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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相思两处凉-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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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是过了下去,看上去一团和气,底下暗流汹涌。 
我不知可以坚持到什么时候。 
只觉得镜子中的那个女人的脸在一点点变形、变老,所以,很多时候,我会蹲在镜子前,像个孩子一样哭。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62节:破戒(1)   
破戒 
看来,戒是不能破的,有的时候,破戒比戒还要难更多。 
一 
梁念妮觉得自己已经对爱情有了免疫力。用她的话来说,什么爱情,全是狗屁。 
这话出自一个汉语言文学硕士生的嘴里的确是不雅。但如果这个人经历了三次恋爱却次次失败,如果这个女人长得还有几分姿色,如果她还有几许风情来说,是不是真的说不过去了? 
梁念妮,二十七岁,一所名牌大学的教师,研究生毕业后留了校,一米六七,会三国语言,当然包括汉语。这样介绍特别像信息部里的说法,有征婚的嫌疑,可她的个人资料里就是这么写的。她没有写上的还有,谈过三次恋爱。 
第一次当然是初恋,爱得死去活来,才十七八岁,相许了终身,结果男孩儿没有考上大学,她上了大学,长期往男孩儿的城市跑,男孩儿在一个城市里做厨师,她都为自己的爱情感动,一个大学生和一个厨师,想想就是爱情小说。 
然而不是这样的。爱情和现实是两回事,她跑了两年之后有点倦怠,但是为了爱情还在坚持,坚持不下去的是那个男孩儿,她在偶尔碰到男孩儿和饭店里的女服务生偷情之后并没有多震惊,原因是:她觉得他们很相配,而她,是一个局外人。 
她以为自己会哭着回来,但一路上竟然感觉解脱,她终于明白,有的时候,人爱上的只是爱情的感觉,在爱着时候的热情和痴迷,与他人无关。 
第二次恋爱才真正是棋逢对手。 
是她的学长。两个人在会上一见钟情,他风度翩翩,她万种风情。那个元旦晚会上,他们一直翩翩起舞,会散了之后,他们一起去许愿树下许愿,钟声响起的时候,他们接了吻。因为他们许的愿都是在新年里找到新的爱人。   
就这样恋爱了,和所有大学生一样,一起吃饭看电影,吵吵闹闹,在小花园里拥抱或接吻,象牙塔中的爱情就是这样吧,完全和社会没有关系。兀自地爱着,自生自灭。后来,学长上了南京的研究生,写来一封信说以后可能见面不方便了,请她自己多珍重,他甚至没有勇气打电话来说分手,为此,梁念妮很是看不起他,她倒是打电话给他,说了两个字,谢谢。客气而委婉,这两个字说出来,一切就完了,爱情怕的是什么,怕的就是客气二字。 
她就这样毕业了,在家乡小镇上教初中,遇到了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子。她躲避着他,他问,你躲得开我,你躲的开爱情吗?又是一场匆忙的恋爱,杏花开了梨花开,她是一树梨花压海棠,这次想到了结婚,男孩儿说,结婚?多不好玩,我要做你一生的情人。 
注定她是孤单的?她不缺少美貌,不缺少学识,却误了红尘误了终身,于是索性再考研究生,考南京的,为出当年一口气吧。 
留在南京后,也想过恋爱,但总觉得看哪个男人都没有胃口,她尝过了三道菜,都让她感觉极差,对爱情,她的胃口已经坏了,她常常和女友安安说,我的爱情已经枯萎了,凋零了,换句话说,我已经爱无能了。 
即使看到再动心的男子,她也会一笑而过。 
安安说,不对,那是你还没有破戒,老和尚都说自己不喜欢女人,真见了美女,也会破戒。 
梁念妮不相信,她觉得自己的心已死,对爱情的免疫力使她独上高楼,望尽天涯。 
二 
遇到李汉森时,梁念妮觉得这个男人似曾相识。 
是的,他似她曾经暗恋过的男人,那个男人,剑眉星目,曾经在她十五岁时占满了她的心。 
是在一个圣诞party上,那男人一身白衣,游走在人群中。 
如果不是他招惹她,她是不会主动出击的,因为,她虽然对他感觉不错,真要主动出击那是另一回事。 
但他过来;很绅士很优雅地说,你真美。 
那天晚上的梁念妮的确是美,她把几年前一条露背的宝姿黑裙穿在了身上,从买了就没上过身,也许是觉得美人就要迟暮吧,她居然想到了它。 
经典就是经典,过了几年再穿,宝姿还是那样诱人。 
她的背部是比钟丽缇的还要动人的。钟丽缇演晚娘时她就心动不已,觉得如果自己去演会比她不差的。 
谢谢。她说。神情并不主动。 
但李汉森的后一句话让她有了兴趣。他说,我们是同学呢,我低你一届,那时你就是校花呢,你知道吗。说完这句话,他凑到她耳边说,那时我就暗恋你呢。 
梁念妮的心跳开始了,所有女人都是希望被男人暗恋的,她也不例外。她努力回忆自己十六七岁的样子,好像非常青涩,谈不上什么动人,大概那样的青涩在男人眼中亦是动人吧。 
是从这几句话开始他们拉开话题的,从南京的房价说到那些园林,又说到周围那些水乡,李汉森很会说话,其实,你可以做那些水乡代言人的,你看,你长得多么婉约啊。 
她婉约吗?上卫生间补妆的时候,她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自己,细眉细眼的,皮肤白白的,如果穿上蓝印花布,她是婉约的。 
对着镜子笑了笑,她再涂点口红,粉面惊艳,她还不老嘛。 
那天晚上她不知不觉就喝多了酒,被李汉森拉着跳舞,从探戈到伦巴,她跳得很尽兴。当李汉森搂着她的细腰用力时,她感觉到自己干渴的心慢慢地松动了,好像春天来了,万物要复苏了,她终于明白,自己,需要男人了。 
三 
离最后一次床笫之欢有多远了?她想,至少有两年了。 
两年,她以为自己很快乐,当李汉森的手在她身上不安分地游走时,她终于知道,她有点干枯了。 
到午夜的时候,电,突然停了。 
人们尖叫着,并不害怕,圣诞节停电,不是多一份浪漫吗? 
黑暗中传来接吻声,好像空气都是湿润的了。 
一张脸贴向了她,她潜意识中要躲闪,动作却是迎了上去,两张唇合在一起,他的舌头伸了过来,缠住了她的,他们吻着,好像地老天荒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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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破戒(2)   
不不,这还不算完,他把手伸到她的内衣里,不老实地乱动,梁念妮的一颗心,终于崩溃掉了。 
烛光点燃之后,李汉森说,你的眼睛好像在燃烧呢。 
是啊,她被他点燃,吻她的时候,她差不多就要情不自禁了呢。她笑了,这一笑,李汉森就又夸,真是绝色倾城的佳人。 
这是多么美妙的晚上呢,她喝了很多地道法国干红,头有些晕,但李汉森还一直让她喝着,到最后,她真的多了。 
车钥匙就交给了李汉森,由他开着车往她的家,她迷迷糊糊说着自己家的地址,一切都是潜意识了,她记得好像被人抱上了车,她记得下车后又被人抱着上楼,然后,开锁的声音,然后,是有人有剥她的衣服。 
再然后,她配合着他,上演了很激情的一幕。 
她记得自己是叫了的。 
为什么不呢,这么快乐。 
好像有人递给她一杯水,然后,她又沉沉睡去了。在梦中,她好像听到什么响声,她想睁开眼,可并不能,努力了半天也是枉然。 
天亮了,她打个呵欠,睁开了眼,眼前的景象,让她大吃了一惊。 
四 
屋里一片狼籍,她几乎怀疑被强盗洗劫了。 
所有能打开的箱子全打开了,她的珠宝,她的银行卡,她的现金,还有她的内衣都没有了。 
靠。她骂了一声。 
真他妈引狼入室! 
昨天晚上……她努力地想着,是的,有一个男人,冒充她的暗恋者,说是她的同学,然后,他们亲吻了,然后呢……细节她不能回忆起来,但有一点她能肯定,他睡了她,还偷了她。 
桌子上留了纸条: 
小姐,你的脸可真难看,快三张了吗?眼里居然还有眼屎,你的叫床声音也太夸张,我不喜欢。 
另外,以后你别自我感觉太好了,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个老女人就行了,没想到你内衣还挺多,可你的那对乳防真对不起这些好内衣,她们太小了,是34A吧。 
喝了你冰箱的牛奶,味道不错。 
还拍了你的裸体,如果你想报警,我会把那些裸体放到网上去,你比木子美还要有名,对了,你这样自恋的女人,可以去当第二个芙蓉姐姐的…… 
梁念妮再也看不下去,她尖叫一声开始砸东西,直到没有力气了。 
看来,戒是不能破的,有的时候,破戒比戒还要难更多。 
从此后,梁念妮再也不信什么艳遇,所谓的艳遇,就是无聊的男女如动物一样的兽性冲动,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她在房里躺了一天,第二天,她起来化妆,找出最漂亮的长大衣穿上,管它呢,难道就因为这个不活了?不不,她不是十七八岁了,她已经快二十八岁了,她想,自己应该上街吃点好的,然后再买点化妆品,这么想着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真是有点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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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罂粟花,罂粟花(1)   
罂粟花,罂粟花 
一个人必定会成为另一个人的罂粟花,我的罂粟花就是央殊,她那么妖媚,喜欢鲜艳的颜色,媚态地笑、说话、唱戏,甚至在床上如藤缠树,这一辈子,我怎么能拒绝她的诱惑? 
可我把她弄丢了! 
一 
我和央殊在一起时,常常会拉着窗帘,屋里永远如昼。 
央殊飘来飘去,似幽灵,她骨头轻,人瘦,更多的时候似一只蝶飘上床,缠住我时总是叹息一声。 
马子。我叫她。 
她的眼睛很大,眼睫毛很长,由于吸烟过度,烟圈是发青的。她的指甲总是画着夸张的颜色,比如珠粉或米蓝,像她的人,她的人也很夸张,过长的腿过细的腰,胸不大,可是足够性感。 
这个比我大五岁的女子,总让我欲罢不能。 
是她勾引了我。 
我们同在旺角街住着,她是发廊妹,我常常去那里做头发,她开我玩笑,来,靓男,她说,让姐姐摸一下就不要你的钱了。 
花痴,我叫她。 
央殊的名声不好,有人说她和一打以上的男人睡过觉。这我并不关心,我喜欢的是她坐在发廊门口脸看着天吸烟的样子,她的神态像梅艳芳,也是那么瘦,也是那么落寞。 
有一天下雨我又去理发,她看着我说,头发长得这么快,太年轻了,年轻人就是头发长得快。   
我说我不年轻了,我都二十三了。 
她伸出手来摸我的脸,安良,你有一张让女人魂都想飞的脸,来,让姐亲一下好吗? 
我看着她,伸出手搂了她的腰,她的脸上,有一种美与悲哀,那悲哀,浮上一层粉艳的欢来,我知道小米是没有这种眼神的。 
小米,是我的女友,家道良好,父亲是电器行里的大老板,母亲是一家歌舞团的演员,小米长得那张脸谦虚而秀气,她总爱穿一些荷叶边的衣服,人显得更小,二十岁的小米,与央殊断然不是一种类型的女人,她们一朵是玉兰,一朵是罂粟。 
旺角街要拆迁了,央殊也要搬走了,她的发廊要去哪里呢? 
那个雨天我们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话,雨滴一粒粒压在屋下,央殊递给我一支烟,是红山茶。她说,抽吧。 
好。我说,接了烟我抽起来,之前,我没有抽过烟的,我父母是干净到指甲牙齿都洁白的人,他们教了一辈子学,不允许自己的儿子抽烟学坏的。我咳嗽起来,央殊笑着,花枝乱颤,她的细腰好像要断了一样,我扑过去,把她压在那散了发胶和摩丝以及各种理发用具的台子上,镜子里,是我一张疯狂的脸,我的气息很粗,像春天要怒开的花:央殊,别笑了。 
她笑得更厉害,小孩子,她说,你会吗? 
我抱着她上了二楼,在上到第八级台阶的时候她搂住了我脖子,我们交缠在一起,如两条蛇。二楼的房子低矮,有湿湿的霉味,我们拉上帘子,屋里黑得如墨,央殊引导着我,我感觉一直在找一个出口,但一直力不从心,当我感觉一股血腥味道扑面而来时,我才知自己让央殊咬破了。 
那个雨季的下午,我们一直纠缠在一起。说的话很少,累了就吸烟,吸完就继续,没有人说爱。她教我吸烟,说,要慢慢吸进肺里,然后再吐出来,那样就不咳了。 
在黑暗中我看着她,她的眼睫毛真长,身体里皮肤呈现出一种小麦色。她用胳膊缠着我说,我不是好女人,你叫我马子就行了,你知道,我只配当你的马子,不要让你女朋友知道啊,那样单纯的女孩子会难过死的。 
她知道我是有女朋友的,可她还是引诱了我,我们在黄昏时又做了一次,这一次我突飞猛进,她说,青出于蓝啊。 
是从肉体上我爱上央殊的,从前我一直看不起那些做皮肉生意的人,可从央殊开始,我明白,有的爱情,就是身体与身体的纠缠。 
我就这样成了央殊的情人,央殊成了我的马子。 
二 
那个昏暗的二楼,我们常常在一起吸烟缠绵。外面写着大大的“拆”字,发廊已经停业了,再有半个月,这里就要拆掉了,雨季就要结束了,央殊搂着我问,安良,你喜欢唱戏吗? 
不喜欢,我说,伊伊呀呀地没完没了。 
可我要唱给你听。她说着就唱起来,是《思凡》中的一段,“潘郎远去赴科考,满怀心焦似火燎,难忘琴挑曲玄妙,相思萦绕几春宵,多情反被无情恼,越是懊恼我越难抛……”她唱得声音婀娜,似浮在空气里荡漾在水中,那样曼妙而多情。那时,她多半是站在地上,围着一条丝绸的被单子唱给我听,水袖舞起来时,常常会把我缠进去,好吗?在离她眼睛只有一寸的地方她问我。 
这样似一条蛇一样妖媚地看着我,我有一种恍惚不在人间的感觉,有片刻我们就那样用眼神纠缠在一起,忽然,她一笑,小孩子,你别太痴情了,姐姐我逗你玩的。 
我却一翻身把她压在底下,马子,马子。 
她看着我,即使吻她亦不肯闭眼,我的手机疯狂地响着,是女友小米在找我。她找我无非是陪她做头发逛商店去上岛吃冰淇淋喝咖啡,有钱人家的女孩子花钱就是正事了。 
你的电话,央殊说。 
不管它,我说,我要亲你。 
那我会痒的,很痒的。她呵呵笑着。 
真是个妖精,我撕扯着她的内衣,很杂的牌子,是我从大众商场里买给她的。如果买给小米,她会给我扔掉的,可央殊说,好看,你看这上面的小红花,就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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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罂粟花,罂粟花(2)   
我没有说过爱她,因为即使我自己亦不能肯定这是不是爱。爱和欲有时是两码事,反正还有半个月央殊就要走了。她说,良晨吉日当欢笑,人生苦短,短到不足以珍惜了。 
这句话几乎让我心碎,她说人生短到不足以珍惜了。 
有一天事后她让我为她画眉毛,她的眉毛是淡淡的米棕色,我离她的脸很近,她还是那样看着我,我注意到她眼角有细细的皱纹,这一发现让我倍感心酸。 
我怎么会心酸呢?她总是会老的。 
马子,我说,你老了。 
可不是,她说,今日相乐,你不必说我的皱纹,我只要你画眉毛给我,从小到大,没有男人买过内衣给我,你是唯一一个,也没有男人肯为我画眉毛,更没有男人听我唱戏,所以,我会记得你。 
马子,你这样说我要伤心的。我的手有些颤抖,屋内很暗,外面又在下雨,我的手机的灯一闪一灭,是小米在找我,她说要去照婚纱照了,我们去上海照婚纱照吧,好么? 
你要结婚了吗?央殊问我。 
是。 
真好,她点了一支烟,先吸了一口,然后放到我的嘴上,好好做别人的老公,我也要走了,有朋友拉我去重庆,那里的生意好做呢。 
是吗?好,我说。 
她转过身去整理东西,我突然从后面抱住她,眼泪猝不及防地从我的眼睛里喷了出来。 
傻瓜,她说,没事的,人总要结婚的,结了婚,就是大人了。 
我下了楼,下楼的时候,我听到楼上有人呜呜咽咽地哭着,那声音缠绕在楼梯间。我呆了呆,还是走了。 
三 
我和小米照完婚纱照回来后,旺角街拆干净了,我跑去爱丽发廊,发现那里成了一片空地,推土机正在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推出来。 
央殊走了,她去了重庆,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吧。 
小米再找我的时候,我说,我不想在这个小城待着了。 
你什么意思,今天我们要去看婚纱照,要挑小样的。 
不必了,我说,我不想结婚了。 
小米给了我一个耳光,那个耳光非常响,在空气中脆脆的声音。我想我真是个负心的男人,注定我会让女人难过的。 
那婚纱照就一直留在了上海的那家照相馆里,是不是被老板扔了也未可知,反正我们没有去拿,我离开了那个水乡小城,我要去重庆。 
在重庆的解放碑前我看到一个女人,长腿细腰,也是那样的大卷发,甚至,穿着同样妖媚的衣服,我过去拉她:央殊,央殊! 
她回过头来,我看到了一张不同的脸,世界上永远不会有人有央殊那样的眼神,落寞而孤单,在最后一次我下楼的时候,我明明是听到了央殊是哭了的,那是我唯一一次听到她哭。 
我几乎转遍重庆的整个角落,可是没有央殊的影子,重庆的雾真多啊,在那些下雨的午后,我常常会一个人发呆,想起旺角街的雨天,我们抽着烟唱着戏,纠缠在一起,我知道,那段光阴,盛开着爱情的花朵。 
我常常一个人去吃重庆的鸳鸯火锅,我只吃一边,留着另一边,等到央殊来的时候我会告诉她,这一边我留了很多年,等着你来吃。 
可央殊不来,央殊没有任何消息。 
小米倒是给我打了电话,她结了婚,和她爸爸看上的一个男人,我说祝福你啊。 
可我忘不了你,小米说,安良,你让我做你情人好不好? 
你真是贱。我骂她。 
小米哭了,她一边哭一边骂我,安良,你害死我了,我始终不能坚定地爱一个男人,每一段往事里都有你,你是我的罂粟花。 
我抽着烟,坐在朝天门码头看船进船出,小米说得对,一个人必定会成为另一个人的罂粟花,我的罂粟花就是央殊,她那么妖媚,喜欢鲜艳的颜色,媚态地笑、说话、唱戏,甚至在床上如藤缠树,这一辈子,我怎么能拒绝她的诱惑? 
可我把她弄丢了! 
在重庆,我开了一间茶楼,不忙的时候就一个人看天,我已经二十八岁了,有一天照镜子我看到了自己的皱纹,我想起五年前给央殊画眉毛。她说,老了,这么快的光阴。   
这一发现曾让我心碎。 
在镜子前我站了很久。 
央殊来的那一天,我也是正在一个人看天,她和一个男人一个孩子来喝茶的,见到她我发了呆,她变得那么贤慧而顺从,穿着白衣白裤,清眉秀目,直直的短发,布鞋,手里牵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儿。 
我儿子,她说,然后指着一个男人说,我老公,我们开一家花店。 
我牵着孩子玩,在眉目之间,我发现了自己儿时的影子,我的儿子!是的,我的儿子! 
男人喊着,忆良,忆良,来,过来。 
我站在那里,似风中要被刮走的纸人,央殊过来,你好吗,小孩子。 
好,我哽咽着说。 
她微笑着,似一朵莲花, 我知道,她是为什么选择不再做一朵罂粟花,而是选择做一朵莲花了。 
说再见时,她回了一下头,只有那一个刹那,她往日的神态再现,但只有一个刹那,然后她消失在我眼前,消失的,还有忆良。 
我打开手头的一包烟,还是抽了多年的红山茶,从和央殊学会抽烟后,我一直抽这个烟,烟的背面写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 
烟头一闪一闪,我的眼泪也一闪一闪的,可谁说过,眼泪也是身外之物? 
从此,我再也没见过央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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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爱情有时充满玄机(1)   
爱情有时充满玄机 
莉莲轻轻抽出她的手,我们亦不合适,我们先分开吧,分开一段时间,可能会好一些,你说呢? 
彼时,莉莲与杜可风结婚一年,纸婚年,如纸一样薄,很快,就在生活的风里,被刮得不见了踪影。 
一 
莉莲是美丽的,因为美丽,嫁给了杜可风。杜可风娶莉莲的时候就说,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应该是我的太太。 
为他这句话,莉莲嫁给了杜可风。杜可风的确是可嫁的男人,开一家不错的广告公司,有房有车,人又不难看,一米七六的身材加上一张有型的脸,这样的老公,哪里去找?同学里莉莲是最早结婚的。梅晓说,莉莲,你好福气,钓到这样的金龟婿,长期饭票算是有了。 
新婚过后,杜可风让莉莲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每天对他迎来送往,他说,男人是虚荣的,喜欢那种感觉。 
杜可风应酬多,带莉莲出去的时候也多。那时候莉莲是光彩夺目的,华伦天奴的裙子,闪光的钻石,高挑的身材,得体的微笑,莉莲总可以成为全场的焦点。那时候杜可风总是挽着她的手,亲热的样子让别人看了总是艳羡,开始的时候莉莲觉得他们才真是郎才女貌呢,时间长了就觉得有点作秀,但为着杜可风的虚荣心,她还是常常陪着他去,尽管总觉得哪里不对。 
回到家,杜可风就不是人前的样子,洗了澡拿着遥控器,迟迟不进卧室,性事,他们规律得很。莉莲看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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