还是做不到。




、五十四、我能保护你

叶默苏醒已经三年多了,这三年中的艰辛,真是一言难尽。幸好她足够强大,有力量保护自己,努力地让自己活下去。她走过很多地方,血族难以涉足的诺维亚盆地、马拉大雪山深处,她都勇敢地踏了进去。雪人族的族长、未参战的毛人族四部落酋长,都把她引为上宾。他们都很好奇,一个矮小的血族后裔居然能够行走在阳光下,为什么?

后来,她偶然间遇到了他们。乔和露西带领一些边缘人露宿在堪加山谷的河泽边,十几头庞大的双角巨鳄想拿他们做点心。帐篷被巨鳄的尾巴扫进河里去了,乔被咬断了双腿,露西也丢了一只胳膊。幸好,太阳已经越过了西峰,否则她和露西也做不成朋友了。不是没有人守卫,只是那个可怜的孩子靠着大树睡着了,最先受到了攻击。十几个血族对付十几头鳄鱼本来是有胜算的。可他们都在睡眠中受了伤,于是形势对他们而言遭透了。

乔后来说,M就像个蒙面天使一样从天而降,满弓而射,一箭必死一头鳄鱼。他们所有人都看呆了,甚至忘了继续和这些猛兽搏斗。因为谁也没听说过、更没见过有人能用弓箭射杀皮糙肉厚的巨鳄。后面的事就更令他们惊叹和膜拜了。蒙面天使肉搏并生擒巨鳄,用龙筋搓成的坚韧皮绳把鳄鱼吊了起来,放血为他们疗伤。他们才想起问她是谁。她犹豫了一下,告诉他们她叫M。这肯定不是真名字,不过没有人计较,谁没有不愿诉说的故事呢,他们都愿相信她。

塞斯喝下巨鳄的血后说了一句话:“我第一崇敬霍曼天神,第二崇敬帝国亲王,第三崇敬你——M。”

叶默真汗。友谊就这么容易地得来了,她再也不孤单。只是,有一个名字藏在她心里,她没对任何人提过,包括对她无话不说的露西。

露西是在五个多世纪前来到霍曼星球的,她出生在英国德文郡,父亲是一个农庄主,家境还是不错的。可惜,她有六位姐妹偏偏没有一个兄弟,偌大的家业在父亲去世后由一位远亲继承了。她那时没有嫁人,身分由主人小姐变成了尴尬的寄人篱下者。那个远亲对她们姐妹原本还不错,偏偏他结婚后新的女主人容不下她们。最小的妹妹病了却没钱医治,走投无路时,血族找上门来。在那个时代,血族无异于魔鬼,而露西在面对魔鬼的吸血尖牙时,竟能勇敢到没有昏过去。最终她同意成为霍曼人的血仆,并提出了自己的交换条件。她的要求很简单,彻底治好妹妹的病以及一笔做为嫁妆的巨款。在血族的安排下有一个家庭收养了两个未出嫁的妹妹,她看到她们嫁了个好人家,就毫不留恋地登上了太空飞船。 

叶默曾问她想不想家人,她说:“当然想了,不过我知道她们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就没有遗憾,也从不后悔。”

叶默常想,她如果能有露西的豁达就好了。

露西聊着聊着就睡着了,叶默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她索性爬起来钻出了帐篷,就见雷诺正坐在帐子旁边的大树下看书,书名好像是《帝国天神传说》。叶默好笑,他竟会看这种书?

她有些发呆地站在那里,雷诺抬起头对她微微一笑。她觉得那笑容很温暖很温暖,立刻觉得这个人其实并不是特别讨厌:“你应该去睡觉,血液和睡眠会使你强大。”

雷诺扫了眼四周:“这种环境很难让人入睡。”

他们面对沼泽背靠森林,真说不好会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蹿出来。

“如果真有危险,你坐在这里会首当其冲的。”叶默安慰着他,“放心吧,这里四面都有人守卫,我们有危力很强大的激光猎枪,野兽轻易不敢靠近我们。你还是去睡会吧。”

“你呢,怎么不睡了?”雷诺站了起来柔声问着。

他俯视着她,高大的身躯让叶默很有压力,她已经很久没有这种忐忑的感觉了,不由后退了一步:“我,我去林中采些草药。”

“你一个人?太危险了,我陪你去。”

“不用。”叶默摇着头,又觉得这人有些烦,“我习惯了,我能保护自己。再说你的伤没好,应该好好休息。”

雷诺挑了挑眉,语气又变得不大友好:“我的伤不能自行修复,是不是特别让你瞧不起?”

“嗄,哪有!”

“你放心,我除去受了伤不容易痊愈外,没有别的缺陷,不会拖你后腿的。事实上我的力量很大,而且枪法极准,从来没有误伤过别人。”

他居然讽刺她,叶默气恼地瞪他一眼,真想扭头就走。谁知这人低头看着她,嘴角轻扬,眼里是真诚的笑意:“你一个女孩子独自在森林里闯,怎么能让人放心?让我跟着你吧,我向霍曼天神发誓,我能保护你。”

叶默的眼睛一下子湿了,飞快地低下了头。她很强,经过漫长休眠的她所具有的力量,边缘人没有在她之上的。所以,也从没有人对她说过:“我能保护你。”

可她真的怕,特别特别怕,周围的一切都让她害怕。她怕自己也会像那些边缘人一样在睡眠中被野兽撕碎。她怕行走在森林中忽然被一条藤蔓缠住刺进身体最后被吸干所有的血。从她自沉睡中醒来,她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她怕她会死,她怕她再也见不到雷诺了。她真的想他,离开了地球失去了爱人和亲人的她,只有雷诺了。爱人和亲人,这两个词让她的心疼了又疼。

“怎么了?”雷诺担心地问。

“没有。”叶默甩甩脑袋,让自己平静下来,“好吧,我们一起去。不过我先给你找些装备,你的靴子破了,需要换一双。日防服的袖子也破了,不过只能补补了。谁让你是个大个子呢,我们现有的你都穿不了。好在到了珀多城肯定能买到合身的,现在将就一下吧。”

雷诺看看自己这一身行头,的确有些狼狈,可有谁知道,这可是他派人专门跑到战区城市才买到的这种质地一般价格低廉的防护服,只因为怕被人看穿。结果,在山林中闯荡了几个月,就惨不忍睹了。为了小东西,他真的使出了一切办法。红色的头发变成了栗色,紫色的瞳仁变成了黑色,连容貌都变成了地球荷兰人的样子。他本想直接扮中国人的,那样小东西见了他该多有亲切感呀。可戴维苦着脸告诉他,他两米的身高扮中国人绝对会引起怀疑。他从善如流,就凑合扮荷兰人吧。

叶默在他们有限的物资中拣来拣去,总算找到了一双雷诺合脚的半新龙皮高帮靴子。雷诺看了看似乎有点嫌弃,不过还是在小东西殷切的目光下换上了。小东西又检查了他的伤口,换了绷带,帮他补好日防服后,就带他出发了。她一点也没有怀疑他,雷诺不知自己该高兴还是该悲哀。她,还生气吗?还怪他吗?有没有想他?愿不愿意回到他身边?她心里到底还有没有他?

他不顾自己的身分偷偷潜入巨人占领区的风都城外,在冰湖区一带袭击了巨人的巡逻队,饮下了入侵者的血,了解到三年前的那起惨案。当时,他无法扼制自己的怒火,接连埋伏袭击了上百个巨人。后来,他偶然遇到了一个毛人,竟是那起屠杀的目击者。他不仅看到了三千血族的惨死,还看见了浑身赤红的冰湖精灵在湖中心现身。雷诺立刻断定这只精灵就是他的小东西。他在冰湖周边森林找了她一个月,但始终不见她的影子。他判断,她早就离开了。

雷诺下定决心,就是走遍霍曼星球,他也要找到她。谁知这时,戴维传来消息,蓝血族第二军团指挥官J的身分揭密了。J竟是小东西的未婚夫。雷诺的心顿时一寒,背叛血族,杀害帝国亲王,罪行绝不能饶恕。她也知道J的身分了?她去找他了?J身边那个无论何时何地都蒙着面纱的女人会是她吗?

他真以为小东西在半月城,在那个叫J或韩峻的未婚夫身边。他做好了一切准备,想混进半月城找她。找到她,带走她,不论她愿不愿意。不过,他真没想到,会在金星城遇到她。远远看到她的身影,他就知道是她。小东西休眠后居然长个儿了。她竟是化名M的边缘人首领。M,默默,他应该想到的。她没有背叛自己的誓言,真好啊。

“你怎么一直在笑?”叶默手里拿着一株鹿角草,诧异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哦,”雷诺回过神来,为自己找着说辞,“这靴子很舒服,谢谢。”

“噢。”叶默低头看看那双半旧不新的龙皮靴,不大相信他的话,刚刚他明明很嫌恶的样子。这个雷诺有点怪,现在就他们两个人,她正好仔细盘问盘问他的经历。

可没等她开口,雷诺竟有一串问题等着她:“你怎么会认识这么多草药?”

“嗯,这个呀,我有一个朋友是帝京医学院的……医生。”

“贵族?”这是明知故问。

“是呀。”

雷诺的脸忽然拉长了:“他是你的伴侣?”

“你胡说什么呀,我说过了,是朋友。”

雷诺有些怀疑。作为帝国科学院最高阶十级院士的戴维对霍曼星球草药的研究可谓详尽和透彻,这么复杂的学科戴维是用了几个世纪完成全方面的采集、培育、分析、化验等等各种研究。即使戴维教过小东西,她也不可能认得这么多的草药。小东西说她继承了自己全部的能力,那么是血液中的记忆告诉她的。这就是为什么,边缘人配制出了帝国三级最高机密制药的麻痹药。雷诺有些愤怒地想,他们进行血交了?什么时候的事?

“你怎么了?”叶默奇怪地问,刚刚还和煦如春风的脸这会儿怎么臭了。

“那个医生是你很亲密的朋友吧?”雷诺干巴巴地问。

想起戴维,叶默满心都是感动。血液中的珍贵记忆,带给了她太多的好运:“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送给我神殿祭司加持过的鲜血,把好运和力量都带给了我。”

“噢,是这样啊。”雷诺放下心来,眼中又漾开了融融春水。





、五十五、往事

珀多城地下,边缘人秘密营地。雷诺被小东西领到一间祈祷室中,以血祭祀霍曼天神,正式加入了边缘人行列。事后,小东西有些迷茫地看着他,眼神中尽是不可思议:“你,你两个世纪来一直在神殿祈祷?”

“是的。”

“你真有恒心和毅力呀。”叶默是真的赞叹,可是她想不明白,“那之前呢?你在哪,做什么,从哪来,经历过什么?”

叶默迷惑地看着这个神秘的家伙,一连串问了很多问题。她从他的血液中获得的记忆只有那么点,怎么回事?

雷诺现在完全相信了一件事,小东西获得了他的能力。她从他的血液中看到了两个世纪来他曾做过的事,但不是全部。或许是因为她品尝的鲜血太少了,或许是因为她的力量还不足以与他匹敌,或许是,他们曾经的血交,小东西早就获得了他一部分记忆,他们的记忆重合在一起,小东西无法分辨,更或者,这是天神的安排。

“一言难尽,我的某些记忆消失了,我不知该从何说起。”他平静地回答。那么漫长的岁月,有很多事他真的忘记了,所以,这不算说谎。

“真的吗?”小东西瞪大了眼睛,“我也曾失忆过,那种感觉实在遭透了。”

“失忆过?那现在呢?”雷诺立刻紧张了,小东西都想起来了?那她为什么没有去找J?

“两百年前我刚来到帝国时忘记了过去的一切,连我的出生地、家人的名字都忘记了。不过经过漫长的休眠,我所有的记忆都恢复了。”

雷诺的心似乎被一只手捏住了,他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应该恭喜你,那你记得你是怎么来到帝国的吗?”

“我是被人口贬子绑架来的。”叶默很平静,声音没有什么起伏,而雷诺的心又一沉,“一次同学聚会后我驾车回家,在路上一个血族男人跳到我的车顶上,车子失去控制撞到了路边的大树。等我醒来时,已经在霍曼星球上了。”

当时的情景可没有叶默说得这么轻松。漆黑的夜,路灯昏黄,一道鬼影闪过,接着通的一声,仿佛一块巨石砸到她的车顶上。然后,一张惨白的脸倒挂在挡风玻璃上,她最后的记忆就是眼睁睁看着一对白森森的血牙伸长、伸长……

当叶默从长眠中苏醒后,这段记忆便清晰地从她大脑的某个角落里冒了出来。她立刻就明白了,自己不是在绝望下出于自愿成为血仆的,而是被血族中的败类绑架拐卖来的。许多个夕阳沉落的黄昏,她坐在马拉大雪山的绝颠上眺望远方,缅怀着她作为人类时的点点滴滴。

父亲的宠溺母亲的疼爱弟弟的顽皮,一幕幕如电影般在眼前回放。爸爸重病英年早逝让她伤心欲绝,谁知一年后妈妈在深切的思念中心脏病突发也离开了她。她和弟弟抱头痛哭,曾经最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那种痛,实在难以承受。

好在她还有弟弟,小捷仿佛一夕之间从男孩蜕变成了男人,紧紧拉着她的手安慰着她:“姐,你还有我,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好在她还有大峻,爸爸好友的儿子,她的青梅竹马,她最喜欢的大哥哥,后来成了她的未婚夫。在她最悲伤的日子里,他从部队赶回来日夜守在她身边,陪伴他们姐弟共同度过了人生中最黯淡的日子。高大伟岸的他总是抚着她乌黑的长发,叫她“小叶子”,告诉她,她还有他……。从此,十七岁的她,眼中再也没有其他男生。

那时,她一心只想和大峻在一起,不愿离开A市。小捷为了她放弃了出国留学,和她一起上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她突然失踪,从小感情至深的弟弟会难过到什么程度?大峻会不会急疯了?他们是不是四处找过她?大峻一定动用了他所有的关系网。可是,他们不可能查到的。霍曼人那么狡猾,偷渡到地球几百年了都没被各国官方发觉,他们怎么可能发现她是被外星人绑架的呢?

他们后来好不好?大峻有没有更好的对象?弟弟呢,有没有让他心动的女孩子?他们的一生幸福吗?

无数次,叶默对着夕阳流泪,心,特别特别疼。霍曼纪元过去了两个世纪,她获得了永生,沉睡又苏醒。而她的亲人、她的爱人在她的遗忘中度过了一生。

小捷、大峻,你们一定要幸福,一定要幸福。为了姐姐,小捷要幸福。为了小叶子,大峻也要幸福。

他们已经属于过去了,而叶默,一直傻呼呼地在心中祈祷,要幸福,小捷和大峻,一定要幸福!

这些往事,曾经的爱和痛,曾经的罪恶和伤害,叶默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连对最亲密的露西也没提过。而今天,不知为什么,这个有些讨人厌、说话直率到唐突的家伙,竟让她道出了心底的秘密。叶默呆呆地看着雷诺,说不出心里的滋味。

雷诺看清了小东西眼中的伤,那么痛,那么让人心疼,极力克制住把她搂进怀里的冲动,轻声问:“那你恨么?”

叶默浑身一颤,而后又平静下来,缓缓地却坚决地摇了摇头:“不恨。”

也许在她沉睡中,血族的基因同化了她。她想起了所有的事,有伤感,有遗憾,有惆怅,有失落,有浓浓的撕扯不断的思念,而唯独没有恨。忠诚融进了血液,她再也没有把自己划在血族之外。她盼望战争结束,盼望霍曼帝国取得胜利,赶走巨人,与毛人族和谈,重新接纳包括蓝血族在内的所有地球裔血族。只是,蓝血族会得到宽恕吗?

雷诺注视着小东西:“那个卑鄙的人口贩子,不能被宽恕。”

“唉!”叶默叹了口气,“的确不应被宽恕。他们伤害的不仅仅是被拐卖的个人,在血仆身后,是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庭,父母、兄弟、姐妹、爱人所承担的痛苦,没有尽头的思念,太沉重了。不过,在这件事上,人口贩子固然罪大恶极,帝国的统治者也难辞其咎。如果不是他们对人类鲜血的贪婪,如果没有他们的估息纵容,怎么会有那么大规模的人口贩卖呢?”

其实,蓝血族更是受害者,他们是以作为炮灰的目的被带到霍曼星球的。这其中,隐藏着多少罪恶啊。

雷诺沉默了,小东西说的是事实,他竟然无言以对。

“不说这些了。”叶默深深吸了一口气,“走吧,我带你参观一下珀多城地下基地。”

雷诺真没想到,在这座拥有二十万人口的小城市地下,竟有着边缘人苦心经营了一百多年的暗城。这里有商店,有影院,有酒巴,有舞厅,有居室和棺材,更有强大的监控系统,紧急通道全天候有人守卫。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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