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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北京大案-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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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赌球庄家到法网囚徒
随着对网络赌球的熟练,王欣感到自己对赌球已经很精通,他不甘心长期寄人篱下,在他心中早有了自己当上庄,赚大钱的计划。2004年5月,“致富”心切的他开始尝试与赌博网站直接联系。他首先选择了“名气”较大的台湾“宝盈”网站,宝盈博彩公司宣称从1996年开始为全球华人提供网上免税的博彩服务,客户遍及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王欣向宝盈网提出做庄家后,网站答复说如果要想做多获得“退水”的二级代理,需要交纳押金20万元。王欣感到押金数额太高,就没有同意。
没想到几天后,宝盈网站一位自称“白小姐”的人主动与王欣联系,告诉他可以提供一种“杀全成”的网络平台与王欣合作。所谓“杀全成”就是不与上庄结算赌资,而是由网站提供投注号,王欣每月按照赌客使用的投注号数量向宝盈网支付租号费,每个号每月租费1000元。王欣感到这种方式有利可图,便同意了。于是宝盈网给王欣开通了一个登陆网站的二级代理权限,并告诉他使用多少号要先交钱才能开通。于是,王欣找来了一个叫孙雪松的人,把投注号向他出租,每个号1500元,并约定一次最少要租10个号。王欣终于成为了发展三级代理的上庄。此后,宝盈网为了“鼓励”王欣,还主动将租号费降为500元。不到半年,王欣已经为孙雪松开了5个三级代理号码(每个号码内含10个投注号),收来的租号费达60多万元,孙雪松发展了赌客七八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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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亿元球庄赌进法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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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以为自己作赌球庄家很隐蔽,殊不知公安机关早就注意上了他,并采取秘密措施进行监控和侦查。当警方实施抓捕时,王欣正在家中毫无顾忌地盯着电脑,浏览着赌球网站页面,同时警方从他的住所里还搜出了结算赌资的信用卡和一个投注报表,报表上记载着每个赌客的登录号和信用卡号码、投注笔数和金额、输赢结果、欠下的赌资、结清的账目……在王欣的记录中是以万元为单位的,1万元为1,30万元是30,如果是几千元的输赢在他眼里只是零点几而已。在王欣的赌账记录中,赌球的输赢总额达到了1亿多元,赌客的输赢都在几十万元以上,最多的输了上百万元。
王欣案发后,公安机关委托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对其赌球使用的笔记本电脑进行了鉴定,证实王欣用这个电脑进行赌博网站的下级用户管理。经过电子数据恢复,提取出王欣的下级投注用户和代理商共投注了37325笔,涉案金额超过1。1亿元,而王欣自己也投注了36万余元。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控辩双方就王欣赌博罪的认定并无异议,但在投注金额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战。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以下5点:1。是否应将王欣个人投注金额排除在认定赌博罪数额之外;2。是否应将电脑记录的重合部分排除;3。本案是否是一起共同犯罪,王欣是否为从犯;4。是否存在电脑恢复出来的界面有一些三级代理是别人管理的情形;5。是否所有投注并非是王欣控制,是否应将未受控制的投注金额排除。
王欣的辩护律师认为,王欣使用的网络平台是代理商共同使用,网络并非他一人控制,数个代理商都可以使用这个界面,因此王欣电脑显示出的投注金额不完全是王欣所为。同时检察院指控王欣管理的赌资达1。2亿元,其中代理商和下级投注用户统计表中“日期”字节完全相同的下级用户投注记录有748笔,累计金额280万余元,这笔重合金额在指控中已去除。但辩护人认为,代理商统计表中“日期”字节包含下级投注用户统计表中“日期”字节的下级用户的投注有760笔,投注金额497万余元,这部分重合金额有重复计算的可能也应当去除。
对此,检察机关指出,王欣曾经供述他登录的二级代理、三级代理及下注界面,都是他下辖管理的。同时鉴定人也说明在王欣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上恢复的下注成功页面、信息查询页面、浏览页面都是这台电脑所有人控制的,与他人无关。
辩护人还提出王欣在代理赌球的同时也参与赌博,因此应将其个人投注金额从总额中扣除。在王欣把三级代理号码出租给他人时,只是收取租号费,并不实际控制赌客的投注金额,因此这部分金额也应当扣减。同时,辩护人认为王欣在网络赌球中是从犯,他的行为仅仅是赌博的一个环节,赌博人员的召集和网络平台的提供都不是王欣所为,他只是起到了介绍和牵线搭桥的作用,因此犯罪后果相对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不能把赌客网络赌球的所有罪责都归结在王欣一人身上。
对此,公诉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驳,并出示了证人证言、笔录、鉴定结论等一系列相关证据。控方指出,指控王欣赌博犯罪的数额是非个人投注页面的金额总和,计算时已将其个人投注金额去除。同时,投注日期并非是时、分、秒的重合,它们并不是同一的关系,而是现有技术手段的局限性导致的。存在日期重合情况的记录不应该一概排除,只能适当排除,实际中日期完全重合的机率非常小。检察机关是本着严谨和维护王欣合法权益的原则来认定涉案金额的,在指控中考虑了可能性的存在,因此认定的投注金额是准确合理的。王欣出租给孙雪松的三级代理账号多达5个,如果王欣并未实际控制投注金额,就应该出现5个投注浏览界面,但是只出现了2个三级投注账号,即其个人控制的三级代理账号和出租的账号。王欣个人控制的三级代理账号和笔记本电脑中恢复出来的投注记录,都是王欣本人使用的。王欣应对其直接控制的赌博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毋庸置疑,如果王欣不向他人提供账号和密码,其他人的网络赌博行为也不可能发生,赌客是在王欣控制下顺利进行赌博行为的,王欣为网站充当代理与赌客参与赌博活动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应对全体参赌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对王欣到案的供述、证人证言、各类物证、书证等进行了细致的研究、缜密的判断,2006年2月16日,石景山区法院对这起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集中打击赌博行动中联合督办的网络赌球大案作出一审判决:2003年底到2004年12月间,王欣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从他人处获得的赌博网站的二级及三级代理权限,在其家中使用笔记本电脑登录网络赌球平台,管理下级代理商和会员参与网络赌球活动,通过“退水”、“杀成”及出租投注账号的方式从中谋利,投注金额累计达1。1亿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最终,此案合议庭本着疑罪从无的精神,采纳了辩护人扣除497万余元投注金额的辩护意见,同时考虑到王欣系初犯,能够自愿认罪,故此酌情从轻判处王欣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起获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宣判时,王欣当场表示不上诉。至此,这起震惊京城的特大网络赌球案终于尘埃落定,王欣也是北京市查处到案的网络赌球最高级别的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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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亿元球庄赌进法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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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从一个超级球迷堕落成为赌徒,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自己也输掉了50多万元,作为一个赌博的受害者,他非但没有与赌博彻底绝裂,反而成为一个助纣为虐的赌球庄家,在犯罪的深潭里他越走越远、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网络赌球挑战司法瓶颈
赌博违法犯罪现象虽然在我国由来已久,但是,近年来许多赌博犯罪的方式和手段已经与传统意义上的赌博有很大区别,参赌的人数不断增多,涉赌金额越来越大,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出现了在互联网上搭建平台,在球迷中设局赌球等形式。
最近几年来,网络赌球案件屡见不鲜,已经成为赌博犯罪的一个新形态。网络赌球具有组织性、隐蔽性强、参赌方便、涉案人员多、诱惑力大、蔓延速度快、涉赌金额高、危害严重的特点,处理此类案件,给司法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
首先是由于互联网的介入,网络赌球的证据难掌握,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王欣被抓捕后,办案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账号和密码试图进入这个赌球网站进行模拟,但却怎么也进不去了。可以肯定,赌球上线一旦知道王欣出事,就会立刻对网络进行关闭或加密处理。果然不出所料,王欣被抓后一个多小时,这片网络就全部终断了信号,连主机上的网站页面屏幕显示信号也被切断,这种隐蔽性为侦查和取证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
同时,大部分赌球网站都开在国外,服务器架设在允许赌博的国家或地区,赌注的方式采用汇款和国际信用卡,不论这些赌博网站的交易量有多大,国内的法律鞭长莫及,很难对他们进行处罚。
传统的赌博可以通过收钱记录、赌金、口供等证据定罪,但网络赌球通过国际互联网进入内地,投注和交易都在网上进行,公安机关很难取证。而且网络赌球资金的交割并非实时发生,存在着时间差,资金流向也难以查清,因此涉案金额准确区分认定较为困难,无法有效追缴赌资。只能通过银行实行监控,记录一些可疑账户的转账汇款情况,同时通过公安机关的网络管理部门进行电子数据的监控和恢复进行取证,很大程度上受现有科技水平的限制。
此外,目前相关法律滞后,使赌球的“犯罪成本”很小,处罚的威慑作用不明显。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按照这条规定,并非所有参赌人员都构成赌博犯罪,只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才构成犯罪,而一般参与者并不是犯罪。根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赢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因此,对于通过互联网作庄的赌博行为,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除了在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的庄家,其他包括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甚至为其提供域名和服务器的,只要是明知他人在从事赌博活动的,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就构成共同犯罪。而且赌博是行为犯罪,不是数额犯罪;立法之初没有考虑到出现如此巨大的涉案金额。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法律对网络赌博的处罚明显偏轻,作为资金动辄过亿的网络赌博,在巨大的利益面前,3年有期徒刑似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这也是一些赌徒敢于铤而走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王欣网罗赌球案来看,按照现行法律赌博罪最高刑期3年的规定,王欣的投注总额在网络赌博犯罪中不是最大的,认罪态度也较好,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是比较合理的。但亿元赌球案的社会危害性肯定与一年半的刑期是不相符的。我国刑法中对赌博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传统赌博方式制定的,而网络赌球是近两年才出现的一种新型赌博方式,对于这种动辄几百万甚至上亿元的赌博案件,立法机构应该提高赌博罪的法定最高刑;系统划分不同类型的赌博行为,将涉赌金额“巨大”、“特别巨大”作为量刑标准;同时在附加刑中增加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并根据网络赌博可能衍生出的新的犯罪形式,设立新的罪名,重拳打击网络赌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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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表兄妹逼死骗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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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一个养殖场的普通工人,把自己伪装成手中掌握着工程大权的厂长,靠着“显赫”的身份,在骗吃骗喝之后还骗取了河北姑娘李嫣莉的贞操。等李嫣莉和表哥王春生最终发现这是一场骗局之后,上当受骗的表兄妹逼迫骗子刘玉奎拿出5万元作为补偿时,刘玉奎不堪逼迫,当着母亲和李嫣莉等人的面喝下敌敌畏自杀,李嫣莉和表哥演绎了一个现代社会逼死骗子的奇案。
受害人成了犯罪人。2004年11月30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王春生有期徒刑1年,李嫣莉有期徒刑10个月。
那么,刘玉奎如何蒙混过关骗取了李嫣莉和王春生的信任?李嫣莉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投入骗子的怀抱?为什么李嫣莉从受害人变成了被告?他们被诈骗后为什么忍气吞声不向警方报案而采取非法的手段?
乔装改扮,饲养员变成大老板
刘玉奎出生于北京市通州区一户普通人家,虽然他能说会道,但他从小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勉强混到高中毕业,就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刘玉奎跑到城里找工作,可是一无所长的刘玉奎却自视甚高,一般的活还不愿意干,他想干的活,别人又不让他干,但是他认为自己早晚会出人头地的。
在吊儿郎当地换了好几个工作后,刘玉奎发现要在北京出人头地,要么有钱,要么有地位,要么有背景,而这些自己都没有。但是刘玉奎也发现,一些外地来的打工仔也一无所有却发了大财,有了钱什么都有了,小蜜也是好几个。刘玉奎眼红得整天眼睛充血,尤其是当看见那些身姿妙曼的小蜜从自己身边扭过时,他恨不得能把美人一口吞下去。
刘家也曾费尽心思想给刘玉奎找个媳妇,但游手好闲的刘玉奎早就“名声在外”,没有哪个姑娘肯嫁给他。刘玉奎恨得牙痒痒的,心想,等哪天老子发大财了,你们想跟我我都不要。刘玉奎认为归根到底,就是因为自己没钱,所以没有姑娘愿意跟他。
在多重打击下,刘玉奎痛定思痛,总结出自己这类人要想发财就得胆大的真理,既然很多人做生意赚了大钱,他就打算利用自己的口才融资做生意。1995年夏天,刘玉奎对亲友们说自己找到了一个好项目,两三个月就能成倍收回成本,如果他们能够入股,不出半年就会成倍地分红。在钱的诱惑下,亲友们谁也没怀疑他,纷纷出钱入股,但他拿走这笔钱后就不见了踪影。
刘玉奎拿到这笔钱立即南下广州去进货,他万万没有想到,初入商海的他却被南方商人骗得血本无归。被骗之后刘玉奎根本不敢回老家,而是留在广州打工,一是想赚点钱,二是想趁此找到骗他的人。但是,刘玉奎在人生地不熟的广州闯荡得并不顺利,不但钱没有赚到,连骗他的骗子也没有找到。
1999年的冬天,西伯利亚的寒流不断南下,在万物萧瑟的寒风中刘玉奎灰溜溜地北上回到北京。几尽周折,他总算找到一份工作,到一家大公司打工。
刘玉奎工作的这家公司的总经理是个派头十足的老板,经常出入高级场合,那种一掷千金、奢华颓靡的生活超出了刘玉奎的想象,而大老板身边的女人波涛汹涌,前仆后继,更让他心惊肉跳,心猿意马。刘玉奎也发现这些女人几乎都是为了钱,他听说老板最宠的一个情人刚要来一笔钱,转身就和自己的小白脸花天酒地去了。刘玉奎从心里也看不起她们,可是自己没有钱,至今还是光棍一根的现实让他直不起腰来。
这些道听途说的细节深深刺激着刘玉奎,但刘玉奎也慢慢开了窍,认识到一个人的身份在社会上生存的重要性,要是自己身上也罩上一层令人羡慕的光环就好了。在广州被骗的经历对刘玉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认为自己之所以被骗,是因为他轻易相信对方是腰缠万贯大老板的身份。他想,别人能骗我,我也能够骗别人,不就是改变个身份吗?
要想行骗就得有充分的时间,而在市区工作没有自由的时间,于是刘玉奎2002年到通州的一个养殖场去当了一名工人,这里的活轻松而且很自由,但刘玉奎却常常旷工。
既然在养殖场,刘玉奎便开始对外尤其是外地来的打工仔宣称自己是养殖场厂长,爷爷解放前去了台湾,现在台湾的家族还有大量的遗产,他是合法的继承人之一,很多不明真相的人深信不疑刘玉奎的身份。
河北廊坊的王春生就是其中之一,王春生和同在一个建筑工地的陈晓勇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刘玉奎,刘玉奎一眼看出这两人忠厚老实,可以骗一把。
2004年5月,刘玉奎找了一个合适的时机请二人吃饭,刘玉奎这次也狠心出了点血,点了不少好菜,嘴里说着:“这些东西怎么能下口?下次老哥请你们吃海鲜,来来别客气。”他的心却疼得要命,一个月的饭钱没了。席上,刘玉奎不时拍拍胸脯,说:“咱都是自己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在通州没有我刘玉奎办不成的事。”说罢,刘玉奎故作神秘地压低嗓子,轻声说道:“我上面有人,我爷爷解放前是大地主,现在是台湾有名的富商,我有很多朋友是京城著名的房地产大腕儿,这事你们知道就行了,可别传出去了,注意影响。”
王春生和陈晓勇一听,再看刘玉奎出手大方,自然信以为真,诚惶诚恐费力讨好他。回来后,二人十分兴奋,商议要好好的依靠这棵大树,搞点工程赚钱,否则成天在工地上出苦力还被拖欠工资何日才能出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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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表兄妹逼死骗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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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旱逢甘,光棍汉情陷美娇娘
从此,王春生和陈晓勇没事就跟在刘玉奎身边,软磨硬泡央求刘玉奎给他们找点活干。刘玉奎刚开始也费力替他们找了点装修的小活,让他们尝尝甜头。于是王春生和陈晓勇便对刘玉奎的能耐深信不疑。
但是后来,当王春生再求刘玉奎找活干时,刘玉奎就故作深沉的说:“兄弟,要发财就得发大财。我的朋友最近有一个拆迁的项目,你要有意的话,我可以帮你打点打点,只是你也得表示表示。”为了表示确有其事,刘玉奎专门带着王春生和陈晓勇来到一片居民区,只见很多空房的墙壁上都写着大大的“拆”字,他们哪里知道这块地确实要拆迁,只不过刘玉奎根本没有权力将这个项目承包给他们。
王春生和陈晓勇一合计,认为机不可失,想尽办法东拼西凑借钱来“孝敬”刘玉奎,请他吃饭、唱歌、桑拿。有一次,王春生请刘玉奎吃饭,随口问道:“刘厂长,咱认识这么久了,怎么没见过嫂子啊?”光棍刘玉奎心一惊,放下筷子,面露悲伤的说:“唉,你那苦命的嫂子她要是现在还活着,该多好啊。”说罢,泣不成声。王春生赶紧道歉,心里却有了一个得意算盘。
刚好,2005年6月王春生的表妹李嫣莉从老家出来投奔他,还没有找到工作。李嫣莉年方二十,容貌秀丽身材苗条是远近闻名的一枝花。王春生听说刘玉奎没有老婆后,顿时想到了表妹李嫣莉。
王春生认为自己砸了这么多钱进来,刘玉奎还没有把项目给他,一定是自己做得还不够,于是他想把李嫣莉介绍给刘玉奎认识,这样一来,刘玉奎总不会不好意思不兑现承诺吧。王春生当然想不到刘玉奎更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6月20日,王春生以让刘玉奎帮李嫣莉找工作为名带着李嫣莉一起出去吃饭,刘玉奎一见到李嫣莉后,色眼发直,语无伦次,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帮她找个好工作。王春生看在眼里喜在心里。饭后,刘玉奎留下王春生,好好地“关心”了一把李嫣莉的过去。王春生一看这事有谱,高兴得一路小跑回到工地找李嫣莉。
谁知,李嫣莉却告诉表哥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了。王春生一听气得鼻子都歪了,他开导表妹说:“妹你傻啊,刘厂长是什么身份的人,柱子算个什么东西,他能给你吃香的喝辣的吗,你要是能跟了刘玉奎,咱们家从此就有享不完的福了。虽说他年纪大了点,可人家条件好啊!”
李嫣莉对刘玉奎虽然不太满意,但她架不住表哥的极力撮合,在王春生的劝说下,李嫣莉终于答应先相处一段时间。刘玉奎也频频向李嫣莉发动浪漫的“爱情”攻势,每天送一朵玫瑰给李嫣莉。两人约会时,刘玉奎出手大方,并且总是彬彬有礼,不像别的男人见了美女那样大献殷勤甚至动手动脚,这也给李嫣莉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刘玉奎不止一次对李嫣莉讲起自己在台湾的爷爷想让他移民到美国,去继承巨额遗产,他还找出一张破旧的照片,指着上面模糊不清的一个人影说是爷爷。单纯的李嫣莉很快就相信了,想到以后还可以移民享尽荣华富贵,她渐渐把原来的男朋友忘在了爪洼国。
在一个花好月圆夜,酒足饭饱的刘玉奎在王春生的默许下,让李嫣莉搀扶自己回家。到家后,看着曲线玲珑的李嫣莉,刘玉奎感觉到体内有股热流在蠢蠢欲动,色眼迷离的他一把抱住李嫣莉倒在床上,慌张的李嫣莉极力挣扎着,刘玉奎喷着满嘴的酒气说:“小心肝儿,你早晚是我的人,别躲了。你还想不想当少奶奶啊!”说完,他一把撕破了李嫣莉的衣服。
当李嫣莉哭哭啼啼的找到表哥时,王春生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他反而劝李嫣莉:“妹啊,想开点,为了以后的好日子,这算啥啊。你哥我还指望着他给我工程呢。圣人都说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啊。”
当王春生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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