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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奇闻录-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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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话来,就跟她卖的炮竹似的,噼里啪啦,又快又响,雁落根本没有机会插话。
“毕竟才半大的孩子,喜欢下棋总比跑去捅人家鸡窝偷蛋好多了吧。”雁落笑着安慰彤若:“我以前学过下棋,等没事时候和阳奕杀两盘。”
“瞧瞧,刚还说阳奕是半大孩子,我看你也是……”彤若摸了摸雁落的头,慢慢说道:“只准赢,不许输哦。”
雁落抿嘴一笑,没有搭腔。清光爱下棋,身为他的跟班兼玩伴,雁落对象棋也算是略懂一二。
“不说这个了,雁落你听说那件事了吗?”彤若压低嗓音,故作神秘地凑在雁落耳边:“专做红木家具的吴家有俩闺女,都没出阁。吴二小姐个性喜静,平日里很少出门子,倒是比她年长一岁的吴大小姐,好动,你就是把她绑在椅子上,她也坐不住,就跟有人用火燎屁股似的。前段日子她也不知发什么疯,竟然改穿男装,还把头发按照男子的样式绾起,说什么追求男女平等。过节时我见着她一次,可把我给逗笑了。男女平等就平等呗,干嘛把自己整得跟大老爷们似的。她倒是不管不顾,我行我素,逍遥自在得很。
但没过多久,就惹出了麻烦。破五那天她串完亲戚家已经是傍晚了,急急忙忙往家赶,谁知突然闹肚子,她本想憋着,没想到肚子越来越疼,大有要决堤的趋势。她见路上有间茅厕,也顾不得多想就钻了进去。
好嘛,正在她解裤腰带的当口,一个姑娘猛地大吼道:“有色鬼,有色鬼进了茅厕!”这下可不得了了,茅厕里的姑娘们群起而攻之,吴大小姐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推了出来,那群姑娘加上路对她连踢带打。吴大小姐急赤白脸地吼着:“别打别打,我是吴家的姑娘。”谁知那些人根本听不进去,反而加重了手上脚下的力道,把吴大小姐给打的是满脸开花,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疼得她直哭爹喊娘。”彤若说完就捂着嘴偷笑起来。
“看来,这爷们也不是好当的。”雁落冷不丁地来上这么一句,弄得彤若不顾矜持地放下手,哈哈大笑起来:“谁说不是呢,也不知现在的小姑娘们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好好一姑娘,非要弄成个假小子。”
二人相视一笑,手挽手快快乐乐地游玩去了。
春色满园,李白桃红,正是踏青观景的好时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今天的天气甚为宜人。但此时此刻,南归正冷着一张脸,凝视着面前那位唇红齿白、笑容格外灿烂的男子。
“南掌柜,这位就是咱们叶城的新知府——清光。”原叶城知府谢馨宇朗声说道:“清大人,这位就是霜叶茶馆的掌柜——南归。”
“幸会,清大人。”
“幸会,南掌柜。”
远在城郊的雁落突然打了一个喷嚏,惊动了树上立着的一只小麻雀,三月天,孩子脸,怎么说变就变了呢,雁落撇了撇嘴。只恐怕,变了的不仅仅是天气。
第九章:蓝颜全都是祸水
前任知府谢馨宇去年年根儿底下递上奏折,以‘老病不堪厘务’为由,请求辞官还乡,新年伊始,皇帝准奏,新知府将于节后走马上任。官场变迁,本来碍不着猫耳胡同里诸位爷们的生意,就是改朝换代,猫耳胡同还是猫耳胡同。官商勾结之类的龌龊事情,最为英雄好汉所不耻。太阳照常升起,小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霜叶茶馆掌柜,胡同‘忠义堂’的大总管南归对新知府一事也不甚上心,直到他得知新知府的大名之后,才突然提起了兴致。
该不会这么凑巧,是那个人吧?南归掌柜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这位风度翩翩的男子。
新任知府清光,相貌堂堂,谈吐高雅,举止端方,特别是一双深邃的眼睛,闪烁着自信的光芒,真是一个俊俏的人物儿。清光凭着那双仿佛能洞察一切的眼睛,给了衙门里那些猴精猴精的典吏衙役们一个无声胜有声的下马威。
他的前任谢馨宇谢大人是一个干巴瘦小老头,八字胡,罗圈腿,见人脸上总带着三分笑。他任知府数十年,深得百姓们的爱戴。而且他性子温和,爱开玩笑,日子一久,也没人当他是父母官,反而像是对待自家亲戚那样热络,年长的喊他一声谢老弟,年幼的尊称他为谢大爷。
谢馨宇总说,“身为百姓的父母官,要坚持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彻底贯彻落实当今皇上所提出的‘发展地区经济,切实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基本政策。应该说,谢大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其管辖地区成为了边塞经济文化最活跃的中心,叶城更是成为了仅次于国都天安的繁华城市。百姓们安居乐业,老有所终,幼有所养,谢馨宇大人功不可没。
但自从他的儿子去世,儿媳改嫁之后,虽然表面上他还是一副乐天知命的模样,但据可靠消息称,每到初一十五,夜深人静之时,谢大人总会独坐在院中,一壶薄酒,一坐就是一整夜。第二日仍精神抖擞的出现在众人眼前,只是那双眼睛越来越浑浊,那身形越来越瘦小枯干。众人担心他,他亦担心众人。若不是还有一个年纪尚轻的小孙女谢婉儿,也许谢馨宇会选择工作到生命枯竭的那一刻。但经南归和余若书的不懈努力,他终于决定辞官返家,全心全意照顾谢婉儿,顺便游山玩水,颐养天年。
继任者清光与蔼可亲的老顽童谢馨宇的派头完全不同。他少年得志,英俊潇洒,处处让人有耳目一新之感。饶是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南归也不禁暗暗称赞清光的风流气度。
清光是庚辰科进士,与曾一度失踪的秦将军末子秦之光同榜,秦之光是二甲第十六名,而清光是二甲第十七名。及第之后,清光本应在天安蹲几年冷衙门,但因他与权倾朝野的丞相勒江艺之二女勒锦之私交甚好,在大考前他曾在丞相府做了不少日子的门客,通过这层私人关系,他得到外任知府的机会。
不能说一步登天,但起码算得上是官运亨通。秦之光这等有身份背景的人物也仅仅是被派去了恭城。恭城穷山恶水,人丁稀少,别说是大展宏图了,就是想刮点油水都没戏。而区区一个丞相门客,却来到了号称边塞小国都的叶城,这可是大大的露脸机会,若是干好了,不出几年,就能得到升迁,甚至被调回国都天安也是有可能的。这等千载难逢的好际遇让清光给赶上了,他自然是斗志昂扬,恨不得马上飞去叶城,干出一番惊天地的大事业来。
清光觉得自己是凭借着出色的内在条件和无以匹敌的好运气得到的这份肥差,但他的同僚们却都酸溜溜地说,清光只不过是仗着英俊的相貌和挺拔的身姿成为了勒锦之的入幕之宾,才讨来这份美差。对此说法清光嗤之以鼻,但他也不否认什么,毕竟这副好皮囊给他带来了数不清的机会,而这些机会,是别人求也求不来的,要怨就怨他们的爹娘没本事,把他们生成了过目即忘的大众脸。同是人生肉长的,怎么差距如此之大呢。
从天安到叶城的漫漫赴任之路,若不是有才女兼好友勒锦之在侧,清光恐怕会郁闷致死。他一向喜热闹,最讨厌一个人独处,从小他就习惯了前呼后拥似的生活,过惯了锦衣美食的日子,从云岭到天安,清光一直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哪怕进了丞相府做门客,他依旧从一大帮学子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勒二小姐的知己。
至于清光和勒锦之的关系,不得不八上一八。初进丞相府,清光就被有才有貌的勒锦之小姐所吸引了,他略施小计,当众写了一首俏皮小词,成功的吸引了勒锦之的注意。在之后的晚宴上,清光更是侃侃而谈,展现了其绝佳的口才与风度,引得丞相大人连连叫好,并于饭后拉着清光去书房小酌。一来二去,人人皆知清光是丞相府里的红人儿。再加上清光时常和勒锦之单独出去游玩,即使到了晚上也毫不避嫌地共处一室,众人推测清光将成为勒二小姐未来丈夫的不二人选。对此清光和勒锦之莞尔一笑,既不否认,也不承认,俨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在众人看来,这分明就是默认。
默认也好,事实也罢,总之,勒锦之随着清光来到叶城走马上任。不得不提上一句的是,他们一行人途中在淮水边上的一座破庙休息,清光无聊地抽了一支签,签语云:“定知和氏璧,遥掩玉轮辉。”解签老僧连道恭喜,说此签若问的是功名定能大吉大利。这让清光对自己的锦绣前程充满了无与伦比的自信。
一到叶城,还未入城门,老知府谢馨宇就带着衙役迎了出来,要说谢馨宇也真是个急性子人,清光一下马车,风尘仆仆,略带倦容,谢大人就递上官印,只用了一柱香的时间交接完毕。清光也没有怪罪之意,而是马上接见了部属,站在城门口发表了他到叶城的第一次演说。清光春风得意,妙语连珠,加上他的嗓音磁性十足,极具魅力,引得属下们猛拍胸脯,向新上司表示忠心。
本来,清光应该回府邸歇息一天,明日再宴请叶城当地的乡绅名流。但他一向不喜拖沓,做事雷厉风行,硬要当晚就设宴招待,下属们只得乖乖照办。清光坐在官轿内,志得意满地准备踏上从政之路。在路过猫耳胡同的时候,一阵吵架声吸引了清光的注意力。他吩咐停了轿子,略加整理衣装之后,清光迈着从容的步伐走到了案发现场。
其实,只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桩,卖针头线脑的张奶奶不小心占了铁匠大牛的地方,大牛让张奶奶挪挪窝,张奶奶不依,大牛一挥手,一个寸劲儿竟然打翻了张奶奶的小摊。这下可好了,张奶奶哭天抹泪说大牛欺负她一个老人家,大牛急忙想拾起掉在地上的货物,却被张奶奶用拐杖打破了头。好嘛,一个哭哭啼啼,一个满脸是血,都嚷嚷着让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清光搞清楚事情的原委之后,掏出了二两银子,一两递给大牛,吩咐他先去医馆看病。正待他要将另一两银子交给张奶奶时,南归适时出现在他们面前。张奶奶一见南归,也不哭也不闹了,而是用袖子一抹脸,冲南归咧嘴一笑。南归依旧是面无笑容:“这个月的银子程贝贝没给您送过去吗?”
“送了送了。”张奶奶连忙说:“我在家闲着没事情可做,想出来……”
南归眉头一皱:“没事情做就占别人的摊子,还用拐杖敲人家的头吗?”
“我……我不是一时没控制住嘛……”一把年纪的张奶奶此时就跟个小媳妇似的,脸色涨红,低着头绞着手帕。
“好了,别在我面前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南归瞥了张奶奶一眼,继续说道:“以后要是觉得闷,想摆摊子,就去茶馆门口摆,可不许再倚老卖老欺负人。”
张奶奶连连称是,程贝贝赶忙扶着张奶奶的胳膊转身离开了。
处理完这件事之后,南归才把目光投向立在一旁多时的年轻男子。
“南掌柜,这位就是咱们叶城的新知府——清光。”原叶城知府谢馨宇不知从哪钻了出来:“清大人,这位就是霜叶茶馆的掌柜——南归。”
“幸会,清大人。”南归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幸会,南掌柜。”清光冲南归微微一笑。
寒暄之后,清光亲自邀请南归今晚去府中用餐,南归犹豫了片刻,点头答应下来。清光见争吵事件已经解决,便又重新坐回轿子,赶着回府了。
目送着清光一行人的离去,南归陷入了沉思。这位仪表不凡的新知府清光,是不是雁落醉酒后嘴里叨念着的那个清光呢?南归本想找雁落问个清楚,但却被告知雁落和彤若去城郊踏青了,南归心中的疑惑与不安只得暂且压了下来。到了约定赴宴的时间,雁落仍未回府,南归吩咐季宝,待雁落回来后让她去知府府邸寻自己。无论如何,南归一定要雁落于自己在场的时候见到知府清光,只有这样他才能放下心。
雁落和彤若在野林子里玩得十分开心,还偶遇了上次她迷路时认识的瞎眼男孩。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那个男孩邀请两位姑娘去他家小坐,说是小坐,倒不如说是卖苦力。一进屋,彤若就被小男孩央求着进了厨房,捋胳膊挽袖子做起了猪肉韭菜馅饼。雁落本想去帮忙,却被小男孩告知另有任务。
“我养的那只小猫前几天抓了我的大腿,沙疼沙疼的,我一气之下不再理它。可也就转眼工夫,我就不生它气了。可能是我当时太凶,让它害怕了,它这几天一直躲在后院门口,喵喵的叫,就是不敢进屋。雁落,你去帮我把它抱进来好吗?”
“包在我身上。”雁落笑着摸了摸小男孩的头,一蹦一跳出了屋。
到了后院门口,雁落推开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连根猫毛都没见着。
“喵喵喵,小猫猫,你主人原谅你啦,快点出来吧。”雁落弯着腰,四处寻找着小猫的踪影。她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正要回头,却被拦腰抱了起来。
“他原谅了小猫,你是不是也原谅了我?”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雁落耳边响起。
“沈承希!”雁落牙咬切齿地吼道:“放我下来。”
第九章:蓝颜全都是祸水
“沈承希!”雁落大声吼道:“马上放我下来!”
“你若是不原谅我,我就不放手。”沈承希紧紧地搂住雁落的腰,丝毫没有想放手的迹象。
“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雁落扭过头,怒视着沈承希那张比女人还要漂亮的面孔。
“雁儿,是我不好,不该骗你,可你也要听我解释嘛。就是杀人放火,还能辩解一番呢,你也太霸道了吧。”沈承希放低声音,委委屈屈地说道。
“没那个功夫,你放不放手?”雁落卯足了劲儿,也没能从沈承希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只得提高音量大吼道:“彤若,彤若!”
彤若听到雁落的声音,拿着擀面杖就从厨房冲了出来,她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沈承希,而且,为什么他们俩会相拥在一起?有□!
“沈掌柜,你这是做什么?”彤若朗声问道:“追求雁落妹妹未遂,就要霸王硬上弓吗?”
“什么?追求?霸王硬上弓?彤若你在说些什么啊?”雁落一脸诧异地望着彤若。
“彤老板有所不知,我和雁儿早就暗生情愫,若不是南归那个家伙挡在中间硬要拆散我们,我们早就在天愿作比翼鸟了。”沈承希说得跟真的似的。
“既然如此,我就不打扰二位了。”彤若说完转身要走,急得雁落在她身后大叫道:“你别信他的,彤若,他……”
还不待雁落嚷完,沈承希就捂住了她的嘴,并在她耳边吹着气:“你要是再叫,我就吻你了。”
沈承希说话的声音虽小,但还是被彤若听进了耳朵里,她侧过头,用眼角的余光看到雁落那两条小细腿悬在半空中不停地乱踢着,要多搞笑有多搞笑。雁落妹妹,放心吧,沈承希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也就拉拉手,亲一个而已。自己若是救你,岂不失去了看南归翻脸的大好机会。正所谓,三人行,必有□也。而且这两个男人全是猫耳胡同一等一的人物儿,妹妹你啊,还真是有福,就慢慢消受吧。彤若捂着嘴,偷偷地乐了几声,便一溜烟钻回了厨房。
目送彤若离开之后,沈承希收回了目光,他突然发现,雁落在他的怀里也不挣蹦了,温驯可爱得跟刚出生的小猫似的。他慢慢松开手,放下了雁落。
雁落直直地立在沈承希面前,一脸淡然,文文静静得好像春日里新发的柳条,这样的雁落,却让沈承希感到一丝寒冷,那原本温暖的小风变得阴凉阴凉的,沈承希下意识地伸手想去碰触雁落的面颊,却被雁落一闪身躲过了。
沈承希一怔,用一种茫然的目光盯着雁落,傍晚的余晖透过树枝的缝隙散落到雁落的身上,她的发梢上像是涂了一层闪闪发亮的金色。沈承希此时就像小男孩见到了成熟女人,有些害羞地抿了抿嘴唇:“真的生气了?”
雁落没有回话,她的视线越过了沈承希,飘向了林子深处。
“我早就见过你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你去大杂院踢毽子那次,其实我也在场。一开始我对你挺好奇的,要知道,南归那家伙属于生人熟人都勿近的类型,能让他破天荒留下的人,应该有几分不一般的能耐吧,从那时起我就开始留意你了。后来闹猫,你养的小猫和我养的小猫成了一对儿,我本想抽空去告诉你的,但却一直没腾出时间。那晚我正在帮新死的王家二儿媳妇收拾,没想到你闯了进来,我只是想装神弄鬼吓吓你而已。之后你去我师兄住的地方,我就跟在你们后面……我晚上去茶馆找你,起初是想气气南归,但后来……”
“为什么要让南归生气?”雁落冷冷地问道。
“这……一言难尽。”沈承希面露难色:“如果我告诉你和我南归的渊源,你能不能别再生我的气了?”
“不好说。”雁落翻翻白眼,沈承希这家伙竟然还敢跟自己讲条件?!鉴于他的无赖表现,雁落本想拍拍屁股走人的,但沈承希提到了南归,成功地吸引了雁落的注意力,姑且听一听吧,雁落暗暗想道。
“我第一次见到南归的时候,也就七八岁,他也不会超过十岁。我和师傅前去国都天安替一些皇亲国戚引魂,落脚地就是南归的家。那时他的娘亲刚刚去世,他因思念过度而一病不起,虽然住在他家里,可我却没见过他。某天夜里,我偶然在院子里见到他穿着亵衣,蹲在花丛里默默哭着,我一时心软就走过去安慰他。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子,很快就混熟了。因我白天要随师傅去工作,只能在晚上和他相见。一见面,我就给他讲那神啊鬼啊的故事,他听得是津津有味。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有一天我要和师傅离开天安返回叶城,那天晚上,当我告诉南归我要走了的时候,他……他……”沈承希结结巴巴地说道。
“他怎么了?”雁落好奇地问道。
“唉,雁儿,这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可千万别告诉其他人,要不然我会死的很惨。”沈承希见雁落点点头,便咬咬牙,运了口气说道:“他竟然抱着我,还吻了我的脸蛋……”
“什么?”雁落睁大眼睛,露出一脸不可置信的神情。
“唉,因为我身形单薄,披着头发,说话声音奶声奶气的,还总穿着鲜艳的袍子,再加上我们总在夜里见面,他以为我是个小姑娘呢。”沈承希有些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头:“那时候我们只不过毛头孩子,抱一下,嘬一口也没什么。可偏偏,几年后他来到了叶城,还成为霜叶茶馆的掌柜。”
“他是到叶城之后,才知道你是个男人的?”雁落笑得整个人都抖动起来。
“是。”沈承希痛快地承认道:“他以为小时候我是故意骗他,恨不得杀了我,要不是我师父从中调解,恐怕我现在早就死无全尸了。”
“想不到,南掌柜还有这么一段经历,正所谓爱你爱到骨头里,恨你自然也恨到骨头里。”雁落没想到能从沈承希这里获取如此劲爆的八卦新闻,她攥住沈承希的手,重重地上下摇晃着:“沈承希,你说,南掌柜该不会还喜欢着你吧?”
“绝对不可能!”沈承希咬牙切齿地回话道。
“有趣啊有趣,原来南掌柜这冰坨子也曾经为某个人融化过,虽然那个人是男人吧。”雁落的脑海中迅速浮现了一个场景,一身青衣的南归凝视着沈承希的身影,许久之后,南归慢慢走上前去,以指当梳,替沈承希绾上那千千青丝,这时候若能满天飞舞着红枫叶,伴着一阵悠悠竹笛声,别提多诗情画意了。
“雁儿,不许腹诽我,更不许瞎幻想。”沈承希拽了拽雁落的袖口:“现在你明白为何我和南归是死对头了吧?”
“不是冤家不聚头,我看你和南掌柜……才是真的有缘。”雁落抿嘴一笑,故意打趣道:“真是没想到啊,南掌柜的初吻对象竟然是你……”
“什么初吻对象?!”沈承希一瞪眼:“我就当是被小猫小狗舔了一口。好了好了,你也取笑够了,可以原谅我了吧。”
雁落见沈承希眼巴巴地瞅着自己,脸上还堆满了讨好的笑容,唉,罢了,也怪自己太迟钝,是人是鬼都没分出来:“这件事就算了,不过,你和他又是什么关系?”雁落指了指屋内。
“你说小闰啊,他爹是我表哥。”沈承希眉毛一挑,歪嘴说道:“你该不会喜欢上那个死孩子吧?他虽然长得比我俊俏那么一点点,但架不住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啊。”
“沈承希。”雁落正了正神色,语重心长地说道:“我觉得,你有病,得治。”
“我这是心病,心病还须心药医。”沈承希耸了耸肩膀,柔声说道:“小雁雁,你愿意帮我治疗吗?”
“不愿意,您还是另请高明吧。”雁落如轰苍蝇般朝沈承希摆摆手。
就在沈承希一脸委屈地凝视着雁落的时候,彤若再度出现,她瞥了沈承希一眼说道:“天儿不早了,你先带雁落回茶馆吧,我呆会再走。”
“我陪你。”雁落急忙凑到彤若身边,轻轻挽住她的胳膊,笑着说道:“还没尝过彤若的手艺呢。”
彤若捏了捏雁落的鼻尖,慢条斯理地回话道:“你啊,快点回去吧,免得南掌柜担心,还是说,你想让他再把你抱回去?”
雁落嘟嘟嘴,无奈地点点头:“我这就走。”
送雁落回茶馆这项光荣却不艰巨的使命就落在了沈承希身上,一路上他像只花蝴蝶似的,绕在雁落身边,满口甜言蜜语,刚开始雁落还瞪他几眼,或是斥责他几句,到最后,雁落只顾着低头走路,完全不搭理身边这位异常英俊也异常烦人的男子。
这条回家的路本来不算太长,但被沈承希这么一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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