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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四大美女-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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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个小男孩不在这个世上了呢?”
“不会的,我心中时时刻刻能感觉到他在关心着我。”
“你真是一个世上少有的痴情女子。”
“我的他比我更加痴情呢!”
“唉,如果这个小男孩托身成了李瑁王子呢?”
“不可能,我的他是一个可怜的流浪儿。”
“可是李瑁小时候同样是一个没爹没妈的孩子。”
“真的吗?”
“真的。”
“那么见见吧。”
“见见吧。”
这样李瑁王子就和小四见见了。
小四那天第一次把泥猪打碎,地上哗啦啦的撒了一大堆碎银,小四小心的收集起这些节省下来的小钱,跑着碎步来到一家高档的专卖店。小四选了一套称心如意的绸裙,脱下旧衣裳把新装换上,同伴们从来没有见过寒酸的小四穿新衣服,在她穿上绸裙的瞬间才看清她绝美的容貌,每个人都因此感到无比的羞愧,就连门外骑脚踏车的也停下来驻足观望。
李瑁王子见到小四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貌惊呆了,他幸福的发誓此生非她莫娶,而小四看到风度翩翩的王子时却非常失望,她发觉她眼前的王子并不是她要找的那个人。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李瑁王子天天给小四送99朵玫瑰和99朵祝福的话,然而一直送了99天也没有得到小四姑娘的再次相见。
王子吃不香睡不着,日夜思念着小四,终于有一天病倒了。
我去探望王子的时候王子正躺在病床上,一脸的憔悴,奄奄一息。
“都是你干的好事。”王子虚弱的说。
“王子这话什么意思?”我纳闷。
“要不是你把你对象介绍给我”王子喘了一口气说:“我怎么会成现在这个样子。”
“可是我是真心把她介绍给你的。”我委屈的说。
“唉,我不怨你,我只怨我自己。”王子剧烈的咳嗽:“怨我自己没有掌握泡妞的诀窍。”
“可是也许你的努力不够。”我说:“或者还没有找对方法。”
“我能做的都已经做完了。”王子绝望的说:“下一步我就只有去死了。”
“不要这样说,我可怜的王子。”我说:“或许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试一试。”
“什么办法!”王子突然从病床上跳起来,好象诈尸的样子,把我吓死了。
“你安心养病吧,这件事由我来办”我喃喃的说道:“好人终有好报,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不记得我曾经跟小四有过什么信物之类的东西,我一直贫穷没有那样的条件,可是我记得有一样东西好象比什么信物都珍贵,那是草原上的一只小花鼠,在那些若隐若现的时光碎片中,曾经有一只通晓人性的小精灵陪伴在我俩身边,和我们一起面对困难驱赶寂寞。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穿上久违的破烂衣服,打开窗户纵身跳了下去,我的脚在落地的时候歪了一下,我的脚疼的很厉害,我忍痛甩了一下头,用手拢了拢凌乱的发,昂首挺胸的继续前进。我知道唯有这样的方式才可以找到我梦中的那只小花鼠。
我象疯子一样在旷野中疯狂的挖掘疯狂的呼唤,最后在我绝望的时候一头栽倒在地,就在我的额头碰到泥土的瞬间,我看到了那个该死的小花鼠,她正傻呵呵的看着我笑。我把小花紧紧的揣在衣服兜里,捂着衣服兜马不停蹄的奔向小四的住处。
那是一个风花雪夜的夜晚,小四在月光下迷茫徘徊,她看见一个疯疯癫癫的叫花子朝她跑来,她歪着脑袋仔细的瞅仔细的想,那个人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头发暴乱衣裤不整,脸上有一种几乎不正常的兴奋,那场景熟悉得就象做过的一个梦。
“你拿的是什么呢?”小四迷惑的问道。
“你就准备做新娘吧!”我直截了当的跟小四说。
“到底是什么呢?”小四着急的问道。
“你自己来看吧!”我小心的捂着自己的衣服口袋说道。
“好,让我看看!”小四好奇的说道。
“小心点,小心点,不要让它跑了!”我小心翼翼的把口袋露出一条缝隙。
小四探着脑袋仔细的往我口袋里看了半天,我的口袋里静悄悄的趴着一只草原小花鼠。
小四奇怪的抬起头看着我,小声的喊了一声:三哥。
我转过身去,毫不相干的说道:今天的月亮挺圆。
小四依然奇怪的看着我,嘴里轻声的喊道:三哥。
我不敢转身去看小四的眼,我把小花鼠放到小四的手心中,言不由衷的说道:这是李瑁王子送给你的礼物。
然后我转身往黑夜里狂奔,我不知道身后的小四是不是还在那样奇怪的看着我,嘴里依然小声的叫着三哥。
第三十一章 社会上流行抢婚
躺在病床上等死的李瑁王子,突然得到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小四答应嫁给他了。
李瑁王子令人吃惊的从病床上坐起,好端端的走到我跟前。
“谢谢你”李瑁王子礼貌的说:“毕竟是你对象,你说话好使。”
“其实我跟她根本就不认识。”我平静的说:“我只是做了一些该做的事情。”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李瑁王子说:“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如果你对她不好,我会杀掉你。”我看着李瑁王子凶狠的说。
“不用你动手,我自己会杀掉我自己。”李瑁王子也凶狠的说。
公元某某年,即大唐开元盛世某某年,皇帝的儿子李瑁娶了世上最美的新娘,本来这个新娘是属于我的,但是由于一些生理上的原因我把她让给了别人。
由于是世上最美的新娘出嫁,所以天下的人们都来观看,男人们带着贪婪来看,女人带着嫉妒来看,唯有我带来的与天下所有人都不一样,我不是嫉妒更不是贪婪,我带来的只是对新娘永远的承诺:只要你过得比我好,那么我什么都能为你做到,一直到老。
小四在结婚的这一天意外的收到一份丰厚的嫁妆,有人猜测这是她老娘一生所有的积蓄。世上只有小顺子一个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曾经发誓死也不把这个秘密说出去。
婚礼的场面无比盛大,人们怀着各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前来祝贺,甚至连那个从来也不肯认儿子的皇帝也亲自出席。
在这一天里,发生了两件极其意外的事情。第一件事情发生在女方,情节非常简单,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小四她老娘听说女儿嫁给了王子,大笑三声,驾鹤西去。
第二件事情发生在男方,情节错综复杂,一两句话是无法讲清楚的。李瑁的父亲开元皇帝在看到绝美的儿媳的第一眼,当着世人的面说了一句令人难以置信的话:我在梦中见过你!
唐朝时期说‘我在梦中见过你’就跟现在说‘你是我的梦中情人’是一回事。可以想象一下,在一个热闹非凡的婚礼现场,主持人让男方父亲代表长辈对儿媳说两句话,男方父亲起来后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儿媳,然后非常响亮的说道:“你是我的梦中情人!”,这一句话将引起婚礼现场何等大乱!
可是这个开元皇帝真的就说了这样一句考验人们神经极限的话。谁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我也不会相信。但是历史确实是这样的,开元皇帝见到儿媳的第一眼就完全失去了一个皇帝的威严,他不仅表现得象一个普通男人那样贪婪,还表现得象一个优秀男人那样痴情。也许爱情对于7、8岁的小孩或者70、80岁的老人没有什么区别,谁也无法在爱面前控制自己,当爱来到的时候,就爱了。
开元皇帝在儿媳来到自己跟前的时候,说了一句只有小青年才会说的话:我在梦中见过你!而且这个皇帝说得是那样的真诚,而且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当着全国人的面冒天下之大不讳说这样的话。然而却说出来了,那么一定是真的了!
小四本来就是抱着一种几乎崩溃的心态来参加婚礼的,所以当这个发昏的皇帝不顾一切的说了‘你是我的梦中情人’的鬼话,她就真的立刻精神崩溃,天昏地暗的晕倒在这个混蛋皇帝的怀里。
顿时,婚礼现场一片大乱,李瑁王子的哥们和皇帝的卫士大打出手,桌椅杯盘漫天飞舞,人们吓得四散逃窜,唯有混蛋老情人拥着昏倒的小四纹丝不动。高力士通知全城戒严,御林军时刻做好抢人准备。一番以强硬对强硬的外交手段之后,李瑁王子的哥们全部投入监狱,最后整个红地毯上只剩下四个人,其中三个男人一个女人:老皇帝、新郎官、我、小四。
“这里面你只能带走一个人。”老皇帝以王者的威严对小四说:“我希望那幸运者是我。”
“你的确是那个幸运者。”小四冷静的说:“然而还有一个。”
“幸运者不可能是两个。”皇帝威胁着说:“另一个将面临不幸。”
“我说的是他。”小四指着我的鼻子说:“是那个太监。”
“啊!他不算!”皇帝高兴的说:“我愿意跟他分享幸运。”
就这样,在这个闹剧似的婚礼上,老子抢走了儿子的老婆,就象他以往打胜仗抢了战利品一样得意洋洋的凯旋而归。
我不能说我自己做错了什么,我也不能说小四做错了什么,我以自己的眼光给小四做出的安排也许不适合她,而她自己给自己做出的安排是否适合她也许只有她的脚趾头知道了。
我和小四回到了皇帝的私处,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寝室里,我和小四生活在了一起,然而可笑至极的是在经历了如此之多的苦难之后,我们却是这样的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
就这样,小四成了皇帝的未婚妻,而我成了准皇后的贴身服侍,在不久的将来小四会晋升为真正的皇后,而我将从服侍一个人到服侍两个人,或者将来还有他俩的孩子。
让人啼笑皆非的安排并不是就此收场,那些难以令人置信的荒唐事情还在这个荒唐时代不停的继续。
就像和李瑁王子一样,小四很快就和皇帝定下了大喜之日。我确信小四的精神有点错乱了,要不她为什么要提出在秋后的某一个特殊的日子里举行婚礼,这个奇怪的日子并不是什么旧历上的黄道吉日,也不是算命瞎子未卜先知的幸运日,仅仅就是因为在这个日子里,好像是在十年前的那一天,一个9岁的小男孩往一个8岁的小女孩脚下撒了一泡尿而已。
在那个特殊日子到来前的宝贵时光里,我和小四从来没有这样平静的独处过。小四可以把我当哥哥也可以把我当姐姐,或者把我当空气,她不仅当着我的面对镜梳妆,甚至当着我的面脱下裤子蹲在地上撒尿。然而我心如止水,老天赐予我的一切恩惠我都无缘享受了。
倒是小花给我们增添了无限的乐趣,仿佛监狱里贫乏的生活中飞来了一只会唱歌的鸟儿,整天在那些无望的囚徒耳边啾啾的歌唱。其实在我和小四的两个世界里,只有小花知道其中的一切,只可惜小花除了从我的手背爬到小四的手背,再从小四的手背爬到我的手背,就再也没有其它表达方式了。只可惜小四看不懂它,而我也不愿意把它看懂。
可是即使这样难能可贵的日子也没有持续多久,有一天一个叫做安禄山的年轻人打破了这种短暂的宁静。
安禄山是北方一个事业蒸蒸日上的年轻官兵,由于打架打得好而得到人们的尊重。但是他早年的经历却也十分坎坷。这个叫安禄山的不象我和李瑁那样没爹没娘,他出生时爸爸和妈妈的身体都还很好,并且父亲是胡人,母亲是突厥人,只是在后来的经历中才和我与李瑁相似。安禄山的胡人老爹在他出生后的第二天不翼而飞,这是游牧部落的一种习惯,他母亲立刻带着他改嫁别人,几次三番几次三番的改,安禄山姓安是从最后一个老爸那儿继承来的,从此以后他母亲的脚步就噶然而止,也就是最后这个倒霉的安氏家族,好端端的名声莫名其妙的毁在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外来人口身上。
在开元皇帝惊俗骇世的大喜前夕,那个混血儿安禄山毫无预兆的远道而来。当听说皇帝要娶天下第一美女的时候,这个不知深浅的北方混血儿心血来潮非要看一看新娘子。那时候安禄山正是北方扩展疆土的狂热份子,整天打打杀杀脑袋拎在裤腰带上骑马,开元皇帝心想也许这个家伙今天看了大美女明天就会战死沙场,所以对于一个朝不保夕的人来说,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能满足的要求就尽量满足了吧。
所以说还是应了曾经说过的那一句话:爱情对于7、8岁的小孩或者70、80岁的老人没有什么区别,谁也无法在爱面前控制自己,当爱来到的时候,就爱了。
这个混血小子安禄山也不例外,当他第一次看到如此美丽的小四,他就爱了。
在安禄山开口对小四说第一句痴话时,先要交代一下安禄山的母亲。安禄山的母亲不是没有文化而是学的另类文化,安禄山的母亲是一个专业的突厥族巫婆,在幼小的安禄山呀呀学语的关键时刻,母亲嘴里那种神叨叨的巫语就潜移默化的融入到活跃的语言中枢,导致这个小孩子长大后只要讲话谁听了都有一种神魂颠倒的感觉。因此这个来路不明的混血小子绝不会说出‘你是我的梦中情人’这么老套的话来,他一旦张口说情话是这种风格:
啊!在苍天和大地刚刚分开的时候,山刚刚有了方位,水刚刚有了流向,太阳还很年轻,月亮也很漂亮,这时候,我就刚好爱上你了。
可以毫不隐瞒的这样讲,小四在第二次嫁人前夕其混乱崩溃程度远远超过第一次。所以当她听到这个混血儿说了这么一通从来没有领教过的异域情话以后,脆弱的理智再也无法抑制冲动的神经,啊!的一声尖叫,就扑在了巫师安禄山神乎其神的胸怀。
在这个突如其来的夜晚,亡命之徒安禄山竟然留在了寝室,小四也和他一样亡命,眼看一只迷途的羔羊就要送到巫师的臭嘴中,在一个极端错误和揪心的时刻,小花出来简单的咬了一下,整个错误就这样嘎地停止了脚步。强壮的安禄山受伤昏倒在地,当小四拍打着他石头般坚硬的肌肉把他打醒时,他固执的认为他中了别人的暗器,而这个设置暗器的一定不会是小四本人,也不会是站在床边伺候的小安子,而是隔壁屋里爱捣鬼的情敌开元皇帝。于是这个气急败坏的巫师蒙羞而去。
次日早晨安禄山在后宫留宿的事情传遍了整个京城。开元皇帝不知道这件事情是吉是凶,便召集文武百官共同商讨,大臣们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很快形成旗帜鲜明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一件光荣的事情,皇后惊艳无比人见人爱,迫使安禄山不要命也要和她幽会,因此为皇上博得莫大的荣耀;另一种观点认为这种争光是不可靠的,虽然从表面上看皇上暂时获得荣耀,但是既然安禄山可以不要命的跟她幽会那么也可以不要命的把她抢走,从而使皇上在世人面前丢人现眼。
看出来了吧,盛唐时期人们对女子的贞操观念是何等的淡薄,开元皇帝之所以会抢自己儿媳就是因为当时人们的思想开放。其实中国社会在唐朝之前对女性的态度是非常宽容的,武则天之所以能够当女皇就是这种宽容的态度所致,只是到了南宋末年,有一个叫做朱熹的大儒不运而生,背叛了赋予他生命的亲生母亲,对女性进行了难以置信的压制和扭曲,才形成了中国灿烂无比的社会伦理及政治伦理。
开元皇帝高兴了一阵子之后,突然意识到一种危机,既然自己的老婆人人都想要,那么总有一天她会像东西一样被人抢去。于是这个开元皇帝就产生了这样的思想活动:小四曾经被儿子拼死的爱过,又被自己拚死的爱过,又被安禄山拼死的爱过,可见她天下第一的容貌已经得到普遍认可,那么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从如何向人们展示小四转向如何守住小四,就像守住自己的疆土那样,而疆土是老祖宗通过流血打仗抢来的,而谁他妈敢把我的疆土抢走我就叫他流血!而我他妈从小就是打架出生!而我他妈我从小打架怕过谁来?而他妈的天下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一个人的!而他妈的天下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而他妈的今天是谁在惹我烦恼?而他妈的今天是谁在惹我闹心?而他妈的今天是谁在惹我生气?而今天他妈的安禄山是他是他就是他!
开元皇帝从龙椅上暴跳起来,把皇冠砸在地上砸碎,脱下鞋子追着百官猛打:你们快去把安禄山杀掉!杀掉他全家!还有他身边所有的人!再不去还有你们自己!
于是天下人都知道皇帝为了贵妃娘娘要杀掉安禄山。
安禄山得知这件事以后比皇帝还要暴跳,你他妈暗器伤人使我至今不举,我不找你报仇你倒找我来了!操你妈的今天在地球上有你没我有我没你!
于是皇帝派去的杀手还没有杀掉安禄山,安禄山自己提前造反了!所以说有的人跟外国人打十年八年都没有一点进步,往自己家里打立刻就显示出卓越的军事才能,安禄山就是这样卓越的军事人才,他在东北那疙瘩扩展疆土数十年寸步难行,往国内打只一夜功夫就打到祖国的首都心脏。
由于安禄山搞窝里斗超乎常人的想象,所以当他大兵打到京城外皇帝都不知道。
也可以这样解释为什么京城不知道:因为安禄山身残志坚报仇心切,以至于通风报信的都没有他跑的快。
开元皇帝不知道战况,还晃着膀子跑到小四面前吹嘘。
“贵妃啊贵妃,前些日子安贼使你受惊,我已经派人去杀他偿命了。”
“可是我并没有被他伤害,他反到被小花咬伤,更加不至于把人家杀掉。”
“哎哟小肉肉,我不把他杀掉他把你抢走了怎么办。”
“你不也是把我从王子身边抢走的吗?”
“那不是抢是拿!”
“难道我是东西吗?”
“对呀,天下第一美女就像一件珍贵的东西,只有天下最强大的人才可以把她抢走,就像动物世界里的自然法则,今天被他抢走,明天又被他抢走。”
“那么你就应该去和安禄山单挑,而不是让人民卷入战争。”我在一旁插嘴道。
皇帝瞪了我一眼:“我是猴王。”
第三十二章 忧伤的贵妃浴
明天就是皇帝和贵妃的大喜之日,根据传统做法,今天贵妃将整日浸泡在名贵的玉液之中,用中草药和香料薰蒸!
为此开元皇帝专门在长安城东边骊山脚下斥巨资修建华清池。华清池本是一处奇妙的天然温泉,身处于群山怀抱之中,水质清香,细腻柔滑,无论气候千变万化,池中水温始终保持在43摄氏度。华清池水中富含各种有益健康的天然化学成份,人体一旦进入,表皮细胞即与水中矿物质发生均匀的化学反应,发出嗤嗤嗤和咕嘟咕嘟的声音,加之抬头可观斗转星移,闭目可见美女如烟,顿时使人产生一种分解和升华的梦幻般感觉!
开元盛世某年深秋的某一天清晨,天气比以往又冷了一些,华清池的水面炊烟袅袅,人影晃动,有一对儿18、19岁的年轻人在这儿停下了脚步。10年前的这一天,也同样是这两个人,那时候男孩只有9岁女孩只有8岁,曾经演绎了催人泪下的‘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感人画面,然而今天依然是这两个人,正值青春年华的大好时光,却物是人非,绿肥红瘦,万事皆成蹉跎!
旭日东升,云蒸霞蔚,人间大地笼罩在清晨的万丈光芒之中。大约是早晨8、9点钟的样子,小四身披一件薄如蝉翼的霓裳屹立在华清池畔,我伏下身去,捉住小四的三寸金莲,为她脱去脚上的绣花鞋。小四抬起洁白的脚丫,足如温玉,趾如豆蔻,轻轻的试了一下华清池的水温。“不错不错,我喜欢!”小四伸舌缩颈,害羞的一笑。
接着,我为小四脱去薄纱,小四凝脂般的肌肤便映入眼帘。这段时间由于我精心的照料,食物搭配合理,小四狠抓秋膘,往日瘦得令人担心的情景不见了。我的心中掠过一丝满足:小四长胖了!
小四体态旖旎,柔软多姿,天使般的站在我面前,一点也没有害羞的样子。小四天真的向我展示她的私处,看咪咪玲珑剔透,看猫咪娇艳欲滴,纵使容貌被毁,又岂能掩盖满园春色!
我呆呆的着小四,一如看她在时光碎片里飘荡,即使岁月使人容颜不再,我又怎能舍得离开你!
“我美吗?”小四突然歪着头问我。
“世人形容你‘回眸一笑百媚生,三千粉黛无颜色’,你当然是人间最美。”我答道。
“可是这对别人很重要,对我却不重要。”小四沉吟。
“可是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容貌又是什么?”我反问道。
“唉,可惜你是一个太监,我说了你也不懂。”小四同情的说道。
“虽然我是太监,但是我也懂很多太监不懂的东西。”我咬着嘴唇说道。
“那你说说你都懂女人的什么?”小四好奇的问。
“我认为女人至少还需要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我回答。
“你说的真好。”小四想了一下突然问道:“你为什么要到宫里当太监啊?”
“我的本意不是当太监!”我悔恨的说。
“那么你想当什么?”小四好奇的问。
“我想当保安!”我坚定的说。
“我的他想当人民警察。”小四嘴里小声嘀咕着。
“保安也算是人民警察的一份子。”我赶紧解释。
“你当保安为什么啊?”小四盯着我的眼睛温柔的问。
“我想保护我对象,她孤苦伶仃一个人,我要保护她永远不受欺负。”我出神的说。
“那你为什么没有当保安呢?”小四更加好奇。
“他们招保安需要识字,还需要有暴力倾向。而我从小就是失学儿童,又不喜欢打打杀杀。”
“那你先干别的试试,总是这么啷当着也不是个办法,等以后有机会了再换岗吧。”小四这样建议我。
“我也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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