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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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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枪身再一次响起,郭鹰有些惊讶的发现,刚才那个孩子的脑袋炸开,高速旋转着飞行的子弹给他开了瓢,红白相间的脑浆四下飞溅,刚才还鲜活的人就像个破败的布娃娃一样倒下。
  李世贵的枪口处缭绕着一缕青烟,毫无怜悯,绝不同情,他看也不看郭鹰,淡淡的道:“嗜血者死于血,这是大汉皇帝的圣谕,漠北诸部全体从针对汉地的杀戮和抢劫中攫取不义之财,他们的每一个人都背负着原罪……”
  李世贵说着话,手上却没有停下,击毙了一个挥刀大叫的武士,又慢慢的道:“更何况,他们在杀害常州、兴化、淮扬百姓,在北平城下以人肉为食的时候,可从来没有放过老弱妇孺——小郭,好像你就是泰州人,家离常州不远吧?”
  砰!
  枪声再一次响起。一个粗手大脚的妇人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肚子,那儿正有鲜血噗噗的流出。
  “连长,我知道。”郭鹰面无表情的吹走了枪口处的一缕青烟,声音有些沙哑:“我二叔一家就住在常州,鞑子把他们……”
  李世贵满意的点点头,摸出把双管短枪,朝天上开了一枪,红色的信号灯冉冉升起,营地的四面八方都响起了枪声。
  枪声并不密集,如果从发射速率上看,或许还不如一个班的熟练射手打齐射,但李世贵非常自信,他知道自己手下的神枪手装备了新式狙击步枪之后的作战效率,每一声枪响,几乎都意味着一个敌人的毙命。
  一个排的官兵,分做了十个战斗小组,除了李世贵这组两个人但安排了一名蒙古向导,其余的战斗小组都是三名战士,一名观察手配合两名狙击手,观察手用视野宽的双筒望远镜指示目标,两名狙击手负责狙杀,效率极高。
  为了给敌人造成最大的恐慌和混乱、吸引敌人出营追击以便继续打击他们,各狙击小组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尽量向老弱病残下手。
  四处奔逃的老弱妇孺一一被点名射杀,营地中的秩序混乱不堪,妇女尖叫、儿童哭泣,加上血水和脑浆四溅,简直成了幅地狱图景。
  蒙古武士们气得暴跳如雷,也不管得许多了,跳上战马挥舞着大汗弯刀、顽羊角弓就冲出了营地。
  有人举着弯刀大吼:“冲啊,南蛮子就在营地外面躲着,他们的火枪只能打三五十丈,他们人不多,冲过去就赢了!”
  是的,过去的战争经历说汉军的步枪射程就这么远,虽然风声让武士们分辨不清枪声的远近,但他们从射击的准确性上就能判断出汉军距离营地绝对不远。
  刚才那个叫嚣的武士一马当先的冲出了营地,向百米距离上一处小土包冲去,他按子弹射来的方向估算了一下,可恶的南蛮子除了这里再没有其他的隐蔽处了。
  蹬里藏身、鹞子穿花,绝佳的骑术让这个武士躲开了致命的子弹,冲上了小土包,然而他并没有找到想像中的汉军,相反,这里空荡荡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难道汉军会隐身术?武士摸不着头脑了。
  枪声仍然从四面八方响起,各个方向的都有,身后不断有同伴倒下,营地中的妇孺更是乱作一团。
  武士血红着眼睛,绝望的将弯刀四下乱劈,抓狂的吼叫着:“南蛮子出来,有种和我决一死战,你们这群懦夫,卑鄙的懦夫!”
  枪声响起,武士一个倒栽葱从马上摔下,头戴的铁盔中央赫然有个不大不小的圆洞,鲜血从洞中喷流而出。
  “这个人莫非得了失心疯?”郭鹰很不理解的收回步枪,进行着再装填。
  冲出营地的敌人越来越多,像没头苍蝇似的乱冲乱撞,汉军各狙击小组在三百到五百米的距离上进行着狙杀,将武士们一一点名。
  风雪给了汉军战士最好的掩护,加上各狙击小组部署的方位各不相同,又发射几枪便改便阵位,弄得蒙古武士们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枪声,却分辨不出“南蛮子”的具体位置,只能眼睁睁的被动挨打。
  点名持续了一阵子,不过蒙古帝国纵横天下也不是浪得虚名的,很快武士们镇定下来,有千户百户把他们组织起来,骑着战马按扇面撒出去,作大范围的搜索。
  要追杀我们?李世贵笑了,笑得很开心,他等的就是现在。
  绿色的信号弹升上天空,营地四面的枪声变得稀疏起来,留在营地中的老弱妇孺都松了口气,出营扫荡的武士们更是来了进儿,马鞭子甩得哗啦啦响,马蹄子上下翻飞踏着乱雪碎玉而来。
  一位千户服色的官员扯着喉咙大叫:“勿要放走了南蛮子!捉到一个献给大汗,必定重重有赏!”
  现而今不比从前了,对北元而言,要捉到一名汉军俘虏简直就是天大的喜事,虽然营地中伤了许许多多的人,只要抓到一个汉军俘虏向忽必烈献捷,那是一定有大大的赏赐,加官晋爵也未可知呢。
  就在千户官做着黄粱美梦时,他忽然感觉胸口好像被人重重锤了一拳,随着马背起起伏伏的身体就不受控制的一僵,浑身的力气消失得无影无踪。
  低下头,胸口的罗圈甲已经碎裂,露出老大的一个血洞,白森森的肋骨断茬儿、粉红色的肌肉和殷红的鲜血清晰可见。
  霎时,千户官的面容变得极度扭曲,他低低的惊呼了一声,就从马背上跌了下去,偏生踩在马蹬里的脚没有松开,整个人就被战马拖着一路狂奔,上半身在雪地里与地面摩擦,与石块树桩相撞,很快就没有了人形——幸好,他早早的失去了生命,魂魄已离开这具残缺不全的身体,否则剧烈的痛苦将会让他后悔生到这个世界上来。
  “一名千户,哈!”奔跑向下一个隐蔽战位的郭鹰挥了挥拳头。
  击毙一名元军千户早已不算什么稀奇事儿了,陈淑桢、张世杰、法本等斩将夺旗冲锋陷阵之辈,刀下的北元方面之帅都为数不少,万户更是可以排成一长列了;不过对于军龄不算长、职位也不高的郭鹰来说,亲手击毙一名千户官就足以让战友们羡慕了:因为这意味着一枚三等忠勇勋章。
  李世贵笑着将枪口移向了一名叫嚣隳突的百户官,事实上刚才他发现千户在先,不过看见郭鹰也将枪口指向了那个方向,他就转移了目标,把机会让给了年轻的郭鹰。
  各战斗小组都按照既定的战术进行着战斗,打几枪就换个战位,绝不与敌人缠斗,优先狙杀敌人的军官……
  于是,出营追击的元军中,士兵们惊骇的发现千户百户们一个接一个的从马背上栽倒,很快千户百户们就死亡殆尽,这下连牌子头都成为了重点照顾的对象。
  残存的几个军官不得不收缩了扇面搜索队形,让自己混杂在普通武士中间,避免被汉军点杀,无奈武士们也瞧出了几分门道,各自珍惜自己的生命,像躲避瘟疫一样躲着这些军官,唯恐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可怜的军官们简直是抓狂了,领着兵拼了命向一个枪声响起的地方追,意图凭借人数优势杀败汉军。
  李世贵正好就在这股敌人冲过来的方向,他不慌不忙的跑向雪橇隐蔽处,一边猫着腰跑还一边装弹开枪,将冲在最前面的敌人打落马下。
  蒙古武士们也用箭雨回敬,无奈风雪天气极端不利于弓箭,非但受冻的弓弦变得软弱无力,射出的箭矢偏偏倒倒歪歪扭扭,大风更是将离弦之箭的轨迹吹得七歪八扭,叫李世贵看了只想笑。
  可怜的武士们不知道,线膛枪射出的子弹高速旋转,有着非常好的弹道稳定性,和羽箭相比,子弹小得多、速度快得多,承受的风力影响也就小得多,计算风偏之后仍可毙人百丈之外,而他们使用的羽箭初速慢、体积大,受风力影响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在风雪天和步枪对射的唯一结果就是惨遭蹂躏。
  朵朵血花飞溅,伴随着鹅毛大雪降落地面,欠下中原百姓累累血债的罪犯们,挨个去向阎罗王报道,就算他们的国师八思巴念再多的经文,也不可能拯救这群堕落的灵魂。
  仗着数量优势,敌人还是逐渐迫近了,李世贵喊了一声,意犹未尽的郭鹰射出了枪膛中装填好的子弹,将又一名敌人打落马下,这才像兔子一样跑了过去。
  “快,快点!”乞里古台招呼着两位同伴,敌人已经不远了,要是被追上可不好玩!
  笑着跳上雪橇,郭鹰把自己的身体舒舒服服的靠在上面,就又忙着给步枪装弹,李世贵也坐稳了,乞里古台长鞭一甩:“得儿~驾!”
  四匹蒙古矮种马遵从号令,泼剌剌蹿了出去,踩得雪地飞花碎玉,拖着乘坐三人、携带给养的雪橇轻若无物,在雪地上划了个优雅的弧形,朝着远处奔去。
  想逃,没那么容易!武士们哇啦哇啦怪叫着冲上,“长生天保佑蒙古人”的叫声喧嚣一时。
  奇怪的是,不论他们怎么鞭策战马,都和前面的雪橇隔着一个固定的距离,二百米,这个距离上,郭鹰和李世贵手中的狙击枪发挥着绝佳的威力,不断给敌人造成杀伤,蒙古武士的弓箭却失去了效用,只能眼睁睁的被动挨打。
  趴在雪橇座位,把步枪架在靠背上向后射击,郭鹰高兴的大叫起来:“雪橇,真他**的好主意!打起来太爽了,一打一个准!”
  李世贵也一脸英雄所见略同的表情,和颠簸的马背相比,雪橇的行进基本上是平滑的,在运动的雪橇上开枪,准确率比骑马开枪高多了,非常适合现在这种运动战。
  乞里古台在前面驾驶,李世贵和郭鹰负责射击,冲在前面的蒙古武士就接二连三的倒下,甚至影响了后面同伴的追击。
  武士们早已气得红了眼睛,他们气急败坏的吼叫着:“加把劲儿,南蛮子就在前面,杀上去活剥了他们的皮!”
  偏生那雪橇不紧不慢的吊着他们的胃口,既不太快而让武士们失去信心,也不太慢而进入弓箭的射程,不知不觉间武士们就追出了小二十里地,冰天雪地里人马消耗都极大,累得人呼哧呼哧喘气,马儿噗哧噗哧打着响鼻,真正人困马乏了。
  “糟糕,我们永远追不上的!”有聪明的武士发现了问题,脸色忽然就变得煞白。
  其他的武士们自然反驳:“哪儿的话,没见他们拖着那么多东西,比我们骑个人重多了!”
  李世贵他们的雪橇,装着食品给养、帐篷睡袋以及作为燃料的精炼石油,小二百斤的重量,还有三个人,不管怎么算每匹马的负重都比蒙古武士们的战马多,而且马种又不是阿拉伯马,而是耐寒的蒙古马,双方马匹质量相差不大,怎么可能追不上呢?
  发现问题的武士指着地面的雪橇印痕:“看,看马蹄印子。”
  雪橇的印痕是两道平行的平滑印记,马蹄印子分布散乱,虽有少数被雪橇印痕遮盖了,但更多的蹄印还是非常清晰的,无论如何,非常清楚的一点是:这些蹄印比追兵留下的马蹄印子浅得多!
  常年乘马的武士们一下子就明白过来,汉军雪橇承重,人货都由雪橇承担,马儿却是空着脊背不承重,仅仅需要用力向前奔跑,牵引雪橇前进,所以马蹄印子浅;自己骑在马背上,人体、盔甲、武器、鞍鞯的重量都要靠马儿本身来承担,负重大得多,所以马蹄印子就深得多。
  非常简单得道理,简单得一点就透,却让蒙古武士们的心脏冷到了冰点:雪地里,马儿负重的增加意味着什么,他们都非常清楚,积雪会让马蹄深一脚浅一脚,在拔足而起的过程中就消耗了相当多的力气,如果追逐双方的负重超过五十斤,几乎就没有追上的可能了。
  所有的蒙古武士都想到了最可怕的一点,那就是刚才汉军的雪橇故意不紧不慢的吊着,分明就是像猫捉老鼠似的,故意将自己引入死亡的陷阱!
  永远没有可能追上的,只好回去吧!蒙古武士纷纷拨转了马头,悻悻回营。
  可令他们亡魂大冒的是,那架雪橇也掉转了方向,两杆步枪黑洞洞的枪口,毫不客气的指向了他们的心脏……
  三天了,三天了!忽必烈暴跳如雷,整整三天,营地外面的枪声就没有停下过,那些汉军士兵乘坐着雪橇,穿着和雪地颜色一模一样的白色伪装服,神出鬼没,这里一枪那里一枪,让本来就因为缺乏越冬物资而生存得十分艰苦的漠北诸部,变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更觉困苦十倍。
  忽必烈这个一代天骄的威严,也被剥夺得十不存一,汉军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射杀追随他的部民,而他却一筹莫展。
  赵复神情古怪的捏着一封信进到帐中,“我们的一名士兵被南蛮子割了鼻子放回,还让他给大汗带来了楚贼的亲笔信。”
  忽必烈从赵复手中很没有风度的一把夺过,几乎是充满刻骨仇恨的将信封撕开。
  “大汉皇帝、天可汗字喻北元酋长勃儿支斤。忽必烈:闻君北狩于兀鲁塔山之脚,恐冬季严寒、白灾寂寞,故特赐杀胡活剧一出与君赏析,还望君勿以简陋见弃……”
  啊啊啊啊~忽必烈眼睛血红,气得狂叫起来
600章 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高歌入汉关(上)
  河西走廊上吹来了暖风。阿尔泰山挡住了北方的寒流,哈密力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得更晚一些,汉军承包商亚伯拉罕和他的波斯朋友依波达,以及大汉皇帝的顾问官马可。波罗,漫步在积着薄薄一层白雪的街头。
  这座城市与中原风格迥异的建筑,和他们漫漫黄沙包围的家乡很有几分相似之处,三位万里游子心头不由升起了几分亲切之感。
  “看,那个圆顶建筑,是聂斯托里安教派的教堂,”马可。波罗遥指西面的建筑,神情很有点儿激动:“虽然被罗马教廷宣布为异端,但终究是信仰耶和华的教派,看到他们的教堂,就让我想起了罗马那气势恢宏的万神殿。”
  亚伯拉罕也点点头,这里不仅有聂斯托里安的教堂,还有蓝帽回回营建的犹太教堂,十八年前他率族人便是经由天山北路,从这里南下中原进入那块流着奶和蜜的土地,十八年后故地重游,自然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上次路过这里时。作为异教徒,家族中的所有人都被迫缴纳了带有罚款性质的人头税,绕是如此,还有街道上不三不四的回鹄少年,叫嚣着杰哈德,要把他们这群异教徒送进火狱,城外那座年久失修的犹太教堂,更是大门紧闭,仅存的几个同族躲在门后惊恐的看着这一切。
  现在,街道上站着荷枪实弹的汉军士兵,警察往来巡梭,回鹄人的表情也没有那么凶狠了,对他们这些远方的来客,态度虽然谈不上热情,也不失基本的礼貌。
  至少,大汉帝国是这里的解放者,是伟大的陛下赶走了北元,给这里带来了自由——亚伯拉罕觉得,回鹄人应该对皇帝的士兵和供应商们更加热情一点儿,如果有人解放了耶路撒冷,犹太人是不会这样冷淡的对待解放者的。
  依波达笑笑,他为了通过大汉公民的考试正在苦读汉书,知道这高昌回鹄的领地上原本乃是佛教盛行,宋嘉定十四年长春真人丘处机西游至回鹄昌八刺城,当地的回鹄僧告诉他:“盖此以东昔属唐,故西去无僧道”。
  这就是说,过昌八刺出了盛行佛教的高昌回鹘地区。再往西就不再有和尚与道士,而是信仰其它宗教的地区了——本来直到中亚碎叶城,也即是那位伟大的诗人李太白的出生地,盛唐时都是佛教的天下,阿拉伯帝国崛起之后,一波*的圣战者用血和火传播他们的信仰,生存在他们的地盘,那么缴纳针对异教徒的高额人头税,要么就做无头鬼。
  时至今日,丘处机时还有回鹄僧的哈密力,街面上已经没有了僧道的踪影,只怕碎叶城早已没有佛教、明教和聂斯托里安教的教堂了吧?
  依波达很有些落寞,他想起了波斯的命运,被阿拉伯帝国征服之后,本土的光明教就渐渐式微,正如这哈密力本是佛道之地,现在又变了一番光景,岂不有几分故国山川的感慨?
  不过,依波达也并不沮丧,因为他各项条件都已满足,只须通过汉学考试便能加入汉籍。到时候,就和马可。波罗、亚伯拉罕一样成为堂堂正正的大汉公民,受大汉皇帝保护,再也不用像在波斯故地那样,受蒙古征服者世俗压迫的同时,还得受阿拉伯征服者的宗教压迫。
  华夏,以她兼收并蓄的博大胸怀,吸引着四方的游子,无论威尼斯人马可。波罗、波斯人依波达还是犹太人亚伯拉罕,都为这璀璨的文明之光感召,跨越千山万水投入了她的怀抱,来到了流着奶和蜜的中华,正如阿布。泰马木在《坚贞诗集》中所说:你抛弃自己的故乡,不是为了寻找天堂,却是那面包和椰枣,把你吸引到了远方。
  徜徉街头,亚伯拉罕考虑着该在哪儿建一座汉学馆,好让西来的同族能够学习华夏的文明,早日融入她的怀抱;依波达远眺西方,葱岭以西便连接着呼罗珊波斯的故地;马可。波罗湛蓝色的眼睛则滴溜溜四下乱转,想寻找一点发财的商机。
  忽然小箱子里有人跌跌撞撞的奔来,一把揪住亚伯拉罕的衣袖,惊慌失措的低呼道:“亚老爷,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亚伯拉罕定睛一看,原来是泉州港的“大食海獠”马赫买提。易仆拉欣,当年导元倾宋的蒲寿庚的同族兼合伙人,蒲寿庚倒台之后,易仆拉欣没少吃大汉的苦头。只因为他和蒲寿庚之间除了生意往来并没有别的不法勾当,一向口碑还好,这才没有被关进矿井做苦役。
  听说易仆拉欣这些年做生意也赚了不少钱,尤其是成为大汉皇帝的承包商之后,他也是争取入汉籍的积极分子,只不过善于经商的头脑并不适合考试,一直没有通过,自然没有取得大汉公民身份。
  此时见这易仆拉欣神色惶急,一张白白胖胖的小圆脸白中泛青,活像大白天见了鬼似的,亚伯拉罕就笑道:“怎么,你的第三位老婆和第四位老婆打了起来?”
  易仆拉欣着急得连连摇手,四下看看没有人注意,才慌慌张张的道:“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这位老爷,想必您是大汉皇帝亲信马老爷吧,我有紧急军情要面见皇帝。”
  马可。波罗听他说自己是大汉皇帝的亲信,登时全身骨头都轻了八两八,什么紧急军情他是不相信的,心说多半是想结好皇帝邀宠自固吧?便笑嘻嘻的道:“其实皇帝最重实务经济之道,没有什么紧急军情,便是一般商人有了什么新奇的买卖之道,可以富民强兵的。本官也是可以引见的。”
  见马可。波罗似信不信的,易仆拉欣着急的差点儿跳了起来,他附到马可。波罗耳边,只说了一句话就让顾问官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本城的大毛拉要造反!
  原北元哈密力总管府,现在的大汉皇帝行宫,楚风接见了易仆拉欣,听到他的报告,楚风脸上神色没有一丝波动。
  因为北元力量的衰退,哈密力是和平回到大汉怀抱的,没有经过鲜血和战争的洗礼,许多渣滓也躲过了汉军的铁犁留了下来。而改土归流损害了这群蛀虫的利益,他们必然有所反应。
  作为蒲寿庚的同族,来自阿拉伯圣城麦加的易仆拉欣,在清真寺做礼拜时得到了本城大毛拉的绝对信任,反叛者希望他能够提供部分军费。
  可易仆拉欣早就见识过汉军无坚不摧的威力,早就见识过大汉的坚船利炮,他知道所谓的起义一定会成为滑稽可笑的闹剧,所以他虚言敷衍之后,很快就下定决心向大汉皇帝报告。
  静静的听完告密,楚风的神情一如最初那样波平浪静,没有易仆拉欣想像中这位皇帝拔剑四顾挥兵出征的场面,倒是给了他相当丰厚的赏赐。
  “难道皇帝不准备对这场叛乱进行镇压,或者,他希望用怀柔手段来解决?”易仆拉欣悻悻的想着,捧着楚风赐给他的财物,在汉军士兵保护下,直接住进了军营。
  回鹄风格的行宫有着许多幽深之处,易仆拉欣离开之后,楚风座位后面的幽深回廊的阴影中,李鹤轩缓缓踱出:“看来,没有经过战斗,有些人是不会服从大汉的,只有打痛了,他们才懂得适当的谦恭。”
  楚风笑了笑,他的情报司得到大毛拉造反的消息比易仆拉欣足足早了两天,但他还是接见了易仆拉欣——给予大汉的朋友适当的鼓励,会得到更多的朋友。
  锃的一声龙吟,陈淑桢宝剑寒光映得一室通明,她皓腕一抖,宝剑嗡的一声大响,忿忿的道:“唐魏征曾说匈奴人面兽心,非我族类,强必寇盗,弱则卑伏,不顾恩义,其天性也,我看这高昌回鹄也好不到哪儿去。楚兄。我这宝剑久未饮血,常于壁上作龙泉之鸣,此次正好拿那大毛拉的狗头祭剑!”
  李鹤轩看着楚风的目光,又开始“暧昧”起来,脸上挂着的表情分明是在说:这种暴力女除了皇帝您之外,还真没有人敢往家里娶……
  楚风嘿然一笑,自己都有点儿恍惚,这个沙场上斩将夺旗、所向披靡的奇女子,真的就是昨夜还在自己怀中呢喃的小娇妻吗?
  或许是觉得太过凶悍,和母仪天下的皇后身份不相匹配,陈淑桢不好意思的收剑入鞘,脸蛋略微有点儿红,还调皮的冲楚风吐了吐舌头。
  略微定了定神,楚风朝她摆了摆手,“不急着大开杀戒,有时候,不忙着消灭苍蝇的话,蚊子、臭虫和蟑螂都会接二连三的蹦跶出来,省得咱们费劲儿挨个去找,另外,给他们表演的机会,也好让世人看看清楚他们的嘴脸。”
  “然后再全部拍死!”李鹤轩和陈淑桢同时想到了。
  哈密力城郊高大的圆顶礼拜堂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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