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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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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湖(Lake Geneva),时间是从6月18日到23日。跟该年美东的夏令营一样,“北美基督教青年会”在中西部的夏令营,也比“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的早几天开始(14日到23日)。跟胡适不一样,梅光迪并没有全程参与夏令营:“迪以事迁延,至廿一日始赴青年会,廿四日乃归。此去所得颇足以自慰,其中人物虽未与之细谈,其会中组织虽未细究,然耶教之精神已能窥见其一斑,胜读十年书矣。迪对于此会感触至深,自此一行顿觉有一千钧重任置于我肩上,然此重任愿与足下共荷之也。盖今后始知耶教之真可贵,始知耶教与孔教真是一家,于是迪向来崇拜孔教之心,今后更有以自信,于是今后提倡孔教之心更觉不容已,此所谓千钧重任者也。”'33'
梅光迪在这封信里所提到的孔教的问题,我们留待专节处理。在这里值得指出的,是当时“北美基督教青年会”及“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办理夏令营的成功。其成功的程度,能使胡适当场起立,表达他想成为基督徒的心愿。连梅光迪这样一位对基督教、对《圣经》有先入为主的成见的人,在参加夏令营以后,都会说出“始知耶教之真可贵,始知耶教与孔教真是一家”这样的话。
胡适在北田参加夏令营的时候写了日记。他在日记里应当是记下了他对基督教的想法。可惜,他的《北田日记》现已不存。胡适把他的《北田日记》寄给梅光迪看。梅光迪在回信里说:“得来片,又得《北田日记》,读之,喜何可言……《北田日记》拟留此数日再寄还。迪亦不以示他人,因此间人不好看祖国文字,亦不喜研究此等宗教上之问题也。”'34'梅光迪虽然说他新读胡适《北田日记》的时候,“喜何可言”。然而,等他把日记奉还的时候,他的看法显然已经有所不同:“大著、日记三册均奉上。《北田日记》有极精到处,其间虽亦有与鄙见不同者,然吾又何忍以细微之点与足下开笔战致伤彼此之情。”'35'
胡适1912年夏天在北田参加了基督教的夏令营。秋天开学以后,他仍然偶尔星期天上教堂,并继续参加康福教授在每周日领导的查经班。他参加查经班是认真地读、认真地思考。比如说,他在10月27日,“晨,赴康福先生经课,讲保罗悔过改行一节。其言曰:‘保罗改过之勇为不可及,然Ananias'亚拿尼亚,耶稣门徒,耶稣显灵派他去医好保罗的盲眼,并为他受洗信耶稣'知保罗怀叵测之心以来,将得新教之徒而甘心焉,乃敢坦然往见保罗,说以大义,则其人诚独为其难,尤不可及也。’此说甚新,予读此节时,乃未思至此,何也?”'36'
然而,作为一种宗教,基督教对胡适而言,已经失去了它的吸引力。最重要的证据,是胡适1912年12月11日的日记:“有人来与余言宗教事,甚有趣。余告以吾不信耶教洗礼及圣餐之类,辩论久之,亦不得归宿。”'37'把洗礼以及圣餐排除,基督教作为宗教的基础就完全失去了。两个礼拜后的圣诞夜,胡适去一个天主教堂看弥撒。他在日记里写下来的感想,已经完全是从一个教外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了:
有人告诉我今夜天主教堂有弥撒礼(Mass),因往观之。入门,座已满,幸得坐处。坐定审视,堂上有塑像甚多,中列十字架,上刻耶稣裸体钉死之像。像后有四像,似系四使徒也。两庑各有像,右为耶稣之母。其左侧之像有髭,不知为何人,疑是耶稣之父也'胡适的推测正确,是圣若瑟,或译为约瑟'。此等偶像,与吾国神像何异?虽有识之士,初不以偶像祷祀之,然蚩蚩之氓,则固有尊敬顶礼迷信为具体之神明者矣。教中男女来者,将入座,先屈一膝(如吾国请安之礼)行礼,然后入座。座前有木板,人皆长跪其上,良久然后起坐。有儿童数十人,结队高歌颂神之歌。坛上牧师合十行礼,俨如佛教僧徒,跪拜起立,沓沓可厌。其所用经文及颂祷之词,都不可解,久之,始辨为拉丁文也。吾敢言座中男女十人中无二、三能解其词义者。此与佛教中之经呪何异乎?(佛经中梵文名词都直译其音,即如“南无阿弭陀佛”,今有几人能言其义耶?)始行礼时,已十一时。礼毕,则已一点半矣。子夜风雪中坐此庄严之土,闻肃穆之乐歌,感人特深,宗教之魔力正在此耳,正在此耳。“宗庙之中,不使民以敬而民自敬”,古人知之熟矣。'38'
胡适这段日记,跟他在两年以后写给韦莲司的一封信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在那封信里,他写的也是他去了一个天主教堂以后的感想:
我跟'塔克(Tuck)'一家人同去教堂。他们都是天主教徒。当我听着神父讲解创造天地、出伊甸园'注:即人的堕落(the Fall of Man)'、耶稣降生(Advent)的时候,我是坐着,其他人则是跪着——其中一位还是大学教授,其他两位是大学毕业生!我眼看着仪式,我大多不懂,因为是用拉丁文,我心中有着一种无以名状的感觉——怜悯、骄傲(真不该!)、愤慨,整个都交织在一起。'39'
毫无疑问地,胡适对基督教的态度,已经产生了一个根本的改变。基督教作为一个伦理道德的系统,他能继续激赏和服膺。就像他在《口述自传》里所说的:“我读完了《圣经》。我非常喜欢《对观福音书》(Synoptic Gospels)'注:即《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使徒行传》以及保罗书信的一部分。我一直就喜欢《圣经》。”'40'胡适一生最喜欢征引的,就是耶稣的《圣山宝训》(Sermon on the Mount)。然而,基督教作为宗教体制,已经变成胡适批判的对象。
胡适在对基督教失去了宗教上的顶礼心以后,他的批判常集中在其迷信、无知的一面。比如说,他在1912年10月12日的日记里说:“夜,金仲藩来语余,有中国女子李君过此,寓Mrs。Treman'崔曼夫人'家,因与同访之。座间有一人为Methodist Church'卫理公会'经课讲员,为余略叙讲经之法,其言荒谬迷惑,大似我国村妪说地狱事,可见此邦自有此一流人,真不可解也。”'41'年9月初,胡适到麻省的安谋司去参加“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举办的夏令营。夏令营结束以后,胡适去波士顿游览。他在波士顿参观的地方,包括基督教科学教会(The First Church of Christ; Scientist)。他在日记里写下参观后的感想:
颇怪此宗派为耶氏各派中之最近迷信者。其以信仰治病,与道家之符箓治病何异?而此派之哲学,乃近极端之唯心派,其理玄妙,非凡愚所能洞晓。吾国道教亦最迷信,乃以老子为教祖,以《道德经》为教典,其理玄妙,尤非凡愚所能洞晓。余据此二事观之,疑迷信之教宗,与玄奥之哲理,二者之间,当有无形之关系。其关系为何?曰,反比例是也。宗教迷信愈深,则其所傅会之哲学愈玄妙。彼昌明之耶教、孔教,皆无有奥妙难解之哲理为之根据也。(此仅余一时臆说,不知当否?)'42'
胡适不仅不能接受他认为是迷信、无知的宗教理论,还相信宗教必须与时俱进,特别是在科学昌明的今天,更须要接受科学文明的洗礼。就像他在1913年10月8日写的《道德观念之变迁》一则日记里所说的。那学期他正选了一门狄理教授开的“哲学26:伦理学进阶”。他说:
道德学课论道德观念之变迁:古代所谓是者,今有为吾人所不屑道者矣。古人所谓卫道而攻异端,诛杀异己,如欧洲中古教宗(Church)焚戮邪说,以为卫道所应为也,今人决不为此矣。耶教经典'注意:胡适不是用《圣经》这个字眼'以为上帝为男子而造女子,非为女子而造男子,故女子宜屈服于男子,此说今人争嗤笑之矣……即同一宗教之人,亦有支派之异:天主旧教多繁文缛礼,后人苦之而创新教。然新旧教都以耶稣为帝子,神也,死而复生,没而永存,于是有三尊之论(Trinity)。三尊者,天帝为父,耶稣为子,又有“灵”焉(Holy Spirit)。近人疑之,于是有创为一尊之教(Unitarianism),以上帝为一尊,耶稣则人也。凡此之类,都以示道德是非之变迁。是故道德者,亦循天演公理而演进者也。'43'
基督教给胡适的震撼发生在1911年6月。基督教的“感化、变化气质之功”,墨舍在夏令营那一场赚人热泪的见证,让他感动得“自言愿为耶教信徒”。然而,一年半以后,他的“宗教震荡”已经销蚀殆尽。到了1912年秋天,他还为“康乃尔大学基督教青年会”主持“传道班”。然而,他1913年2月2日在旖色佳“第一浸礼教堂”(the First Baptist Church)演讲的时候,不但认为“传道班”是本末倒置,而且反映的根本就是西方中心主义。胡适这篇演讲的题目是:《理想的传教士》(The Ideal Missionary)。他开宗明义地说:“今天几乎所有全国的教会都开设了‘传道班’来教育年轻人,希望他们当中有些人将来会去‘替主作收成的人’'引《马太福音》第九章第36到38节文'。”
传教士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呢?胡适说《康乃尔太阳日报》登载了“学生志愿宣教运动”的征才启事。条件是:未婚、大学程度、参与过社团以及运动项目。胡适说,在他来看,这些都不是必备的条件。他开出的条件有三:第一,必须是一个好的基督徒;第二,必须是一个好学生;第三,必须不教条。胡适说第一个条件是不须辞费的。所以他要集中讨论后两个条件。他说,好学生的定义并不是指成绩要好:“我的意思是指他到了传教区以后,必须是一个亟于学习的人。中国的哲学家孟子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基督教会送出去了太多的老师,太少的学生。传教士也许拥有他亟欲于宣导给人的信仰,但他必须承认他有许多事情须要学习。”他必须学那个国家的语言、文学、历史、习俗、制度和宗教。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学习如何与当地人交往——不只是跟没受过教育的人交往,还必须跟受过教育的人交往:
很不幸地,有些人带到国外去的,是那种打死也改不了的观点。那就是,他们是要去提升——不,是要去开化——野蛮人!对待我们,他们的气焰是高等民族的傲慢与施惠的举止。他们拒绝学习。他们认为他们的宗教是唯一的宗教、唯一的救赎之道、唯一的文明。他们的想法也许是对的。但用这样的态度,他们怎么有办法去感化外邦人呢?这种无心学习的态度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传教士几乎接触不到上层阶级,这也就是说,知识阶级。他们只能网罗到那些不经大脑就接受基督教的那种人,就像从前不经大脑去地接受佛教、道教或其他宗教的那种人。
胡适开出的第三个条件是要不教条:
你们传统的仪式与教义如何,知识阶级的中国人觉得完全是无关紧要的。就举你们那些不同教派之间的异同为例。我们几乎无法想象为什么在一个共同的信仰之下的人,在教义与仪式上,会有那么多的歧异。那些对你们可能有历史上的意义,但对我们而言意义何在呢?而且,连你们自己对这些教义都有着不同、甚至是互相矛盾的诠释与仪式。赎罪、三位一体(Trinity)、洗礼的仪式,你们有着不同的理论……我们所想了解的,以及你们所想宣道的,并不是这些枝节上的歧异,而是根本的真理。
胡适接着说,中国人有中国人自己的传统与信念。比如说,基督徒相信原罪;可是中国人相信性善。孰是孰非,不是重点。重点是:传统与信念可以化为己用。如果从前的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卡尔文(John Calvin)可以创立新的教义,为什么现代的传教士不能把其他国家大哲的智能结晶挪为己用呢?最后,胡适以保罗在《歌林多前书》第九章19至22节的一番话作为这篇演讲的总结。他称赞保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传教士:他是最好的学生,而且一点也不教条。胡适说保罗深得传教的三昧,他知道如何做一个理想的传教士:
虽然我是自由的,不隶属于任何人,然而我要作众人之仆,以求取更大的收获。对犹太人,我就变成犹太人,以便赢得更多的犹太人;对遵守律法的人,我就作遵守律法的人,以便赢得更多遵守律法的人;对不遵守律法的人,我就变成不遵守律法的人——我遵守基督其实就等于是遵守神的律法——以便赢得更多不遵守律法的人;对软弱的人,我就变成软弱的人,以便赢得更多软弱的人。对什么样的人,我就变成什么样的人,以便我可以救更多的人。'44'
其实,胡适的个性里,有人所不知的极端的一面。这可能是具有宗教情怀、容易有宗教感应、易于冲动的人的通性。所以,他才会在1912年秋天的时候还主持中国“传道班”,但到了1913年初却开始抨击那想要“提升”、“开化”外邦“野蛮人”的传道作风。这种钟摆式的摆荡,也就是胡适自己所说的“反动”。他在“理想的传教士”这篇演讲里有他的难言之隐。毕竟他是在对教会的人演讲,他实在说不出口,说他反对传教士到中国传教。所以,他只好让有慧根的人来听出那篇演讲的弦外之音,质言之,“理想的传教士”就是“不传教的传教士”。到了1914年夏天,胡适的态度又转变了。他在8月10日的日记里说:
有某夫人问余对于耶教徒在中国传道一举,意见何若。答曰:“吾前此颇反对此举,以为‘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英文所谓proselyting'传教'者是也。年来颇觉传道之士,正亦未可厚非。彼等自信其所信,又以为其所信足以济人淑世也,故必与世人共之,欲令人人皆信其所信,其用心良可敬也。《新约》之《马太书'福音'》有云:‘未有燃烛而以斛覆之者也,皆欲插之檠上,令室中之人毕受其光耳。且令汝之光照耀人前,俾人人皆知汝之事业而尊荣汝在天之父(上帝也)。’(《马太》五篇十五、十六节)此传道之旨也。顾传道之士,未必人人皆知此义耳。”某夫人极以为然。'45'
随着胡适走向和平不争、绝对不抵抗主义的立场,他对基督教的批判也跟着越来越严厉。如果早在1912年的秋冬之际,作为宗教的基督教已经对胡适失去了吸引力,到了1915年,作为伦理道德系统的基督教,也被胡适宣告破产了。2月8日晚上,胡适在旖色佳的两个教堂作了演讲。第一个是在一尊教会(Unitarian Church)的晚餐演讲;第二个则是在卫理公会教堂的餐后演讲。胡适在写给韦莲司的信里描写了两个教会的听众不同,反应也迥异。他说一尊教会是年轻人,卫理公会的听众则以白发居多。两个演讲的主旨相同。胡适说他“非常坦率地告诉两处的听众,从基督教的真谛,从其最根本的教义来说,基督教已经彻底失败了”。他说,一尊教会的听众“和颜悦色地接受我的看法——他们是‘新生代’”。卫理公会的听众,胡适说:“一定是目瞪口呆了。我没等他们发问就离开了。但我已经先对他们声明过了,我不能接受邀请而不说实话。”胡适告诉韦莲司,说他可能会把那篇演讲写成一篇长文,名为:“基督教正被考验着”(Christianity on Trial)。'46'
胡适显然没把这篇文章写出来。所以,我们不知道他的论点是什么。幸好胡适2月21日又在卫理公会的教堂作了一个演讲。他在2月25日给韦莲司的信上附了一张“报道非常不正确”的剪报。'47'虽然这张剪报很可惜今已不存,但因为这个演讲,引来了胡适跟韦莲司母亲的一场辩论。过后,胡适在信上向韦莲司作了报告。我们因此得以管窥胡适那个演讲的大旨。这封信没有注明日期,只说是写于3月的一个礼拜天。我认为这封信是2月28日星期天过了半夜以后写的,写的时候已是3月1日清晨。理由有三:第一,胡适在信里说当晚“月当圆”。2月28日是农历1月15日,下一个月圆的日子是3月15日,不是星期日,是星期一;第二,胡适在信里说韦莲司的母亲提起他上星期天在卫理公会教堂所作的演讲,亦即2月21日。所以他们之间的辩论是在一个星期以后发生的事,亦即2月28日晚;第三,韦莲司在3月10日的回信里提到了胡适跟她母亲以及以下引文里会提到的客鸾女士的谈话。总之,胡适在信上描述了他跟韦莲司母亲这场辩论的来龙去脉。胡适在演讲里、在与韦莲司母亲的辩论里所摆出的姿态,比他所谓的基督徒更基督徒:
我今晚7:45到妳家去。不久以后,哲学系的研究生客鸾(Marian Crane)女士也来了。我们有了一个非常激动的谈话。妳母亲听说了我上星期天在卫理公会教堂的演讲,她非常激动。她上星期天从教堂回来的路上,听到一个年轻人跟一个朋友在交谈。他提到我的名字,说我说“这场'世界'大战是基督教的考验”。她要那个年轻人告诉她我说了什么。他就从头说了一遍。她听了大为震惊。她急着要我解释我的立场。
所以,我就重复了我那天演讲所说的话。我说只要基督教这些根本的教义——“不能杀人”、“不要垂涎邻居的所有物”、“爱你的邻居”、“爱你的敌人”、“不抵抗恶人”、“左脸被打,再赔上右脸”——只要这些教义没有被实践,基督教就算是失败了。
接着我们辩论了很久。我很坦率地说,如果《圣经》里有任何真正能“激励人心”、“字字珠玑”(literally true)的话,那就是《圣山宝训》。妳母亲说“不抵抗主义”不能照字面来诠释。她举了一个例子,她说有一次跟妳在纽约搭地铁,碰到一个女扒手。我对她说,如果她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她不但应该把钱包让那个女扒手给扒走,还应该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她。因为那有可能感化那个扒手,变化她的气质。
她不能接受这种“极端”的言论。她说那不合常理。我说:耶稣的伟大,就在于他超乎“常理”,他要把人类带到比常理更高的道德层次。换句话说,我说她心目中的伦理道德不能算是真正基督徒的伦理道德。说这些话,我心里很难过。但是如果我没对我的好友、妳的母亲、我所敬爱的人说真话,我会更难过。
她这时还不能同意我的看法。但是,对坦诚的论辩终究会带来益处,这一点我是有着无比的信心。我私自相信总有一天,她会了解我的看法是正确的。我建议她读雨果的《孤星泪》。她答应我一定会去找来读。对我的看法,她震惊莫名,但并没有恼怒。这让我很感激。
客鸾女士也参加了辩论,大部分是站在我这边。她跟我十点钟离开妳家。我们一起走了一段路。她也是一个非常坦诚,思想上非常真诚的人。她有一个康乃尔大学女生的查经班,她希望我能去她的班上谈我今晚说的话。'48'
其实,胡适很了解韦莲司的母亲是一个主见很强的人。他们当晚的辩论有没有恼怒韦莲司的母亲暂且不论,但要改变她的想法,则难如登天。我在《星星·月亮·太阳》里,有一段描写韦莲司母亲的片断,可以供还没读过的读者参考:“认识她的人,说她无论在长相或行径上,都酷似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她以捍卫‘礼仪’、‘教养’为己任,最看不惯年轻女士一边上电车,一边慢条斯理地戴上她们的长手套;只要被她撞见,一定挨骂。还有一件更耐人寻味的轶事。据说,她搭电车的时候,很爱指挥驾驶员。有一个驾驶受不了长期疲劳的轰炸,干脆作了一个玩具电车,亲自送上府,咬牙切齿地告诉她,这样她就有一辆可以自己全权管理的电车了。”'49'
胡适在旖色佳本来就很有名了,既有征文得奖的成绩,又有演讲大家的荣衔。现在又加上了批判第一次世界大战语惊四座的“极端”言论。一个月后,他又在旖色佳的长老教会作了一个演讲。这个演讲,当地的报纸刊出了,胡适把它登录在《留学日记》里。因此,让我们有机会知道他当时对基督教的批判。根据《康乃尔太阳日报》的报道,胡适的演讲是长老教会所举办的一系列的演讲,名为“人世间职业的精神意义”(The Spiritual Signifcance of Secular Callings)。这个系列的演讲共有七个,胡适的演讲是第四个。最后三个演讲者,一个是法学教授,一个是前农学院院长,一个是“康乃尔大学基督教青年会”的秘书。演讲的对象是大学生,但其他听众也欢迎。'50'
胡适这篇演讲的题名叫《基督教在中国的机会》。他开门见山就当头棒喝:
在捐献慈善,在日常的公私生活面上,基督徒可以称得上是基督徒。可是在国际关系上,他们就不能算是基督徒了。他们“懂得把蚊蚋给挑出来,却把偌大的骆驼给吞了下去”'《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24节'。只要自诩为基督教的国家只认“铁拳”,只要他们不尊重弱小国家的权益,只要他们把自己国家、商业上的利益以及领土上的野心,放在公理与正义之上,基督教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世界的权力中枢;所有传教的工作也永远不可能永续,只要战神一发号,就会马上土崩瓦解。
如果基督教想要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那就是每一个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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