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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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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这些欠税情况取自户部尚书郭资的报告;见以上注120。
③ 见下文。
① 山本达朗:《安南史研究》'600',第678—686页;罗荣邦:《和战问题政策的制订和决定》'360',载贺凯:《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263'(纽约,1969年),第57页。
② 见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23、130—131、175页。
① 吴晗:《明成祖仁宗景帝之死及其他》'589',第194页。关于李时勉一案,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0、866页。《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48—149页。
② 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7—128页;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迹旁证》'542',载《真理杂志》,I,2(1944年3—4月),第194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0页。
① 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3,148页。
① 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0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79—28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78、223、226页。
① 见吴缉华:《明仁宣时内阁制度之变与宦官僭越相权之祸》'576',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I,第186—197页;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22—24、86—87、219—223页。又可简略地参看格里姆:《从明初到1506年的明代内阁》'194',第139—177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28—30页。
② 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35、533、666、1537页;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第89—9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4—235页。
① 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7—128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64—65页;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第89—90页。
② 丁易:《明代特务政治》'511',第334—336、338—341页;克劳福德:《明代宦官的权力》'128',第119—120、130—132页。
① 丁易:《明代特务政治》'511',第6—11页;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1—112、115—117页。
② 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60—61页。
① 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1—124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1—342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2页。
② 关于朱高煦不实的指控,见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135—140页。
① 见山本达朗:《安南史研究》'600',第721—758页;罗荣邦:《和战问题政策的制订和决定》'360',第57—6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26—229页。
②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4—795页。
① 可简略地参看约翰·K。惠特莫尔:《交趾和新儒家:明朝改造安南的企图》'562',载《明史研究》,4(1977年春季号),第71—72页。
① 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3—119、147—151页。顾佐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47页。关于刘观的罪行和惩处,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第63、117、118页。
① 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39—41页。
② 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0—231页。
③ 关于周忱的使命,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91页。
① 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26—128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84页。
② 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75—77、111、253页。
③ 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40—143页。
① 吴晗:《明代的军兵》'593',第112、114、119、134页;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第217、231、235、238页。
② 见周良宵:《明代苏松地区的官田与重赋问题》'95',第64—65页;吴缉华:《论明代税粮重心的地域及其重税之由来》'574',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41—45页。
③ 关于这些数字及其重要意义,见吴缉华:《明代海运及运河的研究》'581',第102—104页。
① 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88—92页;伍丹戈:《明代中叶的赋税改革和社会矛盾》'597',载《社会科学战线》,4(1979年11月),第168—171页。关于周忱和况钟事迹的详情,见蒋星煜:《况钟》'72'(上海,1981年),第34—42、72—76页及各处;关于况钟,还可简要地参看《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51页。
① 关于周忱和况钟在苏州和松江财政改革的简明论述,见周良霄:《明代苏松地区的官田》'95',第69—71页;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I,第98—105页。
① 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100—101、106—111页。
② 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94—95页;关于周忱的财政措施对万历年间一条鞭法改革的影响,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101—104页。
第5章 正统、景泰和天顺统治时期,1436—1464年
英宗第一次统治期,1435—1449年
权力中心
1435年1月,宣德帝在他37虚岁时早死,由年仅8岁的幼帝朱祁镇(庙号英宗,1427—1464年)继位,这就暴露了明初建立的政治制度中固有的许多问题。虽然继位是完全合乎规定的,而且宣德帝两个儿子中的长子朱祁镇已经被立为太子,但是继承明朝皇帝宝座之事已经引起了种种问题。已经发生了朱棣进行的一次成功的篡位,而另一次宣德帝之叔朱高煦的篡位企图则在1426年以失败告终。
幼帝之登上宝座产生了新的问题和紧张因素,因为明代开国皇帝建立的制度规定,一切权力都归于皇帝,他必须在大学士和大臣们的协助下决定国家大事。对未成年的人的继位没有订出正式的条文。一个幼帝使这个专制的君主国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虽然没有人能正式成为摄政,但一个事实上的摄政集体必须建立起来,去处理国家大事。这样一种情况,如同王朝以后时期重新发生的那样,容易导致不合法的独裁权力的建立和不可避免地破坏中央领导的稳定。
宣德帝在短期患病后出人意外地死去,张太皇太后就领导了一个事实上的摄政团。她在朝廷中,不论在礼仪上和事实上都取得了最受人尊敬的地位。此外,在前一代皇帝统治时期,她作为皇太后已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政治的决策。她原是一个平民,而作为永乐帝的儿媳、洪熙帝之妻和宣德帝之母,她代表了和维持着王朝的延续性和合法性的某种门面。有一种史料认为,她最初提出让先帝之弟,即她自己的儿子襄王朱瞻墡(1406—1478年)作为皇族中的成年人登基,而不要她的孙子——那个儿童朱祁镇——继承皇位。但是正式的记载则说,她在后者的登基中发挥了作用。不论是何种情况,她都能保证取得强有力的地位;她在1442年快60岁时死去之前,一直很有影响。
与太皇太后同在摄政团的有大学士和宦官各三人。这三名大学士与张太皇太后一样,也体现了明代早年政权的延续性。他们是三杨,即杨士奇(1365—1444年)、杨荣(1371—1440年)和杨溥(1372—1446年),他们虽然都是南方人,但无亲戚关系。自从宣德帝在1426年登基以来,他们就在一起任职,而杨士奇和杨荣自永乐朝起,已为几代皇帝效过劳。他们都经验丰富,精明强干,掌握大权。
摄政团中的宦官都是司礼监的主要官员,而司礼监又在宫内宦官等级中具有最高的威信。他们是王瑾(活至1451年)和范弘(活至1449年),两人与金英(约活至1450年)一样,在前一代皇帝统治下已经牢固地树立起自己的权力。但是不久王振(?—1449年)就成了举足轻重的人物,他是在内书堂受过严格书本教育和行政训练的最早的大太监之一;内书堂在1426年设立,它的成立直接违反了开国皇帝防止宦官受教育和参政的政策。
根据一份晚明的史料,为了给宫内妇女教课,永乐帝曾说服一批儒家的老师自愿净身,而王振就是其中之一,因此,王振进入内书堂就具有很大的有利条件;这就能说明他的权势迅速上升的原因。王振是北方人(山西人),与太皇太后同乡。他还年轻,在1435年秋季他被任命在司礼监工作时很可能才三十四五岁,比摄政团的其他成员要年轻得多。他还是幼帝的启蒙老师,对幼帝具有很强的个人支配力量。
当时摄政团的状况就是如此,其中大学士和司礼监宦官的人数为3比3,张太皇太后则为仲裁者。从新帝统治一开始,《英宗实录》经常提到少师、名誉兵部尚书、大学士杨士奇和其他人在制订政策时所发生的政治分歧的陈述,其语气好象一个完全有活动能力的皇帝控制着朝廷和政府。
另外一个体现了王朝延续性的有影响的人物是英国公张辅(1375—1449年),当时的一位资深军人。他是永乐帝一个妃子的弟兄(与太皇太后无亲戚关系)和永乐帝在篡夺皇位时的一个支持者之子,出身于一个显赫的武将的门第。他在1406至1408年曾率军入侵安南,在那里任职直至1416年,曾随永乐帝进行皇帝的最后三次远征蒙古的战役。永乐帝在遗诏中委以重任,要他确保皇太子继位;1426年他又是镇压朱高煦未遂的叛乱的关键人物。在15世纪30年代晚期和40年代的朝廷中,他虽然不过是一个挂名的头面人物,却是深受信赖和尊敬的元老政治家,一名幼帝的曾祖父的辉煌时代的活见证人,当时中国驱赶蒙古人和占领了安南。
随着太皇太后在1442年11月20日的死亡,政治形势发生了激烈的变化。这时皇帝已满16虚岁,已在6月8日与钱妃结婚,并已在太皇太后死前两天,即11月18日亲自上朝听政。杨荣已死于1440年,只剩下其他两名大学士,杨士奇这时75岁,杨溥将近70岁。重大政治变化的条件已经具备,正处于壮年时代的40岁的王振开始完全左右政治。太皇太后已经预见王振取得政治权力的危险性,所以在1437年晚期曾考虑命王振自尽,但她的年轻的孙子——英宗——和几名朝廷官员为之说情,使王振幸免于死。考察一下王振建立一种新型权力结构的步骤,对研究以后的明朝历史是相当重要的。
首先,他建立了对皇帝的个人控制。这名宦官曾是皇帝登基前的启蒙老师。后来,当年逾古稀的端庄的杨士奇负责新帝学习经典的工作并在讲课时肯定向新帝讲解国家和帝国的重大事情时,这个机智的宦官作为新帝的启蒙老师,继续施加影响对他进行控制,领这个儿童去观看更有兴趣的北京守军的训练场地。对幼帝来说,这个宦官依然不折不扣地是他的先生。
其次,他需要盟友。这名司礼监的宦官能够争取到一批政治上的追随者,其中有兵部尚书徐晞、锦衣卫指挥马顺和他的外甥副指挥王山,以及工部侍郎王祐。后来,他又能争取到拥有大权的兵部尚书王冀(1378—1460年),此人在幼帝登基前与幼帝有联系,当时他接受宣德帝的命令,曾组织一支儿童“军”,由年轻的太子指挥。由于军人在明朝起了如此重要的作用,而锦衣卫因从事军事以及情报和司法工作,也许又是皇帝权力中最有效最得力的工具之一,所以不难看出,以传统方式兼把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控制在手的王振,是多么容易地左右一切了。
当太皇太后在世并能使他毁灭时,王振是谨慎行事的,并能听从资深大学士的意见。但她死后,他说服年迈的大学士们不要积极参政而把起草诏令的沉重负担转给他人,其企图是把内阁的职责集中在他自己之手。在40年代初期,唯一积极活动的大学士是年轻的曹鼐(1402—1409年),他因其坚强的性格而著称。他的同僚马愉(1395—1447年)虽然是一个出色的进士,却依然是一般的官僚。在杨士奇于1444年和杨溥于1446年死后,其他三名在40年代后期参与起草诏书的大学士为高穀(1391—1460年)、陈循(1385—1462年)和苗衷(1370—1450年?)。他们都是杨士奇严格挑选的门生,但又都是平庸的人,在帝国问题迅速发展时毫不得力地在内阁任职。他们都不能对付这名不久将成为一个有力的独裁者的司礼太监操纵权力的巧妙的手段。
朝廷尊敬他,听从他,奉承他,主要是因为年轻的皇帝仍敬慕和尊重自己以前的老师。但是年长的朝廷官员一定因他是一个能干的(即使是缺乏经验的)官员而敬重他。据说他聪明机敏,具有相当强的个人魅力。他们也一定把他看成一个政治操纵者而害怕他。经过了一段时期,肯定是在15世纪40年代中期,他显然开始发展了某种妄自尊大(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难以避免的),自认为是周公第二,独断地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压制批判,甚至滥杀他的对手。
如同明代宫廷政治中经常发生的情况那样,一名突然发迹的宦官迟早会把皇帝的权力当作自己的权力来利用,即使在他完全依附于皇帝的意志和喜怒时也是如此。王振就是这类人的第一个例子:他甚至威胁恫吓最高级的官员,把妨碍他的人投入监狱,有时还把他们处死。天子本人、他的宦官助手和顾问们以及锦衣卫三者的联盟在明代即将成为一种典型的权力结合,而它在这时开始形成了。
民间动乱
因此,摄政团似乎已经建立起一种可行的政府制度,它使中央的权威至少顺利地行使到15世纪40年代以前,尽管缺乏一个成年的皇帝。但在全国,出现了许多事态发展不妙的迹象。宣德帝以真心地关心人民的福利和有效率的行政而著称于世。但他的忧国忧民的心清未能防止自然原因引起的社会动乱,也不能消除大大地加剧动乱的独断专行的政府政策。对15世纪20年代数千名武装造反者与官府对抗的山东叛乱,朝廷仍记忆犹新。
动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实行徭役制度的方式。最初南京需要大规模的徭役劳动,因为那里许多建设仍在继续,但是特别在北京随着此城被改造成“世界中心”,大规模的建设不断在进行。此外徭役劳动提供了政府和皇宫所需要的大批货物和物品以及用于许多重要劳务的人力。这类劳务的履行不仅仅难以负担;而且它们的实施非常苛刻,以致引起了一个更有效率和对人民情绪更加敏感的政府本来可以避免的愤怒。
过分要求的结果是普遍逃避徭役。例如在1438年,几千名工匠手工业者要么是逃避劳役,要么是被武力围捕去履行他们的义务。在有些地区,大批人民干脆逃离故土而成为逃亡者。1438年,山西省的繁峙有一半以上的登记人口干脆不知去向,而同省的翼城据说已有一千多人潜逃,而任其土地荒芜下去。1440年,据说有人看到一伙伙数以百计的流浪占地者沿路扎营,企图以野果和树皮为生。1445年,在陕西省渭南和富平的饥荒地区,据说人民关门闭户,四出寻找食物。这种成批的出走并不仅仅发生在西北的贫困区。据说1441年浙江的金华已经丧失了它登记人口的40%,而在邻近的泰州的有些地方,只有1/3的户留下。类似的情况也影响到福建,1449年此省的延平和沿途千里的一些内地的府都被遗弃,人民躲藏,土地荒芜,税赋不收。
勉强糊口的生活水平使人们没有余力去度过和解决由地主或税吏的需要以及徭役制度所加剧的艰难日子和匮乏,由此引起的这类社会动乱对农村秩序的稳定是一种经常的、不断出现的威胁。
但是,把所有这种苦难都归咎于政府的苛政也是很不公平的。英宗统治初期是屡次发生自然灾害的时期。西北的山西和陕西两省在1437年以后连续遭受严重的干旱,最后导致1444和1445年的大饥荒。大量粮食不得不从河南的粮仓调出,以救济苦难。1448年,又一次旱灾和蝗灾打击了西北。另一个经常容易受灾的地区是从徐州往南直至淮河流域和长江的江北。1434年这里受饥荒的打击。1436、1437和1444年发生了严重的水灾,1447年又发生了大范围的饥荒。
华北平原和山东在1435年遭受旱灾和蝗灾;1436和1439年黄河和大运河决口,引起大洪水和使许多人丧生,1440年黄河又发洪水,接着在1441年又发生了水灾。1442年,旱灾和蝗灾打击了山东和河南,使山东的许多人放弃其田地。另一次始于1448年的严重水灾将在下面叙述。长江中游的一个主要产粮区湖广省在1434、1436、1441、1444、1446和1448年遭受局部的饥荒。甚至富饶和多产的江南区和浙江也受灾:1440年严重的水灾打击了江南的苏州及邻近的城市;1440和1441年浙江发生了饥荒。1445年,浙江发生了严重的旱灾和一次很可能是流行的瘟疫,造成了很高的死亡率。1446至1447年洪水侵袭江南,在1448年旱灾又接着发生。
政府并不仅仅是消极地袖手旁观;它批准大规模地减免税赋——在1447年饥荒中,仅江南就减免了150万担税粮。此外,特别在关心这些事情的太皇太后死前的时期,政府常常以很高的代价迅速救济受灾者。
1448年,政府面临一场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开封东北的黄河堤坝决口,河水往东流入今东海不远的黄海。1449年的另一次堤坝决口使部分黄河河水流入涡水,然后进淮河再向南流入海。除了淹没大片土地并造成大面积的破坏、高死亡率和人民流离失所外,这次洪水还严重地影响大运河在山东的一段。沙湾堤坝连续几次决口,那里是黄河和运河在山东西部汇合之处,运河丧失了大部分水源。
由于北京深深地依赖运河运输的货物和粮食,京师处于其南方的供应来源被切断的危险之中。这些洪水和泛滥在15世纪50年代继续发生,需要一项将持续多年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力的计划。这些将在下面详予叙述。虽然此后多年没有关于再发生大灾害的报告,但黄河的泛滥和制服泛滥所需的经常水土保持工作,将一直是明朝灭亡以前的一件令人关心的大事。
中国东南部的一场大起义
民众的不满、贫困、过重的税赋、沉重的徭役需求和对佃农的过度剥削,这些不同的因素结合起来,造成了15世纪40年代福建山区及邻近的浙江和江西一些地区两次独立的而又互相联系的起义。
在这两次互有关系的起义中,有一次最初是在浙江福建交界的山区劳动的银矿矿工的动乱。对明朝政府来说,白银当然是非常重要的,银矿的开采由政府控制。控制一般由地方官员来实施,他们要求过高的生产定额,并对偷盗银矿产品的人处以死刑。约在1444年,浙江南部处州衙门的一名前下级官员叶宗留已经转而去偷盗官办的银矿,这时开始率领一伙日益扩大的有不满情绪的矿工,并在福建浙江交界处非法地“采”矿。三年后,即在1447年,叶宗留公开造反,在矿工和周围地区的村民中吸引了大批追随者,并开始按军事方式把他们组织起来进行训练。
在稍后的1448年3月,一批福建西北和江西交界处的佃农——原属于新建的地方治安部队——也造反了。起事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的地主对佃农过度的剥削,他们除了正式的地租外,还迫使佃农送季节性礼物。邓茂七和邓茂八兄弟二人拒绝照办,并鼓动他们的村民伙伴们拒付这些额外的花费。与地方民兵冲突的结果是造反者轻易地取胜,因为造反者除了熟悉本地的地形和情况外,已经接受了军事训练和掌握了本地的武库。
在1448年下半年和1449年初期,两起起义的人数都有增加,它们所影响的地区也比以往更大。叶宗留自封为其造反的追随者之王,而邓茂七则自称闽王。据说左道旁门的经卷已在流传,两个集团的造反者则歃血为盟——这些是一个严重的大起义开始阶段的典型行动。虽然这两个运动始终没有结合,但它们有着联系,有时还协同行动。
战斗和劫掠集中在福建北部的内地。邓茂七的起义始于沙县周围地区,然后向东北扩大到延平。省的官军在寻找造反者并进行打击时有一定的困难。起义者依靠艰险的地形进行战斗,他们的领袖很有战术头脑,并且在初期多次取得胜利。六个月后,当朝廷在1448年9月下令征剿时,它任命佥都御史张楷(1398—1460年)为指挥官,此人胆小无能,事实证明是一个最不称职的将领。在一开始,由于已经盘据在铅山矿镇之南的江西福建交界处的叶宗留叛乱团伙的阻挠,集结在江西东北的张楷的军队不能打击邓茂七的部队。经过了长期的犹豫后,官军打败了叶的部队,在1448年12月把叶杀死(有一种史料则说叶死于造反者的内讧)。但在新领导的率领下,他的造反者退入山区,打败了追逐者,然后撤至浙江南部的老根据地,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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