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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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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五十斤重的加厚板甲,竟然已被洞穿!
  脸色变得惨白,蛮族武士困惑的低下头看了看胸口的圆洞,然后沉重的身躯就像被抽掉了脊骨,如一滩烂泥巴软软倒下。
  子弹的高速运动,和箭矢的破甲原理并不完全相同,相对低速运动的箭矢,速度不过是40-80米每秒,其中军用武器上只有床弩能达到60米每秒以上的速度,这样箭矢就必须做的锋利,才能击穿敌人的盔甲;
  子弹,即使是滑膛枪的子弹,出膛速度也超过400米每秒,一粒小小的圆球,在高速度运动的情况下,具有了击穿盔甲的强大动能,哪怕俄罗斯武士身穿的五十斤重甲,也被轻而易举的洞穿。
  床弩发射的箭矢,其实因为速度较低,破甲能力还赶不上铅弹,只不过相比子弹而言箭身的重量较大,刺入人体后动能衰减慢,又有尖锐箭头,在人体中阻力小,所以才能把人射对穿;
  汉军所用的软铅弹丸,速度高、破甲能力强,但重量轻,射入人体后动能衰减快,又是软质材料,一旦击中目标就像后世的达姆弹那样因瞬间挤压而膨胀变形,迅速释放了动能——换句话后世的专业术语说,就是停止作用好,所以才在击穿盔甲之后停留在人体内。
  穿透性好,对步枪而言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后世日军所用的三八大盖,就因“打人对穿对过,前后两个小眼,养好伤照样活蹦乱跳”,而为人诟病。
  宋末元初这个年代的人们还没有这样的意识,长期以来,判断武器的穿甲能力,都是以弓箭和盔甲的对抗而言,这样的思路无形中误导了忙哥帖木儿,他没有想到,汉军火枪的穿甲模式完全和弓箭是两码事!
  他更没有想到,只是胸口多了小小一个圆洞,生命力极其顽强,被弯刀朝胸口砍上四五刀还能坚持作战的蛮族武士,居然就倒地不起,看样子已经完全失去了生命。
  忙哥帖木儿不知道,枪弹射中之后人体已经死亡,彻彻底底的死亡。
  譬如刚刚被莫日根射中的蛮族武士,高速运动的铅弹像最锋利的刀刃,轻而易举的切开了五十斤重甲,同时弹丸受压变形,当和俄罗斯蛮族武士的胸膛亲密接触之后,相对高速运动下从人体传来的挤压让它进一步变形、膨胀,在人体内胡乱的搅动,将皮肤、肌肉、血管、内脏乃至胸椎骨都搅得一片稀烂,蛮族武士那颗强劲有力的心脏,便在此时停止了跳动。
  强悍如斯的蛮族武士,躯干部位连一枪都承受不了!
  城头的莫日根,射杀这名蛮族武士之后,又掉转枪口瞄准了下一个目标,身边的蒙汉士兵们,正以排、连为单位,打出一轮又一轮的排枪齐射,如暴风雨刮下的弹雨,夺走了一群又一群蛮族武士的生命。
  张世杰站在城头意气风发,曾几何时,色目人组成的探马赤军,也是宋军相当强悍、可怕的对手,面前这群巨人般的家伙,要是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战场上相当难缠的对手吧?
  可现在呢,有了步枪的帮助,汉军如虎添翼,肉搏战中相当可怕的对手,还没有跑到辽阳城下,就成片成片的死去,到现在为止,他们甚至还没有摸到城墙的夯土!
  皇上有此利器,又得万民归心、将士用命,只怕自己这把老骨头,将来还要饮马捕鱼儿海,观花狼居胥山哩!
  “阿尔斯楞!”张世杰高叫一声。
  “末将在!”蒙族中将师长举拳于胸。
  “骑兵师随时准备出城打反击,雷洪埋炸药给敌人来了个下马威,现在看看骑兵师能不能送他们一份开胃菜了~!”
  仆从军伤亡惨重,忙哥帖木儿恼羞成怒之下派出了骑兵,两个万人队的蒙古武士以疏散队形冲向城头,下马站在护城河边抛射箭雨,试图给蛮族武士制造靠近城门的机会。
  汉军有足够的自信,辽阳虽有护城河,城门和外界相通却不是用的吊桥,而是石拱桥,蛮族武士们就在箭雨掩护下冲向石拱桥,试图跑进城门洞子,用手中沉重的兵器破开辽阳城门。
  很可惜,他们失望了。
  从城门洞子上方扔下无数颗黑兮兮、圆溜溜的东西,有名不知所谓的蛮族武士,还伸出脚朝那玩意踢了一下。
  咦,我怎么飞了起来?
  剧烈的爆炸中,这是蛮族武士最后的思维。
  城门洞子上方,扔手榴弹就像不要钱似的,不是接二连三,而是像雷雨前下冰雹,叮叮咚咚没完没了,组成了不可逾越的火网。
  刚才在护城河外侧还可以使用疏散队形,可通过石拱桥冲向城门洞子,自然队形变得密集,这密集队形遇上了密集火网,伤亡之惨重也就可想而知了。
  “让他们回来吧,没有用的,就算打破了城门也没用。透过城门,我的部下感觉到死亡的威胁,城内一定有骑兵做好了攻击准备!”伊儿汗阿鲁浑劝告着忙哥帖木儿,后者诧异的看了看王兄身边那名毒蛇般的黑衣人,显然是他通过某种不为人所知的方法,发现了城中隐藏的杀机。
  忙哥帖木儿不得不下令蛮族武士们和两个万人队撤退,果不其然,辽阳城门洞开,阿尔斯楞的骑兵如铁流奔涌而出,将正在后退的元军杀了个落花流水,又有不少武士倒在了战场上,阿尔斯楞也晓得见好就收,只追出两里远,就在炮火掩护下退回城中,辽阳的大门又徐徐闭上。
  幸好是主动撤退,否则损失必然变得更大!瞧着对方铁甲骑兵扬鞭跃马,胯下大食名驹比自己的部下骑着的蒙古马雄壮得多,忙哥帖木儿就一阵郁闷,长叹道:“王兄,小弟从伏尔加河到多瑙河,纵横万里无敌,却不料在辽阳城下屡屡受挫,真个叫人恼火!”
  伊儿汗和金帐汗互相之间也有不少矛盾,但相互之间总是合作多过矛盾对立,关系远不如海都和阿术那样剑拔弩张,阿鲁浑闻言只是笑笑:“不必恼火,且看我替你出气!”
  那黑衣人离开了,等他回到阵前,已有一万名同样打扮,身穿黑衣、紧身黑色裤子、黑色面罩的士兵,列到了阿鲁浑阵前。
  “不死军!”饶是见多识广的忙哥帖木儿,也不由得一声惊叹,看向阿鲁浑的面色就变了几变。
  不死军,乃是波斯故地从一千多年前波斯皇帝大流士开始就有的精锐军团,有人说,他们有着一万人,一旦战争中受到损失,就会从其他部队选拔精锐补充进来,永远保持一万人的员额,就好像永远不死一样;但忙哥帖木儿知道,这只是掩人耳目的说法,不死军实为黑暗的信徒,相信灵魂不死、因而作战中以死亡为乐的地狱恶魔!
  旭烈兀征服呼罗珊波斯,不死军自然落入伊儿汗的手中,这支军团改变了效忠的主人,从此替蒙古帝国的伊儿汗南征北战。
  一路上,阿鲁浑十余万大军中,并没有不死军的招牌黑衣,唯一的黑衣人便是留在他身边的这个神秘人物,忙哥帖木儿还以为阿鲁浑没有带这支传奇部队,没成想他让不死军改换服装藏在军中,待用得上的时候才让他们现身于光天化日之下。
  忙哥帖木儿若有所思的打量着身边的阿鲁浑,这位看上去一团和气的伊儿汗,也不是池中之物啊!
  但转个面说,能做到四大汗国之一的主人,能统治西亚的广大土地,又有谁没有自己的几套呢?
  蒙古帝国的汗王们,从乃颜到海都,从忙哥帖木儿到阿鲁浑,哪一位都不是省油的灯!
  不死军!
  张世杰第三军中不少乃颜部的战士,见到这些全身包裹黑衣、只露出两只眼睛的神秘武士,不禁齐声惊呼起来:他们久在和乃颜汗往来的漠北诸王使者,以及从西边过来的族人口中,听说过这支神秘军队的可怕,他们不但不畏惧死亡,甚至还追求死亡的结果——不论是自己还是敌手!
  黑压压一片敌人,形成了莫名的威压,一时间竟然有了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辽阳城头的守军气势为之一挫。
  “天可汗与我同在!”
  忽然一声喊叫,如春雷绽响,所有的乃颜部士兵心头都是一震:敌人虽然强大,咱们却是天可汗的部下,成吉思汗不过是大海的意思,天比大海还要大!伊儿汗就征服了呼罗珊波斯,不死军再厉害也不过是被征服者,怎么可以和天可汗麾下的自由战士相提并论?
  骑兵、步兵、炮兵,全都做好了战斗准备,张世杰赞许的看了看隔着五十米外的那名蒙族士兵,还记得他叫做莫日根。
  不死军的进攻果然可怕,他们的动作如同鬼魅一般,左边一晃、右边一闪,上万人的大阵看似杂乱无章,实际上则井井有条,每一名不死军的士兵,都是沙场老手,曾在呼罗珊波斯故地和阿拉伯、木剌夷、蒙古等各族强悍军队作战,自然锻链出了相当娴熟的作战技能。
  大范围的火炮轰炸,给疏散队形带来的伤亡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大,付出了一千具尸体的代价,不死军进入了距离城墙两百米的步枪射程——因为炮口角度的问题,六斤炮、十二斤重炮已经无能为力,三斤炮还在尽量压低炮**击,但再近一点儿,三斤炮的火力也无法发挥了。
  “妈的,这群猴子还跑得真快!”莫日根悻悻的骂着,就算是他这样的神枪手,也连续两枪没有射中目标,没办法,敌人的身形快得简直和幽灵没有区别,又十分轻盈敏捷,和笨重的俄罗斯蛮族完全是两个极端,步枪要瞄准十分困难,而扣下扳机、击锤落下、火药引燃、子弹出膛还有个过程,虽然快得以秒计,但就在这一刹那,往往敌人又改变了方向,子弹打了个空。
  妈妈的,再这么下去,老子也和士兵们一块打排枪算了!
  莫日根第三枪也没有射中,于是他加入了排枪齐射的行列,排枪覆盖一整片土地,不管敌人怎么躲闪总能打中几个。
  “要是手里的枪,能打连发,嘭嘭嘭嘭给他来这么一家伙就好了。”莫日根看着敌人东窜西窜的身影,不无恶毒的做着白日梦,他重复着枯燥而又机械的排枪射击,对他这种高手而言实在有些无聊,自然心神也有些儿走神
546章 收官十:天机
  通往世界征服者的道路荆棘丛生。蒙古帝国的英雄们最擅长从失败中学习,他们从中原学会了冶铁,从西亚学会了回回炮,从华夏学会了火药……当发现汉军火枪火炮完全无视盔甲的防御力之后,伊儿汗阿鲁浑及时调整了战术,撤下笨重的俄罗斯蛮族,换上了轻捷灵活的波斯不死军团!
  黑暗的信徒,嗜血的屠夫,来自地狱的恶灵,是这支神秘军团的赫赫威名,他们身形迅捷犹如鬼魅,不但炮火难以精确瞄准,便是排枪齐射的效果也打了折扣,眼见就要冲到城下!
  苏刘义站在西门城楼上,他的老丈人张世杰指挥若定,浑没把这威震西域的对手放在眼中。
  “雷洪老儿还想瞒到几时啊?他应该动手了吧?”张世杰问身边的乘龙快婿。
  呵呵,雷洪自临安乘海船北来,一到辽东就拿出皇帝圣旨,声称要试验某种新式武器,并在城墙上划出几处敌台封闭起来,作为试验区域。
  尽管雷老儿对外宣称城外埋设炸药地雷就是新战术。张世杰、苏刘义可不是那么好骗的,地雷战术汉军不是没有用过,甚至算得上相当成熟的战术了,还用得着试验?
  通过各种手段,翁婿俩早就知道了雷洪的秘密武器,现在面对不死军进攻,不正是雷洪需要的试验机会吗?
  果不其然,就在城门楼子北侧敌台上,一处被封闭的窗口打开了,黑洞洞的窗口中,伸出一根乌油油的枪管,从外侧看,只是比汉军制式步枪的枪管更长、更粗一点儿,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但张世杰知道,躲在窗口后面的枪身,却是比一般火炮还要复杂的结构,多了许多的轴承、齿轮、曲柄、连杆之类的结构。
  下达发射命令之前,雷洪有些得意的从南侧窗户中探出头,想看看张世杰惊讶的表情——结果他大失所望,张世杰似乎已经对新式武器了如指掌,正微微笑着和他点了点头哩!
  “老狐狸!”雷洪悻悻的啐了一口,不禁有些儿心疼昨天弈棋输给张世杰的那幅南洋象牙做子、水晶为秤的棋具。
  殊不知城门楼子上的翁婿俩也正用这三个字在问候他哩!
  “开火!”雷洪有些恼火的下达了命令。
  奇怪的枪械,由五名直属帝国武器试验场的士兵操作,其中一人坐在枪身附带的小板凳上,双手摇动两个转向轮,枪口指向的左右高低便随之改变,最终照门和准星组成的瞄准线对准了高速冲刺的不死军。
  另一名士兵则转动枪身一侧的摇杆。待第一位士兵发出射击口令之后,他双臂发力身子猛的向下一压,待摇杆转动之后又赶紧调整力道,让它以均匀的速度旋转起来。
  摇杆带动了一系列机括,枪管后面的圆形盘子随之旋转起来,而击锤就快速敲击在盘子上……
  腾腾腾腾——枪口喷出了灼热的火舌,连续发射的子弹像一条炽热的长鞭抽打在不死军团的进攻阵型中,全身黑衣的神秘武士们以鬼魅般迅捷无伦的身法躲避着火舌,可这种连珠发射的子弹,每秒钟有五发以上射出枪口,形成了密不透风的火鞭,便是身法妙到颠毫的不死军,也绝无在五分之一秒穿越两发子弹之间空隙的本事,或者说,本位面的基本物理定律决定了根本没有人能做到这点。
  辽阳城上好几个敌台中同时响起了腾腾腾腾的枪声,数道的火鞭在空中交错,尽情的横扫不死军,恍如地狱恶魔挥动着烈火长鞭,肆无忌惮的收割生命。波斯不死军团的黑色死亡浪潮,在烈火鞭笞之下,潮头为之一滞。
  雷洪笑了。他沟壑纵横的脸上已是喜极而泣,嘴唇微微翕张,正干的热火朝天的士兵们不知道,他默默的念叨着:孩儿,爹替你报仇雪恨了!
  大汉帝国的土法机关枪,乃是以雷。酸。汞为底火,是在吕宋岛金矿用汞齐法提炼黄金的副产品,楚风正准备制成专用底火,首先供给马背上装弹不便的火枪骑兵使用,但还没来得及做这件事,汉元之间的大规模战争就先一步爆发了。
  不过也多亏了雷。酸。汞,土法机关枪的发火机构才得以完善,那个圆形的弹盘每个装着六十发纸壳子弹,弹底便是雷。酸。汞底火,在扳机敲击下发火引燃火药,子弹便从枪**出,实际上整部机关枪就是后世左轮手枪的加强版,只不过把装五六发子弹的左轮,换成了六十发的大弹盘,在机括带动下旋转发射。
  琉球岛台风、地震频发,楚风执政期间就有好几次台风了,而且人力资源、运输上的不便,也不利于重工业发展,他便将兵工厂搬迁到临安附近,长江、钱塘江下游沿海地区,既得海运便利,又得背靠大陆,原料来源丰富的优势。
  有了相对精密的机床,雷洪按楚风提供的设想刚刚试制成功几部连珠枪。可这时候运往前线西北已经来不及了,他就走快捷方便的海路,乘船到了辽东,正好在辽阳城防御战中发挥作用。
  “好爽快!”很快打完了一个弹盘的瞄准手,眼瞅着敌人被火鞭一个又一个扫下地狱,不禁兴奋的大叫起来。
  带着手套的士兵,取下发热的弹盘,给他换上了新的装满子弹的弹盘,雷洪的“机关枪”还没有定编,正在试验阶段呢,每部枪配了五个弹盘,三百发子弹装的满满的。
  最后两名士兵,先用湿布、后用干布擦拭了弹盘,然后将子弹一发一发重新装填,很快,刚被打完的弹盘就又装上了子弹,不过这时候机关枪已经打完了第三个弹盘!
  “长生天在上,汉军还有这样可怕的武器!”忙哥帖木儿张口结舌,在这种连珠枪的威力范围之内,不但一切坚固的铠甲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就连个人的武勇和迅捷无匹的身法都毫无意义!
  他隐隐感觉到,蒙古铁骑纵横天下而无敌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如果他们保持这样的火力密度。不断挥动那可怕的火鞭,今后骑兵还会有和敌人短兵相接的机会吗……忙哥帖木儿已不敢想下去了,他看了看身旁伊儿汗阿鲁浑的脸色,一片煞白。
  城上的汉军士兵们已是兴高采烈,莫日根高兴得差点跳了起来,心道要是自己手上有这么一把枪,岂不是天下无敌了?
  他的角度,只能看见从敌台窗洞里伸出来的枪管,还当是和步枪差不多的单兵武器呢!
  事实上,所谓的精密机床和后世相比差距还相当大,譬如楚风设计的钟表就是硕大的造型。根本没法做成手表戴上手腕。
  得益于对各种机械基本原理结构的了解,楚风能造出相当多的机械产品,但为了适应较为粗劣的机加工水平,无一例外采用了傻大粗黑的设计方案——做不出细如发丝的手表游丝,把手表放大十倍变成座钟,缝衣针粗细的弹簧老子总做得出来!
  新式连珠枪也遵循了这个原则,与其说它是后世加特林、马克沁的雏形,倒不如说是一部放大了、加强了的左轮手枪,这也是楚风适应时代的无奈,知道原理和制造成功,这两个目标之间的距离非常遥远。
  不过用来对付身法灵活的不死军,正好是连珠枪大显身手的场面。
  相对骑兵冲锋,其实不死军的威胁更大:骑兵速度虽快,冲刺中很难突然改变方向,只要把握好提前量,排枪齐射和火炮就能有效对付他们,不死军却是步兵,灵活机动,多有在箭雨下冲锋陷阵的经验,他们甚至懂得走之字形前进以规避弓弩/子弹!
  惟有连珠发射的子弹,交织成难以跨越的火线,汉军士兵操作着连珠枪,当火鞭甩到哪儿,那里的不死军士兵就接二连三的倒下,一切规避动作都无济于事!
  如果连珠枪的火力能够永久持续下去,毫无疑问,不死军将无法摸到辽阳城的城墙,可惜,即便不算弹盘装弹速度赶不上发射的速度,单单是连续射击后枪管发热变红,就让它难以坚持下去。
  这个时代,什么水冷、气冷,都离得远着呢!至于全金属定装弹,单单是缺乏引伸、挤压等四十多道加工工序所需的精密机床,就让雷洪和他手下的工匠们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可惜,雷老子的枪要能一直打下去,你们连城墙边都摸不到!”雷洪悻悻的骂着。向南面城门楼子上观战的张世杰做了个抱歉的手势:“对不起,现在得靠你们自己了。”
  几处敌台上喷吐的火舌,渐渐变得稀疏下去,连绵不断的枪声,出现了间隔,而且间隔的时间也在慢慢拉长……
  不死军的进攻顿时一振,欣喜若狂的阿鲁浑还派出了手下的蒙古武士助战,蒙古游骑往来驰骋躲避着汉军火力,同时不断向城上抛射箭雨,扰乱汉军发扬火力,从侧面掩护不死军团,另一群武士扛着云梯搭在了护城河上,随时准备蚁附登城。
  通过云梯、石桥奔到了城墙底下,这里已经是汉军火枪火炮射击的死角,士兵们纷纷从腰间摸出手榴弹,拉燃了之后扔下,身手快捷的不死军左右躲闪着手榴弹,当然也付出了死亡的代价。
  没有死亡的不死军,从背后取出两柄锋利的钢爪,用力挥动下钉进了夯土城墙——宋末元初,城墙多以夯土建造,惟城门附近包以砖石,所以大部分城墙段是夯土的,锋利的钢爪能抓进去。
  左手钢爪抓入城墙,用力一提身子升起,右手钢爪挥下,再拔起左手钢爪……不死军竟然像山猫爬树一样,不用云梯就硬生生爬上了城来!
  这便是名震两河流域的波斯不死军团的实力!
  对于已经爬上半截城墙的不死军来说,手榴弹就失去了大部分的威力,拉响后扔下的手榴弹在地面爆炸,对升上三五米高的人威胁不大。
  神枪手莫日根给步枪上了刺刀,他知道惨烈的肉搏战即将开始。
  嗖!一名不死军抓着钢爪的双臂、蹬在城墙的双腿同时发力,整个人轻捷的身体就像炮弹一样从堞垛口子窜上了城来,他动作迅疾如鬼魅,身在半空无法借力,手中锋利的钢爪就挥向了莫日根的咽喉!速度快到了极致,那雪亮的钢爪甚至在莫日根的视网膜上留下了一道虚幻的残影!
  来不及招架,只好侧身、低头,听得当的一声响,锋利的钢爪和莫日根头顶的钢盔亲密接触,绽起了一道眩目的火花。
  莫日根心头巨震,那不死军未尝不吃了一惊:军中配发的钢爪,皆以大马士革花纹钢打造,锋利无匹,可以轻而易举的抓穿夯土城墙,哪晓得如此凌厉的一击,竟然无法穿透汉军看上去并不厚实的头盔。
  不死军并不知道,大马士革钢虽然锋利,但大汉钢盔甲经过锻压、调质热处理,击穿动能超过225焦耳,这是单兵用冷兵器难以企及的高度,换句话说,要么是强弩洞穿,要么用大锤、连枷、狼牙棒一类的重兵器震伤盔甲后的人体,否则一切物理攻击对汉军有盔甲保护的部位全部无效!
  扔掉手中钢爪,不死军武士从背后抽出锋利无匹的大马士革弯刀——同样用花纹钢锻造,但钢爪只不过是登城工具,这才是真正的杀人利器!
  莫日根是神枪手,但肉搏技能也就稀松平常,对上的正好又是不死军中数一数二的高手,自然处处受制,一时不慎又被他砍了一刀到胸口。
  弹开,无效。
  汉军的盔甲怎么如此厉害,连大马士革弯刀都无法破防?不死军战士心头郁闷得滴血,这种可兰经上说,可以诛杀神灵和魔王的武器,竟然无法破开汉人士兵的盔甲,那么胜利还有希望吗?
  天神呐,谁能给我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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