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兽人)-第3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纳鲁应了声,背着吹箭出去了。他没去叫布库,而是直接自己越河而去。回来的时候不仅手里拿着几根芋头茎,还提着一只鸟,一只孙志新不认得的小兽。虽然做饭的本事糟糕透顶,打猎这方面的本事一向是纳鲁的强项,看来这家伙已经把吹箭的本事练得出神入化,凡是用吹箭能猎到的,一律逃不脱他箭下。

    孙志新接过已经洗净的芋头茎干,切成块放进锅里。待水开以后用勺除去汤面的灰黑泡沫,这种物质是由油沫和其它杂质形成,不去除的话会很影响汤的形状和味道,会让一锅汤显得不洁,且带着肉腥味。

    像这种汤,忌放目前用来当调料使的蘑菇。蘑菇味道太大,会掩盖去芋头茎干本身的清香,有它的加入反而显得不美。

    经过这翻调味,待汤再煮开的时候,锅底的肉块肉片随着水翻上来,又有清绿浓翠的芋头茎块浮在汤面浮沉着翻滚,再不复刚才的可怕模样。等再煮得一阵,芋头茎干开始变色,芋头这个植物的浓滑汁水开始溶入汤里和变软变烂的肉类融合到一起,汤就不再显得清汤寡水,而是散发着一股子新鲜宜人的气息,又带着肉味,开始引动人的食欲。

    纳鲁于是叹气,一脸郁闷的道:“饭还是要你煮才行。我们俩个今天本打算让你多睡会儿。”

    孙志新脸上抽了抽,微微有点发黑。纳鲁的好意他倒是听懂了,可为毛这话听起来就像直指自己是位煮饭公?他姥姥的,煮饭公这职业很没前途啊……

    还是泰格的话说得好听:“小新,有空教教我煮饭吧。我喜欢做给你吃,养着你。”

    纳鲁就开始瞪眼:“不用你养,我养得起他!”

    又来了,又开始不得消停。孙志新抚额:“早饭快好了,你们两个,该洗脸的洗脸去,再把布库和奥格叫过来。”又把竹茶壶递给泰格:“你,去打壶水回来!”

    泰格笑眯眯的接过:“要不要再摘些野菊花回来?”喝着孙志新泡的菊花凉茶的温馨感觉,他一直念念不忘。

    “摘吧,摘吧!”孙志新只想把他打发走。

    “晚上泡给我喝?”

    “嗯哪!”

    泰格高高兴兴的提着竹茶壶‘采花’去了。

    他的背影一消失,纳鲁霍地跳过来,抓住孙志新用嘴巴对准他的嘴,用力的亲了一下,眉开眼笑的道:“你做的这个我很喜欢!”

    什么这个?随着纳鲁的眼光看过去——哦,是绑腿。喜欢就喜欢吧,亲来亲去的搞毛?两个大男人的,大清早就用嘴巴对来对去,孙志新很不习惯。

    一巴掌拍开他,孙志新笑骂:“别像只犬一样拱来拱去!快去洗脸!”

    纳鲁笑嘻嘻的奔出去,回来的时候成了四人,布库和奥格跟着一些过来了,后面还跟着笑眯眯的满手野花的泰格。

    五人开始吃早饭,又是一通哄抢,没礼仪也没谦让,整个帐蓬的前厅一片乱哄哄。孙志新却极是喜欢这种气氛,捧着碗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嘿!这种感觉真不错!感觉是在真实的活着,被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人所环抱。

    “哥,我要吃那块就肥的!”布库叫道。

    奥格还来不及动手,泰格眼疾手快的把那块众矢之的的大肥肉抢到了嘴里。

    布库于是瘪嘴:“吉玛,泰格抢我东西吃!”

    “小鬼,叫叔叔!”

    “绝不!吉玛,你帮我赶走他啦!”

    “泰格,你是不是大人?还他!”这是纳鲁在护儿。

    奥格尖酸的道:“他除了长得像大人,其它哪点像大人了?”

    “吉玛,吉玛!”布库连声叫唤,眼见得那块肥肉就没了。

    孙志新捧碗窍笑,这日子过得真NND惬意!





78、正式准备开烧

    目送着一群猎人轰轰烈烈的开出营地,孙志新这才回帐蓬研究烧陶器的事情。

    好吧,其实刚才他目送猎人们离开的时候心情不是太好,打猎整件活动实在危险,他担心纳鲁,担心泰格,担心奥格,连比较熟悉的康师傅他也担心,整个心情活像送男人上战场的老婆。

    这让孙志新很郁闷,更有些瞧不起自己,搞得牵肠挂肚的失了平时的爽利。可正因为心里喜欢这些人,就见不得他们受伤任何伤害。同时又明白在这生产力低下的史前时代,以这样种植和养植都没有发展起来的目前情况下,食物获得主要途径只能是依靠用身体危险的去打猎去获得。因此一边是不得不为之,一边又是不得不担心,活活让人矛盾得很。

    抛开这些自己无能为力的负面心情,与其去平添烦恼的操心这个,还不如更加努力发现和寻找,以及创新新的东西来改善部族的生活,用自己并不强大的力量保护自己亲近的人。

    孙志新趴回了帐蓬,将那块招摇的太阳能充电板支起来,接上PDA研究如何烧制陶器。

    整个烧陶的流程孙志新大至知道,笼统的讲大至分为配泥、成型、配釉及煅烧四步。配泥这一步因为发现了高质量的粘土可以跳过,当然还要真的实地烧了以后才知道这种粘土好不好用。

    根据资料表明,陶器在发展初期,人类往往随意取土,用配泥这一步去除土里杂质,然后还要根据所得泥土的软塑性进行为了得到合理软硬速度的添加其它泥土或是混合物的过程。他们跟孙志新不一样,他们一切都是在从头开始摸索,而孙志新则是站在无数经验累积的书面资料上开始自行摸索实践,其中的难易程度相比,孙志新所干的无疑的已经简单到了极点。

    像对于用烧陶的材料,他就跳过了数以千百年计的发现材质、研究材质、总结优质材质的过程,直接选用了最具可塑性、可烧性的粘土。这玩意儿有软是一把糟,干时一把刀之称,是烧陶最上等的材料。

    然后就是成型,这个比较考究,真正优秀的成型绝非一日之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练得出来的。好在孙志新只打算烧应用于生活的陶具,并不是烧什么极富艺术气息的珍品。想来捏下陶碗,或是搓个直筒瓶子应该不会太难吧?就算大件的困难,咱先烧小件的简单的行不行?等技术练上去了再烧别的。

    配釉啥的直接跳过,一般来说这一步在烧陶的早期是为了让烧制出来的陶器变得坚硬,有着较好的不附水性,同时也可以让陶胚在烧制过程中不易开裂,出现破损什么的才进行这一步。理论上来说,经过上釉工序的陶胚,更易烧制,且烧制而成的成品表面会有一层泛着玻璃光泽的釉结构,无论不透水性和美现程度都会更好。但釉料的烧熔温度很高,在一开始从头探索陶器烧制时很难让燃料达到这样的高温,所以才选择放弃。

    当然,这是在选用高质粘土为材质来烧制的基础之上,不然还是要考虑涂釉来加强表面强度,防止烧开裂的问题。

    最后是煅烧,这是最重要的一步,成功与失败,几乎都取决于它。

    决定这一步成功与否的关键有两点,一是烧陶的燃料,二是陶窑的合理建造。一般来说,烧陶的温度在800至1200度左右,达不到这样的温度的话,只会让粘土更一步的干结坚硬,并不能让它生产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最后形成真正的陶器。

    在史期时代烧陶的早期,人们烧陶都是直接在平地上堆放柴火,类似于柴草、木料什么的,将捏制成形的陶胚放置在这些燃料上直接堆着烧,最后得到的陶具由于在烧制过程中温度低,火力分散,显得质量差,经不起使用,且成品率更是极低。

    后来到了新时器石代,人类已经发展出横穴式陶窑和竖穴式陶窑两种常的用来烧陶的陶窑,这就使得烧陶的成功率和质量大大的提升,出现了量产及可以方泛真正应用于生活之中的陶器。

    孙志新打算就制做的窑就是这两种中的一种,或者说两者都建一个来试试。因为他对它们的概念很模糊,很多东西只能真正的试过了才知道。好在这两种陶窑的结构与建造都很简单,指点着塔里木这个大力士来干的话,花不了多少时间。

    两种窑相对来说,横穴式窑较典型,无论是横穴式还是坚穴式,都有通用的部份,它们都由火口、火膛、火道、窑室和窑箅组成。最外是火口,用来做为放入燃料的开口;顺着往里是火膛,它是主要的燃烧室;燃料的燃烧产生的火焰和热量经火道、窑箅通过,最后到达窑室,陶胚全放在那里等待烧制成陶具。

    烧陶时的火焰路线就是火膛…火道…窑箅…窑室。窑室呈圆形,底上有窑箅,箅上有许多火孔,由火膛进入的火焰,经火道和火孔到达窑室。竖穴窑的窑室在火膛之上,横穴式则是窑室与火膛横向联结,理论上而言,横穴式的结构要更简单。

    不过它们所谓的简单也让孙志新花了好一番工夫来研究,等一切的东西大致在心里有了一谱之后才决定开挖陶土,搓泥制胚,并在等待它们干燥的过程中挖建一个横穴式陶窑。比较复杂点的竖穴窑等塔里木回来再说。

    孙志新做事是个爽利的,决定要动手就迅速动手召集人手。族里的妇女们他不打算动,现在她们还在纺制亚麻线,那个工作在工具落后情况下要把采集来的亚麻线纺完得花不少的时间。同时这又是一个单调乏味的枯燥工作,干久了很累人累心又伤眼。

    族里的妇女们很勤劳,很努力,很多妇女在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以后,晚上自己的男人和孩子都睡着了时她还在那里借着火堆发出来的微光继续纺制。史前的妇女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竟可以努力到这种程度!孙志新由此心里打心底对她们敬重而爱护,不忍心再给她们增加工作量。他心里知道的,只要他说什么,这些伟大的女人们必定不会犹豫的就会响应,可他实在不忍心。

    那么,就剩下那些小鬼和少年们了,他们每天除了必要的拾柴工作以外,还是有大量的时间可以玩耍,像奥特曼一样拿着吹箭筒子去树林里打小怪兽回来加餐,不使唤他们使唤谁?再说了,小鬼和少年们全都脚步麻利,虽然不像大人一样可以负重很多,但一人背个五斤十斤的粘土回来不在话下。

    那条去采集粘土的路孙志新带着布库野餐时走过,算得好走,也安全,让小鬼少年们结队而去,凭借他们的少年好动性格,来回就将会很快,肯定能很快的取回材料来。另外一帮子少年结伙出去也可以一路玩耍,带着吹箭想猎什么就猎什么,算是工作和玩耍都照顾到了。

    想好了就叫布库去召集族里少年们,又想着全是未成年,多半嘴馋好吃,就花大力气弄了许多剌梨汁出来招待这些小家伙。

    布库像小黑犬一样的冲出去叫人去了,不到一会儿就呼啦的围上来一群少年人守在孙志新的帐蓬外。一如孙志新最先统计的那样,少年少女小男孩小女孩一共十四个,为首的就是布库、鲁高因和伯纳,九个男的,五个女的。

    大家全光溜溜的,特别是少女,身体已经开始发育,胸前都露出了小包包,让孙志新避开眼都不好意思看。他可不想在这帮真正纯洁的小鬼头面前当一个猥琐大叔。

    尼玛!以后一定要想办法早点让她们穿上些啥,人家站他面前不会不好意思,但他就是受不了大家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模样。

    一共十四名少年和小孩,全都拿亮晶晶的眼瞧他,让孙志新很臭屁的同时也有些汗颜。族里的小孩对他这个毕达阿察阿苏很是崇拜,除了纳鲁以外,他俨然就是最牛叉的第二人,在众小鬼心里的地位是比智者奥瑞克都还要高的。孙同学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但良心可是大大的滴好,被这种纯良眼光看着,他都有些心虚。

    “咳咳!”假里假气的咳了两声,孙志新道:“叫大家来帮忙做件事,有个东西叫做粘土,一会布库、鲁高因和伯纳会带着大家去认它,再采些回来,有问题吗?”

    众人皆摇头,脸上半点没有不甘愿的表情,反倒是一个个的跃跃欲试。毕达拉察阿苏的吩咐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种荣耀,这帮子小家伙就是有这么朴实。

    命令毫无阻碍的就传达了下去,并被很好的执行,一伙人在布库三人的带领下转身就要行动。看大家这么给力,孙志新反而不好意思了,叫道:“喂喂喂,等会儿,我这里有好喝的,大家路上带上。”

    还是竹筒,最近这玩意儿的应用很广泛。不过一人一支倒没有,只有六支,还得算上布库这仨的。三人和孙志新很亲近,有什么好处总是先得。

    其中有个看上去像是十岁左右的小女娃很有趣,抱着布库的竹筒喝了一口,立即豁开缺了牙了的嘴,眼睛弯成两轮弯月,喜道:“甜!真好喝!”

    那模样真可爱,就是跟布库一样,也是黑黑瘦瘦的看着像营养不良,小脸才巴掌大小,因此显得一双眼睛越发的大,呈一种翠绿的颜色。孙志新想了想,将自己的竹筒子送给了她,笑问:“你叫什么?”

    “我叫芽。”小丫头爱不释手的接过竹筒,半点也不会客气。她早就想要个这个了,可是又要先照顾族里的猎人和其它哥哥们,她一直忍住不敢要,现在才得了一个。

    孙志新乐了,她的名字跟康一样,也是单音节。孙志新笑着用双音节去叫她:“芽芽,路上注意安全,等回来叔叔再给你做这个喝。”

    “好啊!”芽更开心了,跟着着其它孩子奔远,枯黄的头发胡乱的扎在脑后,随风舞动,让人又怜惜,又让人控制不住的想去疼爱。





79、到底在烧陶还是吃蟹?
   
    小鬼们的脚程确实是快,中午过后就返了回来。而这个时候孙志新的横穴式陶窑才做好一小半,他在小河对岸选了个小土坡开挖,先从窑室开始,现在才做好窑室和窑箅,火道啥的全都还来不及弄。

    现在柳条筐这个东西已经成了整个部族装备的标配,大人编了小孩也学着编,反正它又不难,顶多成品的质量好坏不一而已,所有的小孩就背着自己编制的柳条筐背粘土回来。

    事实的结果也跟孙志新想像的一样,所有孩子携带回来的粘土多少不等,少的大约有五、六斤左右,多的高达二十余斤。

    布库很给力,力撑自己的吉玛,一个人就背了十斤回来。十四个孩子背的粘土加到一起有百余斤,够孙志新折腾一阵的了。

    现在营地里孙志新的带动下已经在中午的时候会多吃一顿,孙志新本想做顿好饭给这些孩子吃,但一口做十四个人饭,他实在没那本事,只好抱歉的看着都想留在自己帐蓬吃饭的孩子,最后只留下布库、伯纳、鲁高因三人,其它的回自己家去吃。

    孩子们其实很失望,因为整个营地都在盛传孙志新的好手艺,比如康家里的那位,在孙志新这里学了过后手艺大涨,别的女人都是羡慕的,回头在自己孩子面前唠叨的时候都给孩子留下一个印象:族长家的饭菜是最好吃的!特别是今天在路上又喝过了孙志新制做的果汁,那甜甜酸酸又很清凉的味道喝得人欲罢不能,还没走到地头就早喝光了,回程时就只好喝清水……因此对孙志新做的饭菜就更加渴望。

    可惜孙志新不是千臂观世音,实在是做不出来十四个人食物,只能在整整十一人孩子渴望的眼光中顶锅泪奔。好在史前的小孩懂事,也不缠人,或是换了现代的孩子……他有个同学的侄女就是小魔女,偶尔到孙志新家去如果吃不到她想吃的,那简直是天崩地裂,如同末世来临,谁劝都不管用,必须得吃得了才会作罢。

    吃过饭,一群小鬼又聚了过来,在多出十四双小手的帮忙下,陶窑剩下的那一大半工作一小时就完成。接下来的时候就是先用火预烧让它变干固形,再阴上一两天之后就可以正式开烧。

    烧火这工作小孩们都喜欢,另外的拾柴嘛又是他们干惯了的份内事,一个个都兴高采烈的跟过节一样,拾了柴火来往火膛里塞,把火烧得大大的,让孙志新直是担心会不会烧过头。

    见一帮孩子开心的玩火,孙志新心中一动,发动小鬼们全去河里捉螃蟹。小河水质清澈,螃蟹的个头都不小,且一只只肉乎乎的,孙志新很早就在打他们的主意了。

    此时已经临近深秋,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它们一个个长得膀大腰圆的肉头十足,不捉来饕餮大吃简直对不起它们的肥美。

    而这小河的所产的螃蟹品种孙志新熟得不能再熟,它就是鼎鼎有名的河蟹,又叫做毛蟹或是大闸蟹,在孙志新穿越而来的现代时候有个准确学名叫做中华绒螯蟹。天知道这河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它的名头里虽然挂着中华两个字,但到了后期并不是天朝的特产。看这河里的品种并不是天朝七大名蟹中的一种,好像是某种不太有名的品种,不过那个头和肉乎乎模样,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是史前时代的原因,好像也不比那些名蟹差。

    以孙志新熟悉的现代品种来说,这家伙如果不遇上环境污染或是产卵路线受阻的活,产量极大。除了幼年期,他们成年后因为天敌很少,整个长江流域简直是随处可见,后来还随着船只远渡重洋,染着莱茵河传播,在欧洲各大水域快活的生活了下去,就跟中国人的强大生存能力一样,走到哪里都能很好的适应新生活……

    河蟹口感鲜美,营养价值高,在现代时被捕捉得很厉害,是很名贵的传统水产品,价格昂贵不说,还难以吃到。而在这里,这玩意儿同样有,还很淫。荡的泛滥着遍布整条小河,引得孙志新很早就在打它们的主意。要不是时间不够,早捉来下了肚。

    但史前人类,至少这个部族好像从来都不知道螃蟹可以吃,更嫌弃它十条腿的丑怪模样,就像一只丑陋的大虫子似的,又有些像更加丑陋的多足蜘蛛,根本就没有人打算吃它。像纳鲁这号人,竹虫都怕,螃蟹只怕是更是不肯吃。所以孙志新一提出来去捉螃蟹的时候,大小孩子全都瞪着他,没哪个肯信螃蟹可以吃。呃……以布库为中心的那仨除外,竹虫都吃过了,心里都觉得凡是孙志新嘴里说出来能吃的就一定能吃,而且很美味。

    “这种十足怪真的能吃?”布库开始回忆竹虫的味道,嘴巴开始流口水。

    孙志新笑道:“真的能吃。我管它不叫十足怪,叫做螃蟹。而且吃法有很多样,味道都很美。吉玛有骗过你吗?”

    “蟠薛?”

    蟠薛?!我还薛蟠呢!不过转念一想,薛蟠是红楼里经典的傻货形像,这位薛宝钗之兄好色无知,又没有心机,被贾府之人称为呆霸王,可不就跟呆头呆脑的螃蟹差不多?

    孙志新一下就乐了,笑道:“蟠薛就蟠薛吧,快点去捉。”

    布库当即毫不犹豫的往水里跑,就想去捉螃蟹。以前他不知道这个能吃,现在嘛……它们会倒足大霉。

    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史前的女孩子也胆大,见其它的男孩下河捉螃蟹,她们也跟着去了。不过女孩与男孩的运动神经就是有差异,十四个孩子中被螃蟹的大螯夹得嗷嗷乱叫的人里五个女孩子占了个齐。

    就见一帮孩子玩得高兴,又有被夹得嗷嗷放声尖叫一脸挂着泪的,孙志新好笑的也跟着下水,客窜了一把孩子王当当。

    “要像这样捉。”孙志新瞅准一只肥大的河蟹,一把抓下去,将它的两只大螯紧紧捏在掌心中间不让它们作乱夹人,口中道:“要快,狠,准。你越是怕被夹到,就越容易被夹到。一但被夹到后不要乱扯,这货倔得很,是死夹着不肯松开的。这个时候你只需要把它浸到水里,它就有那么笨,以为安全了可以逃路,就会松开。”

    “另外也可以瞅准了它的背壳,直接拎住背壳提出水来。不过这样其实被夹的可能性比较高,还不如大着胆子一把狠抓。”

    几个女孩子挂着眼泪把手指上挂着的螃蟹君浸到水里试了试,它果然就放开了手指打算逃窜。再下狠手去捉它,按照孙志新示范的手法,当真是一抓一个准,才发现它真的很笨,五个女孩子就挂着泪又破涕为笑,找螃蟹捉螃蟹去了。

    眼下正是河蟹的繁殖季节,这东西平时喜欢掘穴居住,闲来寻找食物或是配偶的时候才会在水底闲逛。有时候几个男孩子合力搬开一块大石头,就会发现底下聚居着大量的河蟹,于是就喜得欢声高叫,邀朋唤友的一起来捕捉四面奔逃的无肠公子。

    在这小河里聚生的河蟹着实很多,它们大约也是首次迎来人类这个最可怕的天敌,一时不查被尽数击溃。时间不长的工夫里,大伙儿收获都颇丰,当然每人也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东西夹人的时候可不会跟你客气,都是往死里夹。要不是史前人类运动神经普遍比现代人类发达,就算女孩都要比现代的女孩强很多,只怕肯定是满河的鬼哭狼嚎之声。

    捉了一阵孙志新就不让他们捉了,够吃就好,多了是浪费,剩下的可以以后捉了来吃。史前人类都把它丑陋的水生虫子打整,孙志新却知道它是昂贵的水产,同时也是食物的一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