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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艺术-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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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艺术有了这样较广泛的解释之后,行为上的合式和艺术上的优美个性便有了密切关系,并成为同样的重要。我们的身体动作上可以具有一种逾常的美点,如一首音韵和谐的诗的节调上逾常的美点一般。一个人一有那种过量的力量供给,他便会在一切行动中显出飘逸和潇洒,并顾到合式。飘逸和潇洒是从体力充足的感觉而产生,他感觉到能把一个行动做到超过仅仅看得过的地位而做得非常地合式。在较为抽象的范围中,我们能在一切做得好的动作中看到这种美点。做一次优美动作或简洁动作的冲动,本来就是一个美术的冲动;甚至如一件谋杀行为,或一件阴谋行为,只要在动作上做得简洁,则看去也是美的。就是在人生的一切小节上,也有可能有飘逸潇洒和胜任的姿势。凡是我们所谓的礼貌,都属于这一类。一次行得适宜恰当的问候,我们称之为优美惬人意的问候;反过来说,一次行得不好的问候,便谓之拙劣讨人嫌的问候了。
中国人说话和一切人生动作上的礼貌的发展,在晋代的末叶(第三、第四世纪)达到的最高点。这就是“清谈”最流行的时代。这时女子的服装尤其讲究,男子中则有许多个以美貌出名。这时并盛行留“美髯”和穿着宽大的长袍。这种长袍纳裁制很特别,能使一个人缩手到衣里去搔身体上任何部分的痒处。当时一切举动都是出之以潇洒的。拂帚,即拿几绺马鬃扎在一根柄上以供驱除蝇蚋之用的,成为谈天时一种重要的道具。这种闲谈在文学中至今尚称之为“帚谈”。这帚的用处,是在随谈随拂,以助谈思。扇子也是谈天时一种优美的道具,可以在谈时忽开忽摺,或微微地摇动着,正如一个美国老妇在谈天时,将她的眼镜忽而除下忽而又戴上的神情一般,都是悦目。在实用上讲起来,拂帚和扇子与英国人的单面眼镜差不多,但它们都是谈天时的道具,如手杖之为闲步时的道具。我所亲见的各种西方礼貌中,最悦目的,当为普鲁士绅士在室内向女客并足行鞠躬礼时和德国少女叉腿向人行礼时的姿势。我觉得这两种姿势都美丽无比,可惜现在都已经被淘汰了。
中国人所行的礼貌,种类很多,一举手一投足中的姿势,都经过研究教导。从前满洲人的“打千”,姿势是极为悦目的:她走进房中时,把一只手垂直在身体的前面,然后用优美的姿势,把一只膝屈一下子,如若房中的人不止一个,她可以在屈膝的当儿,将身体向四周旋转一下,对在座的众人,打一个总千。下棋的高手在落子时,姿势也极好看:他用两指拈起一粒棋子,用很优美的姿势,轻轻地推上棋盘。富于礼貌的满洲人,他们发怒时的姿势,也极美丽:他穿着装有“马蹄袖”的袍子,这马蹄袖平时都是翻转着里子向外的,他在表示极不高兴时,就将两手一垂,将翻起的袖子往下一甩,走出房去,这就是所谓“拂袖而去”。
文雅的满洲官员,说话时的音调极为悦耳。有着美妙的节奏,和有高有低的音韵。他说话时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说话中,并夹着许多诗文中的成语,以表示学问的渊博。做官人的笑和痰嗽,姿势确实悦人耳目的:他们在痰嗽时,大都出之以三个音节;第一第二是往里一吸,打扫喉咙,到第三节,方把痰从一声咳嗽之中吐将出来。只要他的姿势做得极美化,我倒并不以他把痰吐在地上为嫌,因为我从小即生长于这种微菌之中,而并没有觉得受到什么影响。他的笑,也是极富有音韵而美化的;起首时略带一些矜持,轻笑两声,然后纵声一笑。他如已有白须的话,那就更为好看。
笑术更是中国优伶所必须苦练,为演剧中重要动作之一。观众看见剧中人笑得美妙时,大都报以彩声。笑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笑的种类甚多:如快乐时的笑,看见别人中圈套时的笑,蔑视的笑。其中最难于模拟的,则是一个人受到挫败时的苦笑。中国的剧场观众,最注意伶人的各种小动作,称之为“台步”或“做工”。伶人的举手、投足、扭颈、转身、拂抽、掀髯,都有一定的尺寸,须经过严格的训练。所以中国人将各种戏文分为两类:一类是唱工戏,另一类就是做工戏。所谓做工者,即指一切手足的动作和表情。中国伶人在表示不赞同的摇头,表示疑忌的掀眉,和表示满意的掀髯中,都有一定的姿势。
现在我们可以讨论德性和艺术的关系这个问惠了。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国家将艺术和宣传混为一谈,而民主国家中的知识分子又竟毫不研究地默认它是固然的,因此每个明理的人,都实在有对这个问题明白了解的必要。法西斯派和共产主义派抹掉了个人,而改以国家或社会阶级中较有势力的主张为创作的主动力和创作的目标,这个出发点就是错误的。文学和艺术都是以个人情绪为基础的,但法西斯派和共产主义派则只晓得注重团体或阶级情绪,而不晓得个人情绪实在是必要的。个性一旦被逐于本境之外,我们便无从去合乎情理的讨论艺术和德性的关系的问题。
艺术和德性,只是一件艺术作品的一个特有之点,仍在那个艺术家的个性表现时方发生关系。一个具有伟大个性的艺术家产生伟大艺术;一个具有卑琐个性的艺术家产生卑琐的艺术;一个多情的艺术家产生多情的艺术;一个逸乐的艺术家产生逸乐的艺术;一个温柔的艺术家产生温柔的艺术;一个细巧的艺术家产生细巧的艺术。这就是艺术和德性的关系的总括。所以德性并不是一件可以照着一个独裁者的爱憎,或依照宣传主任所定常加修改的道德条例而从外面灌输进去的东西。它只是艺术家的灵魂的自然表现,而必须发于内心。它不是属于一个选择问题,而是一件不可逃避的事实。心肠卑鄙的画家,绝不能产生伟大的画作,而心胸伟大的画家,也绝不会产生卑鄙的画作,就是有性命的出入时,他也是不屈和不肯苟从的。
中国人对于艺术的品,或称人品、品格的见解是极有兴趣的。其中也包涵品第高下的意义,如我们次第画家或诗人为第一品或第二品。又我们尝试茶的滋味,每称之为品茶。各种人在他们的各种动作中都表现了所谓的品,例如一个赌徒,如他在赌时的脾气很坏,即谓之赌品不好;一个酒徒如在醉后的行为很坏,即谓之酒晶不好。棋手也有棋品高下之别。中国一部最早的评诗著作,书名印为《诗品》。该书的内容即是品第诗人的高下。此外还有评画的著作,书名即是《画品》。
所以,因了这个品的思想,一般人都深信一个艺术家的优劣,完全系于其人格的高低。这人格是属于德性的,也是属于艺术的。它意在注重人类了解心、高尚心、出世、不俗、不卑鄙、不琐屑的观念。在这种意义上,它是类似英文中所谓Manner(风格)或Style(派头)。一个任性的或不肯墨守成规的艺术家必显出他的任性或不肯墨守成规的风格。一个风雅的人必自然显出他的风雅风格。一个伟大的艺术家绝不肯俯就成规。在这个意义上,个性或风格实即是艺术的灵魂。中国人都默信一个画家除非他本身的道德和美术的个性是伟大的,他绝不能成为伟大的画家。中国于评骘书画时,最高的标准不在于作者的技巧是否纯熟,而只在于作者是否有高尚的性格。技巧纯熟的作品往往会是风格很低的。在英文中我们即谓之缺乏“特性”。
因此,这一来我们便达到了一切艺术的中心问题。中国大军事家兼政治家曾国藩在他的家书中曾说过,书法的两种重要原则为:形和神。并说当时的名书家何绍基很赞同他的说法和钦佩他的卓见。一切艺术既然都属于有形之物,其中当然有一个机械的问题,即技巧问题,凡是艺术家都应精通的。不过因为艺术也是属于精神的,所以在一切形式的创作中,最重要的因素即是个人的表现。在艺术作品中,最富有意义的部分即是技巧以外的个性。在文字著作中的,惟一最重要的东西即是作者所特有的笔法和感情,如他所表现于爱憎之中。这种个性或个人的表现常有被技巧所掩没的危险,而一切初学者不论是书画或演剧,最大的难关即在难于任着己意做去。其中的理由当然是因为初学者每每被范型或技巧所束缚,而不敢逾越。但不论哪一种形式,如缺乏这种个人的因素,便不能合式。凡是合式的物事或动作,必有一种飘逸的神态,所以悦目的就在于这个神态。不论它是一个锦标高尔夫球员甩动球棍的神态,或是一个人一帆风顺功成名就时的神态,或是一个美式足球员抱着足球在场中飞奔的神态。这里边必须有一种真性的流露,这个真性必不可被技巧所毁损,而必须在技巧之中自由而愉快地充沛着。一列火车循着弧线转弯时,一只快艇乘着满帆饱风向前飞驶时,都有一种极悦目的神态。一只燕子飞翔时,一只鹰攫身扑取别的动物时,一匹赛场中的马“很合式”地冲进底线时,也都有着这种悦目的神态。
我们所定的资格是:一切艺术必须有它的个性,而所谓的个性,无非就是作品中所显露的作者的性灵,中国人称之为心胸。一件作品如若缺少这个个性,便成了死的东西。这个缺点是不论怎样高明的技巧都不能弥补的。如若缺乏个性,美丽的本身也将成为平凡无奇了。有许多希望成为好莱坞电影明星的女子都没有能够了解这一点,而只知拼命的模仿玛莲德丽区或琴哈罗,因此使物色人才的导演觉得非常失望。平庸的美貌女子很多很多,但鲜艳活泼的则千中难得其一。她们为什么不去模仿玛丽特莱塞的身段和神情?一切的艺术都是相同的,以性灵的流露这一原则为根据,不论是在电影的表现中,或是在书画中,或是在文学著作中。其实从玛丽特莱塞和李禽纳巴里摩的表演中,即能意会出写作中的秘诀。养成这个个性的可爱乃是一切艺术的重要基础,因为不论一位艺术家做一些什么东西,他的性灵总是能在他的作品中显露出来。
个性的培植是道德的,也是美术的,当中需要学问和雅韵。雅韵近乎风味,或许是一个艺术家生而已有的。但要能欣赏一件作品,则非有学问不可。这个情形在书画之中极为显明。我们从一幅字中,即能看出作者是否曾见过魏拓。倘若他真的见过,这学问就使他的作品具着一种古气。但除此之外,他也须将自己的个性加进去。至于个性的强弱则当然是高低不一的。如他是属于一种细致富于情感的心胸,他于作品的风格上必现出细致和富于情感;如他是喜爱雄豪的,则他的风格也必是趋于雄豪的。因此,在书画中,尤其是在书中,我们可以从而看到各式各样种类不同的美点。在这种完美的作品中,个性已和技巧融合于一起,不能再加以分析。这美点可以是属于古怪或任性之类,可以是属于粗豪之类,可以是属于雄壮之类,可以是属于自由的性灵之类,可以是属于大胆不循俗例之类,可以是属于浪漫的风韵之类,可以是属于拘泥之类,可以是属于柔媚之类,可以是属于庄严之类,可以是属于简单和笨拙之类,可以是属于齐整之类,可以是属于敏捷之类,有时甚至可以是属于故意的鬼怪之类。世上只有一种美点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根本不存在,这就是忙劳生活的美点。
三、读书的艺术
读书是文明生活中人所共认的一种乐趣,极为无福享受此种乐趣的人所羡慕。我们如把一生爱读书的人和一生不知读书的人比较一下,便能了解这一点。凡是没有读书癖好的人,就时间而言,和空间简直是等于幽囚在周遭的环境里边。他的一生完全落于日常例行公事的圈禁中。他只有和少数几个朋友或熟人接触谈天的机会,他只能看见眼前的景物,他没有逃出这所牢狱的法子。但在他拿起一本书时,他已立刻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如若所拿的又是一部好书,则他便已得到了一个和一位最善谈者接触的机会。这位善谈者引领他走进另外一个国界,或另外一个时代,或向他倾吐自己胸中的不平,或和他讨论一个他从来不知道的生活问题。一本古书使读者在心灵上和长眠已久的古人如相面对,当他读下去时,他便会想像到这位古作家是怎样的形态和怎样的一种人,孟子和大史家司马迁都表示这个意见。一个人在每天二十四小时中,能有两小时的工夫撇开一切俗世烦扰,而走到另一个世界去游览一番,这种幸福自然是被无形牢狱所拘囚的人们所极羡慕的。这种环境的变更,在心理的效果上,其实等于出门旅行。
但读书的益处还不只这一些。读者常会被携带到一个思考和熟虑的世界里边去。即使是一篇描写事实的文章,但躬亲其事和从书中读到事情的经过,其间也有很大的不同点。因为这种事实一经描写到书中之后便成为一幅景物,而读者便成为一个脱身是非,真正的旁观者了。所以真正有益的读书,便是能引领我们进到这个沉思境界的读书,而不是单单去知道一些事实经过的读书。人们往往耗费许多时间去读新闻纸,我以为这不能算是读书。因为一般的新闻纸读者,他们的目的不过是要从而得知一些毫无回来价值的事实经过罢了。
据我的意见,宋朝苏东坡的好友诗人黄山谷所说的话实在是一个读书目标的最佳共式。他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人如读书即会有风韵,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惟一目标。惟有抱着这个目标去读书,方可称为知道读书之术。一个人并不是为了要使心智进步而读书,因为读书之时如怀着这个念头,则读书的一切乐趣便完全丧失了。犯这一类毛病的人必在自己的心中说,我必须读莎士比亚,我必须读索福克里斯(Sophocles),我必须读伊里奥特博士(Dr。 Eliot)的全部著作,以便我可以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我以为这个人永远不会成为有学问者。他必在某天的晚上出于勉强的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Hamlet),放下书时,将好像是从一个噩梦中苏醒的一般。其实呢,他除了可说一声已经读过这本书之外,井未得到什么益处。凡是以出于勉强的态度去读书的人,都是些不懂读书艺术的人。这类抱着求知目标而读书,其实等于一个参议员在发表意见之前的阅读旧案和报告书。这是在搜寻公事上的资料,而不得谓之读书。
因此,必须是意在为培植面目的可爱和语言的有味而读书,照着黄山谷的说法,方可算做真正的读书。这个所谓“面目可爱”,显然须做异于体美的解释。黄山谷所谓“面目可憎”者,并不是相貌的丑恶。所以世有可憎的美面,也有可爱的丑面。我的本国朋友中,有一位头尖如炸弹形一般,但这个人终是悦目的。西方的作家中,我从肖像中看来,相貌最可爱者当属却斯德顿(G。 K。 Chesterton),他的胡须、眼镜、丛眉、眉间的皱纹,团聚在一起是多么的怪异可爱啊!这个形容使人觉得他的前脑中充满着何等丰富的活泼思想,好像随时从他的异常尖锐的双目中爆发出来。这就是黄山谷所谓可爱的面目,不是由花粉胭脂所装成的面目,而是由思想力所华饰的面目。至于怎样可以“语言有味”,这全在他的书是怎样的读法。一个读者如能从书中得到它的味道,他便会在谈吐中显露出来。他的谈吐如有味,则他的著作中便也自然会富有滋味。
因此,我以为味道乃是读书的关键,而这个味道因此也必然是各有所嗜的,如人对于食物一般。最合卫生的吃食方法终是择其所嗜而吃,方能保证其必然消化。读书也和吃食相同。在我是美味的,也许在别人是毒药。一个教师绝不能强迫他的学生去读他们所不爱好的读物;而做父母的,也不能强迫子女吃他们不喜欢吃的东西。一个读者如对于一种读物并无味口,则他所浪费在读的时间完全是虚耗的,正如袁中郎所说:“若不惬意,放置之俟他人。”
所以世上并无一个人所必须读的书,因为我们的智力兴趣是如同树木一般的生长,如同河水一般的流向前去的,只要有汁液,树木必会生长;只要泉源不涸,河水必会长流;当流水碰到石壁时,它自会转弯;当它流到一片可爱的低谷时,它必会暂时停留一下子;当它流到一个深的山池时,它必会觉得满足,而就停在那里;当它流过急湍时,它必会迅速前行。如此,它无需用力,也无需预定目标,自能必然有一天流到海中。世上并没有人人必读的书,但有必须在某一时间,必须在某一地点,必须在某种环境之中,必须在某一时代方可以读的书。我颇以为读书也和婚姻相同,是由姻缘或命运所决定。世上即使有人人必读的书如《圣经》,但读它必应有一定的时期。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尚没有达到可读一本名著的相当时期时,他即使勉强去读,也必觉得其味甚劣。孔子说,五十读易。他的意思就是说,四十五岁时还不能读。一个人没有到识力成熟的时候,绝不能领略《论语》中孔子话语中淡淡的滋味,和他的已成熟的智慧。
再者,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读同一部书,可以得到不同的滋味。例如我们在和一位作家谈过一次后或看见过他的面目后,再去读他的著作,必会觉到更多的领略。又如在和一位作家反目之后,再去读他的著作,也会得到另一种的滋味。一个人在四十岁时读《易经》所得的滋味,必和在五十岁人生阅历更丰富时读它所得的滋味不同。所以将一本书重读一遍,也是有益的。并也可以从而得到新的乐趣。我在学校时教师命读《Westward Ho》和《Henry Esmond》两书,那时我已能领略《Westward Ho》的滋味,但对于《Henry Esmond》则觉得很是乏味,直到后来回想到的时候,方觉得它也是很有滋味的,不过当时未能为我领略罢了。
所以读书是一件涉及两方面的事情:一在作者,一在读者。作者固然对读者做了不少的贡献,但读者也能藉着他自己的悟性和经验,从书中悟会出同量的收获。宋代某大儒在提到《论语》时说,读《论语》的人很多很多。有些人读了之后,一无所得。有些人对其中某一两句略感兴趣,但有些人则会在读了之后,手舞足蹈起来。
我以为一个人能发现他所爱好的作家,实在是他的智力进展里边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世上原有所谓性情相近这件事,所以一个人必须从古今中外的作家去找寻和自己的性情相近的人。一个人惟有藉着这个方法,才能从读书中获得益处。他必须不受拘束地去找寻自己的先生。一个人所最喜爱的作家是谁?这句问话,没有人能回答,即在本人也未必能答出来。这好似一见钟情,一个读者不能由旁人指点着去爱好这个或那个作家。但他一旦遇到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的天性必会立刻使他知道的。这类忽然寻到所爱好的作家的例子甚多。世上常有古今异代相距千百年的学者,因思想和感觉的相同,竟会在书页上会面时完全融洽和谐,如面对着自己的肖像一般。在中国语文中,我们称这种精神的融洽为“灵魂的转世”。例如苏东坡乃是庄周或陶渊明转世,袁中郎乃是苏东坡转世之类。苏东坡曾说,当他初次读庄子时,他觉得他幼时的思想和见地正和这书中所论者完全相同。当袁中郎于某夜偶然抽到一本诗集而发现一位同时代的不出名作家徐文长时,他会不知不觉地从床上跳起来,叫起他的朋友,两人共读共叫,甚至童仆都被惊醒。乔治·伊里沃(George Eliot)描摹他的第一次读卢梭,称之为一次触电。尼采(Nietzsche)于初读叔本华(Schopenhauer)时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叔本华是一位乖戾的先生,而尼采则是一个暴躁的学生,无怪后来这学生就背叛他的先生了。
只有这种读书法,这种自己去找寻所喜爱的作家,方是对读者有益的。这犹如一个人和一个女子一见生情,一切必都美满。他会觉得她的身材高矮正合度,相貌恰到好处,头发的颜色正深浅合度,说话的声音恰高低合度,谈吐和思想也都一切合度。这青年不必经教师的教导,而自会去爱她。读书也是如此,他自会觉得某一个作家恰称自己的爱好。他会觉得这作家的笔法、心胸、见地、思态都是合式的。于是他对这作家的著作即能字字领略,句句理会。并因为两人之间有一种精神上的融洽,所以一切都能融会贯通。他已中了那作家的魔术,他也愿意中这魔术。不久之后,他的音容笑貌也会变得和那作家的音容笑貌一模一样了。如此,他实已沉浸在深切爱好那作家之中,而能从这类书籍里边得到滋养他的灵魂的资料。不过数年之后,这魔法会渐渐退去,他对这个爱人会渐渐觉得有些厌倦。于是他便会去找寻新的文字爱人,等到他有过三四个这类爱人,把他们的作品完全吞吸之后,他自己便也成为一位作家了。世上有许多读者从来不会和作家相爱,这正如世上有许多男女虽到处调情,但始终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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