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郦波评点千古爱情:宋元明清那些爱-腾迅读书-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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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秀秀与崔宁都很出色,所以郡王对这两个人还都很喜欢。说有一次郡王在犒劳大家的宴会上,酒多喝了几杯之后,就拿崔宁开玩笑,说你看秀秀怎么样啊,将来脱出奴籍之后,我就把秀秀嫁给你当老婆怎么样啊?崔宁当时的表现很惶恐,其他人也就跟着起哄。但起哄归起哄,酒醒了之后,男人大多对醉酒时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全然不知。这事儿也就像没发生一样。可秀秀不然啊,男人往往为酒所醉,而女人往往为情所醉,当时秀秀也在场,虽然看着男人们酒后起哄,但说的那话可就记在心上了。
说有一天,郡王府中突然起了大火,大家都四处逃窜。崔宁外出正赶回来,刚进府门,迎头就跟正在往外跑的秀秀撞个满怀。秀秀就扯住崔宁说,不得了了,不知怎么地起了大火,我也被呛得不行,你先找个地方带我休息一下吧!
按道理,这虽然是不情之请,但也是人在危机中的正常要求,所以崔宁就把秀秀带到自己隔街的临时住处。歇了口气下来,秀秀突然问崔宁:〃你还记得那日郡王把我许配给你的事啊?〃
这突然一问,反倒把崔宁问得不好意思起来。你说前面请求〃带我去避难〃那还是人之常情,这里怎么危险刚过就问到男女之情了呢?那么我们不免要问,秀秀前面的避难请求是不是也是故意的呢?大概崔宁也在这么想,所以就没回答。
结果秀秀紧接着就责问他:〃当日众人都替你喝彩,叫好一对夫妻,你怎地倒忘了呢?〃
秀秀说的也确实是事实,所以崔宁只得点头说是。
秀秀这时候就像韩剧里那些精灵一样的女孩子,突然直奔主题就问一脸茫然的崔宁说:〃反正早晚也要跟你做夫妻,不如今天我们就做夫妻吧!〃
这个提议一下子就把老实巴交的崔宁给弄懵了,也不知道她是开玩笑呢,还是真的。就说〃岂敢,岂敢〃,就是说秀秀姑娘不要拿我开玩笑了。
请注意,到这个地方,就跟当初七仙女在路上拦住董永求婚时的情况已经很相像了。面对秀秀的主动追求,崔宁和董永一样都表现出忠厚老实的男人面貌,大概这样的男人越被动,追求的女人就越主动,这时候秀秀就抛出了一记铩手锏,她说:〃你只道不敢,我叫将起来,教坏了你。你却如何将我到家中?我明日府里说去!〃就是说你不答应,我可就喊了〃非礼呀!〃
第26节:若于真情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3)
崔宁这下害怕了,说别喊别喊,我答应就是了。
秀秀很高兴,崔宁其实也很高兴,他并不是不喜欢秀秀,只不过恪守礼教,反应有些迟顿罢了。但这时候的崔宁除了忠厚还表现出了他的谨慎,他不像秀秀一样只顾着欢天喜地,他对当前的局势还是有着很冷静的分析。他对秀秀说,我们这种私下结合可是违法的,要被郡王知道更是不得了,所以要作夫妻不必急在一时,〃要好趁这个遗漏,人乱时,今夜就走开去,方才使得。〃就是说要作夫妻,就得离开这个地方,离开咸安郡王的势力范围才能做得安稳夫妻。
事实证明,崔宁的这个判断是非常冷静也是非常准确的。当时宋朝法令规定不脱奴籍而与人私合者,主人有使用各种惩罚手段的权力。有人会说,郡王本来不就是说要把秀秀许配给崔宁的吗?现在只不过打个提前量而已,有那么严重吗?事实上这就是权势者的可恨之处,这种婚姻、好处他赏赐给你,那是为了显示他的恩惠。但你要自己获得,不经过他,那就是藐视了他的权威,身在高位的人没几人能有接受这种来自下层的藐视的胸怀。
事实证明,咸安郡王知道了他们私奔的消息后,大为震怒,派了许多人去找,一定要抓回来严惩。而崔宁对事态的判断也极为准确,他们先是逃到几百里外的信州,崔宁说信州不能住,这里是交通要道,难免会碰上过去的熟人以致走漏消息,不行,还得走。秀秀呢,这时候幸福得要命,她简直就是在享受逃难的过程,至于怎么逃,那全听崔宁的,你说逃哪儿就逃哪儿,哪怕逃到南极去,那不还有科考站吗?咱们也饿不死。况且咱们还有手艺,只要能跟崔宁在一起,上天入地也无所谓。
你看秀秀还是很乐观的。一个乐观、开朗的秀秀,和一个踏实谨慎的崔宁,两个人倒也是绝配,况且还都有〃状元360〃式的手艺,按道理确实逃到哪儿日子也不会差。于是他们就再逃,一直逃到千里之外的潭州。崔宁说,这下应该没问题了,这里远离郡王的势力范围,我们再低调一些,就应该可以过安稳日子了。
我读这一段故事的时候,不由得会想起古龙的小说《流星蝴蝶剑》,崔宁与秀秀严谨而缜密的逃亡几乎不逊于武侠小说里那个武林顶尖高手的逃亡过程。这段逃亡过程表现出崔宁这个平时秀弱的碾玉工匠身上不易被人发现的另一种品质,那种品质是什么呢?我们不用任何词来描绘,我们只用个范畴来界定一下,那应该是一种〃能让女人依靠〃的品质。
一切果然像崔宁所料,在潭州他们安顿了下来,他们凭借着各自的手艺渐渐过上了好日子,日子平静如水,可就怕死水微澜,我真想故事到此结束,我好像童话故事里那样说一句〃从此玉匠和绣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无奈的是,这里的幸福生活却只是后面人生悲剧的前奏。
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改变了这平静的好日子的呢?
是一个人,一个不是东西的人,一个叫郭立的家伙。
郭立是郡王府中的一个排军,也就是郡王私人卫队的一个小头目。有一次他出趟远差,恰巧就经过潭州,恰巧就给他遇见了崔宁夫妇。崔宁夫妇请他喝酒,央求他回去不要泄漏风声。郭立当时说这又不干我的事儿,我怎么会去做恶人呢?我要去告密,不是损人不利己吗?你看这话说得多在理儿,崔宁夫妇也就相信他了。可这个混蛋一回到钱塘就把遇见崔宁夫妻俩的事儿汇报给了咸安郡王。咸安郡王立即签发协捕通缉令,请潭州地方官把崔宁抓捕押送回郡王府。
说抓回来之后,这咸安郡王原是三镇节度使,武夫出身啊,当时就要拿刀剐了这夫妻俩,多亏郡王夫人说可别在家杀人,这毕竟是杭州城天子脚下,给人传出去也不好听啊。还好,这个咸安郡王还听人劝,就把崔宁发送到临安府去处置,秀秀呢,则让人拉去后花园杖责了事。
崔宁被送到临安府很快就审了结案了,虽然他私配夫妻、携奴私逃,但毕竟没有杀人放火,也没偷盗郡王家什么财物。但就这么放了怎么向郡王交待啊,所以临安府尹在痛打了崔宁又关了几天之后就把他给放了。
第27节:若于真情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4)
衣衫褴褛的崔宁从牢里一出来,就发现有个人在街对面儿等着他。谁啊?当然是秀秀!
夫妻俩抱头痛哭,秀秀说在后花园里被打了个半死,后来没人管她死活,就把她扔了出来,她大难不死,又听说崔宁被关在临安府的大牢里,于是天天来这儿等他。
夫妻二人经了这一劫,也不愿在杭州城再呆下去了,就辗转来到了建康府,也就是现在的南京。两个人毕竟有手艺啊,又出身低层,肯吃苦,先是帮人干点私活,将就着养伤、生活下来,但又怕郡王府的人再来抓,所以还是隐姓埋名着。
说崔宁以前做的那个献进宫里的玉观音,皇上有一天拿着把玩,不小心把观音手上的一串玉珠弄坏了,心里就很不开心。大内总管心细,一看观音底下刻着雕刻工匠的名字〃崔宁制〃,于是就从大内传出旨来,找到崔宁来修复这个玉观音。崔宁果然妙手回春,帮大内修好了这个玉观音。这下都帮皇上修过东西了,也因此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嘉奖,崔宁和秀秀夫妻俩心想,这下总不用再怕郡王来找自己麻烦了吧。于是,他们就大着胆子在南京开了碾玉店做生意。我们前面反复讲过,这两个人的手艺按现在论那都是高级技工一类的人才,所以很快在南京又做出了名声,家境也渐渐宽裕起来。
有一天,秀秀突然对崔宁说,也不知我父母在杭州怎样,我们现在条件也不错了,我想把二老接过来住。崔宁说,那当然好了。就专门花钱请了个人去杭州接秀秀的爹妈。
这去的人到了杭州找到璩家,只见房门紧闭,一问邻居才知道,原来秀秀与崔宁被抓回来的时候,二老到郡王府去哭诉、肯求,后来就没见回来。于是这人就赶回南京报信啊。可在他赶回南京的前一天,崔宁正在看店,却见璩氏夫妇衣衫褴褛地走进店里,一番哭诉,说当初女儿女婿被抓起来后,他们到处求情无门,又不敢再回家,只得到处流浪。流浪到南京才打听到女儿女婿的音信,这才找来。
崔宁与秀秀一听,感慨万分。去接二老的人回来后倒发现二老自己找来了,也就恭喜一番,没说什么。按道理说,一家人历尽磨难,终于团聚了,而日子又渐渐殷实起来,那应该也算是好事多磨,可以算是比较圆满了。可这样的日子会不会又像潭州那样被突然打破呢?
又是一个人改变了这种平静的好日子,这个家伙还是那个郭立。
这次郭立又是到建康府出差,正好路过崔宁的店面,正好与与秀秀夫妻俩撞个正着。崔宁和秀秀怒视着这个当初出卖了他们的小人,而这个郭立却吓得惊惶失措,转头就跑。崔宁叹口气,也不能把他怎样啊,只能骂一声:这个卑鄙的小人!
说郭立径直跑回了杭州,跑回去对郡王说,我又看见崔宁与秀秀了,他们在南京又开了家店。郡王说你放屁,诚心给我填堵是不是?郭立说真的啊,主子要不相信,我敢立军令状,赌项上这颗人头。你要同意的话,我这就回南京去把秀秀接来。郡王一听这话火了,毕竟两个人都是武夫,郡王就说好啊,你立军令状!于是这个郭立立下军令状就来接秀秀,秀秀听说郡王要见她,就安慰崔宁了一番,坐上轿子,跟着郭立来到了郡王府。郡王瞪大眼睛要看秀秀是怎么从轿子里出来的,可轿帘掀开,里面空无一人。郭立这下傻眼了,郡王大怒,说你装神弄鬼,纯心想弄个死人来吓我。于是拿出军令状,就把郭立给杀了。
原来,秀秀当初早已被打死在后花园,秀秀的爹妈为了给女儿女婿求情,被郡王府家人一顿痛打,二人举目无望,最后也投了钱塘江自尽。在大牢外等崔宁的秀秀和找上门来的璩氏夫妇都只是这一家三口不散的冤魂!
崔宁听说了杭州的事茫然若失,这一日走回家见秀秀正端坐在家中。崔宁知道她是鬼,心里很害怕,就说〃秀秀,你放过我吧〃!
秀秀说,你我原本好好的日子,都是被郭立这个家伙给害了,如今他得了报应,众人却已经知道了我是鬼,再也无法在阳间相守下去了。但你怎能与我分开呢,我们还是一起去过我们的日子吧。于是握住崔宁的手,两人一起倒地,故事就此结束了。
第28节:若于真情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5)
我要声明的一点是,我的讲述里有一个失实的地方,就是这个郭立其实没有死,他只是被打了五十军棍,只是我在讲的时候,实在是把这个家伙恨得要死,所以我才忍不住说他是被杀了。
这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也就是秀秀如果是为了报仇才冤魂不散的话,她这个仇也报得太不彻底了。况且,如果说她为厉鬼要报仇的话,最应该去报复的该是那个万恶的咸安郡王啊,这个罪魁祸首怎么一点儿都没得到报应呢?这说明,秀秀化鬼根本不是为了报仇,那么又是为了什么呢?
这就跟我们前面所说的这个故事要为两位主人公选择刺绣和碾玉这两样手艺活有关了。
我们知道,才子配佳人的模式固然是浪漫,但浪漫当不得饭吃,对于市民生活而言,稳定而富足的生活状态才是他们最关心的事儿,而秀秀与崔宁的手艺就为这种稳定而富足的市民生活提供了保障。
另外,秀秀与崔宁的性格也是典型的市民化性格,他们向往小家庭的生活,小富即安,既不妄想飞黄腾达,也不奢望一夜暴富,但当困难甚至是磨难来临的时候,他们又能表现出极坚韧的承受力,在最困难的时刻也还畅想着明天的幸福生活,而这,正是市民化的典型性格。正是因为要凸显这种新崛起的市民文化的情爱,崔宁才不是一个书生,而变成了一个工匠,才子佳人的传统模式在宋代话本里算是被彻底打破了
后人在评论秀秀冤魂不散时,基本上都是说她为了快意恩仇,是像她主动追求美丽爱情一样,爱与恨都那么明快而激烈。我觉得这都没有读懂秀秀。这个美丽女子的最大的愿望,就是跟她爱的人一起安静地生活,我想她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崔宁一起慢慢变老。所以,她才在最后〃执子之手,与子携死〃,她至死要的都只是一种生活!
至于崔宁最后的胆怯,那也是人之常情。我想,在他握着秀秀的手喝完孟婆汤,跨过奈何桥的时候,他一定会释然,一定会像当初带着秀秀逃亡时一样,用坚定的目光来呵护他们简单而幸福的生活!
如果说为了简单的幸福,秀秀的生死不悔,多少体现了女子的痴情。那么在平凡的市民生活中,同样也不缺乏这样痴情的男人。一个不会〃弄潮〃的〃弄潮儿〃乐小舍就算一个。
请看下回:乐小舍的故事〃一个不会'弄潮'的'弄潮儿'〃。
第29节:痴情若到深深处,生死风波总不妨(1)
第六回
痴情若到深深处,生死风波总不妨
乐小舍的故事
上回我说到,乐小舍是个不会〃弄潮〃的〃弄潮儿〃。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这个名叫乐和、小名叫小舍的小伙子是个杭州人,也就是吴地的人,古代苏杭地区都是传统意义的吴地。杭州有西湖,有钱塘潮,自古到今,天下闻名。尤其是到每年八月十八这天,钱塘江的秋潮是一年中最壮观的时候。自宋代开始,就有〃全民观秋潮〃的习惯,因此每年也都有被潮水卷落而丧命的人。所以北宋的时候就曾经出过法令不准人们去观秋潮,当然出发点是为了保护百姓的人身安全。但就像西班牙的斗牛节、奔牛节一样,虽然每年都有因此而丧命的人,但作为一种传统民间节日,普通百姓对它的热情也是政府法令所禁止不了的。所以到了南宋的时候,政府就取消了限制观潮的法令。不仅不限制观潮,还组织观潮,尤其允许民间艺人与百姓自行组织观潮时的各种表演。
于是到了大潮来的那天,杭州城万人空巷,大家都到杭州湾的两侧或顶西头去观潮。就有民间艺人和一些水性极好的小伙子不惧这最高达五米的潮水,跳入潮水中,不仅戏水,而且还能在水中做出令人瞠目的各种各样的杂技动作。
宋人周密写的《武林旧事》里头有一条〃观潮〃就说:〃吴儿善泅者数百,皆披发文身,手持十幅大彩旗,急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没于鲸波万仞中,腾身百变,而旗略不沾湿,以此夸能。〃就是说数百人,披发文身,手持着大彩旗,出没于潮水之中,还能保证这彩旗不湿,这水性那还得了!所以宋人潘阆就有一首有名的词叫《酒泉子》,记载了当时的盛况:
〃长忆观潮,满郭人争江上望。来疑沧海尽成空,万面鼓声中。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别来几向梦中看,梦觉尚心寒。〃
其中尤其是这句〃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是说当时吴地健儿的勇武与英姿飒爽,极为当时人所传颂,所以也就有了个〃弄潮儿〃的说法。
因为当时南宋积弱,所以人们对这种勇敢的〃弄潮儿〃行为就极为推崇,以至于我们现在还称赞那些敢为时代先的人为〃弄潮儿〃。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弄潮儿〃们才是时代精神的象征,才是女孩儿家最理想的伴侣。所以古人就有诗说〃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就是说嫁给那些商人、大腕、地产商,好像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但唯独没有了爱与幸福,所以还不如嫁与这些勇敢、守信的弄潮儿。
南宋当时一个名叫喜顺儿的姑娘,一个大家闺秀,就一直怀揣着一个〃嫁与弄潮儿〃的梦想。所以当她到了出嫁年龄的时候,虽然有很多人到她家提亲,但她都不肯嫁。她在等,等一个〃弄潮儿〃。
那么,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乐小舍,他是不是个弄潮儿呢?
很遗憾,他不是,他甚至连起码的〃狗狍〃都不会,更不要说扯把红旗出没于潮水中了。而且乐小舍的身子很单薄,削瘦得很,他要下水的话,估计就只有〃没〃而没得〃出〃了。
那么不符合一个〃弄潮儿〃的条件,他又怎么能成为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与梦想嫁给弄潮儿的喜顺姑娘有了一段情缘的呢?
说起来,还要从〃两小无猜〃这个成语说起。
喜家是世家大户,为了子弟们的启蒙教育,开了私塾,宗族子弟都可以来上,这在古代叫做族学,你比如《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就是上的这种学校。这个乐小舍乐和的爹妈是个开杂货铺的,家里条件也不咋地,就把乐和寄养在他舅舅安三老家里。这个安三老跟喜家刚好是邻居,喜家因为有钱嘛,又乐善好施,就让邻居家的小孩儿也到自己的族学里来上小学,于是这个乐小舍与喜顺儿就成了同班同学。
乐小舍的名字叫乐和,我们知道这个乐平常是读〃快乐〃的〃乐〃,这乐和两个字和喜顺两个字凑起来刚好是当时年画里的一句特别流行的祝福语〃喜乐和顺〃。小学生是最喜欢给人起外号的,于是同学们就合称乐和与喜顺儿为〃喜乐和顺〃,还起哄说他们俩是夫妻俩。于是小朋友过家家的时候,乐和与喜顺儿就总是要扮夫妻的。《红楼梦》里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看啊,事实上反倒是〃假作真时〃往往就会〃弄假成真〃。在漫长而又短暂的小学时光里,这乐小舍还就真当喜顺儿是自己的媳妇儿了。老师上课提问,问同学们将来的理想是什么啊?这乐小舍的理想就很简单,就是长大了娶喜顺儿当老婆。
当然,回头看看,我们小时候的理想大多难以实现。甚至随着渐渐成熟,我们连小时候的理想是什么有可能都忘记了。所以当乐小舍在喜家私塾上了两年学,最终回到自己父母家之后,渐渐也就把这幼年的理想给忘了。
又过了很多年,当乐小舍长到了十五岁的时候,在古代这叫做〃舞象之年〃,男孩子已经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有一次,乐小舍进城到舅舅家玩,舅舅就带他和自己的孩子去西湖划船。到了西湖边,不巧的是只剩一条船了,正好另有一户人家也要包这船,安老三一看正是邻居喜家的几个人,大家都是邻居也不是外人,就一起包了这船。
等上了船,乐小舍惨了。怎么了?害眼病了,眼珠子挪不动了。因为他发现了一个人,或者说他发现了他幼年的〃理想〃喜顺儿正坐在喜家的人堆里。
这女大十八变,说顺儿姑娘这时候长得特别的好看,她一眼也认出了乐小舍。可两个人只能目光传情,搭不上话儿。那个时代啊,男女之间搭个话可不像我们现在这么容易,可以说个〃Excuse me〃就可以上前套近乎了。况且还那么多人,两个人就只能大眼瞪着小眼儿干瞪眼儿。
到了灵隐寺一段,有人提议上岸去玩一会儿,这安老三也不好驳邻居的提议,就带着孩子跟着去。可乐小舍不去,说腿肚子抽筋,要留在船上等。那边儿喜顺儿也不去,说头有点晕,要坐船上等。幸好,这堆儿人里也没愿当电灯泡儿的,于是这船上就剩下了这对金童玉女。
第30节:痴情若到深深处,生死风波总不妨(2)
但船上还有船家啊,况且顺儿是大家闺秀,怎么也得以矜持为美德啊,所以两个人还是只能隔了好几米,互相时不时地看两眼。这女孩儿家不好意思,低着头弄手绢儿,这乐小舍也少年羞涩,就是不敢上前说话。两眼盯着喜顺儿的身影,脸蹩得通红,时间就在小船儿的摇晃中流淌过去了。
等人都回来了,乐和后悔了,对自己这个埋怨啊,心的话怎么着也得上前说个〃hello〃吧。结果白白浪费了这段两个人相处的真空期。要知道,古人提倡〃孤男寡女不可同处一室〃也就是青年男女不能单独相处,所以你说这段相处的时光多宝贵啊。要换了是杨过,早就喊着〃媳妇儿〃冲上去了,为什么啊,那陆无双只不过跟他扮了一回夫妻,他就赖上了,更何况这乐小舍和顺儿整整扮了两年的夫妻呢?
乐小舍回到家后,除了懊悔就开始了思念,当年的理想,当年扮家家的情景都回到脑海里来了,而且这一来就生了根,再也抹不去了。于是思来想去,决定坚定自己的信念,无论如何要拾起当年的理想,去完成它。你看,多有志气的年轻人啊!
他先是写了首情诗,打算送给喜顺儿。揣着这情诗,他偷偷来到城里的喜家门前,在门前门后转悠了一天,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这情诗送给顺儿。看来这个乐小舍一来比较羞涩,二来也比较简单。你说递个情书什么的,哪个时代的人不会啊。就是不会邮政快递,你也可以找个人捎个信啊,再不找你舅舅嘛,他不是喜家的邻居吗?
不!这个乐小舍既不想让舅舅知道,也不懂找个人递信,就想亲手把这情诗交到顺儿的手里。
那你直接敲门进去呗,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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