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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女嫁祸-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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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除夕,那年的团圆饭是最惨的,看着往年被围得满满的桌边,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叔爷爷没有吃下一口饭,往桌子四周看了许久,慢慢挪到厅屋里,跟墙上的叔奶奶,大叔叔说了许久话,便睡觉去了。
1997年快放署假时,有一天我放学回来,天色暗沉,家里厅屋门关着,还上了锁。
我背着书包从台阶上的砖缝里捡出钥匙,准备开门,这时一个黑乎乎的身影,从台阶边上一个箩筐后面站了起来,叫我小猪。
没有任何心理防备,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魂都飞了,她连续喊了几声后,才看清楚,是阔别近一年的作死鬼厌厌。
趁着天色还有些光亮,我仔细打量了下她,衣不蔽体,衣服完全看不出颜色,脏乎乎的,一缕一缕的吊着,就包裹胸前两团肉的那一部分还完好,肚皮跟肚脐眼都裸露在外面,身上散发着一阵难闻的汗酸味与腐臭味。
我吓得后退了几步,没有理她,撒腿就往傻把式家跑,厌厌一拐一拐的在后面追我,大声喊小猪。
我尖呼着跑到傻把式家,把傻把式跟他娘吓了一大跳,待厌厌追到傻把式家台阶上,看清楚是何方神圣时,两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傻把式用手电筒照了下厌厌的脸,发现她满是黑灰的脸上,有些被烫伤后的伤疤,有好几处灌着黄红色的脓包。
傻把式娘叹了口气:X妹子,如今这田地,都是你自找的,本来有李庆那么好的男人,吃穿不愁,还有个漂亮可爱的兵兵,你非要作,害人害已,嫂嫂不同情你!
傻把式对厌厌呸了一口痰,恨恨的:自作孽,你作的恶事太多了,自有老天收你,活该!说完,拉着我进了他家,把门从里面拴上。
厌厌坐在傻把式家台阶,尖声哭嚎:饿死了,饿死了,你们行行好,给我口吃的吧!
她哭喊了许久,傻把式娘好像有些不忍心了,想给她端碗饭出去。傻把式恨得脸色扭曲,嘴角边的小蜈蚣隐隐跳动:不准给她饭吃,这人太恶毒了,死不悔改,云艳姑姑家里已经给了她太多改过机会。云艳姑姑远在青海,她还要追过去,弄掉她的娃儿,差点把云艳姑姑也害死了,逼得他们远走他乡,我恨不得剁碎了她!
听他娘说,傻把式得知兔兔小产,大出血,可能再也不能生娃,再也不会回家乡的消息后,他在躲在自己房里,哭了许久,两三天不吃不喝。
等叔爷爷他们回来后,在傻把式的护送下,我才回家。
厌厌挪到我家台阶上,想进门,被二叔叔抬起一脚踢了出去,狠狠摔进了台阶下面的臭水沟里。
小叔叔跟我弟弟赶紧把门关上,从里面栓死了。
那天晚上,厌厌在台阶上尖声哭嚎了整晚,像厉鬼喊魂似的渗人不已。
第二天一早,我出门上学时,厌厌怀里搂着几个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红薯,靠着台阶墙壁睡着了。清晨的明媚阳光照在她的烂脸上,远处山脉上的红太阳,好似在为这个中了心魔的女人惋惜,把集家人,老天爷的万千宠爱,一路拧巴作,终于把自己作成了如今这境地。没多久便躲进了乌云里,没多久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第一四五章 找到他们 杀了他们
那场爆风骤雨,就如厌厌以往的作死作恶一样,来得很突然、很猛烈,像雨神婆婆拿着舀水勺向人间洒水,干涸的农田很快被灌满,飘雨像斜斜的帘子,打向台阶上跟厅屋里。
我娘赶紧把我拉进屋,把厅屋门关了起来。
二叔叔跟大婶婶准备出门去城里干活,看了看窗外的大雨,只得无奈的坐在厅屋里聊天。
没多过久,估计受不了大雨的侵袭,厌厌推开厅屋门想进屋。
二叔叔一看到她,从小凳子上站起来,把厌厌拖到台阶旁边,透过密密麻麻的雨帘,看到二叔叔狠命一脚,踢在厌厌身上,被雨水洗净了黑灰的厌厌,像只白皮猪,咕碌碌的滚向坡下的池塘。快要滚到池塘里时,她伸手抓住一棵小树,像只落水狗一样,在雨水中挣扎,扭动,好不容易才爬到池塘边上,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二叔叔站在暴雨中怒吼了几声,跑了下去,抬脚踹在那条臭咸鱼身上,直到把自己累得坐在地上,抬着脸直面暴雨,仰天狂嚎。
我的二叔叔啊,那年才20多一点点,厌厌这讨债鬼的不停作死,把他的人生全部改写了,使他考上大学,跳出农村的理想完全破灭;清涩纯真的初恋无疾而终;对他贴心贴肺的哥哥,还来不及做出一丁点回报,便长眠于地下;从小最爱的妹妹痛失骨血,不得已远走他乡;亲娘被活活气死,二叔叔虽然对叔奶奶一直偏爱于厌厌,心生不满,但当叔奶奶悄然离世时,他跪在叔奶奶床前眼泪长流,一再懊悔那个晚上,自己没能守在叔奶奶床前,他疼惜他娘生下那么多娃儿,临死却没有为她送终的人。这是二叔叔心里无法抹去的遗憾与痛楚,我明白他对厌厌的恨,足已崩天裂地。
大婶婶撑了把伞到池塘边,把瘫坐在地上的二叔叔扶回了家。
雨势小一点后,我娘给我披上雨衣,让我去上学。初中的课程不比小学,数理化落下一节课,后面的内容就很难跟上。
走在泥泞的田埂上,我满脑子都是兔兔,满条路上都是她娇小的身影,与露出两个小虎牙的温暖笑容。曾经的下雨天,兔兔帮我撑着伞,牵着我,她先在前面踩出一个鞋印,让我跟着她的脚步走,这样我就不会滑倒,兔兔姑姑,已经分别了近一年,如今你在哪儿?
下午放学回家后,我没有看到厌厌。
小叔叔跟我弟弟去关牛,说厌厌在牛栏后面的石头上坐着打瞌睡,原来二叔叔警告她,让她滚得远远的,不要再出现在台阶上碍眼,不然见一次打一次。
接连几天,厌厌都靠在牛栏后面的石头上,吃着不知道从哪里捡回来的生红薯,家人的心都已经像南极之冰。就连我爹,当在军区医院看到躺在床上伤心欲绝的兔兔时,刚强的泥腿汉子哭得稀里哗啦,至此,我爹对厌厌完全死了心。
10来天后,厌厌的小学同学,邻居嫂嫂来了我家,说厌厌去了她家,求她给碗饭吃。
她给厌厌吃了饭,还让她把身上洗干净了,让厌厌跟着她去城里擦皮鞋。
当时城市经济发展很快,那一拔积极响应邓主席先富起来口号的人,腰杆杆上面有了钱,都抖迈起来,城里的卡啦OK厅,台球室,舞厅遍地开发,擦皮鞋成了一门热潮的新兴职业,只要有个刷子,一盒鞋油,一个块抹布,再加两个凳子,就可以开工赚钱,擦一双一块钱,15分钟就能完事,所以村里一些灵泛活络的阿嫂们,便三五个人结伴去城里擦皮鞋赚钞票去了。
没人管那作死鬼去干什么,邻居嫂嫂见我们家人漠不关心,临走时说:X叔不反对就好,叔放心,就是擦皮鞋,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事!
过了三个月,邻居嫂嫂从城里回来,跟我娘说:X妹子攒了点钱,不见了影子,说是去找小X跟艳妹子了。她精神不正常了吧?天天嘴里嘀咕着小X跟艳妹子的名字,反反复复说去年,她在青海的牢房里受尽了苦,被关了近一年才放出来。出来后,她到处找小X,发誓一定要报得这个血仇。她说一个人走了好几个城市。没有生意时,她坐在凳子上,用鞋刷子狠狠往地上砸,不停厉声喊:杀了你,杀了你!有回一个穿灰蓝色的男人过来刷鞋,那人刚坐上凳子,便被她跳起来追着打,跑了近半条街!婶婶,你们家人得小心点才行,我现在都不敢跟她在一直地方刷鞋了!
叔爷爷气得直哆嗦,两手筛糠似的抖。
过年前半个月,美男爹娘来了我家,两位老人比前一年又苍老了许多。
美男娘的脚有点不灵便了,走路特别慢,从池塘边爬上我家台阶时,费了很大力气,也没能爬上来,我看到后下去扶了一把,才上了坡。
她刚落座,便迫不急待问我们家有没有收到美男跟兔兔的信,得到叔爷爷的否定回答后,美男娘慈祥的眼里立即涌出了泪水,她哽咽着说:你们从青海带回来的信,被小X叔叔搁置了,直到国庆节才递到我手上。我跟他爹这才知道他们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我家老大被他爹天天骂,明年我们也不去深圳给他带娃了。当时要是我跟他爹知道了,我们肯定要去看我的儿跟儿媳,艳妹子刚掉了胎,身体这么虚,小X总归要上班,身边没人照顾怎么行?要是我们去了青海,我跟他爹会跟着他俩一起走的,我家小X,从小就是画中人,几个兄弟里头,数他最孝顺,最重情义。我跟他爹都不怪他,只是他们再也不回家乡,不再回来见爹娘,我当娘的日盼夜盼,就盼着我的儿回家!
叔爷爷跟我爹娘安抚了许久,美男娘才止住哭,送两位老人到村口马路上,看着两位步履蹒跚的老人,想起远在天边的美男跟兔兔,我们心里像灌了铅一样堵得满满的,沉重之极。
☆、第一四六章 久别重逢 再见潘争铮
1998年7月份 ,二叔叔跟大婶婶从城里干活回来后,两人笑逐颜开。
他们俩带回来的消息,让二叔叔的小伙伴们都兴蹦了起来。
原来,二叔叔在城里干活时,巴掌大的城市,让二叔叔跟鹰勾鼻重逢了。
鹰勾鼻的生意蒸蒸日生,开上了无比高大上的桑塔纳轿车,两人各自聊了下他跟厌厌分手后的那几年景况。
鹰勾鼻感慨不已,沉声叹息了许久,看了看满身泥灰的二叔叔,说天天在工地上挑水泥,不会有出头之日,他跟几个兄弟要大桥边建一个酒店,问二叔叔愿不愿意帮他管事,他会找有经验的老师傅手把手带他,二叔叔可以带领村里关系好的小伙伴来帮忙,按老师傅的工钱算给他们,鹰勾鼻说一个好汉三个帮,要想干大事情,身边得有一帮过命兄弟才行,单个人,能力再强,力量也有限。
他们谈了许多,鹰勾鼻是二叔叔创业路上的启蒙导师,高端点来说就是教父。
二叔叔跟大婶婶召集了一群小伙伴来家里商议,最后村里没有上学的小伙伴,都跟二叔叔到城里干活去了。
1998年,我在县城读一中,每个月底回家一次,9月30号坐公交车回家时,意外碰到了阔别几年的潘争铮。
那种车子不叫公交车,是货车改造而成,从开放的车屁股后面爬上车,空车箱里固定两块长长的木板,上面坐人。开动时声音非常响,屁股后面漫天的黑烟子,当时通向各村的马路不是柏油路,全部是小石子,人坐在车里非常颠簸,像在不停蹦的士高。
自从那年送他到医院,我们全家人被他大哥羞辱了几次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我站在车屁股后面,抓住车后面的两条横杠,准备爬上车,从敞开的车厢外面,一眼就看到了在一群乡亲里,闪着星光,耀眼如太阳的潘争铮。他越来越好看了,前几年脸色有点黑,那天见到时,脸上白白净净,五官极像了美男,眼睛不大,但很黑,很有神,身上穿一件草绿色T恤,一条米白色长裤,脚上还穿着一双白色皮鞋,真是骚包啊。
他腿上侧躺着一个长头发女孩,身着白色连衣裙,潘争铮一手揽着她的胳膊,一手抚摸女孩洁白光滑的脸蛋。
已经快18岁的我,心里莫名涌起一种非常深的自卑感,正想放开杠子跳下去,坐另一辆车时,潘争铮抬眼发现了我。
矮子精,好巧啊!潘争铮笑着喊我。
叔叔!我低着头,礼貌的轻声叫了一声。
已经上高中的小猪,不再是前几年那般牙尖嘴利,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与生离死别,随着年龄增大,心思越发沉重。
侧趴在潘争铮腿上的女孩,直起了身,拢了拢黑黑的柔顺直发,看向我,这女孩子身材娇小,五官非常漂亮,皮肤透白细腻得亮眼,跟潘争铮坐在一起,让人不得不惊叹:好一对般配的金童玉女!
这是我嫂嫂的侄女,叫小猪!潘争铮帮她把粘在脸上的一缕头发,细心拢向耳朵后面,微笑着解释 。
婶婶!那一刻,我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感觉自己土到爆,穿着一件不合身的衬衣,我表姐穿过后不要的,松挎挎挂在我身上,下身穿的黑色布裤,也不太合身,头发稀乱,读书太拼命,晚上寝室熄灯后,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书,眼眶黑乎乎的,狼狈极了。
啊?不是吧,我才多大啊,就当人家婶婶了,可不行,得叫我姐姐!那女孩对潘争铮撅了撅嘴撒娇。
好吧好吧,那就叫姐姐!潘争铮宠爱地说,掐了掐她的嘴角。
小猪,这是林芳姐姐。潘争铮笑着向我介绍。
哈哈哈,后生仔,她叫你叔叔,叫你婆娘姐姐,你们岂不是差了辈份?坐潘争铮旁边的一位伯伯笑了起来,边笑边往外面挪了挪位置,喊我坐过去。
挨着潘争铮坐下后,就像木板上面有倒刺,我坐立不安,盯着自己的脚尖,恨不得有双翅膀,赶紧起飞。
潘争铮问了我许多家里的情况,最后说到美男跟兔兔两年多来,完全没有音讯时,我们都沉默了。
车子远离城区,上了村道,蹦的士高的时间来临了。
潘争铮的女友一声大过一声的尖叫,漂亮的小脸惨白,不停喘气说:争铮,你家这环境也太差了吧?这是什么鬼地方啊?坐个车要把我的心脏给震碎了!潘争铮不停温柔安抚,把她抱在怀里哄。
我起初还低着头,瞄瞄他们,没过一会,便睡着了,脑袋习惯性的往右偏,歪在了旁边伯伯的身上。
睡梦中感觉到我的头被人轻轻拖了一下,迷迷糊糊睁眼一看,潘争铮正抬手把我的头靠在他肩膀上,轻声说:累坏了吧?别只顾着学习,要注意身体,看你瘦的,靠叔叔肩膀上,好好睡一觉!靠上他的肩膀后,鼻子里立即传来清新好闻的体香。
潘争铮家离城里比我家近,睡得正香时,潘争铮轻轻摇醒了我,说他们到家了,要下车了。他笑着打趣说,这么大只的小猪了,睡觉还流口水。
我一摸嘴角,才发现嘴边湿湿的,一大滩哈喇子,潘争铮的衣服被我弄湿一大片,我难堪极了,说了声:叔叔,不好意思!后便再也不敢抬头,深深的自卑笼罩着我。
他家就在马路旁边,潘争铮矮健的跳下车,细心温柔的把他女友抱下车,抱下去后没有再放下来,直接抱在怀里往家里走,潘争铮对那女孩如此柔情的一幕,一直刻在我的记忆深处!
二叔叔头脑灵活,又有一帮小伙伴跟着尽心尽力干活。鹰勾鼻给他的差事,完成得非常好,小小赚了一笔,酒店盖完后,鹰勾鼻又把他介绍给自己的生意伙伴,承包到了新工程。
那一年,偶尔从在城里擦皮鞋的邻居嫂嫂口中得知,厌厌越来越不正常,擦皮鞋攒了点钱,就不知所踪,过一两个月再脏兮兮,跟只流浪的丧家犬一样回来,在她们几个嫂嫂租的房子里,洗上半天澡,嘴里不停狠狠嘀咕,找到他们,杀了他们。看见穿灰蓝色衣服的人就追着打,因为瘸了一条腿,战斗力远不如从前,反被别人打过许多次,被人打得杀猪似的哎哟哎哟哀嚎,那条伤腿越来越瘸,活活一只铁拐李。
每年过年,美男爹娘都会来我家,问我们家是否有美男跟兔兔的消息,满怀希望而来,流着失望的泪水悻悻而归。
2000年夏天,经过几年的竭尽全力,我成了村里第一个女大学生,被湖南大学录取了。
二叔叔宴请了全村人跟亲朋好友来喝喜酒,连续放了三场电影。
☆、第一四七章 潘争铮被厌厌打
我被湖大录取,成了1996年后,我家第一件大喜事。
二叔叔自大叔叔没了后,难得开了笑颜,他眼神里满是赞赏,夸我为老X家争了气,谢师宴要办得声势浩大。
傻把式跟三鸡公到城里买了许多鞭炮与烟花。
大婶婶带我买了好几套新衣服。
我爹娘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杀了一只猪。
谢师宴当天,二叔叔一早提着几串鞭炮,带着我们三个小的,来到大叔叔坟前。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跪在大叔叔坟前的我,好像看到他站在坟堆上,瘦小的身材,却满身精神气,温和的看着我,笑着说:小猪,都大姑娘了!
哥哥,你看到了吗?小猪为咱家争了气,是大学生了,个子也长高了!二叔叔跪在石碑前,抚摸着碑上刻着的大叔叔名字:哥哥,如果你还在多好啊,如今我在城里能赚到钱,小猪跟弟弟,小文(我弟弟)读书很争气,咱家的日子再也不用像以前那般苦!
告慰完大叔叔后,回家路上,我脑袋里一直有声音在嗡嗡作响,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轻飘飘的。
二叔叔开着鹰勾鼻的面包车,亲自把我的任课老师全部接到家里,所有邻居与外婆家的亲戚,全部都来了。
面对亲朋好友们的赞赏与恭喜,我晕晕乎乎,不是那种得意的飘飘然,是高考前用力过猛,紧绷的弦突然松开后的虚晃感。
厌厌很聪明,从小就会用各种闹腾与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那几年,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美男跟兔兔,擦皮鞋攒了点钱就往外面跑,没有人知道她瘸着一条腿去了哪。
听邻居嫂嫂说,从外面回来后的厌厌,像一只脏兮兮的可怜流浪狗,身上没有一分钱。
我家亲戚、她外婆家的亲戚,或者美男家要办红白喜事,只要她从一起擦皮鞋的邻居嫂嫂们嘴里得知了消息,这铁拐李就会混在贺喜的人群里,眼巴巴的看着来来往往吃酒席的人,没有找到她的梦中人后,便屋前屋后疯跑,尖厉叫唤美男跟兔兔的名字,非常遭人嫌恶。
有两个办结婚酒席的亲戚,被厌厌这样一闹腾,在亲家公面前大失颜面,气得跳脚。为此特意跑来家里,对着叔爷爷狠狠抱怨,叔爷爷只能陪着笑脸,说尽了好话,抹尽了辛酸泪。
那天,防着厌厌出来捣蛋,二叔叔一再交待小叔叔跟我弟在台阶上守着,如果看到厌厌,就用棒子把她赶走。
上午10点多,潘争铮扶着他娘前来祝贺。
离上次在车上偶然相逢,时间又过去了快两年。
潘争铮瘦了些,神情有点疲惫,衣服还是讲究,一条比较紧身的天蓝色牛仔裤,显得屁股很翘,双腿很长,很直;上身一件看起来很简单的白色V领T恤,随意扎在牛仔裤里,脚上一双白色波鞋(款式跟现在的NIKE差不多,我们叫波鞋),看起来青春无限好。
看到他,我就莫名想起,那次在车上偶遇他跟女友时的场景,深入骨髓的自卑,注定了我再不敢跟小时候一样,很傻很天真的跟他争锋相对。
从小人精的我,内心极度敏感,自尊。
小学,初中,同学都是村里人,感受不到差距。到了城里高中,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情窦初开的年龄,家庭条件好的同学,体面光鲜,很受同学们羡慕。
人的幸福感其实来缘于自己的主观思维,没有攀比,没有差距,即使贫穷,也会心态平和。一旦开启了攀比模式,如果外在因素无法改变,自己永远处于下风,便会不平衡,虽然可能得到的远比以前多,但还是会觉得不开心。或许我的这种心理是自茧作缚,但却是那时青葱年少的我,最真实的心态。
看到潘争铮就是如此,他的清新气质,良好家境,漂亮女友那一身天仙似的的白色连衣裙,对照当时穿着不合身形的衬衣黑裤的丑小鸭,感觉自己低入了尘埃。
我虽然穿上了大婶婶给我买的新衣服,但还是能明显感觉到跟潘争铮之间的差距,就如我们还在穿的确良,别人已经穿上了柔丝T恤,我们穿上了柔丝,别人已经把真丝吊带弄上了身!
从台阶上一看到他,我就很难为情的躲进了房里,他扶他娘进了屋,我便走出房门,躲在厅屋里。
当时我也说不清是什么心理,就是想极力躲着他,那次狼狈的偶遇,让我一直耿耿于怀。
潘争铮扶他娘坐下后,追来了厅屋,他一出来,我赶紧跑进厌厌曾经睡觉的杂物房。
矮子精,我说你跑什么?潘争铮走进杂物房,大笑。
叔叔!我礼貌的叫他。
唉,你咋变得这样拘束了?完全不是前几年那嘴巴跟老鼠嘴一样尖的小猪了!
噢,叔叔,我娘让我去烧火,我走了!太尴尬,只想快点走。
恭喜你考上大学,以后叫师兄吧,别叫叔叔了,我才比你大4岁而已,只可惜你一上学,我就毕业了,不然在学校有我这个师兄罩着你,矮子精你就幸福了。
恩,好的!
两年没见,长高了许多,看来不能再叫矮子精了?这两年,吃多了尿素啊?长这么快!这家伙看来不知道见好就收是什么意思,我都无心跟他斗嘴了,还是不放过我,竟然说我吃尿素,叔可忍,婶不可忍。
你从小吃多了腰花吧,长这么高?
哈哈哈,师兄现在还用不着吃腰花,20年后再吃,那时你天天炒给我吃好么?潘争铮大笑,笑容像极了美男开怀大笑时的样子。看来他也长大了,不再是4年前那个没有谈过恋爱的愣头青,对吃腰花很难为情,我不但没有气到他,还被他将了一军。
这时,二叔叔接来了我的几位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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