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一地相思两处凉-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的。
那我也拿一个绝色倾城,为了配你!
那之后的两天,康明珠的心一直忐忑着,她翻着自己的衣服,好像哪件衣服也配不上这次的见面,她这个年龄的女人最不好选择衣服了,如果二十多,什么都好办了,青春活泼,奇异另类,清纯质朴。但现在如果还穿那样的衣服,明显地装嫩,那么穿什么,雍容典雅吗,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难坏了她,最后,她选择了一件圣洛郎的白色长裙,既看着清纯又不失高贵。
她是提前两个小时到的,坐在国际饭店的二楼看着大厅下面,那两个小时,如同两百年,顾波的信息一条条扑面而来,他在穿衣服,他在坐出租车,他在路上,他马上就到了……
终于,康明珠看到了他。
一定是他,拿着绝色倾城的手机,很帅的一个年轻的男孩儿,顶多只有二十二三岁,染了麻黄短发,红色带流苏的衬衣,翻毛牛仔裤加上十几个洞,耳朵里塞着MP3。
她一下就笑了,是的;她应该知道是这个结果的,他还年轻,她已经迟暮。即使她努力做出清纯的样子,他和她依然隔着银河,他们是有代沟的,那代沟,不是几个晚上几句甜言蜜语能沟通的,他们只是在虚拟中爱上了一个人,跟现实无关,如果硬要联系起来,一定是一场闹剧。
她关了手机,男孩儿一直在打电话,很疯狂地在大堂里走着,她下楼,走过他身边,身上飘荡着夏奈尔五号的草香味道,在电话中,她一直没有透露过自己的年龄,在顾波的潜意识中,她只是冉冉那个年龄吧。
她就这样飘过他的身边,看这个年轻得没有任何痕迹的男子打着她的电话,那是和她一样的绝色倾城的手机,有的时候,人要的真不能太多,有那些美丽的夜晚,足够了,是的,足够绝色倾城了。
回去后,她依然是那个华美的女人,只不过,换了手机号,只不过,看到街上跳街舞的男孩儿会回过头去,那些穿着烂牛仔裤的男孩儿,会不会有顾波呢?
这样想的时候,偶尔,她会飘浮上一些淡淡的惆怅,但转眼,她又是那个别人眼中的高贵而寂寞的女人了。
无论怎么样,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只是再有人打错电话时,她会果断地挂掉。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6节:九月的薄荷香(1)
九月的薄荷香
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一
莫朴树和倪小麦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男生和女生各选一个发言,莫朴树紧张得不行,背了几百遍的稿子忽然在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倪小麦,她梳着马尾正在吃着一种什么东西,那时校长正在讲话,“庆祝我们这几十年的著名学府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莫朴树问倪小麦,你不紧张吗?
倪小麦就摸出一片薄荷糖来说,吃一粒,又凉爽又镇定。莫朴树接过来却没有吃,这个时候还吃糖,真有些说不过去,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腿肚子差点转了筋,到底是照着稿子念了,而倪小麦是空着手上去的,侃侃而谈,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那次发言之后,他们同时进学生会,每次见到倪小麦,总是吃着薄荷糖。她嘻嘻笑着,小时候我得过蛀牙,所以,一直要口气清新。然后她像小孩子一样呲开牙,你看看我牙长得多难看,一口暴牙,我妈说将来没有男孩儿会喜欢我这种牙。
莫朴树就笑了,摸了一下倪小麦的头发说,从前巩俐也是一口暴牙,后来,她成了国际影星,不要灰心,总会有人爱你的。
后一句他没有说,那一句是,比如我。
其实他是一瞬间爱上倪小麦的,但她总是心无城府的样子,对着莫朴树哈哈大笑着说,你说我们班有一个长得和葛优一样的男生还好意思给我写情书,还有我中学一个同学,也千里迢迢从天津来找我,说是从十三岁就爱上我了,哈哈,十三岁我还流鼻涕呢。莫朴树就跟着她一起笑,他想,这个黄毛丫头,实在是不谙风情的,也许大些就好了?
而倪小麦也是在那次发言上喜欢上了这个羞涩的男生,白白的衬衣天蓝的仔裤,笑时,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一个瞬间而已啊,当晚会上他抱着吉他唱高晓松的歌《白衣飘飘的花样年华》时,她眼里呆呆的,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一直看向他,但是他低着头,兀自地唱着。
让她失望的是,她告诉了莫朴树自己有人追求,他居然都无动于衷,也许是她太自作多情了,这样想着,就又把手伸向口袋里,无聊的时候或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7节:九月的薄荷香(2)
二
大三的时候倪小麦终于有了男友,是外文系的男生,学西班牙语,将来是要出国的,答应了男生的追求以后,倪小麦再遇到莫朴树的时候就说,我有了男友了!很张扬的样子,其实是想激怒莫朴树的。但莫朴树觉得这是一种挑衅,于是笑着,也祝贺我啊,我也有女友了,然后说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其实不过是欺骗别人欺骗自己。莫朴树想,自己是配不上倪小麦的,倪小麦的父母都是北京的教授,自己的父母是小城中的工人,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做大使夫人的,何况倪小麦的男友正是大使的儿子,驻西班牙的外交官,选择这样的一条道路,可以让倪小麦过着优雅而舒服的生活,他又能给她什么呢?
转年七月的时候他们毕业了,莫朴树送给了倪小麦一整盒价格不菲的薄荷糖,全是荷氏牌的,价格不菲。倪小麦伤感地说,再多的薄荷糖总有吃完的时候吧?莫朴树心里一动,但还是笑笑说,等你真大了,大概就不会吃糖了。送莫朴树上火车的时候,莫朴树问道,倪小麦,西班牙语的再见怎么说,用西班牙说吧,否则我怕自己会流泪的。
倪小麦轻轻地说着,Te amo,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没有学会西班牙语,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愧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发音这么好听。
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Te amo,Te amo,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黯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做一名中学的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像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像《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自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三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味道,苦涩冰凉,像他的恋一样。
很多时候莫朴树还是会想起倪小麦,那个牙齿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大概现在结婚了吧?或者早就去了西班牙。有谁知道他的心思呢?
这样的暗恋是一枚早熟的苹果,没有到秋天就落了下来,他想,再给自己几年,等到三十岁,就找一个人结婚,然后慢慢地变老,有什么不好呢?有时,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难道真的和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在那个九月里认识过吗?
是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然,他屋子里怎么会有薄荷香呢?
小城里因为旅游渐渐地热闹了起来,到最后,依着小桥流水开了一条洋人一条街,他偶尔去那里坐坐,这些洋人,把他们这里的奇山秀水当作宝物一样。记得曾有一次他说过带着倪小麦来这里看看,没想到竟然成了一句空话,倪小麦大概早就去欧洲旅行了,哪里还会看上这样的小镇?
没想到洋人街上居然还有西班牙的酒吧,圣诞节的时候他去了那家酒吧,酒吧里人不多,有几个西班牙人在喝着酒,他也要了一点红葡萄酒,大家相互祝着圣诞节快乐,他又记起了第一年圣诞节他是和倪小麦一起过的,莫朴树开始知道有哀伤的时候,明白了男女之间的情分就是一个缘字,毕业几年了,没想到倪小麦像一个影子一样无时不出现在他的生活细节里,如影随形。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回头和那帮西班牙人说,Te amo。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一拳打过去,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你干吗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脑袋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Te amo真是我爱你?
是啊,那人说,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
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完全是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那天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 amo。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8节:九月的薄荷香(3)
他一下子颓然地倒在椅子上,面对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苦酒,慢慢地饮下。
四
向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
那时,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人的追求不过是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演下去的必要了吧?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但是,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暴牙吧?
总有老妈让她相亲,今天是这个部长的儿子要升官的,明天是同事的公子要出国的,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万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九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九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像在眼前一样。
见到彼此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
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暴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得意地笑着,我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着,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到这时候,两个人有点斗智和调情了,以为会哭个稀里哗啦,却只不过平静地拉着手到了阳台。
莫朴树说,你是个傻姑娘。
倪小麦说,你是个傻小子。
你傻,你傻。两个人说着,倪小麦把手伸到莫朴树暖暖的口袋里,却摸到一把薄荷糖。她惊奇地问,怎么,你也爱吃薄荷糖?
莫朴树说,你从来不知道吧,我从来不吃任何糖,因为我一吃糖就牙疼,但我想有一个女孩子爱吃薄荷糖,早晚有一天我会让她吃到我买给她的薄荷糖,这些糖都是给她的,而且,我要给她吃一辈子!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29节:用一辈子去想念你(1)
用一辈子去想念你
爱情是,让人想着,然后用一辈子去忘记。
13岁,初次的喜欢如豆蔻年华的栀子花
那年,我才上初一,学习差得让父母为难。因为他们全是名牌大学毕业,但他们没想到我如此的弱智。他们说我弱智,而我知道我不是弱智,我听得见花开的声音,知道蝉在外面叫。只是我看不清黑板上的东西,不是视力的问题,是我不想。直到吴飞浦的出现,他像一道阳光照射了我。转瞬间,我的眼睛就被刺伤了,每当看到吴飞浦,我的眼睛总想流泪。
他来实习,教我们语文,对于一个大学四年级的实习生来说,他显得太年轻了,如邻居家的哥哥。但邻居家的哥哥不知道柳永和关汉卿。我不能描述第一次见到吴飞浦的景象,也很多次模糊了对他的记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从那开始到现在,我对男人再也没有过那种感觉——有一种想飞的快乐。
在元旦的联欢会上,主持人说,我们的实习生中有一个人会给大家一个惊喜。然后我听到了锣鼓点和丝弦之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京胡拉出的声音,悲悲切切如醉如痴,然后一个身穿粉衣戏衣的人出来,鞋是绣花鞋,两边用丝线,中间红莲花,长长的水袖、云肩,他回过头来唱时我呆住了——对菱花暗地里芳心自转……我再也听不到一句,因为满场全是一个“好”字,那是吴飞浦,我的老师,22岁的吴飞浦在台上风流婉转地唱着程派的青衣,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知道的,我喜欢京剧是刹那间喜欢的,而除了程派青衣,我几乎讨厌一切派别的青衣,包括梅派。
一瞬间,我被击中,浑身颤抖起来,我几乎不能遏制地想流泪,我发现自己爱上了他。
那些年,我一直想告诉你:我爱你
吴飞浦很快就毕业了,他走了,也带走了我的心。我发疯一样地给他写信,什么都写,从错了几道题到作文又被老师展览了。我开始恨自己的年龄,当然,如果可能,我希望我现在是20岁,那么,我就什么都不用等了,但我只有14岁,黄黄的头发黑黑的皮肤。吴飞浦甚至都没有记住我的样子,但他还是给我回了信:小妹妹,谢谢你还记得我,如果毕业后有了新地址我会和你联系。
但他没有和我联系,15岁和16岁的两年,我失魂落魄,脑子里除了他没有别人。他像一滴水从我的视线里蒸发了,那几十个字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因为他我开始喜欢语文。我多想让吴飞浦看到我写的故事和看到现在的我,因为现在的我,已经头发乌黑亮泽,并且皮肤纤白细腻,所有再次看到我的人都说,女孩子一到16岁就开始脱胎换骨了。
我脱胎换骨是为了吴飞浦,但吴飞浦在远方,远到我根本感觉不到。这是我的一场暗恋,所以,结局注定只能是一个人。
谁能预料到再相逢
高二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南京的信。虽然已经隔了很多年,看到信封上的字时我还是跳了起来。我疯跑着,在开满了樱花树的小径上几乎飞了起来。那是吴飞浦给我的信,隔了四年之后,我忽然又收到了他的信,他从北京到了南京,而他居然还记得我。
来到湖边的时候,我好像要死了。我全身冰凉,手脚哆嗦着,几乎不肯相信这封信是来自吴飞浦的,甚至我不敢打开看,我多想告诉他,等着我啊,我快长大了。
其实信的内容很普通,但也有一个消息让我觉得自己下了地狱。他说,我结婚了,搬家的时候忽然翻出你写给我的信。他说自己很感动,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一天给他写过一封信。小妹妹,你还好吗?大概也很高了吧,也快高考了吧,千万别学中文啊,那是最没用的了,如果时间紧就不用回信了。
但我还是回了,这一回,就是五年,直到我大学毕业。从联系到吴飞浦以后的五年,我每周会有一封信寄到他的单位,那时他在南京的一个公司里做职员。他从没有说过他的妻子,也没问过我谈了恋爱没有。我们写着信,每周一封,什么都写,从天气说到南京的小吃。我到底学了中文,而且离他很近。我在上海华东师大上学,但是,我却没有去找过他,因为见面以后,我怕自己会死掉。
我们说的最多的是京剧,那时,我已经是一名最好的程派青衣的票友了,在台上唱《春闺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那幽咽婉转的小妇人——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侬在深闺等,开裳开日就等到如今……我的扮相迷住了很多男人,他们给我写情书约我去看樱花,但我淡淡地用戏文说着——啊,不必了,毕竟男儿多薄。
更多的时候吴飞浦会在半夜给我打来电话,我跑到水房去,然后在电话里他放着程砚秋的《锁麟囊》和《荒山泪》给我听,充满了鬼魅之情,而有时我们会对唱,他是那《春闺梦》中的王辉,而我是那等待他到肠断的小女人,每当我唱到“终朝如醉还如梦,苦依熏炉坐到明”时我就忍不住想告诉吴飞浦,吴飞浦,从13岁起,你就是我的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人啊。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30节:用一辈子去想念你(2)
从你的眼里,我看到了爱情
大学毕业后我去了南京,白衣黑发,我看着镜子中那张苍白的脸,然后对自己说,其实,你应该去看一看自己爱了十年的人了。
我出现在吴飞浦的门口时站了好久好久,这是他偶尔给我的门牌号,他说,小妹妹有空来南京吧我带你吃板鸭,你嫂子做的红枣莲子羹也很好的,当然,我们还要去夜游秦淮河。
我举起手来,吴飞浦站到门口时我发现他呆了一下,他不可能认出我了。“你找”——我甩了甩我有点长的衬衣袖子,“啊,官人,我回来了。”
他摸了我的头发,我鼻子一酸,泪差点下来,放下包才发现,这屋里没有女人的气息,我问,“嫂子呢?”
“去年,我离婚了。”他淡淡地说。
我一下站了起来,看着这个已经人过而立之年的男人,岁月在他身上是留了痕迹的,他没有了那么光亮的眼神,但是,我一样地迷恋着他,因为他身上有一种颓迷而悲伤的气息。
我们对坐着,好久,没有人说话,甚至,他忘记了给我倒一杯水,过了好长时间,他来回地摆着手里的一个空杯子,我笑了,然后说,“吴飞浦,我渴了。”
那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在信中,我一直叫他吴老师。
“哦,”他慌张地站起来,然后几乎是跑着为我去倒水,当他把水交到我手中时我触到了他的手指,一片冰凉。
还是沉默,只不过更长久,甚至,我都不敢再看吴飞浦一眼,我再抬头来时,他已经在放着《春闺梦》中的伴奏曲子,京胡响起的时候,我的眼泪一下就下来了,我一步步走到他背后,然后从后面抱住了他,久久地久久地,我们就那样呆立着,丝丝缕缕的呼吸传来,有一千年有一万年?我能感觉出他的呼吸,粘的,像鱼一样,我能感觉出他爱我。
但电话响了。他掏出手机接,我听他说,“我妹妹来了,我要陪她。”
“是谁?”我问。我明知自己是无聊,这样没有教养的话也问得出来,但我顾不得了,爱情在弦上,不发出去会刺死我自己。
“一个电台的女主持人,她在追我,邀请我上她节目,她和我一样,也离婚了,有一个小女儿,别人说我们很合适。”
我没有说话,他过来拉起我的手,“走,我们去吃饭,我答应过带你吃南京的板鸭的,还有,我们去夜游秦淮河。”
那天晚上他一直拉着我的手,生怕一松开我就跑了,这个我13岁就爱上的男子,他像孩子一样茫然若失,在秦淮河的船上,我们一起唱戏,一段又一段。他唱——“毕竟男儿多薄,误人两字是功名,甜言蜜语真好听,谁知都是那假恩情!”我愣愣地盯着他,然后眼泪哗就下来了,这么多年,我是第一次哭得这么厉害,像雨季里绵长的雨水一样,他过来,然后把手指伸进我的头发,傻丫头,你真的长大了。
你说,爱情,就是让人一辈子去想念的
我们各居一室,半夜的时候,我看到月亮升起来,又红又亮,像一滴泪一样,我坐在床上,觉得自己是那条美人鱼,到死王子都没有爱上她。
因为我听到他正在和那个电台的女主持通电话,他们说得很亲密。
我光着脚走过去,他的门没有锁,我推开门,看见月光下的吴飞浦,冷静而寂寞,当我把睡衣一点点褪去然后伏在他的身上时,我感觉他的泪水滑过了我冰凉的后背,他为什么哭呢?我试图把自己全部交给他,但一切是徒劳的,他抱起我,为我穿上睡衣,然后把我放到我的卧室里,悄悄地退了出去。我哽咽着,压抑着,然后呆呆地在床上坐了一夜。
第二天,我告别,南京这个城市,有过我的爱情,但转瞬即逝,他送我上飞机,在候机厅他递给我一杯温热的果汁。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第一次,我这么坦然地面对我爱了十年的男子,“吴飞浦,告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