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悠闲在清朝-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张如燕也很纠结,手里捧着五官齐全,除了颜色不大对,其它怎么看怎么像个‘婴儿’的果子,哭笑不得,闻着香气扑鼻,引得人肚子里的馋虫咕咕乱叫,可是——这又怎么吃得下去?
不过,她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果子,心里也是惊讶不已,天底下居然真的有‘人身’果儿?这么神奇的东西要是让外人看见……如燕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忧色,欲言又止地看了芷云一眼。
芷云却只当没注意,乐呵呵地看着他们,自顾自地吞了两颗果子,让七月侍候着漱漱口,擦擦手,才笑着让七月把果子收了,换上一盒子形状正常的——椭圆形,金色,如雪梨……“咳咳,大哥,大嫂,既然您二位享受不了极品的‘人参果’,那就吃点儿一般的凑合一下算了。”
如燕一愣,明德也松了口气,不过,一抬头看着妹妹似笑非笑的眉眼,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你这孩子,真是越大越调皮,看哥哥嫂嫂出丑,就如此有趣?”
芷云眯了眯眼睛,也不反驳,只示意明德和如燕赶紧尝尝,这一次,两个人都没有拒绝,由着十月帮他们两个把果子切开,含了一片儿,刚一入口,明德的眼睛顿时放光,一股子清爽的滋味儿一下子从咽喉蔓延到肚子里,疲惫了一整日的身体,居然轻松了不少,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其实,芷云特意把人参果培养成婴儿形状,让人一见惊心,不自觉就认定它们肯定不凡之处,当然不可能只是为了吓一吓自家的大哥大嫂,虽然的确是想着将来计划进行的时候,拿它糊弄人用,但,糊弄的却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位。
这人参果不是二十一世纪比较常见的那种‘茄瓜’,而是队长在无限世界里购买到的奇异种子,又让芷云在魔法植物园里栽培成功,当然,效果不可能像《西游记》里那么逆天——
《西游记》里说,人参果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
若真如此,芷云哪还有耐性去培植?一万年之后,她早化成灰了。至少芷云在魔植园里栽培的人参果,一日就有大约五六百颗成熟,除了一部分入药,一部分食用,芷云还挑了一些好的酿酒用了,可是,还是有些泛滥成灾。
还有什么——“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要真如此神奇,那自家队长也没本事搜罗来这么多种子。
目前这人参果确实有延缓衰老,美容养颜的功效,但是,这都是因为它是用魔植园里的生命泉水,配合魔法培植出来的。
当年芷云的魔植学总是没什么进境,魔法植物园里稍微娇气些的药材植物就是种不活,不是魔法注入太多,就是不够用,所以,芷云一狠心,背着队长,拿自己攒下来的点数,换了一口生命之泉,结果,让队长给骂了一顿。
这生命之泉虽说名字好听,也有很强的增强生命力,疗伤止痛,治疗疾病的作用,可是,当时他们确实用不着,无限世界有很多又便宜,又有效的疗伤药,对于一个法师来说,延长生命的法子更是数不胜数,再说,只要剩下一口气,哪怕缺了胳膊,少了腿儿,任务完了,回到空间,照样能恢复如初,这生命之泉除了昂贵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那时候芷云挺后悔,可是,现在却无比地庆幸自己的一时迷糊。如果没有生命之泉,魔植园就算废了,那样的话,想在如今这个地方找到可以炼制药剂的植物,绝对千难万难。
明德和如燕满意地各吃了两颗果子,虽然还想吃,可是马上要吃饭了,两个人都不是不知道节制的那种人,还是依依不舍地让十月拿了下去。
用过饭,芷云便回了房间,明德却没去书房,反而拉着如燕回了卧室。
“老爷?”如燕见自家老爷在房间里绕来绕去,脸上似有疑难,不由好笑,她这个相公在外向来稳重,总是摆出一副严肃模样,就连圣上也夸赞他年纪虽小,却无丝毫浮躁之气,可堪大用,可是,在家里,他却喜怒形于色,心里想什么,面上就表现什么,嘴上就说什么……这样的性子,她虽然觉得不大好,心里到是喜欢的。
“团团今年十二岁,明年就要选秀……是不是该请个嬷嬷来教教她规矩,她身边儿现在的崔嬷嬷虽然好,但对她过于溺爱,我瞧着在崔嬷嬷眼里,从来不觉得我们团团的规矩有什么不对,可是……还有,那什么女红啊,管家之类,琴棋书画什么的,她也该上上心……”
扑哧……
“如燕?”
“咳咳,老爷喝口茶,歇歇气,妾身明白老爷的意思。”如燕挽着明德坐下,从床头拿了个小巧玲珑的荷叶荷包递过去。
明德接过一看,见荷叶绣得栩栩如生,做工好的连针脚都看不见,不由惊讶道:“夫人真是心灵手巧……”
“这是妹妹做的。”如燕摇摇头,她也觉得奇怪,平时总见自家小姑窝在西厢里鼓捣些看不懂的东西,根本不见她练习女红,可是,她那双手,却是巧得惊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赋异禀?
不多想,如燕又拿了明德的腰带,鞋子,帽子,小配饰,一个个摆给自家相公看,“看看吧,你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妹妹亲手打理,她的女红,妾身可万万比不上。”
明德愣了,惊讶地抬头:“我竟然不知道?”一股暖流涌上,愧疚也不由袭上心头,妹妹亲手给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么多年来,他这个自以为最疼爱妹妹的大哥,居然没有注意到,还以为是针线上人做的。
现在想想,自己也未免太粗心,如今不说,当初刚刚安家,生活条件不好的时候,自己的衣服鞋帽也一向贴身又舒适,不是妹妹亲手做的,还能是谁?
如燕拍了拍明德的手,莞尔笑道:“所以……老爷不用担心,咱们妹子的女红也好,厨艺也罢,全是顶尖的,就是规矩,她也不是不懂,不过是在家里,松快些罢了,有外人在,芷云的行走坐卧,可从不出半点儿差错……”
看着明德若有所思,又很骄傲的脸,如燕心下感叹,岂止仅是没有差错,芷云格格哪怕是不出声儿,也能让人如沐春风,行止就算很随意,给人的感觉也是大气爽快,而不是没有规矩。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七章 嬉戏
半位面的实验室里,一个三米高的炼炉中闪烁着火光,旁边的传送带裹挟着一批又一批闪闪生辉的金银珠宝灌进炼炉里,不一会儿,这些金银珠宝就去芜存菁,注入魔法,变成了一堆方方正正的金属箔片,从另一个门输送出来,被吞进牛型构装体的肚子里,运进了储藏室。
哎,芷云站在一边儿看着,心里却想,要是大哥知道自己这么败家,不晓得会不会惊晕过去?
实验室里纵然开启着十八个寒冰法阵,可是还是又闷又热,只在里面呆了小半个时辰,芷云就有些受不住。这具身体,毕竟不如以前的皮糙肉厚,不等这一批材料处理完,她就早早地回了家里,让七月、十月烧好水,准备沐浴。
不是不想在自家的别墅里面洗,可是,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府里有心灵手巧的小丫鬟们伺候着,可在半位面中,细心体贴的构装仆人没有做出来之前,那就得万事自己动手,芷云也只好暂时放弃别墅中那也算方便的按摩浴缸了。
浴池中,乳白色的晶莹剔透的液体,隐约散发着一股清爽的香气,芷云一只手举着琉璃的高腰酒杯,看着里面金黄色的蜂蜜玫瑰露,另一只手捏了一颗圆溜溜的花生,塞进嘴里。
矗立在浴池旁边的桌案上面,立着一个看起来怪模怪样的蓝色八脚蜘蛛,这是芷云闲暇时用制作浮空城的边角料儿随手做的,都是极品的好材料,所以不像真的蜘蛛那么狰狞,反而显得很精致漂亮,它的四肢灵活而又锋利,轻轻地扫过陶瓷碟子,里面的花生就果壳分离,一颗颗饱满可爱的花生仁被分进白瓷碟子,而花生壳则进了地上的木桶中。
七月和十月捧着个玉盒儿,将里面银色的药膏小心翼翼地涂抹在芷云那一头青丝之上,随着药膏渗入发丝,本来就有如瀑布的长发变得更加光亮柔顺,连十月这个一直为自家格格梳头的小丫鬟,都有些爱不释手。
芷云习惯一边沐浴一边思考,有的时候还会考虑自己的炼金术实验,所以,这间浴室中,除了潺潺流水声,再无一丝杂音。
随着十月的纤纤玉手在芷云的头上揉捏敲打,一个指甲盖儿大小的小圆球儿一出溜,从头发缝隙中钻了出来,沿着芷云的手臂,摇摇晃晃地往上爬。
只听扑通一声响,七月和十月一低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小东西钻进了芷云手中的琉璃杯里,两个丫头对视一眼,耸耸肩,对这种情形早就见怪不怪了,各自继续自己手边儿的活儿,只当什么都没看见。
不一会儿,金黄色的玫瑰露消失无踪,杯子里的小东西打了个饱嗝,晃晃圆滚滚的肚皮,伸着四只小短腿儿就开始沿着杯子向上爬,可惜——这么个小东西想要在光滑的杯壁上行走,未免太困难了些,它上上下下地磨蹭了盏茶工夫,还在杯子底下趴着,小东西转了转脑袋,终于不耐烦地呜咽了一声——
砰——
琉璃杯炸开,本来只有指甲盖儿大小的小东西,一瞬间变成个体态修长,身上有着漂亮的银白色斑点儿的雪豹。
“重死了。”芷云哭笑不得地搂住把一颗大脑袋往她脸上凑的阳阳,低声呵斥了句,“变小一点儿。”
阳阳很听话地打了个滚儿,变成了家猫大小,翻身漂浮在水面儿上,露出雪白的肚皮,由着芷云伸手在它的肚皮上轻轻抚摸,像是极舒服地眯起了眼儿,连咽喉里都冒出一阵咕噜噜的嘶鸣声儿。
十月和七月看着自家格格和她神奇的爱宠在水中嬉戏,连忙手脚利落地把杯子的碎片从浴池里清理出去。
这个澡,一洗就洗了一个多时辰,芷云才在两个丫鬟的帮助下,梳妆打扮好,掐着点儿过来的崔嬷嬷展开一件狐狸毛的大衣,把芷云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位崔嬷嬷是宫里放出来的,因为不想嫁人,又正赶上明德给芷云找教养嬷嬷,见她规矩不错,人长得也周正,性子和顺,便请了回来,也不知怎么的,这位崔嬷嬷一见当时只有九岁的芷云就喜爱上了,对着这个小格格是衣食住行,事事尽心,关爱得很。
明德一开始还纳闷,心里担心这崔嬷嬷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结果仔仔细细调查了一通,见她的确是身家清白,也没和外人有什么勾连……最后也只能感叹人的缘分奇妙,自家宝贝妹子就是招人喜欢。
“格格,奴婢熬了一碗黑芝麻糊,您趁热喝了,对身子有好处。”崔嬷嬷护着芷云,身子外倾,把带着寒气的风牢牢挡在外面,不让芷云吹到一丝半点儿。
芷云点点头,见前面书房的灯亮着,不由笑问道:“大哥没去文苑书社?”
如今的文苑书社可不光是京城这一家,四年之内,明德在全国各地开了五十八家书社,都是请落第的秀才帮着打理着,有的时候也临时招一些准备参加科考,出身贫寒的士子帮忙,让他们既可以有份工作糊口,又有充分的时间读书,反正开书社嘛,现在又不指望它赚钱,明德也不过想靠它得个好名声,用不着死死把在手里,所以,管起来到是轻松得很。
而且,多和文人士子接触,对明德来说,也是好事儿。
就说今年康熙爷五十大寿,百官都在南巡之前敬献寿礼,什么金银马鞍啊,名贵缎子啊,各式各样的寿礼一大堆,当时正赶上芷云把家里所有的银钱都提出去买了材料,手头儿紧得很,根本没有余钱,明德一想,干脆请各地文苑书社的士子们帮忙,和自己一块儿写了一万个不同的寿字,然后绣成了屏风,送了上去。
结果,这些寿礼里面,虽然明德进呈的算不上珍贵,却独得了康熙的赞赏。还赏赐了明德不少东西,可谓是稳赚不赔。
“大爷和舅爷在书房里闲聊呢。”听了芷云询问,崔嬷嬷眼睛里闪过抹笑,压低声音道,“格格不妨去看看,听说舅爷老家的管家来了京城,在张老爷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位老管家伺候了张家三代人,如今是年过八十,张老爷也拿他没办法,为了躲他,张家两位爷一个进宫了,一个躲咱们家来了。”
芷云脚步一顿,这才想起来似乎听大哥说过,在张家的老家桐城,好像有人把张英给告了,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八章 六尺巷
张廷玉和明德说了会子话,也没多大工夫,明德就进屋来,携着芷云和他媳妇一块儿去张家‘串门’。
张英和明德翁婿关系不错,张夫人吴氏因为明德家里没有长辈,尤其怜惜两兄妹自幼失怙,对他们俩儿关怀备至,简直当儿子闺女来疼了。
明德也担心家里没有女性长辈,自家妹妹有什么话儿不方便对他一个大男人说,所以便经常带着妹子到张家串串门儿,有的时候还把她放在张家几日,虽然不大合规矩,但这么个情况,也没人能挑礼。
只是有时候钮钴禄府的老太太看不过眼,总是劝说明德把芷云送到钮钴禄家教养,可惜,芷云是没什么兴趣面对自家舅母那张越来越复杂的脸,她总觉得,自家那位舅母,简直恨不得把她给生吞活剥了,再说,家里多舒服,哪会主动凑上去找不自在……
进了张府,男人们去客厅,女人们却也没进后堂,而是隔了屏风,坐在后面看热闹。
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张家大面上的规矩虽然严,可是,家人之间的关系向来轻松亲厚,对闺阁女子的教养也很开明,并没有把女儿们拘在屋里,张英在家,也和在外面的那种谨小慎微,严肃古板大有不同,时不时地还会跟自家的儿子女儿开开玩笑,只要不是什么朝廷大事,从来不避讳自己的妻女。
芷云安安静静地坐在绘了观音坐莲的屏风后面,上手是张英的夫人吴氏,左手边儿是张廷玉的夫人李氏。
婆媳两个凑在一块儿唧唧咕咕地低声说八卦,手里拿着绣活儿,不过,看她们大半天连个叶子都没绣上,大概也就是摆摆样子罢了,没认真去绣,也是,这些大家出身的小姐,女红什么的能拿得出手,不至于丢人就好,谁还指望她们真绣出多好的东西来?
芷云自个儿捧着一本游记,自顾自地捡了几块儿梅花糕,掐碎成小块儿,递给窝在怀里的爱宠阳阳吃。
大嫂如燕在后面准备点心,十月和七月两个小丫头帮忙。
女人们相处的极是和谐,连芷云都挺享受这样松散的气氛
前面厅堂中,张家老爷子张英,二儿子张廷玉,三儿子张廷璐对着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老管家,每个人表情不同,张英脸上带着几分哭笑不得,张廷玉抱着肚子闷笑,张廷璐懵懵懂懂不知所措。
也只有明德摆出一副钦佩至极的表情,冲着自家岳父人大道:“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好诗,真是好诗,岳父大人,您老以德待人,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啊!”
他这一句话,捧得张英眉开眼笑,芷云却是眨了眨眼,睨了这位张大学士一眼,心道:自家这位大哥还是嫩了些。
这事儿的前因后果,听老管家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长时间,芷云也听明白了——
前些日子,张英家要翻修老宅,地界紧靠着邻居叶家。
叶家的当家叶秀才,看了看张家想修的院墙,见紧贴着自个儿家,心里不乐意了,就提出要张家在中间留出一条路,以方便他们家出入。
但张家的老管家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为人没别的什么,平日里就是好贪点儿小便宜,锱铢必较,他一看,自家的地契上明明写得清清楚楚——‘至叶姓墙’。
心里一琢磨,他们现在按着地契打墙,有什么不对的?就算是要留条路,也应该两家都后退几尺,这才公平。
这会儿张英在京为官,二公子张廷玉也有出息,老管家心里正得瑟得很呢。他可是堂堂宰相家的总管,这样建墙又是有理有据,叶家一个穷秀才的意见,哪里值得搭理。
于是,很快就沿着叶家墙根砌起了新墙。这个叶秀才也是个有意思的,居然不管不顾,自己动笔,一纸状文告到了县衙,和张英打起了官司。
这下子,老管家气坏了,当时一封书信到京城,想找张英做主,却不曾想,主人随手写了手歪诗,就把他给打发了,还让他儿子拆了院墙,退后三尺再起。这一下,老管家心里不忿,也不顾自个儿的一把老骨头,居然跑到京城,凑张英眼前哭诉……
这事儿吧,看起来挺简单,不过,里面还是有些门道的,芷云笑眯眯地看着张英,见他装聋作哑,由着老管家浑说,就是不开口,心里却明白,那个叶秀才的小心思,瞒得过明德这样涉世未深的厚道人,可绝对瞒不过张英这只老狐狸。
要说那叶秀才不过是一个穷秀才,居然和位高权重的当朝大员打官司,只是为了一条路,这么不合理的事儿,可能吗?,现如今能中了秀才的读书人,有几个傻的。
当然,这不过是件儿小事儿,到不至于往阴谋论上去想。
就芷云看来,文人最想要的不过一个‘名’字,这个叶秀才,很可能是因为屡试不第,想要出个奇招,在张英身上扬扬名,你看看,他这么一跟当朝宰相打官司,这名声肯定能传扬到京里,说不定还能上达天听,科举的时候,万一碰上个考官,看着他挺眼熟,想起这码事儿,心里一乐,松松手,他就能过了。
这很有可能,要知道,叶家和张家毗邻而居,叶秀才肯定了解张家老少的为人,心里大概很清楚,张英不可能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儿,就跟自己过不去,万一闹起来,他一个穷秀才没关系,张英可丢不起人。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张英置之不理,这事儿不了了之,而最好的结果,却很可能使得自己名声大振,如果张英果然乡里传说的那般性情,他甚至会就此和张家化敌为友,关系亲昵起来,怎么算,也值得冒险一试。
芷云含了块梅花糕,细细嚼了,看着前面笑呵呵的张家父子,心道:张英大概也看懂了叶秀才的心思,不过,张英心胸开阔,怎么说也是老街坊,被人利用一下,他也不会掉块儿肉。一件儿芝麻大的事儿罢了……所以干脆成全这位叶秀才,写诗让地,自己也能得个宽宏大量的好名声。
从张家出来,上了马车,明德还一个劲儿地赞叹自家岳父的心胸开阔,也说那个叶秀才挺耿直,到是个不畏权贵的,芷云只是听着,也不与他解说,反正在朝廷里混久了,这些门门道道,他自然能看得清楚,现在说也无用。
果然,没过几日,就听说那位叶秀才见了张英的诗句,心中感慨万分,就把自家的墙拆了也后退了三尺,形成了一条六尺巷,还亲自把这件事儿写下来,刻成石碑,立在巷口,别说,这位叶秀才确实有真才实学,故事写得挺动人,简直把张英给捧成了一个仁爱待人的典范。
这事儿传扬得挺广,还经久不衰,后来就连圣上都知道了。
不过,这些都和芷云无关,她现在正琢磨着怎么把浮空城的基础法阵雕刻出来,还有,建造浮空城需要的材料众多,光靠自己半位面里的储藏,芷云可舍不得,怎么也得从外界弄一些才行,只是,无论哪朝哪代,金属矿藏都不可能任由私人随便开采,采集车又没有大型的,靠那几个小型的偷偷摸摸采集,还不得耽误十年八年,她哪等得了啊。
芷云叹了口气,自己的计划,恐怕要快点儿进行,可是,一旦做了,那自己可就算是入了上面那位的眼……
你说说,有一些清穿女搞风搞雨,那是为了和皇子们谈恋爱,掺和掺和九龙夺嫡的事儿,还有一些清穿女,像是《平凡的清穿日子》里的女主角,只想低调安稳的生活……自己算是哪一种呢?
第一种肯定不是,她可对谁当皇帝没兴趣,也不关心四四八八什么的。
第二种,好像也不是。她是个法师,还是个痴迷于炼金术的法师,为了自己的修行,她需要超然的身份地位,需要不受打扰的大环境,需要富贵,需要数不清的资源,这就注定了她低调不了,可同样的,她想要超然,就绝对不能卷进皇家的争权夺利里去,要不然,就被动了,这么说来,在某个方面,低调还是需要的。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九章 喜事
第十九章喜事
“格格,大喜啊!”
七月被忽然传来的声响儿吓了一跳,手一松劲儿,牛角梳就顺着芷云那头水滑的秀发出溜了下来,啪嗒一声,摔到地上,碎成了两半儿。
芷云一低头,看着‘横尸’当场的梳子叹了口气——所以说,这头发过于柔滑,也不全是好事儿……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