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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年代 作者:高华-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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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着两种性质不同,命令各别的军队,则政府必不能稳定,更不能望其合作团结健全而有力了”。①蒋介石的这段话,明确强调了国民党在“军队国家化”问题上的态度。

    中共方面则一再重申了对国家“政治民主化”问题的立场。1946年1月4日,中共出席政协会议的代表王若飞接受重庆《新民晚报》记者访谈,强调此次政治协商会议所要讨论的政治问题主要应是“结束训政,改组政府”。关于国民大会,他认为当然要坚持修改组织法及选举法,召开日期要等上述问题决定之后才能决定,“因为这上面规定的总统权限比日本天皇还大”。 ②中共同时也希望通过政协,表达自己的和平意愿,并利用争取来的和平时间积蓄力量。

    国共双方的立场相距甚远,争论的焦点在两点,一是军队国家化问题,另一是政治民主化问题。蒋介石固然希望通过政协会议扩大国民党的影响,给中共施加压力,迫使中共交出军队。但是,他也知道,涉及如此重要的问题,中共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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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蒋介石1946年元旦的广播演说》,载《政治协商会议资料》,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页。
    ②  《政治协商会议代表访问之三十:王若飞先生》,重庆《新民晚报》194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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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轻易就范。因此,为了照顾美国的要求和国民和平的呼声,蒋介石频频作出姿态,表示对政协会议的重视。但在另一方面,他继续加紧对国民党军队的控制,为从武力上消灭中共,进行各方面的部署。挑选孙科作为国民党出席政协会议的首席代表,就是蒋介石对中共、美国及社会各界作出的一个重要姿态。孙科与中共领袖皆熟,大革命时期与周恩来相识于黄埔,与毛泽东认识则在广州。1945年重庆谈判期间,孙科曾在家中设宴款待过毛泽东,两人曾就国内和平的前途作过交谈。毛泽东曾当孙科面表示过对蒋介石和平诚意的怀疑。①至于美国,更是在1944年后表示过对孙科的兴趣。蒋介石知道孙科的“开明”形象对自己将是一笔资源,他任命孙科为国民党参加政协会议的首席代表,就是要利用孙科的“左”倾的社会形象和孙科与美国的联系,为国民党造势,及向美国传达蒋介石有意改革政治的信息。

    1946年政协会议一共召开了9次全体会议,中心议题有5个:1.政府组织;2.施政纲领;3.国民大会;4.宪法草案;5.军事问题。1月15日,会议主席孙科宜布成立分组委员会,计有:政府组织组、施政纲领组、军事组、国民大会组、宪法草案组,各分组委员会的名单由蒋介石指定。

    孙科在政协会议期间的主要活动集中在“政府组织”和“宪法草案”的讨论与修改方面。

    1946年1月14日,政协会议举行第四次大会,讨论政府组织问题。孙科代表国民党在会上提出扩大国民政府方案。孙科方案主张在国民大会未举行之前,先行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以充实国民政府委员会,其要点为:

    1.国民政府委员就原有名额增加三分之一,即从现有36名国府委员,再增加12名,共为48名。

    2.新增国府委员将由国民政府主席提选任党外人士充任之。

    3.行政院设政务委员若干人,将兼任各部会长官。

    4.国民政府主席有紧急处置权,但应于处置后,报告国民政府委员会。②

    对于这份方案,国民党出席政协会议代表王世杰作口头声明予以解释。王世杰声称,此方法表达的国民党的基本理念乃是同时兼顾”法律”与“事实”。即:政府组织形式应适应国内政治发展的变化,使之容纳党外人士。但目前是到宪政的过渡阶段,任何变动都不应动摇法律系统,现有的变化应与未来的宪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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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孙哲生口述自传》,载《孙哲生先生年谱》,第483页。
    ②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7编,战后中国(二),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第148—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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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相衔接。①

    对于孙科所提的扩大国民政府案,民盟代表张东荪表示异议。他提出,“光讨论政府组织是不够的!必以先实施保障人民自由法令为条件”,应先把被关押的政治犯放出来。他说,“我是坐过监牢的,饱人不知饿人饥,在监牢中的人是没有一点钟不想早出来,千万不能慢”。民盟代表梁漱溟发言支持张东荪。梁漱溟表示,“如果此事不先做到,我们不愿再讨论其他问题”。②

    中共方面也就“人民自由权利”发表重要意见。中共首席代表周恩来表示支持张东荪、梁漱溟的提议,呼吁国民党政府立即释放张学良和杨虎城。周恩来指出,张、杨兵谏,“为民族产生了惊天动地的团结抗战”;“耍是张、杨两先生释放了,西北与东北父老乃至全国人民,谁不欢欣,何必不做!”③

    对于孙科有关改组国民政府问题的意见,董必武代表中共作出反应。董必武表示,中共的基本态度是在现政府的基础上来改组。第一,中共承认蒋主席的领导;第二,承认国民党是第一大党;第三,不变动政府的各院部会组织机构。但是,中共在改组政府的具体办法方面,持有与国民党不同的意见:

    1.中共认为改组政府应有一个共同纲领,这个纲领应包括人民的自由权利等问题。

    2.中共虽承认国民党为第一大党,在政府职位中应占多数,但根据中共做地方政权工作的经验,最好政府主要职员大党所占地位不要超过三分之一。

    3.国民政府委员人选由蒋介石提交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通过而任选,如此还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形式。因此,主席提人选时,最好要和政治协商会议协商。

    4.主席紧急处置权将会促使手令制的发展,因此,主席的命令还是要经会议通过,而且要有人副署。

    5.各院都会改组不应该仅限长官而已,也应包括各院部会改组,使各党派、无党派有广泛机会参与政府。

    6.改组后,国民党的费用不应再由国库开支。④

    对于中共方面的诘问,在当天的大会上,国民党方面由张厉生、邵力子、王世杰等作出回答,孙科作为会议的临时主席,主持代表发言的程序,没有表示自己的意见。但是,这个问题一直是政协会议上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争论的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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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7编,战后中国(二),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第150页。
    ②  嘤鸣、慈正合编:《政治协商会议始末记》,第168、194页。历史文献社编:《政协文献》,第58页。
    ③  历史文献杜编:《政协文献》,第58、59、554—555页。
    ④  历史文献社编:《政协文献》,第58、59、554一5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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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是,国府委员的名额分配,国民党方面坚持占有二分之一的国府委员名额,中共所提出三三制办法,即国民党、各党派、社会贤达各占三分之一。孙科认为,“三三制”的结果,“国民党是绝对少数”,又说“国民党非要过半数,这个问题不能解决”。①中共方面在请示了延安后,作出让步,1月25日作出答复,同意国民党在国府委员中的二分之一的名额。②

    1946年1月19日,政协会议举行第四次大会,讨论《五五宪草》问题。孙科作为十年前主持宪草制定的当事人的身份,在此次大会上就宪草修改间题阐述国民党的立场,其要点为:

    1.鼓吹“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孙科重谈十年前的老调,空谈“政府是为人民所产生,官吏是人民的公仆,亦为人民所信任而选出。因此所组织的政府,应该给他相当的权,俾有充分能力执行职,使政治效能充分表现”。孙科就此指责西方议会制政府效能不彰,“不能应付时代需要”。反之,中国政府则因确保政府有能,而比议会民主国家“确有进步”。

    2.为大权独揽的总统制辩护。孙科说,“有人批评宪草的总统权太大了,不过我们看宪草总统一节规定总统职权都‘依法’行使”。换言之,总统虽然权力很大,但这都是法律所允许的。

    3.提出国民大会不宜于经常开会的意见。孙科认为,国大经常开会,将妨碍政府各部门行使职权。

    4.为特殊情况下停止宪法有关人民权利的条款预埋伏笔。孙科说,“资本主义国家对财产保障是很重要的,在战时就不能不暂时放弃,许多国家宪法虽无条件保障,但下戒严令时,可以对宪法某几条暂时停止效力。世界各国既有先例,中国行宪政时,是否采用由总统下令停止某几条宪法效力的方式呢?”③

    孙科对《五五宪草》的说明引致中共、民盟和青年党方面的不满。中共代表吴玉章就几个问题表达中共的意见:

    1.保障人民权利间题。吴玉章指出,“宪法应保障人民权利,不应限制人民权利”,但是《五五宪草》关于人民权利大都规定“非依法不得限制”字样,换言之,人民的权利还是受到宪法的限制的。

    2.中央与地方权限向题乃吴玉章指出,《五五宪草》中规定总统权力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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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政府代表孙科报告政治协商会议各分组委员会商谈情形》,载《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7编,战后中国(二),第213页。
    ②  《南方局党史资料大事记》,重庆出版杜1986年版,第367页。
    ③  《政府代表孙科对于五五宪草之说明》,载《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7编,战后中国(二),第208一2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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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流于个人专断之弊”,应予以修改。吴玉章并主张吸取英美等先进民主国家所行的国会制度的经验。

    3.地方制度问题。吴玉章提议实行省自治制度,省长民选,省自制省宪。

    4.要求在宪法上规定,有关军事、文化、经济的民主政策。①

    对于孙科在说明中提出的“为顾到政府各部分的分工合作,国民大会不宜经常开会”,除国民党外的各方均持异议。蒋匀田回忆说:“这样如何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呢?所以无党无派代表及中共、民盟与青年党代表均不满意五五宪草,而主张另行宪草”。②

    在中共、民盟和青年党的要求下,经过宪草分组委员会4次讨论后,国民党在几个引起争议的问题上作了让步,而这种让步又是与孙科的努力分不开的。

    在宪草修改过程中,张君劢等拟定了宪草修改十二原则,其中心意思是削弱总统实权,将大权集中于行政院,变国大为无形国大,确定省自治原则,省长民选,省可制定省宪。

    由于张君劢等思路与孙科的理念十分接近——孙期望通过一部具有民主精神的宪法,限制蒋介石的独裁,因而孙科对宪草修改十二条原则持接受和肯定的态度。③

    蒋介石为什么会同意这个限制自己权力的宪草修改方案,据梁漱溟回忆,这是因为蒋介石对政协会议并不重视,没有注意阅看孙科的呈文,而当发现“问题”时已为时太晚,不及修正。故蒋介石声称“事前未能详阅条文,在协议决定以前,不及向本党贡献意见,以相商榷” ④。蒋并表示,“宪草只是党派协议,我们大家不能包办民意,还需取决于国民大会将来再斟酌吧” ⑤。实际上,蒋介石的这句话已为今后推翻宪草修改原则预埋了伏笔。

    蒋介石虽对宪草修改心存不满,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只能吞下这颗苦果,这就在客观上为孙科提供了一个活动的空间。1月28日,孙科在国防最高委员会报告各分组委员会会商情形,孙科例举了各项修改。他说:“对总统也有两点规定,总统经过行政院决议,将发布紧急命令,但须在一个月内报告立法院(原来规定两个月)。关于地方制度规定省为自治单位,照现在制度,省是一点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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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历史文献社编:《政协文献》,第131一132页:张九如:《和谈覆辙在中国》,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68年版,第227一228页。
    ②  蒋匀田:《中国近代史转折点》,香港友联出版社1976年版,第34、69页。
    ③  梁漱溟:《国共和谈中的孙科》,载《忆往谈旧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220页。
    ④  《对于宪法草案之提示》,《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7编,战后中国(二),第487页。
    ⑤  梁漱溟:《我参加国共和谈的经过》,载《忆往谈旧录》,第176—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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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的,将来恐怕办不到。省与中央权限划分以均权为原则,省长民选,这些总理遗教本有说明,五五宪草就没有表现出来。……人民权利与义务这一章,本来有‘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的一句,我们认为这是保障人民权利,他们也有相当的了解,不过文字上有点修改”。①

    由于国民党在《五五宪草》修改方面作出了重要让步,1月25日,宪法草案问题终于达成了协议。

    1946年初的政协会议在各方的努力下,就会议的五个重要议题都达成了协议,孙科作为国民党首席代表参加了会议的全过程。在讨论过程中,孙科的立场较为弹性,一般多能考虑吸取其他党派的意见主张。同时作为会议临时主席,孙科在安排会谈、协调各方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1946年2月1日,延安《解放日报》刊登一篇名为《延安权威人士评称政协会议获重大成果》的文章,对政协会议所获成果给予高度评价。文章称:“修改宪草原则确定了今后中国国家政治民主化的基本原则。……而改组政府及增加国大成分的决议是保障共同纲领实施及国大制宪胜利的条件”。②这两项工作——修改宪草与改组政府,孙科都曾与闻,孙科作为国民党内开明派的形象,得到社会公众的一致肯定。

    然而,政协会议所造成的协议能否落实,首先则取决于执政党方面——即国民党政府的诚意及其贯彻措施。国民党内的反共强硬派CC集团对政协会议所通过的各项协议持强烈反对的立场。1946年2月10日,国民党右派挑起“较场口事件”,李公朴、郭沫若、施复亮被殴受伤,当晚民盟召开紧急会议,孙科、周恩来等均到场。到了1946年3月召开的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CC派的活动达到高潮。他们一方面攻击中共对政协会议抱有阴谋,利用政协会议拖延时间,积极备战;另一方面将矛头指向国民党内的开明派,指责彼等对中共妥协退让,“丧权辱国”。在国民党及其强硬派的进攻面前,自由派在国民党的活动空间日益缩小,孙科面临党内强硬派的巨大压力,左右为难,进退失据。1946年春,孙科的政治立场开始再度发生变化,逐渐显示向右转的端倪。



    三、孙科与“制宪国大”、“行宪国大”


    政协会议后,国民党内反共强硬派掀起了反对政协会议的强大声浪。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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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政府代表孙科报告政治协商会议各分组委员会商谈情形》,载《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7编,战后中国(二),第215—216页。
    ②  延安《解放日报》194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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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在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反共强硬派全面攻击政协决议,尤其集中攻击政协会议通过的宪草修改原则。苗培成、张强等在六届二中全会上提出议案,指责政协决议宪草修改原则“多不脱欧美宪法之窠臼”,“有违总理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遗教精神”,提议六届二中全会对政协会议宪草修改原则,“不予通过”。①在反对声浪一边倒的形势下,孙科等遭到国民党内部的严厉指责和诘难。1946年4月1日,蒋介石在国民参政会第四届第二次大会上发表“政治报告”,在谈到宪法草案时,从原先的立场后退,竟声称,若依原先协议的宪草原则,“乃不是和平而是混乱,不是统一而是分裂”。蒋介石并表示,“如政治协商会议,果真成为这样一个性质的会议,我们政府与人民是决不能承认的”。②

    蒋介石的出尔反尔引致中共方面的强烈批评。1946年4月4日,周恩来对中外记者发表谈话,反驳蒋介石对中共的指责,揭露国民党方面意欲全面推翻政协协议。③4月6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社论《驳蒋介石》,指称蒋介石为法西斯反动派。④这篇社论发表后,国民党内的反共强硬派再度掀起反共声浪,尽管此时孙科仍主张政治解决为先,但在《解放日报》社论发表后,他也认为“和平已没有了”。⑤

    1946年6月,国共内战爆发,孙科作为国民党上层集团重要成员之一,事实上已面临抉择的关头,或者公开支持蒋介石的反共方针,或者继续扮演国民党内开明派的角色。孙科一向主张在国民党领导下,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共纷争,但在反共空气弥漫的国民党内,这种立场已无活动空间。孙科选择了与蒋介石站在一边的政治立场。1946年下半年后,孙科停止了“和平”声调,全力支持蒋介石,这尤其集中在关于国大召开的问题上。

    召开国大,原是政协会议各方一致达成的协议,政协会议后,国民党方面出尔反尔,提出与原决议有违的新建议,遭到中共方面的强烈谴责。为抗议国民党军进攻张家口,1946年9月16日,周恩来从南京前往上海。9月30日,周恩来等致函孙科,拒绝提出参加国民政府的中共人选,并明确反对召开国民大会。孙科一再函促周恩来返回南京会谈。⑥中共方面为了尽力维持国内和平,作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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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苗培成等:《遵照六全大会决议确定以国民政府公布之五五宪法草案为国民大会制宪之讨论基础案》,载《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案原文》第3册,第32—33页。
    ②  蒋介石:《在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上的政治报告》,载《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7编,战后中国(二),第497—498页。
    ③  梅园新村纪念馆:《国共谈判文献资料选辑》,1945年3月至1947年3月,江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69—171页。
    ④  延安《解放日报》1946年4月6日。
    ⑤  蒋匀田:《中国近代史转捩点》,第34、69页。
    ⑥  参见《孙哲生先生年谱》,第187、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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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10月21日,周恩来自沪返回南京,继续与国民党方面展开谈判,但中共坚持反对召开“一党专政”的国民大会。1946年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了中共在北方的重要城市张家口,蒋介石以为胜券在握,遂不顾中共与民主同盟的强烈反对,于11月15日在南京召开“制宪国大”。

    孙科在制宪国大上扮演了一个颇为活跃的角色,他与蒋介石、于右任、曾琦等48人名列大会主席团。1946年12月25日,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孙科因长期主持宪草制订与修改,政治行情上涨。1947年3月1日,孙科出任官办组织——“宪政实施委员会”会长。4月17日,孙科出任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副主席兼立法院院长。至此,孙科与蒋介石完全合流。

    为了洗刷以往个人形象的“进步”、“左”倾色彩,6月至11月,孙科频频发表公开谈话,表达对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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