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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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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老主任,我们家大人都见不到你了,就剩下我一个人看看你,多痛心,多凄惨哪”
考城大队代表王家凤说:“我家20口人,去年(1960)死掉10口。我的4岁的小孩有一天对他娘说:‘把我送走吧,再过几天我就要饿死了’”
府城公社红旗大队生产组长陈守先说:“60年春天,光蔡庄一个地方就死80多人。当地干部还组织一个送病专业队,专门抬人。”武店公社今天在会上发言13人,就有4个伤心痛哭。考城大队社员代表王家来说:“我们大队原有5000人,现在只3200人。日本鬼子来我们也没有死这么多人。日本鬼子来我们还可以跑呢,今年我们往哪里都跑不掉,到处有劝阻站,就算跑出去了,没有粮票,到哪里也没饭吃,只能活活在家受死了。我家6口人,死掉4口,还有两口人。我是最后一个喂牛的,快要接上夏收,才没有死,12个喂牛的人都死了。”讲着,讲着,就哭起来了。
武店公社光明大队姚营生产队社员代表姚继山说:“党和毛主席的政策好,就是凤阳县委不好。58年秋种每亩地下种四五十斤,甚至几百斤,结果搞的不能收。59年没有粮食硬叫报,没有办法就报空。说这里有几千斤,那里还有几千斤。报过不算还要兑现,朝屌上兑!我们光明原有1630多人,死了800多人。姚正会家饿急了扒死小孩吃。人心都是肉做的,眼泪往肚里流。这都是县委一手造成的,破坏党和毛主席的名誉。”
殷涧公社社员代表发言指出他那里饥荒的严重情况,殷山生产队,原来有217人,一冬春就死了95人,小殷家一个庄子39人就死了22人,夏黄小组原来70多人,死了48人。
曹店公社中心大队上宋小队耿沈小组社员代表耿*说:“今春上(指1960年)上宋小组劳动力死得太多了,没有人埋,从我们耿沈抽人去埋。我们埋了半天只埋5人。这么惨的事由谁负责呀?我看主要是县委。” 府城公社社员代表洪冠群说:“金传之因偷几只山羊,队长葛**不给饭吃,全家四口人被活活饿死。”杨学群(小队书记)说:“马玉新生病还叫犁田,跟不上犁说是装病,结果被绑打,扣饭致死。她死在家里没人知道,小孩还趴在身上吃奶,三天没吃着也饿死了。”
板桥公社江山大队社员代表宫学仁说;“我们宫李家80户不到,就死掉59人,牛、驴死光了,房屋倒塌50多间,全队1400多亩田,去年就荒掉1000亩。干部还像活阎王一样,排着队打社员,哪有百姓过的日子!” 山河大队1958年有5536人,现在只有2970人,其中死亡1558人,占总人口的28。1%;劳力下降1375个,占整半劳力的48。8%。
武店公社凤龙大队生产组长唐秀棋说:“60年我们那里死人很多,小唐家死了一半,门西、武庄两地,一家一家全死光了。现在我们那里犁田的都是小孩。”
与会代表还揭露了大量惨无人道的事实。大溪河大队郑山生产队社员常介翠的母亲有病(饿病),找生产组长花某要点面给母亲吃,花说:“还给她饭吃?都快要死了。还不如趁犁田人中午没回来给她埋了算了。”常不同意,花说:“你不同意就死在家里,埋在家里。”常没办法,只好把没断气的母亲埋掉。
一些地区规定死人后“四不准”:一不准浅埋,要深埋三尺,上面种上庄稼;二不准哭;三不准埋在路旁;四不准戴孝。更恶劣的是黄湾公社张湾小队规定死了人不仅不准戴白布,还叫人披红!
由于死人太多,留下了大量的孤儿。据不完全统计,1961年底全县孤儿2389人,其中男1493人,女906人。以年龄分:13岁48人,46岁296人,79岁798人,1015岁124人。孤儿已收容247人,未收容1964人。孤老1527人,其中男658人,女869人。按年龄分:60 -65岁910人,66 -70岁359人,70岁以上258人。孤老已收容258人,未收容1269人。1962年全县有孤儿3304人。其中:公社收养702人,大队收养704人,群众代养908人,单独生活990人。有在大人死了,小孩子没有死,睡在死人怀里一两天。
从1959件到1960年,全县发现了不少人吃人的事件,有记载的就有63起。大庙公社五一大队陈章英和她的丈夫赵夕珍,将亲生的8岁男孩小青勒死煮着吃了。武店公社中拌井大队王兰英不仅拾死人来家吃,还把人肉冒充猪肉卖掉二斤。
武店、曹店等地反映人吃人的事件多起。**棋说:“有一天晚上我开会回来,看到唐永丁家劈人骨头,放在锅里煮,吃人肉,唐永丁自己端一瓢在门口吃,他说,我已经吃掉几个了。现在庄上的孩子都喊唐永丁是毛猴子。”
1961年8月9日晚,拖拉机站王站长在科局长整风会议上的发言说:“1959年我在板桥公社浙塘大队整社,汇报人死问题时不敢说是因缺粮,就说是因卫生工作没搞好。一个妇女吃死小孩,向季文祥(副县长)汇报后,季派工作队夜里把这个妇前女捆起来送到公安局,说她破坏社会主义。,从板桥回来看到一个坟堆上有六七具尸体。”
考城大队王家凤说:“西泉发现人吃人了,张正九汇报给董安春,他不让汇报,还叫查,说,吃人的人是坏人。”
对人吃人的现象,县委书记赵玉书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还怕暴露真相,一律当作“政治破坏案件”,指使公安局进行密捕,关死为算,以此断口灭踪。全县密捕63人,关死33人。
不过,中国农村有一种传统,认为人肉是不能吃的。有人说吃了人肉的人活不长,也有人说吃了人肉会生病。所以,吃人还是个别现象,多数人宁可饿死也不吃人肉。即使是个别现象,由于中国人口多,从总的数字上看,吃人的情况也是很多的。
农民明明是饿死了,还不能说是因饥饿而死的。县委领导人赵玉书和董安春到武店公社考城大队检查浮肿病情况,问医师王善良:“为什么浮肿病总是治不好,少什么药?”王医生回答说:“少一味粮食!”赵、董二人立即决定,将王医生交大会批斗后逮捕。
农民大量死亡,而各级干部却向上级向外面封锁消息,隐瞒情况。1960年端阳节,殷涧公社党委书记张少柏在临准化名“石求明”上书党中央、毛主席:“我打跑了个人得失念头,确立以党和人民得失为重,才下决心反映去冬今春人口大量死亡的情况。...据我知道的三个公社的4个庄子的人口死亡是极其惊人的。一个死亡5%,一个死亡率1%强,一个占15%,一个占20%多。....在死人最严重的时候,有的村子一天死亡5-6人。有的村子几乎无人了,跑的跑,死的死。我亲眼看到住在我们临淮关上的招收起来的被大人丢弃的儿童约有三、四百人,已死了的有100名左右。”结果,张少柏一度受到迫害。
1960年春天,蚌埠市副市长马骞听到家乡(小溪河公社新四大队)人口大量外流和死亡,即从蚌埠市支援豆渣1万斤,运到临淮关,通知家乡来运。结果遭到总支副书记杨云春、副县长缪坚的拒绝,阻止群众起运。而且缪坚还去信给地委检举了马骞,说马“思想右倾,有问题”
1961年凤阳县委书记马维民在总结两年经验教训的三级干部会上的报告中说:“对死人的情况,我们大家基本是了解的,开始个别死人的时候,认为是个别情况,对上不讲,自己想办法解决了就算了。以后死的人多了,问题搞大了,就惊慌失措起来,对上更不敢讲了。死人明明是饿死的,而说成是年老死的,疾病死的,把非正常死亡说成是正常死亡。有些地方还不允许死者家属哭丧带孝,不准埋坟,对反映死人情况的来信加以扣压,甚至对来信者进行打击;有的干部因为如实向组织反映了死人的情况还挨了斗争。”“因为怕犯错误,怕受处分,怕摘掉乌纱帽,而不敢暴露真实情况;越不敢暴露,问题就发展越大;问题越大,就越不敢暴露。”
3,饿死农民,撑死干部
在1961年初的五级干部会上,与会者揭露,一方面社员大量饿死,一方面干部生活特殊化。1960年春弃婴很多,县委书记赵玉书责令下边不准收拾,如果收拾,谁收谁养。相反,赵家不见了一只老母鸡,他先后责令派出所长、公安局长查处,限期3天破案。群众说:赵家一只老母鸡,比街上丢弃的小孩还重要。赵家一年到头精米白面,鱼肉不断。县委书记杨某,1960年春天群众生活都那样困苦,他在总铺公社带着文工团整天吹打弹唱,花天酒地,打枪照相,借以取乐。大批农民饥饿而死,干部们却请客成风,大吃大喝。有一次,县委开会,有部分委员当场吃醉,开会胡说八道,会议无法进行。副县长兼小溪河公社党委书记缪某,下去检查工作带酒带肉带厨师。浙塘大队总支书记孙某,有一次大吃大喝时,一个病人要口鱼汤喝,非但不给,反打人一顿。县委工作组林兴甫说:“县委江一舟主任不但吃细粮,还不定量。不在食堂吃饭,用油炸锅巴吃。赵政委一家不吃粗粮。”赵政委就是县委书记赵某。武店工作组杨义全说:“县委生活特殊,东西都被他们吃了,吃细粮。这叫什么‘四同’?群众有肿病,买不到糖,商业局送给县委每人一包。病人为什么吃不上糖?都给他们吃了!”强华说:“武店现场会浪费很大。公共食堂没有饭吃,赵楼两天饿死13人,现场会还大吃大喝。炸油条,炸糖糕,水饺子,馒头,早晨12个菜,中午24个菜。喝的是金字酒。双营子庄上的浮肿病人,被锁在家里,怕外人看见。”总铺工作组贵(档案字迹不清)说:“59年冬60年春,在群众肿病死亡的时候,县委大请客,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吃鱼吃肉,水库经常送鱼来,都分给几个书记、常委,从来没有一个人给钱。招待所随便吃,县委每个月都吃几百斤粮食,这些粮食救济一个生产队,要少饿死多少人?”
当时凤阳社员中流传一句话:“一天吃一两,饿不死小队长;一天吃一钱,饿不死管理员。” “一两”、“一钱”指的是县里给社员的粮食定量。既然小队长和管理员饿不死,更大的官大吃大喝也就见怪不怪了。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从大队书记到小组干部和炊事员,几乎人人都多吃、偷吃、吃好。后来整社时初步统计,仅几个大队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1960年5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副县长兼公社党委书记缪某到山河大队检查工作,对食堂断炊、群众死亡不闻不问,竟与梅某等人在大赵小学吃肉喝酒。社员盛长英的弟弟看到了,支部书记端了一碗饭给他。缪竟把饭夺了下来,批评支部书记说:“你们是怎样教育社员的?”公社开了一个小吃部,专供公社几个干部吃喝。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石玉平一直单独起小灶,从1960年7月到11月,只在食堂吃过6顿饭,家里不少腊鱼腊肉。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代销店的鸡蛋、洋糖包供给他。他下去检查工作,总是大吃大喝。乔山大队书记梅某和会计梅某,以办“三八”农场为名,挑选全大队最漂亮的妇女8人,其中7人被他们奸污
4,政治高压,鱼肉百姓
上述的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风等其所以泛滥成灾,主要原因是通过政治运动,造成了强大的政治压力,消灭了不同意见。
政治高压从“大跃进”以前就开始。自1957年10月至1958年6月13日止,通过整社、鸣放、揭发检举,搜集整理了“地、富、反、坏”分子单人材料4196份。其中,经研究批捕1327人,管制1406人,斗争批判和监督生产1025人,不予处理的127人,尚未研究决定的313份。此外,通过侦察破案、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逮捕366人,内部肃反和搜捕外逃共捕45人,对国家机关、企业、学校清除出来的“反、坏”分子及城镇“反、坏”分子,集中劳教59人。综上,地富反坏分子受到各种打击的共4214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89%,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强。其中,依法逮捕1736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16 %,占全县人口总数的0。43%;依法管制1406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13%,占全县人口总数的0。35%。
如果说以上是对当时所谓“敌我矛盾”的打击,那以,从1958年开始,就重点打击“人民内部”的不同意见,在办人民公社过程中,全县共辩论和斗争722人,其中贫农96人,下中农58人,上中农438人,富农63人,地主32人,其他35人。1959年反右倾时(在农村称为以两条道路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不同意见的打击更是变本加厉。一些说真话的人,一些对上述胡闹提出的人,被扣上了“反党”、“右倾”、“怀疑派”、“保守派”、“否定成绩”、“攻击三面红旗”等政治帽子,对这些人以开辩论会的名义进行批判斗争。县长赵从华由于对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有些看法,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反右倾斗争中,共排出有问题的党员和干部41人,其中右倾机会主义分子8人,严重右倾思想的10人,严重个人主义的8人,右派分子14人,坏分子1人。省级劳动模范陈学孟反映了一些真实情况,反对生产上的瞎指挥,被戴上了“资本主义”和“右倾思想”的帽子。而对那些有不同意见和因饥饿而偷吃的普通社员则是取捆、绑、吊、打、关等残酷手段。
在1961年以后的纠偏中,群众揭发出前两年违法乱纪的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有1920人,占干部总数的34%。被体罚的群众达28026人(包括扣饭的15001人),占农村人口的12。5%。因体罚扣饭致死的有441人,残伤383人。赵玉书曾在一次电话上布置说:“凡吃山芋种、油菜苗的,给我打”杨某在总铺公社“蹲点”时,对完不成征购任务的大队干部不给饭吃。县委候补委员、原检察院院长陈某,亲手打人17名。1960年全县逮捕和拘留2078人,经过正式批准手续的只有300多人。在2078人当中,1076人是因饥饿偷吃的。由于关人过多, 牢房拥挤,死在牢里的就有382人。
以上是全县的数字,一面的情况更为严重。分工在小溪河公社的李某、板桥公社的季某、总铺公社的宋某等县委委员,私打手铐、私设公堂,擅自关押群众,成立劳改队。19591960年,武店公社被体罚的群众有1285人,其中被处死95人,被扣饭的1622户,3760人。小溪河公社犯有各种违法乱纪、强迫命令错误的干部有391人,占干部总数的39.1%。受体罚的群众3175人,占人口总数的9.4%,被打逼和扣饭致死的有96人,致残的103人。乔山大队总支书记李某、大队长张某,在1960年夏季的一天就活埋4个小孩,埋到腰深才经人再三劝说,才扒出来。1960年5月,大溪河大队牛同生产队长岳某将一个拔玉米秸吃的岁小孩丢到水深3尺的田头窖里,幸亏其母发现才被救出。小溪河公社小溪河大队北夏庄生产队有社员240人,挨过大队长打的就有237人。下放在山河大队工作组的展某,先后在大赵生产队捆绑吊打群众33人,扣饭30多人,罚款27户。一次社员王尚同老婆有病,展却说她装病偷懒,不给打饭,王妻饿得到食堂要饭,展看见后,强迫来打饭的社员每人用筷子刮她一下鼻子,谁不刮不准谁打饭,结果王的鼻子被刮得皮破肉烂。大溪河大队郑山生产队社员常介翠母亲有病,常找生产队长花某为母亲要点吃的,花说:“还给她吃的?都快要死了,还不如把她埋了算了。”常介翠不同意。花说:“你不想埋,就让她死在家里,埋在家里。”常介翠无法,只好把没的断气的母亲埋掉。大溪河大队尹陈生产队社员郭传良放牛时牛吃了庄稼,队长陈某当即用劈柴将郭的手指砸断三根。
1960年2月,殷涧公社白云大队赵窑生产队,社员赵小锅,17岁,有一个7岁小弟弟,因饥饿偷了一些山芋,被生产队干部韩某用棍子打得晕死过去。因饥饿无奈,又偷山芋2斤,韩将赵小锅的手指头砸烂四个。赵又疼又饿,两天内死去。又以偷山芋的罪名,5天不让7岁的弟弟吃饭,也随之饿死。这位姓韩的队长,共打了23人,骂了60多人。
1960年3月中旬一个中午,在板桥公社安乐大队山西生产队,队长缪某硬说15岁的女孩小苗偷山芋种吃,将她捆起来,用铣把和毛竹乱打,小苗当场晕过去两次,醒来又打,尿一裤裆,胳膊被打断了。被缪打过的人有35人。1960年3月24日早晨,52岁的社员叫刘金友。队长缪某说刘金友放牛去晚了,不让刘吃饭,刘只好下田挖野菜吃,又说刘破坏生产。这天天气很冷,缪强行脱掉了刘的棉衣棉裤,捆绑起来用棍子毒打。刘疼得喊“爹爹饶命”,始终没有松绑。胳膊被打断,全身青紫。打后卧床不起,两天不给饭吃,5天后就死了。
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被干部捆绑、打骂、吊罚、扣饭、游庄的群众就有1078人,占总人口的36。3 %,被打死2人,逼死1个。北夏生产队共有社员240人,被队长李某打过的就有237人。社员王功良死后,工作组展某叫王的老婆去燃灯工地做工,因其小孩在家有病不愿去,展要斗争她。这个妇女被迫上了工地以后,小孩就在家里死了,小孩死后几天无人问,尸体被老鼠咬得不像样子。大队副书记史某,借口寡妇王氏母女俩要外逃,不给饭吃,并罚王氏苦工一天,晚上,又把王氏同一个男社员捆在一间房子里,同时把王氏的小孩捆在食堂里。第二天,王氏母女俩外逃后,史又把她家的三间房扒掉。工作组李某发现社员庙永产偷了几个山芋,就把庙捆起来,把几斤山芋挂在庙的颈子上“游庄”。三官庙生产队团员鲁维安,从水库工地上回家看小孩时,生产队长史某一连两天不给饭吃,还要史到小溪河去挑水灌秫秫。鲁维安饿急了,偷了半碗秫秫,史某就把鲁绑了两天不给饭吃。不几天,鲁就病死了。
1960年麦收时,山河大队总支书记陈某叫社员苦战三昼夜。有一天鲁殿发在场上打瞌睡,被陈用开水浇头,颈子上面皮都烫烂了。乔山大队长邓某,去年春天以劝阻外流为名,将一个过路人捆到大队吊打,从身上搜出12斤粮票和12块钱,自己入腰包了。总铺公社凤兴大队生产队长王某逮到小偷李某,用铁火叉烧红了烙嘴。殷涧公社赵窑生产队长韩某,逮到一个偷青的小孩,用刀砸劈了小孩的4个手指。黄湾公社淮丰大队小队长张某逮到偷青的社员王小脚,用铁丝穿上耳朵,并用铁丝捆着手吊在木梁上。三小队社员吴开聪的两个小孩饿得偷吃青苗,支书黄某指使打手用铁丝把两个小孩的耳朵串在一起,并对小孩说:“你们俩打个电话吧。”星火大队支书钟某利用妇女偷青的过错,在田里强行奸污。板桥公社浙塘大队长孙某,逮到一个偷青妇女,打倒在地,用枪捣妇女的阴部。
李武大队社员徐开兰曾当面批评过队长苏某贪污病院的油,当徐开兰发生严重浮肿病后,苏不叫医生进行治疗,说:“痨病鬼,治不好。”以致徐病日趋严重。之后,苏乘乡里来人检查病院的机会,企图将尚未断气的徐开兰活埋。当时徐的小孩在场大哭,不好下手。就用饼乾将小孩哄走,把徐用稻草盖上,抬到外边活埋了。徐在被活埋前还惨叫:“给我稀饭吃!”
武店公社赵楼大队副大队长赵某说:“群众是奴隶,不打不骂不扣饭就不行。”1960年,他打过30多个人,有的被打伤,就的被处死。全社原生产小组以上干部1163人,犯有违纪错误的有265人,占22.2%。被他们捆绑吊打、拘留关押、扣粮扣饭、罚劳役等有1285人,其中被处死的95人,被扣饭的1622户、3760人。
5,在水利工地上
大跃进以来,凤阳搞了不少水利工程。兴修水利应当是好事,但由于缺乏科学态度,不少水利工程劳民伤财却得不到“水利”。在水利工地上,农民的处境不如奴隶,他们饿着肚子从事极其繁重的体力劳动,大批人在饥饿、疲劳中死去。
建设电灌站是凤阳当年的一项水利工程。这项工程的工地经常加班加点,增加劳动强度,还克扣民工口粮12万余斤。县委书记处书记张道厚提出“三天三夜不吃饭,工效还要翻三番,下雪还要光着脊梁干”的口号。县委委员、副县长杜某,看到民工不脱衣服干活,就骂人家没有干劲。水利工地上还规定:多劳多吃,少劳少吃,不劳不吃,照出勤人数发口粮,炊事员、勤杂、病号不超过10%。民工请假非经指挥部批准的不给饭吃。民工生病就撵回家,被赶回家的病号因不发口粮或少发口粮,有的就死在路上。宋集公社宋集大队民工王土中有病不能上工,两个民工架着他去抬土,被折磨致死。据统计,电灌站共死民工2474人,占民工总数14293人的17。3%。这还不包括折磨得奄奄一息抬回家后死亡的人数。利民公社上电灌站的500人,死掉307人,占60。4%,宋集大队上电灌站的40人,死掉29人,占72。5%。群众叫杜思俭“杜阎王”,把电灌站叫做“阎王殿”。县医院周医生到电灌站检查病情,向地委汇报说浮肿病人较多,张政委把桌子一拍,说:“这个傢伙扩大病情,思想右倾!”
县委委员兼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在燃灯水库私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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