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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清朝的人们-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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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海防设立了关帝庙。土地祠遍及中华各个村庄,印尼的华侨也敬奉土地神,称它为大伯公庙,祈求它的保佑。光绪间,巴厘岛附近的华人村有祠宇,春秋报赛,在国内春祈秋赛所敬的就是土地神,这里也不例外。中国人相信各种神灵,传说有保生大帝,能给人治病,印尼华侨从国内做保生大帝塑像运去供奉,直到19世纪末人们有病还去求它。南洋华侨信佛的甚多,建设寺庙,不断重修,往往从国内运去菩萨塑像。
世态剪影(四)第24节 晚清的南洋华侨(5)
文娱。华侨也保持了中国人的习惯,侨民中多广东人,他们爱看粤剧,西贡有粤人剧团,白天黑夜开演,上演的是三国戏。新加坡的戏剧,也是由广东人演出。华侨爱读中国历史小说、英雄演义。19世纪70年代,印尼出版爪哇文译本《薛仁贵》、《杨忠保》、《狄青》、《贵夫人》,随后印行了马来文译本《乾隆君游江南》。1894年刘永福黑旗军守台湾,消息传到三宝垄,华人说黑旗是法宝,就像东周列国时代孙膑的旗子一样,只要黑旗一挥,全世界就要变黑,日军不易打败他,显然传说这些话的人知道春秋战国的故事,而这种知识可能来自《东周列国志》。此外《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故事,也在华侨中流传,人们利用它分析事情,作出判断。由此可知古典小说、传说故事对南洋华侨影响的深远。有的华侨因缺少健康的文化娱乐,沾染上赌博、吸食鸦片的恶习,有的华侨上层人物以包卖鸦片,并设赌场作为增加财富的渠道。
节庆日。南洋华侨与国内一样,重视元旦、端午节、中秋节以及清明节、中元节,家庆的生日和忌日。元旦守岁,贴对联,拜天地;元宵节提灯夜游;端午节坐船;八月节晚上
赏月。娶亲、做生日搭喜棚,摆设象征吉祥的物件。此外,华侨大多使用汉语,沿袭汉人称谓,读书人喜作诗文,送往迎来也多保留中国人的习俗。
上述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体现中国民族特点,中国文化精神,这就是:(1)乡族观念。认同乡,认同宗,崇拜祖先,不忘故乡家族,信奉各种神灵,信仰各种神话传说中的善神,所以建设祠宇种类多,但缺少宗教哲学;(2)纲常伦理观念。尊崇君主,追求封赠、顶带、职衔,男尊女卑,家长统治,严格等级区别,讲求衣着、仪仗形式;(3)历史意识强烈。谈古论今,以古为鉴,崇拜古人,这是中国历史悠久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从华侨的生活现象,到它所反映的人们的思想意识,使我们认识到:华侨的群体生活、生活方式和接受的教育,基本上是中国式的,是中华文明的体现,是把中国人的社会生活的主体和精神移植到海外。当时的清朝官员、学人及西方人士都与我们有共同的看法。写于光绪年间的《游历笔记》谈到新加坡的中华街,“大小店铺、庙宇、会馆、戏园、酒楼、茶店,盛备其间”,这与在中国基本上没有什么两样了。1893年薛福成说,南洋华侨“虽居外洋已百余年,正朔服色,仍守华风,婚姻宾祭,亦沿旧俗”(《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从服饰婚姻这些主要文化特征,指出华侨生活仍保留中国人的固有文明。1921年出版的《荷印百科全书》关于爪哇华人写道:
土生华人,从他们的祖先算起,已是中国人和土著居民的混血种了,但他们仍然持久不变地保留着中国人的风俗习惯。他们虽然同土著居民杂居,但并没有同化。……在荷属印度的华人中,祭祀祖先的风俗习惯是最牢固的。他们的家庭生活仍然像在中国国内的一样。
在荷兰人的眼里,华侨依然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看来,我们的印象不是虚幻的,是从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的现实中产生的。
我们说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基本上体现了中华文化,而不是全部都是中华文明,它毕竟与中国本土的人们生活环境有重大不同。华侨在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时对它有所改变,如宗族观念,崇拜祖先是相同的,但国内还强调族长的统治权,而华侨中却做不到,国内乱认同宗是被耻笑的事,华侨则把“同姓为宗”视为当然,这是难于遇到真正同宗而又要广交朋友的需要的产物。华侨对于中国文明的态度,在19世纪末叶有个变化,一方面是祖国意识加强,他们过去同故乡联系多,这时由于清朝政府有意识加强同华侨的联系,华侨又从长期受殖民地统治者的压迫中,深深感到中国政府保护的重要,因此加强了祖国的观念;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华侨看到清政府的腐败,又接触了西方文明,因而逐渐放弃中华意识,改变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接受西方教育。因此,华侨社会有其本身的特点,不完全是中华社会的翻版。弗理德曼在《新加坡华人的家庭与婚姻》中说“新加坡华人社会的文化虽直接源出中国东南几省”,但“不能认为新加坡华人的社会组织只不过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分支”(转见维克托·塞尔《东南亚华人》)。群体结构、生活方式、教育性质,反映人们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水平,反映人们的生活思想、目标、情趣。晚清南洋华侨多半是苦力出身,多数从事小商贩、雇工职业,社会地位不仅低于西方殖民国家公民,甚至不如土著居民,自身缺少文化知识,尤其是近代科学知识,只顾争取眼前利益,缺乏远大抱负,只注意经济利益和家庭利益,忽视政治地位的提高和社会整体利益,这种职业、身份、素质、意识,决定南洋华侨基本上根据中国文明处理自己的生活,决定社会生活模式。
世态剪影(四)第25节 移居江苏仪征的徽州人(1)
仪征县地处长江北岸,明清时代隶属扬州府。政府的两淮盐运司设于扬州,而在仪征设置它的派出机构,由同知驻扎理事。因盐系官督商销,在清代每年有2。2亿多斤食盐过境,接受监掣同知检验,于是盐商云集于此,千舸百艘泊于江岸,为监掣服务的佣夫多达数万人,并由此引起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形成与传统社会经济不同的情形,即商业经济重于农业经济。当时人按照传统的本末观,对此甚为担忧,认为“仪民多倚盐为食,舍本逐末,不事生产”,嘉庆时县令、钱塘人屠倬特意“劝民纺织,种桑养蚕”,还从他老家请来农妇,传授养蚕织丝方法(道光《仪征县志》卷二十六)。同时期颜希源等修县志,忧虑地说:
风俗华靡,百物愈涌贵,而用者愈繁,以致编氓外强中干,非所以谨盖藏、固根本之道也。(道光《仪征县志》卷四十九)
其实这有个如何看待商业发展与居民穷富的问题。商业社会下人们收入较容易,开支也快速,因而显出“家无盖藏”的景况,不像农业社会人们省吃俭用,预蓄来年食粮,能持续维生,然而业商者普遍比业农者生活程度高,挣钱虽无保障而相对容易,花了又可再得,这其实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反映。以传统的本末观识不及此,反而惊呼要改变这种情形,是大可不必的。本文不为论述此意,而是要说造成仪征商品经济发展的动力,即移民盐商的作用及其与本地社会的融合。
仪征的移民,系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及扬州等地来的,而主要是安徽徽州人。新安人至仪,始自明代,清代继续增加。
今查道光《仪征县志》卷九《舆地》,卷十二《食货·户口》、卷十五《食货·盐法》,卷三十一、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二《人物》,卷四十六《祥异》,都有徽州人在仪征活动的记录,因据之制作下表。
侨寓、入籍仪征之徽州人简况表
姓名至仪时间是否入仪籍先世或本世职业备注
汪景贞明嘉靖盐商设义冢
吴士英嘉靖入籍士官光禄寺署正
汪逢年之祖嘉靖入籍盐商
吴德万历 设义冢
吴一澜万历 盐商
汪宗文万历 盐商修衙署
程贞康明末入籍商
汪镳万历 郑之彦 先人明入籍五世同居
王璋明 汪辑先人明入籍
黄时先人明入籍盐商
汪桓明入籍士
程思训之父明入籍盐商
刘正实明入籍武官
许承远明末清初入籍世家
吴爱明末清初入籍监生
吴绍清入籍盐商先居扬州
吴之清入籍士吴汝渐清入籍盐商
巴树保之父清入籍
汪还溥清入籍盐商
洪德常清入籍士
汪从晋先人清入籍士先世迁扬,占籍仪征
程人荣之父清入籍商
吴文镕先人清入籍士
戴清祖父清入籍士
汪文芷清捐修学宫
郑文明先人清入籍
李怀阳明末清初入籍李光炘先人(此据盛成《我的母亲》)
许瑗修缮文昌阁
世态剪影(四)第25节 移居江苏仪征的徽州人(2)
仪征人的汪、吴、程、郑、许,在清代为大族,恐多来源于徽州,可见徽州移民在仪征的地位。他们的落籍仪征,大体上经历如下历程:在明代至扬州经商,转到仪征入籍;或明代在大江南北各地贸易,而后定居于仪征;明末清初之后,多有径至仪征的,历一、二世而著籍,他们起始是经商的多,而后是家族中渐出士大夫。在徽州来人之中,亦有贫乏者,或有一时困窘,但总的情况是较富有的。客籍人的入籍,要有一定的经济条件。清朝对此作了规定:“如人户于寄籍之地,置有坟庐逾二十年者,准入籍出仕。”
仪征县在执行中,“其客户、外户,有田地坟墓者二十年,准其入籍,俱为民户,无田地者曰白水人丁”。要成为仪征人,外来客得在仪征置有田地房屋,要有先人坟茔,且须达二十年时间,就是说在当地扎下根基,才能入籍成为土著。这是经济条件,还有观念习俗问题,当地人不会一下接受外地人,外地人也还留恋故土,所以在仪征落户的人,往往还以原籍为籍贯,如参加康熙博学鸿词科并中试一等的汪楫,祖籍徽州休宁,入籍仪征,但他的科举题名榜上填的却是休宁。新入籍者的籍属常会新旧混说,令后人定不准。
新安人在仪征经商,要融入本地社会,需要给地方做好事,同时他们既然寄居或定居下来,要培养子弟读书进学,就需要关心县学和书院建设。因此,徽州盐商与盐衙合作在仪办学的事,屡见不鲜,兹说明如次:兴修县学。清代仪征县学的不断修葺,有由县官、学官和邑人捐修的,而起大作用的是盐衙、盐商和仪籍原徽州人。顺治十年(1653)两淮盐运司运副朱懋文捐出商人公费,维修学宫明伦堂。康熙六年(1667)巡盐御史宁尔讲与县学教谕舒文灿合捐俸银修理学宫东庑。十四年(1675)原徽州人许承远修缮大成殿,二十三年(1684),其子松龄与乃舅吴爱重修明伦堂。二十八年(1689)知县马章玉会同乡绅郑为旭、许松龄、许桓以及盐政曹寅、运判黄家再修明伦堂,次年徽人汪文芷修缮倾圮的居仁、由义两学斋。五十三年(1714)许松龄之子许彪重建尊经阁。雍正十三年(1735)松龄孙华生修缮学宫。乾隆五十五年(1790)两淮盐政捐拨银1000两,并拨修武庙余银4000两,县人捐输300两,大修文庙。嘉庆十年(1805)商人捐银1000两重修大成殿。在修葺文庙中,引人注意的是许承远家族,四世以维修文庙为己任,不仅为教育作了贡献,而且完全将仪征视为家乡,成为仪征绅士表率,故而县令戴仁行说许氏“诚大有造于仪邑也”(道光《仪征县志》卷十六)。
捐学田。明隆庆二年(1568)巡盐御史孙以仁捐购江田113亩,交仪征县官,收租资助贫窭生员。至道光年间其田仍然保存,岁入租银22两,由盐院掌管,赈济贫生。乾隆二十年(1755)生员吴文杰捐圩田28亩,补助月课费用。修缮文昌阁。康熙四十二年(1703)巡盐御史罗瞻、县令许承澎重葺奎光楼,乾隆十一年(1746)徽州人许瑗重修正厅。
兴建乐仪书院。仪征建立较大规模的书院,是在乾隆三十三年(1768),那时江苏各地已有书院24所,仪征建的不算早,也不为晚。倡建者是知县卫晞骏,助成的是盐官、盐商。书院设立之初,收正课生、附课生,以后陆续扩大范
围,至道光中,收生员正、附、随课生及童生正、附、随课生,
计达240名,在其时具有相当规模。书院向正、附生发放膏火银,给院长束脩,并设月课奖励银。在嘉庆年间,每年需经费银1700两。这么大费用,自始即为盐衙和盐商捐助。建院时,盐政善福、监掣同知苏尔通阿、宋维琦、解韬等,批准盐商首领张东冈等的捐助申请。张等以子弟在书院就学,情愿每年捐助膏火银857两,随即又捐生徒盘费银300两。自乾隆五十九年(1794)至嘉庆五年(1800)书院每年开支在1800~1900两之间,盐商原定额捐不足支用,但据实给予新的资助,每年约计共捐2200两。书院因经费来源靠盐务,所以生徒名额扩大及膏火银额数,系由盐院决定。如嘉庆十五年(1810)盐政阿克敦决定增给随课生员盘川银各4。5两,道光十七年(1837)监掣同知姚莹改建书院房舍。乐仪书院给学生的资助较为优厚,嘉庆十三年(1808)规定,诸生中的正课生每月膏火银3两,附课生减半,为1。5两,童生正课生2两,附课生1两,这个数额给足了学生的伙食费。此外,书院月课奖也不少。书院半月一考试,评定学生等第,诸生中第一名的给奖银1两,第二、三名奖银0。8两,其他27名中超等奖的给银0。6两。童生月课奖银为诸生的一半。全年举行月课20次,每次给奖名额又多,好学生得奖学金的机会很多。书院的鼓励,有利于贫寒子弟的就学和激励学生的上进,使得仪征出现大量科举人才。
笔者统计,从顺治十八年至同治十三年的210多年间,仪征中进士60人,其中还有状元,其人数之多,等第之高,在全国一千数百个州县中居于上等地位。徽州来的移民,有的成了文化世家,如四世修缮仪征学宫的许承远家族,即为科第世家。许松龄善隶书,所写隶书轴十六字:“渴霓狞龙,气吐颜杜,宝刀一喝,骏神欲舞。”受到郑板桥推崇,在其轴上续写十六字以赞之,词曰:“浑古迂拙,精满骨脱,钟繇欲死,中郎欲活。”(《郑板桥全集》)许氏已成为仪征乡绅,是徽州移民与当地结合的一个典型家族。
世态剪影(四)第26节 扬州盐商兴办文化教育事业(1)
笔者在前述《移居江苏仪征的徽州人》,说到仪征人才兴起的一个缘由,是移民的徽州盐商致力于当地文教事业,然所述甚浅,因而有进一步研究的愿望,现在探讨清代以徽商为主体的盐商与扬州文化教育、地方公益事业的关系,希望揭示较多的事实,以利认识的深入。
徽州商人的到达扬州,要比山西、陕西商人晚一些,大体上说,在15世纪及16世纪上半叶的明代陕西山西(西商)商人是两淮盐商的主角,而16世纪下半叶角色的变化,则是徽商日益占居主要地位,到17、18世纪的清代,徽商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了。
扬州是古代文化名城,历来以盐漕之利而著称,在清代尤其因盐业而凸显其地位。嘉庆间监修《扬州府志》的两淮盐政阿克当阿,谓扬州“盐荚之利,邦赋攸赖”(嘉庆《重修扬州府志》阿克当阿《序》)。表明盐利不仅对扬州,更对国家财政有重大意义。他的同僚德庆则云:“东南三大政,曰漕,曰盐,曰河,广陵本盐荚要区,北距河淮,乃转输之咽吭,实兼三者之难,其视江南北他郡尤雄剧。”(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德庆《序》)说明了扬州在盐政、漕政、河政中的重要地位。扬州的繁荣,离不开盐利和盐政,这是人们的共识。清代徽商在扬州以业盐为主,典业居其次。嘉庆《两淮盐法志》写到,在扬州的原籍徽州休宁人,“多以盐荚起家”(嘉庆《两淮盐法志》卷四十六《人物》),反映这种事实。因此说在扬州的徽州盐商是徽商的主体成分,所谓徽商、徽州盐商,可以视为同义语。徽商成为扬州社会新成员,新的社会活泼因素。
外来的商人要能事业兴旺,在新居地扎下根,安家置业,长子育孙,除了要会做买卖,更要像在“仪征”文中所说的,设法被当地民众接受,为地方多做好事,以取悦于土著。所谓好事,主要是大力参与地方社会建设,投入社会公益事业,即文化教育、城乡建设、水陆交通建设和社会慈善救济。在这儿我们将了解徽商在扬州进行的文化教育建设活动及其成效。
兴办书院和义学
扬州府、两淮盐政倡导书院建设,然而商人却是出力最多,造士甚夥,成就显著。所办书院主要有三所,即府城的安定、梅花和仪征的乐仪。梅花书院,创办于明中期,由地方官和盐官主持,先后名甘泉山书馆、崇亚书院,明末废。雍正十二年(1734)祖籍徽州的绅商马曰琯出资重建,所谓“独任其事,减衣节食,鸠材命工,……不期月而落成”(光绪《增修甘泉县志》卷十六《学校》),定名梅花书院,乾隆四年(1739)由盐衙支给诸生膏火费,书院收留学生60名,分正课、附课、随课三种,正课生每年给膏火银36两,附课生12两。乾隆四十二年(1777)马曰琯的儿子振伯呈请完全归盐院管理,运使朱孝纯劝告商人捐修,并定每年经费数额。书院平时有考试,由地方官主持的为官课,由书院掌院进行的为院课,都是每月举行一次,奖励优等者银两,连续获奖者升等。安定书院,系巡盐御史胡文学创办于崇祯十五年(1662),雍正十一年(1733)巡盐御史高斌、运使尹会一,“以广陵名郡,人文渊薮,亟宜振兴,议即旧址重建,谕商公捐”(嘉庆《两淮盐法志》卷五十三《书院》),商人和士人也希望仿照省会的书院规制办好书院,众商乃捐银7400两修葺一新。所收学生人数先后有所不同,初期定额60名,亦分正课、附课、随课三等,给膏火费同于梅花书院,住院学习的,于常额外日增膏火三分,此外参加乡试,资送路费,中举者,则予树旗杆,送匾额的荣誉。两个书院的掌院,据李斗在《扬州画舫录》所说,“皆知名有道之士”。确实如此,康雍乾嘉时期的著名学者,如储大文,翰林院编修;陈祖范,国子监司业;沈起元,光禄寺卿;杭世骏,编修;蒋士铨,编修;赵翼,探花,道员;吴锡麒,国子监祭酒;姚鼐,刑部郎中;茅元铭,内阁学士,等等。这些人中,有的是诗坛领袖,有的是史学大家,有的是桐城派古文集大成者,几乎在《清史列传》、《清史稿》中都有传记,文章被收在《清经世文编》中。书院有名师,又给膏火费,尤其是发放岁科两试及乡试路费,颇能吸引学子就学,所谓“来学者,四远麇至”(嘉庆《两淮盐法志》卷五十三《书院》、卷五十五《碑刻》)。两所书院,均以诸生、监生为教育对象,培养出一批科举人才和学者,诚如李斗所说,“能文通艺之士萃于两院者极盛”,他们中有管一清,进士,善属文,工诗;梁国治,少时肄业于此,官至大学士;秦黉、秦恩复父子,皆进士、编修;任大椿,及其弟子汪廷珍,均进士,经学家;谢溶生,刑部侍郎;段玉裁,古文字学家;王念孙、王引之父子,经学大家;汪中,经学家;刘台拱,精于三礼;洪亮吉,博通经史,今世以人口论著称;孙星衍,经学、音韵学家,等等。上面说的基本上是嘉庆及其以前的事,咸丰间扬州各书院毁于战火,同治中恢复安定、梅花以及广陵书院,由盐衙将专门犒赏军队的一部分银子,经过两江总督曾国藩的批准,移作这三个书院的经费。仪征乐仪书院的开办与业绩在“仪征”文业已交待,这里不作赘述。
世态剪影(四)第26节 扬州盐商兴办文化教育事业(2)
两淮盐商所建设、资助的书院,在三所之外,还有维扬书院,系明朝中叶巡盐御史雷应龙创建,后废;敬亭书院,两淮商人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建立,令士子诵读其中,后废毁。
在书院建设的同时,盐商资助开蒙的义学。扬州府城原有义学三间,后增为五所,嘉庆五年(1800)商人洪箴远等,因郡城广大,义学太少,愿意资助,遂于12门各设一所,得到盐衙允准(嘉庆《两淮盐法志》卷五十三《书院》)。盐商在扬州资助开办的学校不少,且有不同类型,惟以安定、梅花、乐仪三书院最有成就。
两淮的徽州盐商,不仅在扬州办学,还关心原籍的文化事业。徽州有两个紫阳书院,乾隆时,一个已废,一个经费不足,总商鲍志道念及乡梓,求得两淮盐政的同意,每年从淮南杂项中拨银3720两资助设在徽州城里的紫阳书院,又出己财3000两,修复书院房舍;同时拿出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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