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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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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由于生育过多而体弱,其中,有一对双胞胎'即胡适的二哥和三哥,1877年生',死于1878年”。至于是什么病,胡适并没说。他在《四十自述》小说化了的《序幕》里虽然说得有点轻佻,但却点出了病名:肺结核。在这一段叙述里,胡传的伯母要替胡传作媒,娶他的第三任妻子冯顺弟,也就是胡适的母亲。她对冯顺弟的爸爸说:
“三哥今年四十七,前头讨的七都的玉环,死了十多年了。玉环生下了儿女一大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现在都长大了。”
“我们种田人家的女儿哪配做官太太?这件事不用提。”
“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
“什么道理呢?”
“他说,做庄稼人家的人身体好,不会像玉环那样痨病鬼。”'3'
无论如何,胡传在第二任妻子曹玉环过世以后并没有马上续娶。他在1881年离开家乡,到北京找出路。也许因为北京没有机会,他就带着两封在北京拿到的介绍信,到吉林的宁古塔去找钦差吴大澂,当了他的幕僚。胡传在中国的东北追随着吴大澂六年,一直到1886年他母亲过世,才返里奔丧。翌年,他到广州去追随当时已经转任广东巡抚的吴大澂。1888年,黄河在郑州决口,吴大澂被调任河道总督,胡传又随吴大澂到了郑州。由于胡传襄理治河有功,吴大澂就保举他以直隶州候补知州分发各省侯缺任用。1889年,胡传利用返乡探亲的机会跟住在离上庄村十里的中屯的冯顺弟结了婚。新婚后,不到两个月的时光,胡传又单身赶回郑州继续他治河的工作。次年,胡传到北京抽候补缺的签。幸运的他,抽到了江苏的缺。于是,从1890到1891年,甫新婚即别离的胡传,终于把妻子带到苏州,共享了一段新婚燕尔。随后,胡传被派到上海,担任淞沪厘卡总巡。这就是胡适为什么是绩溪上庄人,却在上海出生的原因。
胡适在《四十自述》的《序幕》里,用小说的写法写他母亲的订婚。他用很生动的笔调,描写了他母亲的家庭。他母亲冯顺弟的父亲除了种地以外,也出村帮人作裁缝。他跟他妻子先生了大女儿顺弟,而“顺弟”也果真天从人愿地帮她的父母在又生了一个女儿以后,带来了个弟弟。他们夫妻一共生了三女一男。胡适用上庄村的“太子会”庙会作引子,让顺弟和胡传在庙会上打了个照面。庙会散的时候,顺弟听得有人低声说:“三先生来了!”只见路人纷纷让出一条路,顺弟抬起头看,见到的是“一个高大的中年人,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他穿着苎布大袖短衫,苎布大脚管的裤子,脚下穿着麻布鞋子,手里拿着一杆旱烟管”。错身而过的胡传没说话,继续大步向前行,但是跟他同行的月吉先生则停下来跟顺弟的姑妈说了话,他看着顺弟说:“你看这姑娘的头发一直拖到地!这是贵相!是贵相!许了人家没有?”羞得顺弟满脸绯红,牵着弟弟的手,就往前飞跑。胡适的表亲石原皋说胡适这段描述是小说化了的,不免有些虚构。他说事实上是胡传听说顺弟贤惠,“一天,趁着风和日暖,他邀友人胡月吉陪往中屯村看人。恰巧顺弟牵着一头黄牛,在村边放牧。胡父看着了她,她也看到他。她有觉,而处之泰然。胡父甚为满意,请人去说媒”。'4'
胡传跟顺弟在“太子会”上不期而遇的故事,是很戏剧化的,胡适自己说是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的。他说这个写法不但得到徐志摩的赞许,自己也很喜欢,因为这种写法“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并且可以让我(遇必要时)用假的人名地名描写一些太亲切的情绪方面的生活”。这篇《序幕》显然是太小说化了,所以胡适自己承认:“因为第一章'即《序幕》'只是用小说体追写一个传说,其中写那‘太子会’颇有用想象补充的部分,虽经堇人叔'胡适的叔叔兼童年成长的挚友胡近仁'来信指出,我也不去更动了。但因为传闻究竟与我自己的亲见亲闻有别,所以我把这一章提出,称为《序幕》。”'5'
胡传跟顺弟结婚的故事,最可能的,就是传统的媒妁之言。事实上,胡适在描写“太子会上巧遇”这一段以后,写胡传的伯母替胡传作媒,去顺弟家提亲那一段对话,可能是最近真实的。我们已经在上文引了胡传的伯母说的话:“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胡适在《四十自述》改订残稿里有一句划掉的话,跟这个说法一致,他说:“我父亲写信回家,说要娶一个农家女儿,因为农家女子的身体最健,不像'以下缺。亦即:不像第二任妻子曹氏死于肺病'”。'6'其实,胡传自己也留下了纪录。胡传在日记里的叙述,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传统日记体例的限制,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它如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习俗,则完全没有在婚前打量过对方的痕迹:
'光绪十五年(1889)二月'十六日'农历',行五十里,抵家……二十一日,遣媒人订约于冯姓,择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
三月十一日,遣舆诣七都中屯迎娶冯氏。
十二日,冯氏至。行合卺礼。谒庙。
十三日、十四日,宴客……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见岳丈岳母。
初七日,由中屯归……
五月初九日,起程赴沪,天雨,行五十五里,宿旌之新桥。'7'
冯顺弟是1873年农历四月生的。她跟胡传1889年3月结婚的时候,才快满十六岁,胡传那年四十八岁。胡适透过月吉先生,这样描述他母亲的长相:“圆圆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的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有关顺弟那一头落地的长发,胡颂平作了这样的描述:“冯太夫人身高五尺三寸,但发长五尺八寸。每次梳头时,都要站在矮凳上,分三节来梳。第一节梳好了,用头绳扎住,再梳第二节、第三节。一次梳头要费三点多钟。”他声明这是胡适和江冬秀亲口跟他说的。'8'
胡传和顺弟的新婚生活显然是很美满的。1891年,胡传被派为淞沪厘卡总巡以后,他们从苏州搬到上海。胡适就在这年12月17日出生。那年,顺弟才十八岁。只可惜好景不长,胡传被调往台湾。他在1892年3月启程赴台,把妻子和才几个月大的儿子留在上海川沙,大概就住在他们家在川沙的茶行里,在那里一住就是一年。一直要等胡传被任命为台南盐务总局提调以后,顺弟才带着胡适,在四叔、二哥、三哥的照应下,于1893年4月到台南和胡传团聚。没想到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胡传又在第二年六月被调任为台东直隶州知州。由于台东是新设的州,一切草创,胡传便把顺弟和胡适留在台南。顺弟和胡适一直要到1894年1月初,才到台东和胡传团聚。他们一家人在台东住了整一年。
胡传、顺弟的燕尔,以及他们一家三口在这几年间的快乐生活,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有一段非常生动的想象的描述:“我父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
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9'
俗话说,天不从人愿。胡传夫妇的恩爱以及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也就只有这短短五年不到的时光,其中还不包括他们因为胡传一再被调任而分别的时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次年2月,胡传请他的四叔把顺弟和胡适送回家乡上庄村,只留他二哥在台东。4月,中日签订马关条约。胡传一直要到6月25日才离开台东。那时,电报已不通,饷源也已断绝。胡传的脚气病很严重,双脚浮肿,已经不能动了。他8月18日到厦门,四天以后就死在当地。胡传死的时候五十四岁,顺弟则才刚满二十二岁又三个月。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10'
顺弟作为胡传的第三任妻子,结婚不到六年半,二十二岁就成了寡妇。前妻留下来的三男三女,一半比她还大。胡传的大女儿比顺弟大七岁,顺弟过门的时候,这个大女儿已经出嫁了,而且生了一个儿子。二女儿比顺弟大五岁,从小就抱给人家了。大儿子比顺弟大两岁,在顺弟过门后三天,他也娶亲了。三女儿比顺弟小三岁,二哥、三哥这对双胞胎,比顺弟小四岁。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最为感人的描述,可能就是他描写他母亲作为一个寡妇、后母在大家庭里容忍的功夫。例如,说到同父异母的大哥:
大哥从小就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就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就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就拿出去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订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作好作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11'
顺弟对她儿媳的“忍”功,更是人上人的榜样: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很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她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她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他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别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料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候,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命苦,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
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的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12'
顺弟在大家庭里对儿媳的百般容忍,恐还不止于此。胡适晚年曾说他写《四十自述》时“是很客气的,还有许多都没有写出来”。比如他说:“我在《四十自述》里没有写我的三嫂呢!我三哥出继出去,后来穷得什么都没有了,我母亲又接他回来,从此我母亲受的气更大。”'13'这个三嫂叫曹细娟,她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就是后来跟胡适在杭州烟霞洞一起过了三个月“神仙生活”的曹诚英。
其实大家庭里的问题何止是婆媳妯娌之间的不和与争吵。胡适虽然由于母亲能大忍,在自己的家里只看到妯娌之间的勃谿,但是左邻右舍的例子就够他触目惊心了。他说:“我天天听见隔壁立大熳家里的婆媳争吵和姑嫂不和,我常常听见邻舍人家的妇人到我家来诉说冤苦。”他也“听见我母亲的大妹子在家如何受丈夫和婆婆的虐待”。婆媳妯娌姑嫂之间的勃谿至少还多半是冷战,顶多是拉扯扭打,兄弟之间阋墙就真可怕了。胡适亲眼看到他那个不肖的大哥,为了分产,用刀刺伤了他的二哥。'14'
'1' Hu Shih,“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p。11。
'2' 胡传,《钝夫年谱》,转引自胡明,《胡适传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上册,页24。
'3'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16。
'4' 石原皋,《闲话胡适》(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9),页1011。
'5' 胡适,《四十自述:亚东版的自序》,《胡适全集》,18:7。
'6'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08。
'7'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1。
'8'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9),页1011。
'9'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4。
'10'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3。
'11'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7。
'12'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839。
'13'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5),页58。
'14'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16517。
慈母兼严父
胡适的母亲不只是一个好后母、好婆婆,她更是一个好母亲。胡适在他母亲过世回家奔丧时写的一首诗里有一句:“一世的深恩未报。”他也曾经对他的美国女朋友韦莲司说:“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的母亲,我的一切都是她所赐予的。”'1'胡适的母亲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有几段非常感人的描述: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望一眼,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目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按:安徽方言“娘”、“凉”不分'!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来,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细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2'
所有仰赖男人养家的家庭,最怕的就是失去那个男人。胡适的父亲过世,对一家的打击是无可名状的。情感精神等方面不用提,家计是最现实的。由于他祖父的店业都分给几位叔叔家了,全家的生计就靠胡适父亲所遗留下来的几千两银子。这几千两银子,就寄存在同乡的店里生息。换句话说,把本金保住不动用,就靠这些利息钱的收入来维持家里的生计。怎奈存款的店家后来倒了账,作为赔偿,胡适家分摊到一点小店业。这些分摊到的店业,就由胡适兄弟里最有干才的二哥掌理。胡适有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老大既然不成材,顺位下来就是老二、老三这对孪生兄弟。胡传死的那年,他们才十八岁。三哥从小过继给没生儿子的伯父家,有干才的二哥自然就得扛下责任来经营家里在上海和汉口的两个店了。胡适说这就是他们一家经济的来源。换句话说,由于家里在上海和汉口的店是他二哥经营,他二哥也就掌有了他家的财政权。'3'
我们不知道胡传所留下来的几千两银子是什么时候被倒了账的,但我们可以推测应该不会是在胡传过世几年内就发生的。胡适描述他在家乡念私塾的经验有一句名言,他说他不属于“两元阶级”。他说他家乡蒙馆的学费太低了,每个学生每年只送两块银元。由于学费太低了,先生自然不会认真教书,每天只教学生念死书。胡适就不同了,他的母亲望子成龙心切,要先生依照胡传的叮嘱,为胡适“每读一字,须讲一字的意思;每读一句,须讲一句的意思”。为了这个要求,她为胡适付的学费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六块钱,这已经是其他“两元阶级”的三倍。而他母亲为他付的学费以后还每年递增,最后一年加到了十二元,是其他学生的六倍。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他母亲完全没有财政支配权的话,她能如此大方地付超额的学费。她能这样做,一定是胡传那几千两银子还在生息的时候。胡传过世时,虽然他的大儿子已经成年,但这是一个公认的败家子,孪生的老二、老三又才十八岁。胡适是顺弟和胡传所生唯一的孩子,当时还不满四岁。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宗法社会对胡适的母亲还是有一定的保障的。六年以后,胡适十一岁,胡母想送他去上海念新学堂,情况显然就不同了。那时,胡传那几千两银子可能已经被倒了。胡适的二哥,当时二十四岁,已经在经营同乡倒了账以后赔给他们家的两家店。在宗法社会“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规矩之下,胡适的母亲自然失去了她的财产支配权。所以就有了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描述的场景:
我十一岁的时候,二哥和三哥都在家,有一天我母亲问他们道:
“贰衲晔凰炅恕D憷献咏兴钍椤D忝强纯此钍槟畹贸雎穑俊
二哥不曾开口,三哥冷笑道:“哼,念书!”
二哥始终没有说什么。我母亲忍气坐了一会,回到了房里才敢掉眼泪。她不敢得罪他们,因为一家的财政权全在二哥的手里,我若出门求学是要靠他供给学费的。所以她只能掉眼泪,终不敢哭。'4'
'1' Hu to Edith Clifford Williams; November 2,1914。
'2'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637。
'3'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10512。
'4'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5。
“贰壬鄙涎Ъ
好在胡适没有辜负他母亲对他的期望,从小就是一个好学生。胡适跟他母亲在1895年3月中旬从台湾经上海回到绩溪以后,他母亲就让他入塾读书了。当时他才三岁四个月,连七八寸的门槛都跨不过,被抱上学堂的高凳子上面,自己就爬不下来,还得要人家抱他下来。可是,胡适的程度并不低,因为他从台湾回来的时候,已经在父亲的教导、母亲的助教之下,认得七八百字了。所以胡适入塾的时候,并没有像一般普通的学生一样,念《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神童诗》等书。他念的头两本书都是他父亲自己编的四言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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