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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道士异界游-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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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大激动非凡:“多谢公主殿下赏识,阿大荣幸之致。”
    文莱道:“好了,你可以走了,还有要记住,没有要紧的事情,不能出现在我眼前百丈之内,否则你该知道后果。”
    “属下遵命,一定照公主殿下的意思去办。”阿大的话刚一讲完,眼前嗖的一声,只见人影一闪,阿大重新跃到了大树顶上,然后接着几跃,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森林里,不知去向何处。
    文莱看着他远去了,双手握着两张告示,看着天边,嘴角潋起微微的笑容。
    明志的轻身无引,这个世界几乎没有一样动物或者机器能跟他的速度相比,不一会儿,已经出现在了萨瓦尔城的城门前。
    对于明志这个出手阔绰的人,那几个城卫记得比谁都清楚,老远就看到他走了过来,得了三百个金币的便宜,那还不是有什么马屁就拍什么马屁,虽然城门前拥挤的很,但是他们硬是把人群散开,让明志先行进城,那样子好似小狗摇尾乞怜,用意还用明说吗?
    明志看着他们贪心的眼神,也不会在乎再花几个钱,每人再给了百来个金币,堂而皇之大摇大摆的进入了城里。
    其他路人见了,心里不愤,产生一阵骚动,四个城卫也是见怪不怪,当然是挥舞着配刀,用武力吓唬和震压:“吵什么吵,有什么好吵的,有能耐的你们出高价,老子马上恭敬的请你进去,谁叫别人有钱,羡慕是吧,羡慕也没用,没钱的都给我老老实实的排着队。”
    路人一阵嘘声,不过又能怎么呢,有几个人能出得起那么高的价钱,这进城门比买高价货还贵,那不是吃饱了撑的,自然是乖乖的排起队来,没办法,这就是权利。
    呼噜呼噜响动,一个金币在地上风速的旋转开来,然后向路边快速的滚了过去。
    一个破衣烂衫的乞丐左手竖着碗盘,媚眼的看着朝自己滚来的金币,右手还招呼着,似乎在说:“过来,过来。”那高兴的笑容,差点把嘴上那一口黄牙都挤掉了。
    啪的一声,一只脚从他的眼前落下来,不偏不移,正好踩在了金币的上面。
    那乞丐眼见到手的金币出现茬子,顿时紧张的不得了,沿着那只脚往上,看到了一个极其高大威武的年青人站在自己面前(他正趴在地上,仰视着一个人,出现的自然是这种效果)。那年青人的眼神特别的有神,看了让人就觉心惊胆寒,乞丐本来还想大骂来着,不过只看了一眼,就吓得什么都不敢了,露出那乞讨时最奉承的笑容:“客官高抬贵脚。”
    明志笑道:“想要金币吗?回答我一个问题。”
    乞丐点头如倒蒜,一个金币,那要乞讨多少天?别说一个问题,就算失身也愿意,当然他自己想没人会同意。
第一百二十四章 妙语连珠,这就
        “这城里最好的一件衣店在哪里?”明志问着乞丐,恐怕没有人比乞丐更加了解城里的地形,以及商店的坐落位置了。
    乞丐拼命点头,想不到这么简单的问题就可以得到一个金币,喜道:“知道知道,你把金币给我,我马上告诉你。”
    明志收回了脚,那乞丐伸手去捡,谁料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一个衣服虽破,但算不上乞丐的十岁小孩冲了上来,眼明手快的抢先一步,捡起了地上的金币,说时迟那时快,他马上将金币放进了自己的裤衩里,然后牵着明志的手说道:“这位大爷,还是我亲自带你去,快跟我来吧。”说着便扯着明志向前跑。
    那乞丐气的快要炸开锅了,嘴里大骂:“妈了个巴的,哪里跑出来的臭鬼头,敢抢老子生意。”脸露凶猛的表情,心里正在计较着什么。
    “美靓衣店”,那小孩指着这块牌子道:“这位大爷,就是这里了,我先走了。”说着高兴的离开了。
    明志仰头看着,心里呐闷开来,为什么萨瓦尔城里的商店都起着“靓”这个字,明志一路走来,看到的不止十家了,几乎每一家都用了这个字,他左思右想,想不出有什么特别的。
    后来才知道,原来萨瓦尔城里有一个传说,很久以前,有一股黑暗势力血腥欺压这里的百姓,弄的民不聊生,忽然有一天,有一个名叫玛靓的年轻女子,用那神奇的法术,将这群黑暗势力驱逐出城,而这位名叫玛靓的女子当时也身受重伤,她不肯接受城里人的救治,独自离开,后来影踪不见。至此以后,萨瓦尔城就奉这位女子为女神,城里不旦有她的塑像,而且城里的商店多取她名字中的一个“靓”字,表示开门大吉,平安无事。
    “客官里边请。”做生意的人总是热情好客的,中年掌柜看见明志在店门徘徊,又见他外套的衣袖破了,这样子很显,自然是来买衣服的了。
    本来是文莱先弄破明志的衣服,这反过来却要明志来赔,怎么也说不过去,不过明志也不去争辨,尽早赔了衣服,尽早甩掉文莱这个难缠的女子才是关键。
    “这件如何,这件怎么样?啊,我看这件最适合客官了,穿在客官身上显得贵气十足。”掌柜游说着,那练的滚瓜烂熟的口头禅照着模子讲了出来,那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富人说富话,见穷人说穷话。他见明志貌似不俗,气志超凡,想必是个有钱的主,自然想把最贵的衣服推销出去。
    明志随便打量了一下这个店里的服饰,还真是应有尽有,从小款到大款,从偏宜到价高,从仆素到华丽,只有你想要的,没有你看不上的。那小孩说这家衣店是城里最大最好的,看来说的一点都没错。
    不过掌柜亲自介绍的那件,就不怎么合明志的心意了,虽然华丽,不过不是劲装,穿在身上要尽情的施展,那就困难多了,这显然不是明志想要的。
    掌柜见明志不答,又开始介绍起其他的来,这时他学的聪明了许多,不再麻目推销,而是找准明志目光的落点,开始有针对性的介绍,果然是个老行家。不过还是没入明志的眼。
    花钱就是上帝,有钱当然是挑剃的,所以掌柜也显得很有耐心,忽然注意到明志身上所穿的样式,顿时心知肚明,喜道:“我知道客官喜欢那种款式的了。”边说边拿衣勾,勾下一件最上层的衣服,款式和颜色跟明志身上所穿的相差不了多少,既然挂在最上层,这价钱自然不偏宜。
    明志点了点头,微露满意的笑容。
    掌柜大喜,做了个恭敬的请手式:“客官请到试衣间穿试一下,看满不满意。”
    明志穿戴好衣服,从试衣间走了出来,这件衣服确实合身,张驰有度,也算是满意了。
    掌柜擅于察颜观色,一看到明志的表情,便知道一桩买卖要做成了,然后又费了一番唇舌,夸奖这件衣服有多么的适合明志,那话讲的一套一套的,恐怕死的都能给他说活了去,没办法,谁叫人家是做生意的,不过这种态度还是值得嘉奖的。
    “掌柜的,麻烦再替我挑一件适合女子穿的衣服。”明志说着,必竟这一次赶回萨瓦尔城,目的是为文莱挑选衣服,不能总想着自己。
    又来了生意,你说掌柜能不乐呵吗?
    “客官,不知你要为什么样子的姑娘挑选衣服?”掌柜躬着半个身子,殷勤的招待着。
    明志环顾四周的衣服,说道:“年纪大概二十出头,中等身材,身体偏瘦,还有颜色为淡黄色,质感要柔软而且要薄,穿在身上要舒服更要保暖除湿,价钱一定要最高的,最好能配得起大富人家的千金。”明志侃侃的说着,对文莱的印象都通过挑选衣服说了出来。
    掌柜笑道:“客官这么细心的挑选,而且说的这么仔细,这位姑娘一定对你很重要,是不是你的娘子?”
    明志一愣,若不是掌柜的提醒,他还不知道,自己原来对文莱这么注意,以致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自己都了如直掌,他如今已经喜怒不形于色,淡淡的说着:“不是,只是一个朋友而已。”
    掌柜不是查户口的,心里明白就行,自然不会追问,他的目的就是做生意,卖出价高的衣服。
    明志知道文莱这个人非常的挑剔,若是买回去的衣服不合她的心意,肯定给她找到借口故意不放过自己,所以这件不合适那件不合适,挑了好半天,也忙活了掌柜。
    掌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嘴上不敢吭声,心里已老大不情愿:“这位客官的要求还真高。”没办法,开门做生意,什么都得听顾客的。
    “客官,你看准了哪一件,快给我说说。”掌柜见明志的眼睛朝着靠里的一件衣服瞪的出神,开口问着,他自己若看上眼了,也免得自己费事了。
    明志道:“麻烦那件拿下来给我看看。”
    掌柜连连点头:“客官真是好眼力,这件是本店新进的最新款式,价格最贵的,听说是东都大国皇室的款式,穿在你的朋友身上,显得你朋友像个公主一样,很引人注目的。”
    东都大国皇室,看来这件衣服确实适合文莱,“好的,就要这件了,好好的替我包起来。”
    掌柜忙即点头,500个金币的生意这么快谈成了,真是遇到了贵人。
    就在这个时候,明志忽然眼睛一斜,看到一个黑影在衣店里穿行,这黑影速度虽然不快,但已经逃过了掌柜这样普通人的视力范围,没有被他发现。
    “掌柜的,你店里还有其他的人吗?”明志好奇的问着。
    “没有,店里就我一个人,又是掌柜又当伙计,辛苦归辛苦,不过也值得。”
    明志“哦”了一声,可以肯定,刚才的那个黑影一定是图谋不诡,一件衣服微微潋起,然后放下,那个黑影闪入衣架去面。
    明志当没有注意,借着去挑选衣服的时候,掀起了那件衣服,不过那个黑影很机灵,很快躲到别处去了,速度很快,也只有明志能看得出来。
    明志见那个黑影人,看着开着的抽屉里放着金币却视若不见,意图很明显,这个黑影人不是为了店里的钱,一定是冲着自己而来。
    明志好奇之下,也微放心:“他既然是冲着我来,恐怕不必我揭穿他,他自己就会原形毕露。”明志不再去想,因为他知道那个黑影人就算是暗箭伤人,也不能伤了自己,一点都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客官,你的衣服,我都给你包好了,给你打个折扣,一共是450金币。”掌柜恭敬的说着,态度让人看上去很舒服。
    明志满意的点了点头,忽然店门外传来一片惊呼声,“发生了什么事?”明志感觉很是好奇,不由自主的走出店门去看,掌柜自然也是跟了出来。
    只见一个年青人,背着一片比他身体还要大出一倍的树叶,那叶子通体黄色,表面附着一层薄膜,在阳光下特别的耀眼,所有的路人看着那个年轻人,发出惊讶的表情,而且路人还在越聚越多。
    “掌柜的,一个年青人,背着一片树叶而已,这有什么值得好奇的吗?”明志看不出有什么奇特之处,难道萨瓦尔城的百姓都没见过世面不成,那叶子最重不过一百来斤,一个年青人背的动也不奇怪。
    掌柜却是瞪大了眼睛,和别人一样的惊讶:“客官看来不是本地的人,你不知道,那树叶可不是普通的树叶,那可是结界之树的树叶。”
第一百二十五章 遇到了武当传人
       明志依然不解:“结界之树,那又怎样?”
    听到明志和掌柜的议论,倒有一半的路人投来了目光。
    掌柜的道:“客官看来真的不知道,结界之树天生同气连枝,除非是自然的枯死落叶,否则就算这世上力气再大的人,使用世上最锋利的兵器,也不能将其砍断。”
    明志听到有这样的树,确实意外,不过也不能吃惊成这个样子。
    掌柜摇头继续说着:“结界之树特别就特别在,树叶在被砍断之后30分钟内,会失去生命。离萨瓦尔城最近的结界之树,也有一百多公里,你看那年轻人背上的树叶,光滑的就像刚从树上砍下来一样,也就是说,他在不到30分钟的时间里,不但砍下结界树叶,还从一百多公里外搬运到这里,要知道,以城里最快的马车,也起码要四五十分钟,不知这年轻人是怎么做到的。”
    明志微微有些了解:“原来路人惊讶这年轻人的速度,30分钟一百公里,速度确实挺快的。”明志从那年轻人身上看到了异样,发现他也是黑头发黄皮肤,感觉那么的熟悉,所以情不自禁的挤进人群,走上前去。
    那年轻人正在魔法店里跟店掌柜讲着价钱。
    店掌柜放低了脸上的老花眼睛,然后重新戴上,吃惊的道:“我的天呐,年轻人,光滑的切面,你不会是一刀就将这树叶从结界之树身上砍了下来吧?”
    那年青人也不避讳,说道:“没错,我只出了一剑。”
    店掌柜道:“一剑?”更加佩服。要知道剑贵在用刺不在砍,用剑稍微过度的砍,就会使剑断烈,更别说砍下结界之树了,感觉眼前的年轻人不简单。
    年青人道:“我也是听说结界之树在这里能卖个好价钱,我现在可以拿钱了吗?”他摸了摸肚子,空空的,看来有几天没吃东西了,正想着领着钱去大吃一顿。
    店掌柜连连道:“当然当然。”马上从抽屉里拿出50个金币递给他。
    年青人接过金币,感觉少了点:“不是说这城里很须要这树叶,能值500个金币吗?”
    店掌柜道:“那是确定这树叶能存活下来以后,这树叶被你砍下多少时间了?”
    年青人想了想:“20分钟不到!”
    店掌柜的眼睛差点从脸上掉了下来,不过他强自镇定下来,做生意人最容易看人了,他一眼便看出那年青人身无分文,一定急须用钱,是的,确实没错,一片结界树叶值500金币,不过那450个金币嘛?他是吃定了。
    “小伙子,三天后,三天后若这结界树叶真的能在萨瓦尔城存活下来,你再来领剩下的金币。”店掌柜诡异的说着:“现在我马上得把结界树叶送到城主后院的千年泉眼里,时间不多,没功夫再跟你多讲了。”
    年青人曾听人说过,结界之树易死更易活,只要稍微有水的地方,就能存活下来,看着店掌柜以及城中百姓那高兴而又紧张的表情,他也没有其他话好讲,只道:“好的,那掌柜的,你快去吧,剩下的金币,三天后我会来领的。”
    店掌柜一声不吭,马上叫来马车,将结界之树放了上去,心道:“三天后,三天后你能不能拿到金币,还不一定。”
    所有的人一哄而散,随着马车后面跑着,似乎很想看到结界之树长大的那一天。
    衣店老板看着那些路人都跟着去看结界之树被种到千年泉眼时那激动一刻,也很想跟着上去,只可惜自己要顾着店面,没办法,人生就是这样,每每都要忍痛割爱。
    “为什么这里的人都对这树叶这么看重?”明志问掌柜的道。
    掌柜答道:“萨瓦尔地理较偏,每年风沙季节到临,漫天的沙尘几乎无法让人睁开眼来,更别说正常的生活了,有了结界之树,就可以有效的阻挡风沙,这自然是每一个百姓都希望看到的。”掌柜激动的讲着,似乎想到了今年不用再受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而高兴不已。
    明志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现在总算是清楚了。
    那年轻人听到了明志的疑问,他为人洒脱,马上搭茬道:“这些仁兄,你看来对这里的一切不是很熟悉,外地来的吧,跟我一样,不过我事先听一位美丽的姑娘讲过这件事情,所以懂了一些。”
    明志越发觉得他像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心里便想试探一下他,见他主动找自己讲话,并不马上回答,而是转身看着天空,诵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没错,这句正是宋朝苏轼的名作《水调歌头》其中千古传唱的一句,明志用汉语念了出来,用意很明显,想试试那年青人能不能听得懂。
    很显然,当明志开口讲出第一个字的时候,那年轻人全身一震,瞳孔顿时放大了,看着明志激动异常,竟是讲不出话来。
    明志转过身来,微笑的看着他:“怎么样?”这三个字依然是用汉语。
    那年轻人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明志的声音久久的在他的耳边回荡,当真是千真万确。他喃喃的道:“你,你是,你难道……”
    年轻人不知道能说些什么,只得继续接着诵道:“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偏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真想把这首诗念给我家乡的亲人,让他们知道,我现在有多么的想他们。”
    明志和那年轻人互相地望着,一下子再明了不过了,人生最快意的两件事情,莫过于“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通过刚才的对话,两人已经知道,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而且是同一个国家“知己,老乡”两个词语同时在两人眼前升起,并且在脑袋里飘荡着。
    明志两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互相心领神会,然后哈哈的大笑起来,没有任何顾忌的开怀大笑。
    明志道:“知己难求,怎么样,我们去痛痛快快的大喝一场?”
    年轻人道:“只要大哥吩咐,小弟万死不辞,就算舍命也得陪知己。”
    明志哈哈大笑,男子气概十足,说道:“说得好,这才是中华好男儿。”
    掌柜在一旁根本听不懂两人讲什么话,听的一头雾水。
    明志放一下句话:“衣服先放在你这里,我等下来拿。”然后也不管掌柜怎么答复,和那年轻人勾肩搭背上了一家酒楼。
    哈哈哈的大笑声交相辉映着,店里其他的客人,都向两人投来了异样的目光,只见桌子上摆着大大小小十坛老酒,二十个大碗并排列着。
    “倒酒?”明志喝一声,酒保赶忙揭封倒酒,一点也不敢大意。
    “怎么样?难得在这种地方也能遇到你,不如我们来个一醉方休,考较考较一下酒量怎么样?”明志豪爽的说着。
    那年轻人陪着大笑:“大哥有命,小弟不敢不听,只是说好了考较,输了又当如何惩罚?”
    明志连连点头说是:“有惩罚才刺激,一点都没错,这么办吧,谁输了,这次酒钱由他来付。”
    年轻人笑道:“好,我看大哥酒量不浅,不过小弟也不差,就得让大哥破费了。”说下之意是说自己赢定了。
    明志也不示弱:“兄弟真是客气,若是你没钱付帐,开口说一声就是。”
    两人还没有开始喝酒,嘴上已互相较起了劲。
    店中的客人都被这气势震慑住了,纷纷围将过来,要看看他们到底怎么一下子喝下这许多的酒。
    两人心意想通的猛拍了一下桌子,说道:“闲话不说,我们开始。”
    明志右手一抄,抱起了十大碗,那年轻人依样画葫芦,抄起了十碗酒。
    两人臂膀一伸,头一仰,十碗酒依次流进酒里,不过一眨眼功夫,已喝了一滴不剩。
    “哇”这个世界的人似乎从来都没有看过有这样喝酒的,都发出了一声惊叹。
    酒保赶忙再次将二十碗倒满了酒,两人照样喝的一滴不剩,连咯都不打一下,面不改色气不喘,倒是酒保累的满头大汗。
    “兄弟果然好酒量,刚才真是小看了你。”明志哈哈笑着。
    “大哥的酒量也不差,看来你刚才没有吹牛。”年轻人也客气的说着。
    两人一连喝了四大坛子酒,总共三十斤左右,剩下最后两坛酒,各有十来斤左右,两人干脆直接抱起酒坛喝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六章 遇到了武当传人
         客人们再次惊讶,光看他们喝这么多的酒,就觉眼前发晕,只闻着酒气就要醉了一样,对二人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也没过多久,两人将一大坛酒喝光了,互相拿坛子一撞,酒坛碎裂,以示滴酒不剩。一下子喝下二十来斤酒,两人虽然酒量超人,不过也难免有些醉意,互相的脸上都有些潮红,眼睛也开始有些模糊。
    两人互相醉意的笑了笑,年轻人首先开口:“胜负未分,我们再来,不过得先等一下,我先到外面喝碗茶再回来。”
    明志坐回了凳子上,笑道:“那好,我就在这里等着你,你快去快回。”
    年轻人点了点头,摇摇晃晃的向楼下走去。
    过了片刻,明志感觉这肚子不听话,好像火烧一样,看来二十斤酒,喝的真是太多了,得想个办法把酒从肚子里逼出来才行,但又不能让别人看见,趋着那年轻人下楼喝茶,到厕所解决一下再说。
    明志问明厕所的位置,见第一间的门紧闭,想必里面有人,也便进入了第二间。
    明志镇定心神,伸出右手食指,使出内力,将酒全部从食指里逼了出来,落水之声大起,一下子便觉得好了很多,神智也开始清醒。
    就在同时,明志听到隔壁厕所里的响声不轻,而且响了很久,本能的转头一看。
    厕所虽然一间一间的隔开,不过门板都只到胸口,站直了身体,还是能互相看见,明志转头去看的同时,那一个人也正在转头看向自己,两人眼睛望了一下,都是一愣,原来那个人正是那个说要去喝茶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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