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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天瓢-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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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它惟一感到纳闷的是:他怎么会在移动?不管这些吧,跟着就是了。它越跟越紧,直到饥饿的嘴巴几乎就要碰到他的脚后跟。
程瑶田在他熟悉到可以认得出任何一块砖头的巷子里慢慢走着,全然没有觉察出那条生了别样动机的狗,正一步不离地跟着他。
狗觉得前面翻动着的脚后跟有点儿不可思议,只管用眼睛盯着。它不时地龇一龇雪白的利牙。终于,它下口了。
程瑶田立即感到了一股钻心的疼痛。他掉过头来,见狗还一口咬住他的脚后跟,不由得挥起拐棍,向它打去。他没有太用力,怕打坏了它。
狗大吃一惊,忽然地意识到它所跟随的原来还是一个活物,立即松了口,扭头跑到一边,失望而又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看着程瑶田。
程瑶田慢慢蹲下,用手去抚摸了一下脚后跟,觉得那儿湿乎乎的。他慢慢站起身来,将手举到眼前,见到手指头上尽是血,在心中说了一句:“这狗真让人讨厌。”
他没有太在意,继续往前走。
范烟户在巷口站着。他听到了他所熟悉的脚步声,尽管现在这个发出脚步声的人行将就木,但他还是听出来了:是老爷。他闪到一边,面向程瑶田走来的方向站着,就像从前欢迎程瑶田从城里回来或是从他广阔的田野上回来。
程瑶田走过来了。他的脚步是很有规律的,一步一步,仿佛都被仔细掂量过。这脚步流露着他的身世,流露着他的教养与心境。油麻地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走出这样的脚步。
随着脚步声的临近,范烟户的那双瞎眼似乎变得明亮起来,甚至有点儿熠熠生辉。
倒是程瑶田先打了招呼:“早哇。”
范烟户微微弯下腰:“您早。”
程瑶田一直不停地轻飘飘地走着,因脚后跟被狗咬了一口,走起来,腿微微有点儿跛。
“这么早,去哪儿?”
“走走。”程瑶田的声音颇有点儿大。
范烟户眨着眼睛。
“我要到处走走……”程瑶田的声音是沙哑的。
范烟户依然眨着眼睛。随着眼睛的眨动而自然露出了牙齿,他实际上没有笑,但样子看上去好像在笑。
“我要到处走走!”路过范烟户身边时,程瑶田用了特大的声音,又强调了一遍。
第三部分哑雨/雁雨/箭雨(10)
范烟户低下了头,他的心头不禁掠过一阵悲凉。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所预感到的那个东西,对油麻地来说也许是无关紧要的,但对他而言,却是沉重的。因为,这意味着一种交织得十分紧密的关系的彻底结束。
程瑶田走出巷子,来到了一线直穿全镇的那条细长的街上。
街口已有了不少行人。临街的铺面,那些早起的主人正在卸下头天晚上插上去的挡板,做着生意前的准备。
老态龙钟但风采依然十足的程瑶田走过来了。
人们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看到他了,突然地见到他,且又见他很有精神的样子,不免都有点儿惊讶。他们一时僵住了动作,成了一尊尊雕塑。有的正在拆卸门板,有的正弯腰将木板放在一处,有的手中抓了一块刚刚卸下的门板,但无论是哪一种动作,都似乎定格在了那里。
程瑶田手中的拐棍,一下一下地敲打着这条潮湿的古老的青石街,声音清脆地回响在早晨冷清的空气里。
程瑶田很年轻时就拄着这支拐棍。它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也是他历史的一部分。他的形象是与这支拐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分浮财时,程瑶田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但这支拐棍却十分侥幸地留在了他的身边———那些穷人需要的,只是一些可以派得上用场的东西,而将这支对于程瑶田而言却是十分珍贵的拐棍完全地忽略了。
人们仿佛突然看到了从前的程瑶田,一个个变得有点儿肃穆与谦卑。
老眼昏花的程瑶田,依然像从前那样,以俯视一切但却又和蔼可亲的笑容,朝街两侧的人们微微点头。
终于有人问道:“您哪儿去?”
程瑶田说:“到镇子外面走走……”
有人仰头看了一下天空:“今天可不是好天气。”
程瑶田依然往前走着。他在心里说:“油麻地有过好天气吗?雨下呀下呀,能下得人骨头里长草。”但,当他一想到雨时,心情反而变得更好。像油麻地的任何一个人一样,他就是在雨中长大的———他的一生就浸润在雨里,各式各样的雨。他讨厌这些雨,也喜欢这些雨。“已有很久很久不在雨地里了。”他几乎对雨有了一种渴望,全然不想一想自己已是一个衰弱的老人,一个不能再经风雨的老人。他闻着空气中的雨前所特有的气味,想像着他一生所见的那些丰富多彩的雨———或让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或让人心田湿润、灵魂觉得被滋养的雨。大的,小的,浊的,清的,绵绵不断的,倾盆而下的,长久的,短暂的,千种万种的雨,一齐落在了他人生最后的时光里。
他终于走完了这条街。此时,仿佛有两扇关着的巨大的门一下向他打开了,他看到了一望无际的田野。
他用双掌压在拐棍的把柄上,站在街口,朝田野望着。街口风大,吹得他的身体像稻草人一般在微微摇晃。
一群乌鸦正从镇上的一些老树上飞起,往镇外的田野飞去觅食。
他仰头看了看它们,便朝田野上走去。
冬天的田野赤裸着胸膛,在迎接这位已经腐朽的地主,他曾是它们的主人,它们曾经属于他。
程瑶田认识这片田野,尽管在这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它们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他必须承认,它们相对于二十年前,变得更加肥沃,也更加有气派了。昔日弯曲如鳝的田埂,被拉直了,加宽了。一道道水渠,使它们变得更富有活力与灵性。现在,他对它们究竟属于谁,已经无所谓了———他早就无所谓了,他只是喜欢它们,从骨子里喜欢它们。他既喜欢它们一片碧绿,一片金黄,也喜欢它们眼下的一片褐色。
有些日子不下雨了,曾经泥泞的路坑洼不平,他很艰难地走着。
冬天的田野,除了乌鸦,几乎就再也看不到其他生命。
他遇到了一条老牛,当时,它正在路边啃枯草。听到程瑶田的脚步声,它抬起了头。它似乎认出了程瑶田———它曾经是他家的一头牛,它被牵走时,还是一条刚刚断奶的小牛。
他似乎也认出了它。“牛比人要老得快。”他很伤感地看着它。
牛闪在路边,好让他能顺利地走过去。
他走过它身边时,用拐棍敲了敲它瘦得尖尖的臀部。
它居然伸出长长的舌头,在他的手背上舔了几下,弄得他的手背满是散发着烂草味的黏液。他没有生气,却觉得心里有股暖流流过。此等感觉,只是采芹给他端上一碗热汤或是帮他穿衣并帮他一一系上钮扣时才会有的。
他离开了它。“你就等着倒下让人家吃肉吧。”心中十分的酸楚。
远远近近的,有几架卸去了车篷的风车,光溜溜地站立在灰蒙蒙的天空下。
他无端地觉得这些风车犹如脱掉衣服的“巨人”,此刻正受寒风的侵袭,心中说:“为什么要卸掉车篷?”当年,这些风车还属于他时,每年冬季来临,他都不让那些管车的人将车篷卸下。
他朝它们其中的一架,踉踉跄跄地走去。
还未等他走到它跟前,天就开始下雨,一开头就很凶狠。他想往回走,可掉头一看,镇子已在雨中成为虚幻的一团,看上去显得十分的遥远。他只好继续往前走。
刚刚飞出觅食的乌鸦,不愿立刻返回镇上的老树,紧收翅膀,缩着脖子站在田野里,任雨淋着。
路立即变得十分的油滑,程瑶田摇晃了几下摔倒了。他不知用了多长的时间,才从泥泞中爬起。稀疏的白发随雨水的冲淌,粘在他那张只剩下巴掌大的脸上。他的嘴不住地吐着从合不拢的唇间流进嘴中的雨水,即使这样,仍然有雨水流进了嗓子,他被呛得咳嗽了起来。
此刻整个油麻地,几乎没有一个人走在野外。
程瑶田走着,每走一步都要花很长的时间。现在几乎什么也不见了,他也不再想看见什么。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要走向何方,一步三晃,像一头行走姿态非常奇怪的动物。在犹如酒醉的摇晃中,他想到死去的妻子,想到采芹,还影影绰绰地想起一些往事。他想到了杜元潮———小时的杜元潮。迷迷糊糊之中,他的心泛起一股歉意:当年,何必让他们父子离开,那不过是小儿女的游戏而已。
他再次摔倒。这一次摔倒非同小可,对于行走于即将变得更为凶狠的雨中的他而言,这是致命性的———拐棍从他手中滑落到了水流很急的水渠中,这就等于说他已失去了行走的能力。他趴在泥水中,望着那根与他相伴一生的拐棍,在水中挣扎着,离他越来越远,除了徒劳地向它伸着满是烂泥的手,便毫无办法。
当他终于爬起站立在天空下时,雨已下到了肆虐的程度。他摇晃着,不敢也无力移动寸步。这是一场什么样的雨呢?即使活了这么久的程瑶田,一生也没有经历过几次。天空好像装了成千上万部弩,将密如飞蝗的箭无穷无尽地射向了人间大地。雨丝根根强劲,在空中相碰时,几乎发出当当之声。它们在相碰中粉碎、飞溅。此刻,这冬天的箭,反复射杀着这个年迈的、威风荡然无存的地主,他觉得脸上一阵阵疼痛。
万箭穿心。
程瑶田不住地摇晃着,吐水的节奏变得越来越慢。他闭着眼睛,已没有太多的知觉。
锐利的雨将烂泥击出一个一个的坑。
他扑倒在烂泥里,整个脸扣在一个水坑中。他想挣扎起来,但已没有力量。他的头不再是向上昂起,反而像泥鳅一样,往烂泥里使劲钻着。
这雨居然下了一整天,傍晚才总算停歇。一个放鸭人首先发现了程瑶田,然后叫来了一些人,将程瑶田抬了回去。在清洗他的身体时,人们发现他的嘴里塞满了泥,嘴都合不拢。
胆大的,就用手伸进他的嘴里去抠那泥,抠了一块又一块。
两天后,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天气。
杜元潮给了一块风水不错的墓地,并派了几个强壮汉子挖了墓穴。
下葬时,跟在棺材后头的,就只有采芹与那个窑工。这是油麻地历史上最短小的一支送葬队伍。
第三部分骚雨/痴雨(1)
杜元潮又看到了那张黄花梨木六柱式架子床。
分浮财时,李长望要了它。此后,它就一直默不作声地呆在李长望家,直到李长望将自己吊在梨花纷飞的梨树上。李长望的家被抄,这张大床就由七八个汉子抬到了镇委会一间用于堆放杂物的屋子里。此后的一段时间,它就无人问津了。
杜元潮见到它时,它已落满灰尘,并有蜘蛛在它上面结了好几张蛛网。
他用手指在正面门围子上轻轻擦拭了一下,大床立即露出一小片亮色。那亮色像浸了油,亮得湿润,亮得温暖。他不禁用手指沿着那片亮色的边缘,向外又擦拭了一下,那亮色的面积增大了,仿佛使昏暗的屋子也亮了许多。
他将门关上,然后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站在床前。
他看见了采芹———小采芹。她躺在大床的里边,召唤着,让他爬到大床上去。他往后退了一步,说到院子里去玩,她便不住地用脚后跟擂着床,叫着就在床上玩就在床上玩嘛。
他站在那儿不动,她侧卧着,向他伸着手,并不说话,只是伸着手。她的一只眼睛被软绵绵的枕头遮住一半,一张红润的小嘴有点儿变形,变成一朵初开的牵牛花的喇叭形。他开始挪动脚步。她的眼睛便开始慢慢地从大大地睁着的状态而转变成半眯缝着的样子,使人感到甜甜的,困困的。
不知不觉之间,那大床上的小采芹就成了一个处处都成熟了的采芹。床上的空间似乎一下子变小了。她依然将头放在枕头上,散乱的头发犹如一朵黑色的菊花在静静地开放。她依然向他伸着胳膊,但这已是一只长长的雪白如刚出清水的鲜藕般的胳膊。她的眼睛一直眯缝着,从睫毛间流露出的目光,水一样的柔软,但却使人血热、心慌、双目恍惚、四肢颤抖。
杜元潮一时迷失在了幻觉里。
杜元潮终于走出这间昏暗的屋子时,一眼看到了朱荻洼。他有一个直觉:朱荻洼早就站在了这里。
“杜书记。”朱荻洼对杜元潮突然从这间平时无人进入的屋子走出,没有表示出丝毫的吃惊。
杜元潮朝朱荻洼点了点头,走向他的办公室。
几天后的一个上午,朱荻洼走进了杜元潮的办公室,回头看了看门外,见没有人影,小声说:“杜书记,那张床,我已将它擦洗干净了。”
“你擦洗它干什么?”
朱荻洼一笑:“那是张好床,不该让它落灰的。”
“我……我知道了。”
朱荻洼一瘸一拐地走上前来,将一把钥匙放在了杜元潮的办公桌上。
“这……这是哪里的钥匙?”
“那间屋子的门我上了锁,这是那把锁的钥匙。”
“为……为什么要给我?”
朱荻洼说:“你累了的时候,不妨在那床上躺一躺。”
杜元潮没有抬头,依然看着手中的一份报纸。
朱荻洼转过身,一瘸一拐地从杜元潮的办公室里走了出去。
杜元潮没有再看那把钥匙,过了一会儿,放下报纸,也走出了办公室。他将办公室的门锁上后,往田野上去了。
眼下正是春天,远走了一个冬季的太阳,一下子又飘回来了,显得大而亮。天空下,一派热气腾腾。解冻后的土地,潮湿而肥沃。花花草草,一切生命,都在暖流中复苏与生长,满眼青色,又是满眼的斑斓多彩。
杜元潮走上了镇子通向外面世界的白杨夹道。树上已长满叶子,夹道看上去像一条深深的村巷,而从远处看,又像是一列正在疾驶的火车。他行走于其间,听着白杨树叶在细风中发出的切切之声。路上很少行人,人都下地了,这是下地的季节。他安静地走着,不时地透过树与树之间的穹形大门一般的空隙,望着田野。现在,这片田野与他有了一种新的关系。
它是一片什么样的田野,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在他心中全然无所谓了。它是否肥沃,让它长些什么,它又能长些什么,所有这一切,他都变得十分在意。他开始不住地出现在这片田野上。他已记住了一连串的数字:镇前是多少亩地,镇后是多少亩地,旱地多少亩,水田多少亩。哪一块地适合种哪一种庄稼,也都一一记在了心上。他的脑子里甚至有油麻地每一条田埂的形象。油麻地田野上很随意的一棵树,很随意的一口小小的池塘,也那样清晰而生动地烙在了他的记忆里。
他喜欢一个人独自在田野上走,也喜欢领着镇干部和十几个生产队长、会计在田野上走。
一夜之间,他从一个小学教师忽地变成镇党委书记,那种生疏的感觉,只持续了很短的一些日子。一年四季,春耕秋种,那水牛,那风车,那木船,虽说从前未必放在心上,但他毕竟是在这块土地上长大的,对这一切毕竟太熟悉了。
他完全不像人们印象中那种土里土气、流氓气息十足的乡村干部。他天生清洁,加之一段教师生涯,使他身上总有一份风吹不去雨洗不尽的安静与文气。他的身体永远是干干净净的,他的衣服永远是干干净净的,他的鞋袜永远是干干净净的,他的头发也永远是干干净净的。他在田野上不停地走,却不沾田野上的尘埃。此后的许多年,他一直掌控油麻地,并且他的油麻地总是在这一带以庄稼最好、亩产量最高而夺得无数面鲜艳的奖旗,却从未亲自捞衣卷袖、脱鞋卷裤下过水田,甚至从未挑过一担麦子或一担稻子。地里插秧了,他在田埂上走着。一个人挑着一担湿漉漉的秧苗过来了,见了他,总是闪到一边,尽最大可能地让出一块空地来,使他不沾一星泥点地经过。人们觉得,这一切都是应当的,他们没有理由让这样一个干干净净的人沾上泥点,他本来就应当是干干净净的。他一边走,一边看那些人在插秧,有时,他会停住,说:“这……这一行是谁插的?太稀啦。”或是说:“这……这一行秧,弯到哪儿了?”他很少发火,口气依然是站在讲台上的一个老师的口气。他就这么走着,见了犁地的,停下看一会儿,或是向那个犁地的人打声招呼,就走了,或是说一句:“还可以犁得深一些。”那犁地的会说:“杜书记,我知道了。”手就将犁把向上稍微抬高一些,让犁铧往土里扎得深了一些。有时,他也会在田埂上蹲下来,用手抓起一把土仔细端详一会儿,然后对这土的性质与质量作出分析,这些分析使那些即便与土地一辈子打交道的老年庄稼人都不得不点头称是。看完土,他将它们从手指缝里漏回到地里。这时,他会不住地拍手,尽量将手上沾的土拂去。如果实在觉得还有土沾在手上,他就会转身走向一口清澈的池塘,将手好好洗一遍。洗完了,绝不会像庄稼人那样很随意地在衣服上将手上的水擦去,而是从裤兜里掏出一块折得四四方方的手帕,很有章法地将手上的水擦去。
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杜元潮都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
他的讲究,他的干净,还表现在饮食方面。他不太喜欢与很多人一起在一只大菜盆里捞菜。烧饭的人都会在众人向大菜盆一齐蜂拥而上之前,先给他用碗或盘子另外盛出一份儿来。村里人家,婚丧喜事,请镇上干部吃饭,凡一定要请杜元潮的,主人家最用心的就是一个干净。那时,主人会反复叮嘱在厨房里忙饭菜的人,锅一定要洗干净,碗一定要洗干净,筷子一定要洗干净,酒杯一定要洗干净,菜一定要洗干净,擦脸的毛巾一定也要洗干净。但油麻地的人并不厌烦杜元潮的讲究、干净。他们在说“杜书记讲究”时,觉得杜元潮是个贵人,那讲究使他们看到了一种高于他们之上的东西。况且,杜元潮的讲究,从来不是以高高在上、与人格格不入的方式体现出来的。他一向平易待人,没有半点架子,见了谁都是一番亲切,尤其是见了长辈,平易之外还有一番恭敬与体贴。油麻地的许多人都见到过杜元潮将村里一位年近八十、脏兮兮的瞎婆子一步一步搀过桥去的情景。这样的人讲究,只会使人觉得超凡脱俗。有些时候,反而是他们自己而不是杜元潮本人对干净那么在意。杜元潮看庄稼地,来到一户人家的草棚下歇脚,主人搬过凳子让他坐,那凳子本来就是干净的,但主人还是在心里只想着这凳子可能不干净,忙着找块干净布擦一擦,可一时找不到,又不能让杜元潮站着,便用衣袖擦了起来,这反而使杜元潮感到不好意思了,连声说:“不用,不用。”
杜元潮一路走,心里有一个突出的感觉:他与油麻地是融为一体的。
春光之中,油麻地成了他的风景———看不够的风景。一时间,眼前风物,都不再被功利地看待,而只是纯粹的风景。他一路走,一路用闲适而明朗的心情观看着:芥菜开花了,毛桃开花了,刺槐开花了,苦楝开花了,野棠梨开始展叶,冬青开始展叶……地里的、路边的、河畔的菜花正在开放,成片成片的黄花,加上东一簇西一簇的黄花,看上去,到处黄金金的,世界显得无比富贵。他看到水边有几枝不知名的野花,居然像礼花一般开放着,不禁驻足看了许久。
忽然地,他想到了那张床。
直到这时,他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般走在田野上、为什么如此悠闲地观看春日里的风景,却原来是心底里想忘记那张床。当这张床再次出现时,他就再也不能让它离去了———无论是多么迷人的风景,都不能再吸引他。
他转身回到了镇委会,并很快开门进入了办公室。他一眼就看到了那把钥匙。他拿起它,转身出来,径直走到那间放置大床的屋子前。他打开了那把锁,当他推开门时,他见到的那张大床已是遍体光泽闪闪。朱荻洼真是善解人意,将那张床擦拭得无一丝灰尘。他甚至用细细的布条,穿过镂空的纹饰,将难以擦到的地方也都一一擦到了。多少年过去了,这张床比他小时候看到的,更显得厚重与富有光泽。
他想上去躺一躺,但终于放弃了这个念头。
几天后,杜元潮又将钥匙交还给了朱荻洼,说:“这……这样的床,谁……谁睡在上面,心里也……不会踏实的,就……就让它放……放在那间屋里吧。”
“知道了,杜书记。”朱荻洼说。
此后的几年时间,这张床就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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