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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那么凉-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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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很爱,很爱。
四、莲花
莲花是俗物。
我这样想。它是俗的。因为过分的清高。一大片接天荷叶,开着一朵又一朵的莲,不俗吗?
意识形态中,它最脱俗——出污泥而不染,能不染吗?不染体,也不染精神吗?长期和龌龊肮脏的人在一起,难免就脏了,荷也不例外。不要以为她是谁。她是一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植物,如此而已。
我这样的态度必定遭人厌恶。多少赞美莲的词语呀,近乎圣洁,近乎崇拜,连佛都坐莲花,连手指全是莲花指,那出水的白莲呀,摇曳着,风情着,我真是不喜欢,因为她看着纯洁,却一脸的风尘相。
我突然想起那些貌似纯粹的女子来。而骨子里无限的肮脏。以一朵莲的姿态出现,不蔓不枝,却最会见风使舵,最会让人体会到她的婀娜,她的多姿。不,我不喜欢。我拒绝这种阿谀奉承。
看过很多人画荷。都是俗笔。
而端然开着的荷,真是风情万种的小戏子一般,楚楚可怜的,一脸的让人心疼状。粉红的、纯白的、紫色的……接天荷叶之上,我看到盛大的莲花,一片又一片。我站在岸边,我无动于衷。
对于盛开的事情,我向来的态度很素淡。因为与己无关。与想念和彻底无关。盛开,只是了讨俏,为了取悦,与灵魂,有多少干系呢?
“你像六朝的佛像。”张爱玲在《小团圆》中这样写道,是九莉说给之雍听的。九莉是张爱玲,之雍是胡兰成。佛像都似莲花。其实,她也许是说他的俗。
整个夏天,我在不以为然中度过。甚至根本不怜惜楼下水池边开着的一朵又一朵水莲。很多人在楼下的小亭子里打牌。一共三拨。一拨是中老年,主要是打扑克,另一拨是老女人,还有一拨是中年女人。其中一个年轻女子在里面,手里夹着烟,一边抽,一边往水池里面弹烟灰,有时把烟灰就弹在那朵白色的睡莲上,弹得很得意,很流畅。
那是夏天里最烟火的情景。我不觉得浪费。还有那多情的每天早上来拍莲花的男子,每天来拍。一中年男子,我想,他时间可真多呀,他可真是无聊呀。
有一次去798看画展,主要是画荷的人们。画得也俗,中国的山水画,脱不了写实的底子,转到另一家时,用银子做了变形的荷,眼前一亮,像突然的艳遇,知道不过三两日,还是欣喜若常了。
及至看到残荷。
是白洋淀。已然九月,穿了厚衣。一大片黄色残荷突兀地出现,因为大,因为壮观,又因为带着萧瑟与凉意,我都震撼得有些许冷。风穿过肥大的裤子,一下下打击着我和残荷,我满眼沧海,我满目荒愁!繁华落尽,它才真的不再做作了,才真的还原成这样一摊烂泥的样子,我却伤感起来——《意》中的玫瑰,一个努力着挣扎要把华丽演给人看的女人,拖儿带女到澳州,为了活下去和男人睡觉,最值钱的东西是那一箱子旗袍,做华丽状时可以妖娆地穿上,终于演不下去的时候,一次次自杀,最后,终于死了。舌头伸出老长,上吊了。沦为残荷了,不再为华丽上演什么而努力了,怅怅然中,觉得人生不过是一条蹦跳的鱼,想抓住它,又嫌它腥。
植物篇(10)
真的是很腥。
我在十万残荷前呆立着。好久,回过头来,看到风吹起它们,刷拉刷拉地响着,它们大概自己不觉得绝望和伤感吧。后来,看过李老十画的画,一直画残荷,画太感伤。太浓烈了,过了火,感觉要崩溃了,感觉活不下去了——果然他没活下去,据说从五星级酒店的顶楼跳了下去,据说喝了很多二锅头。也成了一朵残荷。
我至今记得他那幅画,唤《十万残荷》。一朵已经够多,十万,逼仄了。没有活路了。到此时,我才对荷生出敬意。因为,残也残了,破也破了,这人生过得可真快,张爱玲最后的小说叫做《小团圆》。小是乞求,哪有团圆?她用毕生抒写着自己的爱情,为自己,只为自己,但是,有用吗?她终于落得空空荡荡,我看她死后情景,骨灰撒在旷野中,颇觉得悲哀。
有人小说叫《莲花》,意境颇远。大雅,所以,也俗。我名字中有这个莲。我一直不喜。但老了就会喜欢了,老人们说,年轻时候不喜欢的东西,老了就会喜欢了……这句话,想起来有些怅然,但真的是这样,我今年夏天还种了一盆莲花,有阳台上,开了三两朵,摇曳着,不管我喜欢不喜欢,它兀自地开着。
而有人固执地喜欢着莲,写(北宋)周敦颐《爱莲说》,一直写,一直写。我想求幅字,为这固执的精神。“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才知道,我一直嫌弃着自己,而到最后,我却疯狂地爱上了它,它,究竟不是别的,它,是莲,是莲呀。
玫瑰不知道
玫瑰不知道,她被赋予的这样的饱含深情的爱情寓意的。——如果知道,她一定不肯,爱情,多千回百转,浓烈华丽凄迷悲哀,所有的绝望欣赏冲动战栗,全来自于这爱情,而玫瑰,它被叫*情的花。
早年看亦舒小说《玫瑰的故事》,讲一个叫玫瑰的女子如此在爱情中起起伏伏,演那个玫瑰的人早年还有一颗虎牙,呆头呆脑的样子,后来出落成妖精——她成了真正的玫瑰,一朵风中妖娆的玫瑰,而演玫瑰时,她其实只是一朵青涩的玫瑰。
她是张曼玉。一朵不会凋零的玫瑰,岁月赠给她的总是过于浓密的滋润,同样妖艳如花的女子王祖贤,当年《青蛇》中的白蛇和青蛇,一个修炼成了千年蛇精,而另一个,蜕去了蛇皮,成了一朵枯萎的玫瑰——王祖贤出了家,胖了,愚蠢了,再也没有当年的妖气,“我从哪里来,没有人知道。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我呼呼地吹,海哗哗地流,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今年的湖畔会很冷》里则幽幽地唱着“不要问我是谁,不要问我来自何方”。这是当年王祖贤最盛开时候演过的电影,一代女鬼,却换成了人间最凡俗的肉身,玫瑰的凋零,远比一般花草的败落更让人心痛。
其实是不喜欢花的。尤其玫瑰。太娇美的东西总是容易破碎,玫瑰也不例外——它有着一个太好听的名字,又有着让人心仪的姿态,在花市场,玫瑰是最骄傲的,红色玫瑰,蓝色妖姬,都有着别样的孤芳自赏,是花中女王的样子,在情人节到来的时候,身价百增。
不过是一朵花而已。
靠近了大众的流俗,看似脱俗,其实最俗。这一点,有些像胡兰成,张嘴闭嘴的才情,我实在是顶礼膜拜,中国文字在他手下被排列成最美的样子,可是,他为人之清浅之浮华,让我所不耻,他知道,女人的精神比肉体更容易饥渴,在《今生今世》里他写道:我也女人,与其说是爱,宁是说知。这个知字,把他的薄情与寡义全抵挡走了,如同玫瑰,代表着爱情,以那样一个虚荣的姿势,是不是,我的心里在嫉妒着玫瑰?还是,这样的华贵的花从来不属于我?倒是那田野里的菖蒲,在刹那间就让我动心到崩溃。 txt小说上传分享
植物篇(11)
没有买过玫瑰。从来没有。
即使在我生日,我也是心血来潮买一抱百合而已,我喜欢百合的干净雅致和安静,喜欢它们不张扬的态度,而玫瑰,真的不是我的。
所以,我拒绝着这种花。
多年前,在海天之恋门口,有男人买了一抱玫瑰,然后分给同去的女人们,我也分到一枝,临走的时候,我将它留在桌子上——我是故意的,我不要这样寓意深刻却又能轻易出手相赠的东西,它的形状亦是我不喜欢的——太娇美的,太强大了,太自以为是了——请原谅我真的不喜欢玫瑰,并不代表我不喜欢爱情,爱情,其实可以用更生动的更朴素的植物来代替。
比如当玫瑰陪衬的满天星。
一小枝,上面开满了白色的小星星。这样微小的势孤的植物总让我心动,不豪气夺人,亦不小心翼翼,它以自己的姿势生存着,绝不像玫瑰,有着一惊一乍的效果。玫瑰,她知道自己有多灼灼逼人么?她知道自己有多强势吗?一年四季有玫瑰供应,红玫瑰与白玫瑰,最珍贵的是蓝色妖姬,张爱玲说一个男人总得有自己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倒觉得,一个男人,有那玫瑰随身并非什么好,只要是命中注定的人,哪怕是一根蒲草,只要坚韧如丝,也就是命中之福了。
也不能怪玫瑰吧,因为玫瑰从来不知道,它担当了如此的重任,就像她自己破解不了自己,为何有如此娇艳的容颜,却又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
碎了玫瑰,也会疼吗?它会喊吗?
——我无法不想起张爱玲。这是一朵最高贵的玫瑰,出身贵族,却一直低到尘埃中,爱情,生活,都这样流离失所,她哭过吗?怒吼过吗?文字中,尽是清冷和平静,可是,我知道,她真的如凡俗女人一样求过他:爱我吧,只爱我。脆弱的何止是光阴,还有这朵易碎的玫瑰!
绝色的东西,一定命薄,无论玫瑰,还是如玫瑰一样的人。
所以,我宁愿命如草,坚韧地活成自己的样子,在旷野中,做那独特的风景——这一生,我都不要当玫瑰。
蔷薇蔷薇你爱过吗
有比蔷薇更美的花名吗?有吗?
在我对花的记忆里,蔷薇是美得过分的词语,读出来就已经心神荡漾。犹记《红楼梦》中那痴心的女孩子在蔷薇花下写这个“蔷”字,满肚子的暗恋全在这个字里。八十年代有个歌星,张扬得厉害,也叫这个“蔷”字,真是红遍了大江南北,她的声音就像蔷薇,尖锐地叫着,仿佛一场蔷薇花事,万丈的光亮与璀璨,在流云似水的年华里,博取这五月里最短的一瞬。
旧恩恰似蔷薇水,滴在罗衣到死香。这是我最喜欢的蔷薇诗句,到死香,那是什么香呢?我无法想象,却也记得,猛虎,一定要来嗅蔷薇才合适,就像这两个字的美感,早就荡漾在心间了。
蔷薇是五月才开花的。
要等到许多花全开尽了,它迟迟而来。
一来,就惊天动地。铺排好阵势,是穿了粉衣、白衣和红衣的合唱团,是没有指挥没有领唱的一群妖娆却又素洁的女子,一张嘴,让人就惊了,就心思跌宕了……如何不陷落,如何不深爱?——仿佛这个春天,一见就倾心,这一场花事,是等了千年吗?一定是千年,所以,努力地开着,开着,热烈地努绽,一直到荼蘼。
蔷薇一夜雪如堆。
记得河北工业大学门口的蔷薇,铺天盖地缠绕于铁栏杆上,五月七八号,就有了预谋似的,小小的花蕾吐出蕊,我感觉到它们的蠢蠢欲动——终于等不急了,终于呀。
植物篇(12)
仿佛一场交响乐,激昂的,跳跃着,重时要把人激醒,而轻时,却又把人带向天空,终于,蔷薇们开了。
一开,就是盛世的缠绵。天地之间,阔寂安静下来了,丰满了,广阔了,堆积如雪,太过盛大和隆重,这样的花,只有蔷薇和樱花,一个要为爱赴死的女子,明知是死,因了爱,还要赶往看他的路上……真是值得。
太堆积,太炽热,我往往不敢多看——人生太过激情的演绎,拼了命的繁花似锦,未必如那安静的小花小草长久,蔷薇的招摇总让我想起言慧珠,用花比她,只能是蔷薇,如此怒放,哪怕短暂,却也心甘情愿。从来不落人后,人前,光彩夺目地开着,雨疏香气微微透,风定素花静静开。蔷薇,绝不是风定素花,也非安静地开,它是不要命地开,一夜间就给了自己前尘旧事所有的了断与决定,就是他!就是他了!
彻底地臣服于命运的安排。是春天,是春天安排了这一场隆重的花事啊!既然开了,就开得彻底吧,开过了,就不怕了——天冷风大,她买了两个热煎饼,怕凉掉,放在心窝里奔向他,然后说,吃吧吃吧。有这样温暖的尘世烟火,还怕什么呢?蔷薇呀,你尽情地在五月里开吧,你是知道别人嫉妒你的盛开的,可是,遇着了春天,不开个惊天之喜,如何算喜悦?算得蔷薇一夜堆如雪?
前些日子,折腾出三十年代一个女歌星唱的《蔷薇蔷薇处处开》,从前一直觉得艳俗,但也只有蔷薇,才配得上三十年代的样子:妖娆、湿润、茫然、惆怅、风情、带一些艳丽的俗气……
春天是一个美的新娘
满地蔷薇是她的嫁妆
只要是谁有少年的心
就配做她的情郎
啊 蔷薇蔷薇处处开
青春青春处处在
挡不住的春风吹进胸怀
蔷薇蔷薇处处开
我在上海和平饭店听过最老的上海老年爵士乐队的一帮老克腊演奏这首曲子,上海,蔷薇,是的,没有比上海更适合三十年代,更适合唱这首《蔷薇蔷薇处处开》了,一朵黯然*的老蔷薇,躲在暗处里,芳华不再了,最美的年华已经如豹一样迅速地走了,剩下的,是残存的记忆。
记忆里,她仍然是最美的新娘,穿了旗袍,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煲了新鲜的奶油蘑菇汤,梳了爱司头,等待着他回来……而院子里的蔷薇开得真热烈呀,她想起他来,心里暗暗震动着——花事附了男女情事,就真的有了别样的情调,她愿意鬓间插一朵蔷薇花,等着自己的恋人回来相守……
我每年都会去拍那些盛开的蔷薇,有一年晚去了三天,去时已经开始落了——我悔得肠子都青了,我是看不了落花的,一副感时花溅泪的样子,那种凋零和沉寂啊,蔷薇的颓败样子,看了真是心疼。
我心疼一种花,其实真的是从蔷薇开始的,不仅仅因为它名字的美,还因为,它开起来真是不要命,而落下去的时候,也真是寂寂艳艳,也真是独自黯然地凋落,生怕惊动了谁似的,其实她也知道了,开过这一场,死,也就死了。
春天是一个美丽新娘,这是我喜欢的句子。
我愿意当春天,当一个美丽的新娘,在蔷薇花开的五月,在他身边,燕语明如翦,在他怀里,轻风细细耳语着,烟丝醉软。
因为,蔷薇自己知道,她真的,真的是爱呀。
四 季
我喜欢四季。少年时顶喜欢冬天的素白,冷而幽。像极了日本电影《绝唱》的凄美,冬天隆重而盛大,因了雪,一切变得纯粹而干净。
植物篇(13)
我甚至能闻到那种清洌的甜味。在十九岁的冬天,我把自己的照片寄到南方去,是我在雪中的影子,空灵而漂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留着吗?
还记得在星空下的雪中漫步,和另一个女孩子,安静而幽素。两个人走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脸全冻麻木了,说着知心话,她的眼泪落到雪里,冻了。那年,她暗恋一个男孩儿,可是,她不说。只是暗恋。而我在星空下看着南方,遥遥无期。
至今想起,却是纯真年代无法复制的安宁。
也只有在那个年龄,才会素净到这一般。那是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冬天。不是因为寒凉,却是因为温暖。——人世间大抵的事情都是这样,忘不了的,一定是最打动你的,也可能是最伤害你的。
亦喜欢夏天。
散发着浓烈的茂盛的气质。脚穿着凉鞋,吧嗒吧嗒地走在青石板的路上,穿着吊带白裙子,素黑的短发,青石板裂开,不知哪里冒出一些野花来,那样野生的趣味真盎然。
夏天是自卑的。因为太过分浓烈——就像太过浓烈的女子,总不抵沉默如金的女子有吸引力。夏天是吉卜赛女郎,涂了野花的大裙子,蓬勃的大波浪,绵长的情绵绵意绵绵,激情浩荡——似一大杯冰淇淋,香而且艳。夏天的放浪是应该的,仿佛青春期的孩子,收不住的张狂——为什么不张狂?绝对要张狂。
夏天又是世俗的。整条街全是人,特别是黄昏来临时,碧绿的西瓜堆得到处都是,写着“大兴西瓜,沙瓤,包甜”。赤了胳膊的男子唱着《沙家浜》,小孩子穿着花吊带咬着奶瓶,恋人们依偎着,不嫌热。小孩子们放了暑假,满院全是孩子,只在这个季节,孩子才这样多。在蝉叫得最欢的地方,是小区里的广场,演着露天电影,看不懂的外国片,一个女人正在骂着一个男人——此情此景,倒也夏天。
夜深之后,月亮挂上去,灯一盏盏地熄了。只有恋人们还在黑暗中,有时传来浓密的吻声。夏天真是最好的背景,恋人们的亲吻如此和夏天相辅相成。
我总是在夏天的黄昏去散步,穿过那些热闹的街巷,偶尔买几件打折的衣服,商场的灯要到十一点才熄灭,但夜场的大排档刚刚拉开序幕,烤海鲜有着甜蜜的腥,好像与夏天一样,过分地热情着。如果是在海边,海水真也是连朝语不歇。我看过一张油画,画的是夏日,那是凡·高的夏日,狂热到要燃烧起来,没完没了的麦田,而谁是孤独的守望者?
秋天是萧索的。在诗人或词人眼中荒凉而落寞。是《走出非洲》里的长风浩荡。但亦是心清心明,是结果,是结局,是清风明月。我喜欢秋天的阳光,薄凉而清透,发黄的树叶明亮亮的似金。这是怀斯的油画,有着苍茫的金属感。但秋天亦是烟火的,我在十字路口遇到一对老人,男人骑着三轮带着女人,两个人都飘起白发,三轮车上有菜,女人咬着烧饼,吃得自娱自乐。风大,吹起白发和他们的红衣,这是他们的人生秋天,果实累累。但也五味杂尘,一片枯叶落到头上,可曾感觉到飘零与孤寂?在盛大的阳光下,她一口一口地咬着烧饼,也是咬着似水流年,面不改色,平淡而凡俗。这是真实的生活,在秋天的街头,一幕幕上演。
我当然会写到春天。
仿佛写到初恋。
是最初的心动,毛茸茸的,欣欣然的。虽然还清冷,可是,花的苞蕾带着羞涩来了,内心似春水泛滥,一波一波涌来,花和草都分秒必争地芬芳着,一路狂奔地醉着。春天,念出来都余音袅袅,读出来都一口余香。是清淡的少女,却又怀着绯红心思,是最初的心动,却又不能言说。
维尔瓦弟的四季是动人的,小提琴上流淌着春色,我仿佛看到春天在他的琴弦上跳舞,看到它是春天的妖,被一个叫爱情的人强行带着跑……有人形容爱情,冬季恋歌,秋天的童话,夏日香气,而春天呢,春天一定是初恋的,是心动的。
我看到一只春天的蜜蜂,曾经嗡嗡地翩翩着落到我的裙子上,那时,我正坐在榆叶梅的旁边,看着这枝梅抽出枝芽,这是如何也忘不了的春天。
我的丰盈的流水年华,在四季里悄然流走,那爬上我额头的,有一丝秋霜,但我是喜悦的,因了四季,饱满了我的单薄的心。
这样想的时候,我正翻看一本经书,那上面说,愿我的四季,有如琉璃。
我要再加一句,内心丰盈,喜悦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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