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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野史之西门庆-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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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联席会议由五大战区的军事指挥官组成,中央战区的指挥官任当然的议长。
司法总理衙门是最民主的权利部门,衙门总长由汴梁市全体市民透明公平投票选举产生。司法总理衙门拥有超乎行政和军事的权力,负有监督行政部门和军事部门的职责。
在我的影响和坚持下,权利被彻底分散,并以法律的形式得以确定下来,杜绝帝国在未来的某个时刻落入个人或者单一集体的控制,以确保帝国的长治久安!不过我仍然保留了帝国皇室名誉上的统治权,但未来的帝国皇帝,再没有能力调动帝国的一兵一卒,也没有能力任命任何行政官员,不过皇室的贵族身份被法律所永久保护……
不过,我还是在帝国的法律上另加了一条,将帝国的官阶分为九级,没有官职的平民百姓只能娶一房妻室,不可纳妾!九阶官员可娶一妻一妾,八阶官员可娶一妻两妾,依此类推,一品大员比如行省议长以上官员,便可以纳妾256人,而帝国皇帝则没有数量限制,可以想要多少便可以娶多少女人……
我环顾左右,五大战区的军事联席会议议长,帝国大将军分列五大行省的位置。他们分别是中央战区大将军林冲,远东战区大将军秦亮,漠北战区大将军铁木真,南疆战区大将军岳飞,西陲战区大将军关胜。
目前,四海鼎定,帝国繁荣,只有南疆战区和西陲战区仍在继续对外用兵。
其中岳飞的南疆战区正和南亚次大陆的孔雀王朝交兵,也就是后来的印度阿三,虽然我帝国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但南亚次大陆实在气候酷热恶劣,运输补给线又极其漫长,而孔雀王朝的抵抗又十分顽强,故而战事进展的十分缓慢。
在关胜的西陲战区,却是遭遇了强大的法兰西帝国,法兰西帝国同样拥有先进的火药武器,他们的军队同样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法兰西大帝拿破仑已经统一了欧洲全境以及北非北部,正从高加索向东推进,在里海之畔和我天朝大军对峙。
两军对峙经年,互有死伤,战线上暂壕密布,寸步难行,短时间内谁也奈何不了谁……
不过在其它三大战区,却是局势稳定,百姓安乐,经济正取得蓬勃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一派欣欣向荣的可喜境像。
南疆战区大将军岳飞首先发言。
“陛下,印度人的抵抗十分顽强,我南疆行省正规军由于不适应南亚次大陆潮湿酷热的气候环境,非战斗减员相当严重,况且印度人正利用间谍渗透到南疆行省西部印缅州、孟加拉州、柬州等地,煸动当地土著居民暴动,虽然很快便被地方警备队很快扑灭,却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将目光投向一边的燕青,问道:“燕局长,你的中央情报局似乎工作不得力啊,竟然让印度人的间谍渗透进了缅州等地,发动了暴乱!你事前竟是一点消息也没有?”
“陛下有所不知。”燕青耸了耸肩,说道,“缅州、孟加拉州和柬州本来就是从印度人手里占领的,原住民都是印度人,和孔雀帝国一衣带水,虽然帝国花了极大的代价试图安抚三地民众,却总是不能抹去他们缅怀故国的心情,臣已经将中央情报局一半的特工都布置在这三州,却仍是不能有限阻制印度间谍的渗透,因为他们根本就是同一人种,令人无从防范。”
我耸了耸肩道:“这么说来,岂非毫无办法?”
“陛下,臣倒是有个想法。”已经升任中央议会议长的吴用出列说道。
“快说。”我返身回到皇座上,一挥手说道。
“陛下,印度文明跟我华夏文明一样,都是源远流长的不朽文明,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感染力,尤其是印度人,对本族文明的笃信程度不亚于华夏族对华夏文明的狂热崇拜!这已经从印度士兵顽强的战斗力得以体现。”
“不错。”我点头道,“印度人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你接着说。”
“要想彻底兼并印度,并让之成为我天朝帝国的一个行省,以臣之见,首先得消灭他们的文明!从文化人同化印度人,让印度人仰慕和信仰我们华夏的灿烂文化!唯其如此,才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印度人的抵抗意志,让他们自己要求归于我帝国疆域,此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也。”
“不错,议长所言极是。”副议长朱武附和道,“文化总理衙门在远东省、漠北省的文化教育同化政策便推得极好,现在无论是蒙古人还是女真人,或者契丹人,高丽人,吐蕃人还是回鹊人,他们现在都从心里认同自己是华夏人,是华夏民族的一员。”
“那要等到猴年马月?”帝国水师南洋舰队司令官李俊一摆手,不耐烦地说道,“文化同化,只怕一百年也不见得能收效,那时候只怕我们都早已经作古了,还谈什么征服印度?陛下,以臣之见,还是四个字,烧杀劫掠,烧光他们的房子,杀得他们胆战心惊,劫走他们的粮食,掠走他们的女人孩子,末将倒要看看,他们拿什么跟我们帝国抗衡?”
“陛下不可。”吴用失色道,“若按李将军所说,只怕会适得其反,引起印度人更激烈的反抗,必然会造成印度人和我华夏族的世仇,以后既便靠武力征服了,也难以治理呀。”
我呼了口气,实在是没有兴趣再听两人辩论下去,没好气地说道:“那就这样吧,先治理好缅州等地的印度人,暂停对印度人的征服战争,那等酷热恶劣之地,征服了也不要!留着孔雀王朝让我们的新兵有个地方练练兵也是不错的选择。”
“陛下英明。”林冲附和道,“臣也觉得帝国的疆域太大了除了增加治理的难度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好处,尤其是像印度这样拥有源远流长文明的种族,更是不利于长治久安!不过臣以为保持给印度人的压力,延缓印度人发展的速度,让他们永远落在华夏族后面,消除印度人对华夏族的威胁倒是必须的。”
“恩恩,那西边的战事呢?”我将目光投向关胜,接着问道,“法兰西帝国有没有发动新的攻势?”
“回陛下,法兰西帝国并没有发动新的攻势,帝国和法兰西以里海为界,双方各屯兵近百万,谁也没有足够的能力突破对方的防线。”关胜恭敬地答道,“不过臣以为,法兰西帝国国力不如我天朝帝国,如果再对峙下去,最先不支的肯定是法兰西帝国,届时我军可以趁法兰西帝国后力不济时发起反攻,趁胜攻入欧洲。”
帝国行政总长应伯爵失声道:“那要耗到什么时候?一年?十年?还是一百年?”
“这个……”关胜皱着眉头,思忖片刻后答道,“臣也难以断言,不过以帝国的国力计算,支撑一支百万大军于里海驻防,支撑五十年应该不在话下。”
“那法兰西帝国亦是疆域广大,国力强盛,这场战争怕是旷日持久,没有赢家啊。”应伯爵叹息道,“陛下,以臣看来,不如且罢兵休战,没有胜算的仗,不打也罢了。”
我喟叹一声道:“要是有坦克就好了,法国人的暂壕根本不值一提,唉……”
“坦克!那是什么?”众人惊疑地望着我。
我耸了耸肩,知道解释不清,便随口说道:“坦克是一种十分厉害的武器,能够轻易地摧毁法国人的防线,可惜我也忘记了该怎么制造。要不然,便能将法国人打得落花流水了……”
“陛下,你是怎么知道坦克这玩意的?”应伯爵有些惊异地望着我道,“莫非你从哪本厉害之极的古书上看到过?还是在梦里的天书上看来的?”
“屁话。”我没好气地瞪了伯爵一眼,说道,“什么古书天书,古代的人能想出坦克?天上难道真可能有神仙?尽说屁话!”
应伯爵向我耸了耸肩。
我呵了一口气,说道:“就按总长大人说的办吧,跟法国人议和,这仗不要打了。好了,还有什么事情没有?没有的话我可要走了。”
诸位大臣纷纷耸肩道:“臣等恭送陛下。”
我潇洒地挥了挥衣袖,满身轻松地向着皇宫后院而来,皇宫后院,我的女人们正其乐融融,嬉闹成一团……
(全书完)
2006年4月10日
《帝王野史之西门庆》作者:寂寞剑客
外篇 ~和武松称兄道弟~
我看到武松的时候,这厮正趾高气扬地坐在虎皮交椅上,八个虎背熊腰的猎户抬着他招摇过市,笑得那才叫个贱,不过不得不承认,这厮长的真的很帅,也很有气势,看着他虬结的肱二头肌,大概给他千百斤的担子,他也能轻松挑起。
当时我就跟自己说:武松这样的男人,要么你让他去死,要么就让他做你的兄弟。
老实说,这真是一道难题,就像钱和女人同时摆在你面前而你偏偏又只能选一样,真的很难选择,因为这两个选择都很有吸引力。
让武松去死……我自然知道武松是必然要死的,而且他死了还有个显而易见的好处,那就是将来跟我争潘金莲的男人里会少一个强而有力的对手。
其实,我心底有个秘密一直不曾告诉别人。
潘金莲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女人,每晚睡觉之前都须看过她的裸体漫画才能睡得着,和许多女人上床或者上草坪的时候,脑子里想的也尽是潘金莲白花花的大腿,性感挺翘的屁股,还有她腮边的那粒痣,真的很诱人……尽管,我从来没有真的见过她。
但她活在我的灵魂深处。
曾经有一天,我这样跟自己说,我想我这辈子定是为潘金莲而活着的,我的生活中她的影子无处不在,从我开始懂得男女之事起便有了对她的性幻想。没有潘金莲就不会有二十一世纪的西门十三,更不会北宋政和年间的西门庆。
所以,为了潘金莲,我必须干掉武松,因为这家伙也跟潘金莲关系暧昧,而且他还是武大的兄弟,潘金莲的小叔子,又年轻又有的是力气,对潘金莲这样的淫娃荡妇有着致命的诱惑力。
但让武松做我的兄弟同样吸引人。
我前面说过,武松这人和我一样没有文化,也爱打架喝酒玩女人,不过有一点他不如我,我比他聪明。看看他粗壮发达的四肢大家就能猜到他是什么样的人。
所以,武松这样的人最好骗,请他喝酒诳丽春院,再给他几两银子零花,他便会对你言听计从,除了他自己你让他干掉谁他便会干掉谁!潘金莲的第一任男人张大户和第二任男人武大都是这样间接地死在我的手里。
我正难以抉择的时候,武松腾地从虎皮交椅上跳了下来,像拎小鸡一样拎起要四名强壮猎户才抬得动的吊晴白额大虫,一步便跨完了县衙的台阶,像阵风一样刮了进去,再也看不到了。
我无趣地数着眼前攒动的人头,一颗两颗三颗,四颗五颗六颗……
结果武松出来的时候,我正好数到第三百零八颗,偶数!
老天替我做了抉择,与武松做兄弟。
要和武松做兄弟,对于我这样的聪明人来说,真是太简单了。
我当时只是将一锭银子事先扔在武松的脚下,然后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嗨,你的银子掉了。”
武松回头骂了一句:“贼厮鸟,作耍二爷?”
但他马上就不骂了,眼睛里开始冒出绿光来,因为他发现了脚下的那锭银子。
就这样,我和武松真的做了兄弟,勾肩搭背去丽春院喝酒。
武松的酒量真的很惊人,居然将丽春院搀了水的劣质老酒喝了个精光,末了抹抹嘴踢了我一脚,说了一句:“痛快,生受你了。”
我就笑着回踢了他一脚,骂道:“都是兄弟,客气个鸟。”
这厮就上来勾住我肩膀扯着嗓子开始唱:“我们是兄弟,我们是兄弟,我们是最好的兄弟……有酒一起喝,有女人一起上……呃……”
然后这家伙开始在丽春院的大厅里疯狗似地闹将起来,还打翻了几桌酒席。
有个长得膘肥体壮的关西大汉看不惯武松的嚣张,要将武松赶将出去,结果反而被武松揍了一顿,打得像个猪头,估计他老娘都不见得再认得他了。
为了显示我的义气,我也冲上去往那厮的头上狠狠踹了几脚,这种痛打落水狗的事我向来就最喜欢做。反正别人只会将过节记在武松头上,关我鸟事?
那天之后,我和武松狼狈为奸欺男霸女的声名开始在清河县流传开来。
人人都知道,我有个好兄弟叫武松,能够空手打死大老虎。男男女女见我的眼神便都有些畏惧,都得神色恭敬地点头问好,尊我一声二官人。我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差,经常因为别人多看我一眼或者不小心撞了我一下便老拳相向。
很快,武松又做了清河县的捕快,专门负责捉拿盗贼的差事。
从此,在清河县再不敢有人跟我作对,敢跟我作对的人我都找了些理由让武松给抓起来投进了大牢里。
~跟潘金莲的见面~
跟潘金莲的第一次见面真的毫无新意,我早就知道她住在清河县,但一直都没有找到她,非但没有找到她,便是她的前夫张大户和现任丈夫武大郎亦没有找着,好像他们都不住在清河县城里。
当时的情节基本上跟施耐庵回忆录里写的差不多,唯一的不同就是,潘金莲打在我头上不是支窗帘用的竹竿,而是一方绣了花的手绢!而且手绢也不是失手掉落的,而是她故意砸到我头上的。
后来有一次当我和潘金莲亲热的时候,曾经问她为什么要用手绢砸我,结果潘金莲的回答差点没让我气得吐血,发起狠来狠狠地弄了她一回,将她弄得哭天抢地,三天下不来床。不过从那以后,这淫妇便经常用这话来刺激我,而且每每奏效,真是令我始料不及。
妈的,荡妇就是荡妇,为了自己酥爽一点也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她居然跟我说,用手绢砸我是因为错把我当成了武松,那天我因为图新鲜正好借了武松的一件捕快衣服来穿,从背影上看还真有几分相像。
不过当时我不知道潘金莲想砸的是武松。
我抬起头来,然后看到了潘金莲,她站在楼上,正望着我笑,顷刻间我感到大脑一片空白,有一个强烈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我终于找到了,她就是潘金莲,北宋朝的第一美女!中国历史上的第一荡妇!
潘金莲妩媚地向我抛了个媚眼,倩影消失在楼上。
刹那间我心头若有所失,三魂去了七魄。
王婆这个时候正好出来倒垃圾,大家和我一样清楚,她家跟潘金莲正好隔壁,我立时眼前一亮,发一声喊:“嬷嬷救我。”
“你是不是瞧上大娘子了?”
王婆的眼神很贼也很亮,望着我直接说出了我心里的想法,倒也省去我的一番口舌。
我一个劲地点头。
王婆将手往我面前一摊:“拿来!”
我点头会意,从袖兜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她掌心。
王婆却是白了我一眼,啐道:“靠,一两银子!?泡老娘都嫌少,还想泡武大娘子?做梦吧你。”
我一咬牙,从另一边摸出一锭十两重的银子,王婆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细小的眼珠里放出绿豆一般的光芒,紧紧地盯着那锭银子,说了一句:“行了,你三天后这时候再来吧。”
心满意足地从王婆家里出来,正好遇见武大挑着炊饼担子在敲自己家门。
武大这样的人是绝不会认错的,我想整个大宋朝像他这样的可能就一个!比他挑的炊饼担子高不了多少。
我想武大他爹和他娘当年生他们兄弟俩时,一定是被外星人做了基因试验了,所以才会有这样极端的产物!集中了所有缺点的武大,以及集中了所有优点的武二,哦说错了,其实他们兄弟俩还是有一点非常相似的,那就是他们的智商。
不然的话,龙兄鼠弟请他们去演,一定比施瓦星格还要轰动。
武大阴阴地望了我一眼,似乎带些敌意,这也难怪,大凡所有对自己的长相不尽满意的人,见了帅哥俊男都会这样的。
潘金莲开门走了出来,脸上的笑意比蜜还甜,细心地替武大擦着脸上的汗,还细声细气地说道:“相公回来了?”
我长叹一声后终于明白,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实在堪称世界上最让人惊叹的成语。
一股热泪几乎夺眶而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金莲!你受苦了,我一定会救你出苦海的,你放心!既然上天注定要让我成为西门庆,你的终身幸福便是我毕生最大的使命。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没娶李瓶儿过门之前对她是神昏颠倒魂牵梦绕,可一旦真的成了自家枕边人,朝也弄弄晚也弄弄,不多时便也感素然无味矣。
这天来到衙门找武松,寻思着上丽春院喝花酒解闷儿。
正好遇见武松这厮两腿用力夹着一床被子在板床上哼哼,一面哼一面还起起落落地撅着屁股。
我走过去拍了拍武松的臀部:“枪法,不是酱子练滴。”
武松一下子瘫在板床上,半天没再撑起来。
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羞怒道:“你懂鸟,你又没我厉害。”
我笑而不答,与武松这样的粗人斗嘴,那你不是脑子进水就是智障或者想不开了想自杀。
“武二,怎么不去杀鸡毛?”
杀鸡毛是我和武松一起发明的俚语,意思就是去偷情,和二十一世纪的一夜情有异曲同工之妙。
“懒得去鸟。”
“没银子?”
武松摇头。
“没心情?”
武松摇头。
“被知县老爷训了?”
“他敢!?”武松还是摇头。
“那你是怎么了。”我是真猜不着了。
武松便不耐烦起来,在床上翻了个身背对着我道:“你不懂的,你又没有爱过人。”
听到武松的话我心里颤了一下,脑子里闪电般掠过一个念头:武松这贼厮鸟,敢莫已经见到了潘金莲?却因为潘金莲是他嫂子所以才这般烦恼?
武松忽然又将身体转回,坐起身来,望着我很认真地问:“西门,你爱过人吗?”
我呆若木鸡,现在我可以肯定这厮一定是见到潘金莲了!
胡思乱想间我好像胡乱地摇了摇头。
武松便得意地将头靠在墙上,脸上露出幸福的贱样,令我有一种想把他掐死的冲动。
“我爱了,爱一个人的感觉真他妈的好!”
“什么感觉?”我失魂落魄地问了一句,连武松这样的粗人都能恋爱,很是让我妒忌,我一直认为,爱情仅仅是属于我这样的风流倜傥男的,而武松这样的肌肉男只配一次次地将自己的种子消耗在自己的五指之间……
“我跟你说……”武松冲我挤了挤眼,“才怪!”
他妈的这个贼厮鸟,作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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