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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颂音辞(清穿空间) 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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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颂音辞(清穿)
作者:卿未眠
《清风颂音辞(清穿空间)》作者:卿未眠
【文案】 司马徽音,出身盗墓世家,尽管司马家早已金盆洗手,可却依旧背负着属于盗墓世家的诅咒。学遍叔伯绝技的她,自幼浸淫于古物研究,凭借着精准的能力钻研着所有感兴趣的东西。 17岁的那年,她自日本盗得一块龙凤玉佩,谁曾想…… 只一刹那的变幻,就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轨迹。 …… 那一朝风云际会,盗墓后裔邂逅凤子龙孙,从猜疑、算计到将信将疑,从将信将疑到携手同行人生路人人向往的真情,是否留存于这苍茫世间?以爱为名的不断付出,是否会得到无上的怜惜疼宠?那些知己之谊,又是否值得拿永世轮回来相偿?清风起,颂音辞,且看因果纠缠,人间痴狂儿!。。。。。。
开篇前言
大家好,我是卿未眠。
在开启这个故事之前,我想先说一些关于写这本小说时的想法。
嗯,其实呢,我也算是个资深清穿迷了,看过很多部清穿题材的小说,有鼻祖之作,也有小白文,不知为什么,一直被那段九龙夺嫡的历史深深吸引,尽管我自己也明白,历史展现给后人的终究只有薄薄的几页,所能阐述的东西实在是相当、相当的有限,更加无法用那几段、几页的文字来衡量属于那个年代的某个人的人生,我总在历史的字里行间猜测,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场景、那样的人,在想些什么,或者在追寻什么。
是权力、富贵,还是本心?
诚然,本人是彻彻底底的四爷党,总觉得那段历史中,相比其他人而言,他给我的感觉更加真实,更加强烈,也许是他那样的性格和经历,无法让人不佩服吧!
渐渐的,就想写一个故事,用我的手为那些天之骄子描绘一个更好的结局,只是为了感念这一段历史在我的生命中刻下的痕迹。
呐,大家,点开这个故事之前,请做好准备哦,这个故事不会与真实的历史吻合,但是每一个改变,我都会铺陈出合理的背景及理由,所以有考据历史的朋友,不要给自己找难受,鼠标移向右上角吧。
另外,我是四爷党,只要是我写的关于这段历史的文,毫无疑问都是偏向爱新觉罗·胤禛的,请其他爷的粉丝担待一二,小女子这厢道谢了。
最后,这篇文会有随身空间的内容,可能会有一些幻想成分,喜欢的朋友自是欢迎,不喜欢的朋友也请抱着求同存异的心态,我虽然穿了防弹衣,但是激烈的言辞还望诸位同仁们慎而又慎,谢谢合作!
那么,大家和我一起来展开这本书的第一页吧!
清风起,颂音辞,且看因果纠缠,人间痴狂儿!
卷一 一曲仙音入世来
第1章 阴阳五行阵
初夏的凉风,一阵阵吹过这片树林,世界是那么静谧安详。
“Shit!”司马徽音低咒了一声,利落地翻身坐起。触目四周,她呆了一瞬,紧接着以一种诡异难测的目光盯着手边的一块玉佩,似是没发现任何端倪的缘故,她微微蹙眉拈起那玉,喃喃自语道,“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下一刻,从她的指尖溢出的淡蓝色光晕,如雾般渗入玉中,却让司马徽音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的眼神变得有些可怕了:“石沉大海?哼,难道又是一个猫腻?”突然,拿着玉佩的素手一顿,这女子不禁凝神细听起周围的动静,只此一刹,她已经以一种极快的手法收好了那块玉,从地上站了起来。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很煽情地说了这么一句,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身形一震,做好了迎接一切状况的准备。
沙沙的脚步声越发明显,当看清楚来人时,司马徽音真相了!
她怔愣地看着将她围住的这些人,不,确切地说是他们的衣服和头发,不自觉地望了望天,抖了抖身上的恶寒感,嘴唇小心翼翼地蠕动着:“这是……清朝人?是我误入哪个剧组了,还是他们跑错位了,或者……大家都弄错了?”
“大哥,这丫头怎么穿成这样?该不会没钱吧?”包围圈里传来“小声”的议论声。
“没钱也有色,咱不能白来一趟!”
“可是……可是‘色’它不管饱啊!”
“大哥,咱要有钱,不就有女人了嘛!”
“去,没见识!有一顿吃一顿,这‘色’也是一样的!”
司马徽音满脸黑线地扫视一遍四周的闲杂人等,不由得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上面是天蓝色长袖T恤,下面是黑色的牛仔裤,这明明是再正常不过的衣服了,虽然说不符合司马家人的做派,可也是大街上的流行趋势啊!哪里就像个没钱的了?
“喂,我可不是聋子哟!”女孩子眼睛突然一眯,浑身透出一种危险的气息,“打劫到我身上……那是要付出代价的!”只见纤细的身影猛然如流星般窜过,一息后她俏生生立在包围圈外,唇边习惯性地浮起一抹半指的弧度,“嗯,还不够练手啊!”
再看那些闲杂人等,形容可谓狼狈至极,歪歪斜斜倒在地上,大半都哀嚎不止,意外的是倒不见血腥,看来下手的是个老手了,知道打在哪里、用何种手法会让人痛到骨子里却不见血。
司马徽音施施然走了回来,随便到一人身边,穿着运动鞋的脚勾起地上的一把刀,反手便架在了他脖子上,明明该是少女模样,此刻那脸上的神情却是无比的成熟狠绝:“说,现在是什么年份!”
“姑奶奶饶命,姑奶奶饶命,我说,我说!”那人汗毛倒竖,确实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杀气,脖子上的刀刃已然划破肌肤,他敢肯定,若是再不识时务,再过一会儿被割了脑袋都是板上钉钉的事,“现在是康熙三十七年四月十七。”
“滚!”少女一脚将那人踹开,冷哼一声。
地上的所有人都不叫了,连滚带爬地想要离开,可惜……
“站住!”某女子莫名开口,吓得所有人都不敢再挪一步,但听到她下一句话时,一个个恨不得吃上几麻袋的后悔药,“把身上的银两留下!”
打劫的反被打劫,果然,这世上即使是“打劫的”竞争也很激烈啊!
待到这片林子重新恢复宁静,司马徽音抬起右手腕,露出上面的铂金镯子,左手按了几下镯子上嵌着的其中一颗钻石,神情变得凝重许多,紧接着,她弯腰捡起地上的铜板,仔细看了一下,不由得重重吐出一口浊气:“是康熙年间的东西,该死的日本人,从古到今就没一个好东西,一块破玉佩骗得我多惨啊!”
话虽如此,不过她很清楚,凡事既已成事实,再多说也无益,倒不如好好打算,细细规划,说不定还能找到回去的方法,那时再去找那些日本人算账,以司马家的能力,还不是小菜一碟?
但是……这块玉,倒真是内有乾坤了!
按照玉饰的外观和雕琢工艺看,它是块极品,通体呈圆形,边缘打磨得光滑圆润,犹如天成,两面皆是相同的图案,外圈是首尾彼此相接的龙凤浮雕,龙凤环绕的中间部分以镂空的手法,雕出朵朵祥云,相叠相错,各具形态。这样的精雕细琢,在古代非皇家无处得,这样的图案,非皇家不敢用,因而价值极高,特别是它所出世的年代,又是另外的附加值。
然而,出身司马家的徽音,什么样的奇珍异宝没见过呢?她却对这玉分外重视,倒并非因为它的历史、文化价值有多么的高,而是玉其中蕴含的另外一个秘密。
那便是阵法!
此玉出土于日本京都附近,经日本考古学家研究,它应为平安时代的物品,换算成中国历史纪年的话,就是北宋时期,若追究细节,大致是北宋赵匡胤在位时期。而它上面的龙凤图案,除了中国,绝对不会有其他地方有,很显然,它本为中国之物,只是因缘际会流入日本,此事已经无须多说,奇的是它里面居然裹挟着一个很牛叉的阵法。
龙凤代表阴阳,中间镂空的祥云,也不是随意组合的,隐约拼成的是个五芒星的形状,它代表的是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两者极为巧妙地相结合,形成的就是阴阳五行阵,当然,一般人是不会发现个中玄机,不过,司马徽音不同。
她出身司马世家,精研古玩阵法,熟通各家历史,对于有一定年代的东西,都大有研究,是以才能注意到这块玉佩,另外,更隐秘的一点是,她生来具有一种奇异的能力,如果非要问个究竟,只能说那是一种集合天地日月之气的灵力,带着些神秘和玄妙,除了她本人,说出去绝无人会信,可偏偏它就是存在的。
在司马徽音偶然看到这块玉后,为寻奥秘便乘飞机到了日本东京,与日本当局商谈拍卖无果后,她竟是以司马家数百年来的专长…盗墓的手法将玉佩给偷了出来,自回国那日起,她便自闭于山坡上的别墅里,没日没夜地研究这个稀奇玩意。
可没想到,多般无果下,当她将自身的灵力输入阵法后……居然引发了现在的后果。
堂堂司马家的唯一继承人,沦落到如今的地步,说到底该怨谁呢?不过……这里真的是康熙年间吗?说不定这是老头子的又一个阴谋,亦不无可能,毕竟司马家别的东西没有,钱币之类的古物却是随随便便就有一大堆的啊,利用这些东西设个局,将她丢到鸟不拉屎的地方,老头子也不是没干过这样的事?
司马徽音知道,她必须寻找一些证据,否则让她贸然判断处境,还真是难以说服自己。于是,她抬头看了看天,借由天色、太阳的位置判断了一下方向,往树木看起来稀疏的地方走去,脑海里不断地思量着玉佩的事,神经却已提高到顶级的戒备状态,若真是陌生的环境倒还不可怕,可怕的是,万一真的是老头子设计的局,那可就需要千万倍的小心谨慎了。
老头子……和每一代的司马家人一样,完全是狠辣到了骨子里的啊!
还真是荒郊野岭,走了大半天也没见半个人,不过对这些,她完全不看在眼里,毕竟再没人烟也好过亚马逊丛林,不会突然窜出来蛇虫鼠蚁,只是为了防范于未然,她不能浪费体力到加快走路速度上,那太危险了。于是,可怜的某人只能一边小心翼翼地警戒四周,一边努力往前走,天可见怜的,直到日暮时分,她才看到几户人家,傍晚的炊烟袅袅升起,远远地似乎就能闻到一股饭香味。
遇到这样柳暗花明的情景,司马徽音也未放松警惕,悄然靠近后寻机拿出一套衣服,纵然是粗布的,也好过她那身脏了的,虽然是偷的,可她也放了些银钱作为补偿,如此便无甚大碍了。古代的衣物,她自是熟悉的,轻松套好后绕到最后一户人家,她才上前叩门。
简单编了个遭遇,只求留宿一晚,淳朴的农家见她一个女子,想是心生怜惜,拿出了为数不多的口粮,待她如上宾一般。这些好意,司马徽音道谢后也不客气,用了一半后便自去睡了。但如今境况,她又如何睡得着?整夜里她的右手就没离开过颈间的吊坠,只为了遇到突发情况能够最快地做出应对。
第二日一早,天还未亮,完全清醒的司马徽音就告辞了,她问了才知道,原来这里是直隶地界,东边就是京师,离得倒是极近,除此之外就都是些较远的城镇了,顺理成章的,她决定去京师,以便寻找更加有说服力的证据,如果真是康熙年间……那时她又该如何是好呢?
走了没多久,一个赶着驴车的大叔路过,笑呵呵地吆喝几声,犹豫半晌问:“姑娘可是要上京城?”
“是。”徽音回头有礼对答。
“那正好,看你孤身一人,年纪又小,为防万一,还是让我带你一程吧!”大叔越发笑得和善。
思忖一会儿,徽音点了点头,如果真是心怀叵测之人,她也还能对付,倒是无妨。
一路上大叔说着些家长里短,虽然询问过她的家世背景什么的,但见她毫无回答的意思,也就不自讨没趣了,倒是附近的人土风情,侃侃而谈不已,徽音从中了解的东西倒还真是不少。此处算是京师附近的庄子,大都是京中显贵的别院、田产什么的,依照现代人的说法,那就是京城的蔬果基地,时不时会有集市供人买卖,也算是个生计,致富谈不上,温饱倒可以。
驴车走了一天,暮□临时才到城外,可惜日头西落,城门已闭,怎样都要等到明天才能进去,无奈之下徽音又是在城外留了下来,不过乘着间歇,她却是跑到城门口看了,那里贴着衙门的公告,上面写明了日期,竖版的,是:“康熙三十七年四月初五日”,而且根据她的经验,纸张的质地也确实是清代所有,至此,某个女子才真正松了口气,原来真的是大清朝的康熙年间,不是老头子干的啊!
踏踏实实在城外露宿一夜,第二天清晨,城门大开,徽音硬是给了那位大叔一些银钱,自昨日至今方展露出一抹笑颜,顿时让那大叔呆了神,他活了半辈子,还真没见过这么美的姑娘,容颜如桃李妍妍、夏花灼灼,神韵似秋意飒飒、冬雪清清,端的是绝世无双,再看其眉目之间,却又是别样的几许澈然风流,特别是眼睛,仿佛幽谷深潭,带着一份从未见过的……宁默,对,就是宁默!
这样的姑娘,该是怎样的人家才能养育的呢?
对于大叔的心思,徽音可无暇关注,她迫不及待地走入城门,一双眸子四下环顾,看到了陆续进城的商贩和人群,也看到了经过的几顶小轿,还有马车、兵丁等等等等,这是一个对于她而言过于奇妙的世界,谁能想象,一个后世而来的人,身处在历史中的时代,见到了活生生的人群、静态的街景,听到了传统的京片子、古老的叫卖声……这一切,都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
真的,真的是康熙朝,真的是1698年的夏天!
一种逐渐升腾于心的热流,莫名地充斥在喉鼻之间,司马徽音明白,她是激动了,是有生以来罕见的激动了,但她甘之若饴。可是激动过后,她又冷静下来,慢慢思考起自身的出境来:首先,玉佩肯定与时空转移有关系,她必须寻找相关的线索,即使在那里老头子怎样逼迫她,那个先进的时代也是她的归属地;其次,她在这里孤身一人,没有司马家的势力做后盾,便没有了可生存的物质基础,这一点尤为迫切,没有找到玉佩的玄机之前,这都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再次,也是最重要的,她今天要去哪里啊??
摸摸身上剩下的银钱,住客栈是不够了,有一天没两天的,太不保险,能够不要钱的地方,在这个时代只有三个:一是自投罗网,找个纨绔子弟混个地方住,虽然她绝对可以逃脱,可这种方法牺牲太大,所以排除;二是找个寺庙,编一大堆身世凄惨的谎言,求的怜悯同情,好寻个落脚处,不过嘛……她天生讨厌和尚和佛教,所以也排除;至于最后一个,尽管让她也有些难以接受,倒也不是无可为之,那就选它好了!
这么想着,徽音不再犹豫,毅然去成衣店,用身上所有的银钱换了一身汉装,袅袅婷婷地自店门跨出时,顺手将麻布衣衫丢给门边的乞丐,并问清楚了外国传教士的教堂所在地,便直奔而去了。其实麻布破衣她不是嫌弃,想起小时候经历生死考验的时候,比那还不如的东西她都上过身,但是现在不行了,司马家势大如天,所吃所用哪件不是精品,她自14岁后就无比讲究,非名牌不用,非高档面料不看,别说其他的东西了。
这不是说她毛病太多,而是……有那样的家族,既然她付出了义务,为什么不享受它带来的权利呢?权利与义务,在这世上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东西,更何况司马家的东西,她可是打心眼里一点都不愿意省!
按照乞丐指明的路线,她走到了一幢宅子前,仔细看了此宅的外观,回忆起历史中的记载,这应该就是法国传教士白晋进献金鸡纳霜后,康熙赐给传教士的那幢吧,果然是最大最方便的。想到她将要面对法国人,仿佛是条件反射一般的,那眉就不由自主蹙了起来。
说实话,她讨厌法国人,尽管她学习了法语,可她还是讨厌。
虽是如此想着,徽音终究还是上前敲了门。等候良久,才终于有人开了门,是个小侍从,从长相上看,并不是外国人。
“请问姑娘有何事?”
“烦请通报,有陌生人来访。”徽音有礼微笑,如此回答。
小侍从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年纪,闻言愣了一下,心中不免嘀咕:都说是陌生人了,那几个洋毛子肯见才怪!
“小杯子,是什么人在外面?”里面传来一声询问,听声音是个年轻人,不过语调很奇怪,能将汉语说成这种调子,至少在大清很滑稽。
“回爵爷,是个女子!”
“女子?”随着这声疑问,踏踏的脚步声已然传来,少顷,就有一个一米九的大个子跑到了大门口,来人顶着一头金色短发,湛蓝的眼眸直勾勾盯着门外的女子,身上套着一件文人儒衫,配上他异域的样貌,显得极为怪异。
“美丽的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效劳的吗?”当视线触及门外之人时,那个金发蓝眸的年轻人明显愣了一下,如天空一样的眼睛里猛然亮了很多很多。
一个少女背着阳光而立,一米七的身高,纤瘦的形容,让她显得分外高挑柔弱,一身米黄色的汉装,宽袖罗纱的质地,莫名得多出一分飘渺欲仙的感觉,如丝般的长发垂在背后,仅用一条与衣裙同色系的带子束起……这一切与她的容貌组合在一起,很难不吸引人的目光。
第2章 生命的味道
“是的,我想借宿几日,听说上帝的信徒都是善良热心的人,所以我便找到了这里。”徽音不在意这个外国人的注视,只是含着浅笑陈述道。
“噢,上帝啊!你说的没错,我们都是善良热心的人,那么……美丽的小姐,请进来吧!”如同打了兴奋剂,大个子赶忙闪身让开,伸手请门外人进来。
“非常感谢你们的收留,愿上帝保佑你们!”徽音提裙行了西方礼仪,姿态优雅地迈过了门槛。
“这不算什么,有您这样貌美的小姐留宿,多久都没关系。”穿着儒衫的外国人走在徽音的身边,将距离凑得很近,而且开始不停的说话,“您怎么称呼?总觉得叫小姐很疏远,我叫法兰恩,是法国人,噢,你一定不知道法国是个怎样的国家,如果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的。”
徽音闻言淡淡偏头,看法兰恩又准备说什么,她立刻开口,流利的法语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法兰恩,我有些累,想要早点休息,可以先安排休息的地方给我吗?”
“上帝啊,你会说法语?”法兰恩惊讶地看着身边的美丽少女,旋即又意识到唐突,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马上带你去房间,明天再聊。”
即使是这样,在向房间走的过程中,徽音还是被这个热情的法国佬用激动的法语给狂轰滥炸了一路。果然,她怎么也没法喜欢法国人,当初学习法语的原因,和学习日语的原因一样,那就是这两个国家以及英国占据了大量属于中国的文物,她想要研究就必然要和他们进行交涉,与其依靠翻译,还不如自己来更能清楚地表达意见。利用着司马家得天独厚的势力,她作为家族的唯一继承人,想要什么得不到呢?学习两门外语,自然不在话下,尽管她打心眼里是厌恶这些强盗的。
法兰恩为美丽的异性服务,显得极为周到热情,也许是之前其他传教士告诫过他,对清朝女子不可胡乱行什么吻手礼、贴面礼之类的,这位法国佬并未对徽音“肆意妄为”,不过嘛,在他安排好一切踏出客房时,也没能问出只言片语,甚至连名字,他都不知道。
终于耳根清净的徽音瘫软了身体,这两日来她的神经高度紧张,实在是疲惫不已,如今暂时有了一个休息的地方,才能让头脑真的休息下来。直挺挺躺在床上,她摸了摸脖子上戴着的吊坠,重重叹了口气,忽然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但愿……一切都不会太糟吧!
最初换下来的T恤、牛仔裤,通通都被烧掉了,那些容易留下的线索的东西,起初是怕被老头子安排的人顺藤摸瓜,现在看来却是抹杀了证明她来历的证据,唯独手腕上的铂金镯子、脖子上的钻石吊坠以及那块该死的玉佩,她都好好收起来了,这三样东西都是极重要的:铂金镯子里有全球定位系统,是司马家每人必备的东西,她的藏在镯子里,这是只有自己才能知道的秘密,一方面便利自己,一方面也要防备家族中的其他人;钻石吊坠是过世的母亲留给她的,不仅仅有纪念的意义,吊坠的形状很特殊,又因为是最坚硬的材料所做,必要时可以杀人自救;而那玉……
明天,明天她还要想想怎样维持自身开销,昨天从强盗那“打秋风”打来的银子,已经没有了,她总要活下来的啊!
大清早,徽音刚刚梳洗完毕,就听到门外传来法兰恩的声音:“小姐,美丽的小姐,你起床了吗?真想早点和你聊天啊!”
是法语。
忍不住将头贴在桌子上,某女子愤愤地想:一定要早点找个地方安身,否则我早晚会忍不住杀了这个该死的法国佬的!!
“是,法兰恩,你先稍等一会儿,好吗?”世家精英教育的良好气度在此刻尽显无疑,徽音平静如常地以法语回答,继而整理床铺,等控制好情绪后才起身开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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