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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兽人)-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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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得,好像白毛女喜儿很喜欢吃蝙蝠似的……可以选择的话,她想吃那个吗?
迪塞尔被孙志新的话雷得酷脸抽搐,都没兴趣去问白毛女是谁,又道:“我记得爷爷曾经下到最底下的地下河边上去捕过鱼,虽然我也不喜欢那个味道,不过可比蝙蝠的味道要好得多。哦,狼里面有几只特别喜欢吃鱼,像银星就是。”
听到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银星抬头看了人一眼,发现是自家变成了两脚怪的头领而不是那个食物多多的孙志新,就又蔫头搭耳的趴下了。
孙志新却是大喜:“有鱼?!”
“有。听爷爷说起来,还不少。”
理应该不少,不然以大奔爷爷那个时代的拙劣捕鱼手段,数量太少的话将会很难捕足到它们。
“那地方能下去吗?”孙志新追问道。
“能,不过不太好走。我知道一条路,爷爷带我走过,人形态能攀爬下去,狼的样子就下去不了。”
“太好了!”孙志新喜出望外:“来,给我说说怎么去到那里。他姥姥的,爷去找吃的!不仅要把部族吃空的份量补上,还要养活你们这群四只脚的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跟我妈在电话里聊天,我妈问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回家,对她哪里不满意。
于是我老实的回答她:“我对你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你太感性了,看《蓝色生死恋》你哭;看《忠犬八公的故事》你哭;看《士兵突击》你居然也哭?!我就只看到枪炮和士兵。妈,别忘了你哈佛性向测试高达150分!网页都赞美你是真男人!”
“我看《惊声尖笑》没哭……”
“那是喜剧好不好!最可恨的是你看《忠犬八公的故事》哭就哭吧,稀里哗啦偏偏看了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看个不停,你打算哭给谁看哪?林黛玉是体弱还心胸狭窄,你心宽体胖的哭的是哪般?”
“不许提到胖这个字!”
……又聊了一通,挂掉电话后无语问苍天,我妈倒底是真男人还是真女人?不懂……
156、在不毛之地开源 02
进一步仔细的询问大奔如何走到洞穴更深层的细节,孙志新丧气的发现大奔根本就说不清楚。
综合的概况,一是迪塞尔缺乏详细生动的词汇来描述当初他是怎么走到那里的,二是在这黑暗无光的地底世界里东西南北都分辩,如何指示方向?左左右右上上下下的晕说一气,孙志新听得都晕了,没有个参照物,哪是左哪里右哪又是上哪又是下?这不是跟绕着人玩一样嘛……
跟据迪塞尔的描述,当初他爷爷也是在食和短缺的情况下漫无目的乱找,最后无意间找到了那个地方。而当时年纪还并不大的迪塞尔差不多就是跟在爷爷后头跌跌撞撞的乱走一气,所以要让他说请楚是怎么去的,完全不可能。
接照迪塞尔表达的内容加上孙志新自己的分析,离目的地最近的路径就是孙志新目前等人居住的那个大厅,从石桥那里直线下去会非常之近。也就是说,类似于悬崖断沟模样的所在,以及目前孙志新、纳鲁、泰格三人所居住的那个石台下方直通当年爷孙俩人到底的目的地。孙志新根据迪塞尔的描述判断出从下到下的直接距离大约是两千余米。即意味直接从石桥那里往下跳的话——以地球地表的重力加速度常数来计算,大约20余秒后你就可以粉身碎骨的火速到达底沟地下河的位置!
才20余秒,那可真够快的……直通地狱的单程高速列车啊……
如果不怕粉身碎骨的有去无回的话,当真可以试试。
而事实上是,能试吗?所以孙志新翻出了老大的白眼,无视大奔难得开一次的玩笑,认真问用腿——两条腿,不是四条,走到那里要花多少时间。
答案是:迪塞尔说不知道,因为当时两爷孙是磕磕碰碰的走到那里的。一天,还是两天,三天?他记不太清楚。
“得……还不如不问。我自己找着去。”孙志表懒得再问大奔,一把拽住孙小鲁起身就走,心里觉得大奔这狼群头子看上去威武霸气,实际上真不靠谱,当真是求人还不如求已。
才走得几步,迪塞尔忙追上来问道:“我都不敢保证找得到,你自己去又怎么找得到?”
孙志新斜了斜眼,一脸鄙视的看着满脸不信的迪塞尔:“你不是找不到,是不方便陪我去找。要是能够方便的使唤你,我还用得着想别的办法?所以我就自己去。”
“你怎么去?那么多的岔路和支路,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有可能永远都找不到当初我和爷爷去过的地方。”迪塞尔大是惊奇。
“蠢!就靠它了。”孙志新举起手里的孙小鲁——小狼茫然的瞪着他,表情无辜得很。
“哈?不明白。”大奔的脸看上去和孙小鲁一样的纯洁无辜。
孙志新噗的一声笑了,道:“狗的嗅觉是人的四十倍以上,狼的则更灵敏。孙小鲁也有这个本事,它能嗅出来并记忆住的气味多得能让你吃惊。汗……你不用听懂这个。我只需要让孙小鲁追着你当年的味道往下找就行了,因为你曾经和你爷爷去过哪里,而洞穴里空气不易流通,你们两人接触的东西又不少,肯定留有许多气味信息。呃……你不用听明白这个,其实有你当然更方便一些,你肯定比孙小鲁强,别告诉我说你一个兽人的嗅觉还不如一头真正的狼,或者你连自己的味道或是你爷爷的味道都忘记了……”
迪塞尔听得一楞一楞的,狗啊狼啊嗅觉又是多少倍啥的他听不懂,孙志新打算利用孙小鲁依着自己当年留下的气味一路追踪过去的方法他倒是听明白了。心里不禁大为佩服,孙志新这人果然很厉害,这种古怪的法子他也想得到。
当即大赞:“是啊,我当年和爷爷一起也是寻着味道找回来的。我怎么就想没想起这回事呢?”
孙志新免不了得意的笑道:“所以我能当毕达拉察阿苏,你当不了,只能当狼头子。哈哈!”
哈里斯一脸憨笑,学着纳鲁以前做的模样冲孙志新竖起两只大姆指,模样萌人到暴。
“走了。”孙志新呵呵笑了两声,抱着孙小鲁往回奔。
“等等。”
“还有啥?可别说你要跟着去,我没法跟人解释你的存在,还别说得牵扯出一群狼来。更可怕的是还得交待自己偷拿食物喂狼的事实……”
“不是。”迪塞尔道:“狼语,你学得还不够多,我再教你一些。”
“哦哦。这倒是。”孙志新又转了回来。
很快的,三人所呆的洞穴里就响起了狼嚎——各式各样的。声正腔圆实在是傲视群雄的自然是大奔发出的声音,时而古怪时而尖厉,更多的时候不是像发情的公狼求偶就是是母狼发春的,那肯定是孙志新了……狼语,这门新兴的‘外语’就算是孙志新,学起来都费劲。
哈里斯听得面目扭曲,受不了的使劲拉扯自己那头灿烂的金发。狼群则听得直是浑身抽搐,公狼奔走母狼逃避,全体皆口吐白沫……无奈,孙志新‘狼语’杀伤力实在太强,跟声波武器似的,人听了还好点,狼耳朵听了可真是要了狼命。
…
…
回去通知齐格力做出行探索准备时齐格力问孙志新:“你嗓子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声音更听上去更沙哑了?还有孙小鲁是怎么回事?看上去这么蔫?”
可不正是,孙小鲁眼神涣散的瘫在孙志新胸前,比霜打了的茄子还更蔫。
孙志新笑得一脸古怪:“我是吼成这样的。至于我儿子嘛,是听成这样的。哇哈哈哈!”
齐格力大囧,吼?吼谁吼成了这样?他却不知道在另一个群狼聚居的洞穴里,包括哈里斯和大奔,十九匹雪原狼没哪个能逃脱孙志新的魔音穿脑般的荼毒,到现在也还蔫着呢。
孙志新哈哈大乐,请齐格力去通知哥本,阿尔法,塔里木,原班人马继续探索洞穴。
结果,塔里木没能来,纳鲁和泰格倒是不请自来的来了,还撵都撵不走,非要跟着孙志新一起去,美其名曰保护自家吉玛。孙志新觉得实际的情况是这两个家伙在洞里憋得太久了,也想跟着散散心,放松一下什么的。奥格和布库也想来,要求当然是被驳回。气得奥格甩华丽的背影给孙志新看,布库又伤伤心心的哭了一场,心里大恨自己长得太慢,不能迅速的成长为能担当一面的大人。
第二日,探索小队在两边族群的瞩目之下郑重开路。
比起第一次的出发探索,这一次阵容显得豪华多了,不仅队员提升为六名,更有两大族长强势加盟,且还有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的智者共同举行出发前的赐福仪式 ——孙志新觉得他们不跳出来赐福还好,越赐越糟糕。因为在赐福的过程中两人都坚持认为自己的灵魂更接受先祖,更得先祖的眷顾,自己所会的方式更管用,为此不惜大打出手……干巴老头儿奥瑞克冲玛斯老太太吐口水,老太太则用自己新缝出来的兽皮靴扔他,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他,整个场景怎一个乱字了得。还好孙志新机灵,在赐福仪式转变两位德高望重的智者不顾脸面互殴之前就果断的带着孙小鲁开溜。其余的也没一个是傻的,见孙志新跑了,一律追在后头跑得飞快。
欢送大会由此情势急转直下,变成两边族人观赏智者互殴的洞穴演武场……
…
…
远离了族群使劲喊着类似于加油口号的欢笑闹腾后,一行六人举着火把在复杂得比蜘蛛网还蜘蛛网似的洞穴体系里穿行。上次的设备一样没缺的带上了,还多增加了类似于更结实的粗大亚麻绳索,手工编织的抛网和拖网这样的工具。同时出发的队员也远不似头一次那样身不遮体,只在腰间围着一个兽皮裙,而是穿上了真真正正的衣服。
考虑到洞穴温度虽然略低,但与当地的年平均接近,拿这个洞实穴来说,孙志新的手表给出的温度在二十三、四度左右,孙志新便让所有人都脱掉毛皮衣服,穿上轻便结实的亚麻衣服展开探索工作。以纳鲁等人的身体强悍程度,以前光着的时候就不觉得冷,现在有了麻衣更是不会,自己都没觉得凉来,更不要说他们,史前人类的体质可是非常的强悍。而亚麻衣服的好处就是吸汗,透气好,不易脏,且能一定程度的保护身体防止擦伤,目前条件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前后看看,身边所有的人都不复当初的赤身裸。体的野人模样,而是穿着亚麻布衣在向更文明优越的生活方式靠拢,足以证明整个族群的生活质量有了不错的提升。孙志新的心里便是满足的,由此对此行的探索结果也充满了信心。
老实说,孙志新也想不到当年大奔和其爷爷是通过哪个路径下到的洞穴底层。他只能猜想大奔的爷爷也是沿着断崖边乱转,寻找着能突破下去的通路。于是就带着孙小鲁沿着断崖周转也是一通乱绕,总体的趋式是尽力向着更低的洞穴层前进,试图能找孙小鲁嗅到大奔以前留下的气息。
整个一通乱转就耗费了近两小时的时间。事实的结果证明孙志新对孙小鲁的能力值实在是高看了些,这狼儿子着实不太争气,孙小鲁简直是带着六人漫无目的瞎窜一气的奔得欢实得很,丝毫没有找着迪塞尔留下的气息。
眼尖的看到自己留下的标记已经第四次被路过,孙志新气怒的去揪孙小鲁的耳朵:“儿子,你到底行不行啊?你这鼻子是咋长的?叫你带路,倒成了你在带我们散步来着。你这鼻子连猪鼻子都不如……呃……事实上猪鼻子确实比你的鼻子更灵。”
纳鲁和泰格一听,顿时风中凌乱。两人还以为自家吉玛胸有成竹的能带领大家一路发现神奇,可事实的结果却是他自己也是在瞎走一气,用一条毫不靠谱的小狼带路。
“小新……”泰格正欲调侃他一番,却见孙志新屏息挥手,道:“等等。
便瞧见孙小鲁突在停下脚步,竖起两只还很稚嫩的毛耳朵四面八方的转动着凝神静听。
作者有话要说:
家人QQ签名豪语录:
以前就发现俺家亲人亲戚的QQ签名特雷人,今天无意间翻了一下,发现雷人的指数越发升级。
老妈 :连看五小时美剧,我都不带动一下!
老姐 :为了减肥美容皮肤,我改掉了许多恶习,就剩下三样改不了:熬夜、吃零食、睡懒觉……
外甥 :学校的女同学都喜欢我!
大表弟:家庭卡拉OK已设定完毕,欢迎各方豪杰闪亮登场!
小表弟:听说酒后可以乱性,姐妹们,我已经喝高了……嗝儿!
大堂弟:婆娘,老子睡觉的时候请把娃儿抱远点……
小堂弟:魔兽已满级,装备OK,欢迎来单挑群P。
大表妹:我希望睡觉的时候,左边是皮尔斯?布洛斯南,右边是裘德?劳。
小表妹:昨天聚餐我又没出钱,真好!
……
……
……
所以我的签名跟空白差不多,他们都说完了,我还说啥?雷死个人……
157、在不毛之地开源 03
纳鲁脸色一凝:“它听到什么了?”
孙志新摆摆手,看到孙小鲁还在模样专注的全神凝听,侧头静听了好一会儿后正正的选了一个方向,毫不迟疑的向那边奔去。
“它到底听到什么了?”泰格也问。
还能是什么?十之**是塞迪尔在用自己的方式传讯给孙小鲁。看来他对孙小鲁的能力也不信任得很,正按照他原本说的那样也在展开搜索,现在正传讯给孙小鲁。狼耳跟狗耳一样能听到许多人类听不到的声音,像特殊的高频波段什么的,所以迪塞尔用隐蔽的方式发出的这个些特殊声音只能孙小鲁才能听得到。嗯,狼头子还不算笨,知道用这种方式才不会引起其它人的注意。
孙志新便笑笑:“多半是孙小鲁听到了流水的声音。水往低处流,到了最后会在更低的地方汇成地下湖或是地下河什么的,类似于我们用来取水的那个潭。有水声代表着有通路,孙小鲁听到的方向我们很有必要去探查一下。”
“我怎么听不到?”泰格疑惑的道。
孙志新打了个哈哈,掩饰道:“你耳朵不够灵嘛,哪能跟孙小鲁比?它是头狼,你是个人。不过你变成兽人的话说不定就听见了。哈哈。”
泰格霍然噤声,不再揪着这个问题往下问,只身加快速度追着孙小鲁奔跑的方向奔去。
纳鲁叫道:“泰格,你慢一些,注意其它人。齐格力,火把跟上。哥本,你腿脚快,追上去。阿尔法,注意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小新,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
几句简短的吩咐倒显得纳鲁颇有大将之风,迅速将整个团队拢为一个整体不说,还根据个人的能力方方面面差不多都照顾到了。孙志新心里不禁对自家大鲁玛小有佩服,看来纳鲁虽然看似木讷憨厚,实际上能成为猎人们的团队指挥者确实有着他自己的过人之处,便是这份对团队的凝聚力和掌控力,自己就不如他。
同时心里也担心自家小鲁玛泰格的安全,不肯缩在纳鲁身后,自己掏出手电筒打亮追上去往前奔。
孙小鲁果然聪明,像上次那样奔奔停停,等待着身后的人追上不至于走失。直到奔至一个很隐蔽的岔路洞口时才停下,四处嗅了嗅之后在原地蹲坐下来,邀功似的望着孙志新。
孙志新举着手电筒四处查看了一下,先是看到了一团水渍。无论它出现的位置、形状,还有古怪的味道……汗,大奔不会用支起后腿撒尿这种原始的兽类做法给孙小鲁留标记吧?不过转念想想他当了N年的狼,一身的野兽习性,又一次扭头去看水渍的大小形状,其真实的成因……很雷人。
心里觉得应该还会有其它的东西,又拿手电筒到处照,片刻后果然看到一块岩石上画有画像:一只狼不像狼,人不像人的生物。瞧见它孙志新就知道图案肯定是迪塞尔所留,见孙小鲁这个笨蛋找不到这里才发音把孙小鲁引来,又用这个标记告诉孙志新自己寻找的结果。
真丑……大奔的画功比起大奔的爷爷差了个十万八千里,若不是以前见过类似的,压根认不出是啥来。还有那团水渍,多半是为了强化孙小鲁对自己气味的记忆而留,这个行为聪明是聪明,可是……真的是赤果果的禽兽行为啊……下次谁在说大奔是十足的人模人形,孙志新打算用鞋底子抽他!
孙志新熄掉手电筒,他知道纳鲁和泰格都有夜视能力,更容易发现一些不显眼的迹像,看到这个就糟糕了,它的来历实不不好解释。便在黑暗里不声不响的避着众人的视线把图案擦掉,重新绘上自己的标记。
“是这里了!”孙志新叫道。
泰格寻到那个隐蔽的岔洞口探头往里看着,问道:“你确定?”
孙志新自信满满的道:“我信我儿子的本事!”
以孙小鲁带着众人绕了两个小时的表现,还能信?众人皆是无语,但已经走到这里了还能怎么样?接着走下去罢,大不了一无所获。
于是六人一起鱼贯入洞,孙小鲁领头,纳鲁压尾,继续一路探索下去。
这一次带路孙小鲁就显得方向感明确多了,不再带着六人绕圈子,而是一路嗅探着步步引领向更深的地方。小家伙一路走一路嗅,撅起屁股俯着头,脑袋像排雷工兵手里的探测器一样在身前做小幅度的扇形移动,小模样看上去很周正也很恶搞,像是幼年版的警犬一样逗趣。
有时候它确实也会小幅的绕圈子,然后再回到正确的道路上。孙志新分析其中的原因是当年迪塞尔爷俩也在这里绕过冤枉路,孙小鲁寻着气味找过来,又寻着气味找到两人继续下去的通路。
史前人类不习惯抱怨,孙小鲁走错路时也没有人多话,倒是它一路四处乱嗅带领着众人一直深入的行为被越来越认同。因为洞穴里的通路崎岖交错,走起来并不顺当,钻、攀、爬、滑行、跨越、跳跃多种行为都用到了,如果没有小狼的带路,六人里没有谁会认为假如没有它的话,自己可以前进到这里。有时候前面看来明明没有通路,可孙小鲁总是可以在一通嗅闻之后找到一个可供人钻进去的洞穴口子;或是前面明明是一堵石壁,孙小鲁就是站在下面一通狂叫,待得孙志新抱着它爬上去以后,后面赫然又是另一番天地;又或是眼前出现一条深不见底的深沟,天堑似的拦在前方,孙小鲁照样可以通过嗅探的方式绕过它,硬是开辟出另一条路来。
随着越是继续往里走,孙小鲁表现出来的带路本事越发让人惊诧,无中生有的找出路来的行为谁也佩服。哥本不由得大是眼红,道:“还说让我带路来着,风光全让孙小鲁抢去了。为啥我就不能发现这么一头雪原幼狼?真他妈让人妒忌……”
阿尔法在他前面失笑,倒回手肘去捅他,笑道:“赶快作好标记,你不希望回来的时候还依靠孙小鲁闻回来吧?那也太没面子。不过孙小鲁真是厉害,我半点察觉不到任何危险,只隐约感觉到前面更深的地方有什么东西。我有这样的感觉,说明小家伙确实是找着了一路通向更深的地方的通路。”
“是什么东西?”齐格力问。
“不清楚,只感觉得出来好像不小。”
孙志新大约能知道那就是迪塞尔所说的目的地,嘴里笑道:“肯定是惊喜,哥本,走快些!敢心眼乱动打我儿子的主意——阉了你!”
哥本嘟咙着,心不甘情不愿,但却是认真的做着标记的活,又非常眼红的瞧着孙小鲁,大有占来据为已有的意思。如此行为惹得阿尔法一直笑,毕达拉察阿苏的东西你也敢动心思?他两个鲁玛还都杵在那里呢,不想活了你?
泰格的性格向来多疑,不由得捅了捅纳鲁,道:“你觉不觉得咱家吉玛和孙小鲁都像有目地在往更深的地方走一样?要说没来过,不太像。”
纳鲁偏着头,想了想,道:“管他的。他还能害我们?自家吉玛那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一向古里古怪的。他身上的怪事还少么?就他所会的那些东西,哪一样不是神神秘秘又十足有用的?他说是惊喜,我就信。”
“……这倒是。”泰格也想了想,别的人他不肯信,孙志新他还能不信?以前他从不信任任何一个人,现在却有两个人他深信不疑。一个是孙志新,另一个便是纳鲁。前者是他深爱的吉玛,是可以毫无保留的交心之人。后者又是情敌又是对手,更是一位可靠的家人兼朋友,相处的模式看似敌对,实则心心相惜,同样值得向他托付自己的信赖。当下懒得去深究,反正跟着走就是了。不就是不用戒备不用动心眼么?还省事些。
事实上这次的行程确实比上次省事,上次很多时候都有惊无险,这次排除地下洞穴的‘路’实在难走以外,无惊无险的一路走得都很顺当。火把的光芒虽然照得不远,但依然可以看清周边不远处的奇岩怪石,无论是色泽还是形状,有太多太多的石头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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