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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第4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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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土地占有和耕种的模式,与跟农业有关的信贷结构、市场销售和赋税有密切联系。由于农业是一种周转慢的行业,中国的小农跟别的国家的小农一样,常常是不借贷就不能度过播种与收获之间的那段时间。负债是农村不满的主要根源。卜凯报告,1929—1933年调查的农场有39%负债。中央农业实验所估计,在1933年,有56%的农场借过现金,48%借过谷物或食物。第三种全国性估计指出,1935年有43。87%的农户负债。①所有的观察者一致同意,农村借债是为了应付家庭的消费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投资,而且对较穷的农民来说,负债是经常发生的事。②利息很高。这反映出农民极其迫切的需要、中国农村资本的短缺、不履行债务的风险,以及没有政府的或合作的现代借贷机构可供选择。对小量的实物借贷,年利可以达到100—200%。农民借款的大部分,大概有2/3,付年利20—4O%;年利少于20%的约占1/10;其余的则在40%以上。大约有2/3的借款期限为半年到一年。③农业信贷主要来自个人——地主、富农、商人——如表18中1934年的数据所示。
农村地区的现代银行(政府的或私人的)很少,而且在任何情况下这种银行也不在消费贷款上投资。例如,江西的七家现代银行在它们1932年的未偿贷款资金中,只有0。078%投入农场贷款。50000445_0102_3④始于20年代的农村合作运动受到相当大的注意,但合作社即使在最盛时也只涉及中国农民的极小一部分。⑤放债人通常是地主或粮食商人,他们起着让部分农业盈余又回到农民手中的作用,从而使农民能够不按照收入过日子,但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即保存一个不被触动的地主统治的农村社会。
表18 农场信贷来源,1934年
资料来源:中央农业实验所:《中国作物报告,1934年》,第70页。
中国农村不是经济上自足的,虽然一个较大的单位——施坚雅的“标准集市区域”——从多种意义上可以看成是这样。为偿付现金义务如地租和捐税,以及为购买许多必需品,农民的一部分收成必须在市场上卖掉。在卜凯的调查中,大约有15%的稻谷收成和29%的小麦收成被农民卖掉,卖掉的商品作物如烟草、鸦片、花生、油菜籽和棉花的比例当然更高。①在许多情况下,农民不得不在当地市场上出售产品而没有别的选择。他被隔离在较远的市场之外,不仅由于运输困难使得运费太贵,而且还有信息上的障碍——尽管农村的无知状态可能被夸大了。市场处于相当大的价格波动中,这可能对农民不利,因为在收获时期当他想卖时供应自然较多,而在春天当他想买时供应就少了。此外,在东南沿海一带靠近大城市的地区,由于农业的商业化已有一些进展,剥削的代收制(如英美烟草公司所实行的)使农民任凭买方的摆布。
而作为个别的小买家或小卖家,农民不能影响他必须与之贸易的市场,用生硬的马克思主义(和儒家的)语言说,商人都是寄生虫,对经济毫无贡献,或认为20世纪农业商业化程度的增加对农村的生产和收入产生消极影响,这些都是可笑的。在原子式的农村部分(atomistic rural sector),没有进入的障碍(不同于常常被夸大了的信息障碍),实际上没有政府干预,各个行业的资本需求都低,因此大多数类型的商业都是很有竞争性的。高利润很快把新来者引进现有市场。中国跟别的地方一样,最富的商人是那些在更加商业化的地区做生意的人,这里的人在与市场打交道方面几乎人人消息灵通、灵活,并有经验。他们不靠欺骗顾客赚钱,而靠劳动的专门化和分工,并以低廉的单位价格提供关键性的服务。地方市场常常被描绘成这样:对农民卖东西来说,它倾向于买方独家垄断,而对农民买东西来说,又倾向于只此一家。但事实上很少有研究证明这个普遍的假定。如果上市作物的2/3以上是在本地卖的(如珀金斯所认为的),那么这种生意根本就只能涉及少数商人;定期集市是农民互相买卖的地方。珀金斯认为市场上主要是地主在卖稻谷,他们不必在收获季节卖,由于消息灵通和有联系手段,他们也很少会上当受骗,如果这也是正确的(见前文),那么,买方独家垄断一说就很难成立。
我在前面曾经指出,农业与工业之间的贸易条件在1931年以前一般对农民有利。种植和销售经济作物的能力是促使1912年至30年代期间农业总产量有所增加的一个主要因素,是它使这个时期的人均收入大致上不变。的确,农村集市是无组织的,有时候似乎是存心与小生产者为难,也许过多的中间人成了负担,所有这些妨碍了产量有更大的增长并明显地损害了农村福利。但在1937年以前,它对帮助传统经济制度保持运行起了足够好的作用。
在北京政府直到1927年的统治下,接着在南京政府的统治下,农业税也许是不公平的负担,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仔细的研究。田赋主要是由省或地方征收。地方上的权贵与收税员勾结是普遍的,结果不相称的负担份额落在了小农身上。田赋还以更高的租金的形式转移到佃户身上。此外,还有这样一些弊端,如强制预征、操纵汇率和各种额外费用等等。①在国民党统治的最后十年,重庆政府通过战时田赋征实和粮食征购加重了小农和佃农的赋税负担。
如果负担不公平,那么田赋在1949年以前最重要的经济特点,就是它未能将地主占有的农业盈余的较大份额收回来,重行分配到生产投资上去。赋税的标准实际上是低的,反映出国家对地方社会鞭长莫及(见后)。跟信贷和市场交易一样,农业税制度加强了一种收入的分配模式,它只容许产量有不大的增长,而个人收入和福利则根本没有增长。
对1937—1949年期间的中国农业进行定量研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战争和内战终止了南京政府十年的农村统计资料最起码的收集。华北是主要战场,农田的破坏、运输的瘫痪、人力畜力的征用、军粮的索取、上升的政治斗争对农民的影响,这一切在华北肯定比在华南和华西更严重。②战前日渐商业化的进程倒退回去,农业生产力和产量下降,城乡间的商品流通被破坏。甚至到1950年,根据人民共和国最初两年所做的调查,华北的一些地区由于人力和畜力的损失,产量还没有恢复到战前的最高点。①严酷的日本占领和1948—1949年的大战,都较少波及华南和华西,但这里也有军队征用人力和粮食造成的损失,而且从1947年起,失去控制的通货膨胀削弱了对城市地区的粮食和工业原料作物的供应。中国城乡经济的崩溃到1948年中期成了事实。
① 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第233—240页。
① 这些是包括满洲在内的整个中国的数字。关于华北,见迈尔斯:《中国的农民经济》,第177—206页;天野元之助的《中国农业诸问题》中概括了许多地方研究,见该书I,第3—148页。
② 关于稻米、小麦和面粉的进口,见萧亮林(音):《中国的对外贸易统计,1864—1949年》,第32—34页。巫宝三:《中国粮食对外贸易其地位趋势及变迁之原因,1912—1931》。
③ 萧亮林(音):《中国的对外贸易统计,1864—1949年》,第274—275页。
① 天野元之助:《论中国的农业经济》(以后简称《农业经济》),2,第696—698页,开了一张单子,列出1912—1931年间的内战、洪水、干旱、瘟疫和受影响的省份。又见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统计资料》,第13—20页,关于1904—1929年期间的“灾害”及所在地。
② 天野元之助:《中国农业史研究》,第389—423页,例如,关于水稻技术。F。H。金:《四千年的农民》对20世纪初“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久不变的农业”作了生动的描述。
③ 李文治和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2,第182页。这套资料的第1册,李文治编,包括1840—1911年;第2册和第3册,章有义编,分别包括1912—1927年和1927—1937年。
④ 拉蒙·H。迈尔斯:《土地政策与农业改造:大陆中国和台湾,1895—1954年》,《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3。2(1970年),第532—535页。
① 埃克斯坦、赵冈和约翰·张:《满洲的经济发展》,第240—251页。
① 李文治和章有义编:《农业史》,3,第476—480、622—641页。
② 同上书,3,第480—485页。
③ 《农情报告》,7。4(1939年4月),第49—50页,见李文治编:《农业史》,3,第708—710页。
① 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第136页;李文治和章有义编:《农业史》,2,第131—300页;张人价:《湖南的稻米》(译自湖南省经济研究所1936年报告),第87—113页。
① 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第68页,表10。
② 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第35—36页;李文治和章有义编:《农业史》,2,第406—407页;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第281—282页。
① 见迈尔斯:《中国的农民经济》,到处可见。
② 罗伯特·阿什:《中国革命前的土地占有:20年代和30年代的江苏省》,第50页。阿什自己也对更“纯的经济因素”予以一定重视。但是,他的研究在估计20世纪江苏农业投资的程度和来源时,似不足以令人信服。
③ 卡尔·里斯金:《现代中国的盈余和停滞》,见珀金斯编:《中国现代经济》,第57页。
① 卡尔·里斯金:《现代中国的盈余和停滞》,见珀金斯编:《中国现代经济》,第57页。
② 同上,第68、74、77—81页;维克托·利皮特:《中国的土地改革与经济发展》,第36—94页。
① 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第269—270页。
① 同上书,第181—185、294、297页。
① 同上书,第193—196页。
② 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第87、89页;利皮特:《中国的土地改革与经济发展》,第95页;肯尼思·R。沃克:《中国的农业规划:社会主义化与私人部分,1956—1962年》,第5页。
① 见村松祐次:《近代江南的租栈——中国地主制度的研究》,第47—237、391—636页;和《中国清末民初江南地主所有制的纪实研究》,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29。3(1966年),第566—599页。
② 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第92—98页。
③ 陈正谟:《中国各省的地租》,第43页,发现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的劳役地租负担最高,根据的是不包括满洲在内的22省1520处的报告。
④ 国民政府主计处:《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935年》,第462—463页,列出1933年山东的地价与浙江大致一样;但中央农业实验所提供的1934年山东的地价比浙江低1/3。
① 在表16(1)中,我用了从卜凯的“农业调查”而不是他的“田场调查”中通常被引证的百分比导出的可供选择的估计。后者显然太低,一方面由于他的实例对南方各省的重视不够,另方面由于调查的性质使得比较容易接近的地区支配了数据。
② 关于江苏的地区差异,见阿什:《中国革命前的土地占有》,第11—22页;关于山东与河北,见迈尔斯:《中国的农民经济》,第234—240页。
① 乔治·贾米森:《中国的土地占有与农村人口状况》,载《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会刊》,23(1889年),第59—117页。
② 《农情报告》,5。12(1937年12月),第330页,见李文治和章有义编:《农史》,3,第728—730页。
① 迈尔斯:《中国的农民经济》,第223页。
② 天野元之助:《农业经济》,1,第299页。
③ 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第333页。
④ 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中国租佃制度之统计分析》,第59页。
① 全国土地委员会:《全国土地调查报告大纲》,第46页。
② 内政部:《内政年鉴》,3,《土地》,第12章,(D)第993—994页。陈正谟发现押租流行于1933—1934年报告中30%的地区,6%以上的地区有这种现象。陈正谟:《中国各省的地租》,第61页。
③ 全国土地委员会:《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第44页。
④ 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中国租细制度之统计分析》,第43页。1924年与1934年比较,数字变化如此之小,不会有什么意义。
① 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第462页;《农情报告》,2。4(1934年4月),第30页,见《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42页;全国土地委员会:《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第51页。
② 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第462页:76%的农场信贷是为了“非生产目的”;天野元之助:《农业经济》,2,第219—220页,引用了七项全国和地方研究。
③ 《农情报告》,2。11(1934年11月),第108—109页,见《经济统计月志》,1。11(1934年11月),第7页。
④ 《经济统计月志》,1。11(1934年11月),第2页。
⑤ 见李文治和章有义编:《农业史》,3,第206—214页;天野元之助:《农业经济》,2,第308—348页。
① 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第233页。
① 见李文治和章有义编:《农业史》,2,第559—580页;3,第9—65页。天野元之助:《农业经济》,2,第1—158页。
② 迈尔斯:《中国的农民经济》,第278—287页,简略地叙述了1937—1948年间华北农村经济所遭受的破坏和扰乱。
① 中央农业部计划司:《两年来的中国农村经济调查汇编》,第141—144、149—151、160、162、226—236页。
运输
在整个民国时期,发展很差的运输始终是中国经济的一个主要缺点。无论从微观或宏观来看这都是明显的。1919年,中国的主要工厂汉阳铁厂生产一吨生铁的成本是48。50元,而在1915年,满洲本溪的日本铁厂生产一吨生铁只需22。00元。本溪本地产的焦炭,5。74元一吨,但由于修筑粤汉铁路进展缓慢和从300英里外的江西萍乡用木船运输的效能差,使得焦炭成本在汉阳上升到24。54元一吨。②由于两家公司都从自己的“内部”矿场获得原料,差价就未必是由于两个时期之间的市场波动。
苦力劳动的工资低得难以置信,但支配地方一级运输的人力搬运工的经济效率甚至更低。一位观察者报告:巴顿在四川省,从渭河流域到成都平原的大路上,我们可能遇见背负160磅重棉花的苦力。他们背着这些东西一天走15英里,要走750英里,一天1角7分钱(墨西哥银元),相当于1角4分钱1吨英里。按照这个价格把一吨货物运送750英里,要花费106。25元。铁路运输只要15元,是这个数目的1/7。京奉铁路为开滦煤矿公司运煤,1吨英里不到1分半钱。用苦力运棉花,路上要用50天,而铁路只用两天,从而节省48天的利息,并在更好的条件下卸棉花。①在中国用几种主要的运输方式运货的比较运费,估计如下(分/吨公里):帆船,2至12分;轮船和汽艇,2至15分;铁路,3。2至17分;大车,5至16。5分;独轮车,10至14分;骆驼,10至20分;卡车,10至56分;驴、骡和马,13。3至25分;人力搬运,14至50分;黄包车,20至35分。②整个民国时期,大宗货物继续用传统方式运输。例如,不是典型年头的1933年的资料表明,老式运输方式(12亿元)所占国民收入是现代运输方式(4。3亿元)的3倍。
一个适当的铁路网将大大减少运输费用并促进内地的发展。此外,铁路运货往往避免了厘金和其他地方过境税。而且,一条铁路的出现会促进沿线度量衡制度和货币的统一。但英属印度的例子应当使我们明白,一个巨大的铁路网可以同一个落后的农业经济并存,仅仅铁路的长度并不自动地通向经济发展。无论如何,中华民国的铁路在长度、分布和运转上都是不够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中国,包括满洲和台湾,有总计为24945公里的铁路干线和支线。③民国时代各个时期修建的铁路可按习惯分期如下:1912年以前 9618。10公里
1912—1927年 3422。38公里1928—1937年 7895。66公里1938—1945年 3909。38公里总计 24845。52公里
中国的第一条铁路是怡和洋行和其他外国人未经许可修建的,长15公里,从吴淞到上海。它于1876年开通,但官方和地方的反感是如此强烈,结果被中国政府买下来拆毁了。直到1894—1895年中国被日本战败时为止,不断来自地方居民和保守官员的反对,使铁路建设毫无进展。一方面,“自强派”使朝廷认识到了修建铁路作为支持本朝反对外国进一步侵略的手段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中国虚弱的暴露吸引了外国资本,他们把为铁路建设提供资金看成是促进外国政治影响和经济渗透的一种手段。到1894年,仅铺了364公里轨道。在铁路建设的第一次高潮中,从1895至1911年,完成了9253公里,大部分资金借自外国债权人。在这个总长度中,俄国建的横穿满洲的中东铁路及其向南从哈尔滨到大连的延长线,占去2425公里。
在清朝的最后十年,各省士绅和商人进行的私人修建铁路计划的失败,鼓舞了北京的铁路国有化计划,铁路国有化计划是王朝被推翻的直接原因。此后直到1927年,在袁世凯和军阀政权时期,铁路建设显然慢了下来。几条私营铁路的国有化没有遇到强烈反对(而这对清朝曾是致命的),大部分股份兑换成了政府公债,它不久就拖欠了。尽管与外国债权人商妥了新的贷款,重新谈判了一些1912年以前的贷款,但第一次世界大战使欧洲对中国铁路的投资停止了。当一个新的四国财团在1920年集会时,北京政府与美国期望的相反,拒绝与它做交易。中国本土的建设限于完成京绥线,以及粤汉与陇海铁路的几段,总共约1700公里。在满洲铺设了同样数量的新轨,一方面包括日本人提供资金的南满铁路支线,另一方面包括张作霖修建的与之竞争的路线,部分资金来自京沈铁路的收益。中国人在华北的建设和满洲的新路线,一方面是出于战略考虑,一方面则是出于经济考虑。
1928—1937年间,中国本土修建的铁路将近3400公里,包括完成粤汉线、浙赣线和山西的同蒲线。这些成就主要不是靠外国借款。例如,浙赣铁路主要是由中国银行提供贷款,山西的铁路则出自该省的税收。不过,跟其他地区一样,在军费需求和还本付息之外,只剩下很少的资金用于南京政府广泛谈论的经济“重建”。在这同一时期,在满洲建成了4500公里铁路,主要是日本在1931年后新建的,作为把满洲国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基地的计划的一部分。不顾中日战争时期的巨大困难,中国政府宣称在未被占领地区完成了1500公里铁路线,在支持经济和军事上起了重要作用。日本人则在满洲增建了许多路线。
在这50年来修建的铁路中,将近40%在满洲,32%在长江以北的中国本土,22%在华南,4%在台湾。人口稠密的华南铁路里程相对来说很少,这证明了一个精巧的现代前(帆船和舢板)和现代(轮船和汽艇)的水路运输网的持久性,它继续有效地同蒸汽火车竞争。从面积和人口比例上看,满洲的情况远较中国其他任何地区为好,这暗示并反映了满洲更为广泛的工业化。没有铁路穿过富饶的省份四川,或西部地区如甘肃、新疆和西藏。除了与国家大小不相称的少得可怜的总里程外,中国铁路的发展还十分杂乱无章,路线的分布常常是不经济的。从中国本土来说,一个更合乎需要的系统也许是以汉口为中心的辐射网。而实际的系统是一个平行的铁路网,过于集中于华北和华东。在满洲,曾发展过一种辐射与平行相结合的铁路网,但由于20年代中日在东北的竞争,这种铁路网受到不经济的复线的损害。
中国体路系统的建设曾涉及大量从英国、比利时、日本、德国、法国、美国和荷兰借款,顺序是按1898至1937年每个国家的铁路借款总额排列的。这些借款(借款条件常常涉及外国对修建的路线的实际控制)集中在清末民初,反映了外国辛迪加为铁路特许权和借款合约进行的争夺,它们在政治上与金融上同样大事竞争与大搞阴谋诡计。铁路债务的偿还来自路线的营业收入,但大约从1925到1935年,大多数外国铁路借款都拖欠着。到1935年12月31日,未清的债务总数,包括拖欠的本利,合计约53827443英镑,或891920730元。①铁路债券下跌,以陇海铁路为例,跌到票面价值的11%。
中国政府铁路的收益能力刚够付债券持有者的利息。在1916—1939年期间,平均每年营业净收入占轨道和设备成本的7。4%,而铁路借款的利率为5—8%。就是说,尽管它们的营运效率明显地低于南满铁路,但政府铁路从经济上看是可行的,它给民国年间带来了经济增长,并往往产生一点小小的利润。不过,在这20年中平均只有35%的营业净收入用在利息的支付上。大部分营业净收入——例如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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