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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船去中国-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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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的心里,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会每逢佳节倍思亲。在浅浅的惆怅中,她有点兴奋,她想在大家都放松学习的时候,自己抓紧机会,狠狠精读一些书,狠狠抓一下功课。在班上成绩流于中游,让简妮实在不甘心。伍教授指点她说,要多看美国重要的经济学刊物,他认为最新,最能刺激人思维的,是那些首先发表在重要经济学刊物上的文章。
有一个晚上,电话铃响,那时,同住的同学都已经回家了,简妮以为是电话推销。寂寞的时候,她常常假意对推销的东西有兴趣,借此和人说说话。但这个电话却是婶婆打来的。她要简妮抽空到她家里去一次,她想要让简妮去挑一些用得着的东西带回新泽西,“I am dying。”她说。
简妮吓了一跳:“发生了什么?”她问,“你在哪里?”她眼前出现了叔公在某一个早晨突然肿得象荔枝一样透明的脸,他的眼睛大大地睁着,黑色的眼珠里有象切开的白罗卜那样的花纹。他离开家去医院,临走前,也对简妮说:“I am dying。”
“我正在家里等待我的死亡。”婶婆平静地说,“但我想,它还不会这几天就来。”
“它?”简妮不明白。
“死亡。”婶婆说。
于是,简妮去了婶婆家。
象往常一样,爱丽丝在自家那一层楼的电梯口等着简妮的电梯上来。在楼道香水,咖啡和犹太人家做糖饼那强烈的融化了的糖的甜气里,隔着电梯门,简妮看到爱丽丝穿了对襟的缎子袄,宝蓝色的缎子上织着金色的菊花,衬着她新烫的白发,富丽堂皇的。“她哪里象就要死去的人!”简妮松了口气。
她们贴了贴脸,简妮闻到婶婆身上香水里面混着口腔里散发出来的淡淡酸腐。
爱丽丝上下打量简妮,说:“我的印象没有错,你的身材与我从前是的确差不多,五尺四寸多吧。我想让你来挑一些你用得到的东西,特别是我的礼服,鞋子,你要是在美国住下去,又是读经济,肯定用得到那些行头。还有我的书。家具我答应给托尼,他喜欢我的家具。”
“你说得那么吓人。”简妮笑着抱怨说,“你看上去比一般的老人气色还要好。”
“每个人在死以前,自己总是最先知道的。我当然也知道。”爱丽丝说,“上帝给了人足够的时间准备,我也不能浪费时间。”
来到客厅里,经过鲜艳的圣诞红,在茶几上,她看到婶婆为她准备好了的杯子,还有一小壶温在蜡烛盘上的红茶。婶婆将月饼切成四小块,当茶点。一切都与从前一样,体面,讲究。爱丽丝衣服上的盘钮,滚着一层细细的金边,夹袄的领子又高又硬,分毫不差地裹着她的脖子。她想起叔公躺在一堆各种颜色的管子中间的,没有穿衣服的身体。他的肚子,象一个泛着胆汁颜色的大号热水袋。
“我有点喘。我的血管和心脏已经太老了。”爱丽丝滑进摇椅里,象一个缎子面的抱枕。她说,“你自己去选合适的东西吧。书房里的书也可以拿去,中文书我已经让格林教授挑过一遍了。”见简妮还坐着,瞪着眼睛看她,爱丽丝冲她挥挥手腕,“去吧,我要休息一下。去。”
简妮急忙起身,退到走廊里。她想到,爱丽丝从前走路时不肯让人搀扶,便明白了,如今她也不愿意别人看到她的狼狈。简妮站在走廊里,忍不住偷偷看她,她倒在摇椅上,用力吸着气,象一条跳出水面的鱼。但她的脸色却丝毫没有改变,简妮想,这是她化过妆的缘故。
在玄关墙上椭圆的意大利镜子下,放着爱丽丝从巴厘岛带回来的雕花木箱子,第一次到这里来的时候,爱丽丝告诉过她,箱子上的雕花,刻的是一个故事,巴厘人喜欢把故事刻在木头上。简妮在一棵树下找到了那个光着身子的小孩,他象非洲人一样,长着滚圆的额头。他就是那个故事的主角,千辛万苦地找他的妈妈,象中国《沉香救母》那样的故事。那个小孩被许多次抚摩过,他的身子被手摸得乌亮,从层层叠叠的树木花草中突现出来,象一块嵌在木头里的玉。箱子上铺了块中国刺绣,在刺绣上压了一只从捷克带回来的玻璃缸,那是爱丽丝第一次跟教师联谊会组织的旅行团到欧洲旅行的纪念品,那是她最早的一次旅游。她还是纽约大学的代课教师,晚上还在唐人街上唯一的上海餐馆里打工,以换来免费晚餐和小费。这次,玻璃缸里养了一大丛福建水仙花。每次简妮看到那个漂亮的波西米亚玻璃花瓶,都会想到格林教授书里引用过的,那个一百年以前的美国记者到王家采访后,在报纸上对王家富丽堂皇的客厅的描写:“到处摆放着巴洛克风格的烫金家具,玻璃橱里陈列着整套来自波西米亚的昂贵玻璃器皿,从喝葡萄冰酒到喝加冰威士忌的杯子,一应俱全。当然也有来自文艺复兴时代的小雕像和油画,几乎象一个小型的宫殿,那种在西海岸式的暴发户风格令人瞠目。”简妮总觉得,走廊里的这些东西,好象是从那个被描写过的客厅里搬过来的。其实,在范妮的缝纫机书桌上,她见到过家里唯一保留下来的一只玻璃车料香傧酒杯,范妮将它当花瓶用,那只货真价实的酒杯,倒没给简妮这种感受。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2)
她回过头去,看到爱丽丝脸上的皮肤象湿被单一样重而无力地挂了下来,象一张彩色的面具。简妮意识到,这大概就是自己与爱丽丝最后一次见面了。她也会象亚洲的大象那样,独自找一个地方去死,不让别人看到。就象范妮,即使是疯了,也不肯在鲁面前失去自己的自尊心,就象奶奶宁可永不见面,也不想看到彼此的凋零。这时,简妮突然相信了婶婆为奶奶失踪的辩护。原来王家的女眷们,都是这样要面子的人。远远眺望着爱丽丝垂死而鲜艳的脸,简妮奇怪地感觉到一种清爽和凛冽,就象阿克苏隆冬时候的朔风,锐利的寒冷象小刀一
样细细剜痛脸,鼻子和耳朵,但简妮总是在那样的疼痛里感到振奋。
走廊衣帽间的门已经被打开,里面的灯也开了,远远看见,里面的衣架上挂满了长长短短的,用白色的龙头细布遮着的衣物。她想,那一定是爱丽丝为自己准备的。她走进去,衣帽间里中国丝绸甜涩而脆弱的气息扑面而来。简妮想起来,与妈妈去老介福买窗帘时,路过丝绸柜台的时候曾经闻到的那种气味,那是因为丝绸堆积才会有的气味。简妮轻轻将蒙在衣架上的白布拉开,里面露出了满满一架子旗袍,还有与旗袍配的小毛衣,有扣子的,没有扣子的。以及披肩,羊毛的,针织的,丝绸的,纱的。长长短短的旗袍下摆,腿边开叉的地方,露出吊在里面的白绸子衬裙,衬裙边上,缀着短短的一层蕾丝。简妮发现,有一些蕾丝是棉线织的,不是尼龙的,它们已经泛了黄。她用手翻动了一下那些旗袍,有万字花的,有团花的,有菊花的,黑底金花的,秋香色的,藕荷色的,猩红的,宝蓝色的,那都是织锦缎的夹旗袍,冬天穿的。还有丝绸的单旗袍,花色更活泼点,简妮猜想那是春秋穿的,还有下摆更短的,简妮猜想那应该是夏天穿的。柜子隔层里,放着一排高跟鞋,各种颜色的,简妮猜想,那是为了与不同颜色的旗袍相配。
这是简妮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旗袍。她没想到,婶婆的礼服居然全都是中国旗袍,那是早已经退出中国人生活的古董,如今只有餐馆门口的领位小姐才穿。她想,要是Ray见到这个衣帽间,不知会怎样的羡慕。格林教授的书上说,王家虽然住在一砖一钉都从美国运去的西式豪宅里,但每逢重要的日子,全家一定全穿地道中装,行中国大礼。格林教授列举了好几家买办家的生活方式,情况都差不多。完全不是想象中那样全盘西化。简妮翻看着爱丽丝的旗袍,得到了证实。配旗袍的鞋,却大多是意大利产的高跟鞋。照书上的小标题,那就是“世界主义的生活方式”。格林教授在书上说到,早期大买办家庭,大都坚持中国式的生活细节,听京戏,虽然他们用英文演京戏。穿中式服装,虽然搭配意大利皮鞋。吃家乡菜,餐后也许喝一杯浓咖啡,解掉菜中的油腻。这种生活细节,与他们连一个钉子都从海外进口的宅子和他们完全西化的教育背景奇异地融合在一起,成为他们自己的风格。“失去了文化差异的风格”。他们的风格和生活方式,造就了上海世界主义的商业面貌,是买办们成为城市生活方式的变革者的实例。
第一遍在格林教授的书里读到这些话,简妮并不真正懂得里面的意思。她只是惊喜终于还有人为自己的家说好话。此刻,她细细翻看那些精致的旗袍和它们的配件,发现了它们包含着的虚无和自由,它并不真正属于任何一种文化,它象是石头缝里爆出来的。
简妮从没想过,自己会突然继承一屋子这样的衣物,简直一辈子也穿不完。她也没想到,自己将会一辈子都穿旗袍当礼服,象爱丽丝照相本里的那些王家女眷。她以为那些奇异的装束早已经成为遥远过去。她没有料想到有一天,它会象暴雨一样向自己落来。
她从架子上抽出一件白色滚金边的旗袍来,它看上去象一架巴洛克式的钢琴。
这件衣服很眼熟,她想,在什么地方见到过。爱丽丝的照片都是黑白的,显得那时的阳光十分明亮,她们在照片里穿的,大多是浅色的旗袍。然后,简妮想起来,格林教授的书里,有爱丽丝穿这件旗袍的照片。她和几个美国女生,站在一栋有落地窗的建筑前面,好象那是卫斯理学院的宿舍。在四十年代穿着高腰蓬蓬裙的美国女生中,爱丽丝将两条胳膊款款架在腰际,白旗袍妖娆而严密地遮着身体,非常特别,也非常融洽,那是一种古怪的美丽。现在,简妮看清楚那白色的缎子面上,织着隐隐的大朵菊花,是古板风雅的中国情怀。而那白色与金色的搭配,却是繁复富丽的巴洛克风格。简妮突然想起了Ray,又想起了唐人街的亨利。史密斯,她不知道要是他们看到这些东西,会怎么想。
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手里拿着格林教授书里的衣服,就象童话里的孩子拿着天堂里镜子的碎片。她没想到,爱丽丝的这件衣服,就将成为自己的礼服。她也可以穿着它与自己的美国女生一起照相,或者跟Ray一起照相,象奶奶依在爷爷的黑色汽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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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上的盘扣和斜襟上的搭攀也都一丝不苟地扣着,带着中国人的审美,还有某一种自尊与距离。细密的手工针脚里,丝线穿过,留下针眼。中国绫罗绸缎精细而脆弱的奢靡,让她有点害怕,她怕自己配不上这样的精致。她想到她第一次穿尼龙短裙时,范妮的嘲笑。范妮说:“好看好看,象煞孙悟空。”她是笑简妮没有穿超短裙的风情。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3)
“So what?”简妮心里说。她将那些细密的暗扣一一解开,原来一本正经的旗袍斜襟突然一歪,就敞开了怀,象终于情不自禁的美人。简妮吓了一跳,她简直担心是自己将旗袍拉脱了。
她脱掉自己的衣服,小心翼翼地钻进旗袍里去。这是她第一次穿旗袍,她不敢象穿牛仔裤那样“哗”地一下就拉上身,她轻轻拉着柔软的旗袍,吸了口气,将自己的肚子收回去,
一点点往上套去,并在旗袍里轻轻扭动身体,不让自己的身体绷坏了衣服。然后,将自己的胳膊伸进细细的袖子里。最后,简妮将领子上的那粒盘纽扣上,又硬又高的领子使得她不得不挺起胸,放平肩,扬起下巴,旗袍轻柔而坚决地裹住了简妮,还有旗袍散发出来的熏衣草气味。
衣帽间的门上,嵌着一面长镜。简妮刚想凑过去看看自己的样子,一动,便听到身上的什么地方发出细小的断裂声。她吓得马上停下来不动。身体上的感受,犹如被捆绑住了,只能小口呼吸。
终于安全地到了镜子前,简妮没想到自己的脸原来这么宽大,头发这么乱,表情这么蠢笨和放肆,身体这么僵硬,手掌这么大,这么通红的。爱丽丝在旗袍里婀娜多姿的身体在镜子里掠过,简妮原以为,自己在镜子能看到象婶婆照片里一样优雅的自己。简妮惭愧地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本来穿普通的毛衣和牛仔裤时,合适的头发,自然的表情,轻松的身体,舒服的手,在爱丽丝象照妖镜似的旗袍里,突然全变了。简妮心里失望,但却不甘心。她对镜子抿着嘴,笑了笑,却想到了在餐馆门口立着的领位小姐。她慌忙沉下脸来,想要去掉脸上那风尘的样子,却又因为自己的神情,想到了三十年代的左派电影里那刁钻的交际花。爱丽丝在白色旗袍里散发出来的秀丽的骄傲,就在她和镜子里的自己之间浮动,却没有附着在她的身上。简妮遗憾地望着,想起了“沐猴以冠”这个词。
这时,镜子里出现了爱丽丝的脸,“还算合身。”婶婆打量着简妮,她的声音恢复了往日的轻柔和低沉,就象美国小说里常形容的,是“天鹅绒般的声音”。“我年轻的时候,也有你这样的身高。”
“但我很难看啊。”简妮在婶婆面前羞得无地自容,她强迫自己不要从镜子前逃走。
爱丽丝点点头,表示理解:“旗袍是很难穿的,但是可以学得会,不要紧张。”
她看着镜子,用手指轻抚一下简妮身上的白色旗袍,说:“这还是我离开上海前,在上海做的呢。那时,我和你现在差不多一样大。我一向最喜欢白色配金色。现在这件衣服对我来说已经太大了,我缩小了,象一个干掉的苹果。那时我和你的奶奶都要到美国来,家里请了裁缝回家来,为我们添一些新衣服。说起来,做衣服的时候,好象比到美国还要兴奋。女人总是喜欢新衣服的。”说着,爱丽丝轻轻点了一下简妮的肩胛骨,“这里要打开,放平,不要让它翘出来,这里一翘出来,就显得身体蠢了。”然后,又用食指轻轻点了一下简妮的肚子,“提起一口气来,将肚子收进去。人要这样,才显得有光芒,又谦恭。”
简妮在爱丽丝尖起的手指下,修正自己的身体:“这样怎么说话。”她轻声问。
“你不是正在说吗?就会习惯的。”爱丽丝说。
“有点不可思议,我穿在你在几十年前穿的衣服里。”简妮轻声说。她试着抬起手臂,将自己的头发顺到耳后去,爱丽丝在那张照片里,也是将头发顺到耳后去的。她看到自己从腋下到大腿,随着手臂抬起,将旗袍绷紧,出现了柔软的曲线,她想,那就是旗袍的性感吧,温顺的,娇气的,循规蹈矩的,却也是不可轻慢的。
爱丽丝拉开一个抽屉,为她找出了丝袜,又指点她在下面的鞋柜里找出一双金色的高跟鞋:“你得穿上全套行头,才能体会到。”她说。
按照婶婆的指点,简妮将玻璃丝袜轻轻卷到头,套到脚趾上,然后一边往上拉,一边放。玻璃丝袜轻而有力地绷着腿和脚,整个人好象又再被约束了一层,与身上的旗袍平衡了。
那双一型的金色高跟鞋,对简妮来说实在太瘦,但简妮没说什么,将脚掌偏过来,塞到鞋里,然后再将另一半脚掌紧紧塞进去。她握着高跟鞋细细的后跟,晃动着,使脚掌能在狭小秀气的鞋子里努力放平。金色的高跟鞋紧紧裹着她的双脚,后跟和脚趾开始疼起来。她想起灰姑娘的故事,一声不吭地站在镜子前。果然,站在高跟鞋里,身体变得笔直。爱丽丝又用手指在简妮的臀上轻轻一点:“这里往里收一点,人就精致了。”
爱丽丝打量着简妮,赞叹说:“旗袍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样东西,将一个人的气全都提起来,有它在身上,由不得你不好看。”
简妮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视掉那张脸,只从肩膀看下去,到鞋子,到背景里长长短短的旗袍,好象那镜子里的,是年轻时代的爱丽丝,而不是简妮自己。
“要是坐下来,你先轻轻提一下衣服,这样领子就不会卡住脖子了。”爱丽丝说着,在简妮的旗袍上提示了一下,她的指甲上闪闪发光,是玉色的指甲油。“要是想走快,也轻轻提一下下摆,要不然,很容易将两边开叉的地方拉坏。那是最不能坏的地方。”爱丽丝点了点旗袍边缘开叉的地方。简妮看到,婶婆这件穿了四十年的旗袍,开叉处的金边还完好地连成一气。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4)
“是的。”简妮回答。
她的身体觉得陌生而振奋,那是种莫名的古怪感觉,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突然觉得象个精致高贵的中国人。象一个贵族,满身都是繁文缛节。”说着,她将手指放在刚刚爱丽丝放过的地方,轻轻提了一下旗袍,身上果然一松。她看到自己的手指在白色缎子的衬托下变得纤细文雅,还有一种聪明女孩的书卷气,和爱丽丝照片上轻挽的手果然是相象的。
爱丽丝笑了,她抬手敲敲简妮的额头,“从前有句老话说,聪明的人的身体里面是一竿子通到底的,你敲敲他的头,他的脚底板就响了。”
简妮疑虑地看了爱丽丝一眼,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夸奖。婶婆满意地对她笑着,她能看到婶婆胸前有点急促的起伏,她的气很短,但她坚持着。简妮假装自己也没有发现。
“我将李裁缝的地址留给你,他在唐人街里有家小裁缝店,最出名的。以后你可以自己去找他做。”说着,爱丽丝握了一下简妮的手臂,她象是为了加重口气,但她却抓住简妮的胳膊,收不回手去。她需要简妮撑她一下。
简妮眼见得婶婆的脸色从脂粉里透出灰白,但她还是不敢伸手去扶婶婆的身体,她只是暗暗将自己的身体送上去,贴住婶婆瘦小的身体,她感到婶婆的身体立刻靠了上来,几乎倒在自己身上。简妮知道婶婆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于是在手上加了力气,让婶婆靠着,拉着,一起走出衣帽间。婶婆的双腿软绵绵的,在地毯上一寸寸向前移动,简妮能感到她的腿在簌簌打着抖,摇摇欲坠,但她的背脊还挺得笔直的。就是那笔直的背脊,让简妮不敢在婶婆没有要求以前,自己伸手去搀扶她。
小步小步地挪到客厅里,她将筋疲力尽的老夫人送到她的摇椅前,扶她坐下。简妮伏身帮婶婆坐下的时候,闻到婶婆的嘴里散发出一股苹果腐烂时的气味。那气味,与叔公病房里的气味一样。当时,大家都怀疑那股新鲜的腐烂气味是医院病房的气味,现在,简妮意识到,那就是老人垂死的气味。
婶婆靠在椅上喘息着说:“你看,我正在死去。”
“我要送你去医院吗?”简妮问,“或者打电话让救护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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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婶婆说,“现在好象还没有真正到时间。”
简妮默默看着婶婆,看她努力吸进空气,象被人卡住了脖子。叔公过世时,爷爷曾在病房里突然号啕大哭,简妮回想起那奇怪的哭声,那时,大家心里都充满了终于没顶的惊惧。爷爷的哭声将大家猛推一掌,打入深渊。但此刻,简妮发现自己心里却是奇怪的安宁,她甚至在婶婆“丝丝”的喘息声中,闻到走廊里一缕缕福建水仙的香气。她将婶婆的手放在自己手里,象护着一只小鸟似地,轻轻团着她的手。简妮记得叔公病重时,日以继夜地输液,自己也曾将他因为输液而冰凉的手握着,想要温暖它。垂死老人的手,都是这样沉甸甸的,好象正在坠落中的苹果。
婶婆渐渐平静下来,她并没抽出自己的手: “你得再拉上来一点,我看你有点不舒服。”
简妮慌忙抬起身,将后半身提了一下,她抱歉地笑笑:“我又忘记了。”
“这件旗袍真漂亮。”她打量着简妮说,“我真高兴你穿得合适。别人都不怎么合适穿,她们在美国长大,从小穿了太多的Jeans。我的眼光不错。”
简妮笑了笑,她心里不太相信自己竟然是最合适的,她的脚在高跟鞋里象被门压住的手指一样疼着。
“你怕吗?”简妮问。
“不怕。我已经活得很长了,想要做的事,都做过了,想要去的地方,也都去过了,可以离开了。我更怕自己变得太老,太丑,却还活着。现在这样,不错。”婶婆说。
“叔公也是这么说的,他也做完了他这一世想做的事。”简妮说。
爱丽丝在椅背上侧着头,想了想,笑了:“他也可以这么说的。他一生喜欢女人,喜欢玩,喜欢时髦,他也度过了不错的一生。而且口卡口,直到曲终人散。”
“你们都是幸运的。”简妮说。
“是的。”爱丽丝点点头,“我满意自己的一生。”
“你最满意什么呢?”简妮问。
“我最满意自己能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去旅行过,要是我做王家大少奶,我这辈子做不到这点。自食其力,去看世界,是我此生的理想。我做到了。”爱丽丝说,“我腿摔坏了,再不能旅行了,那时,我就已经总结过自己的一生,我只有朝鲜和东非没有去过,因为我对那里没有兴趣,我已经看到了整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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