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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兽人)-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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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自己下次再弄的时候肯定会有人认真的学,不必自己强逮着他们来学习。

    等待鞣皮的过程里,时间在缓慢而又飞快的流逝,生活变回孙志新刚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一样,平静而悠然。

    由于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关卡,和纳鲁与泰格的之间的事完全无任何进展,那两个二货在孙志新心里的地位仍然处于拒绝往来客户的地位上。也不知道两人是因为上回误伤孙志疚心怀愧疚还是怎么地,两个家伙一改往日纠缠不休的模样,近段时间竟是一直都没有出现在孙志新面前过。孙志新只能从很多痕迹上知道这两个家伙绝对是不会放弃的那种固执货,依然不显山不露水的出现在自己周围。

    几乎每一天孙志新早起钻出帐蓬时都会在自己的帐蓬外的地上看到稀奇古怪东西,它们之中出现过扎成小束的花朵——它们已经开败了,显得死气沉沉的一副英雄迟暮的模样;有美丽的鸟尾羽,色彩斑斓,很是艳丽好看;有模样奇特颜色各异的好看鹅卵石,看上去跟雨花石似的;还有其它七七八八古里古怪的东西,从草根到叶片,从果实到茎干,奇怪的兽骨、恐怖的昆虫、一些看上去像矿物样的石头,啥意儿都有。有一天孙志新还看到一团包裹着一只小金龟子的松脂,就是后世常常用来当作精美工艺品的琥珀……连这玩意儿都出现了。

    自从它们某一天出现在帐蓬外开始,这些类似于礼物样的东西就从来都没有断过。它们总是左边放一堆,右边放一堆,泾渭分明,像有两个勤劳的收藏家或是拾荒匠,天天捡了这些东西来摆到自己的帐蓬门前。

    每天出现的乱七八糟东西来自谁?用屁股想都能知道肯定出自于纳鲁和泰格这两个二货。

    他们俩个每天来放这些东西堆到自己的帐蓬门口是啥意思?

    道歉?

    追求?

    还是试图用这个来支付渡夜资?孙志新诡异的感觉后者的可能性无比巨大,史前人类是很务实的,他们想什么时会直接行动,而不有那些迂回曲折的花花肠子。

    不管它们代表什么意义,孙志新还是喜欢得紧。每次看到这些东西,孙志新总免不了好笑的同时又心里感觉到浓浓的温馨。种种迹象都表明或许大家还在闹别扭,但心里总是牵挂着对方。有时候孙志新忍不住就会想,自己在现代的时候谈恋爱也有很多次,却总是找不到恋爱应该有的感觉。相反到了这史前时代看到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时却有一种正在谈恋爱的感觉,真是诡异!莫非自己一直是个隐同志,得遇上强势的男人被发掘出自己隐藏的一面后才会找到真爱?

    去你姥姥的,这也太雷人了!

    巨寒……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就要进入冬季卷了,会增添一个重量级人物。

    大家猜猜,猜得到算你牛。

    另:

    今天陪一个好友去相亲,过程着实无趣而乏味。俺喝茶都快喝饱了,百般无聊之下摸出自己的手机开始玩游戏。

    最后事罢,俺朋友偷偷去问介绍人女方映象如何。介绍人很含蓄的指出,其实人家姑娘比较中意俺这个来当陪衬的。俺于是情不自禁的暗喜,自我感觉好到了极点,心想爷虽然已经是大叔级的了,但做为男人的魅力指望还是不低的。于是努力拍朋友的背,很低调的道:看吧,早叫你学我。

    朋友怒目,颤着手指欲插我双眼。

    此时介绍人又发话了:人家姑娘说,就喜欢这号安静的,好管,平时跟养宠物一样,喂饱就行,不用多理会。

    于是我泪奔着在风中凌乱,朋友狂笑抽搐,曰:还好我他妈没学你,就是一悲剧!




108、鞣皮 04

不过不得不承认,知道有两个英武而厉害的人喜欢自己,孙志新那颗小小的虚荣心还是挺满足的。他就是一凡人,无法做到有人喜欢自己还能无动于衷。更何况这两人中一个他已经爱上了,另一个离爱上也不远,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

让人头大的是爱情本身就是个复杂的无解的习题,一对一男女相恋已经免复杂的了,自己倒好,被男人喜欢又喜欢上男人还说,还是个一对二的局面更复杂局面。孙志新不是什么爱情老手,更对同□陌生得很,这样的复杂情况他实在应付不来,他性格里惰性的得过且过又马大哈的性子注定了他只得保持这种僵待的局面不变,以后的发展一切都随遇而安。

不过那些礼物他却不能不喜,每天总是喜滋滋的去看帐蓬外又多了什么,然后很开心的将它们收起来——就算是渡夜资都收!反正陪不陪人渡夜得自己说了才算!

孙志新分析,那些花花草草华而不实的东西多半来自纳鲁,他就是一笨蛋,根本不知道让情人什么样的礼物才是最好;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则很有可能来自泰格,那人毕竟要比纳鲁奸诈得多,很懂得自己喜欢新奇的小心思。但纳鲁有着布库和奥格这两个萌物总在自己身边围绕着给他拉感情票,倒是又要强过泰格不少,所以此番对阵,两人又是和局。

现在每天去帐蓬门口发现新东西就成了孙志新生活中的一件趣事。三人之间杂夹不清的关系就这样一直保持着,孙志新猜不到纳鲁和泰格在想什么,也懒得去猜,很乐于保持现状不变。这种暗暗喜欢,像初尝恋爱一样互相小心翼翼试探的感觉他才头一次尝到,竟是希望它能久一些,再久一些,久到自己变成老大爷的那天时能把这些当成生命里最美丽的回忆。

现在孙志新的重点还是放在鞣革一事上,早上起来怀着期待的心情收礼物,然后白天的时候将用鞣剂泡着皮革的木盆搬出帐蓬外,晚上再搬回来。旁边烧上火保持温暖,尽量让鞣剂的温度保持在四十度左右,因为这个温度比较适合脂肪的分解。

大木盆被拖出去的时候总会引来人看,甚至已经有人将木盆的做法学了去,制做出小一些的木盆或是木桶出来,成为族里新的容器,用来装东西或是打水什么的。它虽然因为制造工艺不足的原因会微微漏泄,可木制的结构结实经摔,对待它就不必像对待瓷器或是陶器那样小心谨慎,在使用上显得很方便,深得部族成员的喜爱。对于木制容器的流传开孙志新倒是没想到,不过对于这种状态他乐见其成,早知道这样的话就早些弄木容器出来方便大家的生活。

除了两边部族每天必要的打猎活动让猎人勇士们无暇顾及这件事,现在孙志新的一切言行都是留守营地的人们的重点,因为它总是那么新奇有趣,热闹一阵过后就会出现新的有用的事物。鞣制皮革也是一样,虽然大家搞不懂孙志新最后的目地是什么,但这并不妨碍这件事能娱乐到部族的人。别怀疑,这就是个没电没无线电波的时代,不能上网看电影喝咖啡,最大的乐趣大约就是晚上熄灯时分搂着自己的老婆或是弟亲干点那啥啥啥的儿童不宜运动。平凡的生活里一但有一点新鲜事,足以引来很多人感觉兴趣,所以孙志新每天去看木盆的摆放地点时都发现有人守在那里,其中就有他的新跟班哈里斯同志。

英俊的美青年哈里斯智力不太对头,身份及地位显得很是尴尬,成年人跟他处不到一起,小孩又跟他玩不到一块,平时是个挺苦逼的孩子。跟孙志新搭上关系后,孙志新对这个天真纯洁的哑巴智障极好,哈里斯就天天往孙志新这边跑,孙志新给皮革刮油,他也学着干。每次孙志新因为他做得正确而冲他打手势时,哈里斯就会露出阳光俊美得如同希腊神坻似的笑容,晃得孙志新眼花缭乱,震惊人也可以生得这般的俊美。那家伙美得纯洁无暇,笑容简直像阳光普照,能逼照出人心里的阴影来。如果不是心思坦荡之辈,想要直面哈里斯的笑容会很困难。

这样的人,这样的笑容,这样的心性,也只有史前部族才能培育得出来。在复杂的现代社会,这样的人已经绝种了。

随着一天天的时间过去,到得第四天上被鞣制的皮革已经显得软化,而且颜色也变了,变得洁净而泛白,比原先深色脏兮兮的模样好了许多。此时众人已经猜出来了,孙志新是在用一种特殊的办法将皮革进行改良,得到更好的东西。

有心眼灵活的,已经在仔细观察孙志新的做法,学着自己弄。他们没有孙志新那样的大木盆,用自己做的小木盆或是木桶也可以弄,只不过一次弄的量少一些而已。孙志新就以布库为桥梁,告诉大家鞣剂的配制方法,让所有人自行去试。而鞣制过程中的那些处理方法大家全都一路看下来,又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可言,属于那种一看就会的方法,因此就不必管它。

大约是由于矿物质不纯,也因为温度、环境条件等众多因素集合到一起的关系。鞣制的过程比PDA上述说的要慢上许多,到了第八天上面,皮毛上才真正的显出发白和不透明的模样。这就说明鞣制的过程大概已经完成。

接下来就是冲洗,再加碱性矿物质进行进一步的脱脂处理。

做完这一步之后就是酵解和浸酸。酵解是为了除去皮质组织里的胶原和非胶原蛋白质,进行过这一步的皮革会增进柔软度和表面弹性,是挺重要的一步。孙志新没找到矿物类的制酸物质,只得让它们湿淋淋的挂在那里进行自然的酵解过程,自己则跑去树林里找含有草酸的植物,用这个笨办法来得到浸酸的药剂。

用植物汁液里含有的草酸来干这个,笨是笨点,不过取材容易,算得笨办法里的聪明点子。可以采取草酸的植物种类有很多,比如伏牛花、羊蹄草、酢浆草,都是数量众多,采材方便容易的植物。

弄了这些东西回来直接捣成汁,提不提纯的也没有必要,简单的滤掉杂质后就直接浸泡。

实际上做到这一步的时候孙志新已经使用了矿物鞣剂和植物鞣剂的混合办法。矿物鞣剂的高效带来的对皮革在鞣制过程中的高伤害由植物草酸得到了中和,最后的得到的效果远比孙志新想像的要好得多。

如果硬要说缺点,就是以这个简陋的办法得到的草酸含有大量叶绿素导致的绿色。就致使最后浸酸这一步完成的皮革被染上的那种浅浅的绿色怎么也冲洗不掉。虽然它们很浅,也并不难看,但是却没有了刚用碱液鞣制出来的那种天色的白中泛黄的颜色,让人觉得有些遗憾。因为孙志新曾经坚定不移的想用这种颜色的毛皮把布库装扮成一只长白毛的小黑犬——大萌!

做完这一步,其实整个鞣制过程已经完成。将鞣制完成所得到的皮革已经挂起来阴干,或是烘烤干,整个所有工序就算完活。如果是要晒的话,不要让阳光直接,免得晒干的皮革过干过硬。

至于晒皮嘛,直接摊在帐蓬上晾晒就行,这会还没有啥晾衣竿之类的高档事物。

那皮铺在帐蓬上,由于下面有着用来搭建帐蓬的原始兽皮,两两相比之下已经可以很轻易的看出鞣制的效果。

鞣制完成的皮革,不再像原先一样又脏又破,毛发显得乱糟糟的,且还又厚又硬,散发着一种发霉的或是腐败的气息。就这样一眼看过去,尽管还它们还湿淋淋的没有晾干,它的毛发就已经显得很整齐而不凌乱,自然的以原来生长的趋势自然倒伏。又因为恢复了它本身的弹性而微微翘曲,看上去毛绒绒的,就像生长在动物身上时一样的蓬松。整块鞣制过后的皮微带皱纹,摊在帐蓬上时看上去柔软轻薄,还整洁干净,一点也不像原先干硬脆腐的感觉。

如果硬是要夸张的形容它的话,那么没经过鞣制的毛皮是钻石原矿,而鞣制便是将它打磨,最后得到真正的晶莹璀璨的钻石!

又晾了三天,三天以后皮革已经被晾干。跟浸泡在水中相比,它变硬了一些,但很是柔软,柔韧又富有弹性,无论谁去摸过都能摸出来这种鞣制过后又晒干的皮革非常的舒服。这个时候它还很干涩,但经过最后一步的处理,即是重新上油——用亚麻油这种植物油来涂上少量,并经过长时间的搓揉,最后得到的皮革光亮柔软,毛发蓬松反射着光泽,无论看或者是伸手去摸,它和没鞣制的皮革都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前者摸着极不舒服,后者摸着却是舒服之极!

众人看在眼里,谁都忍不住去抚摸鞣制后的皮革,它现在有了一种诱惑力,让人想把它贴到身上!就像现代人看到华丽柔美而又蓬松亮泽的皮草,那种想要去抚摸的欲望是发自本能的。

新出品的鞣制皮革引来了整个部族成员们的围观,所有人都在赞美它,抚摸它,对它带给人的出奇舒服感觉得觉得不可思议。那还是僵绑绑的皮子?摸起来就像摸天上的云彩一般柔软绷松,把它抱在怀里时甚至有了一种拥抱云彩的感觉。最受不了这种诱惑的是族里的妇女,出于女性的本能,她们已经在试着把毛皮往身上围,然后为它带来的舒服感觉而嘴角飞扬。

真是舒服,贴在身上的感觉轻巧、柔软、暖和,还有一种微痒的触感,搔得人心底都微痒,却又感觉得到极度的愉悦。

于是她们就很羡慕,又很好奇。族长家里的吉玛确实能干得很吓人,他下一步会用这种东西做出什么来?男人们侧是妒忌了,找个比女人还能干的男人来当吉玛,为什么大家当初就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族长就是族长,眼光果然够毒辣,一下就相中了毕达拉察阿苏。猎人部族的男人很庆幸,自己这边领先抢到了人。海风部族的人则鼓足了劲去给泰格当后盾,誓必要让他也抢到人。

一边摸着鞣制过的毛皮,哥本一边忍不住惊叹:“真舒服,还特别暖和。如果是这种皮,把它围满我的全身我都愿意!嘿嘿,孙志新,赶紧教阿尔法学这个,我那里有不少的毛皮,让他把它们都变成这种!”

阿尔法黑了脸:“为什么是我学?不过……它真是舒服。咦?冬天用这个裹在身上,岂不是很暖和?哥本那家伙太瘦,冬天最不经冻。我学!”

孙志新呵呵笑着打手势调侃他:“你们两个早晚会成一家人,一起学吧。”

听了布库的翻译,阿尔法脸色一红,却没反驳,只是拿着一张毛由仔细抚摸着掩饰自己的羞窘,嘴里道:“用这个裹在身上,挺好!”

布库使劲的点头,一直控制不住自己去摸它。他现在觉得假如孙志新要用这种皮革把自己变成人形的春卷的话——他一点都不介意!

孙志新则更满意,第二种办法都不必试了。此次鞣革,成功完成!部族从此有了真正可以御寒的东西!

不过,裹在身上?那也太糟蹋这些毛皮,他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用它们来做衣服!






109、制衣

孙志新的鞣皮成功在营地里掀起了一阵鞣皮风。皮革经过鞣制以后的效果大家都看了,有没有经过鞣制的皮革简直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差别,鞣制皮革的舒适是显而易见。而且不必孙志新有任何多言,凡是看到它的人都能想像得到它在冬天的保暖意义。因此鞣皮迅速成为营地的主要活动,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全都参与鞣皮的活动,连猎人们都不例外,只要一得闲就会去帮鞣皮那边的忙。想要在寒冷的冬季穿上这种柔软暖和的皮革,他们一起来动手鞣皮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孙志新这种家庭式的简化鞣皮法非常适合目前部族的实际情况,结果便导致了全民大鞣皮的风波。虽然不及烧瓷一样来得盛大,但影响的波及面却要广得多,会成为部族生活发展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反观孙志新,他现在倒是闲了,因为鞣皮的工作被纳鲁和泰格,还有布库和奥格接手过去,他反倒无事可干,顶多是向族人演示一下鞣革剂、浸酸剂的制做方法而已。就像现代的某些专家叫兽,只动口不动手……

几样东西的原理很复杂,实际操作也繁琐,但难度其实则不难,包括整个鞣皮过程,几乎看一遍就会。连智力有问题的哈里斯同学都能在干多了后学会鞣皮,其它人还能学不会?所以孙志新当了几天的鞣皮老师以后实在是闲得不行,就算他想鞣皮都发现自己手里无皮可鞣,全叫其它人把这活儿抢了去。

不是说孙志新没皮,若要论起整个部族的皮革拥有量,目前谁也不能和他比,就算包括纳鲁、泰格和奥瑞克在内都是。史前人野是慷慨大方且感恩知谢的,孙志新无私的把鞣皮的方法告诉大家,他便收到了更加丰厚的回报。前来答谢的人大多都是以皮革相报,赠送这些皮革中大多数是没经过处理的原始皮革,也有他们自己学着鞣制后拿到孙志新这里来让他检验成果,最后又转手送给了他。被这样送来送去的结果就是孙志新的帐蓬成了一个搞笑的皮革仓库,推了一大堆的皮革。在这些皮革里,光是鞣制完成的就有近三十张,其中有一些竟比孙志新自己的鞣的还要好些。

所以说史前人类其实是很聪明的,他们只是缺一个领路人。而孙志新出现了,就大大的缩短了大家用时间和经验去换取知识的过程,所带来的就是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这两个部族的飞速发展。虽然这种发展在目前看来还有些不显山露水的,但随着时间的累积,它必然会引起质变。

孙志新其实是闲不住的人,总想着找些事情来干。在这史前时代又无任何娱乐,特别是他现在还是个哑巴,想找个人聊天都办不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他闲着还不如让他跟大家一起鞣皮过得舒服。

可身边有着纳鲁和泰格这两个强势的男人,很多事孙志新便身不由已。

打猎,他们不准。孙志新自己想硬行插进去参与猎人队伍都办不到,因为那是一个严格配合的团队,其能力只与整个团队相关,和个人作用的效果很小。如果他硬要插进去,结果便会影响猎人们的效率,让大家分心来照顾他,反而会导致效率低下,说不定还会引起什么危险,危害到其它人的安危。孙志新不是那种不识大体的人,只得服软不参与打猎。

鞣皮,他们也不准。理由是孙志新现在喉咙受伤,必须得花大量的时间来养喉咙。那两个二货无论怎么都不肯信孙志新永远也不能讲话,只固执的认为这只是一时的不能恢复,只需好好养伤,孙志新总有一天能回复自己的声音。

好吧,孙志新接受他们的好意。其实……他心里挺温暖的。虽然那两个家伙很霸道,但背后的温柔他懂,那种关怀和呵护,还有误伤他给他造成残疾的内疚他也懂。这便就孙志新一边臭美的同时一边又很郁闷的主要原因。

不就是哑巴了嘛,手没缺脚没残的,凭啥不让做事情?会让人闲得发霉的好不好……

在这时,孙志新无比怀念齐格力。那是一个温柔稳重的大哥型人物,他做事缜重而周全,会根据你的能力及实际情况给你安排任务,而不是像纳鲁和泰格一样,只因为误伤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什么温室的小花一样给供起来养着。

小花?去你姥姥的!真是恶心人。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他想冲到齐格力那里去,跟他一起砍桄榔。省得在这里闲得蛋疼!

可是孙志新又争不过那两个二货,他们的方法很简单,在目前大家谁与不理谁的情况下,他们的办法就是把能鞣的皮革全拿去鞣了,就是让你手头无事可做!

这真是一种甜密的处罚。孙志新一边觉得好笑,一边又无可耐何;一边心里觉得甜蜜,一边心里又觉得苦恼;一边想靠近这两人,一边又觉得这两人全是天大的麻烦,离得越远越好。种种思绪,条条烦愁;千百个念头回转,万千个思量翻涌,真就像那诗词所说的:

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又像那句万恶的网络语言形容的:

痛,并快乐着!

总之,现在的孙志新无比的郁闷。

这便是恋爱?果真是天底下最复杂的感情。

得,既然你们不让爷干这个,爷就想办法干别的。活人还能被尿憋死?想自娱自乐找事干,那法子海了去了,有本事你们二位爷别去打猎,天天守着老子!

想来想去,手里都有鞣制好的皮革了,那么就学着做衣服吧。

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像女人那样拈针缝衣服好像是挺憋曲,不过是为自己喜欢的人缝,那就另当别论。为喜欢的人做任何事,无论何种委屈也受得。以前孙志新不懂这个,但现在如果有谁向他说这个,他一定会举起姆指大赞:哥,你他妈就是真爷们儿!

不过别会错了意,孙志新现在所指的喜欢的人是指可爱得天下无敌的布库小同志,可不是指那两个二货。为了布库小盆友,他什么委屈都受得,包括自损男性自尊给他缝衣服。谁叫身边没个娘们儿啥的?既然已经当了人家的吉玛,就得有干吉玛该干的事的觉悟……比如,缝衣服。

老实说,缝衣服孙志新不会。当然也不是完全不会,小时候孙志新家里条件就不太好,自己拿起针线往衣服裤子上打个补丁,或是缝个扣子什么的也难不倒他。可难度高点儿的,像类似于裁剪,真正把一堆原材料剪切出需要的形状,再把它们缝合拼接到一起,难度就实在太高了。

更可恶的是他就是一爷们儿,爷们儿平时谁也去注意这些事啊?所以PDA上面会收集到这方面的资料完全不可能。不过孙志新还是不肯死心,当真把PDA从头搜到尾,硬是没找着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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