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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之宣-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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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之宣
作者:周林J

红色

我喜欢,大红色。
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傍晚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在衣柜的门上,美得那么不真实。而我躲在柜子里,看着女人缓缓的走进屋子,脚上鲜红的高跟鞋,美的那么炫目。
女人一定不知道柜子里藏着一个人,否则,当她拿起水果刀插向男人时,不会那么的决绝。她也一定不知道,男人的鲜血顺着她锋利的鞋跟缓缓流下,在我眼里,美得惊心动魄。
在她惊慌逃走之后,我小心的爬出衣柜,男人满身是血的卧在桌子旁,地上是成滩的鲜血。女人一定是太害怕了,完全没有察觉到男人还有微弱的呼吸。
我清楚的看到,男人发现我时,眼里的希望,他挣扎着爬向我,我听到他说,子宣,救我。我只要随便拨一个电话,他就能得救,可我没有。
背上的伤口还在疼痛,那是他用扫帚打的,胳膊上的伤口还在流血,那是他推倒我时,地上的碎酒瓶弄的。
我就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他停止呼吸。他一定没有想到,他的死,对我来说,其实,是一种解脱。对不起,不是我不想救你,只是,我也想活着。你不死,我就得被你弄死。
我叫苏子宣,今年十三,男人,是我的爸爸,女人,是我的妈妈。
女人很美,却在最好的年龄嫁给了男人,并且生下了我,只因男人舍命救过她,可事实证明,恩情并不能维持一段婚姻。当他遇到真正能配的上她的人时,大她十岁的普通老男人显得那么恶心。忘恩负义是人的本性,因为,人们常常只记得自己为别人做的,而别人为自己做的,往往会忘得彻彻底底。
我还记得她走那天,正下着鹅毛大雪,她拖着简陋的行李,在男人工作时偷偷的离开。临走时,她轻轻的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她没有错。其实,她是不安的,虽然,她走的毫不犹豫。
那年我十岁。毫没意识到,她的离开,是我噩梦的开始。
男人从没想过女人会离开,她一直以为女人会和他踏实的过一辈子。他自己从来都没有意识到,原来,他那么离不开那个女人。那段时间,男人疯狂的拉着我寻找女人找遍了女人能去的任何地方,其实,这样的寻找是徒劳的,既然女人想离开,怎么可能会让我们找到。
在别人眼里,男人依旧正常,态度和蔼,彬彬有礼。可,只有我知道,当男人最后一丝希望幻灭时,他疯了。
白天,他正常工作生活,晚上却在家里疯狂的砸东西,满地的碎片似乎能让他感到开心。可当他不小心把东西砸到我身上后死死的盯着我身上的淤青,突然意识到自己找到了更能缓解自己痛苦的办法,原本砸到地上的东西,开始砸到了我的身上。这一砸就是三年。我知道,只因我越长越像女人。
当我认为,我一定会死在男人手里时,女人却回来了。那时,我正躲在衣柜里,躲避男人的毒打。女人的突然到来,让男人忘记了寻找我。他很兴奋,以为女人回心转意。
其实,女人跟那个人走时,那个人有老婆。混了多年,她终于靠死了原配。但她要嫁给那个人,前提必须身家清白,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还是男人名义上的妻子,她天真的以为三年的时光可以冲淡男人对她的感情,可她错了,男人无比执着。
当他向男人提出离婚时,男人坚决不同意,但她不能再等了,有无数的女人排着队等着嫁给那个人。她不断地开出条件,问男人怎样才能离婚,男人说,除非我死。然后,女人满足了男人的要求。其实,女人是打不过男人的,只是男人到死都不相信女人手里那把刀真的会插下来。
然后,女人解脱了,我,也解脱了。
别怪我的冷血,当男人抓着我的头发死命往水缸里摁的时候,我只想杀了他。
在这三年中我哭过三回。第一次,是女人走的时候。第二次,是男人第一次往死里打我的时候。第三次,是男人第一次往死里打我之后,给我煮了一碗面。可,事不过三。

子墨

天气很坏,鹅毛大雪。大风吹得我已经站不住了,只能蹲在路边。
男人死的第二天,警察就来了,调查结果是入室抢劫,虽然正义的警察叔叔不能解释为什么家里什么都没丢,但,这么坏的天气,走路都很麻烦,能早点结案就早点结案。
警察叔叔问我,是入室抢劫致死吗?我点头,然后皆大欢喜,下班回家。
家,回不去了。到男人死后,我才知道,原来我还有一个姑姑,男人活着的时候她从未出现,男人死后她突然就蹦出来了。在警察处理完尸体之后,她来到了我家。她对我说,子宣,我是你的远房表姑,你可能不知道,当初你爸买房子的时候,是我出的钱,这个房子其实是我的。
然后,她拿出一张纸证明她说的话。然后,我被赶出来了。
过程远没有那么简单,我说这是我家,我不走,她的男人就拎起我,扔出了门外。挣扎的时候,我的小腿刮在了大门的钉子上,皮肉脱离身体的感觉让我战栗,在踢了我两脚之后,男人关上了大门,当我看到男人踩到我刮落在地上的肉时,我终于感到了疼。也许,是心疼。我一直想逃离那个地方,现在,却无比不舍。
我费力的站起来,再不舍也得离开,男人凶恶的眼神,让我相信,再待下去肯定死路一条。我无亲无故,他不用顾忌。
我拖着受伤的腿缓慢行走,伤口很大,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骨头的样子,白色的骨头上残留着鲜红的皮肉,被寒风一吹,冻成红色的冰碴,原来,这种感觉就叫刺骨。不断涌出的带着温度的红色液体,顺着小腿滴落在雪地上,一路淋漓。
遇到子墨时,我正死死盯着街边小摊上的馒头,买东西需要钱,这我知道,可我没有。趁老板转身的时候,我的手慢慢伸向了馒头。就这样,和子墨相遇了,他的手先我一步碰到了那个诱人的馒头。他惊讶的看着我,然后笑了,很漂亮,像傍晚的夕阳。
接下来,就是子墨拉着我,玩命的在街头狂奔,因为,老板发现我们了。子墨可能也饿了很久了,跑不快,老板很快追了上来。小兔崽子,敢偷我的东西,我弄死你。
看到老板追了上来,子墨有点慌张,看了看我,然后,把我推向了老板。我不怪他,人在危急时刻,最先想到的只能是自保,就像他推开我时,我抢过他手里的馒头,怎么也不松手。子墨一直跟我僵持着,但看到凶神恶煞的老板,还是放弃了,转身逃进了街边的小巷。
当老板随手捡起路边的棍子往我身上打时,我完全不顾,只知道拼命往嘴里塞馒头。棍子打到了我的脸上,嘴里出血了,咽下去的馒头有淡淡的血腥味。
老板出完气就骂骂咧咧的走了,我疼的站不起来,蜷缩在地上,意识渐渐模糊。
我做梦了,梦到男人没死,打完我之后,给我煮了一碗面。我还梦到,面很热,把我的眼睛熏出了眼泪,眼泪落到面汤里,继续轮回,变成蒸汽。
再睁开眼睛时,天已经黑了,子墨蹲在我面前,面无表情的盯着我看,他的目光让我恐惧,我下意识的往后退,我感觉的到,他想杀了我。
你好,我叫子宣,你呢。
我知道我必须说点什么,要不然,我必死无疑。他愣了一下,目光稍缓。又一次,我自己救了自己。
沉默了很久,他才告诉我,他叫子墨。
后来,我才知道,子墨有个妹妹,也叫子宣。你不得不相信,这就是命。
再后来,我又知道,因为我抢了子墨的馒头,子墨的妹妹饿死了。那天晚上,子墨是想来杀了我的,可听到我名字,他改变了主意,他也相信,这就是命。
他带我回了他的家,其实,就是垃圾场旁边的一个简易棚子。
看到我腿上的伤口,他拿起一块布帮我包扎,布脏兮兮的,像是一件旧衣服。
我腿上的伤口很大,没及时处理,周围有一圈腐烂的肉,腐肉不平整,影响包扎,子墨就把腐肉用手扯下去,继续包扎。皮肉脱离身体的感觉应该是疼的,但子墨的动作太过温柔,我忘记了疼痛,只记得子墨漂亮的手指,拂过我丑陋的身体,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无比恶心。
我想,如果我胃里有东西,我一定会吐的天昏地暗。
棚子很简陋,抵挡不了冬日的寒风,我突然记起现在是十二月份,长久的疼痛让我忘记了寒冷,但当疼痛退去,我只能抓紧单薄的衣服,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直到子墨往我身上披了一件衣服,寒冷才有所缓解。棚子很小,天气很冷,衣服只有一件,我们只能抱在一起取暖。
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互相利用。我利用子墨活着,子墨利用我活着。前一个是物质上的,跟着子墨我至少不会被冻死,后一个是精神上的,子墨,你一定很爱你的妹妹。
我和子墨躺在冰冷的地上,黑暗之中,我听到子墨的心跳,很好听,不自觉的靠近那声音,头便贴上了他的胸。突然,我感到无比温暖,有规则的跳动一下一下敲缓我紧绷的神经,让我心安。
在真正的心安之后,我才知道,以前我一直是恐惧的。长久的恐惧让我麻木,也让我在感受到真正的温暖之后,无比贪恋,害怕失去。
对不起,子墨,我想我喜欢上这种感觉了。它驱散我的恐惧,让我不再害怕。我爱这种感觉,所以,我一定不会离开你,我怕在陷入无尽的恐惧中,万劫不复。
月光照进,我盯着子墨苍白的脸,忍不住轻轻呼唤。子墨。
他没有回应,我静静的等着。
他感受到我的坚持,轻轻的叹气。叫我哥。
哥。我再一次呼唤,他依旧没有回应,只是紧紧地抱着我。
然后倦意袭来,我安心的闭上了眼睛。我相信,有他在身边,一夜无梦。

燃烧

烧东西,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的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生火,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拿着一大堆没用的东西,静静的蹲在火炉旁边,一件一件的扔进去。
看着扔进去的东西慢慢烧成灰烬,是我最快乐的事情。燃烧的瞬间,我会变得很兴奋,身体微微的颤抖,不是害怕,而是紧张,兴奋到紧张。当最终变为灰烬的时候,我会极其失落。没办法,只能再扔进一件东西,驱散我的失落。
兴奋与失落交替的过程很美好,美好到让我上瘾。忍不住的想要烧东西,先烧没用的东西,没用的东西烧完了,依旧控制不住,偷偷的烧有用的东西。然后发现,烧有用的东西,更让我兴奋。
房子,应该是有用的东西。
干燥猛烈的寒风,吹的大火熊熊燃烧,照亮了冬日的夜空,无数红色交替,形成最绚丽的海洋。没人能想到,如此美景,只凭一根火柴。
那房子,是我家。
子墨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我告诉子墨,有人占了我家,我回不去。子墨问我怎么办,我摇头,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然后,子墨说,你可以跟着我。我在心里偷偷加了一句,我想一直跟着你。
中午,子墨带我去找吃的,因为是冬天,所有东西都冻住了,东西很难找。
和子墨在一起,即使是捡垃圾也那么开心。
我们找了一下午,只找到几块面包。很难吃,但可以果腹。子墨留了两块,谁知道明天我们的运气怎么样。
第二天,面包不见了,子墨死死地盯着我,问我,面包呢。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子墨想了想,拿起一把刀冲了出去,那把刀是子墨的武器,他每天睡前都仔细的磨,无比锋利。
子墨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那只偷了我们面包的猫。子墨冲过去,牢牢摁住猫,举起手中的刀,猫头与猫身分离的那一刹那,血溅了一地。
子墨说,那只猫偷了很多回。
子墨说,抢我东西的都必须付出代价。子墨说这句话的时候,又拿起刀,猫被剁成了无数份。肉泥与猫毛混在一起,发出刺鼻的腥臭,我在心里默默告诉猫,不要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有时候,代价很大。
那天晚上,我偷偷回了以前的家。我说过,那是我家,没人比我更熟悉那里。从后院进去,有个隐蔽的窗户,上边没有玻璃,我轻轻的潜进去,屋里的人都已经熟睡了,发出浅浅的呼声。
拿出抽屉里的火柴,那是我的存货,我最怕我想烧东西的时候没有火柴,所以,收集了很多。
轻轻的划着,火光在黑暗中很明亮,映着我那位远方表姑臃肿的脸,真恶心,浪费了我的火柴。火柴很快的熄灭,我迅速的把抽屉里的火柴都装进口袋里,又点燃了一支火柴,烧着窗帘之后,又从那个隐蔽的窗子潜了出去。
直到我走,屋子里的人都没有醒,有时候,睡眠质量好也不是一件好事。
之后,我选了一个舒服的地方,看火光慢慢照亮天空。过程很漫长,但我愿意等。
等的过程不是很无聊,子墨来了,跟着我来的。我紧紧攥着子墨的手,看火势渐渐蔓延,我很兴奋,手心出了很多汗。
没能看到房子烧成灰烬,我们就离开了,这让我的心情很沮丧,有人报了警,警察,消防车,救火的邻居,看热闹的人,乱作一团,很影响美感。
回去的路上,我的手攥着子墨的手,没有分开。
我说,那个窗帘是女人买的。
我说,抢我东西的都必须付出代价。
我说,我的家没了,我只能跟着你。
子墨有另一只手指着自己,说,这就是你的家。子墨的身影,与他身后巨大的火光交汇在一起。我的心跳迅速加快,脸微微的泛红,不知所措,像我以前看过的偶像剧的女主角。
对不起,子墨,我想我喜欢上你这个人了。
第二天早上,早起上班的男人坐在街边的小摊上吃早餐,桌子很脏,男人随手拿起看到一半报纸垫在桌子上。热腾腾的豆浆压住了男人没看完的新闻。老屋失火,两死一伤。
不要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有时候,代价很大。
忙完了一天的工作,男人疲惫的下班,路过报摊,买了一份晚报。社会新闻版块,馒头店煤气泄漏,老板一家四口,抢救无效死亡。
那天晚上,我和子墨没有回家,偷偷去了馒头店。子墨没有把他妹妹的死归咎到我身上,罪魁祸首是那个穷追不舍的馒头店老板。
一个馒头四毛钱,因为一个馒头丢了四条人命,平均一条人命一毛钱。馒头店老板的数学一定不好。
做了坏事是有点麻烦,就像现在,烧死的男人,死死地拽住我的裤腿,身上黑乎乎的,离的近了就能闻到一股焦味,其实很好闻,就算焦了,那也是肉,我和子墨,好久没吃到肉了。
我没告诉过任何人,我能看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烧焦的找他老婆的男人。
拖着肠子在街上游荡的女人。
跟在子墨身后的馒头店老板。
守着那堆肉泥不肯离去的黑□□头。
有人说,那是人的鬼魂,每个游荡的鬼魂,都是因为心有不甘,我死的时候,一定要把心愿都了了,省的大半夜出来吓人。
一脚踢过去,烧焦的男人滚了好远,定住之后,又不死心向我爬来,爬过的地方有淡淡的灰烬。
真烦人,我怎么知道你老婆死哪去了。
其实,鬼比人好玩多了,奇形怪状的,怎么死的都有。就馒头店的老板不可爱,身体毫发无伤,只是脸色紫得过分。
你走吧,为了个馒头追出三条街,还害了一条人命。馒头店的老板,恍然大悟,身体慢慢变淡,最后消失。
馒头店老板最不甘心的就是不知道子墨为什么杀他,我替子墨回答了他。
子墨奇怪的看着我,你在和谁说话。我笑了笑,没有回答,继续把没用的东西扔进炉子,燃烧取暖,因为临近垃圾场,没用的东西很多。
我很开心,连带着瞅着那上下乱飞的猫头也顺眼许多。

伤疤

冬天渐渐过去,空气中腐烂的气息,在日益旺盛的阳光下努力散尽,始终挥之不去的,是刻在骨头里的阴冷。
天气暖了,可以出门乞讨了,日子容易过了很多。
冬天很艰难,但我和子墨挺过来了,而且幸福的期待春天真正的到来。回忆过去绝对是最残酷的自我折磨,所以我们鲜少去回忆一些东西,例如在垃圾堆旁偶然碰到的年轻尸体,被饥饿的野猫分食,内脏散了一地,和其它的垃圾混在一起,被拾荒者捡走,不知去向。
我偷偷留下了风干的眼珠,藏在枕头底下,提醒自己。
活着很不容易,要不择手段的活下去。子墨,我们会一起走过生命中所有寒冬,然后,在春天来临之后,幸福微笑。
天气转暖,可我还是喜欢抱着子墨睡觉,把脸深埋在他单薄年轻的身体里,感受他的心跳,伴随着浅浅的呼吸,飘进我的灵魂深处,赶走一切不安的躁动。
最近一直睡不好,眼珠的主人一直站在我的枕头旁。一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他只剩骨架的身体,艰难的挂着混着垃圾的内脏,生出的蛆虫纷纷掉在我的枕头上,挣扎乱窜。
随手捏死之后,又掉下一批,再捏死,再掉下。
如此反复,耐心耗尽,拿出藏在枕头底下的眼珠,不甘愿地还给他。他身上的零件丢了那么多,偏偏对一个眼珠这么坚持,真有病。
拿回眼珠之后,他依旧没有走。
你还想怎么样。
我能受的了那些恶心的白色虫子,子墨也受不了。
然后,他带我去了他死的地方。在一堆他的零件里翻出一张照片,照片很脏,依稀能看清人脸,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他说那是他妈,在他五岁那年把他一个人扔在火车站的女人,他如此坚持的活到十二岁,就是因为想在亲眼看他妈一次。
可是,现在他死了,却依旧想再看他妈妈一眼,所以,他缠上了我,让我帮他完成心愿,不是我善良,而是不帮他,他绝对会拼最后一口气缠着我。我知道人的执念,很可怕,就像男人寻找女人,就像我跟着子墨。
他把他的眼珠交给了我,然后消失了,他太弱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拿着照片回到家,子墨看到,以为照片上的女人是我妈。
你妈妈很漂亮。
我点头,虽然照片上的女人不是我妈妈,但我的那个妈妈确实很漂亮。
子墨轻轻抚摸我脸上的伤疤。
我知道他在遗憾,如果我脸上没有伤疤,我一定会像女人一样,美的勾魂夺魄。
我说过,女人很漂亮,必然的我也很漂亮。但是漂亮带来的不是宠爱,而是致命的危险。我越漂亮,越像女人,男人就越痛苦,换来的就是更疯狂的毒打。
我记得,那也是寒冷的冬天,旺盛的炉火照的屋子暖融融的,我拖着半残的身子爬到火炉前。拿起旁边的剪子放在火炉里烤,的看着剪子被火慢慢烤成淡淡的红色。
我告诉自己,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然后,没有任何犹豫,把剪子贴在了我得脸上。疼,很疼,疼得满地打滚。可再疼,也比死了强。
剪子贴在我的脸上,皮肉冒着烟,滋滋作响,就像烤肉时的样子。我想我那时一定很恐怖,因为男人看到我直接跌在了地上。我笑了,因为疼,所以笑得很难看,但我依旧在笑,笑男人是个胆小鬼。
那个冬天是我过的最痛苦的冬天,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痒。新长出来的肉芽毫无顾忌的宣布它的存在,痒得锥心刺骨,忍不住去抓,就一片血肉模糊。
照镜子时,狠狠的往自己脸上打了一巴掌,我都看不出来我是一个人。
子墨,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活着那么不容易,我却依旧坚持,现在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注定要遇见你。
想到这,我又忍不住抱住子墨,我那么不容易遇到你,你一定不要丢下我。我愿拿生命发誓,相依为命,不离不弃。
我第一次问了子墨以前的事,我想更多的了解他。
他的以前很简单,被亲生父母扔在孤儿院门口,子宣不是他的亲妹妹,也是孤儿院收养的孩子,但和子墨很亲近,把他当亲哥哥,子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经常吃不饱,子宣就尽量少吃,把自己那份匀出一些给子墨。
生活很苦,但也很平静,直到孤儿院被一个有钱人收购,收购的目的不是公益,而是方便。有钱人喜欢小孩子,恋童。
在孤儿院的小孩子被虐杀了一大半的时候,子墨也被叫到那个有钱人的豪华别墅里。子墨连夜回来找子宣,满身是血,带着子宣离开了孤儿院。
没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个有钱人在疗养院住了好久,而且,一见到小孩子就歇斯底里。
有些人是天生的恶魔,子墨就是,没有理由的冷静,或者冷血。
回忆起那天晚上,子墨的表情透着诡异的兴奋,就像我烧东西时的表情,他说他永远忘不了那个有钱人血液的味道,比孤儿院每月一次的午餐肉还美味。
我忘了说,子墨,嗜血如命。我家后边埋了很多小动物的尸体,死亡原因都只有一个,失血过多。我喜欢看子墨吸小动物血时的样子,很幸福的表情,让我温暖,而且,血是红色的,我最喜欢的颜色。
我想我受到了子墨的影响,很大的影响。虽然我不喝小动物的血,但我喜欢看血流出身体的场面,美得惊心动魄,像宿命的制约,悲剧的前奏。
我的爱好很少,只有红色和烧东西。现在我知道我又多了一个爱好,看血流如注,无限蔓延,没别的理由,只因那是子墨喜欢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子墨。想到他我也会兴奋的不知所措。
很多年以后,我找到了眼珠主人的妈妈,女人依旧漂亮,只是不再年轻,站在破旧的小旅馆前拉客。
我走上前,说我是他儿子的朋友。
女人不耐烦地推开我。什么儿子,我没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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