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那时我们年少-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的理想是带着自己心爱的艺术浪迹天涯;相比之下,我的理想似乎太小家子气了。当然在浪迹天涯之前;我得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带上她一起忙碌的流浪。我跟飞凡说我最喜欢的城市是北京,那里沾足了“皇气”,充满了贵族和绅士气息;其次是上海和深圳的光怪陆离、纸醉金迷,同时还有南昌;这几座城市分别代表再四个阶段的自己,它们的组合又是一个完整的我:南昌是我的根,“洪都故郡”;我引以为豪,而上海和深圳那充满现实物欲的生活更似乎是我们中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享受天堂;最后北京是我艺术的天堂和梦的归宿。
也许这些城市的串联并不符合什么逻辑,但我愿意将她们联系在一起,这样才似乎更真实、才不虚伪。飞凡听完我的陈述,先是一愣;而后补上一句让我差点当场晕倒的话:“兄弟,不愧是个写小说的;我就佩服你这点。”!
有时我在想,我和飞凡的梦想如此的格格不入;但却如此投缘的成为了兄弟,这是否正是生活中一个极大的讽刺?
小学时,写作文老师总是教我把握文章的中心思想,分析文章的段落大意;这样才可以成为一个写作文的高手。可我就是学不好,总是把作者的中心思想抛的远远的;然后挺个性的来上一段自己对文章的评析。也正因为这样的原故,所以我从小写作文在老师眼里就不怎么样;常被老师和同学骂、骂我的无知、骂我侮辱了他们心目中神圣的作家。
而我在写这些自己的流水往事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被骂的准备,但我希望大家能在我被骂之前看完这些文字:
“我混蛋,但我是个热爱生活的混蛋;我知道生活中有着许许多多的磨难,而我们的人生就是一个不断经受磨难的过程…”
对我来说;这些文字不再是续写自己怎么怎么混蛋这么简单了,更多的还是对曾经的缅怀和对未来的展望;毕竟我还年轻!
20
总觉得自己属于那种比较多情、比较感性的角色。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那种性格鲜明但又棱形的结合体。骨子里流露出多重的性格激素;我很不想混蛋,我有自己的抱负;可最终还是堕落成千人唾、万人骂的寄生虫…对此这个结果;我无意解释;这或许也是人生中的一种磨砺!
有些东西我无法逃避;只有面对。
学坏真的很快,快的让你来不及去想、去判断对还是错?
我现在写的是自己;一个人渣的自序、一些年华流水中的往事,所以只能简单、低调一点。
风雨已过,年华却如流水;回头已是白发少年!
作者于广东顺德
第二节:那时这样走过 1
更新时间2008721 22:27:36 字数:12219
故事前面的一些文字:
写这些文字的现在,我已经离开了校园;开始着一种全新的生活。现在的自己只有没日没夜的工作,过着牛马般的生活;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如此这般的工作;为了钱?名誉?地位?…似乎都不是;对于这些,脑海中一片空白,一片迷乱。
现在的自己面对生活,似乎只是在遵循一个人最起码的生存法则。
有时我在想,就如此这般简单的延续着生命;对我来说,是否太过于可惜。毕竟我受过一些良好的教育,我不忍心将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就此荒废;于是平静的心开始有些骚动…
这些文字开始成为我骚动和青春的祭品,文字中的故事见证了我人生中一段无法磨灭的历程。
懵懂中突兀出更多的是青春的忧伤!
楔子
或许忘记一个人要比思念一个人简单;或者说思念比忘记一个人要更为艰难。我一直在努力的忘掉自己所心爱的那个人,但又不断的想起她…而事实我们之间所发生的全部只是彼此生活中的一段插曲!
或许我们之间的故事只是一个错误;一个美丽的错误;我不应该为此而耿耿于怀,自甘堕落;这样不值!
—人生依然路继续!
谨以这些文字告慰自己现在枯燥麻木的生活。
1:
在第一章中我曾N次强调过,飞凡他们都是我的死党;是我有生之年并不多的朋友中重要的一坨。我的孤独造就了自己古怪的性格,而这种性格更带给了我生活中的孤立;我不可能有多少朋友。
自认为自己交朋友比较个性;认定了是朋友,逃也逃不了;否定了沾也沾不上。我并不是矫情,摆个性。我这是想告诉身边的人;这才是生活中真实的我。
有朋友曾这样评价我:“把朋友看重的同时又不轻易交朋友。”;也正因为如此,而今与飞凡他们兄弟异地分离的我才会时常想起过去、想起我们共同走过的那段美好时光,想起自己的高中生活。
话题好象扯远了;自从飞凡和庄婷粘上了之后;他们几乎一直处于新婚蜜月的阶段。我不想打扰他们,而其他的几位兄弟也似乎一时间远离了我;他们都各自在忙自己的事,他们有自己的生活…
于是我开始静下心来了,与此同时;空闲了也偶尔会深情的祝福飞凡他们小两口的爱情能够长久、能够永恒;并祝福那些兄弟能早日摆脱年少的苦恼,都能有个新的开始。
曾在不少有关于叙述自己的文字中明示加暗示的提到过;我有梦想,是个不错的青年。
除了幻想流浪天涯,我还有个比较实际的理想;就是做一个有影响力的“80后作家”;能够以自己的文字去征服某一个群体,能够明确、或者比较明确的代表一派人的思想!
并不是我利欲熏心,名利缠身;我只是想通过文字来展示自我生存的价值;我不想生活的一无是处。
我理想的乐土是拥有一个可以供自己归隐田园的世外桃源,但有时我又向往四海为家、流浪漂泊的生活。面对自己这前与后的矛盾;我没的选择,只能面对。
常常想起古时那种文人居士,清心寡欲;但又热爱生活的那份坦然!
生活中;这美丽的梦想和理想的完整可以说是我热爱生活的见证。
……
不和飞凡他们在一起混的日子,我似乎成了孤家寡人;我不想和班上其他所谓的朋友假惺惺的相处;更不愿意去打扰以前的那些朋友;他们都有自己的学习、自己的生活计划和奋斗目标,并不像我如此堕落的一塌糊涂。
或许现在这样的生活正合我意;我喜欢热闹(但不是混杂)的同时更喜欢宁静;因为静能赐予我理智、赐予我灵感,静能给予我另一片清晰的世界。
我留下孤独式的落寞,同时选择了创作、选择了远离俗世、远离市井;像个闭关的道士。。或许我本来就应该是一个孤单的角色。
我的异常引起了周围许多人的兴趣;他们的好奇我完全可以理解,人嘛!更何况这都是些和我一样无聊的人。
对我或褒、或贬的评价主要有以下这些:
“这小样是不是疯了,要不帮他打个120什么的,也算是做做善事;积点德…”
“他丫有病,假正经;看他平时那鸟样就知道是个啥角色。”
“他真牛,是不是想保送大学想疯了!”
……
我开始成为周围人茶前饭后谈论的焦点;他们中有人甚至预测了我未来十年的发展,预测的结果大概有两种:要么我变神经、要么我能成为个了不起的家伙。我对这些也有些自己的想法;人生嘛!成也一生、败也一生;何不了无牵挂的疯狂一回。
终究我不是圣人;只是一介凡夫俗子、一个平平凡凡的学生,所以身边的人对我大多是带点酸味的评价。后来蜚语多了,评价的内容更繁杂了,而我也更无所谓了。
我依然创作、依然沉迷在自己的生活中!
就在我满怀忧伤的带着无比伤感、无比悲壮的情绪沉迷于自己的生活,并发誓一定要用这种执着的信念去实现自己的抱负时;飞凡却带着庄婷再次打破我刚刚恢复宁静的生活,并有一种誓不把我推入万劫不复的爱情火坑;绝不罢休的架势。而我也终于在他们不折不挠的威逼下屈服了。
2
认识嘉仪是因为庄婷和飞凡、是因为他们的威逼和利诱;所以从一开始和嘉仪在一起就觉得有种做作、不自然。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生活正是因为有嘉仪的介入才有了许多的改变;改变了我对女生的看法、改变了自己似乎处于禁闭状态下的感情世界;最后又是她让我彷徨、迷茫、让我差点为了儿女私情完全毁灭了自己。
这个故事所发生的一切对于现今的我而言似乎更像一场梦—我也宁愿将她当成一场梦、一场没有开始但结局却完整的梦!
庄婷带着嘉仪来我住的地方时,我正在写自己第一本书的结尾—(暂且叫书吧,因为那还是一堆未装订成书的稿纸。)《走过似水流云的年华》;这本书是我年少轻狂的鉴证、同时也是自己开始写作生涯的第一本处女作。所以在策划、创作的那几个月中,我几乎处于痴狂的状态;没有时间、空间及生活规律的概念!
记忆中,自己不知道有多少次在睡梦中惊醒而有种创作的冲动、不知道有多少回沉醉在自己的文字世界而无法自拔;在现实中我完全将自己孤立;我只沉迷于自己创造的文字世界中。
“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我总是在寂寞中寻找自我的同时寻找一种生命的乐趣,当然这种乐趣不会是酒—我对酒非但不感兴趣,反而还有些讨厌;不过讨厌也是有原因的。
原因的究竟在这里我也就不讲的那么详细了;大概是因为我的父亲太贪杯了,所以对我的成长造成很大的影响、给我的童年抹上了很多阴影。
我所指的乐趣是文字,在我看来文字就像我生命中的精灵,像个纯洁的美天使;她能给我带来圣洁的同时带来生活的充实,而且它永远不会背叛和出卖我!
就在我沉迷于自己苦心寻觅、并营造的一种良好生活氛围中时,飞凡和庄婷还有嘉仪的闯入让我有些突然的同时觉得有些惊喜—他们总算还是想起了我。
他们看着我一片狼藉的房间,愣是说我住的地方像个狼窝、像个战场。我一个劲的觉得自己糗,想解释、想反击;但又觉得在陌生人面前应该表现的绅士点,特别是在美女面前。于是只有点头哈腰的陪笑脸并接受他们小两口的强烈训斥;不过心里确实憋的慌,时不时的冒出个想狠K他们一顿的冲动,但结果理智战胜了自己的行为。
旁边的嘉仪看着被他们小两口训斥的一愣一愣的我,忙解围:
“男生的房间要有点个性嘛;再说人家又是个学习狂,那像你们一对闲公婆、时间大把。”
“你个小丫头片子,啥时候变的吃里爬外了;这么快就默契上了…”;庄婷针对我们,不时时机的好好发挥了一通。
刚才忙着口争舌战,竟也忘了招待他们;忙陪笑的问飞凡:
“兄弟,啥风把你们都给刮过来了?”
“这是什么话?…”;飞凡佯怒的反问我。
……
刚和飞凡寒暄了几句,就被庄婷打断了:“你们两个大男人有完没完,还不赶紧收拾;顺便找两副牌来,我们四个正好…”
飞凡和我被数落的一愣一愣的;尤其是飞凡,像个孙子似的。
“我说兄弟,河东狮吼啦”;我幸灾乐祸的看着飞凡。
对于这些,嘉仪都一直看在眼里;不过终究还是没再说话了。
嘉仪给我的第一感觉挺淑女的,所以免不了多看了几眼—我虽然不是那种多情、那么喜欢主动和女生接触;但对女生最起码的敏锐还是有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男人第六感。
在庄婷给我介绍嘉仪时,我的心跳基本上没什么异常;我知道自己与她之间的距离。不过我还是不忘装绅士、装斯文—其实就我那鸟样,人家一看就知道是个什么货色。
在莫名中,自己的生活圈里又多了一张新的面孔!
3
嘉仪有一个蛮好听的名字:邹嘉仪;据庄婷说嘉仪是她最重要的朋友之一,她们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像我和飞凡一般铁。
庄婷之所以带嘉仪来我住的地方,目的似乎已经很明显了;但我却觉得这种目的有些可笑、有些幼稚。
在我认识嘉仪—(仅仅只局限于见过几次面的那种认识。)不到一个星期,飞凡和庄婷就曾N次提醒我得主动去追求她;而且还有意在她面前说我好话的同时不忘警示我:比如有许多男生正在追求她、又比如她到现在还没有找男朋友。
说真的,对于这些我确实没有什么兴趣知道;我对她不敢奢求、她离我太遥远了。同时我也觉得爱情应该是件庄重的事,而随便找个人来爱完全是一种堕落;我已经很堕落了,不想连唯一圣洁的感情也就此堕落掉。但飞凡小两口的盛情却让我犯难了,加上嘉仪似乎完全具备我选择女朋友的标准;只是她似乎显得高贵了一些,让我有点不敢接近。
总觉得自己与嘉仪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距离,这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感觉。而且我并不相信类似一见钟情或者什么一见钟情后缘定终身;所以我们的相见、相识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充其量是我们的生活中又多了一个朋友。
曾无数次的暗自幻想自己和梦中女孩相见的场景:浪漫的氛围中只留下深情的我和她,没有语言,只留下两眼的对视和心与心的交流—请不要呕,我说的只是一种真实。我对自己所想象的这个场景一直很向往,觉得这一切都很美好;也因此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和嘉仪的相识只是生命中的一种偶然。
总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我们似乎并不会因为这种简单的相识而改变自己曾经一切的生活。
人就是这样,几乎每天都要重新去认识一些新面孔的同时忘掉一些旧面孔;人的大脑里似乎只容的下与自己生活相关的人!
自从认识了嘉仪,很多时候我也在想自己的感情生活;是该抚慰一下自己年轻、混乱的心。
4
一直都认为自己虽然有些自我背叛和对生活的一些极端,但总的来说思想还是健康的,至少我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是个不错的青年…或许也由此可以看的出鄙人思想上是个极度自负、极度牛X、极度傻XX的家伙。只要我认定了的,谁也别想改变;当然前提是我也不会去干涉别人认定的东西。
不得不承认在感情上自己的阅历是匮乏的;从概念上来说我也已经完全具备了谈爱情的条件。而事实上我却又没有一位真正喜欢的女孩。这一点或许足以抚慰父母、老师对我学习失望的心灵。
我的这种现象对于绝大多数同学而言是罕见的、是比较稀罕而又珍贵的;所以朋友中许多人都把我当熊猫一样看。但是在更多的人看来我不单浪费了时间还浪费了宝贵的青春,我不但牛、而且傻帽。
用一位挚友的话来说:你是个罪孽深重的人,你的罪行足以让我们用唾沫把你淹死N次…
很坚决、果断、明确的说,我是一位不容任何怀疑的正常男人;男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永无止境的征服、追求事业、名誉、地位、金钱…而我和绝大部分同志一样,看见了靓女一样有着许多龌龊的想法;只是我善于掩饰罢了,所以总是表现的自己对美女的不屑一顾。
在这里我有必要说些题外话;我承认自己很虚伪、虚伪的有时候连自己都觉得恶心。
我觉得自己属于那种口中念着佛经心里却想着荤的假“和尚”;我不像郭敬明,不像韩寒(他们是大腕,我不能跟他们比)写的,一看到美女就有一种欲望;并且浮想翩翩,想到上床、想到调情什么的。虽然我跟他们的想法差不多,但我还是会用一些美好的表面来掩盖那些龌龊、下流的想法;会将自己人性中兽性的一面隐藏的很深。
坦率的说我的生活—无论是求学还是感情等方面都已经处于比较迷离、糜烂的状态,我的思想里注入过许多不同、甚至相违背的主义、思想、哲理之类的东西。正如我曾在自己的文字中写到过的:“我来自农村,但却又长时间的生活在城市;所以我似乎是农村与城市文化背景中产生的一具畸形体、是复杂的生活铸造出的一件另类艺术品。”。
总觉得自己的另类是因为虽然无聊、空虚;但并不推崇在这种另类和滥情的博爱,以此求得精神上的解脱。更因此我不会去胡乱的恋爱、去施舍和乞求爱。
而说实在的,刚开始我迟迟不去恋爱的原因很简单;我还在读书,只剩下一两年就要高考了;我不想蹉跎、不想成绩太差。而且我特想考大学,哪怕是一所三流的院校;那样的话我就还能多做几年学生,可以多挥霍几年青春、多装几年清纯。
可惜我身边的朋友、同学并不知道我还有这么个阴谋;要不一准说我志存高远,前途一片光明,是个有为的青年。
被飞凡他们小两口一脚给踹下了火坑之后;我和嘉仪似乎真的成了一对;挺别扭、挺搞笑的一对----但终究我们是一对恋人。
有时候莫名的认为天下的女人、或者说人都是不可靠的;或许这也是所谓的人性。人性最终都是金钱、名利、欲望下的俘虏;而爱情这东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似乎像吃东西,或是娱乐什么的一样,只要你有钱,二话没说任挑、任选,吃不完还可以扔。但如果你没钱,很穷;就只能看着别人吃,哪怕你饿的不行了都只能远远的看着;原因很简单,只因为你没钱。
我是穷人,所以我怕自己和嘉仪的这种感情的奢侈会遭到报应。
虽然我明白自己就如此不负责任的将爱情与金钱之类的东西联系上是一种罪恶、是对爱情神圣的藐视,而自己的这种罪恶可能会遭到许多自认为发育完全、实则还处于未断奶状态下的一些爱情忠实的信徒们人身或非人身攻击和侮辱。说真的,我并不想当罪人;只是想说真话-----也许我的观点是错误、极端的;也许我的这种思想只能代表着一部分人的思想!
5
自从认识了嘉仪以后,飞凡小两口就不再像前段时间那样疏远我了;我们几个常在一起聚着,有时是一起遛出去逛街、有时是星期天一起骑自行车去郊外浪漫、去爬那些小的可怜,海拔可能不会超过两层楼的小土坡。更可笑的是,我们竟然认为那也是一种浪漫!
飞凡他们的小九九我能明白,说白了;他们是在帮我和嘉仪培养感情。但我还是觉得爱不能勉强,要有感情基础;越勉强、越令对方尴尬。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它不会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干涉。
其实我和嘉仪在一起的日子之所以会别扭是因为我们都属于那种智商不太高,但也不是很底的角色;所以只能勉强挤出些话题。
每当和飞凡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咒他小子;指责他们瞎整我开心,害我成天不自在。但他倒好,却始终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而通常在这个时候我也会无言;唯有沉默三秒后再仰望苍天,像一条来自北方的狼;一条虚伪,可悲的狼!
再后来,感觉上终于悟出了一些关于爱情的结论:恋爱就像古代人患麻风病一样;每个人似乎都得经历一次才叫长大。而恋爱也一样,没有恋爱的人生永远算不上走过完整的人生;飞凡正是为了尽快使我在短期内长大成人,不顾我的单纯、懵懂、幼稚…竟狠心的就那么一脚结束了我逍遥的单身生活;把我和嘉仪推入了一个爱欲的火坑。
6
我不是什么哲人-----中国自古压根就没有像我这么年轻的XX家,用一句挺没素质的话来说;只有那些头顶无毛、犹如盆地或者牙齿差不多都掉光光、走路都要人扶的爷爷辈才是专家、才是权威。所以我能清楚的意识倒自己说的话并不是什么哲理,只是一种思想甚至简化为情绪的象征。
有了爱情-------一种突然到来的爱情,我开始有了些改变;比如不再那么的自卑了、比如更加虚伪…
说实在的,嘉仪确实长的不错,加之小鸟依人的温柔;把她带到那都能使我脸上很有光。当然有时也会遭到路人的鄙夷和嫉妒。
我已经重复了很多变,我和嘉仪在一起挺别扭的,但爱情终究是爱情;不能仅仅只当游戏,更不能因为别扭而做一些本质上的改变。我和她之间面对爱情就像是将两个活生生的人套进了一个死公式中,挺滑稽的。
再滑稽,情人终归是情人;有浪漫的生活、有情与情的交融。
在与嘉仪认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基本上已经确立了关系----这在我看来似乎有些难于接受;基本上可以单独带她出去见朋友而不被朋友损了。其实我们之所以发展的如此快,原因很大一部分得归功于一种传统思想;我们的脑海中似乎有一种共同的想法。我们似乎都在想,“明媒正娶”才是我们发展的根本基础。所以我们无力反驳,只得认同这种关系的快速升温。
在没有恋爱之前,我总是对爱情充满了向往,认为爱是一种庄重、神圣的仪式;她标榜着人的成熟、稳重,她美化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但恋爱之后才感觉到爱还有一种责任和义务!
我是极端的家伙,可以说有“内涵”、也可以说傻帽;但面对感情这东西我却常常表现出自己的无知与软弱。
7
曾经很多时候都感觉自己太年少,面对那种可望而不可求的爱情圣洁;只能在心中去景仰、去膜拜,而事实上对于那种突如其来的爱情;只能不知所措。
说到底我是自卑,是害怕被抛弃、害怕被烧伤;我对自己的爱情没有信心---这并非我的缠绵、多情,而只是我的真实。
我生在农村,一个贫穷落后的地方;却又生活在城市的边延。我感染了时尚,目睹了潮流;但我更清晰的知道自己生在农村,所以畸形对我来说也就似乎很正常了。
因为贫穷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