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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田园-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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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两个……那小子是我买的奴仆,不是给你们买的干儿子。以后还是严厉一点的好。别把他惯坏了,或者惯出野心来。”林睿对于大哥和姚子清待王晓的态度,极其不满意。要知道,人都不经惯。一些奴仆若是被惯坏了,或者抬举的过份了,难免会生出野心与傲气来,心高气傲,不服管束事小,叛逆不忠事大。

    林辰看了姚子清一眼,他虽然宽厚,但也知道规矩与本份的重要性。不过,姚子清喜欢惯着那孩子,他又喜欢惯着姚子清,又看那孩子至少现在没有什么大问题,便也就由着姚子清胡闹了。

    林睿摇了摇头,觉得姚子清毕竟不是高门大户,真正的世家大小姐,在这方面严重欠缺,不适合当一个合格的当家主母。好在,他们家现在只是小门小户。感慨完了之后,才道:“我想那死棺材也许真的不打算搭理我们。毕竟我们已经沦落到了如此地步,他再赶尽杀绝没有必要,又容易惹出麻烦。听说,他这两年也不好过,正韬光养晦装孙子呢。”

 第八十三章

    “太子怎么样了?”林辰问。

    “那样要德行没德行,要才干没才干,猪脑子一个的货色,能有什么好?听说,这两年也混的很不好。如今混的最风光的是老七。那货就算不被老五给挤下去,也会被死棺材背后捅刀子,不会有好下场的!”林睿说起仇人,刚才那气呼呼的样子反而没了,又露出那曾经令姚子清无比鸡蛋的笑容,温和而又渗人,笑里藏刀。

    听林辰说的,当初他们父亲之所以落得那么惨,明面上是太子害的。死棺材皇甫嵩则表面上是太子的中党,脑子比太子更聪明,心机比太子更深,又比太子更狠毒果断,没少在太子背后推波助澜,暗中使坏。至于他们口中的老七,因为当时还只是个少年,保持着一份纯真,又没有多大的能量,倒是可以完全摘除在外。

    “嘿嘿,”林睿忽然幸灾乐祸的笑了,“说起来,我们那几位叔叔,除了几个比我们还小的小孩子,如今都跟当年父亲后院里的女人一样,闹得可热闹了。虽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今年南边的祸事,后果如此严重,他们应又如此那么迟钝混账,那些人的闹腾也功不可没呢。就是不知道老头子看着他的爱子们,一个个这么欢实,心里是个怎样的滋味。”

    虽然没有明说,但他的眼神里明晃晃的表露出一个讯息,那就是巴不得那些人闹腾的更欢点,最好能一个个的作死,然后把老头子气死,甚至巴不得老头子的万里江山也被他们闹腾死。

    他从小就是个聪明狡猾,笑里藏刀之人,到如今就更没有什么忠诚与忠心了。

    “唉!”

    林辰长叹一声,连皇室宫廷,王孙贵族的一些隐私秘闻都可以用钱买得到了,可见如今的东螭国已经破败到了什么程度。林睿所想,还真有可能成真。而他,看着弟弟如此苦恼不得志,听着爱妻那美好的愿望,也不想再愚忠,若是真有那么一天,他也很高兴的。

    他曾经只希望父亲能够有平冤正名的一天,不能为东螭国立了那么显赫的功勋,见过却落个身败名裂,被后人唾弃的下场。可如今,他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了,也对那些人心冷了。

    只是,父亲不能平冤正名,他心里始终会觉得很遗憾。

    林睿又和两个人说了一些有关千金楼的事情。这个千金楼属于江湖组织,靠贩卖消息为生。以前东螭国国力强盛,吏治清明之时,这种有损国家利益的非法组织,虽然消息灵通,但隐藏的很深。但最近这些年,千金楼等一些江湖组织名声越来越响亮,能量越来越足。千金楼甚至放出狂言,只要有钱,天底下没有他们不知道的消息。

    林睿的消息都是从千金楼买的。因为涉及到皇室宫廷与储君之争,价格可不便宜。好在东洲分楼的楼主,说什么钦佩安王的才德,感念安王的功勋,念及他们的身份,可以给他们打八折优惠。

    “大哥,就我知道的这些消息,就花了二百多两银子。如今,我们的账面上,还有三百多两的欠账呢。”林睿道。

    所以,他们必须财迷啊!

    吃完饭,林睿没有多停留,便回了林记。

    王晓看林睿走了,才来了后院。

    姚子清正打算连夜干活,再赶制一批新货,看见王晓,忍不住皱眉。这些天王晓吃得饱,穿的暖,按说应该长点肉才是。可他看着依旧面黄肌瘦。知道他是饿极了,吃东西时总是吃的太多太快,反而伤了脾胃,影响吸收,适得其反。

    “林辰,你教王晓拳脚功夫吧。”姚子清道。正好可以帮他消食开胃,胃口大,消耗大,需求大了,多吃点就不至于吃伤了。

    “好。”林辰点头。虽然王晓只是个下人,但培养好了,却能成为他们的一大助力。

    最近,林辰一直坚持修炼从姚子清那里学来的‘内功心法’,收获颇丰。本来,他当初已经打牢了基础,开始跟着父亲修炼内力了。但却在那场变故中,被人所害,不但修炼出的一点内力被废,还不能再重新修炼了。好在他天神神力,就算没有内力,身手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嗯,既然姚子清如此喜欢看重王晓,他就把王晓当徒弟好了。论忠心,徒弟总比奴仆更可靠吧?

    一听林辰要教他功夫,王晓不由得眼眸晶亮,期盼兴奋不已。

    几天后,林睿倒腾货物,虽然挣了些钱,但他还是不满意,便带了一些姚子清新作的东西,去了东洲城。又一次做起了推销。当然,就算如今的林睿脸皮比当初厚多了,但终究有些放不下过去的矜持与自尊,还是带着曾经帮他推销过的陶小幺。

    天一天比一天冷,树叶开始发黄,冬天就要来了。

    林冽和林煜进山已经一个月了,他们预想中的灾祸并没有发生,林辰便想要进山去接他们回来。

    哪知,林冽和林煜在山里呆不住,自己回来了。

    冬天地里没多少活好做,在家里歇了一天之后,两个人便来了十里镇。

    一大早的,姚子清实在不想再干活,便替下小顺子,让小顺子帮她去干活。

    小顺子是她亲自选的。就像林睿很看好小六子,而小六子也确实没有让他失望一样。姚子清和林辰都觉得,小顺子论机灵聪慧,其实不属于小六子,只是不如小六子那么爱表现而已。而小顺子也确实没有让她失望,在学习方面居然很有天赋,已经将姚子清的手艺学了个七七八八,除了处理加工,提炼原材料之外,其他的活完全能够胜任。

    林辰自然不会闲着,也在后院帮小顺子。

    如今,他们开的可是胭脂水粉铺,三间门面全是用来卖胭脂水粉的,需求量是以前的十几倍,再加上要给林记杂货铺和周掌柜那里供货,每日都不得清闲。

    辛亏他们的生意没有预想中的红火。

    姚子清学着林睿的样子,在柜台后放着一个摇椅,没有人的时候便摇啊摇的,手边放着一盏茶和账册,柜台下的抽屉里则是几个匣子,都是装钱用的。先来无事,她便会数钱。

    今天,生意又比昨日兴隆了许多,只一个上午,居然卖出去了三十七两的货,而这些货的成本还不足二两银子。所以,数起钱来,姚子清觉得格外愉快。

    半个月下来,买铺子的二百两银子已经挣够了。

    照这么下去,他们的生意会越来越好,他们离家财万贯的日子似乎并不远了。到时候,她要盖一座很大很漂亮的园子,然后买很多田地奴仆,挣钱的事情,既然林睿那么喜欢,就交给他好了……

    正在美滋滋的做白日梦,林冽的大嗓门忽然出现在铺子外。

    “大哥——!大哥!大嫂!我们来了!”

    姚子清站了起来,正好看见铺子外几个衣着讲究,头戴帷帽的小姐在两个俊秀少年的陪伴下,要来铺子里,却被林冽的大嗓门吓了一跳。又看林冽衣着粗陋,背着个竹筐,筐里散发着整整血腥味和一些怪味,不由得便躲出去老远。

    “云浩方,这就是你说的那家铺子?”一个瘦弱素净,青衫单髻,头上只插着支玉钗的病美人不由得蹙眉,露出嫌弃之色来。

    另一个肌肤晶莹,面如满月,一身湖绿色,同样打扮的朴素,但却艳若牡丹美女也看着‘红妆’的匾额摇了摇头,道,“哗众取宠而已。这门面匾额虽然好看,但却过于浮华俗气……”说到最后,声音却小了下去,不如一开始淡然笃定。

    “我倒是觉得这匾额着实做的好,虽然浮华艳俗,但极具韵味,有种难以言说的意境,就是字写的一般,欠缺火候。”两美女旁边,一个只有十二三岁,衣着鲜艳,五官稚嫩,腰板挺直,眼神较一般女子伶俐的小美女道。

    叫云浩方的公子哥也是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年,对于林冽的出现,也觉得晦气,招呼几个美女就要离开。

    而被人嫌弃了的林冽却毫无所觉,一手提着两只兔子,一手提着三只野鸡,大大咧咧就走进了铺子里。

    霎时间,满是香味的铺子里便出现了一股子怪味。

    林煜跟在林冽身后,半个月不见,竟然又长高了一点,且比起以前的弱不禁风,如今虽然依旧还是很瘦,但却腰身挺直,眉目清冷,肤色白里透红,少了许多病弱之感,多了几分男儿气息。

    对于林冽的行径,他眼中闪过一抹无奈,但却没有做声。

    “林冽!赶快后院去吧!”姚子清看林冽一来,就吓走了几个顾客,连忙板起脸就撵他。

    “啊?”林冽一愣,怎么说都大半月没见面了,他也挺想大嫂的,难道大嫂就没有话要和他说吗?他可是有许多话想要说呢。

    “你大哥这几天正想你们呢。打算你们再不回来就去找你们了。赶快去看看他,告诉他你们回来了吧。”姚子清又放软了声音,用起了哄的。

    一听大哥想他,林冽便不再想着和大嫂说话了,连忙绕过柜台,去了后院。

    “大嫂。”林煜却没有跟林冽出去,而是冲姚子清抿嘴一笑。

    “回来了?”姚子清也笑了,眉宇间一片愉快与亲切,对于林煜,她有种特别的感情。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她对他几乎是母爱泛滥。但是看着现在的林煜,她知道他很快就会长大。而他,其实只比她现在的年纪小三岁而已。

    铺子外,另一个公子本来也想要离开的,但是看见林煜之后,便立刻改变了主意。又看见柜台后站起来的姚子清,便招呼着几个人,就往里头走。

    “我们是来卖东西,又不是来参加诗会,管匾额的字好不好看作甚?”

    其他几人见状,也不得不跟着进来。

    这是一伙极其养眼的俊男美女,且风格各异,看着他们就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愉快。姚子清不由自主的就露出亲切明媚的笑容,先和几位问了声好。

    林煜这次回来,变化很大,面对外人时居然不再害羞腼腆。一言不发的站在一边,长身玉立,哪怕一身灰色的布衣,发髻略显凌乱,却难掩其风华。灰扑扑的布衣,反而更衬的他唇红齿白,天生丽质,凌乱的发髻又使得他多了几分飘逸洒脱与仙气。只是,他不再羞怯的眉目间一片清冷沉静,宛如一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画卷,令人不敢生出一丝龌龊之心,生怕会弄脏了他一样。

    几个少男少女们都忍不住的看向他,其中那个小美女还红了脸颊。

    “老板,听说你们这里的胭脂香粉都很好用,拿来让小爷看看。”那个叫云浩方的少爷歪着唇角,坏坏的笑着道。观其眼神,就是个恣意任性,霸道狂傲,极具侵略性,吃软不吃硬的。

    姚子清面带恰到好处的微笑,答应了一声,拿下几盒胭脂放在了柜台之上,声音有些清冷,但却悦耳动听,一点都不让人讨厌的道:“几位可以打开看看颜色是否合心意。”她本就不喜多话,又看这几位小姐们一个比一个清高傲气,定然不喜欢太‘俗气’的人,便索性不多做推销与介绍。

    果然,几位小姐对姚子清的表现很满意,那位出水芙蓉一样的病美人还微微点了点头,露出赞赏之色,让姚子清好笑不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不是来买东西,而是来买她这个女掌柜的呢。

    也只有从小衣食无忧,不知人间疾苦的娇小姐们,才会如此处处都要讲究彰显品味。

    但很显然,这些有个性的小姐们喜欢了,对她做生意挣钱都大有好处。几个小姐们都凑了上来,一人打开一盒胭脂,看了起来,然后相互观看。

    “这三样胭脂是三种颜色,这一盒是粉红色,这一盒是大红色,这一盒是浅红色。几位小姐若是想要试试的话……就在我脸上试试吧。看看喜欢不喜欢。”姚子清很快就断定这几位是肥羊,只要哄的她们高兴了,定然能大赚一笔。试妆之类的,这里没有独立的化妆室,这三位小姐有两位始终戴着帷帽,只露出眼睛与额头,显然是矜持的姑娘,不可能在这里试妆,她只得牺牲自己了。

    几位小姐一喜,又有些惊讶与为难,看着姚子清的眼神有些不可置信。她们确实很喜欢这些胭脂,看着就晶莹剔透,让人爱不释手,但是她们又都是很有品味,挑剔之极的人,若是能试试看,确实很不错。

    “可是你只有一个,怎么试啊?”最小的那位小姐因为年纪尚幼,没有遮面,说话也比较直接犀利,很干脆的问。

    姚子清笑了笑,伸出一根晶莹纤细如美玉无暇的手指,轻轻的沾了一点粉红色的胭脂,便抹在了一边脸颊之上,淡然而又不失亲和的道,“我刚刚净过面,只用过一些嫩肤水,没有用任何胭脂与粉,你们看看这颜色怎么样?”

    三个小姐连同两个公子瞅着姚子清的脸,都眼前一亮。

    “好好看!”一看就非常清高孤傲的病美人不禁惊叹出声。

    “嗯。这种淡淡的粉红色还真是好看。”另一个美女也点头道。

    “还很细腻,看着像是天生的一样,几乎看不出是涂抹了胭脂。”小美女也道。

    姚子清笑了笑,又将其他几样胭脂也分别涂抹在脸上,不一会儿,就将一张脸涂成了花脸。但是,几个小姐都兴奋不已。这几种颜色居然都很好看。淡粉色的宛若没有涂抹胭脂一样,但却让人的气色鲜嫩了许多;粉红色的也几乎看不出涂抹了胭脂,颜色更加鲜艳;至于大红色的,却能让肤色艳丽夺目,但由于这些胭脂品质好,就算是大红色,看着也很自然,不让人觉得俗气。

    “买了。都买了。”不待几个小姐发话,那位最先进铺子的,不足十五岁,唇红齿白,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的小公子便痴痴的道。

    “噗!”那位云浩方却忍不住笑出了声,“你这老板娘,还真是为了挣钱,不惜牺牲色相!”本来一个娇媚妖娆而又不失清丽脱俗的倾城美女,却把自己涂成了小丑。

    几个小姐也都忍俊不禁,无比愉悦。

    林煜皱眉看向姚子清,又看了看几个公子小姐,脸上满是不快之色,忽然道,“大嫂,还要试妆吗?再要试的话,就用我试吧。”

    呃……!

    林煜说的一本正经,但是姚子清等人听后,全都有些瞠目结舌。姚子清‘牺牲色相’,把自己弄成小丑一样,固然有损尊严,但是林煜一个男孩子,怎么能试妆?那岂不是更加有损尊严?甚至……

    “好啊!老板娘,再来几盒试试,若是好,小爷我都买了。”云浩方第一个反映了过来,为了看笑话,很豪爽的挥手道。

    林煜风眸澄澈清冷,对于云浩方的戏谑捉弄毫无感觉。

 第八十四章

    姚子清却不愿让林煜做这种事,面上不动声色,依旧带着淡淡的微笑,道:“其实,几位小姐天生丽质,又正是花骨朵一样鲜活娇嫩的年纪,胭脂香粉只是锦上添花而已。香粉抹得太厚,反而像是在脸上作画,掩盖了自己的真美。我们这里最好的东西其实这几样,这是‘嫩肤露’,能够润肤嫩肤,多用几天能让皮肤更加细嫩滋润,最是养护肌肤了。几位小姐不妨买一些试一试。有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再好的胭脂香粉,哪比得上自己本身的美呢?”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病美人和那位小公子显然属于奇葩,姚子清推销时用的广告语,却让他们品起了诗来。

    “这位姐姐,你哪里听来的这两句诗?或者是你自己做的?”小公子眸光发亮的道。

    “我听别人说的,是一个公子夸赞一个天生丽质,素颜朝天就很美丽的女子时做的一首诗里边的两句。我也只记得这两句,也不认得他们。不过,我觉得这几位小姐,真真当得起这两句。弄美丽,这几位额小姐可比那位美的多了。几位小姐,试试这嫩肤水吧。长期使用的话,还能延缓衰老。还有这一瓶,就做‘冰肌膏’,能美白嫩肤,使人年轻,皮肤不够细腻白皙,或者有了一定年纪之人用起来最好了。还有这‘玉颜泥’,能够怯斑除疤。”

    经过姚子清看似清冷淡然的一番推销广告,这几位果然不负她的期望,一下子就买了七盒胭脂,五盒香粉,十贴贴口脂,和五瓶嫩肤水,六瓶‘冰肌膏’,冰肌膏自然是孝顺长辈用的。胭脂三两银子一盒,香粉二百文钱一盒,口脂一两银子两贴,嫩肤水七两一瓶,冰肌膏九两银子一瓶,一共一百三十二两银子。

    “给你,不用找了。”云浩方大少爷直接给了姚子清一百五十两的银票,很大方的道。

    姚子清喜笑颜开,刚才装出来的清冷淡然,端庄娴熟当然无存,再加上满脸的红色花纹,看起来格外滑稽,惹得几位小姐小姐少爷们好笑不已。

    看着几位大主顾高高兴兴的离开了,姚子清格外得意。

    这几位显然是讲究品味又有钱得主,若是这一次的东西用的满意,以后定然会长期光顾他们铺子的生意的。

    林煜也被一叠银票给震惊的,顾不上为刚才姚子清‘牺牲色相’而不痛快了。

    “只这一会儿,就挣了一百多两,这样一来,我们岂不是不用一年就家财万贯了?”林煜惊喜的道。

    “怎么可能?今天是运气好。不是每天都有这样的好事的。何况,今天的东西,成本可不便宜,要好几两银子呢。”

    “好几两银子?那也不多啊?”林煜一脸无辜的道。不过,这样的好事,确实不是天天都有的。

    姚子清嘿嘿一笑,将这叠银票直接塞进了袖筒里。心道,难怪林睿那么喜欢忙碌挣钱呢。这挣钱的过程,若是有收获的话,果然很享受。

    “大嫂,你还是去歇会儿吧。我帮你看铺子。”林煜虽然也很兴奋,但他始终牢记二哥的叮嘱,很不喜欢刚才那两个公子哥看姚子清的眼神,也不喜欢那几个小姐对姚子清的态度。

    姚子清看铺子也厌了,既然林煜主动要求,自然求之不得。又问了几句林煜在山里的生活,得知林煜在山里作息规律,按时吃药,胃口也很好,很少欣慰,夸了几句他长大了,便连同匣子里两张十两的银票一起带着,回了后院。

    晚上时,林睿从东洲城回来了。

    一家人团聚,林睿派人去将杂货铺的林瑾也请了来,一家人吃了顿团圆饭。看林煜养的不错,大家都很高兴。林睿也不避讳林煜和林冽,说他又给了千金楼一百两银子,千金楼答应,一个月内,一旦有对他们不利的消息,定然会给他们送信。

    不过,推销新产品的事情,进行的不是很顺利,货物的样品他留给了陶小幺,要陶小幺家最精明的二嫂去大户人家试试看。不过,就算陶小幺二嫂能将东西推销出去,打开销路,他们毕竟在十里镇,不再东洲城,只怕生意不会很好。

    “没事。这样的货,能卖出一瓶,就能顶你杂货铺一个月的收入了。我再试试,调配一些胭脂、香粉、口脂、香豆、澡泥等东西,多作出一些颜色,香味和品种。卖不出嫩肤水这样的东西,多买一些胭脂也可以。”

    得确,如今姚子清开发出的胭脂有三个档次,九种颜色,七中香味,价格从九百文到三两银子不等,全都属于高档货。另外,香粉、口脂等物也品种繁多,足以令人眼花缭乱。走进铺子里,会给人一种琳琅满目,赏心悦目,看着就很不凡的感觉。就买这些常用物品,一天也能卖好几十两银子,十来天就能买几百两银子。

    只是,对于这个美好的前景,有两个人却并不是很高兴。

    一个是林睿,他倒腾货物,小打小闹,一个月也能挣好几十,乃至于上百两银子,按理说已经很多了,但是和姚子清比,却差远了。这让他很挫败,但更让他不痛快的却是,他明明可以把生意做大,挣更多的钱,却因为处境特殊,而不得一试身手。

    另一个则是林瑾,让一个女人养家,岂不是显得他们兄弟都是吃软饭的?有伤自尊啊!由此想到造成这一切,致使他们兄弟有才能不得施展,最终困顿浑噩,甚至泯然与众人的罪魁祸首,心里就不忿。

    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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