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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容依旧-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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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了刺,扎得我的心生生疼得厉害。
十月份的时候林家的生意出了僵局,只得把海外的投资收回。事情还未解决,三叔和三婶便闹着离婚,因为分家产撕破脸皮一时不可开交。奶奶心脏病发作住了医院。三婶一向跟我关系很好,是个美丽的女人,每举手投足自成风景,没想过有一天会看到她歇斯底里的尖叫,摔瓷器撕照片发泼。她那般狼狈的样子也许再也不会有人看到了,一场气势汹汹的哭闹后,梳洗整齐,款款步出他家偏宅,背影决绝似是永不回头。十一年前,在我六岁那年,三叔也曾这样的歇斯底里,这样的背影,这样的决绝,为了娶她过门,抛开一切。十一年后,他们恩断义绝。
十一月份的时候,奶奶病逝,在箱柜整理遗物时发现很多旧时信件,没有信封,信纸早已发黄甚至干枯成褐色,里面的竖行小楷写得极潇洒飘逸,只看字迹便已让人刻骨铭心,落款是甫熙。我知道爷爷叫林康年,字瑾铭,他的小楷写得端庄大气。我因着迷那些字,匆匆伸了手只撕下一角,便交给了走进来的爸爸。给奶奶换衣服的时候,爷爷拿了信过来,放在奶奶床边,仔细的码成了垛,他的手略微的颤抖,因为我实在不忍心看他那样一遍一遍的将信纸整理整齐便去握住他的手,才觉出他在颤抖。也不敢多问,只是搀扶住他,那时候才恍然爷爷竟然也老了,老到能看得出筋骨,老到不能为我撑天了。奶奶被火化的时候只带着那些信纸,而她带了一辈子的戒指留给了我。我拉住她苍老的手,突兀光秃的手指,哭得一发而不可收拾,只觉地动天摇,那一刻才真真正正的觉得她离开我了,再也看不到她的脸其实比再也感受不到她的呼吸还让我难以接受。我始终留着那一角旧信纸,上面只有“艾叶”两个字。我虽不懂中医,也知道艾叶是一味中药,因为小时候不经意浏览过奶奶的《本草经集注》,偶然翻到的那页“艾叶”被细细划上了线,所以记得真切。
那个秋天使我远离了三位亲人,将我认定的爱情观一重一重变得阴霾,忧心自己的将来,其实不过是少女的复杂心思,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使我萎靡。又刚好转年高考,因为出国不出国的问题和家里隐隐闹着矛盾,而奶奶不在了,没人再护我,也不敢妄自提出主意来,我永远都在羡慕着仲微的勇敢,永远拿不出那样的勇气。于是在十二月的一天,大雪纷纷扬扬的时候,终于觉得疲惫不堪,只想寻处静谧可藏身。无头无绪的出走,没有目的的投奔,没有想过会被人找到。余清修顶着大雪敲开茶庄的门,第一句便说:“冷不冷,给你带了衣服。”
而我却怔怔傻在那里,他不是七月份时就飞去英国了么。
看我没有伸手去接,他就帮我把衣服披上,轻松的笑着说:“你真聪明,躲在自家作坊谁能想得到。”
我的泪落得很莫名,连自己都不知道已经哭了,直到他递手绢来,才觉得面上已是冰冷。我邀他进屋,给他泡茶暖身。他的五官在絮絮的热茶烟气里英俊出众,儒雅非常。
那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他了,也许爱了很久,比在他敲开门问我冷不冷的那一瞬还要久一点,远一点。
我问他:“如果可以留在国内可以念喜欢的专业,你会读什么?”
他想了想说:“大概会读医吧。”他的声音一直都很暖很暖,好听到我的耳朵上都带着心跳。
后来我忍不住问他:“那天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说:“忘记了,只是凭感觉去找。”他把那一天也忘记了,可我却始终忘不掉。如果可以我多想时间就停在那一天,暖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起伏的聊着天南海北的天。
可是,时间从来不等人,等不及我爱上别人,等不得他爱上我,就迅速的过往,开来。
十八岁时念了国内的大学读医科,我这辈子恐怕也只会做这么一件叛家的事情了。一读就读了七年,一等也等了七年。
二十五岁时又见了他,越发沉稳内敛。已经一步步从寡言的男孩清瘦的少年蜕变成了出色的男人。可是在他眼里我仍只是林家的长孙女,周仲微的青梅竹马。那时的仲微像是束不住的野马,虽收了玩心,却不改特立独行,离家创业,起初不是在B市的。所以,见到清修时他也很茫然,问我:“仲微还好么。”
我说:“挺好的,只是四处奔波。”
他就淡淡的笑着。七年没见,开口只问我别人。
然后事情发生的很戏剧,一日回家,妈妈告诉我爷爷决定让我和清修结婚,我吓了一惊。那年爷爷的身体垮得厉害,视力和听力都已是不行。可是,他一个人在书房时是摘了助听器的,却在我每每轻步站在房间门口时他都能抬起头对我笑,说:“妍妍回家了。”仿佛只是凭感觉冲着我站的位置露着微笑。我再说些放假了或者回来拿东西,他就听不见了,只点点头含糊的说着好,让我走近些。
爷爷那样的身体状况,我怎么会狠心再去惹他生气,于是跟爸爸商量先订婚。那时哥哥也回国在打理公司了,他说话有了份量又一向宠我,所以事情还是顺利的。先订婚。虽然是订婚,却也有旅行,只是我不知道该不该叫做蜜月,或者只是心灰意冷的两个星期。清修很诚实,。他坦白告诉我,他有喜欢的人。
订婚总是婚礼的预演,可我知道,我们的正式演出,将会遥遥无期。因为他连骗我都不肯,让我不得不恨,如果他骗我,我也能骗自己,然而他选择伤害我。我本来想就那样麻木下去,他偏又在我打算逃到天涯海角时将我找到。我已经在其他的城市找到了工作,他只说了一句:“还记得你奶奶走时你哥哭得有多伤心么,在跟前总比忽然听到噩耗要能接受一些。”
是的,他再次找到了我。我想我因此发了疯,找到姜非浅跟她交代了一切,见到她我才知道,原来他爱的是那么简单的女人,像他当年送我的梨花。
那年的冬天冷得厉害,一连下了很多场雪,那年我的心也冷得厉害。他要带着姜非浅回家过年,要征得他父母的同意到我家退婚。他要娶她。他要娶他的油画美人。
我知道,他在三十的那一天在他家的大门口一直站在深夜,我对他彻底的死了心。开玩笑,我是林家的女儿,还有嫁不出去的道理?
可是初一的下午哥哥急匆匆出门,我有预感和他有关,只是凭着第六感。便跟着哥哥的车到了他的家,才知道,姜非浅走了,而他病了。
后来他高烧了三天三夜,我没有照顾他,因为哥哥替我不值得,带我回家不准我去看他。
我问哥哥:“那为什么听到他病了你不顾一切的奔过去送他去医院。”
哥哥说:“认识了十几年,在国外又相互照顾了那么多年,兄弟感情不是说没就没的。”
我冷静的说:“我也认识了他十几年,订婚也将近一年,退婚前我就是他的未婚妻,那样的感情也不是说没就没的。”
哥哥还是不肯,索性我是学医,有很多的眼线每日向我发消息,报告他的康复情况。他大病了三天,我也煎熬了三天。
后来,他痊愈出院,来我家退婚,被我拦在门外,没有为什么,我怕爷爷受不起。他要娶别人的消息可以堵住不让爷爷知道,他要退婚又怎么能瞒得住。所以,我不准。
再后来,听说他花天酒地,可是我知道,他只是逢场做乐而已,不是真心。那一个低着头把物理题目拆得见骨头见肉的少年是只有一颗真心的,没有给我,也不会乱给出去。
再再后来,我也变得坦然,爱不上别人也就不去强求,爱他就是爱他,不犯法也不违背道德,我是他的未婚妻。所以,我开始跟他做朋友,很好的朋友,无话不谈。
因为我读了医,他也羡慕我。在他的羡慕里,我可怜自己,我为什么要去读医,他难道不知道么。他有多么的忽视我才能注意不到这样明显的心意。说到底,他心里从来就没有装过我。
这样一过又是四年,姜非浅回来了,成了周仲微的女朋友,我不知道是她和清修孽缘太深还是和我的缘分不浅。姜非浅回来了,他又开始辗转难眠。而他的辗转和四年前的我没什么不同,都是看着爱的人在别人的旁边露着幸福微笑。那种痛都一样,只是谁先谁后而已。我因为能够理解他,所以也能安慰他。
我不知道这样的关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所以当仲微来向我打听的时候,我便告诉了他一切,我已经是这样了,不能再看着仲微也往火坑里挑。可是他到底比我勇敢,他总是能做出让我看不透的事情。因为爷爷身体实在是不行了,哥哥又赶不及找个人来跟他结婚,只得靠我添些喜色,匆忙着跟清修商量了一下,他便点了头。他点头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们两个人都很痛,很痛,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不止有一颗心脏,否则那么拳头大小的东西怎么可以痛到如此的深刻如此的难熬如此的遍体伤疼。
尽管哥哥百般阻拦,我仍是成功的说服了他。我的哥哥有时候很傻,我说嫁给清修会好过一点,他就相信了。
然后我们终于结婚。
每天他如果没事都是按时回家的,如果不忙都是会在周末带我出去玩的。在外人眼里他的好无可挑剔,在我眼里他的好也是无可挑剔,除了不爱我,什么都是好的。他做饭很好吃,我便不去插手,只负责买菜洗碗。他喜欢穿蓝色的衬衫我就帮他买很多件。我喜欢听交响乐,但凡有大型演出他都会弄到vip票然后陪我去。其实我们过得很好,很安然。
有一天很突然,他事先也没有跟我打过招呼却回来得出奇的晚,回来时脸上脖子上还带着伤,我一看就知道是仲微打的,又不是没看过他们俩打架,能把他打成这样子的也只有仲微了。我猜到了大概,只是心疼。帮他处理伤口,在给他贴胶布时,他忽然拉着我的手说不肯说话,过了好久才慢慢抱住我。对我说:“畅妍,谢谢你。”
我的泪又莫名流出来,和当年一样,流了很久才知道自己哭了。只是这一次哭的时候是在他的怀里,不是面对他干净的手绢。我认识了他很多年,以未婚妻的身份做了他的朋友很多年,才知道,这世界上有比“我爱你”还要让我欢喜的三个字。
其实,清修,“谢谢你”该是我对你说的三个字,在你当年找到我的时候,在你当年给我讲题的时候,在你当年送我梨花的时候。也许我们之间不会有爱情,但是我们之间有感激。也许我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等待。我等到了那个找到我的人,所以我感激。也许感激是爱情的另一种方式,只是我们才刚刚发现而已。
初晓番外的番外
第 1 章
好久不见,冉牧朔近在咫尺,用初晓的话讲就是吃了英国牛肉的人到底不一样,愈发英气逼人,谈笑间绅士气息扑面,让人爱不释眼。
爱不释眼啊,杜罗罗开始后悔了。她不知道冉牧朔进化了多少,也不想知道,她只知道他还是那样的一双眼,晃晃似明镜又邃邃似古井,凌厉间透着坦然,仿若能洞悉一切然后再放手不理。这样一双眼,让她怀念,也让她生厌。厌得是自己,竟然对他还如此眷恋。而他的眷恋却不为她所享,天下就有这样的不公平,她连絮叨的权利都不具备。说自己此刻是心如刀割,早在八百年前就被割过了。说自己此刻是心如死灰,一颗心究竟还能死几次灰几次。
她想,大约只是有些哀。

两天前。
休病假的杜罗罗正在沙发上擎着遥控器百无聊赖,手机响起得再合适不过。初晓的电话一向来得急切,好像看到屏幕上“初晓来电是否接听”就能想见她暴风骤雨一般不容间断的表达,而实质内容无外乎吃某顿大餐心得或者路遇某不知名帅哥。按了接听键,罗罗先笑了起来,“前线又有什么军情需要汇报啊?”
然初丫头却难得吞吞吐吐,“那个……其实……也没什么……”
罗罗姑娘嘻笑中尤未察觉,“哎呀,你什么时候变婉约派了。”
“刚刚入会。”初晓还是犯贫的口吻,琢磨着还是不安心开口,只得又重复了一遍,“刚刚入会。”
“你到底想说什么啊,是一口吞掉了大灰狼还是错手斩了关云长,怎么觉得你心里有鬼呢。”
初晓忽然脑子变灵光,“所以说,你聪明嘛,我心里还真的有鬼,好大一窝鬼,男鬼女鬼,大鬼小鬼,死鬼活鬼。”
“嗯,然后呢。”杜同学端着电话静候重点。
“罗罗,你知道,我对老年人和残疾人一向是爱护有加的。”
“嗯,然后呢。”
“你现在摔断了胳膊算是残疾人了吧,所以我一定会好好爱护你的。”
“嗯,再然后呢。”耐心这种东西是在日久生情中逐渐培养起来并且需要点对点的联系才能爆发,比如现在,换个人杜罗罗保不准直接挂电话。
“如果我做了什么伤害你的事情,你要相信绝对不会是我的初衷。”
“初同学,你正在对一个残疾人的耐心进行大规模的伤害。”
初晓咬着嘴唇,狠了狠心,轻声说:“冉牧朔回来了。”
杜罗罗仿佛是当机立断,“我知道。”
初晓倒是怔住了,叼着嘴唇发力咬了下去,疼。所以,她是真的说了,而罗罗也是真的知道了。可是,怎么会这样平静。“你没事吧。”她本来打好了长长的安慰腹稿,连献身精神都演绎到里面了,事到临头,还是把“你要挺住”换了更实际的台词。
“没事啊。我早就听说了。摔断胳膊那天乐怡就告诉我了。”
“啊。”原来强中还有强中手,一直以为自己是百晓生呢,“那,她跟你说过这个周末要聚会么。”
“刚刚听说。”
初晓轻唤:“罗罗。”
“我没事。”
“要不……你还是别来了。”
“放心,我没事,我一定去。”

此时此刻,回想起上述片段,杜罗罗一朝推开包厢门终于有些后悔了。有句老话用在这里不太合适但是贴切,叫做,没有金刚钻,就不要去拦瓷器活。明明没有铁石心肠,就不能装成不动如山。冉牧朔身边依偎着清丽佳人,他微微皱着眉头打量了下她,随意指了一下,“这是韩佳媛,这是罗罗。”当年他也是这样将她揽在怀里一一介绍给朋友认识的。还记得他对别人讲“这是我女朋友杜罗罗”时,她偏头便可看见他舒展的眉眼。始终都喜欢看他的侧脸,欣赏景致般。她其实是想过的,有一天角色转换她成了站在他对面的那个被介绍给的人,抬眸的时候望不见他的侧脸,因为那个位置换了别人。她是想过的,想过很多很多遍,填埋过很多次心伤,然而到了现场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怅然。躲过他的目光,冲着韩佳媛笑了笑,算作打了招呼。
韩佳媛很漂亮,象牙白的皮肤盈润如瓷,一双好看的酒窝笑起来带着三分妩媚,看起来有些面熟,像是某位明星。她想,这样的女人是受了上天厚待的,更重要的是,她那么年轻。低头看看自己,已经是比不过了,何况还打着夹板,怎么比得了。显而易见,四个字是结果也是道理。她从来不讲道理,这是当年牧朔说得最多的戏本,可是现在的她早已信守那些陈规。道理不道理的皆被当作是有理沉默的接受了。展彤松说过,她一夜成长的厉害。
却在今天,她这样的沉默倒像是异类。包厢里除了她苦大仇深,好像个个都是笑逐颜开。同患难的兄弟那么长久不见,无话不谈的朋友还是无话不谈。这样的聚会,像是点燃了长长的导火线,总也烧不到尽头,看不到高潮,如同一直在燃烧,细细的数着年头聊着过往,回忆一些共同的回忆,分享一些没有分享的经历。总该有一个制高点,只是尽量拖延,妄想聚会不散。除了她。杜罗罗从进门就只打了招呼,然后持续装深沉。她巴不得下一秒就有人宣布,今天就到这里吧,休息休息。而她从多久前就失去心想事成的能力,眼前仍是一派无休止的祥和。举杯独饮,有些晕眩,恍惚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
是八年前吧。说起来她是被冉牧朔从路上捡来的,所以回忆起当时真是挺傻。那时候杜罗罗多爱玩啊,登山协会,摄影协会,网球协会,羽毛球协会,斯诺克协会之类,但凡是有的玩有的乐的协会她都挂个名,有心动的活动就举手参加,反正她没有当官的追求,安心混个会员,有集体活动时交了钱自然有人带着去玩,不亦乐乎。对会长之类的位置从来不屑一顾,自然对会长之类的人物也是不求认识的。在她眼里,什么学生会主席什么协会会长俱是长了同样一张面谱脸,大抵都是红脸关公。没有为什么,她就是那么理所当然的觉得。所以,第一次见到冉牧朔时根本想不到他就是那个铁面人。
那次是极限协会和登山协会一起组织的户外攀岩,海报上再三强调,根据自己的体力慎重考虑,不鼓励新人报名。杜罗罗反复思索,仍是觉得机会难得,体力的问题到时候量力而为就行了。她早听说极限协会的活动从来组织严密,只是她不喜欢什么徒步啊穿越啊之类听起来就很装甲的运动,所以一直没机会沾上五星级社团的边。这一次她算是见识到什么是滴水不漏了。清晨五点集合,把大队分小队,再把小队分小组,每个人都有一辆集体租来的山地车,车前后都贴有学校名称,团队名称,号码牌,力求一个都不落下。刚开始杜罗罗还是兴奋的,感觉像是环法行进在香榭丽舍大道上,没有多久她就后悔了,她从来不知道,需要骑上四个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听到这个消息时,简直要发疯,极限协会还真是名不虚传。
她想回去,然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唉声叹气。告诉她需要骑四个小时的人是初晓,彼时还是初相识,看她一脸苦闷,关心的问:“体力不支了么。”
她摇头,“为什么领队要骑得那么快。”
初晓说:“这样还算是慢的了,他可是著名的铁面人。”隔了会又安慰她说,“其实他最累,领骑很辛苦的。”
罗罗就在初晓的“跟骑啊,别掉队”的呼声里掉了队,并且一掉三千里。
她也没弄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孤军奋战的,只知道协会是尽量不落下每一个人,可是没人告诉她真的落下了该怎么办。来的时候过了好几次三岔五岔,没把握次次都能选准,她只得硬着头皮往前骑,希望在再次遇上岔口前追上大部队。冉牧朔的出现,像是腾着彩云,在她绝望到无以复加的时候恍若天神。看到一模一样的车,一模一样的标牌,忽然像见到了亲人,只是他表情严峻,担心会是劈头一顿骂。
没想到,他只是温和的说:“你怎么不来开安全会。”
她的脸那时已经被晒得通红,七点多的阳光莫明其妙的欺负起人来,倒是做了很好的掩护,如若不是本来就红,怕是瞬间便能红个通透,她从来抵挡不住男人天然磁性的嗓音。知错般的垂头,“我没有去开会的习惯。”
他不接话,注视前方不再看她,快速骑到前面去,似是嘱咐一样的口气,“跟着我骑。”
她知道跟骑省力,一语不发的默默跟着他,那时候她忽然想起一句很言情的话,义无反顾的走上了你要去的方向,无论你去哪里。
她的体力那时候已经明显不支,渐渐的跟不上了,却倔强着不容自己再被落下,很用心用力的踩着脚踏。他一直在她的前面,像头孤独的领头羊,也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疲惫,缓缓降了速度,与她并肩。两个人还是不说话,罗罗想到了两个词,并肩作战,并驾齐驱,顿时喜从中来,也是说不出缘由只是欢喜。
他突然拉着她的胳膊捏了刹车,两个人都停了下来,牧朔解下自己的骑行手套递给她。起初她是不想接的,他却一脸坚持,“带上,会晒伤。”仿佛是毫无商量的余地。
手套有些大,里面还稍稍的有些潮湿,应该是他掌心的汗,罗罗偏头望着他,冉牧朔的面部曲线像是经过裁剪,一分一寸皆是拿捏得当,这样显山露水的一张脸让她百看不厌。什么叫做少女的色心大动便是那一刻了,她觉得他一定是世上最英俊的男子。可是她是真的累了,喏喏的说:“我骑不动了。”
他一双眼定定的望过来,在那样清澈的眼眸里她认定自己已经透明,什么都逃不过。好一会,他说:“你行的。”
她说:“都怪那个铁面人,一开始就骑的那么快,累死我了。”
他略略笑起来,嘴角的弧度有些迷人。她感觉要被阳光晒化了。
“以前参加过极限协会的活动么。”
她摇头,“第一次,一次便够了。”
他不参考她的答案,自顾自讲起故事,他讲夏天时楠溪江穿越,他讲冬天时大别山白马尖攀登,他讲广家河瀑布群古堡,他讲修龙古道。他一直在讲,口干舌燥,是犯了大忌。其实他讲得并不是多么声色更像是在简单的回忆,她却听得心想往之,一颗心随着他的故事起伏,遇险,脱难,探迷,探幽。不知不觉间就到了目的地。活动已经在组织下进行热烈,她只顾着看,一晃神就找不到他了,那一刻后悔得要死要活,她忘记跟他交换名字。最后还是他先找到了她,浅笑着递水过来。她像是刚刚开化,喜从天降,只一心要认识他,“我叫杜罗罗。”
他还是笑,把水塞到她怀里,说:“冉牧朔。”
大概那三个字是真的繁琐,罗罗问:“哪个冉?”
他才怔,很快又笑了,一字一字说:“冉就是冉冉升起的冉,牧就是放牧的牧,朔就是当北方讲的那个朔。”
她哦了一声,“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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