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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收藏家-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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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宁东大学的图书馆,也是整个学校最高的建筑。据说当年建校时校长说过对于一所高校来说,图书馆就是灵魂,因为它是知识的宝库,所以一定要是整个学校之中最高的。
多年过去了,图书馆在五年前推倒重新建设,但却依然保留着这样“最高”的风格。
这些情况方明已经在网上了解到,所以一来的时候他马上就找到图书馆。
宁东大学的图书馆是开放式的:不仅仅是对大学里的学生开放,还对所有的非大学里的学生开放,所以方明没有费多少功夫就进去了。
图书馆的一楼是休闲区,有咖啡厅和便利店,方便来这里看书的人,其实在宁东大学图书馆一楼的这一片地方是最受人欢迎的地方之一:它是情侣很喜欢来的地方,一起到图书馆看书,累了就来这个地方一起喝点东西,浪漫的同时又能够“一起成长”,何乐而不为?而且还比较高雅。
方明走进图书馆的时候注意到了这个地方,但他并没有去那里,他一眼就注意到那里坐着的都是一对对的,自己去那里凑什么热闹?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他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可不是消遣,而是要看书。
所以,方明一进来就往楼上走去。宁东大学的图书馆相当先进,所有的书都可能通过专门的电脑来查找,方明先是在电脑输入“古董”和“收藏”的关键字,发现自己要找的书都收藏在五楼,于是马上就到五楼去。
到了五楼之后,方剂惊喜地发现整个五楼足有三分之一的书架上摆着自己想要看的书。在古董收藏方面,他是一个真正的初哥,一片空白,所以看到这些书之后他马上就抱了一大叠找了一个桌子坐下仔细地看了起来。
“咦?!”
方明看了一会之后马上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我的记忆力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之强了?
还在读书的时候,方明就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比一般人要强得多,比如说英语单词,自己看过三遍之后基本上就不可能忘记,事实上这也是他的成绩那样好的最根本原因。
要不以一个出生在小村子的学生,受教育的条件那样差,怎么可能会有很好的成绩?
但此时他发现记忆力比之前更加牛逼,几乎是看过一遍之后就记住了。
看了五六页的书,方明把书盖上闭上眼睛,脑海里马上就出现了刚才看过的所有东西,不要说是内容了,就算是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甚至连在什么地方分段都记得一清二楚!
慢慢地睁开眼睛,方明的视线落到自己的右手上,以前可没有这样的本事,而唯一能够解释这一切的就是右手的这个影子了。
难道说这个影子不仅仅能够鉴定古董,还能够提高我的记忆力?
如果真的啊这样,那也太牛逼了一点!
由于实在是不相信获得了这种能力,方明又试了几次,最后发现不管怎么样试都是一样,记忆力确实是比以前强大了,几乎是到了过目不忘的程度了。
“好吧,不管再怎么样说这也不是坏事不是。”
努力地想了半天,方明发现自己也不敢肯定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自己记忆力大增,但这肯定不是坏事情,再说了,自己身体里有那只影子本来就很奇怪了,再多一件奇怪的事情也没有什么特别好担心的。
当下,方明飞快地翻起书来,一本又一本,一本接一本,从来也没有接触过古董收藏方面知识的他不管看到什么都觉得很新鲜,而书里的知识仿佛在他面前展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所以他如饥似渴地看着书,吸收着书里的知识。
时间慢慢地过去,投入到书里的方明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引起了周围的人的注意,其中就有郑茹,郑茹是宁东大学的艺术学院的教授,平时也喜欢收藏,所以今天没有课的情况之下就来图书馆翻翻相关的书,却没有想到碰到了方明这样的人。
首先,古董收藏虽然很热闹,但那是校园之外的事情,对于经济能力受到限制的学生来说,很少有人喜欢,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古董收藏这样的老气的东西也不是年轻人喜欢。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显然年纪很小,但却对收藏如此的感兴趣,这是一件让人很奇怪的事情。
第二,对方看书很快,与其说是看,不如说是翻,一页接一页地翻,根本不停。
如果说这只是装逼,那又不可能,她观察已经大半天了,对方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双眼死死地盯着书,甚至连水也很少喝。
没有人这样装逼的。
除了真正对收藏很感兴趣的人之外,没有人会这样。
可是,如果说是真正玩收藏的,那为什么看的都是入门的书?难道是一个新手?
郑茹看着坐在离自己不远的方明,越来越感兴趣了,不过看到对方看得很认真,也不好意思去打搅。
时间慢慢地过去,很快就到了下午五点的时候,郑茹放下自己手里的书,往方明看去却发现方明依然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手上翻书的动作还是那样快。
摇了摇头,郑茹站了起来往外走去,晚上自己还有课,只能是先离开了。
方明并不知道自己引起了有着宁东大学第一美女老师之称的郑茹的注意,他现在就像是一块海绵一般吸收着书本里的知识,在强大的记忆力之下所有看过的东西都像是刻在自己的大脑之中一般,想忘也忘不了。
这种感觉是从来也没有的,而这也让方明体会到了另外一种奇特的快感。
“咕咕咕!”
一阵剧烈的饥饿感传来,方明“惊醒”过来,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看看时间发现已经是晚上十点了,方明收拾一下子东西往外走去。
“以后还要来,而且要经常来。”
这是离开的时候方明的真实想法,这里与收藏有关的书实在是太多了,尽管现在的记忆力惊人,但一天又能够看得了多少?
快步往图书馆外走去,方明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个地方大吃一顿——太入神了,以至于一天下来除了喝一点水之外什么也没有吃,背包里准备的面包都还没有吃呢。
刚刚走出图书馆,方明就接到了周雅芳的电话:
“在哪里呢?还在宁东大学?“
“呵,是的,我现在刚出图书馆呢,一天没有吃东西了,吃完再回去。”
挂了电话之后,方明的脚步又快了几分,之前在找宁东大学的图书馆的资料的时候他就知道大学的后门处有一条小街,那里最出名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宵夜,现在饿极了自然要去大吃一顿了。
二十来分钟之后,方明走到了宁东大学的后门那一条小街,还没有走到的时候远远地就闻到传来了一股极浓烈的烧烤的味道!
这一下方明更加忍不住了,小跑就冲了过去。
街确实是小街,不大,中间是双向两车道,左右两边各是一排两层的店铺,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左右,正是最热闹的时候,一张张桌子摆在露天之下,还有的就是烧得通红的烤炉!
诱人的香味就是从这些烤炉上传出来的。
“这个……这下怎么办?”
口水都快要流下来的方明突然发现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这里早就已经是人山人海,一眼看过去连一个空位都没有。
突然,方明眼一亮,在成片的“人海”之中,他看到了一个空位,准确来说不能算了空位,那上面已经坐了一个人,但是相对于周围坐得密密麻麻的座位来说确实算是空位了。
冲过去一看,发现座位上只摆了几盘烧烤,而且已经吃得差不多,看样子应该是一个人的。
已经饿急了的方明也不管是不是礼貌或者会不会被对方拒绝,直接说:“这个……我能不能坐在这里?”
第29章 收藏术语
因为长得漂亮,从小都有很多男人为着郑茹转,就算走在街头上都会不时碰到有人搭讪,吃东西的时候就更加如此,之所以在这里宵夜没有人敢来的主要原因是这里是宁东大学,来这里吃东西的多是学生,他们都知道郑茹是老师,而且更加知道这位老师除了上课的时候热情洋溢之外,平时就像是冰一般,绝对不太乐意和学生打成一片。
所以,看到她在这里吃宵夜,所有的学生都自觉地离开一点。
方明不知道这一点,再加上饿急了,哪里还管得了这些?
听到有人想和自己坐一起,郑茹的眉头皱了一下,刚想拒绝但抬头一看竟然是在图书馆中那个飞快翻书的人,话刚出口的时候又改了,点了点头,说:“好。”
“哦……好。”
走到郑茹这一桌边上的时候人,方明就感觉到有无数的目光向自己“射”来,刚开始的时候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当看清自己面前的是一个大美女的时候顿时就明白过来:周围的人肯定是想过来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不过来,现在自己这走过来而且开口了自然就会成为众人的眼中钉。
摇了摇头,方明心里暗暗苦笑了一声,心想自己这真的是躺着也中枪。
不过,他很快就鄙视起周围的那些牲口来——美女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泡的,想泡又不敢行动,那就滚远一点,别一看到别的搭讪就发出仇恨的目光。至于追不到?那总得先追了才知道吧?追不到?那就算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对不对?
不过,美女都是带刺的玫瑰,方明已经做好了对方拒绝自己的准备,却没有想到却听到一个“好”字。
既然美女都已经说好了,方明哪里还会客气?一屁股就坐下来。
“老板,来50串羊肉串再来50串牛肉的,鸡翅来5个,都给我加上辣,再上10瓶啤酒!速度快一点,
“你吃得了这么多?”
郑茹看着方明,脸上露出了笑容,方明点的这些东西听起来也许不多,但其实很多,别的不说光是那10瓶的啤酒就不是一般人喝得了的。
“一会看看就知道了。”
说话时候,羊肉串已经开始上来,先上来的是20串和啤酒,方明真的是饿急了,东西上来之后哪里还顾得上和郑茹聊天?正所谓饱暖才会思淫欲,所以现在方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对付眼前的肉和啤酒上。
羊肉半肥半瘦,而且烤得刚刚好,辣粉之类也加得很够味道,方明吃得相当的高兴。
看着狼吞虎咽的方明,郑茹有一点傻眼,她从来没有想到竟然会有一个男人在自己面前如此疯狂地吃东西!
羊肉串拿起来放到嘴里,舌头一卷就已经消失了,大口嚼了几下吞下去,然后再灌下去一大口的啤酒,更加“奇怪”的是还吃出“滋滋”的声音来。
哪个男人在自己面前不是努力地保持风度的?
像方明这样的郑茹还真的从来没有遇过!
慢慢地,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之后,郑茹脸上的笑意却越来越多,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吃相不好看,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恶心,反而有一种粗犷的感觉,好像……男人就是应该这样吃东西。
东西不断地送上来,但随即以很快的速度消失、进入方明的肚子里。
半个小时之后,方明把最后的半瓶啤酒倒里嘴里、狠狠地打了一个酒嗝。
“砰!”
方明把酒瓶重重地放在桌子上,看着对面的郑茹,说:“怎么样?吃不吃得完、喝不喝得完?”
“这个……看来你的食量确实是很大。”
面对现实,郑茹除了点头之外还能够说什么?桌子上一片狼籍,地上也都是啤酒瓶子,郑茹发现自己却一点也不反感。
“男人嘛,能吃才能干,这个……你明白我的意思……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话说出口了,方明才醒悟过来坐在自己面前的不是自己的朋友,这样的玩笑话是不应该说的,但不说也说出口了,想解释清楚却越解释越解释不清楚,所以最后干脆摊了一下手什么也不说了。
郑茹乐了,她发现不管怎么眼前的这个年轻人都不会引起人的反感,甚至让人有一种亲近的感觉。
“对了,你今天在图书馆里看古董收藏类的书?”
方明一愣,说:“啊?你怎么知道?我不认识你吧。”
不知道为什么,郑茹好像有一种失败的感觉,自己这样的一个美女不管到什么地方都是焦点,不管是男的又或者是女的只要自己出现了那就一定会吸引全场的目光——这不是自恋,而是从小到大无数次的经历证明的事情。
可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竟然一点也没有注意到自己。
一阵气结,但郑茹又不能对方明说——难道说这样的一个美女,你当时竟然没有注意到?
“我当时和你就隔两张桌子,你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
想了好一会,方明摇了摇头,说:“真的是没有印象,可能是当时我太沉迷在书上了。”
看到方明脸上露出仔细想却想不起来的神色,郑茹猛然之间生出一种想打方明一拳的冲动:第一时间想不起来就算了,努力想还想不起来、还说可能是自己太集中精神在看书上的话,这岂不是更加证明自己的魅力不够?这是赤果果的二度伤害啊!
哼!小子!看来你没有见识过美女啊!日后让你尝尝厉害!当然,第一步就是要把对方的手机之类要来,这样的话他想逃也逃不了了。
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冲动,郑茹对方明说:“我叫郑茹,你呢?”
“我叫方明,这个……对古董收藏有一点兴趣,所以才来图书馆看书的。”
“哦?搬砖头?包袱斋?”
方明一听,心里一阵大汗,这是古董收藏中的专有术语,所谓搬砖头是指…不花本钱靠关系拿别人的东西去卖,从中赚取差价;而有些人玩古董收藏眼力很好,但是却没有钱开训,就拿着一个包袱去别的店拿东西转手卖掉,这样的人就叫包袱斋。
类似的还有拉纤,指的是中间人、介绍人,东西卖出去之后收取佣金,一般来说是卖方出百分之三,买方出百分之二,这就是所谓的“成三破二”。
至于自己不开店,专门跑去农村收货或者是盗古墓的人找到好东西之后再卖给别人古董店之类,则叫做“游击队”或者“铲地皮”。
除此之外,古董收藏之中还有别的术语,这些东西方明之前是不知道的,幸亏白天的时候在图书馆里看书的时候看过,而以他超强的记忆力自然是一看马上就记住,要不这个时候就出丑大了。
说自己是玩古董收藏的,但连这样的基本的术语也听不明白,这真的是丢人丢大了。
摇了摇头,方明说:“我是打工的,只是在古董店打工。”
“哦?刚入行?所以来看书?”
“嗯,是的,所以来看看书,充实一下自己。”
有了异能,方明的短板就在对古董知识储备上,所以阅读这些书对他而言是很重要的,而且这也没有什么不好承认的。
“现在玩古董收藏的年轻人很少。”
方明笑了一下,说:“古董都是比较老的东西,年轻人不喜欢是很正常的,但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很难通过古董收藏赚到钱。”
郑茹一愣,不过仔细想了一下之后点了点头,说:“你说得相当有道理。”
这确实有道理,不管是对于什么人,钱总是能够给人巨大的刺激和前进的动力的,古董收藏同样如此,刺激着人的往往也是金钱,比如说通过捡漏而一夜暴富,单纯的为了欣赏古董而收藏的人还能说没有,但至少不多。
至少,郑茹自认自己并没有如此的“高尚”。
“好了,吃饱喝足了,时间也比较晚了,我想是时候回去睡觉了。”
方明拍了拍自己的肚子站了起来,现在已经是晚上接近十二点了,而且宁东大学离雅芳斋还有一段路,如果不早一点回去的话恐怕今天晚上就又要通宵了。
再说了,方明明白郑茹绝对是个“炸弹”,自从自己坐下来之后他就感觉到无数想杀人的目光射过来,尽管并不担心这些人是不是要来个决斗,但没有必要的麻烦他还是不想惹——没有吃到羊肉却惹了一身骚味,这是他绝对不愿意做的事情。
不想和自己聊天?
郑茹觉得这个世界是不是出了问题,一直以来男人都是围着自己转,除非自己把对方赶走要不绝对不会走的,可是现在方明却主动要走。
一时间郑茹反应不过来,眼睁睁地看着方明就这样离开了。
“这个方明有点意思啊。”
郑茹摇了摇头也站起来离开了。她相信日后方明还会来图书馆的,那个时候再找他“麻烦”就行了,有的是机会。
方明并不知道自己又给人惦记上了,离开郑茹后刚想回去却接到了周雅芳的电话。
“方明,你回去店里带上东西,马上就过来一下,地址我发到你的手机上。”
“好!”
方明一听大喜,没有想到周雅芳的行动如此的迅速,当下赶紧打了个的士回去雅芳斋。
第30章 4000万
回到雅芳斋,方明打开店里的保险柜,店里有一个保险柜,是周雅芳用来放比较贵重的古董用的,方明从家乡回来之后周雅芳马上就叫人送来了一个特大的保险柜,把那一套瓷器放进去,毕竟是几千万的古董啊,自然得要小心一点。
打开保险柜,方明把瓷器拿出来后放进箱子之中然后匆匆出门,打的到了周雅芳给的那个地址,那里一幢位于市中心的别墅。
“看来得早一点买辆车才行了。”
走进别墅的时候,方明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不过他马上就把这个念头抛之脑后,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完全没有想到会看到的人——郑茹。
“啊?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句话应该我说才对。”
看到方明,郑茹也是异常惊讶——她真的是完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方明。
别墅的主人叫司空哲,是宁东市很有名的一个证券商,二十年前进入这一行,入行早而且又有过人的眼光,到了现在自然是赚得盆满钵满——钱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只是个数字。
因此,他在宁东市的社会圈子之中地位其实很高。
司空哲是一个疯狂的古董收藏爱好者,与一般有钱人玩收藏不一样,他的眼光就像是他在证券投资方面那样毒辣,比很多专门从事古董收藏的专家都要来得准确。
之前郑茹已经知道方明是在古董店工作,但一个在古董店工作的人怎么可能有资格来司空哲的别墅?要知道方明在图书馆里看的都是古董收藏方面的入门书箱,这从一个侧面也可以证明方明其实入行不久,而能够进入司空哲的别墅的哪一个还是在收藏界有名气的人?
方明很显然不属于这样的人!
但是,对方来了。
指了一下自己手里的箱子,方明说:“呵,我送点东西过来。”
“哦,什么东西?”
一边和方明往里走,郑茹一边好奇地问,正常来说方明箱子里的应该是古董,但看样子又不太像,因为那箱子很普通,普通到随处都找得到,而能够进入司空哲的“法眼”的古董至少应该用一个比较好一点的来装吧。
“古董,一会你就会看到是什么东西来的了。”
走进别墅的大门,方明发现紧接着的是一个院子,虽然不大也只有不到天100平米,但只要想一下这里不是市郊而是市中心就会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了。
当中是一条把院子分成两半的路,左边墙角的地方种着一棵高大的梧桐树,小半个院子都被它浓密的叶子遮住,剩下的一半则挖了一个小池,月夜和灯光之下看得见小池里种着几棵睡莲,甚至可以看到里面有几条小金鱼在游着。
这院子表面看起来一点特别也没有,但却给人一种精致的感觉,很显然是经过精心的设计和照料的。
“外界一直在传说,司空哲请了一个人照料他的这个院子,光是这个人的工资每个月就达到了20000块!
“有钱人毕竟是有钱人啊。”
方明感叹了一句,这样的院子一年光是请一个人来照顾就花掉24万?
如果不是脑子有问题,那就是真的是有钱,而司空哲显然是属于后者。
“这个倒是,在他们眼里或许24万根本就不是多少钱,只是九牛一毛罢了。”
司空哲的钱还真的是多得离谱,24万在他的眼里真的不是多少钱。
院子不大,很快就穿过了,另外一幢别墅随之出现,此时一楼的大厅处灯火正一片通明,打开的大门处不时传来阵阵说话的声音,显然里面正热闹得很。
“看来今天晚上来的人不少嘛,我们快一点进去。”
尽管心里有疑问,但郑茹此时也来不及想清楚,招呼方明和自己一起进去。
走进别墅大厅,方明扫了一眼,发现大厅里的人其实并不多,只有三个,周雅芳是自己认识的,但其余的两个自己就不认识了。
一个是坐在中央的是个五十上下的人,头发半黑半白给人一种历尽世间百态的感觉,可是,阔口大耳,脸如重枣,特别是那狮子一般的鼻还有那双仿佛鹰般的眼睛,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简单人物。
至于另外一个则是个瘦子,而且是瘦得不能再瘦的瘦子,而且又很高,五官细小,都挤在脸上,特别是那个鼻子给一种直接镶上去的感觉一般,但却一点也不会让人反感,反而觉得很舒服。
“方明,你是怎么认识郑茹的?”
坐下来之后,周雅芳作为女人的八卦天性大发,马上就问方明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方明简单地把之前的事情说了一下,周雅芳一听也乐了,说:“真的是想不到你只是去图书馆看一天的书也能有这样的艳遇。”
方明哭笑不得,这哪是什么艳遇?
“对了,雅芳姐,这个郑茹是什么来头?”
周雅芳指了一下郑柏,说:“这个郑柏,是我们收藏家的一个泰斗式人物,据说当年是从盗墓出身的,当然,现在他早就不这一行了,一直以来都是以眼光毒辣而出名,很多东西一经他的眼就能够鉴定出来,从来也没有打眼过。”
“你认识的这个郑茹是他的女儿。”
“啊?!他的女儿?”
听着周雅芳的话,方明本来一直在轻轻地点着头,他入行的时间实在是太短,对于这些“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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