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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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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安全区来。然而,安全区里的难民已人满为患,事实上,日本军也不容许他们进入安全区。在马吉牧师(?)的信中,谈到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情况时,对此有所记述(前引书2,第四十一页),这个难民区大概就是中国方面所说的“宝塔桥难民区”。据本多胜一在南京采访后所写的报道说:“宝塔桥难民区”地处英租界,所以“许多居民在那里避难,他们抱着这样一种希望:也许日本军不能随便侵入这个地区”(《中国之旅》,若波文库版,第二四四至二四五页)。据说,在这个难民区里收容了数千名难民,其中二千名青壮年男子在附近的煤炭港码头被屠杀,对此,前面已有叙述(参照本书第四十四至四十七页)。
  安全区虽已设置,但日本军不承认它在国际法的意义上是具有治外法权的区域。本来,安全区的性质是:它的设置是为了在发生战斗期间保护那些在战斗中受害的一般市民,因此在占领后,日本军理应接收。所以日本军当局不承认管理安全区的国际委员会有其特殊的法律地位。
  国际委员会主席、德国人拉贝在一月十四日致函(检证四○三九)德国驻上海总领事,就这个安全区和管理安全区的国际委员会问题,叙述如下:
  如同当时贵电之照会所报告的那样,我在当地设置的难民区国际委员会担任主席。
  上述地区成了二十万中国非战斗人员之最后的避难场所。在该地区设置这个委员会不太容易。那是因为尤其日本方面根本不承认上述地区。其原因在于,(中国方面)高级武官和他们的幕僚一起,在最后的时刻,即在他们逃离南京前,一直居住在这个地区(中略)。
  我委员会管理着全部约有七万难民的二十五个避难所,在七万名中约有五万名难民毫无粮食来源, 要由我们供给(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1,第一六六至一六七页)。
  如果能保证南京市民的正常生活得以全面恢复的话,国际委员会也答应日本军接收安全区。该委员会事实上是这样希望的,它在十二月十七日致日本大使馆的公函中提出:“本委员会虽说受旧南京市政府委托,其职权在任何意义上说都是半行政性的,但无意继续行使该职权。我们迫切希望尽可能将这些职权及早移交给贵方。如此,本委员会则可成为单纯的救济机关。”(前引书2,第一二七页)
  可是,日本军在开进南京的同时,掠夺、强奸、屠杀,为所欲为,军纪很坏,出现了军事当局亦感到束手无策的恐慌局面。于是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连在占领前还留在一般市区的市民也要求保护,陆陆续续不断地逃到安全区。为此,日本军事当局未能要求接管安全区,而国际委员会虽无能为力,却也不得己而负责保护难民。不久,军事当局对安全区的存在,在口头上表示了不负责任的承认,即采取了默认的方式(前引书2,第二十二、一二六、一五四页)。
  占领南京后不久,日本军对逃入安全区的许多“便衣兵”进行了彻底的搜捕,并加以集体屠杀。许多普通男性市民受到这种残酷无情的搜捕便衣兵的连累,也遭受了与便衣兵同样的命运。对此,后面还将详细叙述。这种有组织地进行的屠杀另当别论。在安全区外,南京陷落伊始,日本兵就对市民开始犯下了可怕的暴行,而这种暴行不久就可能波及到安全区。
  国际委员会担心日本兵的暴行影响到安全区,早在十二月十四日使致函日本军事当局,要求在安全区的各入口处分别派驻一名卫兵。十五日,日本军的特务机关长口头保证实施所提出的上述要求。可是,日本军事当局却始终没有派驻卫兵。正如委员会所担心的那样,日本兵三五成群地很快潜入安全区内的东西两边,开始实施暴行。十六日,他们强行拉去驻屯在司法部内的五十名穿制服的警官,另外又带走了四十五名“义务警官”。第二天,由于驻在高等法院的四十名穿制服的警官被带走,其他警官见此情景吓得发抖,不敢在街头露面,安全区内只能任凭日本兵横行不法。国际委员会从十六日到二十日连日来向日本大使馆提出建议,要求他们在安全区内派宪兵日夜巡逻, 并在收容所的入口处设置卫兵(前引书2,第一二○、一二三、一二四、一二六、一二七、一二九、一三一、一三三、一七一页)。
  日本军占领南京后一星期,即二十一、二十二日左右,安全区内好不容易配备了宪兵。于是,宪兵似乎在安全区内巡逻起来,但未能因此而确保安全区内的秩序。如根据国际委员会就日本军的暴行所提出的报告,看来这种事件仍在不断发生(前引书2,第一一○至一一一页):
  第一五一件 十二月二十二日,两个日本兵在金陵大学蚕桑系强奸了十三岁少女难民。她的母亲前去阻止而负了伤。另外,日本兵还强奸了一名二十八岁的妇女。二十三日凌晨四时,一个日本兵强行拉走两个姑娘,在路上遇见宪兵后,这个日本兵就逃之夭夭〔警察局副局长H·K·吴提供〕
  第一四六件 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时,两个日本兵来到汉口路小学收容所,搜寻了值钱的东西后,强奸了职员黄(译音)小姐。此情况被紧急报告了日本军特务宪兵队后,他们为了逮捕日本兵,派来了宪兵,但日本兵已逃走,于是,宪兵带走了黄小姐以作为证人。当天晚上,又来了另一个日本兵,强奸了王夫人的女儿。下午七时左右,又有三个日本兵进来,强奸了两名妇女,其中一个还只有十三岁〔汉口路小学难民收容所所长岑达臻(译音)提供〕。
  第一四八件 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七个日本兵来到圣经师资训练学校难民收容所,整整呆了一个晚上。白天,上午九时来了四个日本兵,下午二时来了三个日本兵,他们搜寻了衣服和现金后,强奸了两名妇女。在被强奸的妇女中,一个年仅十二岁〔圣经师资训练学校提供〕。
  第一六七件 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一时,五个日本兵和一个勤务员来到汉口路小学,企图带走两个姑娘。正当她们要被带出去时,幸亏来了几个巡逻的宪兵。宪兵看到这种情景后,就逮捕了三个日本兵和一个勤务员〔汉口路小学难民收容所所长岑达臻(译音)提供〕。
  即使有宪兵巡逻,也没有产生太大的效果,那是因为发生的事件实在太多了。当时驻南京大使馆参事官日高新六郎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宣誓供词中说:起初,在南京,除宪兵队队长外,只有一支由十四人组成的宪兵队,但几天内,理应再增加四十个宪兵,那是在十二月十七日听说的(《远速》,二一○号,载前引书1, 第一八二页)。可是,宪兵队的力量好像没有迅速增强。马吉牧师(?)在上述信件中,在谈到十二月十九日那天的情况时这样写着:“我们听说,最近来了十七个宪兵,他们可能是为了前来协助恢复秩序的。与五万多军队相比,宪兵只有十七个!”他又在谈到二十二日那天的情况时说:“今晨五时,射击队立即在附近进行活动,射出的枪弹竟达一百发以上。夜间,他们两度闯进大学,站在门口的警察被他们的刺刀戳伤,门也被破坏了。先前刚部署的日本宪兵队已经睡着了。新上任的日本宪兵队的代表们来访, 保证在一月一日前恢复秩序。”(前引书2,第三十七页)
  贝茨博士也在其宣誓口述中,引用了十二月二十一日写的那封信中所谈的一节话:“国际委员会的两名委员乘汽车走了四、五英里路,还没有看到过一个宪兵”(前引书1,第五十五页)。在一月十日写的那封信中,所谈情况如下:
  五万多名日本兵在南京横行不法时,真正的宪兵只有屈指可数的十七个,因而我们一连几天未曾见到一个宪兵。结果是有几个日本兵戴上了特制的臂章,充当宪兵,这样,他们自己所作的坏事当然被隐瞒起来,而仅仅阻止了一些无足轻重的事件的发生(前引书2,第五十一页)。
  这封信说,派到安全区来的乔装的“宪兵”是些非常令人担忧的士兵,同样,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为证人出庭的马吉牧师就当时在南京的宪兵人数问题,对辩护律师的盘问,作证答覆如下:
  起初,我们几乎看不到宪兵。但我们想同日本人交涉一下或许多少会派一些宪兵来,于是就前往日本大使馆。后来日本大使馆好像不断地带来了许多人。那是经过了一番努力的。于是,大家继续努力,要求把他们派到安全区附近去站岗。为此,起光大家壮了胆,可是后来渐渐闹出笑话来了, 其情况是, 这些哨兵也干起了像前面所说的士兵所干的不法行为了(《远速》,四十九号,载前引书1,第一○二至一○三页)。
  这里所叙述的,是从进攻南京的过程中所看到的日本军的军纪败坏情况,以及与此不相适应的宪兵不足的问题。原系第十军所属的宪兵、不久后担任杭州宪兵队队长的上砂胜七中佐这样说:
  如上所述,随着军队的前进,各种各样的事件也多起来了,要阻止这些事件的发生很不容易,煞费苦心,无奈分配来到几个师团二十万大军的宪兵仅不到一百人,实在毫无办法。即使提出派辅助宪兵来,如果部队是在驻扎期间,似乎还能接受这一要求,但如果部队在进攻中,各部队都希望多一个兵,所以我们的要求就得不到满足。我们仅仅只能逮捕不能容忍的现行犯,而且假如是在进攻中发生事情,也没有设置军法会议未加以处理,于是,把一部分人引渡给所属部队,由这些所属部队去进行监督;把另一部分人由宪兵队带走,前往南京。
  这种情况传到了东京的中央部门以后,当时的参谋总长困院宫殿下于是发出了《关于整饬军纪的训示》(中略)。
  虽被称为皇军,但这使皇军听后感到讨厌。由于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宪兵每占领一个地方,都要在那个城市、村落的人口处和重要地方向日本兵贴出告示,但其语调婉转,避免用露骨的文字和反而为敌人利用的写法,并写了几个大字:防火,防盗,爱护居民(《宪兵三十一年》,第一七六至一七七页)。
  正如前面所介绍的那样,马吉牧师(?)在信中谈到十二月二十二日那天的情况。从他的那封信中可以知道,日本宪兵说自元旦起已恢复秩序。事实上,一月份以后,安全区的情况稍有缓和。那似乎与十二月底发出命令,禁止在安全区内出入有关。可是,事态的缓和只持续了很短时间。过不了多久,站在入口处的卫兵并不听从关于严格执行纪律的命令,五、六个不戴臂章的士兵又开始在区内徘徊,随之而来的是暴行事件续有发生(洞富华编前引资料集已第一七七页)。
  对一月份情况开始有所缓和问题,也有另外一种看法,贝获博士在一月十日写的一封信中说:“元旦以来,在难民挤得满满的安全区内,事态没有发展,相当缓和。这主要是由于日本军的主力部队已经出发了。根本见不到‘军纪恢复’的情况,就连宪兵也进行强奸和掠夺,玩忽职守。新的军队到来,或在作战上有变动,很可能会发生新的变化。日本方面没有明确的政策。允许外国的外交官回到市里(本周)之事颇费周折, 看起来,这也反映了要求安定的一种愿望。”(前引书2,第四十八页)
  宪兵在十二月二十二日说,一月份以后事态将会缓和,他们所以这样说,也许是因为上海派遣军的主力撤离南京估计是在二十三日,那些宪兵预料,如果上海派遣军的主力撤退后,日本兵的暴行也可能减少,这将在《在“欢庆南京胜利”期间》一节中谈到。这样的话,南京的情况稍有改善,即使是暂时的,也还是如同贝茨博士在一月十日所写那封信里说的那样,它与日本军的主力撤离南京有关。
  二十三日以后,仅第十六师团留在南京,负责南京的警备任务,但事态有所缓和,时间很短。虽说是警备部队,但这个师团也决不能说是模范部队,这就是所以出现军队再度开始横行不法的原因。因为他们和过去的占领军一样,其中有很多劣质的军官和士兵。单以警备队司令官、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为例,据说他就是残暴的色情狂,是个性格反常的人。松井司令官将重大任务交给这位将军,其措施也有问题。关于中岛中将的问题,希参看第5节中《令人可怕的南京地区警备司令官》有关叙述。
  正如马吉牧师(?)在信中所提到的那样,宪兵依然是无能为力的,但外国使馆工作人员回到南京,这对难民来说是个好消息。由于得到日本方面的许可,一月六日和八日,美国代表和英国、德国代表各三人分别到达南京(前引书,第四十二至四十三页)。
  抓“残兵败卒”和市民遇难
  前面已经说过,在城外被集体屠杀的人们中间,不仅有被俘的军官、士兵和难民,而且还包括许多占领后在城内被抓去的残兵败卒和被误认为是残兵败卒的一般市民。
  在南京陷落前的十二月十二日那天,城内的中国军队崩溃,残兵败卒变成了日本方面所说的“便衣兵”。南京被占领后,在南京逗留了三天的《纽约时报》记者德丁曾目睹中国兵的情况完全变了样,对此,有如下描述。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报道,只是作了简单的记述:
  记者在星期日(十二日)傍晚驱车在市区内兜了一圈,当时看到一个部队的全体人员脱下了军装,这种光景滑稽极了。许多士兵是在去下关的途中脱下军装的。有人走进小路里换上便衣。也有些士兵光着身子,然后穿上普通老百姓的衣服(前引书2,第二九○至二九一页)。
  翌年一月九日出版的报纸,有则更为详细的消息,内容是这样的:
  星期日傍晚,整个安全区都有中国军人,多数人开始脱下了军装。他们有的从过路人那里捡来了普通老百姓的便衣,有的请求把衣服让给他们。
  尽管如此,在没有一个“普通老百姓”时,士兵们就脱下了军装,只穿一件衬衣。
  武器也和军装一起被丢弃了,马路上堆满了手枪、手榴弹、刺刀、背包、军装、军靴和钢盔。在下关门附近,丢弃的军用品数量很多。从交通部门前到两条马路之间,像是丢弃垃圾的地方,堆积着卡车、炮、公共汽车、指挥官的专用车、运货马车、机枪和小型火器。在市区内,价值二百万美元的最好的建筑物深更半夜被焚烧,储藏在里面的弹药连续爆炸了很长时间,这种情景真令人可怕。
  建筑物外面的垃圾山也着了火,一直烧到第二天很晚的时候。拉炮车的军马也被包围在火焰之中,军马的悲鸣声更使现场的情景凄惨万状。大火灾封锁了通向下关的主要马路——中山路,小巷拥挤到了极点。
  中国的军队好容易走到下关,他们无疑想乘上几艘帆船,从沿江马路出发, 渡过扬子江。但多数人由于恐慌而溺死在江里(前引书2,第二九○至二九一页)。
  日本军似乎认为,到占领南京后第三天,这些残兵败卒还有二万五千人。对此情况,东京朝日新闻社特派记者曾于十五日发出的电讯中报道过(见本书第七页),十五日前留在南京的记者德丁也报道说:“日本军自己公布,在扫荡南京的最初三天内逮捕了中国兵一万五千名。当时,日本军认为,在市区内还潜有二万五千名士兵。”(前引书2,第二九一至二九二页)
  这种所谓“便衣兵”,照字面看来就是游击队。由于游击队不适用于陆战法,所以也可以把他们交付审判后予以处决。然而,南京陷落后的所谓“便衣兵”,即便有他们的军籍,也已不能说他们是兵了。因为他们已经丧失斗志,丢掉武器,一面隐瞒自己的身份,一面混入国际委员会所管理的安全区内,要求保护。他们既无当游击队的思想,也无这种能力。所以,称他们为便衣兵并不确切。尽管如此,日本军把他们当作敌军逮捕起来,这在战争法规上是容许的。但他们即使被检举,也是俘虏,对俘虏是不能杀害的。可是,日本军不加审判,就把大半“便衣兵”视同一般俘虏进行屠杀。即使在陷落后的南京城内出现若干游击队活动的情况,那也不能把残兵败卒统统杀光。
  在城内,游击队的活动相当厉害,也有一种倾向认为,这是所以发生大屠杀的原因之一。
  例如,松平鹰史在其所著《乡土部队奋战史》中叙述说:“城内各处还潜藏着残兵败卒,治安极度混乱,日本军受到狙击……中国散兵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扮成一般民众,偷袭日本兵。也可以说,这是引起大屠杀的潜在原因之一。日本军觉得随时随地都会飞来手榴弹和手枪子弹,因此感到极度紧张,于是一面随即进行着彻底的扫荡。在这扫荡中发生了屠杀,所以也可以说,这是具有战争杀伤力的宿命的悲剧。”(第四○○至四○一页)
  另外,曾参加南京攻陷战的日本兵冈本健山作证说:“游击队的活动在南京也很厉害。我们绝对不能单独行动。当时有掉队什么的,士兵们接连不断地遭到了杀害。他们不是被手枪打死的,而是被刺杀死的。暗杀好像天天发生。”(前引《参加杭州湾敌前登陆》中一士兵谈日华战争)
  《乡土部队奋战史》所反映的情况,似乎稍微有些过分。冈本所说的日本兵遭到等害,似乎是在“单独行动”时,那也许是在他们胆敢进行某些不法村为时,中国人所采取的正当防卫,或者是出于报复的结果。他所说的情况,似乎显然全都不是在屠杀事件发生时的情况。
  也有这样的资料,认为在南京城陷落后,几乎看不到有散兵进行抵抗的情况。前面提到的佐佐木到一少将在他所写《进攻南京纪实》一书中记述说:“虽说是残兵败卒,有的还潜伏在村庄里和山中继续进行狙击。”
  他一点也没有谈到城内的游击队活动。
  前面介绍过的、认为是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所写的秘密文件(检证四○三九)中也说:“在市区内,中国人对日本军从未进行过枪击。”(参照本书第九十页)
  该委员会委员、金陵大学贝茨博士也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出庭作证说i“中国市民感到十分失望, 留在市区内的少数外侨也感到非常惊讶,在市区内竟全然没有进行抵抗。我们(贝茨和斯迈思)对日本的这种残暴行为,曾同日本官员进行过种种协商。在协商时,日本官员从未说过受到市区内的抵抗,以此来为他们的暴行辩解。只发生过一起事件,即关于日本军入城后的一个水兵事件〔即监听员林某,在入城后十天发生的〕。”
  (《远速》,三十六号,载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1,第四十八页)
  日本军主要是为了搜捕混入安全区内的散兵,但许多南京市民因受牵连而遭害。为介绍与此有关的具体例子,引用一下关于搜捕散兵的事实及其被害人数的资料,那是美国驻南京剧领事埃斯皮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报告(检证一九○六)的一部分。
  在十二月十三日晚上和十四日早晨之前,暴行发生。先是日本军的分遣队奉命扫荡残留在城墙内的中国军人,把他们一网打尽。日本军对市区内的马路和建筑物进行了仔细搜索。所有当过兵的人及可疑分子,一个个均遭到枪杀。详细的记录虽未到手,但估计遭受这种杀害的人达二万以上。
  日本军几乎不管他们过去是否当过兵,是否确实在中国军队里干过事,只要是稍有一点军人嫌疑的人,都一律带走枪杀了。日本军扫荡中国政府军队的所有散兵之决心,好像是坚定不移的(《远速》,五十九号,载前引书1,第一五二页)。
  埃斯皮说,在搜捕残兵败卒的情况下牺牲的“便衣兵”和普通老百姓,总数达二万人以上,但金陵大学教授贝茨认为,其牺牲的人数达四万,增加了一倍。在处理遗弃尸体时证实,在南京城内外近四万非武装人员遭受杀害,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是“便衣兵” (前引书2,第四十七页)。贝茨教授提出四万人这个数字是否恰当,将在第6节(第一八四页以后)加以研究。
  这种搜捕便衣兵并进行杀害的情况, 乔治·菲奇(Georse A。 Fitch)——以纽约基督教青年会国际委员会书记身份驻于南京——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证词(检证一九四七)中说:“日本人从我们宿营的地方抓人时,不遵守任何规定。他们把手上有老茧和剃光头的,当作曾经当过兵的充分证据,认为务必判以死刑。在我们宿营的地方,几乎都受到军队的侵入,他们想要枪杀谁,就把谁拉出去。”(《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书1,第一一五页)
  不仅手上有老茧和剃光头的人被当作“便衣兵”,而且有谁在晒得黑黑的脸上露出白的额角,也会被视为戴过军帽的证据。因而许多无辜的工人和苦力被判断为“便衣兵”,不幸遭到了集体屠杀。许多“便衣兵”像是混入在安全区内,贝茨博士在出庭参加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证说:“由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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