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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1-8-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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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家中还是那样的穷酸……
咕噜咕噜,玲玲的肚子响了起来,她饿了。
“这样吧,大家先将就一下,吃些咸菜和馒头怎麽样?”
叶欢的话,让蓉蓉更加无地自容,她的头低到了胸口。
爸爸说,贫穷不是罪,但她却觉得好丢脸。
“汪汪!”
看到陌生人向着房里走去,多多叫唤了两声。其中一名仆妇眼睛一亮,对着叶欢说道:“这里不是有一只狗吗?夫人最喜欢吃狗肉了,把这只狗杀了做火锅吧?”
“别动我的多多!”
蓉蓉不假思索的将多多抱在怀中,用力摇了摇头。
玲玲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她有些眼馋的看着多多。
宁可娇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摇了摇头:“小孩子嘛,舍不得就舍不得了,别为难人家。”
“看不出蓉蓉这样小气!”玲玲也这样说:“不就是一条狗吗?亏我还把自己最喜欢的玉钗送给她。”
那只玉钗价值数千两银子,一只土狗,十枚铜板就能买到。
“是呀,算了,小姑娘都是这样的小气,亏小主人之前还送给她这麽多的东西……”
两名多嘴的仆妇开始议论起来,那些人的话,一句句刺入了蓉蓉的心。
多多在一边舔着蓉蓉的手,清澈的眼睛里面,充满了对主人的信任。
“好吧,大不了饿上一阵子,晚上再到城里吃饭……”
“小主人还要在这里待上五天,没想到那个蓉蓉如此吝啬……”
默默的抱着多多,蓉蓉咬紧了下嘴唇,觉得没有人能理解她。
虽然叶欢一直教导她用平常心看世界,告诉她人和人是平等的,但是,她才十一岁,她只知道用别人的眼光来定义自己。
低下头,一滴眼泪落在了多多脸上。
她只是一个乡下姑娘,虽然爸爸是大侠,但是每一次上馆子吃饭,他们都是吃最普通的东西,大部分时间,还是爸爸亲手给她做饭。
玲玲、鸥蔓,很多朋友都过得比她好,有漂亮的衣服、精美的首饰、前呼后拥的奴仆,还有美丽的妈妈。
现在,没有人瞧得起她,那些人正在嘲笑她。
她的爸爸,虽然人称叶大侠,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尊重他?就像那些人见到琅邪王那样的尊重?
叶欢帮过不少人,但蓉蓉知道,有些人一转身就笑爸爸是笨蛋,她能看到那些人眼角的不屑,他们总喜欢用无耻的口号让别人去送死。
“怎麽了?”
叶欢从里面走出来,身上的粗布衣服加上几点尘土,看起来是那样的土气。
“倒没有什麽大事,只是宁夫人喜欢狗肉,这条狗不错,但是蓉蓉好像……”
“你们呀,和小孩子计较作什麽?蓉蓉最喜欢多多了,你们不要强人所难。”
宁可娇笑了,但是这句话,却成了压倒了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是的,就因为她是小孩子,所以那些人没一个瞧得起她……
“她们不是要吃狗肉吗?爸爸把多多拿去吧。”
双手托起了多多,蓉蓉将狗狗送到了叶欢面前。
她倔强的看着那些人,忍着眼中的泪水。
她绝不能让人瞧不起,绝不能!
彷佛感觉到了什麽,多多在叶欢手中拼命的挣扎着,如同人一样黑黝黝的眼珠流着流水,大声的对主人哀鸣。
“多多,乖乖听话,好不好?”
“多多,这是我省下的晚饭,给你吃。”
“多多,我们是好朋友,是不是?”
叶欢牵着多多向着厨房走去,只剩下一个悲伤的小女孩站在原地。
多多依旧在哀鸣着,爪子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蓉蓉,算了,反正我也不怎麽想吃狗肉的。”玲玲看着自己的朋友,低声的说。
“没关系的。”
厨房中,传来了多多最后的哀鸣。
半个时辰后,香喷喷的狗肉火锅被端了上来。
那些人夸奖着火锅的美味,但是蓉蓉却一口都吃不下。
“蓉蓉,吃一口吧?狗肉滚三滚,神仙也难当!”
叶欢将一块肉夹到了蓉蓉面前。
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多多就等在门外,等着蓉蓉带牠散步。
蓉蓉紮马步的时候,多多会静静的趴在一旁。
每一次蓉蓉给多多吃肉的时候,多多就会高兴的在地上打滚……
这些回忆是那样的清晰,但就在刚才,她将自己最爱的朋友送给了别人,做成了一盘菜。
蓉蓉再也忍不住,大滴大滴的眼泪流下。
多多,她最喜欢的狗狗,却被她送给了别人,杀了,吃了。
她无比的后悔。
“蓉蓉,不过是一条狗而已,没有什麽大不了的。”叶欢摸着蓉蓉的头,安慰道。
这一刻,她觉得爸爸是那样的可恶。
“那是多多!那是我的狗!那是我一直养的狗!”
她狠狠将筷子扔在了地上,然后转身跑进了房间。
在房间中狠狠的哭了一个时辰,蓉蓉的眼泪将床单染湿。
身后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有人在她的身后呼吸着。
那也许是爸爸,也许是宁可娇,但是蓉蓉根本没心情搭理。
热呼呼的气息吹到了她身上,可是蓉蓉并没有回头。
“我不要理你们!我再也不要理你们了!”
身后的气息离她很近,一声不吭。
“我明天就离家出走,你们现在认错都来不及了,我要去找谢姐姐,我要去找小狐狸……”
一条湿漉漉的舌头舔了舔她的手,熟悉的气味传到了她的鼻中。
“多多?”
蓉蓉回过头,毛茸茸的身子映入眼底。
多多高兴的跳到蓉蓉的怀中,用舌头舔着蓉蓉的脸。
那是多多!牠没有死!
抱着多多,蓉蓉探出头,爸爸和宁可娇正坐在那里吃东西。
“蓉蓉,快来吃吧,我们给你留了一些骨头……”
抹去了泪水,蓉蓉来到了桌子前。
“我们怎麽会舍得杀掉多多呢?我们只是想让你明白,面子以及虚荣会害人……这是斑鸠肉,吃起来和狗肉味道差不多。”
叶欢夸张的学了两声多多的惨叫声,宁可娇笑容如花。
“你们这些坏蛋!”
再也忍不住眼眶中的眼泪,蓉蓉抱着多多跑出了房间。
桌子前,大家都笑了。
宁可娇笑得最厉害,不过,她还是忍不住谴责叶欢:“叶大侠,你教导孩子的方法真的很不一样呀。”
摇了摇头,叶欢笑得如同狐狸。
“这还是多亏了你的帮助。”
这是叶欢设下的局,小孩子年龄大了,就会开始喜欢虚荣,语言的劝说往往很苍白,於是,他提前写了一封信给宁可娇。
一群成年人想要激一个小女孩,那还不简单?
厨房塌了,没有食物云云,不过是托词而已,大家只是在挤兑蓉蓉。
蓉蓉果然上了当,将多多交给他们杀来吃。
“其实,真正要让蓉蓉记得这个事情,应该将多多杀了炖成火锅,然后让她吃下去的。”
说到这里,叶欢手却一颤。
死亡是对一个人最深的教训,让一切不能再来。
观玉楼上燃烧的火,白知霜永不磨灭的笑容,永远的留在了叶欢心中,到现在还隐隐作痛。
他甚至舍不得隔一天再让蓉蓉知道真相,虽然这样教育的效果更好。
放下筷子,叶欢走出门外。
“我去劝劝她。”
无数的繁星挂在天际,蓉蓉小小的身体有些发抖。
“别生气了,爸爸和你开玩笑呢。”
将衣服披在蓉蓉的身上,叶欢将她搂入怀中。
“爸爸!你这个坏蛋!”
蓉蓉将满面的泪水鼻涕抹在叶欢衣襟上,还偷偷的掐着爸爸。
“好了,都是爸爸的错,爸爸不应该这样的。”
他用脸磨蹭着蓉蓉的脸,直到将蓉蓉逗笑,另一边,多多正在跳着圆舞曲,追逐着尾巴。
“蓉蓉,知道狗狗为什麽会那样快乐?因为牠们在花间扑蝶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别的狗狗是不是更快乐……快乐不在於和别人攀比,更不是因为能将别人踩在脚下。
“我的女儿,别因为虚荣或者别的东西而伤害爱你的人。我爱你,所以才更加严格的要求你。我不知道自己的教育方法是对还是错,但是我的上一辈,就是那样教育我的。”
叶欢可以让蓉蓉过上非常奢华的生活,但是,他更希望蓉蓉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他开始发现了蓉蓉的虚荣心,以及强烈的权力欲,不希望蓉蓉因为这些东西毁灭了自己。
“嗯,爸爸,我知道了。”
多多凑近,舔着蓉蓉的手。
曾经,她以为会永远的失去牠,刚才她的心像针刺一样的痛。
多多,我再也不会把你送人了,永远不。
“爸爸,我记得王鸥蔓养着一只小兔子,李若男有一只会说话的鹦鹉,她们很喜欢牠们,是不是?”
好东西,就要和好朋友分享,不是吗?
一颗流星从天际划过,蓉蓉缩在叶欢的怀中,此时,她是无比的幸福。
不去想玲玲是不是过得比她好,不去想人家有妈妈……
幸福,就是这样的简单。爸爸现在有胡子了,虽然这些东西会扎人,但是爸爸的胡子挨在脸上的感觉很好。
狗狗有狗狗的幸福,她有她的幸福。
快长大,快长大,等她可以自己赚钱,一切会更好。
那时候,她来养爸爸,让爸爸过得更幸福!
天剑歌 第四集 作者:章渝
第零章 人生宛如初见
红颜弹指老,江湖岁月长。
落水之畔,秋雾正浓,夜锁寒江,秋意伤人。
一条画舫无声无息顺流而下,船首之上,宁可娇负手独立。
她眼眸乌灵如玉,自有一股柔弱与英烈并存的美,高挽的宫譬,淡扫的娥眉,三十一岁的她,正在女人一生中最黄金的年龄。
十六年前,她是拜火教的圣女,也是教主赫连勃勃的侍妾,後宫佳丽三千,她艳压群芳,独享其宠。
那名雄心勃勃的人想要一统江湖,让拜火教的教义传遍神州大地,宁可娇跟着赫连勃勃合纵连横,横扫江湖,“火焰玫瑰”的名号响彻大江南北。
直到有一天,她怀上了他的孩子,这才退隐幕後。
赫连勃勃让她打下孩子,可她却硬要生下来,双方闹得不欢而散,於是她来到了洛阳散心。
洛水之畔,她遇到了她的第二名丈夫,长生帮帮主徐长生的长子,徐游宁。
那时候的徐游宁,不过是一名文弱的书生,可是他敢向江湖中臭名昭着的大肚子魔女求婚。
也是在那个时候,宁可娇下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茫然。
船已过江心,宁可娇眼中的雾气和江水一样浓。
生命是如此的奇妙,永远不会知道前方道路上会遇到什麽。
如今,赫连勃勃已经死了十三年,徐游宁死了也有七年,人们不再提起拜火教的圣女名号,只记得长生帮有一位女帮主,不让须眉。
拜火教中,一位拥有大智慧的祭司曾经这样说过,
人一生中,无法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错过了就错过了,但有时候仍会忍不住想,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悲伤过,难过过,刻骨铭心的记忆,在江湖夜雨中,不过变成了一杯黄梅酒。
“妈妈,外面雾很大,
回来吧。”
徐玉玲蹑手蹑脚的走到宁可娇身边,想要蒙住妈妈的眼睛。
虽然是赫连勃勃的遗腹女,但是徐游宁没有嫌弃过徐玉玲。
很多人打赌,宁可娇什麽时候会莫名其妙亡故,其实就连宁可娇也没有一点点把握,她的背叛让很多人对她的人品非常鄙夷,再嫁的女人居然可以成为正妻,更是天方夜谭。
但是,文弱的徐游宁在婚後对她非常好,他重病去世前,安排宁可娇成为了长生帮的帮主,接替了徐长生的位置。
可是,这是她需要的吗?
上天是无情的,却往往是公平的,红袖盟的姐妹们大部分都有种种不幸,上天很公平,赐了她们超乎寻常的成就,剥夺了一部分的幸福。
如果,徐游宁还活着,宁可娇还会在江湖中闯荡吗?
如果解青丝和王千元不分开,她就只能做一个平常的家庭主妇。
雾慢慢散了,点点露水凝聚在船头,江水绿如蓝,水中那名流盼美目的成熟妇人,却显得那样陌生。
十年前,怀孕的宁可娇来到了龙门石窟前,期盼孩子能顺利出生,徐游宁一路跟着她,看着她,当宁可娇拔出宝剑之後,徐游宁只是说,“我见夫人一人独行,害怕有所闪失。”
徐游宁甚至摔了一跤,咕咚咕咚的从龙门石窟的台阶上摔下。
很少笑的宁可娇,在那一刻忍不住笑了。
可是,三年後,宁可娇亲手埋葬了徐游宁,却一点眼泪都没有,只是每天晚上念着他的名字,一天天,一夜夜,直到慢慢的忘记了他,只记得他曾经的好。
有时候,悲伤只会隐蔽在心底,像熔岩一样慢慢的冷却。
红袖盟中的七姐妹,有着各自的智慧,也许只有年龄最小的谢梦落,是真心真意为了联盟而奋斗,她以为这个世上黑白分明,认为努力总会有结果。
叶欢,是一个拥有大智慧的人,身上充满了矛盾,他不该属於这个世界,却努力的适应着。
吴月娘是位很有心计的女子,虽然付出了终生不嫁的代价,但她成为了狐族族长,这些年,狐族在她的带领下蒸蒸日上。
解青丝深得明玉信任,认定了一件事情,就会投入极多的热情。
盟中还有很多姐妹,可是,大家都有些累了。
三十多岁的女子,虽然正处在人生中最繁华的年龄,却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多了些成熟,少了些热血。
宁可娇举起一杯酒。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她很疲倦,可是,却依旧要走下去。
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活下去,比什麽都重要。
第一章 风云突变
小狗多多乖巧的摇着尾巴,在原地转着圈圈,睁大着乌溜溜的眼珠子,想得到蓉蓉的夸奖,可惜平日疼爱它的主人,此时有些心不在焉。
屋子里面传来了叶欢的打呼声,再次勾起了蓉蓉的心事。
爸爸,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爸爸?
验血风波中的疑问,虽然被叶欢用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蓉蓉表面上也接受了爸爸的说法,可是,疑惑的种子已经在心中发芽。
为什麽青丝阿姨会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神医谷的药物只有万分之一的出错机率,而且,蓉蓉相信,青丝阿姨以前绝对没有遇到过爸爸。
每一次见到青丝阿姨,蓉蓉都能感到一种非常温馨的,能够信任的感觉。就像是遇到了最亲的亲人那样。
小姐妹们在一起学大人化妆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蓉蓉的相貌和王鸥蔓很类似。
爸爸说妈妈已经去世了,可蓉蓉不相信,以爸爸的那种性情,
怎麽会不表示出一些怀念和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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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白阿姨去世的那天,爸爸都会难过上好几天,难道那个和爸爸生活了几年,生下了自己的妈妈,爸爸却能够轻易的遗忘?
疑点越来越多,蓉蓉快要疯了。
或者,爸爸从别人那里捡了自己,妈妈还活着?
不是解青丝阿姨,那麽,会不会是青丝阿姨的姐姐?
出身神医谷的同学告诉蓉蓉,这种情况发生过,机率大约是十分之一。
可是,根据江湖传言,解青丝的姐姐十年前就已经死去,解阿姨也是这样说的。
其实,不管妈妈是谁,蓉蓉并不是那麽在乎,她在乎的是爸爸。
叶欢,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爸爸?
手中有一件取血用的小工具,只要往爸爸的手臂上一捅,
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邪恶的、万恶的後母,将白雪公主赶进了小树林中,然後和国王幸福的生活着。
蓉蓉会被赶出城堡吗?
如果有一天,他不要她了,那怎麽办?
“布谷||布谷!”
窗外传来了一长一短的声音,一个小脑袋从围墙上探了出来,“蓉蓉大人,快来快来,等一会就来不及了!”
“恭喜李大哥,母子平安!”
村子里,李文轩的媳妇怀孕十个月,终於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兴奋的李文轩晕沉沉的享受着大家的祝福,没有人注意到房顶上溜下来的两个小家伙。
“好可怕……”
“想不到宝宝是那样出生的……”
“天哪!我不想嫁人了!”
小女孩们在一块,自然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念头,验血风波之後,蓉蓉心中始终有一个疑团。
我们到底是从什麽地方来的?是怎麽样出生的?
蓉蓉、王鸥蔓、徐玉玲、红红这些小家伙探讨了半天,都没有得到答案,听说最近村子里有一个女人快要生小孩,蓉蓉决定和王鸥蔓一起去看看究竟。
她们看到了非常可怕的场景。
那名女子难产,羊水和血水流了一床,如同被宰杀的羔羊一样惨叫,然後,那麽大的一团肉从尿尿的地方拉出来……
两个小家伙看的四肢发软,就连坚强的蓉蓉脸色也有些白。
“想不到我们是这样出生的……”
书中得来的知识终究不实际,蓉蓉虽然从医书上得知小孩子是这样出生的,可亲眼看到,仍旧有着难以言喻的震撼。她回头看了看正在乾呕的王鸥蔓,今天如果没有这个姐妹陪伴,蓉蓉恐怕也坚持不下去。
“我们也有一天会生小孩……会变成那个样子吗?”
两个小家伙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光是想着要从羞人的地方生出那麽大的一团肉,就让人不寒而栗。
“蓉蓉大人,怎麽样能没有小孩?我很怕!”王鸥蔓死握着蓉蓉的手:“听说和男孩子睡在一起就会有小宝宝……怎麽办?难道嫁人之後不和丈夫一起睡?”
“……鸥蔓,我记得爸爸的书房中有几本书,里面讲了一些东西,我们去看,好不好?”
“什麽书?”
“不知道,听说是狐族阿姨送给爸爸的一些东西,被爸爸藏在暗格里面……”
王鸥蔓今年十三岁,比蓉蓉大一岁,解青丝不想让女儿参与江湖事务,将王鸥蔓当成了一个小淑女来培养。
也许过上一两年,王鸥蔓会嫁给一名秀才或者侠客,或者,到狐族的地盘上,无忧无虑的过上一生。
“不过,鸥蔓,你打算什麽时候嫁人?你想嫁给一个什麽样的人?”
梦落吾妻亲启:
拿起了笔,然後放下,叶欢有些彷徨。
和解青丝发生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外面的月色很好,他正在想,怎麽对谢梦落解释发生的一切。
红袖学院的事情,就像是一个梦,叶欢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解青丝的重重包围。
对这一点,解青丝说的很明白,她和谢梦落一样有自己的理想,也都希望身边有人能陪伴在周围,一路行进,一路走过。
独自一个人走在路上,总会感到寂寞和孤单。
如果不是自己会晕船,现在,叶欢会和谢梦落傲笑七海,碧海蓝天下翱翔。
来到了这个世界,已经八年了。
前三年,追求白知霜,留下了一生的痛;然後叶欢沉默了三年,再然後,与解青丝相处办学。
一切的一切,恍如隔世。
叶欢还记得,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一开始是一个很普通的小人物,准备安心的凭着房子里的银子开家糕点店,度完一生。他计画娶上两三个美丽温柔的妻子,买上一些丫鬟奴仆,如果能够捐一个出身,那就更好。
人活着为了什麽?不过是平平安安,一些享受而已。
可是,他遇上了白知霜,遇到了洛阳王,人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人不被逼到了绝境,不会知道自己能做到什麽。
百炼成钢,可是,成了钢以後,路又要怎麽走?
十年磨一剑,但是磨着磨着,剑就不是以前的那把剑了。
解青丝就像是盘丝洞中的女妖精,一层层的布下了重重包围,将叶欢紧紧缠绕。
身体里面彷佛有什麽力量驱使着,让叶欢无法拒绝解青丝的邀请。
叶欢发现,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他的心开始躁动起来,看到了美丽的女孩就会产生欲念,甚至无法控制自己。
叶欢张开手,看着上面那团红色的暗痕。
身体有些不对劲……
火气越来越大,与谢梦落结婚後,似乎打开了欲望的闸门,他与她夜夜缠绵,直到两个人一起瘫软。
彷佛有一条虫子在心头咬,积累的欲念让叶欢常常无法控制自己,尤其到了月圆之夜,症状会更为明显。
叶欢去找过神医谷的大夫,但对方对他的情况束手无策,他们认为,他应该是那种欲望很强烈的人,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找女子阴阳交合而疏导。
解青丝的性感,让叶欢慢慢沉浸其中,最後,他也陷入其中。
叶欢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既然解青丝表示双方只有肉体关系,那麽,就那样下去吧,至少他不会因为欲火上升而做出更坏的选择。
叶欢希望有一天能够克服怕水的毛病,或者谢梦落不再奔波,那麽一切都会回到原地。
谢梦落隐隐猜到他会和解青丝会发生关系,但是她什麽都没有说。
至於身上的异状,叶欢没有告诉谢梦落,他并不知道月神红线依附在他的身上,只以为是自己体质的问题,或者是练武所致。
对於和解青丝发生的事情,叶欢很後悔,可是,他又无法控制自己,就像一团火落入了油中,所有的一切都顺理成章。
他与她缠绵通宵,他和她到达了快乐的终点,虽然有些不安,可是,
叶欢无法忘记那些事情。
很久以前,在另一个世界中,叶欢经常在睡觉前决定第二天一定要努力,可是隔天醒来之後,他还是会浪费很多时间。
他本来就是一个很平常,很普通的人。
洛阳王刻在叶欢心头的那些痕迹,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的开始变淡。
落入了蚌中的沙子,虽然一开始蚌会很痛很痛,可是,习惯了以後,沙子却会变成珍珠。
每天醒来,叶欢都会问自己。
你忘了白知霜吗?
你忘了郭天宝了吗?
你还记得洛阳王吗?
拿起了手中的剑,叶欢站在了那里。
要做大侠呀……
一日三省,可是叶欢的内心告诉他,他并不喜欢这样做。
洛阳王、白知霜,硬生生的将一个大侠压进了他的身体里。
也许,他更适合做一个亦正亦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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