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锦绣田园-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嘿嘿!”
“呵呵。”
更让林睿生气的是,林冽个傻小子,居然眼神闪烁,面色怪异,也跟着那女人傻笑。林煜个兔崽子也一副不明所以,似懂非懂的样子,吃吃的笑了几声。
林煜的笑没什么,但林冽个傻小子绝对不正常。
“笑什么笑?”林睿转回身,照着林冽的屁股踢了一脚,“我立马就去找媒婆,给你说个媳妇。”
爱操心的林睿忽然觉得一阵紧迫,林瑾和林冽都不小了。这些日子,由于条件所限,他们跟大哥大嫂住一个屋,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总之,还是快点给他们一人娶一个媳妇吧。
不过,若是这样的话,他们刚盖的五间房就不够用了。
本来还以为他们家有很多钱了,现在看来,他们还很缺钱。给林瑾和林冽娶媳妇的话,最好给他们一人盖一座房子。尽管感情上不愿意,但理智上来说,最好给他们盖成独立的院子。这样一来,一个院子至少要五间房。
娶媳妇的话,彩礼宴席也要花钱。还有小五的药钱。最好给那个女人再卖一些漂亮的首饰与好看的衣裳。就算是比不上她家里的两个妹妹,也不能太寒酸,太委屈她了。
看来,他必须要挣更多的钱才行。可是,该怎么挣呢?
想到挣钱,林睿红布一样的脸终于渐渐的恢复了正常,紊乱的心跳也渐渐平复。
林瑾脸色微红的跟在林睿身后,看着林睿风风火火,一副火烧火燎的样子,讥讽的一笑。他知道大哥‘瞧不起’他,觉得他太儿女情长,也知道二哥一直以理性自傲。可都是一样的年纪,都是一样的人,谁又能比谁强?
像姚子清那样的女人,只凭容貌,就和那些古往今来的红颜祸水一样。何况,他们还在一个屋檐下,甚至一张床上睡了那么久。而一开始的相识,又有那么多不该有的故事。她又是个……总之,他敢肯定,就算是最喜欢跟她做对的二哥,其实也是很喜欢她的。
但这,能怪的了谁?只能怪那些害的他们落到如此境地的人!
如果,父亲不被陷害。他们兄弟可都是高门大户家的公子哥。各种规矩讲究。至于女人,京都之地的美女,比大嫂更美更好的应该有不少吧?又怎么会让他们遇见这种事?又怎会遇见她?甚至遇见了也未必瞧得上她吧?不过是个商户女而已。再特别,能比得上那些高门贵女,名门闺秀?
他喜欢的女人可是美貌贤淑,温婉善良,聪慧可人,知书达理,琴瑟和鸣的佳人。
林睿催着几个弟弟到了隔壁的院子,可是两个木匠而已,真没有多少活需要他们这么多人帮忙。烦躁之下,他干脆直接走入,去十里镇忙活着挣钱去了。
看着林睿风风火火的背影,林瑾笑着摇了摇头。他这个二哥,不熟悉之人乍一见,定然会被他温文尔雅,乖巧懂礼的大男孩模样所惑。但熟悉了之后,就会知道,他的温文尔雅只是一个假面,假面底下的他尖刻恶毒,心狠手辣,小气抠门,各种毛病,纯粹是个笑面虎。但进一步了解之后,他其实是真的有单纯乖巧,宛若孩子的一面。
至少,在某些方面,二哥比他这个表面上的老实人更单纯干净。
按照事先说好的,第二天林辰和姚子清半夜就起了身,给林文他们做好了早饭之后,便启程去东洲城。
林煜也跟着早早的就起了。昨天,姚子清的一笑,不但将林辰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就算他,心里也清澈轻松了许多。管他呢。只要哥哥们和大嫂都愿意,为他多付出一些就多付出一些吧!
他现在只想着,这一次他真的能好起来,从此摆脱病魔的折磨。
嗯,这还不够。他不但要变得身体健康,不再拖累家人,不再让家人们为他忧心。他还要变得很厉害。若是能比大哥和四哥厉害,就更好了!若果有一天,他甚至能保护大哥和四哥……光想想,林煜就觉得血液都沸腾起来,浑身充满了力气。
于是,林辰和姚子清刚一出门,林煜便立刻开始打坐修炼。
不知道大嫂哪里来的这部‘武功秘籍’,实在是适合他。没准有一天,他能成为传说中那样的武林高手呢!
第七十三章
秋天的天亮的很晚,林辰和姚子清穿过村子,走在去十里镇的小路上。
其实,再晚上一会儿,村子里就会有牛车去十里镇,他们自己家如今也有牛车了。但他们家的牛车,林冽种地要用。而村子里的车,他们很有默契的都不愿意坐。
姚子清是性格古怪,林辰则是想要与妻子多处一会儿。他们夫妻两,单独相处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想要眉目传情一番,都有人在旁边亮闪闪的。偏偏,打搅他好事的人,都是他最亲的人,他连怨恨都不能。
经过一番忙碌,路两边的地里,秋粮都已经被收割进了家里。有些地里虽然已经种上了明年的夏粮,但还没有发芽。曾经郁郁葱葱的田野里,如今除了田埂上的野草树木,便一片光秃秃的土地。
东洲一代的土质还是很肥沃的,颜色呈黑红色。
“……”林辰想要和姚子清说话,却忽然发现,他竟然也有些肉麻,不太愿意总喊她的名字,索性直接握住她的手,柔声问,“要不要我背着你?”
夜色里,林辰的眼睛格外明亮,闪烁着小火苗一样的光亮。
周围万念俱寂,一个人都没有,让姚子清有一种天底下只有他们两个人的错觉。而这样的环境……她还真有些害怕?林辰忽然这么肉麻,不会是发情了吧?
说起来,他们这对夫妻还真是……稀里糊涂的就在一起了。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洞房花烛夜也没有。有了名分至今,只那什么了一次。
就算她只是个女人,没什么经验见识,但毕竟阅历在那儿呢。据说,像林辰这样血气方刚的年纪,本就对那些事情有了正常的需求。一旦尝到了滋味,需求便更加旺盛。除非他不是个健康正常的男人。
若是,两个人有感情的话,需求又会增加,
她天生在这方面比较冷淡。但林辰这些日子的表现,也让她惊讶不已。从表面上看,跟之前几乎没有区别。不知道他是自制力超凡呢,还是也和她一样,有些冷淡?
“想什么呢?”林辰声音有些暗哑的笑道。
姚子清猜测的不错,林辰现在确实有些心猿意马,浑身发热。多好的机会啊?半夜三更,周围没有一个人。他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那一夜。那感觉真是……无法形容,难以忘怀!这些天,他不止一次的想要再来一回,压抑克制的很幸苦。
可他毕竟不是冲动任性,感情用事之人。
如今其实是黎明了,之所以这么黑,是因为天快亮了。相信用不了多少,就会有人了。他既不想与他的妻子在野外乱搞,那样总让他这个规矩方正之人觉得轻浮,觉得是对妻子的亵渎与不尊重。同时,他又无比害怕被人看见。
没有人知道,他其实也非常小心眼,有时候他甚至想要永远把她藏在家里,不许任何人看见。让她完完全全只属于他一个人。
他之所以忽然忍受不了现在的生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
他想要回到从前,想要夺回原本属于他的一切。就算是不能,他也想要过上更高贵的生活。让他的妻子能够和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太太,小姐奶奶们一样,只需在家里享受就行。不用抛头露面,既幸苦,又总是让别的男人看。
姚子清看了看周围,笑着点了点头,“好啊!你背我!”
虽然她现在体力充沛,一点都不累,但真的很怀念被林辰背着时的感觉呢!反正他体力也很充沛,不会被累坏的。
“……嗯。好吧。上来。”林辰本以为,姚子清又会像以前一样拒绝他呢。没想到她答应的这么顺溜。看着她忽闪着的眼眸,调皮而快活。他也快乐不已。刚才那种蠢蠢欲动,肉体上的邪火也被这纯粹而幸福的快乐所驱散。
于是,姚子清几乎是把自己当小姑娘一样,毫无顾忌,撒娇一样让林辰背着。而林辰则有些忘乎所以,颇有些二愣子的背着姚子清,也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像个真正的少年人一样。
事实上,林辰才二十岁,本身就是个少年人。但自从十年前那场变故之后,父亲又一蹶不振,性情古怪,他这个大哥不但不能把他当父亲依靠,还要挑起千斤重担,像父亲一样给几个弟弟依靠与安全感,又要给几个弟弟做表率,教导他们,免得他们学坏,还要尽量维持他的威严,使得他在不知不觉中,便失去了少年人该有的许多特质与乐趣。
“林辰,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呗。”姚子清舒服惬意的趴在林辰背上,有一种被人呵护的感觉,声音不由自主的就有些娇憨发嗲起来。
“我喜欢你喊我‘大哥’。”林辰忽然道。
“啊?”姚子清一愣,或者说是故意装愣。喊他大哥?这怎么可能?
“我喜欢你喊我‘大哥’。”林辰尽然学姚子清,声音也有些小孩子气,固执而又认真的重复。他早就听不惯她喊他名字了。连名带姓,只有长辈,同辈的朋友与伙伴,或者陌生人才喊。可她是他的妻子。
“呃……好啊。大哥~~!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呗!”姚子清心情好,肚量便特别的大,既然他想要,那就喊他‘大哥’吧。反正一个称呼而已。再说,她自己其实也很喜欢的。真实年龄什么的,对她来说真的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只要她不说,谁又知道呢。
“调皮!”林辰被姚子清故意娇滴滴,还带着勾的声音,喊得浑身酥麻,忽然像中电了一样。之前才刚刚消散的渴望与邪火,忽然间又窜了出来,瞬间遍布他全身。无奈之余,忽然觉得他这个妻子,简直就是个妖精。她要是生活在宫廷里,没准就是那传说中的祸国妖妃。
不过,他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不愿往这方面多想,只是有些惆怅与忧虑,学着姚子清的样子,夸张的叹了口气,酸酸的道:“真想把你藏起来,不许你见人!”在他看来,她简直就是这天底下最完美的女人,很有可能招惹来坏蛋呢。
“我还想把你藏起来呢!”姚子清一副颇为认真的口吻道。其实在她看来,林辰也是个魅力无限的男人,长相就不要说了,就是性格与能力,也很能吸引女人。他现在也就是太穷了,么钱么势,不然,一定有不少女人愿意上赶着。
就这样,两个人肉麻来,肉麻去,乐此不疲,一直肉麻到天亮了,十里镇也就在眼前了,才恢复了正经。路上已经有不少行人。姚子清也享受够了,不愿意被人当猴戏看。让林辰放下了他。
十里镇一如既往的热闹,虽然据传南边要打仗了,局势十分危急,但日子还得照常过不是?总不能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呢,就自己吓自己。
林睿是个勤快人,早早的就打开了铺面。
一大早的,也没什么人。他的合伙人陶小幺比他还要勤快,一大早就来找他。这一次,他去六十里外的一个县,收了一批货,没有回十里镇,直接去东洲城处理了。一共一百两的本钱,除去路上的花费等消耗,净挣了一百零三两。
两个人拿着个算盘,噼里啪啦的合起帐来,真正是亲兄弟,明算帐。
核对无误之后,六十两的本钱,陶小幺才二十两的本钱,周掌柜也凑份子,搭了二十两的份。林睿先把三两多的零头给陶小幺做幸苦跑路费。然后才分银子,他分利六十两,连本钱一百二十两;陶小幺分利二十两,周老板分利二十两。
“这一次做完了,我们散伙吧!”陶小幺没有正形的趴在柜台上,笑眯眯的道。
林睿冷哼了一声,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还是答应,“好。散就散吧。”
虽然,陶小幺的做法挺没良心的。想当初陶小幺手里没有一文钱的本,又畏首畏脚,瞻前顾后的,胆子贼小。是他给了陶小幺七十两银子,帮忙出谋划策,给与鼓劲,让陶小幺做的生意。然后利滚利,终于让他手里也有了本金。
但事到如今,陶小幺手里也有四十多两的银子了,想要自己一个人做,完全可以,何必再搭上别人呢?他早就直到,陶小幺不是个好人,这一天也在情理之中。他也很早就认清了现实,从来不指望谁是好人。
“你以后还要做这个吗?”虽然散伙了,但出于对做生意的热爱,林睿还是忍不住和陶小幺商量议论起来。
“不知道。”陶小幺有些犹豫,做的这一行风险太大了。倒腾的好,际遇巧合之下,没准就发了,比如说这一次。做的不好,像之前的好几次,他们两个人一共才挣了三十几两。谁知道下一次会不会陪了?
“你看看,我下一次该倒腾什么?”陶小幺又问。对于林睿,陶小幺是很佩服的。这小子长的一副好皮囊,但却再精明不过了。而且,他的感觉分析也很敏锐。总能从蛛丝细节上发现商机。离开了林睿,他还真有些忐忑呢。
“不知道。”林睿摇了摇头,“我想着,做这个终非长久之计。”他们做的无非是投机倒把,抵买高卖,赚差价,顺便做些收购山货之类的生意。但哪那么多的东西与机会,给他们倒卖啊?一个弄不好,价格波动,或者压了货就不好了。
再说了,陶小幺都不与他合作了,他这么小气的人,不给陶小幺使坏就已经很大度了,怎么可能帮他?
但陶小幺脸皮很厚,才十九岁的他,九岁时就跟着父兄当起了卖货郎,走街串巷,不但练了副好口才,还练就了一副厚脸皮。只要林睿不翻脸,还搭他的话,哪怕偶尔讥讽刻薄他几句,他也不生气,缠着林睿说着他的见闻。
投机倒把嘛,自然要对物价与消费状况很了解才行。在这方面,陶小幺是真有一手,消息格外全面而灵通。他们要做的是,从这些消息里寻找商机。
两个人正说着,林辰和姚子清来了。
“大哥。”林睿连忙从柜台后站起来,高兴的打招呼。他本来想要跟姚子清好好相处的,但想起她昨天的无耻行径,干脆不理她了。
“大哥。”陶小幺也连忙跟着林睿起身,笑的比林睿还要亲切乖巧,再加上他长的虽然不如林睿俊秀,但也眉清目秀的,看起来居然和林睿挺像。
“真是物以类聚。”姚子清不在乎林睿对太的冷淡,自言自语了一句。不用解释,她就知道,这位小哥儿就是帮她推销胭脂,然后跟林睿合作做生意的那位货郎。
林辰也听林睿说过这位,一眼就猜到了他的身份,冲他友好的笑着道,“你是陶小幺吧?”
“大哥,正是我。这位是嫂子吧?”陶小幺笑的无比真诚的道。还礼数周全的看向姚子清,眼中闪过一抹惊艳之色,但却转瞬而逝。
“行了你。装什么乖巧?滚!”林睿实在看不得陶小幺逼她还要能装的样子,直接就赶起了人。他林睿的大哥,哪能让别人甜言蜜语的哄骗了去(虽然明知道哄骗不去)。
陶小幺不想走,又厚着脸皮,嘴里抹了蜜似得跟林辰贫了几句。可惜,他小瞧了林辰。别看林辰长了一副正直淳朴的脸,其实弄聪明,不比林睿差。他一个外人,哪能比得上人家兄弟之间的默契与感情?
“那陶兄弟就慢走吧。”林辰直接给弟弟帮忙,一脸厚道的送客。
陶小幺无法,心理暗骂林辰不愧是林睿的兄弟,但不知道怎么的,虽然曾经把林辰当淳朴厚道的老好人,软柿子,但在林辰跟前,他竟然忍不住的心底暗自敬畏,不敢太放肆,只得告辞离开。
第七十四章
几个人说了几句话,林睿还没有吃东西,干脆支使姚子清去给他做吃的。
虽然说林家兄弟都多才多艺,家里家外无所不能,但林睿最怕缝补裁剪与做饭了。除非不得已,他绝不做这两样活。
“不管。”姚子清很不留情面的拒绝。
如今的她也不喜欢做饭,只是吃不惯别人做的饭,才不得不做饭。她都已经吃了,没道理专门给林睿一个人去做饭。
“你就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林睿看姚子清是真的不给他去做饭,气的咬牙。再一次觉得这女人真是冷血无情,不讲情面。至于她温柔善良的时候,那都是装的,是假的。
林辰不高兴的看了姚子清一眼,道:“我去给你做吧。”
林睿一惊,连忙站起身反对。他怎么能让大哥专门给他做饭呢?就算是做,也是他给大哥做。
“好了。我去做。”姚子清知道林辰宠弟弟,不想他们真的因为她一时懒惰,弄坏了关系,只得起身去做饭。
伺候着林睿大爷吃完饭。姚子清让林睿拿出他所有的钱,只给林睿留下了一百两,供他投机倒把,其他的钱都收进了荷包。
为了方便,这些钱都兑换成了银票,最大的面额一百两,最小的十两。
听说姚子清是要去给林煜买药,林睿道:“如果不够的话,这一百两你也拿去吧。”当初已经商量好了,要给林煜用最好的药。这一点,他始终没有忘。
“我觉着管够。一开始不敢大补,应该用不着太贵的药。”姚子清看抠门之极的林睿对弟弟如此大方,也难得真诚认真的道。想起她刚才因为懒惰,不愿给他做吃的,不由得有些自惭。
她一面羡慕林家兄弟的真情,喜欢贪恋他们家的温馨与真挚,一面却总是尽可能的保留着自己的心,不让自己真正的加入进去,实在是自私了点。
有错就要改,她以后应该对他们更真诚一些才对。
带着三百七十三两银子,姚子清和林辰离开十里镇,踏上了去东洲城的路。
这一路上,姚子清的心绪多少有些起伏。据说,她现在占用的这副身体原主的家就在东洲城,而是是东洲的百年大世家,东螭国首富的姚家。
占用了人家的身体,自然要接下人家的因果,比如说恩情与冤仇。
她虽然已经下决心,这一生要好好的活,可依然改变不了灵魂里带着的惰性。若是可以,她实在是不愿意多管闲事。不论原主曾经是什么身份,什么来历,现在的她都是一个全新的生命,独立的个体姚子清。
何况,她不知道原主为什么会落得那样的下场,于其说是凄惨,不如说是离奇。
据她所知,那些传承数代的大家族,除非已经腐化堕落,不然都是级重视名声与规矩的。当主母的再嚣张恶毒,也只敢偷偷摸摸下黑手吧?怎么能如此无所顾忌的对待丈夫的庶长女?还有她的父亲,姚家这一代的家主,看着妻子如此行径,就算不心疼自己的骨血,难道也不在乎自己作为男人与一家之主的尊严与名声吗?
这一次,林辰想要雇一辆车的。雇不起马车,驴车总能雇得起吧?
可是姚子清不愿意。她喜欢走路,喜欢林辰陪着她走路。喜欢头顶青天,脚踏大地,与大自然接触。这是她灵魂里带着的特性。
“姚旭恒是个很厉害的人,在东洲,乃至于全国都很有名望。”不用姚子清询问,林辰很体贴的忽然道。
“哦?”姚子清还真有些好奇,她这个‘父亲’到底是怎样一个奇葩?
从十里镇去东洲城这一路上,人流比林家村到十里镇的一路要多得多,而且时不时的会驶过一辆车,有驴车与牛车,也有不少马车,偶尔还会驶过一两匹马。
马匹属于战略物资,东螭国产马之地不多,普通百姓就算再有钱,也很难买到好马。
所以,在东螭国,马匹也是身份的象征,能用得起军队里淘汰下来的老马劣马就已经不容易了。至于能正大光明的使用宝马良驹之人,那都是有一定的身份权势或者后台之人。
林辰和姚子清这一对组合,在步行者里头,还是很显眼的。
没办法,男的长的太帅,女的长的太美,而且俩人哪怕身着布衣,言谈举止很平常,却不知怎么的,依然有一种很独特,很吸引人的气场。
这种情况下,两个人都走的中规中矩,错开一步的距离并肩而行。
“听说,他是个经商奇才。姚家原本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姚家上一代家主,到不是纨绔昏聩之人,却平庸懦弱,毫无才干,而且在姚旭恒只有十四岁时就死了。”林辰声音低沉平静,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格外好听,但向来厚道的他,在提起姚家时,隐隐还是透着憎恶,不然,以他的教养,提到姚家老家主的离世,绝不会直接用‘死’字的。
“姚家老家主死的很突然,是在一次外出谈生意的途中,遭遇山洪而亡。甚至有人传说,他是被人害死的。姚家老家主只有一个儿子,就是姚旭恒,当年才十四岁,不得不继承家主之位。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之前也没表露出什么过人之处,族中一些长辈自然心生轻视,不会把他当回事,甚至想要欺压掌控他。但谁都没有想到,姚旭恒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做成了两笔很大很赚钱的生意,让已经颓废败落的姚家起死回生,重新焕发生机。当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