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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深圳一个贼-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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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宴会上,乔大羽表现出色,频频举杯,始终带着得体的微笑,犹如从战场得胜回朝的帝王。
没有人想到这是“鸿门宴”,更没人想到鲍鱼是那么奇妙的食物,炖三天三夜不死,吃进嘴里美味无比,滑到肚子里却起了反应,很舒服很过瘾。
蓝老大最是兴奋,喝了很多酒,他大笑着站起身,叫道:“老板,我……我敬你……”
刚端起酒杯,鲜血就从鼻子流出,接着是耳朵、眼睛、嘴巴,立刻成为血人。
接下来是蓝老二,他似乎想笑,还没笑出声,咣当一声摔到桌子底下。其余的人也相继翻倒。
一时间,喧闹的宴会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只听见风儿吹动窗帘,发出轻微的振动声,以及乔大羽走动时,皮鞋所发出的沙沙声。
乔大羽好像没感觉一般,如在微风吹拂的沙滩散步。他一边欣赏风景,一边优雅地举杯饮酒,缓缓从一片尸体前走过。始终保持着良好的风度。
他就像坐在包厢里的贵族,前来欣赏一出舞台戏,或者像一位慈爱的长者,不忍惊扰睡梦中的儿女。
在这些人中,蓝老三是惟一逃过劫难的。他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做了一夜噩梦,醒来对两个兄弟说,我晚上梦见咱爹了,满脸鲜血,对着我笑啊笑。
他劝两个兄弟不要参加庆功会。说他眼皮直跳。胃部隐隐作痛。但两个兄弟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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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老大一瞪眼,说:“啥子事嘛!老板一高兴,愣是当场兑现一百万哩。”
无奈之际,蓝老三勉强出席。只是留了一份心,人家举杯他举杯,人家吃菜他吃菜,暗地里却动了手脚,把酒菜倒到桌下的碗里。
当他看到蓝老大七窍流血,心中咯噔一下,知道是有预谋的,假装中毒,乖巧地躺在桌下。
乔大羽巡视一番,见所有参案者全部放倒在地,摆摆手,吩咐他的两个亲信,将尸体抬进地下室封存。
乔大羽那两个亲信全是狠角色,一声不发,每抬一个人,便用锋利的匕首在心脏捅一刀,生怕还有人没有死透。蓝老三一见难以伪装,趁他们无暇顾及,拔腿狂奔……
第二天,乔大羽将那批黄金转移到另一个秘密据点。然后,招集数名职业杀手,悬赏百万买蓝老三的项上人头。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蓝老三几乎跑断了腿,但是,不管他如何伪装,都逃不过杀手冷冰冰的枪口。
到了大西北,他想扎到乞丐堆里,肯定没人认出来,谁料想躲不过三天,一帮嗅觉灵敏的杀手就跟踪而至。
这些日子,蓝老三是亡命奔逃,到了嘉峪关,终于和杀手们狭路相逢,一场恶斗之后被击落城墙。
大结局
就是这么蹊跷,蓝老三遭遇追杀,一路狂奔,来到嘉峪关,继而被击落城下,落到我脚边。就好像我折腾半天,眼巴巴跑来,就是专门看
他被追杀。
嘉峪关的城墙大约十七米高,相当于一座吊塔;蓝老三差点摔成肉饼,骨断筋折,缠在 绷带里像个木乃伊。
他躺在病床上,认真地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对!是故事,我表达得很准确。因为他所说的一切太离奇了,只有精彩故事中才有类似的情节。
他在故事中所描述的乔大羽,与我的印象完全相反。
他长着牟其中似的大脑门,聪明绝顶,笑起来慈眉善目,眼睛眯成一道缝,宛若冰糖一样透明。
难道这样一个人,竟然是盗窃国库的通天大盗?!
一百个亿!这是我的想像力无法到达的地方。
不过,我很难不相信蓝老三的故事。他都弄成这样了,连说话都困难,没理由再骗人。
讲完这个故事不久,蓝老三陷入持续昏迷状态,逐渐停止呼吸。好像阎王爷留他一口气,就是为了给我讲故事。
命运呵,你真会作弄人。世界上还有多少秘密,请你敞开怀,都让我一览无余吧。
听完蓝老三的故事,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给七爷打电话,一刻不能耽误。妈的,全深圳的小偷都给乔大羽涮了,就连阿飘的命都给骗去,以后还怎么混。
打给七爷,七爷家里的电话只响铃,没人接。
打给豆子,豆子的手机是空号。话务员甜甜地说:“对不起,没有这个电话号码。”
就连小赖也关机。
这世界到底怎么啦?天翻地覆啦?
我后悔得要命。离开深圳的那天晚上,我像举行仪式那样,将手机丢进深圳湾,以示永远告别过去。整整漂泊了一年的心,惟一铭记的就是“遗忘”。想不到,当自己的模样都模糊的时候,“过去”突然从天而降。
最可怕的是,当“过去”重回身边,却隔了一道墙,厚厚的墙,根本无法逾越的墙。
这种结果使我的思绪紊乱,心跳骤然加快。七爷他们不会出什么事吧?眼前立刻出现一个血淋淋的场面:十几个杀手像追杀蓝老三那样,追杀七爷,将他打得血肉横飞。
想到这里,我不敢再想下去,恨不得立刻变成孙猴子,把脚一跺,嗖地一个筋斗翻回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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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兰州到深圳,大约六小时,当我从宝安机场降落,打的赶回蛇口别墅,太阳还未落山。
偌大的别墅静悄悄的,显得有点凄凉。看门的老刘佝偻着身子,正在打扫院中的落叶。唰,唰,一下一下,动作比以前迟缓很多。只有一年时间啊!
放下行李,我一步步走向老刘;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是我,愣了半晌,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巫马,是巫马少爷吗?”他道。口气迟疑。
“是的,刘叔。”我轻声说。
老刘啪地丢下扫帚,紧跑几步,抓住我的双手,眼泪夺眶而出。“我盼得眼睛都快瞎了!”他说。
“师父呢?”我焦急地问。
他摇摇头。
“豆子呢?”
他摇摇头。
“何姐……”
老刘叹了口气,说:“都走了。”
就在我离开深圳半个月后,一个无月的晚上,全副武装的公安和武警包围了别墅,荷枪实弹,如临大敌,把所有的人都抓了起来。
十几支枪指着七爷,市公安局刘局长亲自带队,当场砸上手铐脚镣。当时的情形,老刘想起来都发抖。
据说抓七爷的时候,事先没有半点征兆,所有参案人员都经过严格挑选,通讯工具全部没收。大家知道有特殊任务,时间、地点、目标却不明确,直到抓捕那一刻才公布。
七爷享受的是“国宾”待遇,只有国家级重大案件才使用这种方式。
大约一周之后,七爷获释,接着就带豆子、何姐离开深圳,据说去了国外。
与此同时,公安、武警也包围了乔大羽的办公楼,他们内部次序井然,还在正常上班,只是不知道老板的去向。
不久,乔大羽在某个国家露面。
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出境的,海关档案里没有他的任何记录,所盗窃的百亿黄金票券也不知去向。仿佛那只是一个大大的肥皂泡,在空中飘啊飘,啪地消失在暮色中。
七爷前往那个国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与政府达成某种默契,要不然根本没有释放的可能,更不会允许他出国——不管抓没抓到把柄,七爷都是深圳如假包换的“小偷之王”,最少也要判他个十年二十年。
在我的想像世界里,他出国还有另一种版本:七爷通过内线,早已知道国库被盗之事,也知道这件事的全部真相。当时,他和我的心情一样,感到无比震惊。
一种上当受骗的屈辱,以及莫名的愤怒充溢他的内心,他默默将苦果吞在肚里,决心亲手捉住这个混蛋,给深圳的偷儿们雪耻,给阿飘报仇。
他事先没有给我透漏半点口风,因为他知道此去的危险性。一个能把这么多人玩弄于掌股之间,然后从容而退的家伙,其危险性不亚于非洲森林里的“巨蟒怪”。
他要留下衣钵传人守护家园,帮“义盗门”传宗接代。
我突然想起豆子留给我的字条。“不管我走到哪里,心里都会想你。”这说明她早已知晓某件事。
那天晚上,她明知我第二天离开深圳,却没有丝毫留恋,却原来她早已知道此事!
老刘说:“七爷走的时候吩咐,说您早晚会回来,一定要看好这个家;如果一年之内他 们没有音信,由您做主处理所有家产。”
七爷怎么知道我会重回深圳?
过了几天,我特意到岗厦走了一遭,去拜访一个人。蓝老三在他的故事里提到过这个人。这个人是他父亲的老友。多年前,他身负重伤,被蓝父背回家中,在川西住过很久。后来,不知所终。
后来,他们在深圳偶遇,经多方打探,才在岗厦寻到他的住所。想不到老头的脾气出奇的暴躁,听说他们干“黑吃黑”的勾当,撅着胡子,挥着拐杖,将他们赶出家门。
他们被赶的那一幕,我是目睹过的。当时,本人奉命跟踪蓝氏兄弟,在细雨朦胧的一条小巷里,老人挥舞手杖,好像叱咤疆场的老将军,凛然不可侵犯。
这个人就是杜教授。
那是一个雨天,针脚般的雨线像无尽的帘笼,扯天扯地,扯得人心碎。
就是在这样的雨季,在这条小巷里,阿飘曾打着一枝小花伞,款款从朦胧中走过,从我内心深处走过。
一直到现在,我还能听到鞋跟敲打青石的咔咔声。
嗅到她的体香,梦到她的微笑。
但是,如今一切都成薄暮轻烟,缓缓消散到空朦中。阿飘啊,假如你能重活一次,我愿做你一世的随从。
杜教授家里很静,敲了半天门,都没有人答应。瞅瞅四下无人,我一按墙头,纵身而过。
不能动他的锁,干这个勾当,亲爱的教授比我更内行。
他住的是三间套房,屋里摆设很简单,都是日常用的器物,惟一的奢华品,就是卧室里摆放的一台电脑。
他的卧室有女人的痕迹,床前是一张梳妆台,衣帽钩挂着件紫色花衫。
在他的电脑桌旁,一幅照片引起我的注意;四寸老照片,有些发黄,镶在精致的镜框里。
照片中一男一女,相偎相依,幸福得像抹了蜜;女孩漂亮、泼辣,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
远处的背景挺奇特,是一座欧式风格的小洋楼,顶层却竖着中式塔亭,仿佛穿西装的人戴顶瓜皮帽。
那个女孩的眉眼和一个人很相似,似乎是……我的心一阵狂跳,猛地把照片抓到手里,心中连叫几声,不可能不可能。太不可思议!
在那一瞬间,我的身心陷入癫狂当中,根本没有留意周围的动静,更别说留意到其他人。直到听到他说话。
那个苍老的声音:“你来啦。”语气淡淡的,像个老友,带着述说不尽的沧桑,以及大彻大悟后的平静。
那人是谁?我知道。但是,在我心中没有丝毫好奇,也没有惧怕,反倒有不能自抑的激动。我缓缓转过身,压住满腔怒火对他说:“你是杜教授,她是苏小红。”
他默然对视,眼中依然带着旧日的傲慢和倔强。
我的声音如雷,几乎在咆哮:“你是阿飘的父亲,一个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浑蛋!”
他的眼中现出惊愕的表情,镶金手杖得得作响,口中嗫嚅:“阿飘?父亲?浑蛋?”
在那一刻,我几乎忘记了一切,久积的怨恨像榴弹般倾泄而出。用手指着他的鼻子,泪流如雨。“对!是阿飘,你的女儿。你这个混蛋。她是那么可爱乖巧,每天从你门前走过,你们甚至点头说过话,可是她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就在身边!”
杜教授彻底被我的愤怒击垮。手杖当啷落地,一步步后退,口中自言自语:“阿飘?女儿!”
他突然掩面跪倒在地上,大叫:“阿红啊,你不要这样惩罚我!”他摇晃着身子,声音凄切,犹如绝望的孤狼。
接着,他像狂魔似的陡然起身,硕大的手掌擒住我的肩膀,眼神凌乱,厉声道:“我有女儿?女儿呢?你把我的女儿藏在哪里!”
他几乎是在拷问我,手指的力量惊人,捏得我的骨头咯咯作响。
这是一种失控状态,假如继续刺激他,就会使他彻底发疯。得到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满意,心中充满报复的快感。
当然,我不会再刺激他,现在整条人命都捏在他手里,稍不留神,就可能灰飞烟灭。
他见我不回答,语气缓和许多,凌乱的眼神逐渐复原,呈现出哀求之色,指头一点点脱离我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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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我女儿阿飘在哪里。”他说。声音疲惫嘶哑。
阿飘在哪里,在天堂;这是上帝说的,好人死后都要上天堂;上帝不会食言,不然他将失去全世界的信徒。
但是,我能这样告诉他吗?我默默望着眼前这个老人,怜悯之心顿起,无论他做过什么,他都是阿飘的父亲。
但是,我能这样告诉他吗?刚在他胸口捅了一刀,然后再撒把咸盐?那就太不人道了。
于是,我避重就虚,道:“阿飘是个护士。”
他并不为我的花招所困扰,继续追问:“你刚才说,阿飘怎么啦?”
我默默望着眼前这个老人,怜悯之心顿起,无论他作过什么,都是阿飘的父亲。
“阿飘……”我继续犹豫。
“阿飘已经死啦!”恰在这时,一个声音接过我的话。那是一个清朗的声音,熟悉又陌生,如雨后拂过一阵暖风。
杜教授闻听,脸色骤然变得铁青,阴森森地说:“姓何的,你再胡说八道,我掐死你的 徒孙!”
那个声音哈哈大笑,说:“好啊,他巴不得下去陪阿飘。”
随着笑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出现在面前,身穿千缕百结的破衣烂衫,拄着六尺藤木拐,正是兰州城里的老乞丐。
那老丐姓何,是我的师爷,当然就是何姐失踪多年的父亲何守义;杜教授呢,一定是“妙手空空”杜飞飞。
当年何杜“鹰嘴山”一战,二人旗鼓相当;何守义虽说在盗术上输他一招半式,毕竟是上过战场的老战士,搏斗经验丰富,关键时刻使出“同归于尽”的绝招,抱紧杜飞飞滚落悬崖。
他们之所以大难不死,要感谢“鹰嘴山”的偷渡客。那个时代,大陆居民生活困难,便想尽办法逃到境外。有的藏在渔民的船舱里,有的
从东湖水库泅渡;实在没有办法的,便在“鹰嘴山”下漂到香港。
他们藏了数十条卡车轮胎,叠堆在一起,以待风平浪静、暗流转向的日子,集体出逃。
何杜二人从崖上跌落,刚好命中那堆轮胎,被弹起抛落到沙滩上,昏迷过去。
嗣后,杜飞飞先从昏迷中苏醒,他挣扎着爬到何守义身边,搜出“天湖之眼”,沿沙滩摇摇晃晃而去。
何守义醒来,见仇人和钻石均失去踪影,懊悔不迭,沿着沙滩残存的足迹一路追踪。
从此以后,何杜二人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玩了二十多年。
在这期间,杜飞飞偶遇蓝氏兄弟的父亲,一个在大陆认识的盗友,跟他回川西老家躲了一段时间。之后,静极思动,返回广州,巧遇苏小红,与她发生了一段恋情。
苏小红返回深圳,他尾随而至。买了个宅院,过起了甜蜜的小日子。
一天早晨,苏小红买早点回来,笑着说:“今天碰到个奇怪的乞丐,给他钱不要,还疯疯癫癫地唠叨,我很像乞丐吗?我很老吗?真是有趣。”
苏小红学那老乞丐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飞飞一听,脸色顿时铁青,知道是仇家追踪而来,马上就要逃走。
苏小红不知就里,再三追问详情;一开始杜飞飞不告诉她,被她逼得急了,便把事情前后经过,一一说给她听。
苏小红闻听此事,戚然落泪,幽幽地说:“不是怨家不聚头,你知道我大姐是谁吗?”便把她与何姐的关系叙述一遍。
杜飞飞听罢,沉默良久,道:“你想我怎么办?”他的意思是任凭苏小红姐妹处置。
苏小红叹了口气说:“咱们是这种关系,我还能怎么办?”当夜便把他赶了出去。
再说何守义,他在深圳偶遇苏小红,并非为寻仇而来。自从“鹰嘴山”下追踪杜飞飞,浪迹江湖数载,都没有与家中联系。直到追到广州,重新听到乡音,才心潮澎湃,思念起女儿,于是星夜赶回深圳。
此时,家中已遇陡变,女儿成为“反革命家属”,沦落为贼,乔小七被关押劳改,显得异常凄凉。
何守义心想,所有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哪里还有颜面和他们相见,心生退意。
恰好,这时苏小红又把他误当乞丐,更使他心灰意冷,索性散发褛衣,混入丐群。
俗话说,万事不由人计较。何守义没想到的是,他回到深圳,惊跑了另一个人,那就是杜飞飞。
杜飞飞连夜逃到西北,在那里辗转一年有余,心中放不下苏小红,悄悄潜回深圳,却不料才一年时间,家中便起了变化,苏小红已不在。
杜飞飞不知道她已故去,以为是怪罪自己,搬到姐妹那里住,便想找个人说合。但是,他不敢找大姐燕儿,知道她是何守义的女儿,于是便堵住小么妹李文革,希望她当说客。
李文革经常与三姐斗嘴,但二人感情最好,自从苏小红死后,她把牙咬得咯咯响,心想全是那个臭男人害的,始乱终弃,把一切罪过归结到杜飞飞身上。
此时,一见那个臭男人找上门来,不由分说,一阵老拳伺候,把他打得只有招架之力。
杜飞飞不和她计较,嬉皮笑脸地说:“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帮我劝劝你三姐吧。”
李文革把眼一瞪说:“你死了自然见到她!”扭身就走。根本没告诉他,两人留下一个女儿。
什么?苏小红死了!杜飞飞闻听此讯,犹如五雷轰顶,踉踉跄跄回到家里,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从此以后,他再也没离开过二人生活的小院,终日对着她的照片忏悔;还不到五十岁,满头黑发就已斑白如雪……
须发斑白的杜飞飞彻底麻木,以前视若珍宝的“天湖之眼”,成为此生的遗憾和累赘。因为他知道,最珍贵的珠宝都无法补偿失去的爱,失去的幸福和快乐。
他一直在等待何守义,知道他迟早会发现自己的行踪,此时一见,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感,似乎即将得到释放和解脱。
他轻轻拧开手杖,从里面倒出一粒晶光剔透的石子,随手一抛,到了何守义手中,凄笑道:“我研究这么多年,终于破译了它身上的魔力,那就是对人类‘贪婪’的惩罚。”
何守义把玩着这颗钻石,百感交集,道:“我今生追逐的,又何尝不是一种虚妄呢?”
他把钻石丢到地上,慢慢往外走,边走边唱——
世人都说多烦恼,吃喝享乐当成宝,聚财聚到黄河岸,大水一冲不如草,辛苦劳累百病缠,一座小坟早挖好,回头再看云起处,原来什么没捞着。
唱罢,哈哈大笑,又恢复了乞丐模样,沉声道:“老友,你已得天罚,这次我来寻你,也不再找你晦气,希望你好自为之!”说完,一顿拐杖,消失了踪影。
杜飞飞闻听,似是断开心中无限枷锁,叫道:“老何,你到哪里去?”
老丐的声音已在远处,唱道:“一根藤杖走天涯,白云深处是我家!”
杜飞飞疾呼:“好朋友,等等我!”随即抛开手杖,纵身跳到屋外,脚步声渐渐远去。
何杜二人来去匆匆,屋中顿时又恢复以前的寂静,只留下我一人站在那里,目瞪口呆,几疑是梦。
愣了片刻,我弯腰捡起师爷丢在地上的钻石,好奇地打量这颗充满魔力的宝贝:它有蚕豆大小,无数菱形晶体折转千道光芒,眩目耀眼,犹如一个千娇百媚的美女,侧目之间充满无限诱惑和动感。
现在,它已是无主之物,乘巧地睡在我的指掌之间,只需要拿出去变卖,就能买下半座城池。我拾起杜飞飞的手杖,将它重新封存到杖柄里,抬腿就走。
一抬头,我看到苏小红的照片,照片里的她满脸哀怨,似充满无尽的担忧?担心我迷失心性,再度卷入魔石设定的游戏里去。
我停住了脚步,慢慢退回屋中,从手杖里取出钻石,将它丢在地上。后来想想不妥,四处一寻,见墙角有条裂缝,刚好能把钻石塞进去,便把它藏到裂缝中。又从院里找到一些白灰,用水调稀,抹在上面,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这才放心地离去。
按照七爷的吩咐,我接管了他的全部财产。七爷不仅是个优秀的小偷,而且还善于经营,名下有不少店铺、房产、债券、股票等。
接手之后,我将他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仍然没有音讯,我便自作主张,变卖大部分家产,将所有收入捐给某个救助青少年的基金会,以七爷的名义。
这是一笔巨款。当时我身带现金支票,前去拜访这个组织的领导,一位弥勒佛模样的人物。
他笑眯眯的,躲在办公桌后面喝茶看报纸。听说我是来捐赠的,态度温和得就像一杯水,一口一个小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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