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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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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被日军发现,算是拣了两条性命。    
    日军在九里六的暴行,据桦南县政协文史办根据当地老户提供的情况和县志记载统计,被日军杀害的群众有600多人,全家灭绝的近一半。烧毁房屋700多间,死伤牲畜100多头(匹),毁掉粮食20多万斤。    
    土龙山农民暴动是日本侵略者野蛮推行移民政策促成的。在镇压这场暴动中,关东军出动的飞机使“土龙山附近十七个村庄被炸平,五千多农民被炸死”。从3月12日起,日军的疯狂报复和野蛮屠杀就开始了。据桦南县政协文史办的调查材料,土龙山惨案中,日军先后血洗村屯12个,烧毁70余万斤粮食,死伤牲畜290余头。日军用机枪扫射、刺刀捅、战刀砍头,以及火烧、水溺、严刑拷打等多种手段杀害我同胞。那一幕幕的惨景使幸存者不能忘怀。这次大惨案的幸存者和见闻者的回忆,使我们仿佛又看见了当年日军的残暴,土龙山无辜百姓的惨死,历史怎能忘记?    
    


第五部分:血腥屠杀——关东宪兵队及其暴行矫正院 万人坑 无人区(1)

    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除推行“三光政策”这一较为突出的表现形式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本节通过矫正院、万人坑、无人区三个较为典型的表现形式,揭露以关东军为首的日本法西斯在统治东北期间的罪行。    
    一矫正院    
    矫正院,全称矫正辅导院,有的叫做“保护监察所”、“更生训练所”等,虽然名称各异,其实质是一样的。1943年9月,日伪当局公布了《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标志着日本法西斯在东北推行矫正制度的法律基础的确立。    
    矫正制度是日本法西斯为维护其殖民统治和进行侵略战争的产物。1941年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以后,所谓“日满一体”的体制进一步加强。为了确保“大东亚圣战”,日本法西斯不断加强对海外殖民地的统治和掠夺资源。对于关东军来说,维持伪满统治的稳定,加紧掠夺东北资源,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关于维持伪满统治稳定问题,虽然在关东军的强大武力围剿之下,大规模的抗日武装斗争有所减缓,但由于日本法西斯的残酷统治,人民生活更加困难,各种问题不断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仍在增长,因此关东军认为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治安对策。关于掠夺资源问题,日本占领东北后,就将东北作为侵略战争的战略基地。在关东军的控制下,伪满当局制定了两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和“北边振兴计划”等战争计划,以确保侵略战争的需要。为此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加以保证。虽然日伪当局在“七·七”事变后就颁布了《国家总动员法》和《劳动统制法》(1938。12),推行强制的战时劳动体制,但仍无法满足劳动力需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于是日伪当局决定,在强化政治统治的同时,通过各种刑法以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这也是《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出笼的一个重要背景。    
    为了达到巩固伪满政权,获取充足劳动力以保证掠夺的需要,两个“矫正法”别出心裁地打着预防犯罪的名义,提出通过“保安矫正”、“预防拘禁”等措施,“以资达到治安保持之目的”。为此,对于“有犯罪之虞”者,必须进行矫正。所谓“有犯罪之虞”者,包括“浮浪”、“劳动嫌忌者”和“可能犯有政治罪者”等。这里提到的“浮浪”和“劳动嫌忌者”,表面上是指无业者和流浪者,实际上是为搜刮劳动力找借口。总之,只要被认为“有犯罪之虞”者,都会被押送到矫正院,接受无限期的“精神训练”,即长期服苦役。这个“大东亚圣战决战下的行刑及保安拘留制度”,既是日本法西斯镇压中国人民的残酷手段,又可以获得大量无偿的劳动力,满足侵略战争的需要。    
    为实行矫正制度,日伪当局在原伪司法部刑事司的基础上设立了司法矫正总局,任命原刑事司长中井久二任局长。该局除接管原刑事司所掌管的伪满监狱(刑务所)行政外,主要是推行矫正制度。其主要工作就是在东北各地设立矫正辅导院。最初一批矫正院设在奉天、哈尔滨、鞍山、本溪湖、抚顺等五个城市,以后又陆续在鹤岗、密山、佳木斯、阜新等地增设了一批矫正院,至1945年,日伪当局在东北各地设立的矫正院达几十所。在有的地方虽然名称不同,如奉天的“济生院”、伪新京的“更生训练所”,但其实质基本相同。在一些较大规模的矫正院之下,还设有矫正分院。如鞍山的矫正辅导院本院有1500人,分院有800人;抚顺的矫正辅导院本院有800人,分院有250人左右。1945年3月,甚至还在抚顺设立了“少年矫正辅导院”,不到一个月,就关押了500人。直到日本投降之前,日伪当局还计划在西安煤矿建立一个辅导院。《满洲动乱下の矫正》第424~425页。    
    矫正院中如此之多的“嫌疑者”都是以什么“罪名”被抓进来的呢?    
    日伪当局抓捕“嫌疑者”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平时的“个别索出”(即个别逮捕)。李春荣是一个被扣上“莫须有”罪名抓进矫正院的例子。李春荣是家居绥中的小贩,由于对日伪警察的敲诈不满,去县里告了一状,便引来的灾祸。1944年9月,李正走在串亲的路上,被警察带走,在毒打逼供下,被扣上“经济犯”的罪名,送进了千山矫正院(后又转到弓长岭矫正院)。在矫正院里受尽了折磨,直到光复才得以回家。《绥中文史资料》第2辑。有的人就因为卖了自家西瓜,就被扣上“经济犯”罪名关进了矫正院。二是集中的“一齐索出”(即成批抓捕)。1943年11月,在哈尔滨道外船厂做工的40多人,突然被抓了起来,未经任何审讯,就被绳索捆住,用闷罐车送到了弓长岭矫正院。《苦难与斗争十四年》(下),第56页。又如1944年春,日伪抚顺市警察局,在抚顺闹市区以“抓浮浪”为名,一次就抓捕无辜群众300多人,经酷刑审讯后,将其中250多人送进了抚顺矫正院。伪满史料丛书《伪满社会》,第131页。    
    为了使用劳动力方便,日伪当局大多将矫正院或其分院设立在矿山、工厂附近,并建有严密的防范设施。如伪奉天矫正院周围设有电网。进了矫正院与进监狱是大同小异。矫正院可以说是日本法西斯统治和迫害人民的别出心裁的产物,是德国法西斯集中营的又一翻版。被抓进矫正院的人,不仅在肉体上受折磨,担负沉重的劳役,过着非人的生活,而且在精神上要强迫接受“矫正”,身心两方面都受到严重摧残。    
    首先,进了矫正院就失去了人身自由,成了日本法西斯驱使的“奴隶”。各矫正院周围大都用高墙和电网围着,派有重兵把守。被矫正者进入矫正院后,都要强制换上写有醒目“犯”字的号衣,外出劳役都由荷枪实弹的军警押送。为防止被关押者逃跑,有的矫正院对被关押者剃眼眉或割衣袖。    
    其次,处于非人的生活状态。据曾被关押在弓长岭矫正院的刘万忠回忆《绥中文史资料》第2辑。:住的地方是对面大炕,破玻璃窗户四面透风,睡觉时以鞋当枕,和衣而卧。冬天墙壁挂满霜雪,冻得睡不着,起床时身边都是霜雪。夜间大小便时必须几个人一起去,还得赤身裸体,与睡觉时必须穿衣服正好相反。有一次我上厕所忘了脱衣服,被辅导士发现,打了一顿耳光。吃饭是一日两餐,都是发霉的秫米稀粥,副食是每顿一条一指宽一寸长的咸菜。吃饭前都要盘腿正坐,低头默祷,然后才准吃饭。由于饥饿人们不得不以吃树叶和烂棉絮,甚至有的人竟把监房里的老鼠抓住吃了下去。《不能忘记的历史》第276页。就连当时担任过伪司法矫正局保健科长的日本人松冈功也认为,犯人是处于最低的生活水准之下,已经到了“人类的极限以下”。《满洲动乱下の矫正》,第13页。    
    


第五部分:血腥屠杀——关东宪兵队及其暴行矫正院 万人坑 无人区(2)

    第三,除生存条件极端恶劣外,日伪当局还人为地制造苦难。例如,关押密度极高就是一个严重问题。据在伪奉天监狱担任过文书的铃木信司回忆,本来只能关8个人的监房,却硬塞进去30~40人,结果犯人只能人挨人地坐着,动弹不得。如果有人出去“方便”,回来就没有自己的位置。在这种环境下,有的人竟是这样坐着死去的。《满洲动乱下の矫正》,第356页。    
    第四,沉重的劳役。由于日伪设立矫正院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所以尽管矫正院的条件极端恶劣,但日伪当局始终实行“矫正即劳动,劳动即矫正”的原则,强迫被矫正者进行沉重的劳役。据刘万忠回忆,每天4点钟起床,在每道深30米的矿井里干12个小时活,常年不见太阳。作业任务是每人每天装3车,共计18吨,完不成不许出井。延长一、二小时是常有的事。不仅劳动时间长,强度大,而且还不许休息,如因疲乏直直腰就要挨打,有一次我一直腰,立即挨了3镐把。更严重的是在掌子面不许四下观望,因此常有被落下的矿石砸死的。最危险的是冒顶,有一次冒顶,正在作业的全小队90人都被砸死了。《绥中文史资料》第2辑。更甚者还有给“辅导工人”带着镣铐迫其工作的。    
    第五,在肉体上和精神上施行残酷的“矫正辅导”。所谓“思想矫正”,实际就是进行奴化教育,宣传所谓“大东亚圣战”。而对于敢于反抗或破坏“院规”者,则施以酷刑。按照《矫正辅导院令》,对“辅导工人”必要时可以使用刑具。毒打、带铐、上滚笼等刑罚手段多种多样,在酷刑下致死者不计其数。    
    第六,由于生活条件恶劣和辅导士及看守的残酷迫害,矫正院中疾病流行严重。几乎所有的被关押者普遍患有浮肿病。对于患病者,矫正院不仅要减其食粮,而且不给及时治疗,或根本就不给治疗。因此,被关押者最担心的就是患病,一旦患病就等于宣判了大半个死刑。刘万忠就亲眼看到,许多重病号不能出工干活,被活活打死。在这样的残酷迫害下,矫正院的死亡率惊人之高。一些曾在本溪工作的日本人说道,那里的死亡人数同每年新进来的人数基本上是相同的;平均每天都有十几人死亡,而到了日本快要投降的1945年6~8月,每天竟有近30人被抬出去,3年就死了1万人。整个矫正院的死亡率为1000∶240。《满洲动乱下の矫正》第165页。另据日伪当局对通化矫正院调查统计,仅在押500名“辅导工人”中,即先后死亡近200人,死亡率高达40%。伪满史料丛书《伪满社会》,第134页。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据日伪档案记载和有关案犯供认:“被辅导关押者,因不堪奴役的悲惨境地,起而反抗暴动和逃跑事件也多起发生。”1944年以后,在抚顺、鞍山、本溪湖等矫正院或劳役作业场,陆续发生过13起集体暴动和逃跑事件。1945年1月,抚顺矫正院的被“辅导工人”,在原八路军干部张继武、宋庆昌的率领下,组织了两次集体暴动和逃跑事件。他们手持木棒、铁锹,同日伪警察和看守展开了殊死搏斗。伪满史料丛书《伪满社会》,第136页。    
    矫正院是日本法西斯制造的人间地狱,当时曾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矫正辅导院,活赛阎王殿。活着抓进去,死后算出院。伪满史料丛书《伪满社会》,第134页。这座“活阎王殿”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的重大暴行之一。    
    二万人坑    
    万人坑,一般是指日本帝国主义在掠夺资源(主要是矿产资源),修建工程(主要是军事工程)过程中,残酷使用或迫害中国劳工,从而形成的尸体集中地。其实从广义上看,应当包括由于日本侵略者进行屠杀所造成的抛尸地,即由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罪行所造成的尸体集中地。从时间上看,万人坑的形成可以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种情况。短期形成的万人坑,大多是由于日本侵略者在讨伐过程中进行大屠杀,而形成的万人坑。如平顶山万人坑就是日本在半天之内屠杀我平民百姓3000余人,然后焚尸弃于沟中,便形成了万人坑。中期形成的万人坑,一般是在建设某一工程,在数年中日本侵略者残害中国劳工等形成的万人坑,如丰满水库和“国境阵地”的万人坑。长期形成的万人坑,是指日本侵占东北后,在矿山、工厂等地长期奴役中国人民所形成的万人坑。可以说,日本侵略者不仅对活人进行残酷的迫害,而且对死者也采取非人道的肆虐,万人坑就是最好的证明。下面通过几个典型的万人坑,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    
    1白家堡子惨案及其万人坑    
    这是一个典型的屠杀型万人坑。    
    白家堡子是吉林省通化县兴林乡的一个村屯。1936年7月15日,日本侵略者以讨伐为名,在这里屠杀了平民百姓40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白家堡子惨案。参见《通化文史资料》第1辑。    
    “九·一八”事变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奋起抗击日本侵略者。东满地区是抗联一军的活动地区。兴林乡大部分地方是当时河里后方基地,医院、被服厂等后勤部门都在这里,部队整训等也都到这里来。于是兴林乡地区便成了日伪的眼中钉。1936年日伪制定了“治安肃正三年计划”,其中对东满的讨伐是一个重点。    
    1936年7月,我抗联部队在雷家门沟伏击了日军的讨伐队。日军认为白家堡子周围方圆50里是“通匪区”,决定对这一地区进行报复性讨伐。7月14日,日军通过地方保甲的排长,欺骗老百姓第二天都到大荒沟去开会,给老百姓分粮食。但一般老百姓担心不知日本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都没打算去。    
    次日晨,日军中山大尉带领一个中队,突然闯进白家堡子地区,见人就抓,用绳子捆住,赶往大荒沟一带。一些反抗不走和行动不便的孕妇、老人等,当时就被杀死了。中午,日军将抓捕的400多老百姓集中到大荒沟警察署院内,分批进行刑讯,一些被宣布为“通匪”者,当即就用刺刀捅死或勒死了。然后日军分批将百姓押到刑场,用刺刀杀死,尸体如山。最后剩下不多的人被赶到东山根,日军用机枪扫射,全部杀死。在这次屠杀中,日军残忍地用刺刀挑破孕妇的肚子,将婴儿挑在刺刀尖上玩耍。    
    


第五部分:血腥屠杀——关东宪兵队及其暴行矫正院 万人坑 无人区(3)

    第二天,警察派人到东山根去掩埋尸体,先后挖了九个大坑,掩埋尸体总数为374具,加上原在家被杀者和重伤后死亡者,总计杀害平民百姓400多人。解放后,通化县人民政府于1965年在白家堡子建立了死难同胞纪念碑,在碑后建一座水泥围砌的坟丘,将死难者的尸骨埋在了里面。1983年12月,吉林省政府将白家堡子惨案地列为吉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让人们牢记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恶。    
    2丰满万人坑    
    吉林市南20公里有一座闻名遐迩的水力发电设施——丰满发电厂。高91米,长1100米的重力拦江大坝,拦住了滚滚的松花江,使坝上形成了一个长达200公里的人工湖——松花湖。丰满大坝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期间,自1937~1943年,用了长达6年的时间建成的。这座被日本侵略者称为“亚洲第一工程”的施工现场,正是日本帝国主义奴役和残害中国人民的罪恶之地。可以说丰满大坝是由中国劳工的血泪和尸骨堆成的。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将东北作为侵略战争的战略基地,急于开发动力资源。经过勘查,选定丰满为最佳位置,并很快制定了建设计划。1936年关东军两次指示伪满政府,提前修建第二松花江丰满水力发电所。1937年9月,这项工程正式动工。根据工程设计,坝体为210万立方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重力型大坝,最高水位标高266米,最低水位标高248米,总储水量125亿立方米;坝下厂房内安装最大为7万千瓦的巨型发电机10台(第一期完成8台,第二期完成2台),总发电量为120万千瓦。如此庞大的工程,在当时机械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需要的劳动力是相当多的。据伪水利电气建设局的一份资料披露,为修建丰满发电所,每天要有12万劳工被分成日夜两班劳动。另据伪吉林省永吉县警察局警务科副野田茂供认,从1936年10月至1943年9月,7年使用劳动者2250万人次,平均每天使用1万~12万人。总计使用劳工约8万人左右。伪满史料丛书《日伪暴行》,第535~536页;《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67页。    
    一项工程使用如此庞大的劳工群,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他们或是被欺骗或是被强抓来的。    
    (1)1941年以前,主要是从关内骗招劳工。    
    1937年关东军决定由日本法人大东公司负责供应修建丰满发电所所需劳工。该公司在丰满设立了吉林工人管理所。在天津设立了招工处,进行欺骗招工。据许多丰满劳工幸存者回忆,欺骗手法之一是,谎告做工地点。如1939年大东公司以到青岛做工为谎言,从上海欺骗陈文连等150余名劳工。1940年5月,以到天津做工为名,骗招金孝发等500多名劳工。《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68页。欺骗手法之二,以假编的优厚待遇为诱饵,引平民百姓上钩,如宣扬到丰满修“水磨电”可以发大财,有大米、白面吃,住单身宿舍,带家属给安家费,每天可以挣到一块多钱等等。《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68页。许多人在这种骗人的诱惑下,怀着过好日子的心愿到寒冷的东北,结果是招工时所说的条件一条也没有实现,反而将性命扔在了丰满大坝。除在关内骗招劳工外,在吉林等地也用了同样方法骗招。    
    (2)收编保安补充队,充作劳工。    
    “七·七”事变后,日军将冀东保安补充队(国民党地方武装)缴械收编,收编后说:凡是愿意到锦州修马路的可以留下,每月开双饷,修完后负责将大家送回唐山。当时有约2000名士兵被骗,由大东公司将这批人装进闷罐车,连锦州的土地一下都没踏,就被押到了丰满。《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69~170页。    
    (3)强制使用勤劳奉公队和摊派劳工。    
    日本法西斯在国民组织化过程中,于1942年11月颁布了《国民勤劳奉公法》和《国民勤劳奉公队组织令》,规定不能被征为“国兵”者,都有义务参加“勤劳奉公队”(即所谓“国兵漏”),从事每年4个月“国民皆劳”的无偿劳动。从1943~1945年日本投降,每年都有大批的勤劳奉公队在丰满劳动。摊派劳工也是根据“国民皆劳”体制,强行按行政区划要民众出劳役。据统计,每年有250万人被强征从事无偿劳动。《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70页。在丰满邻近的旺起乡,就有百余人被摊派到丰满做劳工。摊派时规定干6个月,实际上干了8个多月。而且不止摊派一次,有的被摊派多次。《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72页。    
    (4)驱使犯人,抓“浮浪”,充当劳工。    
    日伪统治者肆意抓人,扣上各种罪名,将许多人投入监狱,这些囚犯成了他们任意驱使的“无料劳力”(即不付报酬的劳力),而且从事危险和繁重的劳动。据当事者回忆,1939年在丰满大屯采沙场,经常有400~500名犯人在劳动,他们身穿囚衣,有的戴着脚镣。此外,日伪当局还以抓“浮浪”为名,滥捕平民百姓充作劳工,有的被抓后送到矫正院,强迫劳动,有的抓住后直接送到丰满工地。农民刘福田就是在住店时被日伪警察抓住,送到了丰满充作劳工。    
    这些被骗招、被强征、被抓来的劳工,在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极其恶劣的情况下从事着繁重的劳动,遭到日本侵略者的残酷迫害。仅从劳动情况看,在地面筑基工程中,冬季机械无法作业,全凭劳工一镐一镐地刨。为加快工程进度,日伪当局强迫劳工掏洞取土,但不采取保护措施,所以塌方事故此起彼伏。据刁歧山回忆,有一天,“掏窟”时出现塌方,100多人被捂在土坑里,小鬼子知道了不让救,这些人全被压死了。《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92页。据劳工徐子臣亲眼所见,1943年一次塌方,就有30多名劳工死于非命。《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73页。高空作业同样令人毛骨悚然。随着大坝增高,劳工必须爬到坝顶作业面干活,其危险性极大,劳工要求装软梯以保证安全,日本人概不予理睬,结果经常有劳工从坝上摔死。张英林是死里逃生的一人,他回忆道:“每天爬呀爬,最高爬过17层,每层20米高,手攀在木框上火辣辣的,手指已僵硬得不能弯。等到手挽着上面的一根立柱,迈腿跨上去,心这才落下底,可是再往下一看,心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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