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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喜-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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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成长照片、著作目录、大事年表,等等。因为所有作品都是作家自己选的,所以对他们能够建立虽然可能不深入但还算全面的了解。处女作《孤岛》1991年出的,还真时代烙印。他自己肯定挺喜欢的。
毕的这篇访谈挺好的,看得出在写作上是个实在执著的人。我颇观察过一些人,对面相暗暗有些总结。他眉目疏朗清淡,笑容直率简单,看起来既坚定又随和,有种不懂修饰的帅,和文字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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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狂的艺术》
记述了艺术家郭海平2006年在南京某精神病院住院几月的过程,他和他的朋友们摸索着教病人绘画和陶塑,以探寻他们的内心世界,通过艺术活动进行自我精神治疗的可能性。
书中选录的精神病人作品充满想象力。每一位病人的作品前都附有专业的病历报告,写得也不是说滑稽,但用严肃淡漠的口气描述失控的行为,有点黑色。还有错别字,原汁原味。
很难明确地指认他们为什么会画出那些东西,因为有些病人表达有问题或不愿意说明或真的自己也说不明,只能由艺术家和医生来分析。一个农村来的病人,也许是因为长年干农活,所以对机器有一种狂热的崇拜。但他所画的机器,全部是俯视角度,但显然有很多机器他是没可能从高处看到的……
另一个病人画的全是类似毛线的横条纹,每一行的颜色搭配都非常漂亮。完全可以趁着今年的油画牛市卖出高价。最牛逼的一个病人,画风类似蒙克(蒙克也是精神分裂),用色刺激得观看的病友直揉眼睛——艺!术!家!
病人自己说,这是“工疗”——真懂。
长期的服药,令他们的精神状况有明显的抑郁到亢奋过程,画出的东西也从模糊的铅笔画跳跃到大红大绿。
郭海平自己在院期间没有间断创作,惊人的是,相对于病人大胆的用色,他自己的画却是灰白黑,极度压抑。看书的时候我丈夫探过头来,对郭海平一副类似一片蛔虫的油画说,这精神病人画得真好……
书里还有郭海平的日记,细腻而悲悯,我看得非常感动:
对于自己突然喜欢起黑暗的这种心理变化,我感到疑惑,我想,人刚降临于人世间的时候应该是不会畏惧黑暗的,后来,一定是我们的文化教育使黑暗渐渐成了一种恐惧的对象,正如我们的祖先就不曾畏惧过疾病和死亡,他们认为人的生、老、病、死都是天意,是一种自然现象,所以也就无所畏惧。今天,“黑暗”在灯光的普照中已不再是一种视觉自然现象,它已渐渐成为一种文化的象征。我之所以渐渐从对黑暗的畏惧感中脱离出来,这也许是因为我们通常所接受的文化教育在这样一个精神病院中都将会失去它通常的作用。
在这个医院里,我感受到的是人的生存底线,这里没有审美也没有谎言,有的就是每一个病人的基本权益和非常有限的自由。其实,近二十年来,我一直过的是黑白颠倒的日子,我喜欢深夜。现在看来,我对深夜又多了一分认识,它不仅让我感受到自己的潜意识,同时它让人的目光更明亮,听觉更敏感。相反,对于那些终日生活在白日里的人而言,他们过的一定又是另一种生活。
全书中英文对照。
其实最触动我的是一个患有精神发育迟滞的小女孩画的“天书”,都像是字,但又只是些笔画。之所以受到触动,是因为在我的梦中,常常会出现类似的文字。
我常常觉得,梦中的我们都会做出匪夷所思的失控行为,那么精神病人的举动,岂不就像白日的梦?白日比黑夜多出什么?不过是控制。我们和他们真有本质的区别么?一旦极度疲惫或极度亢奋,丢弃那些所谓的理智和道德法规,我会不会把我心底压抑很久的特别想做的事情无所顾忌地做出来?比如我看芙蓉姐姐,就不觉得她可笑,而是像看到一个失控的我。我不会跳舞,但在梦里却总会尽情地不顾嘲笑目光地跳舞,而且我根本意识不到嘲笑,只感受到彻底释放的狂喜。
我靠,我也太掏心窝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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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做女孩》
要不是人死活推荐,我绝不会去看一本叫《一辈子做女孩》的书——谁想一辈子做女孩啊?
看完,原来,这书最次的就是名字。为什么起这么一名儿啊?太奇怪了。原名叫《EAT PRAY LOVE》,就按字面翻译也行啊,多影响销路啊。
书非常好看,译得也生动。EAT是在意大利,PRAY在印度,LOVE在印尼。从意大利到巴厘岛,由颓废变快乐,是一本旅行励志书。但我最喜欢意大利部分,颓唐里迸发出自嘲的机智尤其显出聪明。PRAY的部分有点枯燥,我对灵修目前还没有兴趣。LOVE部分太过圆满,让人觉得不真实。她自己也在结尾表示这一切太完美了,感谢灵修与爱带来的幸运。我却想,也许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流年,好运气来了而已。
感情遇挫后,旅行确是一个排遣忧愁重新翻篇儿的好办法。哪怕只为明白世界上不只有那个乱你心的人。
这本书在美国卖到二百多万册,极度畅销书,据说最近要拍成电影,茱莉亚?罗伯茨演。畅销书还真不是白来的,确实写得挺好的,对细节的感受不但独特,难得的是还准确。还真是一本非常女性的书,男的写不来。就是女的对女的,女的写女的看,男的在此完全不是一头儿的。
这女的有才,而且有才得可爱。我喜欢她写威尼斯:威尼斯似乎是个适合慢慢酒精中毒身亡,或失去爱人,或爱人遇难后丢弃凶器的城市……威尼斯很美,但就像伯格曼电影的美:你虽喜欢,却不想住在其中。整个城市正在剥落、衰退,仿若家道中落的大宅后面上锁的房间,因维修过于昂贵,倒不如把门钉死,忘却门后陈旧的宝藏——这就是威尼斯。亚德里亚海的油污反流推向这些深受磨难的建筑物地基,考验着这项十四世纪科学博览会的实验——“喂,我们若建造一座自始至终坐落在水里的城市,会有怎样的结果?”——撑得了多久。
我喜欢她写女人在爱情中的通病:我一向对男人决定得很快。我总是很快坠入情网,未曾衡量风险。我不仅容易看见每个人最好的一面,也假设每个人在情感上都有能力达到最高的潜能。我曾无数次爱上一个男人的最高潜能,而非爱上他本人,而后我久久(甚至是过久)紧抓住关系,等待这个男人爬升至自身的伟大。在爱情中,我多次成为自己乐观倾向的受害者。
每一位女性都应该看看这本书,相信我。但不要相信那些在封底写推荐语的人的话,写得都非常官话,说了跟没说一样,明显有几位根本就没看过至少也是没完整地看过这本书。她们不知道她们错过了什么。
《京味九侃》
萨苏我喜欢,在网上写东西老早了,风格鲜明,而且因为这种风格的受落,京味儿得越来越得瑟,以至于我看这本书里的故事,全觉得不是真的,都像丫编的。但是真逗。
那篇《发生在大学女生宿舍的*未遂案》尤其可笑。“警察抓蛇”、“侃机场”也好玩。适合上厕所看。把戏写进黄金档,把书写进厕所,就是一个文人的成功哇哈哈哈。
《伪科幻故事》
书签显示,几年前我曾读过这本书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
这次再看,虽然耗时近两周,但阅读过程还是愉快的。他小时候也一定是个“活在别处”的小盆友,肉体和大家一起该吃吃该睡睡,眼中的生活空间在很遥远的没有常理的星球。
这本书像同性恋科幻版的《小王子》,十七章,采用了好几种文体。充满惊人的想象力,唯美,吊诡。对长期从事惯性思维的人有益。
我最喜欢最后一章《火星上的耶稣》,小王子讲起了《一千零一夜》,那些神奇的故事渗出了一些伤感的液体。
来吧,我的兄弟,我的姐妹,让我们把手上的钉孔重叠在一起,这样,就会有人可以穿越这道窄门和我们会合。
关于同性恋。
有一个阶段我极端仇视他们。私人恩怨。
恩怨的伤疤结痂后,是惯性的脱口而出,句式常见“昂他是同性恋?”“他是个同性恋哇”,意识不到这话里把人视作异己的色彩。直到有一次,咣咣反问:“同性恋怎么了?”
我才开始想:啊是啊,同性恋怎么了?这是什么说法?
大多数同性恋,男的,对人都很好,很友善。这些年他们越来越常见,我越来越喜欢他们。
《爱情回水》
忘了在谁博客上看到推荐《爱情回水》(又名《超市夜未眠》),就也买了一张看。
大概三分钟后开始后悔。五分钟后觉得这应该是×××导演梦想拍出的片子,以她那么怕不时髦怕老,肯定以为这太时髦了,太牛逼了。
中间也不乏有意思的细节,也能被逗得哈哈笑,但就不太喜欢。就是一MV突然里边蹦出几针周星驰么。
但肯定有很多人喜欢。年轻人,时髦人。男主角像瘦两圈的欧文,中国演员里像文章,几乎可以想象他能够演得极像。
总有人说一代不如一代,其实这样说并不妥。说60后不如50后深沉,70后不如60后艺术,80后不如70后有想法,其实不是,是因为所处的时代太不同,给不到可以深沉,可以艺术,可以有想法的阅历。不是谁的错,是社会的错,谁让它发展得越来越快越来越繁荣越来越科技越来越接不到地气上的苦难呢(那天还听老颓老康们聊到18年前他们21岁时那个著名夜晚的经历,可今天21岁的人在做什么?选秀吧)。既然给不到,也就不要指望人家凭空想象出沉重来,不要悲愤人家对你的沉重不共鸣——没共就只能各鸣各的。我以前专栏写到小时家穷,估计再被年轻人看到会以为是旧社会。老就是老,解放前是老,解放后也是老,在他们眼里是一势的,自己就别分了(但那种仗着年轻就要老逼们都去死的*实在是太*了有本事你丫当下死了永远不成为老逼那我佩服你)。
每一代的集体回忆都不同,可以不喜欢,但不要指责,省得腐朽尽现。大仙写过他的新四项基本原则:善待70后,接触80后,发现90后,等待00后。多么宽广的胸怀。
变老变平静是好事,因为同时视角也会变宽,而不仅限于风花雪月爱来爱去。我以前喜读那谁,犀利佻达比老康有才子气,可最近看他新书,看到五分之一,突然一股厌倦直抵咽喉——除了这,咱就不能说点别的么?咱能不自夸为花心又冷酷的*高手无论美坏女丑好女还是美好女都打破头前仆后继哭着喊着要上您的床么?
然后告诉自己:想看别的,去看别人的啊,创作也分品牌噢不风格来的。
当然,每个时代都会偶有老康这种情商永远八岁对姑娘的热情永远十八岁智商永远二十八岁体力却和年龄很相当的不自重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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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过字的笔记本》
前一阵东村艺术基地活动,大掰子去了,拿回的赠品里有本诗集,说“写得挺好”,作者还朗诵来着,最后就剩她念的这本了,他硬要的。我在线告郭小老师,她灰常失望——原来并没有吸引陌生叔叔的能力。我安慰她说大掰子不知道我认识她,她还是有点失望,因为诗集是卖的,15元,大掰子没给她钱。
郭小老师是80后里靠谱那批。有才。这些诗让我在某些瞬间想起夏宇,廖一梅。总之文艺。但她还朋克呢,和另三个女孩组了个乐队叫“巨头四”,这周末在新“愚移”有演出。有一次赶上我脑子错乱期,问“你们那个‘特别二’乐队”……
《青灯》
我很少看书看到想流眼泪。但这本书里有几篇追忆故人的文章感动了我。尤其是冯亦代那篇。
前半部分的忆念比后半部分的游历好看。
一边看一边觉得一个时代就像天上的一块云。刚还笼在你脑袋上,似乎你一直被它罩着,可稍回个身,再低头,竟然在地上看见自己的影子,抬头看云,已到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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