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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与刀-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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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这种“义理”的责任在大量传统文学中得到赞颂,并被同武士的德等量齐观。在古代日本,在德川氏实现国家统一之前,这常常被认为是比当时对将军的义务即“忠”更为伟大和更为珍贵的德。12世纪,当源氏将军要求一位大名交出他所窝藏的一个敌对领主时,这个大名写了一封回信,这封信至今仍保存着。他愤愤不平于对其“义理”的非难,表示即使以“忠”的名义地也拒绝违背“义理”。他写道,“公事是我自己难以左右的事情,但是以名誉为重的武士之间的义理是永恒的真理。”因而是超越将军权力的。他拒绝“违背对尊敬的友人的信义”【引自朝河贯一《入来院文书》,1929 年。——原注】。这种卓越的武士道德充斥于古代日本的野史故事之中,这些故事今天在日本是家喻户晓的,被编成能乐、歌舞伎剧和神乐舞蹈。
其中最著名的一个故事是硕大无敌的“浪人”(没有主君,靠自己的才能生活的武士)弁庆的故事,他是12世纪的豪杰。弁庆除了令人惊叹的力气之外一无所有,他栖身寺庙时把和尚们都吓坏了。他砍倒每一个路过的武士,夺取他们的刀,用来支付所需的费用,以把自己装束成封建武士的样子。最后他向一个人挑战,此人在他眼里不过是个小毛孩子,一个纤弱浮华的贵公子。可是,这一次他遇上了劲敌,他发现这个青年正是企图使其家族重掌幕府大权的源氏后裔,是日本人热爱的英雄源义经。弁庆向义经奉献了由衷的“义理”,并为他的事业屡建功绩。可是,最后他们不得不带着家臣从一支占压倒优势的敌军包围圈里逃出来。他们装扮成为一座寺庙募集捐款而巡游日本全国的游方僧,为了防止露出马脚,义经和一行人穿着同样的服装,混在其中,弁庆则装作这群人的头头。他们在路上碰上了拦截他们的敌人警戒部队,弁庆伪造了一份长长的寺庙“施舍人”名册,并装作宣读这份名单的样子。敌人几乎放他们通过了。但是,在最后的一刹那,假装成下等人的义经露出了他的贵族气质,引起了怀疑。他们把这行人叫了回来。弁庆立即想出了一个小计谋,他借故辱骂义经,还打了他几记耳光,以此消除对义经的怀疑,敌人相信如果这个游方僧确是义经的话,他的家臣是不敢打他的。这是无法想像的违反“义理”的行动。弁庆的失敬行为拯救了这一小队人的生命。这一行人一到安全之地,弁庆就跪在义经脚下,请求义经杀了他。他的主君大慈大悲地表示了宽恕。
Section 2
这些古老的故事反映的是这样一个时代,那时“义理”发自内心。尚未被厌恶之念玷污。这是近代日本做的一个关于黄金时代的白日梦。这些故事告诉日本人,当时尽“义理”没有一点“勉强”的地方。倘若“义理”与“忠”发生冲突,一个人能够堂堂正正地坚份“义理”。当时“义理”还披着一张带有全部封建装饰物的可爱面纱,反映着一种面对面的关系。“知义理”意味着终生对主君尽忠,这位主君则反过来照料家臣。“报答义理”意味着为照料他一切事情的主君甚至献出生命。
当然,这是一种幻想。日本封建时代的历史也讲到过有许多“忠诚”的武士在战斗中被敌方
了:
大名收买的故事。更为重要的是就像我们将在下一章里所看到的那样,主君加在其家臣身上的任何污辱都会理所当然地、习惯性地使这个家臣离开其职守,甚至同敌人去搞交易。日本人赞美至死不渝的忠诚,同样也喜欢赞美报复的主题。而这两者都是“义理”,忠诚是对一个人的主君的“义理”,对一次侮辱的报复是对一个人的名誉的“义理”。在日本这是一块盾牌的两个方面。
然而,对于今天的日本人来说,有关忠诚的古老故事只是愉快的白日梦,因为现在“报答性义理”不再是对一个人的合法首领的忠诚,而是对各种类型的人履行各种责任。今天的说法常常流露不满之情,而强调公众舆论的压力,正是这种压力迫使一个人违背自己的意志去履行“义理”。他们说:“只是为了‘义理’,我才商定这门亲事” ;“只是为了‘义理’,我才不得不录用那个人” ;“只是为了‘义理’,我必须见他一次。”他们常说“‘义理’缠身”,这个短语在辞书中被译成“我不得不如此”。他们说:“他用‘义理’强迫我如此”。“他用‘义理’迫使我这么做”。这些像用的话同其他惯用语一样,意味着某一个人对说这句话的人提出报“恩”的要求,迫使这人做他不愿意或不打算做的事。在农村里,在小商店的交易中,在财阀的上层社会里,在日本的内阁里,人们都会“被义理所强迫”和“被义理所迫使”。一个求婚者可能会倚仗两家之间的某种老关系或某种交易对他未来的岳父施加压力,以达到目的;或者一个人可能使用这种同样的武器去获取一个农民的土地。受“逼迫”的人将自己感到他必须答应,他说: “如果我不助恩人(施恩于我的人)一臂之力,就将被世人责为不知‘义理’。”所有这些用法都含有并非出自本意的意思,还包含着“只是为了体面”而顺从的意思,就像日本辞典中所说的那样。
“义理”的规则严格说来是不可规避的报答的规则,它们并不是“十诫”那样的一系列道德性规则。当一个人迫于“义理”的时候,人们就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可能会不得不践踏自己的正义感,日本人常说;“我为了‘义理’而不能履行正义(‘义’)”。“义理”的规则也决不是爱你的邻人如同爱你自己,日本人并不要求一个人有出自内心的自发的宽宏大度。他们说,一个人必须尽“义理”,因为“如果他不那样做,人们将把他称为‘不知义理的人’,而他将在世人面前蒙受耻辱。”正是人们的言谈议论使得遵循“义理”变得如此必要。确实,“对社会的‘义理’”在英文中常常被译为“依从公众舆论”。“因为这是对社会的‘义理’,所以没有办法。”这句话在辞典里被翻译成:“世人不会承认任何其他做法”。
正是在这个“义理世界”里,与我们美国促使人们还清借款的制约力进行类比最有助于我们了解日本人的态度。我们美国人并不认为,对于收到的一封信,或受到的一件礼物,或别人所说的一句适时话,必须像坚持支付利息和偿还银行贷款那样以严格的态度予以报答。在这种金钱交易中,破产是对无支付能力的人的惩罚——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但是,日本人认为当一个人不能报答“义理”时他就破产了,而人生的每一种接触都很可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招来“义理”。这意味着把美国人因从未想到会招来义务而不当一回事的琐细行为一一记在账上,这意味着一个人得小心翼翼地行走在这个复杂的人世中。
日本人的社会“义理”观念和美国人偿还金钱的观念还有另一点相似之处。偿还“义理”被认为是一种精确的等量偿还。在这方面“义理”完全不像“义务”,不管一个人怎样去做,“义务”不可能被完全尽到,甚至大体上被尽到也不可能。但是“义理”不是无限度的。在美国人的眼中,偿还是令人奇怪地与原来的恩惠不相称的,但日本人不这样看。每户人家一年中有两次按照讲究礼节的方式把某件东西包起来作为六个月前接受之礼品的回礼,女佣人的家里则会每年都给雇佣她的主人送来礼物,作为对雇佣她的恩惠的答谢,这时我们对他们的礼品赠送也感到奇怪。但是日本人是忌讳用更大的礼物来回赠的。回赠“纯天鹅绒”并非名誉之事。有关礼物所能讲到的最贬低的话之一就是赠礼者“以鲷(大鱼)还杂鱼之礼”,报答“义理”也是如此。
如有可能,就用书面记录记下复杂的相互交换关系,不管这些交换是劳力还是物品。在村庄里这些记录有的是由村落首领作的,有的是由劳动组合【依据互助关系结成的农村社团组织。——日译本注】中的一个人作的,有的则是家庭和个人记录。参加葬礼时随身带来“奠仪”是一种习惯。亲戚也可能带来用作葬礼旗幡的彩色布匹。邻人前来帮忙,女的去帮厨,男的帮忙挖墓穴和制作灵柩。在须惠村,村落首领编制记录这些事情的册子。这是死者家庭的珍贵记录,因为它显示邻人们送了哪些礼物。这也是一份排列着在别人家有人死后应该回送礼品的对象的名单。这些是长期的互惠关系。在任何一个村的葬礼上,如同在任何类型的宴会上一样也有短期的相互交换。来帮忙制作灵柩的人被款待吃饭,因此他们就带一些米到死者家里去作为他们饭食的一部这些米也载入村落首领的记录里。在大部分宴会上,客人也带来一些米酒作为宴会饮料的一部分。无论是出生还是死亡,是插秧、造房还是一次恳谈会,“义理”的交换都被仔细地记录下来以备将来偿还。
日本人还有一种关于“义理”的习俗也与西方偿还金钱的习俗相类似。如果偿还超过了期它就增长了,宛如它是带利息似的。艾克斯坦博士讲述了一段这方面的经历,他曾与一个日本制造商打过交道,这个制造商曾资助过他去日本旅行以便为他写的野口英世传记收集资料。艾克斯坦博士回美国撰写这本书,最后把手稿寄往日本。他既没有接到收函通知,也没有收到信。他自然很是不安,担心这部书里有什么东西可能冒犯了日本人。但是他几次去信都没有回信。几年过后那位制造商打电话给博士。他已到了美国,不久以后他就带着几十棵日本樱树到艾克斯坦博士家登门造访。礼物是丰厚的。正因为耽搁了那么久,所以赠礼慷慨才显得恰如其分。他的捐助人对艾克斯坦博士说:“您一定认为没有马上向您致谢是做了件好事吧。”
“迫于义理”的人往往被迫偿还随着时间而增长的人情债。一个人可能向一个小商人请求帮助,因为他是这个商人童年时的一位教师的侄子。因为学生在青年时代无法向其老师报答“义理”,所以人情债在过去的岁月中已日积月累,这个商人必须“并非出自本意地向社会致歉”。
限,
分,
第四部分人情世界
洗刷污名
Section 1
对名誉的“义理”是保持人的名誉不受玷污的本分。“义理”是指一系列的美德,其中有些在西方人看来是互相对立的,然而在日本人看来却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它们是人的本分,并不是因为受人恩惠而作出的报答,它们不属于“恩的范畴”。它们是保持自身名誉清白的行为,并非报答他人过去的特殊恩惠。因此,遵守“适当位置”所要求的繁琐礼仪,遇到困苦而持淡泊寡欲的处世态度,维护一个人的职业或行业的声誉等均属于此。对名誉的“义理”也要求在受到诽谤或侮辱时有所行动,诽谤使一个人的名誉受损,必须洗刷。或许必须对毁损自己名誉的人实行报复,或许必须自杀,在这两种极端的行动之间又有各种可能采取的行动。但是一个人对损坏名誉的事是不会耸耸肩即善罢甘休的。
我在此称为“对名誉的义理”的东西,日本人对此并无一种专门术语。他们只是简单地把它描述为是一种不属于“恩”范畴之内的“义理”。”应在这个基础上来分类,而不能根据下列事实来分类:对社会的“义理”是一种报答善意的义务,对名誉的“义理”主要是复仇。在西方各种语言里,两者是分属于感恩与复仇两个截然相反的范畴的,而日本人是没有这种印象的。为什么不能把对别人的善意作出反应时的行动与对别人的侮辱或恶意作出反应时的行动归之于同一种德行呢?
在日本确实如此。一个有德之人对他所受的恩惠与侮辱都具有同样强烈的感受。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回报都是道德高尚的表现。他并不像我们那样对两者作出区分,把一种行动叫做侵犯行动,把另一种行动叫做非侵犯行动。在他眼里,侵犯行为,仅仅是指“义理范围”之外的那种行为。一个人只要遵守“义理”,洗刷自己受污的名声,他并不会犯侵犯之罪。他只是在偿还债务,结清账目。日本人说,只要侮辱、诽谤或失败没有得到报复或被清除,“世道便不公平”。有德之人必须努力使世界重新恢复平衡状态。报复是人的美德,而不是人性固有的恶习。对名誉的“义理”,即便是像日本那种在语义上同感激和忠诚联在一起的“义理”,在欧洲历史上的某个阶段也曾经是一种西方人的美德。文艺复兴时期,特别是在意大利,这种美德曾大放异彩。这同西班牙黄金时期的“西班牙人所看重的勇气”和德意志所重视的“名誉”有许多共同之处。一百年前在欧洲盛行的决斗习惯中也潜伏着与此非常相似的动机。不管什么地方,无论是在日本还是在西方各国,只要盛行这种力图洗清一个人的名誉所蒙上的污点的美德,那么这种美德的最根本之点始终就是它超越于任何物质利益。一个人越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家业、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
生命的荣誉而作出牺牲,就越被视为有德之人。这是这种美德的含义的一部分,也是这些国家经常声称这是一种精神价值的根据。这确实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物质损失,也难以从得失角度证明其合理性。这儿存在着一个强烈的对比,一方面是这样的名誉观念,另一方面是美国生活中存在的你死我活的竞争和赤裸裸的仇恨;在美国,可能在某些政治与经济交易中双方都不受任何限制,但是这是一场获取或保持某种物质利益的战争。只有在一些例外的情况下,例如在肯塔基山中的家族世仇中,荣誉感才占了优势,才可以归于对名誉的“义理”这个范畴。
但是,对名誉的“义理”,以及在任何文化中随之而来的一切敌视情绪和互相戒备的态度,并不是亚洲大陆特有的德行。这也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是东方德行,中国人没有这类德行,暹罗人没有,印度人也没有。中国人把对侮辱与诽谤的过分敏感视作是“小人”——道德上渺小之人——的特征,不像在日本那样,这并不是他们理想的高尚品性的组成部分。在中国人的伦理观念中,一个人突然对他人施加暴力是错误的,为了回敬别人的侮辱而肆意行暴也不对。他们认为如此神经过敏似乎有点滑稽。在被别人中伤时,他们也不进行反击,不去用尽可能宽厚大度的举止来证明诽谤是毫无根据的。在暹罗人那里根本就找不到这种对侮辱的过敏反应。他们像中国人一样很认真地使诽谤者成为可笑的人,但不会认为自己的名誉已受到损害。他们说“使对手显示其兽性的最好办法是对他退让”。
如果不把包含于对名誉的“义理”之中的种种非侵略性品德考虑在内的话,就不能理解日本的对名誉的“义理”的全部含义。复仇仅仅是有时候所要求具有的品德之一。“义理”还包括许多稳重与温和的行动。对自尊心很强的日本人来说,禁欲主义即自我约束也是对名誉的“义理”的一部分。女人在分娩时不可大声喊叫,男人也必须不畏痛苦和危险。当洪水冲来淹没日本人的村落时,每个有自尊心的人就各自收集起必须带走的物品,去寻找地势比较高的地方,既不喊也不乱奔乱跑;不显露出惊慌失措的样子。当秋分前后的风雨变成狂风暴雨时,日本人也同样能自我控制。这样的行为在日本是一个人的自尊心的一部分,即便估计他可能做不到这种事。他们认为美国人的自尊心并不要求自我控制。在日本越有身份的人越得注意自我约束。因此,在封建时代对武士的要求高于对平民的要求。但是这种德性是各个阶级的人所共有的生活准则,尽管要求较不严格。假如要求武士能极度地忍受肉体上的痛苦,那么平民也必须极其顺从地忍受携带武器的武士的攻击。
关于武士的禁欲主义流传着许多有名的故事。他们不得向饥饿屈服,但这是不值一提的区区小事。他们受到训诫即使在饥肠辘辘之时也得装出一副刚刚用膳完毕的样子,还得用牙签剔剔牙缝。有谚语说:“雏鸟才以鸣求食,武士只能用牙签剔牙缝。”在以往的战争中这成了服役士兵的军人格言。他们必须不为伤痛所征服。日本人的态度就像一个童子兵回答拿破仑的问话时一“负伤了吗?不!陛下,我已被杀死了。”武士直至死都不应显出痛苦的样子,他必须毫无畏惧地忍受痛苦。据说1899年谢世的胜伯爵【即胜海舟(1813~1899),江户末期的幕臣,明治维
样:
叫,
新后历任海军卿、枢密顾问官等职。——译注】在幼时睾丸曾被狗咬破。他出身于武士家庭,不过其家庭已一贫如洗。医生给他做手术时,他的父亲拿刀子对着他的鼻子说:“你敢哭一声,我就让你不耻于武士地去死。”
对名誉的“义理”还要求一个人过合乎其身份的生活。如果一个人不遵守这种“义理”的他就无权得到人们的敬重。在德川时代这就意味着他得接受取缔奢侈令所规定的一切细则作为他自尊自重的守则的一部分,该项法令对他吃穿用的每一件事都作了具体规定。美国人极其厌恶这种根据世袭的阶级地位来规定这些事情的法律。在美国,自尊自重是与提高自身地位密切相关的。一成不变的节俭法令是与我们社会的根本基础不一致的。德川时代的法律使我们十分吃惊,竟然规定某个等级的农夫只能为其孩子购买茶一种偶人,而另一等级的农夫则只能买另一种不同的偶人。在美国,我们运用另一种不同的制约办法,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工厂老板的孩子有一套电动火车,佃农的孩子有玉米棒制成的偶人就已满意了,我们没有异议地接受了这样的事实,我们承认收入上的差别,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挣得高薪是我们自尊自重体系中的一部分。如果拥有哪一种偶人是由收入的高低而定的话,这并不违反我们的道德观念。有钱人买比较好的偶人给孩子。在日本,发财致富被视为一种亏心事,而保持自己的适当身份则被视为好事。甚至今天,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以遵奉等级制的习惯来确保自尊心。这种德性在美国是看不到的。法国人。托克维尔已于19世纪30年代在前引书中指出过这一点。。托克维尔生于18世纪的法国,尽管他对建立在平等原则之上的美国给予了宽厚的评论,但他却熟悉并喜欢贵族制的生活。他美国尽管有其它己的种种德性,但缺少真正的尊严。“真正的尊严总是与各人保持适当的身份地位相关的,既不太高,也不太低。无论是王侯,还是农夫,同样都是可以做到的。”。托克维尔是能够理解日本人的态度的。日本人认为阶级差别本身不是有失体面的事。
Section 2
对诸类文化进行客观研究的今天,所谓“真正的尊严”究竟是什么东西,不同的民族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就像他们一直为其自己规定什么是有失体面的事情一样。今天,有些美国人大喊大叫不能让日本人有自尊心,你非等到我们使之接受我们那种平等主义以后。这些人犯了种族中心主义的错误。如果这些美国人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希望有一个自尊的日本,那么他们必须承认日本人自己的自尊心的基础。我们可以像。托克维尔曾做过的那样,承认贵族式的“真正尊严”正在从现代世界中消失;一种不同的、我们相信是一种更美好的尊严正在取代名。无疑这也将在日本发生。到时候日本将不得不在他们自己的基础上重建其当代的自尊心,不过不是在我们的基础上去重建,而且日本必须用其自己的方式去净化它。
对名誉的“义理”除了安求保持适当前身份之外,还得履行多种多样的责任。借钱的人在借钱时是以其对名誉的“义理”作担保的。二三十年前人们通常会说这么一句话:“我愿意当众受
说,
话,
人讥笑,如果我无法偿还这笔借款的话。”不过事实上即使不能偿还,他也不会像所说的那样成为笑柄,日本并没有使人在公众面前受辱的制度。但是在新年将来临之际,这个无力偿还债务的人可能会自杀,以“维护其名誉之清白”,因为除夕之前是必须清偿债务的日期。至今除夕那天仍有许多人自杀,他们以此作为挽救自己名誉的手段。
各行各业都有涉及对名誉的“义理”的责任。当一个人由于某些特殊的事件而使其成为众矢之的,可能遭到广泛的指责时,日本人对自己的一些要求常常是很奇怪的。例如,有这么一张长长的学校校长名单,这些人都是因为他们的学校起火,毁掉了挂在各所学校里的天皇肖像而引咎自杀的,而对失火他们是毫无责任的。也有一些教师因冲进着火的校舍去抢救这些肖像而被烧死。这些人以死来证明他们多么看重对名誉的“义理”和对天皇的“忠”。也有许多有名的故事,讲的是有的人因为在奉读教育敕谕或军人敕谕时发生口误,结果用自杀来洗刷其污名。在当今这位天皇治世期间,有一个人无意中给自己的儿子取了个名字叫“裕仁”——在日本,天皇的名字是绝对无人叫的——结果这个人杀死了孩子并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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