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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手窃国-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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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她的呼吸随着他手底的动作粗重起来,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来,在他的脖颈和脸颊间胡乱抚摸着,胸部微微起伏着,越发地丰盈动人。
“不要闭眼,看着我。”
他趴伏在她的胸前,很细心地照顾到她每一个敏感的地方,有所需要的地方。
她睁开眼睛,半眯缝着,意乱情迷。“唔,不要这样,痒……”
“痒才好。我好好地伺候你,让你舒坦着。”说话间,他抬起头来,一双幽蓝的眸子里,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好似夜幕中的熠熠星辰。
偏偏他又是极邪恶的,轻佻暧昧、不怀好意,却又大局在握,不慌不忙地将她一步步地引入深潭。他狡黠如狐,循循善诱,一双阴柔而灵巧的手悄无声息地抽去了她潜意识里的最后一丝理智,令她在不知不觉间迷失了自我,交出了灵魂,丝毫都反抗不得。
牧云不敢再看他,感觉魂魄都快被他的目光勾了去,赶忙紧闭了双眼,徒劳地推搡着他。
赵源并没有轻易罢休,他伸手从旁边 的小桌上拈起几枚红艳艳的樱桃,将其中最大的一枚含在唇间,然后俯身下去,凑在她的脸庞边上,和她耳厮鬓磨。
在他的百般逗弄之下,她的双唇渐渐开启,温热的气息撩拨着他的嘴唇。他毫不犹豫地贴了上去,将那枚光滑圆润的樱桃推入她的口中。
“甜不甜?”
“嗯,甜。”她轻轻噬咬,略一吸吮,甘美的果汁充满口腔,渗入喉间。小小的果核也剥离出来。
赵源的表现相当殷切,他并没有在传递完樱桃之后离开,而是守候在原地。等她吃完果肉之后,他只用舌尖灵巧地一勾,就将果核卷入舌中,带了出来,转头吐掉。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其余的几枚樱桃,他没有再喂给她吃,而是捏在拇指和食指之间,慢慢挤压,滴淌出些许淡红色的汁水来。一滴一滴,恰好落在她的胸前,顺着山峰流淌下来,犹如火山喷发之时,冲出山口,迸涌而下的炙热熔岩。
他将剩余的樱桃全部挤完,大量的果汁在她滑如凝脂的玉体上肆意流淌,其中一个支流越过平原,突然掉进一个漩涡样的低谷里,那是精巧可爱的肚脐,充满了最原始的诱惑。
这一瞬,她受不住突如其来的刺激,“呀”地一声叫了出来,身体跟着微微颤抖,洁白平坦的小腹随着呼吸的节奏起伏着,春光无限。
“你说好吃,就一定好吃。不过,我也得好好尝尝了。”
赵源俯身下来,将她身体上所有沾染到果汁的地方都一一舔过。双唇循着果汁流淌的方向一路向下,一直巡游到她小腹上的漩涡中,贪婪而陶醉地尝遍了每一处甘甜。
同时,他抚摸着她绵软温热的小腹,一点点地向下探索。但是到了裙腰处,又停顿下来,张开五指笼罩在她的小腹上。他颇为迷恋地打量着这里,说道:“你知道你身上什么地方最美吗?”
牧云羞涩不已,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赵源并不催她, 直接给出了答案:“不是脸,不是胸脯,而是……这里。”他的手在她的腹部温柔地摩挲着,很小心,好像生怕碰坏了它一样。
“这里是孕育新生命的地方,女人有了生育的能力,就像长江和黄河流经大地,滋养着两岸的土地,令万物生长勃发。再美的红颜也会老去,但是她有孩子,就有了新的希望。她的儿女会把她的优点继 承下去,子孙后代都引以为傲。”
说着,他将脸颊贴在她的小腹上,颇为眷恋地蹭了蹭,柔声道:“云儿,咱们不可以辜负了青春年华,咱们,也生个孩子吧。”
牧云听到这话,骤然一惊,连忙摆手道:“这怎么行,咱们现在这种处境,哪里敢生孩子?”
赵源不以为意,“呵呵,现在养出小孩子来多好,等到他长大了,咱们还不老,那时候咱们还能再生。就像我兄兄和我家家一样,多有意思啊。等到咱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子孙绕膝,尽享天伦之乐。”
“儿女多,烦恼也多。”
“不打紧,等到那一天,我可以完全自己做主了,就把我不喜欢的女人统统撵走,只要你一个——我要你做我唯一的妻子。”
她先前那些旖旎念头被这些残酷的现实打破了,被他先前撩拨起来的兴致也一扫而光,“那你弟弟呢,你到时候会拿他怎样?”
“你放心,只要他不来和我争,安分守己,我不但不杀他,还让他继续过着富贵日子。只不过,他要识相,把你交出来。作为补偿,我会赏给他很多美女的。有美女有财富,这样的日子多好?”
说到这里,赵源坐起身来,笑道,“你说说,他多有福气,摊上我这么个好哥哥。他对我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趁我不在就横刀夺爱;可我不但不记仇,还以德报怨,他是不是得对我感激涕零?”
牧云皱起眉头来,伸手拉过衫子盖住的身体,继续躺着,两眼望着屋顶的雕梁画栋。
35
35、缠绵 。。。
说实话,赵源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除了经常嘲笑弟弟,或者扔几句狠话威胁之外,还真没干出什么心狠手辣的事情来。
至于和自己“通奸”……在她看来虽然属于乱仑,见不得人,不过她和赵源青梅竹马,私定终身,早已把彼此视为今生唯一的爱人了。赵汶想要和她做真正的夫妻,她当然是不肯的。赵源刚才所说的那些打算,看似荒唐悖礼;其实也还算厚道了。
只是这一天,不知道要等多久。他所勾画出来的美好未来,目前不过是镜花水月,看得见摸不着。世事难预料,谁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变数。
赵源见她渐渐有了忧愁之色,于是起身下地,到隔壁转悠一圈。再回来时,手里已多了一柄琵琶。
“别犯愁了,我弹唱一曲给你听。要是你觉得好,就笑一笑。”
牧云只知道他跳龟兹舞很在行,却从不知道他会弹琵琶,不免感了兴趣。她坐起身来,将衫子披上身上,点点头,“好啊。”
赵源怀抱琵琶,低下头来,先略略试了试弦音。
她不懂乐器,但能猜到这是工艺绝佳的好乐器,弦响过处,犹如一枚小小的石子轻盈地坠入湖面,荡漾出一圈圈美丽的涟漪来。这回音连绵,响在耳边,说不出地惬意。
“弹什么好呢?还是来曲你没有听过的吧。”他沉吟片刻,有了主意。
他的手指白皙而修长,略显阴柔,很适合抚弄丝竹。琵琶偏偏又是黑色的,弦音响起时,就如同手指凌空拨动,捞起一把黑色的珍珠,又漫不经心地缓缓洒下,溅得一地玲珑跳跃。
曲子很美,很动听,的确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一如他的爱好,华美奢靡,仿佛让听者置身于月夜下的大江之畔,看月照花林,江流宛转。
他以琵琶伴奏,吟唱出一首同样绮丽动人的乐府诗来,“阳春二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落入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秋去春来双燕子,愿衔杨花入窠里…… ”
牧云知道这首乐府诗,叫做《杨白花歌》,来历颇为传奇。十年前,魏国有位能征善战的大将,名叫杨白花。他容貌雄伟,俊美过人。当时执政的胡太后爱慕他的英俊勇武,以权势逼他私通。后来他惧祸,更改名字投奔南方的梁国。胡太后自他走后,日夜思念不止,遂作了《杨白花歌》,叫宫人连臂踏足歌之,声甚凄切。
只可惜这么一首好诗,却因为源自于一段有悖人伦的恋情,被世人视为淫词艳曲,一直登不得大雅之堂,没有几个人敢传唱它。
赵源倒是在这方面无所顾忌,不但唱了,还唱得很好听。他的音色很美,清澈纯净,有如泉水之中款款游动的一尾银鱼,阳光照耀下,折射出熠熠的光辉来。
一曲终了,她愣怔片刻,抚掌喝彩,“果然好听。弹得好,唱得更好。”
赵源放下琵琶,笑道:“我赶去参加你的婚礼时,正值阳春三月,一路上杨花飞舞,漫天都是,好像下了一场大雪。我当时有感于发,还吟了这首诗。万万没想到,一语成谶,到了晋阳才知道,原来我的‘杨花’到底还是落了别人家里。”
说着这些话时,语调颇为轻松,可他的笑容,隐隐有些凄然,眼神里也盛满了哀伤。她看在眼里,心里格外难过。
赵源是个开朗乐观的人,一时郁郁,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他撩起袍角,来到床前,将她揽入怀中,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丝,安慰道:“是我不好,不该提那些。反正都过去了,咱们要往以后看……更要,及时行乐。”
说罢,他伸出手来,将她肩头上的外衫缓缓拉下。与此同时地,他随着这个动作慢慢跪下,跪在她的锦绣裙下。他替她卸了罗袜,双手握住她那雪白光滑的玉足,徐徐向上,一直伸到她的腰间,又滑落下来,将她裙子里的亵裤拉出,褪下。
这时候,赵源的动作突然中止了,视线落在她的脚踝与小腿相接之处,只见那里有一块凸起的伤疤,铜钱大小,似乎刻了一个字,看起来已经很陈旧了。他讶异地低头瞧了瞧,辨认出来了,那是一个“源”字。
“这是……”
“五年前,我和你失散之后被掠来邺城,半路上自己刻上去的。”牧云淡淡地回答道,好像当时的切肤之痛,并没有在她身上发生过一样。
他看着那个字,久久不语。它曾经鲜血淋漓过,把它镌刻到肌肤里时,该是怎样的疼痛?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可她这样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子,却依旧做到了。
有一种情愫,有一种思念,就像刻在心底,融入到血液,渗入到骨髓里一样,无论沧海桑田,时光流转,都不会湮灭。它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一生一世。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赵源的眼睛里渐渐有一层薄薄的水色,好似烟笼寒水,盈盈蒙蒙。他将她的双足揽入怀中,面孔贴着她的双腿,忍了好一阵子,总算是将这种激烈的情绪压制下去。
他手指着自己的心口,一字一顿地说道:“云儿,我把你的名字刻在这里面。除非我死,绝不相忘。”
牧云愣了愣,张开双臂,紧紧地抱住了他,动情道:“愿天无霜雪,梧子结千年。”
两人相拥了好久,心有灵犀,又何必千言万语。她松开手来,鼓起勇气,将自己的贴身亵衣脱下,又一点点地褪去了□的裙子,将自己的身体完完全全地展现在他的视野中。
窗外的日头透过竹帘照耀进来,洒落在她洁白如羊脂美玉一般的肌肤上。每一寸皮肤,每一处轮廓,每一道线条,都浑然天成,接近完美。虽然她站在地上时,有鲜卑女人特有的丰腴,珠圆玉润;但躺到榻上时,这反而成了优势。
牧云在他火辣辣的视线注视之下,脸上渐渐发烫,有淡淡的红晕浮现,桃花满面,艳若桃李。
她的身体微微颤抖,却生出了莫大的勇气,信念也越发坚定。她伸出手去,将他的外衫脱掉,拉起他的手,一点点地放在自己的胸口上。紧张之下,她的呼吸愈发急促,胸脯明显地起伏着,波涛汹涌,强烈地刺激着他的每一处感官,令他再也难以克制。
赵源脱去自己身上所有的衣物,欺身而上,将她压在身下,忘情地抚摸着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在如此诱惑面前,没有哪个男人能够全身而退。
牧云的身体逐渐适应,得到了尽可能的放松。她抱着他的脖颈,纤纤十指在他的后背上杂乱无章地巡游着,蜻蜓点水一般地掠过他的皮肤,令他痒麻不已,从心底里升起的热流迅速传遍全身,全部聚集在一起。极度的渴望,令他再也按捺不住。
“唔!”
在这一瞬,她禁不住地痛呼一声。身体也出于自保反应地朝后面缩了缩。
36
36、夕阳入怀 。。。
“很疼吗?”赵源只知道女人的第一次会很痛,但是第二次还会继续痛,就令他颇感诧异了。
牧云皱着眉头道,“嗯……不过比上次稍微轻些。”
他本不舍得再碰她,无奈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年纪太轻,根本做不到收放自如。
“那,我小心点来,行不行?”
她闭着眼睛点了点头,小声叮嘱道:“行,你慢慢的,不要太深了。”
他低下头来,在她的胸前轻轻地亲吻着。手上也不闲着,开始了温柔而细致的抚摸和按揉。
他的努力很快有了成效,她被撩拨得再次躁动起来,发出低微的呻吟来,惬意而享受。
她的呻吟声越来越清晰,到后来实在忍耐不住,身体微微地颤抖起来,绷得紧紧的,双腿忍不住地并拢,“呃……太痒了,受不了……”
看着火候差不多了,赵源不再犹豫,一手继续抚着她感到舒服的地方,一手分开她的双手,试探着再次进入。
牧云出于本能地哼叫出来,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臂,好一会儿才总算是适应了。
“这次怎么样,还可以吗?”
“嗯,好多了。”
他放下心来,采取一个比较缓和的节奏,慢慢地磨蹭着。等到她的表情不再痛苦,逐渐转为享受之后,方才按照自己的兴致来,加快了速度。
痛楚淡去,一种奇异的愉悦感渐渐从彼此间扩散开来,好像初春时的阳光,温暖地照耀着沉睡了一个漫长冬季的积雪。积雪一点点地融化开来,化作涓涓细流,渗透进干涸的土地里。情 欲有如雨后春笋,迅速地破土而出,势不可挡。
两人拥抱在一起,紧紧地揽着对方,激情缠绵。从床上到榻上,从地板到窗栏。
不知不觉间,日头偏西,黄昏到来。残阳似血,倒映在窗外的湖面上,将原本的碧波染作殷红。在有情人的眼里,落日仿佛也有了生命,给原本冰冷的湖泊覆盖上一层暖色。那种温暖,那种无微不至的体贴,随着每一个黄昏的降临,永远都不曾停止。
他眼望着窗栏外这一片美景,望着湖面上的那轮残阳,仿佛只要他收紧双臂,就将这血色的日头揽入怀中。他拥有了它,就拥有了永恒。因为永恒,所以再也不会有失去;因为永恒,所以他能和她永远地厮守。
耳畔,她的呻吟一阵高过一阵,那是极致的愉悦,响在他的耳畔,仿佛美好的乐章。他用尽全力,直到最彻底地发泄出来,酣畅淋漓。
结束之后,两人仍互相依偎着,横卧在比邻湖畔的窗台上。傍晚的清风带来凉爽的水气,从窗栏间吹拂过来。风儿缭绕徘徊于周围,好像热恋之中的情人,眷恋不已,久久不肯离去。
赵源长长地吁了口气,在她的额头上印下一个温热的吻。“云儿,我要你,愿意付出一切,奉上未来的江山,后位,取悦你。”
“我不要那么多,我只要你在我身边,就足够了。”
她微笑着,伸出手来,轻轻地拨弄着他那柔软而纤长的睫毛,“我喜欢听你说话时的声音,看你说话时的样子。就算你老了,头发白了,模样没有现在好看了,我也不会嫌弃你。还像现在一样,喜欢你。”
这天晚上,牧云睡得很踏实,似乎从来都没有如现在这样安宁祥和过。即使他没有睡在她身边,但她似乎仍能够感受到他在她身体上留下的印迹,留下的温暖。这温暖一直伴随在她的左右,长久地存留着,给她慰藉,给她最大的保护。
她做了一个从来 没有做过的梦,很奇异——梦里,她走到大江之滨,看着夕阳映照着江面,半江瑟瑟半江殷红。她正感叹于眼前的美景时,忽然看到天边的日头坠落下来,落到大江之中,竟顺着江流朝她这边漂浮而来,不多时就到了她跟前,还迅速缩小,变成一颗明珠模样。她非常惊奇,蹲身下来,用裙子兜起那捧江水,将它兜入其中。
她如获至宝,生怕它会凭空消失,于是赶紧伸手去捞。然而更加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它在她的怀中越来越小,最后就消失不见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她颇为失望,心中一个焦急,就突然醒来了。看着窗子外的月光,她这才知道刚才所见的不过是个梦,不是真的。
赵雍这一次在邺城呆了十来天,就动身回晋阳去了,一个月后,正值六月盛夏,晋阳传来一个令牧云和赵汶颇为惊愕的消息——赵雍的同胞弟弟,南赵郡公赵琛死了,只有二十三岁。据说头一天别人还见他好好的,在晋阳霸府主持事务,第二天就传出了暴亡的讯息来,死因不明,着实令人生疑。
当朝大丞相的亲弟弟死了,这着实是桩大事,在京城的不少亲贵都携带家眷回去吊丧,赵汶既然在京城无事可做,自然没有理由不回去。接到报信后的第二天,牧云就跟随丈夫回晋阳去了。
赵源当然不舍得她回去,怕她和赵汶被父母留在晋阳,以后再见她就困难了。可他伤愈复出之后政务繁忙,根本脱不开身。无奈之下,他只得派了大量侍卫护送,给她准备了一路上所必需的物品,一大早送她到门外,目送着队伍去了。
坐在颠簸的马车里,她见赵汶的神色有点郁郁,似乎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疑惑道:“怎么,你不想回去?”
她在京城的这三个月,好几次看到赵源当众嘲笑他,有时候他办错事说错话,就被毫不留情地训斥。按理说他不应该喜欢呆在赵源眼皮子底下,过着憋屈日子的。
“在这里没人管着,每天不用起大早读书习武,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很自由。回去以后,兄兄要管,家家要管,当然不痛快。”
原来是这样,牧云会心一笑,虽然他已经是她的丈夫了,却还跟个小孩子似的,贪玩逃课不喜欢学习。“你出来玩了三个月,也该收收心,回去继续课业了。否则你再折磨耽搁下去,三叔四叔都要比你学问好了。”她指的是赵汶的两个异母弟弟,三郎赵浚,四郎赵淹。
赵浚比赵汶小了两岁,今年只有十一岁,却聪明慧悟,不但读书好,习武也进步很快,是个从来不用大人操心的孩子。赵雍一直不喜欢他,并不是他本身的原因,而是他血统可疑。
当年赵雍抛家弃子地跑来魏国谋取富贵,在魏国落地生根。日子好过了,下半身当然不能闲着,每天晚上回去也需要女人照顾,因此纳了个妾,她就是赵浚的母亲王氏。
王氏在嫁给赵雍之前,刚刚死了丈夫。伺候赵雍才七个多月就生下了赵浚。根据月份推算,这个儿子也许是她和前夫的遗腹子。赵雍心中这样怀疑,表面上并不说出来,仍然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来养。尽管如此,待他终归不如待亲生子一般爱惜。
赵浚本人倒是争强好胜,丝毫不为自己的可疑身世感到自卑,性情和赵源一样外向开朗。赵源很喜欢这个人小鬼大的异母弟弟,两人脾气相投,经常在嘲笑赵汶的时候一唱一和,配合得不亦乐乎。
听牧云提到赵浚,赵汶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令人觉察的愠色,转瞬即逝。他眼望着车窗外,淡淡说道:“反正我是个没出息的人,学得文武艺,也派不上什么用场,将来老老实实当个富家翁就足够了。”
“不要这么说,你还小,又没有真正历练过,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
“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些日子来,我经常看着大哥处理政务,和大臣们议事,他们说的很多东西我都听不懂,琢磨不明白。我看到这些人,就懒得说话,没有他那样的耐心和兴致。”
37
37、当年情 。。。
他说得很在理,他和赵源根本就不是一路人。赵源姿容姣美,他相貌平平;赵源能说会道,他沉默寡言;赵源可以在皇帝、大臣、士子之间谈笑戏谑,从容弘雅;而他只要见到这些人,就找不到任何可以共鸣的话题。他在大多数时间里,就是独自一人坐着,不说话不插嘴,想着自己的心事。
想到这里,赵汶补充道:“可见,我的确不是块做官的料,白白占用了这么多显赫官职。”
其实他不热衷于政治,牧云反而轻松些,毕竟他不和赵源争斗这些,赵源肯定会对他手下留情的。有时候,没有野心,甘于平淡,也是一种合理的处世之道。
“你不要妄自菲薄,毕竟这世上有很多种行当,男人不一定非要走仕途这一条路的。你在这方面不擅长,不意味着你就没出息。你想想,其实你也有很多长处的啊。譬如你心灵手巧,雕刻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我瞧着格外喜欢呢。”
赵汶那张平日里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难得的笑意,“是啊,我就这么一点长处,被你知道了。当年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就对我说,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很出色的匠人的。”
她稍一愣怔,很快反应过来,掩口失笑。“哈哈哈……是有这么回事,你不提我都差点忘记了。 我当时话音刚落,你哥哥就在旁边笑话我,说我低估了你。还说你心气高得很,岂是区区一个匠人身份所能满足的,搞得我好没面子。”
“唉,那时候我们穷得很,哪里能想到今日的富贵?能当个手艺高超的匠人,赚的钱足够养家糊口了,已经算很不错的了。”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饶有兴致地提到一桩趣事,“对了,我哥嘴巴上笑话我,其实他的心气比我还高,你来之前,他隔三差五地嚷嚷着,要出人头地,穿着锦衣,骑着最好的马在蓟城的大街上经过,让那些欺负他的人好好看着。”
这个事情牧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点愕然,“怎么,你哥那样的人物,少年时也有人敢欺负他?”
“同样岁数的人自是不敢,别看他斯斯文文的,动起手来还是很厉害的。他之所以说那话,是因为他羡慕别人骑马。我刚刚记事的时候,家家每天都要去别人家帮工,没空照看我。他把我装到个小箩筐里背在身上,带我去到官道边上拣马粪。”(注:北朝人多游牧民族,习惯将马粪晒干,充作燃料)
“那时候他才多大啊?”
“我三岁多,他九岁。”赵汶继续讲述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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