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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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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觉的意识欣赏着
星期一到星期四,每天的跨度都是几年,而星期四到星期五却只有一年,高一到高二。我不知道是时间过得越来越慢还是我的生命开始变成一种毫无生气的停滞。不得而知。
我选的是理科,遵从父命,很有悲壮的色彩,因为我牺牲掉了自己的意志。其实我对文科的生活充满向往,那才是我理所当然的归属。理科生要有心如止水的修行,我还不够。我还惦记着外面花花世界的美丽与眩目,我是个贪恋红尘的人。小A是我的朋友,他在全家反对的情况下依然投奔文科去了。我很佩服他,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历来就是一种壮举。而我不行。
中午的时候我会去找小A吃饭,听他给我讲他们的考试题目是写出《红楼梦》的背景。我一边幻想那本来就应该属于我的生活一边努力地寻找周围稀薄的空气维持呼吸。小A看着我的时候充满了可怜的神色,我默不作声。
理科生要拥有无与伦比的神经质而我还欠缺。我不会对飞过来的足球做出受力分析然后想象它的轨迹,我不会看见池塘里冒出气泡就研究那是空气还是甲烷,我也不会对楼房做出完美的对角线。我不会但我的同学会,这就是差距。
历史、政治课没有人会上了,老师在上面象征性地随便讲讲,我们在下面随便听听。每个人的手上都是一本理科资料,充满哲理的故事和悲壮的历史无法打动他们,理性的神经坚不可摧。我觉得这一切很没有道理,我望着老师的眼睛很虔诚,但他却没有与我呼应的激情。最后我只好放弃,人人做题的大环境让我放弃了历史和政治。有时候人是很容易妥协的。
星期六 文字从我的指尖以鲜血的
形式流出,我听到它们落到
纸上发出钻石般的声响
我爱上了文字,这是一个理科生不可饶恕的错误。学校图书馆的小说很少有人借,小说区域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在转悠,而参考书之类的早就被翻得不成样子了。这是所重理轻文的学校。
重理轻文的学校里的一个理科生爱上了文学,这与天方夜谭一样不能让人相信。我是个理科生,我不需要多么敏锐的洞察力,我不需要多么漂亮的文笔,我只要学会分析两个球怎么相撞,金属掉在酸里会怎样冒气泡就可以了。看来我是出轨了。
我也写点东西,但写出来的东西都有点阴冷潮湿的味道,像黑暗角落里长出的青苔。其实我希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能阳光灿烂朝气蓬勃,然而我做不到。我总是以一副无关痛痒麻木不仁的口气诉说我想要呈现的故事,尽管很多时候我是在讲自己。朋友说,你怎么讲到自己也是平静的语气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一样?我说我也不知道。老师说,你要煽情一点再煽情一点,那才能感动别人。我说感动自己就好了为什么要感动别人。
我常常读安妮宝贝式的尖锐颓废的文字,一直读到它们把我刺得很痛,以此来证明自己并不麻木,所谓的以毒攻毒。
老师说你的那些比喻句不要用在作文里,我说好的;老师说这种开头和结尾的方式你要背下来,我说好的;老师说这个大作家的生辰年月你要背下来,我说好的,尽管我很茫然究竟重要的是作家的人还是作家的作品。
老师说得越多我越茫然,真是黑色的讽刺。
星期天 我老了,老得失去了
记忆与想象力,我感觉我是在
一刹那间就衰老的
有个网络写手说,我们都生活在习惯里,我们今天这样活着是因为我们昨天这样活着;而昨天这样活着是因为前天这样活着。弗洛伊德说:这是死之本能。
可我是活在光速里的,星期一我还在艰难地说我要那个红苹果,而星期六我就可以写出青苔一样的文字了。我不想这样飞速地生活飞速地变老,我希望时间用万分之一的速度缓缓流过,我希望看到一滴眼泪在慢镜头处理下坠落绽放出美丽颜色,然而拿遥控器的人始终把手指停在“快放”键上。
席慕容问:当生命的影像用快速放映之后,我们还有没有勇气再去继续眼前这用每分每秒缓慢地展现出来的旅程?我也在找答案并且找得很辛苦。
本来我以为我的生命已经够短了——一个星期,只有一个星期——现在我发现其实我的生命可以更短,五千字而已,五千字,我生命的全部。
三个人(1)
我是一个人,小蓓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
我们是三个人。
小蓓是个不怎么寂寞的孩子,小许是个有点寂寞的孩子,而我是个很寂寞的孩子。
小蓓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们是单纯的朋友,这是我和小蓓彼此没有言明的约定。但我们太过于形影不离,所以别人把我们定义为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我也不去声辩,随它去好了。
小许是我的一个没见过面的朋友,我们彼此很像。说明白一点,我们是笔友兼网友。
我常常寂寞。于是晚自习后我会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总会捋捋头发说好的。小蓓原来有头漂亮的长头发,后来剪短了,我陪她去剪的。我告诉发型师应该怎么怎么剪,好像我自己剪头发一样。剪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小蓓骂我口齿不够伶俐表达不够清楚我骂发型师学艺不精。然后一起笑。然后一起想上街怎么见人。
你看我这人就是不会说故事,跑题也可以跑这么远,看来我可能真的有点不善表达。好了话题拉回来。我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说好的,于是操场上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然后再压短然后再拉长。我们由一盏灯的光明走向黑暗然后又从黑暗走向下一盏灯的光明。在一个又一个连绵不断的光线的罅隙中我告诉小蓓我小时候是个不怎么听话的孩子我的童年是在农村长大的我小时候很皮摔得满身是伤现在我长大了安分了许多我能静下心来看书不抽烟不喝酒成绩很好基本上是个好孩子只是有时候很任性乱发脾气没理由的悲伤。而小蓓则告诉我她不吃猪肉很注意自己有没有长胖爱看《红楼梦》但搞不清楚里面成千上万的人物初中和几个女生好得不得了大家一起很开心而上了高中发现朋友的定义有了些改变自己无法适应所以有时候孤单尽管她小时候作文很好但上高中之后就不会写公式一样的议论文了因此连语文也不想学了但却发疯似地想考中文系。
考中文系也是我的梦想,只是我想考复旦而小蓓想考北大。我说小蓓贪慕虚名小蓓说我贪慕虚荣。北京和上海居然被我们说成那个样子,想想多少有点惊世骇俗。
我们走,走,走,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黑暗和光明在我们身边交替上演,很有象征意味。
我们彼此都很有祥林嫂的神经质,所以我们可以很长时间说话,说到后来语言都有些力不从心因而不得不加上手语。手指穿过黑夜就像穿过黑发一样,有丝丝冰凉的快感。
小许和我是同一家杂志四川记者站的写手。我常在上面写一些无病呻吟的文字以骗取一些稿费好维持生活的滋润。四川就我们两个人,而且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很巧很巧。
小许和我做笔友的时候是个男生,但和我做网友的时候就变成了女生。很复杂的一件事情。总之一句话:我被骗了。我生平最痛恨别人骗我,因为被骗时自己绝对像只被耍的粉墨登场的猴子。但后来我原谅了小许,因为小许的眼泪。她在网上一边流泪一边说:我不想的,我不想的。
小许告诉我她和我刚认识的时候是想看看我是不是那种想骗女孩子的男生,所以她就以男孩子的身分出现了,后来慢慢地知道了我不是那种人。听小许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掌心在冒汗,因为当我知道小许不是女生的时候我真的有过很大的失望。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就是一个俗人。
小许的文笔实在好,每封信洋洋洒洒三千字。从门前刚立的广告牌说到席慕容的《新娘》,永远也说不累。她的信结尾的时候永远都是“好了,再写该超重了,就此搁笔”而不是“好了我累了,下次再说”。就像南孚电池。
小许是个很宿命的人,她告诉我说她喜欢几千块的那种大拼图,散开来的样子就像宿命,拼好之后又像创造了宿命。有意思。
小许喜欢把她大大小小的故事都告诉我。
比如她曾经热情高涨地去卖贺卡,结果卖完之后发现居然赔了五十块。
比如她讨厌同桌那个整天涂护手霜的女生,说她瘦得拖社会主义的后腿。
比如她喜欢在雨里提着裙子疯跑,不打伞。
比如她喜欢听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尽管那首歌老得掉渣了。
比如她打羽毛球很厉害,被叫做“幻影杀手”。
比如。比如。比如。
我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而更痛苦的就是陪一个叫小蓓的女生逛街。
我曾经陪小蓓走完整条滨江路,比长征都厉害。
小蓓总是叫我看路上漂亮女生的漂亮衣服,她说你看那个女生的裙子好不好看?鞋子好不好看?我说好看好看,但穿在你身上就不好看。小蓓说我知道你嘴里从没一句真话的。我马上说哎呀其实你很漂亮。小蓓马上说哎呀奇怪你怎么说了句真话出来哦。
小蓓曾经看到过一个银戒指,很喜欢很喜欢。我说我买给你啊,那你就要给我洗衣服做饭扫地了。小蓓说好啊为这个戒指卖身值得考虑。后来我悄悄地去买了这个戒指但最终没有拿给她。小蓓生日的时候我送她一瓶香水。第二天小蓓对我说香水被同寝室的一个女生打翻了。我说哦。她说你怎么没反应哦,你送的啊。我嘿嘿地笑了笑。小蓓摇摇头说你这人真是麻木。后来我生日的时候小蓓送我一个草绿色的迷彩钱包,她说掉到草地里就找不着了,你要小心。我说你倒是很会送东西啊。小蓓说当然,险恶的用心往往要用美丽的外表来掩饰。
我和小蓓原来是一个中学的,后来又考到同一所高中来了。我们都住校,所以我们每个星期都一起回家。小蓓每次都坐我旁边,但她要睡觉的时候不靠着我。我说借个男生的肩膀给你靠啊。小蓓说算了你那么瘦靠在你肩膀上一两个小时还不痛死。我说也是你那么胖靠过来不被你撞死也内伤。
有次是2月14日,我们开学,老师真的是越来越会挑日子。我和小蓓坐车去报名。我说情人节和我在一起有何感想?是否有父亲节的感觉?小蓓说去你的吧我像在陪儿子过母亲节。
小许比我大,也比我冷静比我成熟,总之比我好。
小许和我一样也经常伤感,但小许是有的放矢目标明确,而我却是无来由的悲伤。小许可以把自己为什么伤感讲得脉络分明,像一部结构完整的推理小说。而当别人问到我的时候我总是说:哎呀……哎呀……反正你不会明白。
我和小许第一次通信的时候是在高一下,我先写给她的。我说我是郭敬明,你和我做笔友。我讲“我是郭敬明”而不是讲“我叫郭敬明”,就像全天下都应该认识我一样,架子很大。果然小许回信的第一句话就是“兄台你架子好大哦”。我是隔了两个月的时间才收到小许的回信的。两个月前我十六岁而两个月后我十七岁了。于是我很夸张地回信说:你让我从十六岁等到了十七岁,你要为我的青春付出代价。小许回信说好吧,那就让我从十七岁等到十八岁吧。在信的最后小许写到:其实我下个星期就满十八岁了。
小许生日的时候我送她一套日语教材,她说过她想学的。在贺卡上我写了很多的诗,包括别人写给我的和我从杂志上看的。总之小许很感动。
在网上小许是Leiyu而我是第四维。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网络,它带给我太多的不真实感。而小许在网络上变得更加不真实。
Leiyu:你好,老郭
第四维:雷雨?蕾玉?雷鱼?还好不是鱼雷。
Leiyu:是泪雨
第四维:怎么这么悲观,不像你哦。
Leiyu:哼,我也有很小女人的时候哦。
Leiyu:喂,死了?
Leiyu:喂,可否回光返照一下?
Leiyu:可否炸尸呻吟一次?
第四维:主要是由于刚才的话让我很恶心,忙着吐了所以没有打字,见谅见谅。
Leiyu:你在哪儿?
第四维:枫树街。
Leiyu:哦,好近好近,我在滨江路,我跨一步就到了。
第四维:哼,小心牛皮吹破了,就凭你?我一步跨越太平洋还没告诉你。
Leiyu:太平洋是我的一滴眼泪。
第四维:地球是我的一粒头皮屑。
我和小许就是这么在网上开展文字游戏,彼此安慰彼此的寂寞。
小许说:我们都是网上的自由魂。很对很对。
我上高二了,高二是要文理分科的。小蓓铁定读文科,而我自然遵从家里的意见读理科。小蓓去文科班的时候问我:两个很好的人不在一起了会不会互相忘记?我说会的真的会的。小蓓说就像陌生人一样?我说就像陌生人一样说这句话是在晚自习之后,那天我第一次发现小蓓的眼睛其实很亮很好看。
原来我和小蓓总是在一起吃饭的,有钱的时候我们可以一顿吃掉几十块,没钱的时候我们一起吃青菜萝卜,忆苦思甜。
高二分科之后我们在不同的教学楼,中间隔着一个大操场。我只有在下课的时候才可以隐约地看见小蓓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在教室门口晃。很红很红的红颜色。
分科之后我们很少在一起吃饭了。我总是和一群男生猛虎下山一样冲进食堂,然后从小蓓和她周围的一大群女生身边冲过去。擦过小蓓肩膀的时候我会敲一下她的头,仅此而已。小蓓适时地抬起头对我笑一下,露出一口白牙齿。很默契的样子。
我和小蓓是真正的默契。在班上搞活动的时候我和小蓓搭档做“心有灵犀”的游戏破了记录。我怎么说小蓓都明白,比如我说我最喜欢用的洗发水,小蓓马上说沙宣。把老师吓得半死。
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我和小蓓在黑板上画满了各种各样的图案,同学们说真是杰作哦。
我和小蓓曾经连手写过一封信去“整”我的初中同学,结果在把同学气得半死的同时让她以为小蓓是我的女朋友。
而现在我们就只是互相敲一下头,问一声好。
读理科的第一个星期我就收到了小许的信,我看了一半时看见小许写到:如果今天是9月3日那么你就上网来找我。于是我逃了晚自习去了网吧。
Leiyu:看来我对你收到信的时间还是算得挺准的。
第四维:是是是,你厉害。怎么突然想找我了,我还在上学哦,要是今天晚上我被老师抓住了你要负责。
Leiyu:好啊,我充当你妈把你从办公室领出来。你看过信了?
第四维:是啊,看了。像看中篇小说似的。
Leiyu:那你……你真的看了?
第四维:当然看了。
Leiyu:那你没感觉?
第四维:和平常一样嘛,哦对了,你搞笑的水平有了点进步。
Leiyu:你真是麻木,好吧,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
说完这句话小许就下线了。我看到她突然消失时心里莫名的恐慌。
回来的路上我看完了小许的信,看完之后我蹲在马路边上哭了。小许在信末说:当你看完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我带走了你全部的信和你送我的东西,背在包里的感觉像背负着全部的幸福。
一张贺卡从信封里掉出来,上面写了好多的诗,就像我当初写给她的一样。
我如金匠 / 日夜捶击敲打 / 只为把痛苦延展成 / 薄如蝉翼的金饰
如果问我思念有多重,不重的,像座秋天的落叶走在岁月的长路上,日与夜单调地重复如往,我却再无法做到不动声色两只手捧着暗淡的时光 / 两个人沿着背影的去向 / 两句话可以掩饰的慌张 / 两年后可以忘记的地方车一辆一辆地驶过去,我一遍一遍地说:我不是麻木,我不是麻木……
那天小蓓来找我,她说我有男朋友了。我说哦。她说你怎么没反应啊?我说你想我怎么样,欢天喜地手舞足蹈像是甩掉了一只讨厌的吸血虫子还是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像丢失了一件宝贝?小蓓说你真是麻木。我说随你好了。她说我永远也说不过你,我只是想告诉你,以后我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了,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
小蓓说完就转身走了,我说你看这太阳真够毒的,秋天恐怕不会来了吧?小蓓停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结果第二天就开始下雨,秋天连绵不绝的雨。降温降温降温降温。原来秋天迟早要来的。
我开始一个人的生活。我一个人打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乘车回家。我总是在想我是不是真的麻木。直到那天晚自习之后我在操场上碰见小蓓,结果我们擦肩而过,连彼此看都没看一眼。走过去之后我就蹲下哭了,原来两个人真的可以像陌生人一样,原来我并不麻木。
一个没有送出去的银色戒指,十五封厚厚的信,三百六十五顿午餐,电脑上数不清的文字,一瓶香水,一个钱包,一套日语教材,我为小蓓买过一星期的牛奶,小许为我抄过很厚的席慕容的诗。
我曾经的生活。
小蓓曾经对我说过,你可不可以好好地写写我,不是以往的夸张变形的我,而是真实的我。小许也说过,我想被你写进你的故事,我想看看。
现在我对着电脑屏幕说:小蓓、小许我终于把你们写进我的故事里了。说完之后一滴眼泪掉下来砸在键盘上,我在泪光中看到小蓓和小许在对我挥手,她们说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
我是一个人。小蓓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
我现在是一个人。
崇明春天(1)

我叫崇明,我出生在上海的崇明,所以很多人第一次知道我的名字的时候都会告诉我你的名字很有意思。我在北京的那所全国闻名的大学里念书,我记得当初高中时候班里的好学生几乎都是冲着复旦去的,而我准备单枪匹马地杀向北京,杀向那个比我的爷爷的爷爷都还要老上很多的城市。因为我的父母都是北京人,从我开始知道有高考那么一回事的那天起,
父母就每天告诉我:你一定要考到北京去。我的父母在这个异常繁华但也异常冷漠的城市里,坚持着他们纯正的北京口音,所以我永远是一个外地的孩子。父母极为厌恶上海,他们总是告诉我上海没有钟鼓楼,上海没有刹什海,上海没有那种北京硫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上海没有精致玲珑的皇家园林。他们认为上海惟一比北京好的地方就是没有沙尘暴。当我们坐在飞机上俯看上海整齐的高楼时,父母也会告诉我你看下面多像一大片一大片的墓碑。只有母亲会说其实上海的衡山路也是很漂亮的。女人总是爱浪漫的,而上海高大的法国梧桐的确是北京无法比拟的。
当我最终考上北京的时候,我的父亲真的是格外地骄傲,他在酒店里请了二十几桌人吃饭,我清晰地记得,那天,在那么多上海人中间,父亲的北京话讲得格外地响亮。
父母把我送到了大学,而在我一切都整理完毕之后,在母亲对我说了十三次“北京天冷,记得多穿衣服”和十五次“有什么事记得往家里打电话”之后,父母离开北京回到上海,我清楚地记得母亲在走进登机口的时候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

我叫春天,每个人都说这是个好名字。我出生的那天正是立春,并且北京居然没有像往常一样漫天黄沙,而且阳光明媚得一塌糊涂。所以我父母在亲了我一口之后就决定叫我春天。
而现在我在阳台上梳我刚刚洗过的长头发,湿漉漉的头发总有一股春暖花开的味道,妈妈总是选最好的洗发水。
我是个从小就被人宠的孩子,所以我很任性。我从来就不回避自己任性这个事实,就像玫瑰从不回避自己花朵下隐藏着尖刺的事实。
我从小开始学小提琴,学到现在学了十五年。认识我的朋友总会对这个显得太过漫长的数字长嘘短叹,他们永远也不明白像我这样一个像风一样的双子座女孩怎么可能安守于一份长达十五年的坚持。我也不明白,我只知道自己可以站在琴谱面前几个小时。
朋友说我是个特立独行的人,说我唯美。我不介意他们的话是真诚的赞美或违心的巴结,但我真的介意自己是不是能行走得像春天里最柔和的风,是不是站立时像一株干净清爽的木棉。因为我真的不愿意成为那种每天翻看时尚杂志、毫无自我地变换衣着的女子,也不愿意自己成为那种走路时像一个个移动的化学方程式一样的女子。
我从小就是个幸运的孩子,小学直升初中,初中直升高中,高中保送进这所全国著名的大学。我写了大量的文字,同时有很多不同的陌生人给我回信。我长得还算漂亮并且从高一开始就有人追。我总是担心自己是不是幸运得有些过头了,会不会有一天所有被我躲掉的倒霉的事情一股脑砸在我的头上。
近来我就越来越担心这会变成现实,因为崇明快要回上海了。而我一个人将留在这里,迎接年复一年的沙尘暴。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两颗流离失所的心。

我在学校的设计室内画图,这个设计已经被我修改了七次,可我的老师依然不满意。春天坐在我的旁边,摆弄着我桌上的东西。她总是将我摆好的橡皮、铅笔、大大小小的尺弄得面目全非。
春天是一帆风顺的,她现在每天收到大量的约稿信,她只需每个月坐下来安静地写一个星期的字然后就会有很多汇款单传到她的邮箱。而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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