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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的经济学:经济学到底交给了我们什么?-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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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大量涌入大幅度减少了中国企业的净收益和利润,这不仅直接损害了中国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主的利益,而且间接地损害了数以亿计的中国老百姓的利益。受损害的普通人民群众不仅包括大批被外资企业挤垮的民族企业的员工,更包括几千万购买了中国企业股票的股民。

十几年来,中国的股市经历了几次股票价格的惨跌,目前大多数股民已经认识到,企业股票的价格归根结底取决于企业的盈利和分红。实际上,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盈利率和分红的话,任何企业的股票价格在长期中都不会有上涨的趋势。最近这十几年来,有许多因素降低了中国国内股票上市公司的盈利,上市公司经营层的各种不正当经营和经营失败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外资的大量涌入夺走了许多高利润的投资机会,外资企业的竞争还降低了许多行业的平均盈利水平,这都是造成中国上市公司盈利率低的重要原因。

中国股市上的股票价格普遍暴跌,都发生在十几年前外商投资开始大量涌入中国之后。20世纪90年代末,外商投资开始稳定地保持在每年4百亿美元之上。自那以来,中国股市更是连遭重挫,现在已经到了任何托市的政策都无法奏效的程度。股市上的价格暴跌并非由外商投资直接引起,但是外商投资降低了国内上市公司总体的盈利率,间接地但又从根本上降低了中国所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是在长期中使中国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趋于下跌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偏向外资的政策都是损害中国全体股民利益的。只要有关方面不改变其帮助外商打击中国企业的政策取向,中国股市不可能真正转变股价不断下跌的趋势。

这样看来,说以政策优惠引进大量外商投资不是成就而是对中国经济的损害,这还说得太轻。其实这样作不仅是对中国经济的“损害”,而且是对中国人民的“罪过”,甚至可以说是对中国人民犯下了“罪行”!

可惜的是,死心塌地要帮助外国企业打垮中国企业的中国官员和政府机构太多了。不仅前外经贸部中的一大批人一直自觉地充当着“跨国公司驻中国总代表”,近两年来铁道部的少数决策者也加入了外国企业代表的行列,变着法儿要买外国设备而不买中国设备,残害中国的铁路设备制造企业。而许多地方政府的官员在帮助外商获取优惠上有更高的积极性,辽宁近两年的做法就是一例。

现在中国人民的爱国情绪正在高涨,网上已经把那些鼓吹对外投降、容忍日本侵略倾向的人列入“汉奸”名单。也许是经济学家的“职业病”吧,我总觉得那些以政策来帮助外国企业打击中国企业的人对中国的危害丝毫不亚于外交政策上的“汉奸”。如果谁要列出“四大经济汉奸”,前外经贸部中的某些人肯定名列第一,铁道部中的决策者和辽宁等地的某些政府官员大概会争夺第二和第三把交椅,那第四该是谁呢?

想当“经济汉奸”的那些政府官员,他们才不怕你们中国人骂呢。中国历来有那么一些官员,“笑骂任汝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给外商投资优惠不但可以获得引进外资的“政绩”,而且可以博得外国大老板以至外国政府的一片笑脸和赞扬。至于经济上对个人的好处,那可虽然不能明说但却无法胜数,从20年前的免费到外国进行豪华旅游并拿到可观的“生活补贴”,到10年前解决子女到外国留学的费用和将来的高薪工作问题,直到今天的只有天知道的好处。要让这些人在背叛中国企业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上有所顾忌,只有一个办法:叫他们因为帮助外国企业搞垮了中国企业而不能再当官。

 
 国企改革
01、在“股份制经营”的名义下盗窃国有财产

评成都国腾的“国资民变”

左大培(2005年1月11日)

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燕是一个人称“清纯美貌”的美女。她在从1998年开始的短短5年中,就从一个国有股份制小公司的总经理变成了一系列有相互关联关系的大公司的控股大股东,外界估计光她的私人财产就价值大约6亿元人民币。

国内有多家财经方面的报刊都于2003年发表了长篇专文叙述何燕的致富过程,其中最主要的有《21世纪经济报道》分别于2003年4月7日第21版和5月26日第21版发表的记者康庄的两篇长文“何然=何燕:一位女亿万富豪的神秘诞生”、“旭光控股人真相:何燕(何然)与国资民变完整记录”,《商务周刊》杂志2003年9月15日出版的第18期文章《女富翁MBO记。没有犯罪发生?》,以及《新财经》杂志2003年10月号发表的系列文章《风暴刮过女富豪》。光从文章的题目就可以看出,几乎所有这些文章的作者都认为,何燕的巨额财富来自对国有企业的曲线MBO。

所有这些文章也都提及围绕何燕的MBO所发生的公司股权纠纷。何燕在这些股权纠纷中的对手、商地置业公司的总裁宋克荒向笔者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证明何燕在实施MBO的过程中有许多不法行为,这些不法行为系统地表明,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如何打着“股份制经营”的招牌盗窃国有财产。

复杂股权结构下的大富豪

何燕是依靠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起家的。1997年9月,她还只是一个几乎纯国有的小公司的总经理。当时她任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注册资本3千多万元,由3家国有单位“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投资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成都公司)、“四川省邮电规划院”和“商地置业公司”分别占有38%、30%和24%的股权,另有8%的股权归成都倍特软件公司所有,可以说是个几乎100%的国有公司。而到了2003年,她就在实际上靠个人控股而掌控着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国腾系”企业集团。《商务周刊》杂志的文章称,中科院评估的国腾集团无形资产达到26-36亿元人民币,“外界普遍认为,国腾系估价超过40亿元,”而“何燕对国腾集团的收益权也至少达到约15-20%,价值不低于6亿元”。

“国腾系”企业集团的核心是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何燕任董事长。这个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几乎与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完全一样,但法律上二者是两个不同的公司,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只是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为了称呼简便并便于区别,以下将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称作“国腾集团”,将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称作“成都国腾”。

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不仅掌控着成都国腾软件公司、国腾软件学院等企业和“民办高校”,而且持有国腾微电子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成都产业化基地1。87%的股权。特别重要的是,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还持有上市公司“旭光股份”20。47%的股权,另外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公司也持有旭光股份的股权,这使国腾集团总共持有“旭光股份”22。34%的股权,成了“旭光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并由何燕的姐姐何琼任“旭光股份”公司董事长。

何燕是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持股关系而掌握着以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心的这个国腾系企业集团的。

在第一个层次的持股关系上,2003年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中,四川国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持有18。75%,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信息”)持有12。5%,四川华威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持有12。5%,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公司持有3。75%,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持有2。5%。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就是由这些股东在2000年7月组建的。

而这些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中,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到2003年时还保持着1997年的股权结构,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完全归一个外资企业所有,该企业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它的法人代表正是何燕!而既是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又是上市公司“旭光股份”股东的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公司则由何燕本人持有51%的股权,何燕的弟弟何力也持有该公司17%的股份。

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股东的股权结构更为复杂:据《新财经》杂志的文章披露,

——四川华威电子系统有限公司80%的股权归成都华微电子公司等法人所有,另外20%的股权则归一个叫“程庆”的个人股东所有;

——这个“程庆”还持有了四川国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8。75%的股份,此外四川华威信息公司也持有四川国腾22%的股份,光这两家就占了四川国腾股权的一半还多。而四川国腾的另外两个大股东则是“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和“四川电信规划设计院”——正好是最初的那个“成都国腾”的两大国有股东;

——而“成都国星”的股东中,除了“电子科技集团10所”“30所”的法人股和个人股之外,就是由“公司经营班子”持有10%的股份,四川国腾持有41%的股份;何燕是“成都国星”的法定代表人,这样的股权设计显然是为了让何燕足以绝对控制“成都国星”。

上述股东名单中的“程庆”被人称作“影子股东”。《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4月7日的文章中说,“据国腾内部员工称,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公司里有或者出现过一个叫程庆的人”;但是《商务周刊》杂志上的文章却说,国腾集团的一位高层人物“明确指出,程庆确有其人,并非‘影子股东’,而是‘职工持股的代表’,本人股份并不多”。后一个说法也模糊得很,它其实并不能消除人们对程庆其人及其作用的怀疑。

在国腾系企业集团内部复杂的相互持股关系中,程庆其人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如果他的行动能与何燕完全一致,则何燕就能够通过其直接控制的“华威信息”和程庆而对四川国腾拥有绝对的控股权;而因为四川国腾和“华威信息”两家又占了“成都国腾(集团)”股权的60%以上,何燕通过对四川国腾的绝对控股又可以实现对“成都国腾(集团)”的绝对控股。由此可以推测,无论程庆这个“影子股东”是否真有其人,他的大股东地位都是为实现何燕对国腾集团的绝对控制而人工制造出来的。

根据《商务周刊》的说法,“何燕对国腾集团的收益权至少达到约15-20%”的这一百分比中,还没有包括“以程庆名义拥有的股份”。如果把“以程庆名义拥有的股份”也记入何燕名下,则何燕的个人财产还应该增加一倍。

“股份制经营”中的“国资民变”

仔细审视上述2003年国腾系企业的股权结构就可以发现,其实何燕对整个国腾系的控制,包括对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国星”的股权控制,主要靠的是她对四川国腾和“华威信息”这两个公司的股权控制;而她对四川国腾的股权控制,又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她对“华威信息”的所有权:这首先是因为“华威信息”2003年时持有四川国腾22%的股权;更重要的是因为,四川国腾注册成立时的注册资本金500万元是由“华威信息”“代”程庆等30名“私人股东”支付的,当时程庆就获得了四川国腾51%的股权!这就是说,何燕的暴富和对国腾系企业集团的控制,全都来源于这个神秘的“华威信息”公司。

要弄清这个“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产生和变迁,必须回溯整个成都国腾的历史。

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最初于1995年在成都工商局注册成立,当时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40万元,3个股东中储成都公司、四川邮电规划院和倍特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62%、30%和8%的股权。《新财经》关于国腾的文章显然对何燕颇有好感,说“国腾公司成立时,公司其实已经研发出IC卡电话机的技术”。可就是这篇文章也承认,该公司的IC卡电话机“市场一直没有打开,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1997年底”。很明显,1997年底成都国腾在经营上已经陷入困境。

成都国腾摆脱困境是在与商地置业的总裁宋克荒合作之后。1997年9月宋克荒领导的商地置业向成都国腾投入150万元现金购买24%的股权,使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成本文最初所说的那样。成都国腾乘机变更了工商登记,将注册资本金增加到3千多万元。1997年10月宋克荒与何燕等人亲自前去参加吉林省邮电器材公司招标采购IC卡电话机的投标,最后中标500台IC卡电话机,金额418万元。成都国腾IC卡电话机的市场就此打开,企业走上了迅猛成长之路;但是何燕的“国资民变”努力也就此开始,正是这种努力导致了“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产生。

据宋克荒说,“1998年初,”“何燕找到商地置业公司总经理宋克荒,说现在干得再好,都是给国家干的,赚的钱都是国家的,自己得不到,不如我们几个人成立一个私人公司,专门负责销售,将销售IC卡电话机的钱留在销售公司,自己也可赚点钱,希望宋作为股东参加”。宋克荒认为这样作涉嫌侵占国家财产,不同意这样作。“此后,何燕、莫晓宇等人便抛开商地置业”,成立私人的销售公司以侵吞成都国腾销售IC卡电话机的利润,“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由此而产生。

据宋克荒提供的资料,“四川华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998年5月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千万元,法人代表何燕。在该公司最初成立时的股权中,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持有68%,四川省粮油收购储运公司持有29%,中储成都公司持有3%。在何燕领导下经营了一年之后,“华威信息”就开始了其私有化的进程:

1999年2月,何燕自己掌控的小据点——四川道亨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何燕持有51%的股份。1999年6月23日,“华威信息”原有的3大国有股东就将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4家新的股东,使得在“华威信息”的全部股权中,何燕控股的道亨持有40%,“成都故事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0%,“成都盖尔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5%,崔予红个人持有5%。“华威信息”由此而变为私营股份制企业。正如《新财经》杂志的文章所说,“接下来的便是几次眼花缭乱的股权转让”:

——1999年9月13日,“华威信息”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变为何燕、莫晓宇、崔予红、乐祥勇、薛建能、何力等12人及四川日报社,其中何燕占股权51%;

——1999年12月1日,“华威信息”的股权持有人发生变化,四川日报社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了乐祥勇,薛建能的股份则转让给了其妻董晓玲;

——2000年3月9日,“华威信息”将注册资金由1千万元增至2,476万元,所增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和利润,12位自然人股东的股份所对应的出资额几乎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

——2000年6月6日,“华威信息”的“全体股东”签约将该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而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正是何燕!至此“华威信息”完成了其“国资民变”过程,不仅从国有的股份制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而且变成了百分之百的外资企业!

“四川国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正是在“华威信息”的基础上产生的。1999年11月23日,“四川国腾通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这刚好在何燕正式成为“华威信息”的私人控股大股东两个多月之后。四川国腾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股东是30位自然人,其中光“影子股东”程庆一人就占了51%的股权。但是,正如前边已经提到的,四川国腾成立时的这500万元注册资本,是由“华威信息”“代”程庆等30名“私人股东”支付的,而“华威信息”在代程庆等30人付购股款时还声明:“我公司应付程庆等30人如下款项”。这意味着程庆等30人并非借款入股,而是真正以个人财产入股四川国腾,成了四川国腾真正的股东。

20多天之后,1999年12月14日“四川国腾通讯有限公司”完成了“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由5百万元增至8千万元。本文第一部分中提到的四川国腾的那个股权结构就是在这次股权变更中形成的。在四川国腾的这个股权结构中,“影子股东”程庆仍持有28。75%的股份,四川华威信息公司也持有22%的股份,“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和“四川电信规划设计院”也成了两个大股东,而四川国腾最初成立时的那些其他私人股东倒都成了小股东。前边已经说到,在这个股权结构中,只要能保证“影子股东”程庆与何燕的行动完全一致,何燕就能实现对四川国腾的绝对控股。

但是,这样一次股权变更,其基础却是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的一个法律上无效的股权结构:

据《新财经》上的文章报道,四川华威信息、中储成都公司、规划院和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之所以能在四川国腾的这次股权变更中获得了该公司60%以上的股份,是因为它们“以其在成都国腾49。85%的股权出资,按比例置换到四川国腾公司”,《商务周刊》的文章则说成都国腾这49。85%的股权“价值4800万元”。

而本文第一部分所说的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的股东中,并没有四川华威信息和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本文第一部分所说的成都国腾的股权结构,是工商登记中注明的股权结构,因而是在法律上生效的股权结构。但是这样一来,四川国腾1999年12月14日的股权变更,依据的就是成都国腾的一个在法律上无效的股权结构,因而不应当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何燕等人在1999年12月14日变更四川国腾的股权结构时,依据的是他们自己利用对成都国腾的实际控制权而作出的股权变更。何燕等人强调,商地置业公司向成都国腾投入的150万元现金只占成都国腾3166万元注册资金的7。5%(其实要按这样的算法是连5%都没到),因而只应得到成都国腾7。5%的股权。据此成都国腾在商地置业坚决反对的情况下于1998年12月2日和1999年7月6日两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将国腾“转给商地置业公司未生效的12。5%的股权转给华威信息”公司,并决定了其它一系列股权转让。

这一系列的股权转让,使得在成都国腾的全部股权中,“中储集团公司”只持有25%,“华威信息”持有22。5%,所谓的“国腾职工持股会”持有20%(“莫晓宇等8位自然人”持有的国腾股份应当来源于此),四川邮电规划院持有14%,商地置业持有7。5%,倍特软件持有6%,何燕本人则持有5%。这样一种股权变更当然遭到股东商地置业的坚决反对,结果是到工商局变更登记没有成功,成都国腾在法律上一直保持着1997年的股权结构。

与四川国腾的这一股权变更相关联的是,据《商务周刊》的文章报道,由于华威、中储、规划院和莫晓宇等8人“将其在成都国腾中价值4800万元的股份作为对四川国腾的出资,四川国腾由此取得了成都国腾49。85%的股份”。但是可笑的是,四川光华审计事务所却坚持说,四川国腾应为获得成都国腾的这49。85%的股份而向华威、中储等所谓的“成都国腾原股东”支付4800万元现金,由于四川国腾至1999年12月13日为止仍未向这些“转让人”支付上述款项,四川国腾对这些公司和自然人就欠下了相应的债务!

其实原来的成都国腾和四川国腾都已处在何燕本人的牢牢掌控下,为什么四川国腾还要如此执着地获得成都国腾的控股权?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5月26日的文章报道,在四川国腾成立之后,何燕等人“将成都国腾通讯的IC卡电话机生产许可证亦交与四川国腾使用”。将成都国腾变为四川国腾的一个子公司之后,这样作可能就更名正言顺一些。

盗窃国有财产的证据

何燕等人的上述这些以“股份制经营”为招牌的“国资民变”行为,不仅侵占了国有财产,也大大损害了以宋克荒为总裁的商地置业公司的利益。因此,宋克荒从19 99年开始多次向中央有关单位和领导举报何燕、莫晓宇非法侵占巨额国有资产的问题,导致中央纪委、财政部、检察院等对国腾集团展开调查。

宋克荒强调,有关单位并没有把调查的结果“正式发文答复我们”,却“通过小报和网站散布小道消息”。这个“通过小报和网站散布”的“小道消息”,在《新财经》的文章中有一个很简要的转述,其开头语是:“历经三年的调查,对于何燕等人侵占国有资产的说法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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