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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星系来修仙-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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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幻隐之雾隐术,如今他已经运用得如鱼得水,混沌空间囤有大量的小型五里雾,随手一甩,借烟而遁。高级物隐术,以五行为根基,可随物赋形。由于要结合五行原理,有复杂的咒语及真气运行方法,得假以时日详加研究,他还没有着手练习。

当初他体内真气不足之时,运用幻境之术需要事先摆阵。如今,他绛宫穴位中已结有出窃期的金丹,气海中也有相当充沛的真气,想来举手投足之间摆出一个小幻阵,用来迷惑一下以速度见长的对手,也不是什么难事。

第四日,从海选中选出的六十多个修真者,加上贵宾席上特邀的三十多位各门派的长老级代表,共计一百多名选手,进入一对一的精英赛环节。

这个时候,才看出大家的真本领来!由于只有一炷香的时间来决胜负,一时之间,五大场地上精彩纷呈,可谓是:“飞剑黄符漫天飞,傀儡僵尸吓煞人,阴风阵阵闪电鸣,无量一声金尊临!”

飞剑,竟然不是华山派的飞剑,而是龙虎山正一教的飞剑!

这个不起眼的年轻道士,仗着一把银色小剑,一路过关斩将,进入十强之列。

列于上席的空虚道长坐不住了,作为修真界的新锐势力武当派也是以飞剑闻名,岂能让老派正统龙虎山借此咸鱼翻身、抢了风头?

一老一少,在台上对阵。

空虚有些脸红,但事关门派荣誉,他这个方丈也只能亲自出马。

门中弟子的飞剑连驭人都难,功力显然不及眼前青年。

双方礼毕,空虚率先将祭出飞剑,飞至空中。剑上的三尺金芒,说明他是以金丹炼制飞剑,而非寻常的五行之法!先抛出飞剑,亮出金芒属性,显然是为了提醒对方。

正一教青年略一点头,以示谢意。他的飞剑是以自身清气所炼,发银芒,能克制五行飞剑,却又与空虚金剑互为克制,只看谁的实力强。他慎重地在台角坐下,双手连发,顷刻间十六支银色小剑,带着五寸剑芒,飞上空中!

先前他只祭出一支小剑,就已进入十强。如今,一下子祭出十六支,可见是倾尽全力,只为一搏!

空虚有些吃惊,但他很快安心了:从那微微颤抖的剑身来看,以青年的能力驾驭这么多小剑,显然有些吃力。

一支大剑,对十六支小剑!

在空虚的精心操控下,这支大剑连续劈落七支小剑!青年真气浮动,喷出一口鲜血,才缓解掉空虚的气场压制,勉强将飞剑一一收回,黯然退场。

黄符,竟然不是崂山派的黄符,而是西山净明道的黄符!

一个老农模样的汉子,硬是把手中的道符玩得天花乱坠,一撒一大片,如秋风吹过枫林,漫天黄叶,不知哪一张黄叶忽然就会变成火球,哪一张忽然变成冰刺,反正金木水火土,样样随心变,哪一种都有可能。之前崂山派弟子的五行符,与他相比,犹如荧光与日月之别。

这老农以一手“乱符阵”,竟先后击败数位贵宾席位的长老,以强横姿态进入十强之列!

崂山派长老上官秋,心知躲不过,只能硬着脸面上场。

当初,全真派、正一教、金仙教、净明道、金丹南宗、茅山上清、灵宝派,修真界七大门派曾并肩作战。如今,七派之中只余茅山与灵宝鼎盛依旧;而其他五派声息偃然。

而这次大赛的十强之中,先是出现正一教的十六支飞剑,接着又是净明道老家的乱符阵,显然他们这几十年并不是平庸而过,而是卧薪尝胆,打算借这次比赛东山再起!

崂山派以符咒闻名于世,身为主持的上官秋,若不上场应战,显然说不过去。所以,在老农休息三刻之后,他上场了。

134 傀儡和铜尸战斗

只能胜,不能败!

上官秋心里默默对自己说。

所以,在双方见礼之后,他毅然抛开主持的身份,决心先下手为强,一甩手就抛出一大堆红色道符!火红的道符,极速升到空中,以九张为一组,共计八组七十二张,在空中形成一个长方形的道符阵!

上官秋不曾为人知的绝技:“离火地煞符!”

随着上官秋手势一动,这些红符飞速一转,呈现一个圆球状,球体猛地一缩,缩成拳头大小,然后“呯”地一声空响,如同夜空升起的一簇美丽的烟花,七十二朵紫色的花火,在高空绽放成一个巨大的花环!

然后,这七十二朵紫火,以流星的速度向地面袭来!

以老农为目标,从四面八方而来!

所谓,地有四面,天有八方!

这地煞符阵的七十二团离火,就如同一个天罗地网,将老农所有的闪避方向都已堵死!

离火,其色紫蓝,其性温和,只有七八十度,不足以灼烧伤对手,但它的厉害之处在于法术伤害,直接对敌手的体内真气造成冲击。

而老农也是有备而来,先前的“秋风乱符阵”并非他的杀手锏。在上官秋抛出离火符之际,他也同时出了手,双手如飞,疾速向空中不断抛符,顷刻间竟在他的头顶形成了一片符云,怕不有数千张!

这些青色的符,漫天飞舞,看似杂乱无章,其实乱中有序。当上官秋的地煞符成球状时,一张张青符若黄河之水连绵不断,在空中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形体--一条青龙,张开巨口,就要把球体吞入腹中。

待得球体猛地一缩,然后升到空中爆成烟火,青龙也飞速变化,成了一条闪着青光的长河,要将那些紫焰一一扑灭。待到发现七十二朵紫焰速度极快,呈包围之势向地面袭来,水龙“哗”地一下解体为万千碎珠,纷纷下坠,有一部分落在地面上,而大多数则在老农上方层层叠叠,形成一弘青色的湖!

这七十二团离火,要想击中老农,就必须穿过这青符之湖。

会不会熄灭呢?

上官秋愣了一瞬。

就在这一瞬间,地面上那些青符忽然活了过来,如同爬蚁一般,迅速将上官秋从下到上包围,形成一个圆形的茧状物。上官秋仓皇之下,也顾不上外面的七十二离火,运起全身真力,拔出随身长剑,准备一举击破这大符茧。

青符上水波流动,而球体当中上官秋的剑芒也发出金黄的光,似乎马上就要破茧而出!

此时,七十二团离火失去了指挥,还未碰到青符之湖,就在空中燃成灰烬。老农趁机双手掐印,只见青湖之符再次打乱,变成一个巨大的“封”字,加贴在符茧之上!

茧中传出的金光顿时微弱了许多,但抖动得更加厉害。

老农一头大汗,又从怀中掏出两把青符,正要抛出去。坐在席上的空虚道长忙道:“这位西山道友,请收手吧,你已经赢了。”

老农闻言,这才一挥手,所有青符哄然散开,如同归鸟入林般纷纷回到他的手中。上官秋满脸通红地站在原地,向老农弯腰行礼,惭然道:“道友高明,受教了。”垂头叹气回到席间。

闻人对这老农的道符流手法大为讶异,忍不住向空虚道长请教:“数千张道符呢,他是如何操纵的?莫非这家伙已炼就了化外分身?不可能呀,那要大罗金仙才能办到啊。”

空虚道长看了一眼坐在台下冥神休息的老农,低声道:“他刚才在台上,双目不动,而双手十指则快速颤动,我猜,他是单纯靠意念来操控道符的。这种一心多用的手法,要炼成极为不易,这家伙是下了大苦功啊。不过,他的道符流虽然看上去华丽无比,但真正起作用的,只有最后那个封印术!之前的龙与湖水,显然只是迷惑人的幻术。”

旁边的上官秋听到这里,惭愧得老脸发红:“是幻术吗?那老道我今天可出大丑了。”

“你也不必妄自菲薄,我也是看你周身无损从赛场下来时,才突然意识到的。”空虚解释道,“你想,他费尽精力搞出的封印术,只能困住你而已,连你的真气元力都不曾伤及到,可见他道行有限。何况,前面的符龙若是真的,完全可以将你的离火符给吞掉。何必再大费周章搞后面这些防御手段?”

上官秋叹了一口气,道:“想不到他的幻术竟然可以达到如此逼真的境地。”

“主要他搞这一套千符流,声势过于庞大,光影又那么华丽,让人不敢去怀疑是幻术。”

闻人听到这里心道:看来老子的幻境之术也要改良一番,与生活场景太接近反而不佳。人对没见过的东西,总有些心怀恐惧。

昔日的修真七派,除了正一教与净明道有选手名列前茅之外,还有一个金仙教的青年也列入十强队伍。这青年相比这两位道友的表现要普通一些,他用的也是普通的飞剑。只不过,他的驭剑之术极为精妙,如游鱼飞鸟,贵宾席中的数位长老都难以抵挡,故此顺利进入十强。

这个名叫赵君民的金仙教弟子,在十进五之战后,必将扬名修真界。因为,他这一天竟然带了四个傀儡上场!

这四个精铁打造的傀儡,以魑魅魍魉为原形,人面兽身,身形高大,红身尖耳,头有长角,面目狰狞可怕,脚为八瓣牛蹄,手中所持兵器分别为刀、剑、叉、斧。

赵君民率着这四个周身血红的铁鬼,扑通扑通走上台。

围观的道友们立时就沸腾了。这铁鬼刀剑不入,雷劈不动,谁能应付?

这场盛会是由五大道派联合筹办的,所以五大长老不但可以担任裁判,还有优先选择权,即他们可以选择对手。为了五大门派的声誉,为了压制其他门派,他们商议一番后,由茅山派长老陶正东自告奋勇上台应战。

陶正东先跑到后山,过了一会儿带回四具铜尸。这些铜尸披盔戴甲,手持长矛,动作比“铁鬼”要灵活得多。一上台,就与魑魅魍魉纠缠在一起。而陶正东又借土遁术出现在赵君民身后,以手代刀架在对方脖子上,轻松获胜。

赵君民非常沮丧。若不是陶正东刚巧有铜尸,在场的修真长老们要想胜他,并非易事。而为何陶正东刚巧有四只,而不是五只,六只铜尸,这也不好说。他肯定不想暴露实力。若不是要克制铁鬼,又有谁知道他在后山埋有铜尸呢?

正一飞剑流,西山青符流,金仙四铁鬼,这三人能进入十强,虽然出人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毕竟是系出名门,这次能有如此亮眼的表现,只能说明他们实力尚在,不容小觑。但有一个人,则让五大长老大为震惊!

这个人姓曾名一鸣,三十岁的年纪,也算不小了。长得不英俊,身形中等,胡子邋遢的,装扮很土气,像个农家汉子。最离谱的是,他竟然没有所属门派!

一个无名之卒,是如何进入十强的?

如今,他倔强地站在赛场上,等候着对手的到来。

错过海选及精英赛大量情节的闻人,好奇地向旁边的空虚道长打听。

135 一鸣的流浪之路

“我想去看看大海是什么样子。”

母亲的这句话,让曾一鸣离乡背井、在外流浪已有十年之久。

他的故乡是山西平遥县附近的一个小山沟。他的母亲方氏,在他六岁那年守了寡。父亲进山砍柴,被几只饿狼咬得开膛破肚、尸骨不遗。

康乾盛世,百姓安居乐业。但再繁华的时代也有穷人。在这个偏远的小山村里,老百姓的生活困难得很,十家九穷。吃不饱,穿不暖,那是很普遍的事。

自从这个家添了第二个男孩,父亲就发起了愁。男孩将来是家里的壮劳力,可在他们成长的时候,吃得却非常多。母亲方氏就对父亲说,靠山吃山,咱们临近县城,冬天农闲时节,烧炭到城里卖,总能换些铜板。

烧炭是非常苦的差事,但砍柴也不是容易的事。前山大好的树林,都是附近各个地主财主家的私有财产。偷伐人家的树,是犯法的。村里的破落户张黑狗,前年大雪时冷得受不了,到山上捡了些枯枝回家烤火取暖,就被人家打得腿都快断了,一直瘸到夏天。

父亲只能到豺狼出没,荒无人烟的后山去砍柴。由于路途太远,只能在深山里烧炭,每过三天,就把炭挑下来,到县城去卖。一鸣六岁那年冬天,接连下了三天的大雪。山路被封住了,父亲七八天没下山。

母亲方氏很担心,但想到山上存有不少干粮,洞中又有炭火,父亲可能艰苦一些,也不至于冻死饿死。待到半个月后雪融上山去看,才发现炭洞外七零八落的骸骨。

冬天,兔子藏起来了。深山的野狼找不到猎物,饿得双眼发红,就会到山下来掠食。村里的家畜猪狗羊鸡,经常会遭它们的毒手。小的就直接咬死,拖到野外分食。上百斤的猪,狼拖不动。它就咬着猪的耳朵,用尾巴赶着它走。有时候,村里的小孩也是它们的目标。

方氏很坚强。只在发现父亲骸骨时连惊再吓,哭了半晌。但她很快就振作起来,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一鸣六岁,二鸣才三岁。身为母亲,她没工夫悲伤。就在洞外用碎石把父亲埋了,然后把烧好的炭背回来。

当天下午,方氏就把卖挑到城里去卖。这几天雪融,天很冷,炭能卖得顺利些。村子离城里不过五里路,她还受得了肩挑之苦。她虽是个妇人家,但也作惯农活的。

男人死了,生活还得继续。从那天开始,她开始进山烧炭。早上天没亮就起来,把一天的饭菜做好,然后进山砍柴、烧炭,到傍晚才回来。她不敢在山上过夜,一是怕有豺狼,二是家里有孩子。她一天用来砍柴,一天用来烧炭,两到三天才能烧足两担炭。

两担炭五十斤,挑到城里能卖一两五钱。

方氏虽是农妇,但心中有大志向。她不愿孩子们继续过这种没有出头之日的生活,把卖炭的铜板积攒起来,在二鸣七岁时,把两个孩子一块送到了村里的学堂。

一鸣上了三年学,字也认了不少。十二岁的少年,心中有了主见,不顾母亲的劝说,倔强地辍学,到山上帮母亲砍柴、烧炭。这样以来,每天都有炭可卖。就这样,母子两人在深山烧炭卖炭,一直供二鸣上了七年学。

二鸣人长得秀气,脑子也聪明。

十六岁那年,经人介绍到城里的一家布庄,成了帐房先生的学徒。店里的生意,虽然轻闲不出力,却要守时点,一天忙到晚。东家嫌他来回奔波浪费时间,干脆包吃包住。二鸣一年到头也回不了村子两回。

烧炭太辛苦。二鸣现在能自食其力,方氏与一鸣也不再进山,封了炭窑,回村给别人帮工。多年在窑里受烟熏火燎之苦,方氏有了眼疾。刚开始只是见风流泪,后来渐渐看物模糊,回村一年多,竟然完全瞎了。

一鸣十**岁的大小伙,常年砍柴锻炼得一副好身体,给地主家帮工赚的钱足够母子两人吃穿用度。方氏眼看不见,做不得许多活,日子一下子仿佛轻闲起来。

有一日,一鸣晚上回到家,母亲已准备好了饭。吃饭的时候,方氏忽然道:“儿啊,今日我在村头听人家说书,说的是崖城。”

一鸣想了一下,道:“现在不年不节的,怎么会有说书的,母亲说的应该村头的挑货郎吧,他说什么不好,怎么说牙疼啊?”

方氏笑道:“不是牙疼,是崖城,这是一个小镇。你说是挑货郎,现在我想来也是,他走南闯北的,所以见过大世面。他说咱北边的人太苦了,南方的人太享福了。”

“天下的人还不一样,有享福的,自然就有受苦的。”

“那边的老百姓,与咱们相比,就是在享福了。他说崖城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大海的小镇,一年四季都是夏天,从来没有下过雪,没有冻死过人。”

“四季都是夏天?”一鸣惊奇道,“那还不热死人?”

“你这孩子怎么胡说,只听过冬天冻死过人,你听过夏天热死人的吗,还能省下棉花钱呢。”

一鸣皱眉想了一会,忽然笑道:“那咱要生活在那里,肯定会饿死。”

“又胡说!”

“怎么是胡说?咱是卖炭的,那边那么热,谁会买的炭呢?”

方氏慈祥地笑了:“你这问题,我也问过挑货郎了。人家说,那地方的百姓不愁吃不愁喝,普通百姓都可以玩琴棋书画……嗯,你别急,听我说。听说那崖城呀,一年可以种四次稻米,冬天地里也生蔬菜水果。还有一种果树叫‘香蕉’,山上到处都有,吃几根就不饿。海里还有打不完的鱼,这就叫不愁吃。”

一鸣笑了:“你说的神仙住的地方吧?不愁吃,总要愁穿吧,什么也不干,天天玩琴棋书画哪来的钱卖布做衣?”

方氏笑了,笑得很甜。她很久没这么笑了。一鸣看着母亲,心中有些抽疼:母亲许是老糊涂了,才会说些梦话给我听,我就当她在讲故事给我听吧,不反驳她。

“孩子,你听说过黄道婆吗?”

“母亲说的是纺织婆吗?”

“正是,纺织婆就是在崖城跟着当地老百姓学会纺布的,你说他们缺穿吗?”

一鸣愣了,纺织婆他在学堂里听老师讲过的,她少年时逃到南方,跟当地的少数民族学会了纺布技术。看来,母亲说的真话,难道真的有崖城这样一个仙境般的地方存在吗?

方氏没听到儿子回应,知道他在思考,过了一会,才正色道:“孩子,你说,咱们搬到崖城去住怎么样?”

“啊?”一鸣有些吃惊。

古人向来安土重迁,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除了饥荒之年,绝少有愿意背井离乡到别处去安家的。何况,方氏已经五十多岁,俗话说叶落归根,老年人哪有跑到外地去住的道理?

“咱们搬到崖城去,怎么样?”方氏又问了一遍。

一鸣见母亲问得严肃,支吾了一会,只好道:“就算那崖城真有那么好,也不是咱的家啊。再说,二鸣怎么办,他现在刚当上账房了。”

“你管他做甚!”方氏忽然有些生气,“这两年他回来过几次,连过年算上也不过三次吧,每次都嫌屋里脏,不过夜就回城。这个家养他了十六年,进城了两年就嫌家丑了?他现在翅膀硬了,想飞哪飞哪,他嫌弃我这瞎子娘,我也没他这种儿子!”

最近一段时间,方氏听到风言风语,说曾二鸣被东家看中,原想招他为婿,但知道他有个瞎子娘,还有个砍柴烧炭的哥哥,就暂时把念头放下了。一鸣天天给别人帮工,当然知道这个事。

“娘,那都是别人说的闲话,你也信?二鸣也从来没说什么呀。”一鸣道。

“哼,我也管不了那么多。现在他能够自立了,还管他做什么。倒是你,眼看二十都过了,还傻乎乎的,就不知道为自己打算打算,准备当一辈子光棍吗?”方氏说完,深叹了一口气。

家里穷得只有三间老瓦房,哪有媒人上门?不过,凭一鸣这副壮身板,找个带着孩子的寡妇或身体有残疾的女子,想来也有愿意跟的。

可是,方氏是有心气的女子。她不愿儿子苦了二十年,再委屈后半辈子。所以,当她听说有崖城这个地方时,就决心要让儿子去那里生活。

她虽是个农妇,却一点也不傻。这么好的地方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去呢,她也向挑货郎打听清楚了,原来那里就是俗语中的“天涯海角”,蛮荒之地!那里的人长得和北边不太一样,还说着听不懂的蛮子话,古时都把犯人发配到那地方。

可是,只要那地方有挑货郎说的一半好,那就是一鸣的活路啊。在这里,每天从早累到黑,只为了吃饱饭,穿上衣。人的一生,就像地狱一般,永远看不到尽头。

如果能搬到崖城去,凭儿子能吃苦的精神,就算不学琴棋书画,也能有机会学一门别的手艺,除了养家糊口,很可能还能找个正常人家的女子当媳妇。子孙后代也不再受这苦难的轮回。

一鸣知道母亲为自己的婚事发愁,可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住,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于是,他只好说:“人各有命,自有天意。”

方氏冷冷地回道:“还一句老话,事在人为!”

一鸣叹了一口气:“好吧,我隔天向人打听打听,这崖城在哪个地方,怎么去。”



136 神灵附体:神打

第二天,一鸣就去城里找弟弟,把母亲的话对他说了。

二鸣说:“崖城那地方我听说过,在海南岛。那地方的确很富饶,百姓生活很安乐。想去也简单,一直向南走,走到大地的尽头,就到了。”

一鸣本来是希望弟弟回家看看母亲,并且打消母亲这一想法,可如今听弟弟的话,不但没有讶异之色、关切之情,好像还支持他们离井背乡一般。

他的心凉了半截。

晚上一回到家,母亲就问他打听得怎么样了。他只好说:“人家说,崖城在南边天地的尽头,离咱们这里千里迢迢,怕是走不到。”

方氏生气道:“什么叫怕是走不到?你娘我眼没瞎的时候,来去城里十几里路,也不过一上午。现在我眼是瞎了,腿又没瘸,就算一天只走十里路,一千里路也只不过一百天,三个多月的工夫,有什么难的?”

一鸣沉默着,不说话。

“罢了,反正我这瞎子离了你也活不了,就当我没说过这事。”方氏叹了一口气。

此事像是就这样放下了。

接下来的日子,生活照旧继续着。一鸣有时也觉得对不起母亲,但奔波千里把家迁到别处,这事情对他而言,实在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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