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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邪无剑-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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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扶着树干,独自体会着天旋地转的痛苦,良久以后,才对着头顶的明月发出了一声落寞地轻叹:“落花,若是真有来世的话,忘了我吧……”
  他低沉的声音在夜色中淡去,皎月下,唯有一只孤单的身影蹒跚着走入那片荒芜已久的瓦砾中,静静地坐下,疲惫地合上了双眼。
  三个月后,夏天业已走到了尽头,舒爽宜人的风儿为湿热的空气带来了丝丝凉意。树上的叶子仿佛也感到了这份快乐,在微凉的风中不安地晃动起来,闪烁着点点绿光。
  噼噼啪啪,一串鞭炮炸开了花。今天是个双吉日,不知道是哪家赶着嫁女儿,新姑爷骑着高头大马,身披红褂,丰神俊朗地招摇过市。
  陡然间,那骏马前踢高举,令鞍上的新郎官像一件衣服似地挂在了马背上。然而,那新郎官依然一脸镇定,不慌不忙地勒紧缰绳,压稳了马头,停住。
  两侧的乐手停止吹打,后面的四个轿夫不知前方发生了何事,跟着落下花轿。一瞬间,长长的迎亲队伍堵在了繁华的十字大街上。过往行人纷纷翘首,不明所以地向着这边张望。
  “来人。”看见拦在马前低头捧钵的乞丐,新郎官笑着吩咐:“赏他一些银子,当是喜钱。”
  话音落地,登时上来一名随行的下人向那乞丐的钵里投了几枚铜板。几枚铜板在圆钵里转了两圈,方才落定。那乞丐向钵中巴巴地望了一眼,倏地翻转手腕,将那赏钱扣在了地上,反问:“你是看不起我?”
  “哦?你不要银子么?”新郎官微微诧异,这才打量了一番马下这位性格孤高的乞丐。但见这乞丐一副邋遢样子,蓬头垢面,身上那件灰衣竟和头发黑成了一个颜色,以至于连上面的污垢不仔细都看不出。
  没什么不同……新郎有些好奇,探着身子又问:“那你想要什么?”
  “唉,还没听说过有乞丐把银子往外丢的,还做不做乞丐。”那下人在旁奚落了一句,挑眼,“也就是我家官人脾气好,不和你这倒霉鬼一般计较。”他刚抱着胳膊转身,正撞上自家官人那愤怒的目光,不由吓得脸色一白,将头缩入了衣领。
  收敛了怒焰,新郎官望向乞丐,看见那乞丐可怜巴巴的样子,不禁动了同情心,温言安慰:“没事,你不用害怕,你说吧,想要什么?”
  “呃……”那乞丐将钵往腰间一别,竟用手托着下巴思考起来,忽然他出手一指,“我要去府上参加婚礼,然后再大吃一顿,好好祭祭我的五脏庙。嘿嘿,有酒有肉,岂不逍遥。”
  “原来你想逍遥一番?哈,好啊,跟在队伍后面吧。”新郎官爽朗地笑了一声,竟是破天荒地同意了。
  “不,我不要在后面,我要为你牵马!”乞丐话说得急促,手也急促,自觉地去拉面前俊马的皮缰。怎料这匹骏马是头老马,又识主人,这刻被生人一拽,自然是不情愿了,四蹄立时不安地乱踏起来。
  新郎官非但没有阻拦,反而淡淡一笑。但那下人实在看不过眼了,竟冒着被官人说的危险向着乞丐吹胡子,“哎哎哎,你这乞丐干什么呢,我家官人给你个脸,你就当梯子,也就是今天是我家官人大喜的日子,不愿与你计较。得得得,还不快捡起地上的铜板,有多远滚多远去!”说着,便上前去推那乞丐,又看他一身污垢,怕脏了双手,正琢磨着是不是直接用脚踹开。
  便在这时,马背上的官人开了口:“算了吧,让他牵马便是。”他捋了捋马鬃,让受惊的马儿安静下来,旋即一夹双腿,暗示自己的马跟着乞丐手中的缰绳走。
  “哇,你看那新郎官多俊啊,不知娶的是哪家的姑娘……”
  “是啊,脾气又好,女人要是能嫁上这样的男子,后半辈子一定有福气。”
  街旁的两个少女正议论着,第三个少女却插口:“我看是谁嫁给了他才算倒霉呢!”
  “怎么会?”
  “你们看他,那一边可是少了一条胳膊的。”
  “啊?还真是啊。”
  “哎呀,原来只是表面光鲜,实际上是个废人,还不是要别人照顾他后半辈子。”
  “是啊,不知道是谁家姑娘这么倒霉……”
  ……
  那三个少女站得颇近,衣着光鲜,每人臂弯上都挎着个竹篮子,像是大户人家出来采买的丫鬟。而她们却仗着自家主子的威势,肆无忌惮地在街头发表着毒蛇般的言论。估计这些话若是钻进了别人的耳朵里,定会羞愤难当,不是与她们做一番计较就是远远逃开。然而,骏马上的新郎官却与众不同,听到那些刻薄的言辞只是释然一笑,向着那几个少女的方向礼貌地点了点头。
  那几个少女登时看傻了眼,那样温和的笑容仿佛可以融化冰雪,打在脸上比阳光还要温暖。她们哑口无言,脸上一羞,不好意思地退进了人群之中。
  其实,隐忍一向是飞鸟的风格,从不在意别人说什么、怎么看,他只要做好自己就足够了。
  “走吧!”飞鸟挥起他唯一的手臂,领着迎亲的队伍前去迎接他的新娘。
  

第二十八章 意外惊喜
更新时间2013…12…26 19:01:28  字数:3817

 飞鸟的骏马停在了一家高门大户前,两只威武的石狮目光炯炯地坐于门外。而今日,一向气势凌人的石狮也消了气焰,颈上结起了鲜艳的绸花,为宅内的主人添喜庆婚。
  这对石狮子的石色颇新,正和这宅子一样,都是刚刚落成的,唯有里面居住的主人却不是新的。他在二十年前就在这大宅中出生、成长,那是一段幸福又不可多得的时光,如今他既已回到了这座大宅,不仅仅是将宅子重新翻建,更继承父业做起了生意。人来客往,大家都唤这宅子的主人为——夜老板。
  “夜府。”
  飞鸟举目而望,他刚从这个门口出来,在十字大街上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里。他不算寄人篱下,夜老板的生意他也有份,他现在住在这里习惯了,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而且今天他还要在这里迎取他的新娘,真正的“成家”。
  伴着喧天的锣鼓唢呐,一个美娇娘迈着碎步从门内款款走出,她披着红盖头,由喜婆搀着上了花轿。飞鸟翻身下马,这便一个飞腿又将轿帘踹开,单手一搂,如抓一只小兔子似地将新娘丢到了背上。背起新娘,他竟运出轻功,步履如飞,直携着新娘掠到喜堂之上,方才驻足。
  所有迎亲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唯有那个乞丐向天空伸出了一只手,大声叫道:“等等我!”
  闻这一声高喝,众人纷纷侧目,但见乞丐下落的衣袖中,竟探出了一只如莲藕般的白皙手臂。那乞丐却不理旁人惊愕的眼光,只是拼命挥摆着那只手臂,拨开人群,急匆匆地撵了上去。
  “你们看,这乞丐居然也会轻功。”人群中,不知是谁看出了那乞丐的步伐,诧异地指出。
  偏偏这一句被那飞掠中的乞丐听见,他得意地回头,在众人的目光下掏出了一支翠绿的棒子。这时,院里的宾客已来了十几人,大数是与夜老板有生意往来的商贾,但也不乏有偷鸡摸狗之辈混入。尤其是其中一位衣着“朴素”的食客,一眼便认出了那棒子的名堂,吃惊地喃喃:“打狗棒……”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那乞丐是丐帮帮主的消息不胫而走,在人群中传得沸沸扬扬。人们聚向喜堂,这回备受瞩目的不是新郎新娘,而是那个堂而皇之坐在太师椅上的乞丐。
  “难怪那乞丐神气,原来是堂堂丐帮帮主啊。”
  “可不怎的。”
  “你们不知道吧,这丐帮帮主和咱们夜老板可是有交情的……”米店的赵老板登时编起了自己的故事,凭借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竟然说得头头是道,另几名围过来的商贾俱都听得连连点头。
  这一群人在此开了书场,又有人七嘴八舌地嘻嘻哈哈,边磕着瓜子边看着喜堂上的夜家下人们出出进进,倒茶递水,的确是热闹非凡。距离吉时尚有一个时辰,新娘在侧厅中补施粉黛,飞鸟则招呼着出席喜宴的宾客,直到他走到太师椅旁,才注意到了乞丐手中那根有着繁复凸结的翠绿棒子。
  那是丐帮帮主之物,江湖中人人知晓,只是棒子曾一度为手机山庄所藏。吴铭死后,飞鸟在'免费小说'整 理宝物时,也曾想把这棒子还与丐帮帮主,但一直苦于无缘与帮主相见。后来手机山庄遭遇大火,他本以为此宝在那场大火中已毁。没想到,他今日居然还能重见这根打狗棒的光辉。
  “原来是丐帮帮主,刚才在下竟让帮主牵马,真是不好意思,飞鸟失敬。”飞鸟瞄着乞丐手中的绿玉棒子走了过来,拱手赔礼。
  把玩着打狗棒,乞丐砸了一下舌,没有理会飞鸟,却是以手塔篷向着门口张望,边嘟囔着:“怎么还不来啊?”
  “帮主,您在等谁?”飞鸟试探着问。
  “在等参加你婚礼的人啊。”
  “哦?”飞鸟眼光向宾客间一扫,“这里除了绸缎庄的周老板没来,其他我请的人都应是来全了,还有谁?”
  “难道你不想见他?”
  乞丐一句突兀的反问,令飞鸟握着茶壶的手指一震——他?这乞丐口中所说的他……难道是大哥?不,不可能,大哥已经死在缥缈峰了,虽然没见到尸体,但我守到了尾七也不见大哥出现,人不饿死也要渴死了。呵,难道是大哥泉下有知,知我今日大婚,便是化作了鬼魂也会前来道贺?
  索然一笑,飞鸟回身,正见夜老板手里攒了一朵大红花从内门中走出来。夜老板今日气色很不一样,也许是因他褪去黑衣、换上了一身绛红长袍的缘故。那有着复杂暗纹的锦缎红袍配上他如刀削斧凿般的深刻五官,另有一番别样的韵味,冷肃、贵气且雅然。
  “既然不做杀手转为从商,为何还总是穿着黑衣?”飞鸟曾经这样问他。
  他却笑谈:“有些东西习惯了,一辈子也改不了。”
  习惯,一个人的习惯的确是很难改变……飞鸟不去勉强,只要他能看到那冰冷的面孔上时不时咧开的嘴角,即使僵硬,便已满足了。那笑容许是生意场的特殊需要,或是夜里欢他真的已经变了,如蝴蝶蜕茧,变出了他本来的模样——那个曾经居住在这所深宅大院的夜寂。
  没错,夜老板现在的名字就叫夜寂。不过,不是寂寞的寂,而是霁日的霁,“夜霁”代表夜色逝去、雨过天晴。
  尽管改了名字的夜里欢,还是习惯了一身黑衣,但是飞鸟却喜欢见他褪去黑衣的模样,尤其是夜里欢今日穿的这身红袍,大有与他这个新郎争锋媲美的姿态。
  原来这个冰人也有动人的一面啊……
  飞鸟正要感叹一句,却见夜里欢手中刚攒的大红花霍然坠地,他不去捡而是怔怔站在原地,凝滞的目光中一瞬间涌出了复杂的情绪。那些情绪不是冰晶般的寒冷犀利,而是喜悦之前的震撼。
  “阑儿!”
  夜里欢不知道是怎么走过去的,他只感到他的双手抱住了一具柔软的身体,那种充实的感觉令他内心无比的踏实和幸福。在冰中三年,他虽然意识淡薄的渡过,然那记忆中最深刻的人却徘徊在他脑中萦绕不散。每每在他要冻死之时,总是会有一个女人把他从鬼门关呼唤回来,那个女人便是他现在怀中之人——他的妹妹夜阑。
  是沁儿来了!……飞鸟转身一看,非但是沁儿来了,一个男人也同时出现在他的眼中,而且这个男人他和夜里欢都认识。而此时,男人已经恭恭敬敬地单膝跪地,用清朗的声音唤了一声:“教主。”
  “起来吧,无痕。如今这里哪里还有什么教主,以后不要再这样叫了。”夜里欢勾起的嘴角顿时一塌,闻到“教主”两个字竟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愧疚、痛苦、悔恨……很多种莫名的感情一齐涌上了心头,令他那双热忱的大手不由得从沁儿的背上滑落,退开一步。
  “是,教主。”无痕听命地起身,继续道:“教主,无痕不敢欺瞒,您在无痕心里无论何时都是教主,即使嘴上换个称呼,无痕心里仍是在唤着教主。”
  夜里欢楞了一下,一团暖流冲淡了刚才他心中复杂的感情。“也罢,随你心愿吧。”他微小地扯了一下嘴角,转目看向妹妹,“你说呢,阑儿?”
  “我说不行!”沁儿把脸一板,抬手拉了拉无痕垂在身侧的手,向他扬起秀气的眉梢:“你真的还要叫我哥教主啊?”
  “呃……”无痕咬着牙,滋滋吸着凉气,竟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支支吾吾地唤了一声:“大、大哥。”
  “大哥?”飞鸟手里握着夜里欢刚掉在地上的那朵攒花,笑着踱来:“哦,原来你们两个人已经……已经……”
  “是啊。”沁儿把无痕的手抓得更紧,脸上一热:“我们已经成亲了。”
  “无痕——”夜里欢一语欲出,想说:谢谢你不嫌弃我妹妹,她被吴阴天玷污了身子,你竟还肯娶她、照顾她。但是,这些话始终是难以启齿,他张着嘴巴,只抖落了三个字:“谢谢你。”
  “应该的。”无痕这话说得客套,似乎是因为他忠于夜里欢才肯娶了教主的妹妹,但下一刻,他那饱含深情的眼眸让夜里欢刚挑起的眉梢安心地平复下去。
  夜里欢平复了情绪,随口问:“你们两个还在江湖上漂泊么,过的可好?”
  “当然。”沁儿说话间退后一步,一震双臂,倏地从云袖中弹出两把短剑。“唰,唰”两下,她挥手间已在空中扫出两道锐利的锋芒,光影破空,肉眼可见,这一举动直把这一屋子的商贾吓得白了脸色。
  “阑儿,不要在这里动兵刃,别忘了,今天可是飞鸟兄大喜的日子。”夜里欢冷声呵斥,却未动武阻止,因为他根本想隐藏身份,不想被人揭开过去。
  “好。”沁儿一个字掷地有声,将白刃收回双袖,向着四周抱了抱拳,“对不起了,诸位。”
  夜里欢也陪着笑,跟着抱了抱拳,这便又拍拍妹妹的肩膀,笑道:“阑儿,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跟着哥一起,把父亲的家业全部都赚回来好不好?”
  “哥,这事儿以后再说吧。”听夜里欢这么为她夫妻安排,沁儿反是不大情愿。她瞥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无痕,忽然揽起丈夫的臂弯,幸福地淡笑:“其实无论在哪儿,只要跟无痕在一起,我宁愿和他做一对剑客侠女,浪迹天涯。”
  闻言猛地一怔,半晌,夜里欢才点点头,算是同意了。其实,他能看见妹妹幸福已是再无遗憾,还求什么呢,难道真要把阑儿一辈子留在他身边,每日为妹妹梳辫子么?显然是不可能的,妹妹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家,即使他心里再爱妹妹,也不可能去做妹妹幸福的绊脚石。
  想通了之后,夜里欢转头向飞鸟道:“你也快去准备一下吧,还有半个时辰就到吉时了。”
  “放心,该准备的我都已经准备好了。”飞鸟泯唇一笑,转身,坐到了乞丐刚坐过的太师椅上。
  那座位上果然还存着乞丐身体的余温,可那乞丐却由于焦急而站起来,快步走向厅门,他扶着门框,抻长脖子向远处张望,边叹着:“唉,怎么还不来啊,不会出了什么状况吧。”
  “你到底在等谁?”夜里欢好奇地跟在那乞丐后面,忍不住开口相询。他本就好奇,为何飞鸟出去迎亲会请回来一个乞丐,这刻见到那乞丐手中的打狗棒,更加琢磨不透——他会是丐帮帮主?可记得那丐帮帮主高大魁梧,而面前这瘦小枯干的男子,说是练武之人,还不如说是个穷酸书生……但是那打狗棒又怎会落在他的手里?
  “嗙!”
  乞丐将打狗棒向地上一戳,回答了夜府主人的问题:“我在等谁?自然是在等当今的武林盟主了。”
  “当今武林盟主?”夜里欢一惊,他自从被困玄冰之后,就不再过问江湖中事,直到今日,他也不清楚武林盟主究竟是谁。只是听飞鸟提过,他在冰中这三年来,武林中一直没有甄选出合适的盟主。但听这乞丐言下之意,似乎现在这盟主是定下来了。那么,这位盟主又是谁呢?他为何肯纡尊降贵,亲自来参加飞鸟的婚礼?
  

第二十九章 团聚一堂
更新时间2013…12…27 19:01:29  字数:3578

 外面吹来一阵悸动的风,仍不免带来一些暑热未散的湿闷之气。飞鸟平静地坐在太师椅上,等待着那个不平静时刻的到来。他看着进进出出的下人和谈笑风生的宾客,感觉时间仿佛静止在一瞬,他站在局外的一隅,淡漠地审视着这些人,而在他心底只有那一泓无澜的秋水而已。
  唯一让他提起一丝兴致的,就是那个奇奇怪怪的丐帮帮主。那个帮主看起来很焦急的样子,一直在门口不停张望,等待着什么人的到来。
  武林盟主真的会来?——飞鸟寻着那乞丐的目光望过去,远处有一扇红漆大门,是穿过院子直通向这喜堂的,刚才聚集在那里的人现在几乎全聚来喜堂了,只剩下两个迎宾的下人还站在门口。
  飞鸟注视着那扇红门,多希望下一个出现在门口的人是他的大哥,哪怕真是鬼魂也好。他的目光凝住了,仿佛想通过念力去实现心中的愿望。
  不大工夫,那扇门中果真站着一个人,不是杨乐天,却是一名女子。女子进来,直接挥手屏退了门口迎宾的下人,大大方方地就向喜堂这边走来,好像是进了自己家一样。她气质高贵端庄,一张精致素净的脸从繁复的套花罗裙中钻出来,绽开了爽朗的笑颜。
  飞鸟愣住了,屁股缓缓从椅面上抬了起来,站直了身子。
  “恭迎盟主。”
  乞丐清脆的声音一落地,喜堂内的所有人都停止了嬉闹玩笑,将视线投注过来。
  “盟主……武林盟主?怎么会是个女人?”
  “你没看见,人家丐帮帮主都躬身向那女人行礼么,所以肯定没错,这女人就是武林盟主。”
  “真有这个说法?”
  “啧,那是自然。”
  ……
  听见米店的赵老板与人小声议论,飞鸟则不管他们说什么,径自扯开步子,急切地迎了上去。与此同时,那女子见了飞鸟也是惊叹,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住,仔仔细细地端详着面前的新郎官。
  “真不错啊,你这身打扮是我早就盼着见到的。”
  迎上那女人一双水灵灵的眸子,飞鸟却没有动,脱口而出的话到了嘴边,又说不出口。他本想说:喜服我又不是第一次穿,但这不禁令他联想起了一段往事——八年前他与落花的婚礼上,新娘忽然消失,留书弃他,而后他悲愤自爆,将一身喜服崩成了碎片……
  往事不堪回首,他不知该如何回应面前的女人,团聚的喜悦充斥着身心,可这尴尬的话题又将气氛代入了一个悲伤的漩涡。不过,飞鸟当然不会这么轻易认输,因为他知道那个女人到死都是深爱着自己的。于是,他干笑了一声,转开话题:“让我想想,我们有四年没见了吧,你真有本事,居然当上武林盟主了?”
  “是啊,这几年武林太混乱了,正不正邪不邪的,总要有个头脑清楚的人把这些杂事理顺了,才能天下太平。”女人淡笑着,就像扯家常一般的口气。
  “没想到你和爹当年的宏愿一样,都是希望天下太平。”飞鸟怅然一叹,突然拉起女人的手腕,认真地道:“总之今日你能来,我真的很高兴……雨燕。”
  “二哥。”
  “二哥。”在那宛如黄莺轻鸣的呼唤后,是一个男人低沉的嗓音。而当男人霍然出现在吴雨燕的身后时,所有人再次惊呆了。
  猛地一瞅,这个男人如座大山似地压了过来,比常人高出两尺,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他身上扛了三个孩子——肩膀上被一个六七岁的男娃骑坐着,两只手臂分别托起一男一女两个小娃的屁股,将他们抱在怀里。
  “江兄!”飞鸟惊愕地抽了口气,双掌连击三声,叹道:“你也很厉害,四年未见,你和妹妹竟生了这么许多……”
  他正要发笑,忽被江武兴左臂上的女娃夺了语声——
  “爹爹,你看,你看,你快看!”小女娃急切地想表达,一手拍着江武兴的胸膛,一手指着满屋子悬挂的喜庆红绸,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惊喜,“跟天上的云彩一样,是一样的。”
  “嗯,一样,一样,妍儿乖。”江武兴笑着附和。
  “武兴,都到地方了,还不快放他们三个下来?”见丈夫满头大汗却乐在其中,吴雨燕不禁蹙了眉头。
  江武兴不以为意,扬了扬下巴,挑眉一笑:“那要看他们三个小家伙愿不愿意下来了。”
  “不下来!墨儿就要坐在爹身上,爹说了‘站得高才能远观’。”坐在武兴肩膀上的江墨把嘴一撇,小手登时攥紧了父亲的头发。
  吴雨燕佯装生气:“墨儿,听话,你都多大了?当哥哥的还不给弟弟妹妹做个好榜样。”
  “不下来嘛,娘。”
  江墨撒娇似地吐吐舌头,决定厉害一下,伸出一对“虎爪”向母亲示威。见儿子松开了丈夫的头发,吴雨燕瞅准时机,在他小屁股上给了个教训,而后飞快地出手抓住儿子的衣襟,一把将其扯落下来。
  “你干嘛啊,墨儿还小。”看见儿子在喜堂上哇哇大哭,江武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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