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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十年祭-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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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与说话相比,思想更加辽阔饱满。可是在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却失去了这种快乐。记得那时我在农村插队,生活很苦,吃不饱,水土不服,很多人得了病。但最大的痛苦是没有书看。也就没有了思想的乐趣。傍晚时分,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无所依托。我当时年轻,害怕这么活下去,衰老下去。没有思想,在我看来,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后来进了大学,才走出那段噩梦一样的日子。那时我多么快乐呵,读了很多书,科学对我来说无比新奇。它逻辑完备、无懈可击,真是这个平凡的世界上罕见的东西。与此同时,我也得以了解先辈科学家的杰出智力。这就如同和一位高明的棋手下棋,虽然自己总被击败,但也有机会领略妙招,真是快乐。
  谈到思想的乐趣,我总想到我父亲的遭遇。我父亲是位哲学教授,可谈起一生的学术经历,他却说像演了部恐怖电影。每当他企图言论时,总要在大一统的思想体系里找到自己的位置。结果虽然他热爱科学并且很努力,一生中却没得到思想的乐趣,体会到的全是思想的恐慌。
  人一思想,往往就对某些既定的东西产生更复杂的判断。比如说善与恶。你在诱供。这好像不是个能自圆其说的问题。
  有些人认为,人应该充满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低格调的思想。这说法听上去不错,却让我不解。因为高尚思想和低下思想的总和就是我,若去掉一部分,我是谁就成了问题。人既然活着,就有权保持他思想的延续性。
  菲尔丁曾说,既善良又伟大的人很少,甚至绝无仅有。我希望善良,但这种善良应该让我更聪明,而不是相反。
  我一生最善良的时候,是当知青的时候。当时我一心要解放全人类,丝毫没有想到自己。同时我要承认,那也是我最愚蠢的时候。所以不仅没干成什么事,反而染上一身病,丢盔弃甲地逃回城里。
  如果让我举出自己最不善良的时候,那就是现在了。可能喜欢琢磨了,现在谁要我去解放什么人的话,我肯定要先问问,这些人是谁,为什么需要帮助;其次还要问问,解放他们是不是我力所能及;最后还要想想,自己直奔云南挖坑,是否于事有补,京郊就有好多坑待挖呢。这么想来想去,也就不会去了。无论如何,我现在总算有了自己的善恶标准,真是有幸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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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善良,更希望聪明/王锋(2)
不要怪我拿腔拿调,不容易呵。我们民族有很多才智之士,没得到思想的乐趣就死了。想到我父亲就是其中一个,心中黯然。对一位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精英更为重要。
  不过道德也是个模糊性很大,充满变数的东西。你在一篇文章中曾谈及目前存在一种“道德保守主义”,很让人泄气,请详尽谈谈。
  说起这我想起一件事。去年夏天,我到外地开会。看到一位男会友穿了一件文化衫,上面龙飞凤舞地书写了一串英文:“OK,Let’s pee!”总的来说,这口号让人振奋,因为它带有积极、振奋的语调,这正是我们都愿意看到的。但是这个“pee”是什么意思不太明白,只觉得它念起来虽语音亢奋但不大对头。回来一查,果不出所料,是“尿尿”的意思。这样,我就觉得这话不那么激动人心了。提这事,不是要讨论小便问题,而是想指出,在提倡做一件事之前,首先要明白是在干什么,再决定是否需要积极和振奋。道德也是这样,得先看清它的价值取向,再决定值得提倡与否。否则很可能南辕北辙,造成大祸害。“道德保守主义”和这种盲目提倡和进取本质上是一回事。具体的这里不好说,扯起皮来没完没了。道德是个球,谁都可以踹上一脚。说出这种倾向,只是为了提醒大家,不要被公众道德吓倒,重新思考一下它的前提。
  不谈这些抽象的东西了,还是聊聊你的小说吧。这两年你被人关注,就是几篇响当当的小说,人们不知道编故事的王小波和那个做学问的王小波是不是一个人,似乎有点突如其来。
  也不是吧。我从小就好小说——对不起,说起来是不是有点像演艺明星介绍自己的艺术天分——但真的,我打小就看小说成癖。小学四五年级,我就能看懂马克·吐温的黑色幽默了。写小说比我做学问的时间开始早,只是不怎么发表,自娱自乐。做学问是为了明辨是非,写小说则是为了自在、有趣。我喜欢写小说时的隐蔽和自由,非常Personal。自己和自己对话,不碍别人的事。
  截至目前,你自己感觉最好的是哪一篇?
  还是《黄金时代》吧。这小说用了我很多时间和才华,写得很精致,倾注了我对小说的许多想法。“性”是一个人隐藏最多的东西,是透视灵魂的真正窗口,这点《黄金时代》写得有些境界。——对不起,我是不是像在夸别人的小说,这么没节制!不要见怪,我并不常这样。
  你写小说确实是很个人的行为。听说你还不是作协会员?
  不是,也没想过要去填表。都说有个文学圈,我也不知道在哪。不久前去开一个文学流派的什么会,听了两天没听懂,就回来了。


  看来你很封闭,但也很完整。似乎从没见你介入文坛的一些争论里。
  意思不大。现在社会轰轰烈烈的文化事件很少发生了,可有些人还想说话,于是就心虚地大着嗓门在那儿干嚷。别人不喜欢他的作品,他就利用阵地组织讨论,说别人智商低下,甚至道德有问题。我现在既不看国产电影,也不看电视剧,而且不看中国当代作家的小说。比方说,贾平凹先生的《废都》,我就坚决不看,生怕看了以后会喜欢——虽然我在性道德上无懈可击,但我也深知,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老婆那样了解我。事实上,你只要关心文化领域的事,就可能介入论战某一方,自己也不清白。我像本世纪初的一个爪哇土著人,这种人生来勇敢、不畏战争,但是更注重清洁。所以,他们敢于面对枪林弹雨,却不敢向秽物冲杀。荷兰殖民军和他们作战时,就把屎橛子劈面掷去,使他们望风而逃。道德方面的非难就如飞来的粪便使我胆寒。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现在的文化领域是个屎橛纷飞的场所——不是的,我只是说,它还有让我胆寒的气味。所以,如有人以这种态度论争,我习惯性的动作是,逃到安全距离以外。
  除了小说,接下去你还想干什么呢?
  还是写小说。别的事我干不地道。这句话的言外之意你也听出来了,就是说,小说我是能把它做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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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最初的与最终的/黄集伟(1)
做广播读书节目“孤岛访谈”,采访的第三位嘉宾便是王小波,时间大概是在1995年的秋天。此前,我对王小波所知不多。我的采访预案,除去那个广播读书节目的一些技术性规定外,主要来自我阅读《黄金时代》后留下的印象:一个少见的、高智商的作家。
  按照朋友给我的电话,我和王小波联系上。我提出采访、录音诸多事宜,他一口答应。如约前往,我和他都有些拘谨。我深知自己面对的,是一个聪明人,所以言谈不很放松。王小波话更少。我问一句,他几句话便已说清。这迫使我不停地在现场加入新的提问。在读书节目的一些规定性问题完成后,我迫不得已请他谈小说。这时,王小波的话开始阳光灿烂。更放松的交谈是在这“灿烂”之后。如果不是为电台作广播读书节目,我相信,真正的采访应该从那时开始——而那些交流已没有录音,没有笔记。
  我相信王小波知道,所谓“孤岛”设置,仅仅是一个“包装”。这个包装试图让被访的人没有武装,实话实说。
  我开始提问——
  欢迎光临“孤岛”。和一位学者兼小说家在“孤岛”上交谈,想来会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先请你用你认为合适的方式“自我吹嘘”一下,好么?
  很简单,一点不是“吹嘘”。我过去是一名教师,现在在写小说。
  无论是做研究,还是写小说,我想,概括地说,你是一个“立言者”。在今天,我想大凡立言者都会有一些苦闷或说寂寞。请你到“孤岛”做客,希望你能过得轻松愉快。直奔主题,你想带一本什么样的书去“孤岛”?
  我理解你的“孤岛”,是要熬时间。所以,我想带一本能熬人的书——比方说带一本习题集,比方说基米诺维奇编的《高等数学习题集》,或者是一本《几何学大辞典》?这些都是最能熬人的书了。要不就带本棋谱吧。我想也可以。
  几年前,你出版过一本小说,叫《黄金时代》。我想更多的人是通过这本小说了解你的——你的个人经历很丰富。所以,无论是带习题集还是棋谱,到了“孤岛”——这样一个我们假定的目的地后,不知是否会让你回想起从前在云南插队时的情形?
  肯定可以了。因为当时就跟我在假定中现在到达的这个“孤岛”的情况差不多。没电视,没电影,没什么文化消遣。所以,无论多么难看的小说在那种情况下都不难看。当然,最耐看的恐怕还是习题集。因为有很多难题可做,时光不知不觉就过去了。比如基米诺维奇编的《高等数学习题集》,它是一本微积分的习题集,里面有好多特别困难的数学题,做起来很耗时间,《几何学大辞典》是一本很旧的书,它里面有很多初等数学题,可能在初等数学的题中是最难的了,有各种各样怪极了的几何题,要做的话很耗时间——实在闲着没事儿,我觉得做题也是一种消遣。有一段时间,我就靠做题打发时光。
  什么时候?
  做《几何学大辞典》是从云南回京在家病休的时候,我做了好多平面几何的题;做基米诺维奇习题是……说来不好意思,是我太太比我先出国两年,我一个人在家没事儿,就来做一些微积分的题。打发时光的一种办法吧。
  这种消遣方式好像和一般人不太一样。
  那很可能。我想这是一种最终的方式了。因为在此之前,你可能试过打扑克,或者是找一个什么人下下棋之类的。可是时间过来过去,就会发现前面这些消遣方式都越来越不管用了。最后就剩下“做题”了。
  讲讲你的故事。
  当年我刚下乡的时候,很喜欢下棋。其实,小时候我就很喜欢下棋。有一段时间,棋下得还相当不错。在乡下我每天晚上和人家下十几盘棋。那时,我的棋在业余的人里面算好的,后来越下越差,越下越差,最后连刚刚会走子儿的人都下不过了。所以,在那种地方,要靠下棋或打扑克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在《黄金时代》中,你曾说同意罗素的一个意见,即“一本大书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一个灾难”。你还说,即或是一本“小书”,也同样。这种关于书籍的“灾难说”,是否表明你对书籍的一种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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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最初的与最终的/黄集伟(2)
我觉得一本书,在写作的时候,虽然也很艰难,但是更难受的,在咱们这里,恐怕是出版的过程。国外的作者,比如说法国的小说家杜拉斯,她就说过,一部小说在出版之前你要不停地修改,把所有不好的地方都改得使自己最终满意,而做的最后一件事儿恐怕就是把这本书交给出版社,让它和读者见面。在这之后,这本书和作者就没有关系了。我想这是一种写书人内心的经历。可是在咱们这里,往往是这本写完了以后,改够了以后,交给出版社以后还是出不来。这个时候你就比较着急了。这成了写书人不得不“附加”的一个经历。
  《黄金时代》是不是就遇到一些波折?
  还挺多。前前后后拖了有两年多。不过要跟别的人碰到的情况相比还算是好的呢!
  有传说说《黄金时代》完全是由你太太替你策划向出版社推销的,是么?
  这肯定不准确。没有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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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一下你个人对书的感情?
  有的书从我手上“过”后,完整得像新书一样;可有的书从我手上“过”了以后,就几乎要分解了。因为我看书,一旦被我看中以后,就要反反复复看,甚至几十遍地看,最后把一本书看垮了。可有的书只是草草一看,整个儿就没看进去。书从我手中“过”后的样子就可以看出我对这本书的感情。我越喜欢的书可能被我摧残得越厉害。
  举一本被你摧残得非常厉害的书?可不可以?
  可能就是当年我到云南去时带的一本奥维德的《变形记》。这本书简直活生生地就被看没了。不过恐怕主要是因为在那儿没书看……《变形记》其实是古罗马诗人的一个诗篇,可我看到的时候,它已经被译成散文了。但是感觉还是挺好的。因为从里面我知道了好多古希腊的神话,挺浪漫的。它是我挺怀念的青年时代的一种回忆——后来再也没有见到这本书。
  带什么音乐去“孤岛”享用?
  就是带几首歌去听一下是吧?那我就带卡彭特的歌、玛丽·凯琳的歌吧。不过我又有点儿拿不定主意。也没准带张披头士去。我喜欢披头士,主要是因为一听到披头士的音乐有时候就会想起70年代。当时,全世界的年轻人都在奋斗,都在想改造社会,共塑一个美好的未来。我在美国留学的时候,也碰到过一些当年的左派,对那个时代挺了解的。一听到披头士的歌,有时候我就会想起这些事情,还是多少有点感动的。
  音乐在你的平常生活中占有什么样的位置?
  我有时候写东西就打开收音机,在调频台听一听流行歌曲,不过,也就跟春风过驴耳差不多。反正听了感觉舒适一点儿,但放的什么歌儿根本记不住。
  一点儿记不住?本月听什么了?
  一点儿都记不住——反正是顺耳一听就是了。只有披头士,能留下一些印象。有时候,我一听到披头士,就静下心来听一听,由此就联想到70年代的情况。别的歌儿就没这么想过。
  你在谈到披头士时,说到“个人奋斗”。你怎样理解“个人奋斗”?
  我说的是70年代世界青年们所共有的一种精神,都想改变社会把社会改变得更美好,让大家的未来变得更美好。不光是中国人,当时全世界的青年都是这样。这个精神现在可能越来越少了,越来越淡了,可那个时代想起来还是让人感动的。有一次,在纽约,很晚了,没地儿呆,有一个朋友就带我去找“左派”借宿,一下跑到一位美国70年代学生运动领袖的家里了——当时他已经完全“落伍”了,他很穷,跟很多人住在一块儿……但是,在他身上你恰恰可以感到一种跟我们国家老红卫兵相仿的气氛。世界各地好像都有这样的人。我对这类的“气势”还是挺仰慕的,挺怀念的吧。
  你个人在情感体验上有与他们相似的地方?
  那就是当知青的时候了。当知青的时候有一个口号说,天下知青是一家,走到哪儿吃到哪儿。反正碰到知青就有吃有住。也算是一种70年代的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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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最初的与最终的/黄集伟(3)
你个人经历阅历都很丰富。你在云南插过队、当过街道工厂的工人、民办教师。上大学的时候你念的是工科。后来到美国读硕士,你念的又是文科。有人开玩笑,说你经历之丰富,只比杰克·伦敦差一点儿——谈谈你对生活的见解?
  我各种各样的事儿都做过。但我觉得生活真好像是一个转盘一样,转来转去又转到起点上去了。比如说,我从特别小的时候就喜欢写小说,喜欢编故事,这个志向是最初的一个志向。转来转去自己还是停在自己原来的志向上了。我学过工,也读过文科,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弄过,但是最后终于有一天发现:最初的志向其实就是你最终的去向。
  人最终不会委屈自己。为了生存,有时我们可能会委屈自己做一些事,可做不长——一个人最后所做的事情,或许正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看《黄金时代》,我觉得如果仅看文字,很冷。冷漠?冷淡?可你书中所写的不少情节,仍让人感动。比如《似水流年》,你写到一位跳楼自杀的教授的长子,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点着几十支蜡烛守着老爸血肉模糊的脑浆……
  我觉得生活里的事情发生以后,大家的感触都是一样的。你所说的感触可能是由于我的写作风格所致。我自身的体会是,写起东西来还是应该举轻若重,举重若轻。一个感情很重大的事情你不需要去渲染它,你只要把它很朴素地写出来,读者自然会体会。你要是把它渲染了以后呢,倒是有一种“滥情”的嫌疑。至于很轻微的事件倒是可以举一反三地渲染一下,这是我的一种风格。我写小说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我跟读者是完全可以沟通的。大家对“事件”的判断可能都是一样的,感触也一样。
  在“孤岛”上,你是不是会有一些跟别人不一样的想法和做法?
  我也不会知道别人会在“孤岛”上怎么生活。不过我想,比如说读小说或者写小说,这是一个人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做的事。心情不好的时候是不能做这种事的。硬做,读好小说糟蹋好小说,写小说也写不好。人在苦闷的时候,比较适合做一点智力的工作。比如说,要是可能的话,我不带CD盘。我带一个笔记本电脑去,我到孤岛上去编一套程序,也许更能适合当时的心境。不过我对你们的“孤岛”还不太了解——按照你的设计,它是一座人间乐土?也未可知。我个人把它想象成了一个挺耗人的地方。
  如果让你挑,“孤岛”和你现在生活的城市,你选择哪一个?
  我还是选择现在的城市。因为“孤岛”虽然照你所说“衣食无忧”,还有各种好处,可是去了就出不来了!好像丧失自由似的——我还是不喜欢到一个丧失了自由的地方去呀!
  1995年,你的文章写少了,干吗呢?
  写小说。写一种很长的、古怪兮兮的小说,历史题材的。可能有一种历史题材的小说还没有机会发表过——就是古怪兮兮,比较个性化吧。其实,就我本心来说,还是愿意写这样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作家真正应该做的工作。我想,小说作者大概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解释自己;一种是到想象中去营造。前一类的小说家像海明威,纯粹到想象中去营造的像卡尔维诺,还有尤瑟纳尔,都是这样的作者。我觉得,一个真正的作家还是应该尝试做后一类作家。这样更有把握一点吧。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
  当学者、写杂文,直到辞去公职、做自由撰稿人,一心一意写小说,这前前后后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还是不同。写杂文的时候,主要还是在讲理,要使读者能够同意你。可是写小说的时候就完全不一样。写小说是一个个性化的工作,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主要把自己表达好了就成了。所以,这两种事情要是伙在一块儿做也是挺困难的。静下心来写点小说也更合我的意愿。
  你对自己的小说怎么看?
  有写的好的,有写的一般的——大概是这么着。写的好的小说和写的一般的小说区别主要是工夫。有的小说写的时间非常长,反复修改,以求得一种完美的感觉。像《黄金时代》中的第一篇,篇名也叫《黄金时代》,就属于写的时间最长的小说。而有的写的时间就比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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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最初的与最终的/黄集伟(4)
《黄金时代》写了多长时间?
  写的时间很长了——很早的时候就有草稿,到写成都十多年了。当然也不是一直在写。一直在写就该成一个神话了。只不过是时而不写、时而写。修改的时候,你可以从先前的旧稿里发现你自己已经变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已经不再那样想问题了——这时候,你就要把它重新写过了。可能写到最后定稿的时候,突然就感到同意杜拉斯说的——一篇小说写成之后,你也不愿再改了,就想把它交给出版社,让它和读者见面。《黄金时代》我觉得是我写的比较认真的一篇。其实——可能是自吹吧,我觉得这种感觉都是大家所共有的:现代小说家往往都会有一两篇中长篇的精品,这些精品不是他其他作品可以比较的。现代小说有一种写法就是非常简约,非常完美,大概把一生的心血都耗费在里面了——比如像杜拉斯的《情人》,或者是像杜伦马特的《法官和他的刽子手》。这两位作者都说过写这个作品花费了很长很长的时间,那个作品也确实是很完美。当然,我的《黄金时代》是不能跟这些大师的作品相比的。从这些小说中你可以体会到所谓现代经典的一种标准。再比如像君特·格拉斯的《猫与鼠》,像尤瑟纳尔的《一弹解千愁》,卡尔维诺的《分成两半的子爵》——这一类的小说写得都不太长,可是却写得非常完美。完美与不完美,有时候我觉得与你是不是下决心把它写完美有很大关系。要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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