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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人类进化史-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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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纤维基因上赚得钱,可别舍不得花在游戏上,不过注意别直接往游戏里打多少钱,不能引起游戏开发商的注意。
没有问题。您和游戏开发商的底牌我都知道了,保证完成任务。
嗖的一声,外星人飞走。拯救世界查看了一下自己的积分,仍然名列玩家榜首,不过和身后的追兵非常接近,考虑到刚结束一个任务,地位可是很不保险。不过下面的任务倒也简单,只要置身历史大场面中化身历史维护者,保持积分领先并不困难。我就不相信了,还有谁对历史没有点看法也能这么投入的玩这个游戏?
选择下一个任务。6000年前的黄金时代。这个时期其实是青铜的鼎盛时代,黄金虽然也出现并且开始崭露了一点尖尖角,跟青铜的历史意义完全没法比,不过设计师为了推崇这个不要太伟大的时代,只好取了这个俗气的名字——文化扭曲价值,说的就是这事。
中华大地这一时期终于有任务可开,传说中的人物还没有的洪荒时代,估计没任何历史贡献分可拿,派司掉。
前期文明的精华全在中东,沉闷的埃及就不去了,也不要文化传承了。那点技能升级速度的优势,对普通玩家在相互较量中胜出至关重要。拯救世界具备先天优势,按着攻略玩,也无所谓了。
联系了一下叶旭,她带着单位里的一帮红粉军团也还在两河平原上种椰枣,建城墙呢。除去传说中的母系社会,苏美尔人首先开始尊重女性,而且人家名字取得好,有美有音乐味,是众多的女玩家们最喜欢的古代场景。可惜,她们的财富已经吸引了无数豺狼贪婪的目光,拯救世界也是想做豺狼来着,选择了离她们比较远的部落,点选进入。
苏美尔人的历史和埃及的历史轨迹有些类似,都经历了崛起、衰退、短暂的被征服、复兴、衰落的过程。不同的是苏美尔的前期一直是战国,辉煌更加耀眼,衰落的更加彻底。
现在还是苏美尔人在前期最强盛的时代,周边有很多附属民族。系统模糊了具体年代,拯救世界也没有找到那位首次征服了整个两河流域的闪米特人的著名领袖萨尔贡(意为真正的国王)一世的名字,找到了也达不到选择积分要求。随便选了一个积分要求最高的年轻人,名字叫金刚。
金刚的个头很高,比所有周围的人都高出一个头,很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但是人却比较瘦,肌肉有力但不虬结。相比拯救世界之前几个任务中的人物,很文气。但从力量上讲,人类一直在退化。
现在金刚坐在一个苏美尔大城乌尔城的酒馆里。作为闪米特人部落酋长的儿子,金刚在成年以后到接任酋长的这段日子,要做的事情是带领族里的年青人出门为部落赚钱。野蛮民族的职业是祖传的,保镖脚夫雇佣兵,其实都一样,都是即要流汗又要流血的活。
金刚这次带着二十几个弟兄,为基什的一个大贵族富商运输一批粮食到乌尔。因为这一路一向比较太平,又不是特别大的买卖,所以商队的人不多,加上奴隶脚夫和东主押队的三个管家,只有五十个人。买卖不大,利润自然比较薄,能进酒馆坐下来的只有金刚和三个管家。大城市东西很贵的。
金刚坐在那里有点难受,因为弟兄们都不在身边,很不习惯,喝酒不爽。还因为苏美尔城市的酒馆(那时候有啤酒了)都还是杂货铺,很少人用金块铜块这些高级货付酒钱的,他们丢下来的东西大部分都要再卖掉的。因此进进出出的人很多,东张西望的目光总要在金刚身上停一会儿。金刚知道,这不光因为自己个高,还因为自己是野蛮人,所以金刚很不爽。
很快,金刚的不爽就升级为愤怒了。
酒馆的门口响起了一声惨叫,金刚就坐在进门的地方,看的很清楚。一个年青的苏美尔贵族肆无忌惮的一鞭抽在一个自己坐在路边喝水的兄弟身上。这个兄弟很少进城,眼力见差点,很随意的就靠着货驼子坐着,长腿一伸差不多快到路中心了,可路还有很宽,足够人走的,这家伙太过分了。
虎吼一声,金刚爬起来就要去报仇,却被东家一把拽住了膀子。“别闯祸,别闯祸”三个管家脸色很难看,野蛮人耍脾气和地头蛇找麻烦是跑商的人最头疼的。
金刚的弟兄们已经炸了锅,纷纷跳起来操家伙要扁人。可敢在一群野蛮人面前耍威风的家伙一定是有恃无恐。阔少身后站出来的两个保镖一下子就镇住了场子。两个家伙也是野蛮人,壮实如牛,只比金刚略矮一点点,但加上手上明晃晃的青铜大剑,威慑力只有更大。
酒店的老板赶快出来打圆场。高声招呼这位忽可王子,同时提醒这位王子打得可是外国人,别不依不饶的惹上外交纠纷。
忽可王子果然收敛了一些,迈步进了酒馆,撇见愤怒的金刚,突然有阴阳怪气的来了一句:“这地方什么时候允许野蛮人进来了?老板,清下场子,王子我要在这里喝酒。”
金刚的东家还没坐下呢,不等老板招呼,转身拎起自己的皮包,嘴里吆喝,赶快赶路、赶快赶路。拯救世界心里不很舒服,可也不想一进任务就搞出大事来,干脆把人物托管给系统,如果野蛮人天生野性难驯,就闯点祸又怎样。
系统控制的人物都很理智。金刚虽然很生气的样子,却也乖乖的朝门外走。然而命运这东西总喜欢横生枝节。金刚高人一头的身量和愤怒的牛眼让站在门口的那两个忽可王子的野蛮人保镖很不爽,金刚和他们不是一个部落的,有世仇也说不定,野蛮人部落之间的恩仇比苏美尔城邦间的合纵连横复杂了很多倍,不召开长老会是理不清楚的。
两个狗奴才有意无意的把肩膀上扛着的青铜大剑换了个肩膀,还那么斜斜的歪着。酒店的大门很宽,相对时代而言,东家们缩了缩脖子过去了,其实他们垫起脚尖也碰不上。金刚也碰不上,两把剑的中间足够金刚的头过去了,然而没有人喜欢两把剑这么靠近自己的脖子,尤其在这个杀死野蛮人被抓住了也可以花钱赎罪的时代。
金刚的眼睛暴红,眼见得系统都要发飙,拯救世界立即接管了人物,一个撩阴腿先放翻了一个。金刚的天赋很高,拯救世界可不认为和两个手执先进武器的职业人士拉开架子动手会有毫发无伤的把握。
被踹了那东西的家伙抱着下体在那哆嗦,一时半会儿回不过气来,但也生命无忧,以前的男人多多少少都练过点铁阳神功,虽仍是要害却绝没有后代淫种们那么脆弱。
另一个家伙怒吼一声,大剑一抡,一招力劈华山,哦,不,是力拍黄瓜,大剑是平着拍下来的,这家伙还不想当场出人命,万一拍上开了瓢,一下断不了气,过几天还能不能活就很难说了。承蒙好意,也饶你今天不死。
左手一挥,磕开铜剑,右手跟进,一棒打在对方肋间,直接扫地出门,肋骨断几根全看他自己运气了。金刚是这个世界非常非常少见的双棒武士,别人即使看见金刚腰里拴着两根大木棒,也会认为是备用武器,在许多人把全部值钱家当栓在身上的时代,这不奇怪。但正常人都想不到这玩意不用解就可以用,也想不到有人敢单手挥木棒接招,那力气要比对手大多少啊!
眨眼之间,刚才两位威风八面的战略威慑力量就被轰倒,全场大哗。金刚的手下跳将起来,准备群殴。忽可王子还有十几个手下支枪列阵,全青铜大剑绝对是奢侈品,除了那两个吃货,王子其余的随从都是套了点铜头的木叉,这玩意在战场上比青铜剑更实用,但他们现在和主子被金刚挡在了中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眼看着要上演一出鱼死网破。本来是那条必定先死的鱼的忽可王子突然爆发了。。。。。。
第60章夜奔
没有拨出身上那柄细剑做垂死挣扎状,忽可王子鼓掌大笑起来。“好身手,好身手。大乌最需要勇士了,军队还是王府,任你挑。我们大乌的待遇,可比商队保镖高多了。”
三个东家的脸已经刷了色,听完王子的话,这才喘上口气。忙不迭的表示,这趟镖已经保到位了,只要金刚愿意,随时可以结清工钱为王子效力。这些混蛋,一下子就把我们给卖了,以为我们野蛮人就听不出来啊。
谢过王子的好意,金刚推脱了一下需要回家安顿一下老小,把台阶铺好,看着王子施施然走出酒店。虽然有把握一棒子敲碎这家伙的脑袋,但对活着走出乌尔城可没一点把握。苏美尔城邦里打架要比埃及城市里多得多,忽可王子固然丢了面子,伤了两个奴隶或是雇佣兵也没什么,回去找人来和商队这一大帮人马练场子,他一个小小的王子也负担不起几回;调动军队来报这种已经圆过场面的仇,一来未必调得到,二来绝对是条大丑闻。
目送衰神走远,三位管家开始理包袱,找钱结账,是和金刚。两个配上青铜大剑的野蛮人,随便奴隶还是佣兵,都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被金刚一下子算是废了。刚才王子不吃眼前亏,自找了个台阶下,今天差不多安全了,得罪个地头蛇王子,与其整天睡不着觉,还是赶快和金刚离远点好,相熟的商家那里还是可以雇到护路队的。
金刚也不怪他们,再跟着他们自己也危险。收钱,走人。跟酒店买了些干粮灌了些水,招呼弟兄们赶紧跑路。出了城,只要乌尔不出动大军包抄,谁奈何得了轻装的二十几个野蛮小伙。
回部落的路是出西门。想想忽可是向西去的,一伙人直奔东门。
一路上风平浪静。乌尔城的人都是见过大市面的,一伙野蛮人独自乱跑的场景虽然不常见,也没人出来管闲事。城门的守卫就非常讨厌了,查问的非常仔细,种族歧视表现明显。弄得拯救世界实在怀疑忽可已经用什么方法通知过他们什么,都动了杀出去的心思。不过看看门外的护城河和军营,再看看身后没什么动静,忍了。
好在还没有发明身份证和出城审批制度,在仔细的检查了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和行李,没发现什么近期打斗的痕迹、没有携带和身份不符的财产、没有奴隶的标记以后,期间也没收到闭城抓人的信息,总算认可了野蛮人没钱住店的理由,放我们出了城。
几下一折腾,天已经黑了。走夜路的效率很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夜晚十分的安全,只要别碰到坏人。拾了点枯柴,点起一堆篝火,就在离城不远的大路上,我们就地宿营。
游戏中的夜晚很短暂,王想也就没有下线,抽空打开几个窗口看新闻。网络媒体的新闻一如既往的围绕明星们八卦,咳,大家都感兴趣的新闻奇缺啊。
啊!游戏里传来惨叫声!连忙切换回去。守夜的两个兄弟倒在了血泊里,一个身上插了两支箭,在那里哼哼,一个只中了一箭,却已经死的不能再死。地上还有两三只落空的。
遭袭!金刚和弟兄们手挽藤牌,围成一圈,瞪大眼球寻找路边稀疏树林里的敌人。这时代还没有强弓硬弩,从箭伤的力道而言,离我们只有几十步的距离,如果是在白天,金刚有把握一个冲刺就把这几个暗箭伤人的小人拿下,不过,现在是在一个月光并不明亮的夜里。。。
不会是别人,忽可王子追上来寻仇,自然不会只带了这几个放冷箭的家伙。乌尔城外平原上树木稀疏而沟沟坎坎并不少见,在漆黑的夜里足够布置许多致命的陷阱。我忍,我忍!
吩咐弟兄们把受伤的那个弟兄伤口扎一下,没有布,我们用绳子。金刚亲自背上伤员,队伍以警戒状态急行军。甩开敌人一段距离,不被敌人包围,倒要看看他们敢不敢直接拦路。
跑了一阵,再没什么动静。断后的弟兄们说,看到几个黑影在后面晃了下,没敢追上来。在黑夜里追人很危险的。但这些家伙恐怕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从路边的农田里追的速度也不会慢多少,可惜我们的人太少,不敢放几个人阴他们一下,只能比试一下腿功了。
又跑了一气,金刚有些吃不消了,看到前面有座小土丘,周围视野很开阔,敌人摸上来暗箭伤人不太容易。手一挥,上去休息休息,熬到天亮就不怕了。
土丘上面长满了尺把高的杂草,藏一帮人不太可能。不过很难说忽可那个变态会不会在哪个泥塘里埋个死士,还是让弟兄们来个拨草寻蛇,稍微搜一搜。这一搜就坏了,传来一声惨叫!
第61章野蛮人的困境
太炫生存经:不要做亡国奴。
官网注:个人的力量只能在一瞬间保护自己,如果不想时刻出于危险之中,那么,加入一个势力吧。就目前而言,最容易加入的强大势力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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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箭不一定是敌人射的。
暗箭不一定是远处射过来的。
在小土丘的草丛里,就放了这么个东西,类似于捕兽夹子,以两根竹片扎成简易弓箭,搭上小竹箭后再用一个竹片撑起角度兼做触发。这玩意踩实了会触发、碰巧了会射到东西,当然可靠率不怎么的,不过制造简单、威力还行、轻便好放。有时对猛兽、大家伙还有大队人马有奇效。所以还没有失传。
金刚的队伍就中招了,中箭的是触发那人傍边的兄弟,小竹签很阴损的从他大腿根部穿入,直没入腹,眼见得没救了。
埋伏!忽可已经在这个小土丘上下了埋伏!金刚目瞋欲裂,忍不住大吼:“忽可,你这个XX,我发誓一定会让你不得好死!”
猛然间,金刚冷静下来,叮嘱弟兄们小心清理一下土丘上的几条行走路线,我们还在这里休息。
又触发了几个暗箭夹,有了防备加上运气比较好,就一个兄弟擦破了点皮。四周还是没有动静,我们再也不敢入睡了,静静的坐在地上养精蓄锐,天亮以后,忽可王子的大队人马可能就会到了,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
天亮了,日头上了树梢,阳光晒得皮肤冒油,没有大队的军队过来。商队倒过了几拨,看到路边这群杀气腾腾的野蛮人无不高度戒备匆匆而过。忽可这个小心眼的家伙收手了?
以后别让我在路上碰见你!金刚心里发了下很,吩咐大家开路。队伍里有个伤员,这次出来也赚到了一些铜,够买些粮食度春荒了,如果不是死了两个兄弟,是一次完美的打工经历。按原定计划回家,可现在这条路和家乡背道而驰。回乌尔城?是很不负责任的。刚才都说了,大平原里的田地沟渠纵横,但对野蛮人来讲如履平地,除了几处军事要隘,没负重的野蛮人不在乎有没有路的。
但是现在有个问题,所有的农民都不喜欢很多人在自己的田地里跑来跑去。所以,苏美尔城邦的法律里有这么一条,不许无缘无故在田里走路。
苏美尔城邦的法律很多,而且绝非儿戏,不被抓住则已,一旦被捕,刑罚很痛苦,因为执法的代价很高。
作为上述法律的配套设施,除了戒备森严的城市,城市之间的大道可供执法军队快速出击、包抄堵截;地形险要和交通要道之处没有城市也有军事要塞;要塞和城市之间还有大量的箭楼哨卡,兼做烽火联络。
当然,这些大家伙的存在主要是因为现在是战国时代。不过顺便维持一下治安,消灭一下盗匪也是很正常的。所以,平原的腹地也不是野蛮人的天堂。这也是大路上往来的商队只需要几十个保镖的原因。很不巧,二十几个野蛮人如果穿田过渠,如此形迹可疑,足够让某个热情的哨卡守卫点燃烽火了。
当法律和法律背后的光明暴力根本不站在你这一边,而又面临黑暗势力的侵袭的时候,你会左右为难,这种感觉就是亡国奴的感觉。
金刚和同伴们惶恐了一阵,还是觉得对抗军队更没有把握,说不定还会给整个部落带来后遗症。王子的家臣们虽然阴险,但他们很明显不能承担和我们这支队伍正面对战的损失,加强戒备的话,不一定会吃更大的亏了。还是绕个大圈子,经过别的城市回家。
二十几双大脚丫子在干燥的官道上扬起不低的一道尘土,惊弓之鸟的野蛮人神经兮兮的一边戒备一边奔跑,前进的速度却不是很快。因为看见商队还得躲远一点,那些家伙看见我们伙都箭叉相向——谁叫我们的武器都冲着他们呢。
正走着呢,十数杆标枪破空而来,落点都是我们的队伍!躲闪,躲闪,金刚挥舞着大棒干着急——没标枪是冲着自己来的。乱了营的队伍中又有三个弟兄挂了彩。
标枪这种古董武器,在弓箭出现以后就半退休了。造价和一壶箭差不多,但难带的多。在运动战中,一个士兵能带多少标枪呢?两次攻击后就站那里看戏?更要命的是人家还能拾起来扔回来。箭支也能被敌人利用,不过通常需要修理,捡拾通常也更困难。但是,标枪的射程和攻击力在强弩出现之前一直不容忽视,所以只是半退休。
急红眼的金刚拨出地上插着的一杆标枪,向着从一道沟渠里冒头的敌人掷去。标枪带着风声和旋转,比它来时更快更猛更准!啪!绽开一朵~~烟尘。射程太远是可以闪避的,没有数量的标枪缺乏杀伤力。
敌人扬手,又是一波标枪雨!拉开阵势的野蛮人无人受伤。这些卑劣的家伙扭头开跑。
追!我们之间的距离区区百米,以野蛮人和小白脸们的体力差距,追上他们大概要不了三里之地。敌人的打扮都是民装,没有军旗也没有军甲,乌尔也不想背上滥杀野蛮人的名声,那就丢下几条命来赔偿我们的弟兄吧。
几吸之间,金刚就冲到了敌人隐身的那道沟渠前面,这里是一片麦田——苏美尔统治下的美索不达米亚还不是只长椰枣的干旱平原,高及膝盖的麦叶让我们奔跑的姿势很怪异,在高高抬起大腿的那一霎那,金刚下意识的向下瞄了一眼,将要落脚的那个地方奇异的金光一闪。
完蛋了,中埋伏了!这么快就要结束一个任务?
第62章野蛮人的逆袭
太炫生存经:远离危险。
官网注: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运气不能没有。而运气是个概率问题,改善自己的环境,可以在最多的程度上影响运气。
……………………
主角模板再次开启,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运气不能没有。既然让主角看到了那因为风吹麦叶而出现的诡异的闪光,自然比依靠第七感的模板更可靠的死不了了。
空中转向,大腿飞人!一个芭蕾脚尖立,堪堪的在尖桩的旁边落了脚。自从有了青铜刀,弄出个尖尖的东西变得轻而易举,在无鞋无马时代,把这些小东西埋在什么地方就成了阴险的苏美尔人的最爱。
小心!金刚的高声示警让弟兄们都来了个急刹车,差点撞成一团。用木棍贴着地面一阵乱扫,又有几个尖木桩被打飞了出来。小心翼翼的趟过这块麦田,抬头一看,敌人的背影远了许多,眼看就要钻进前面的一片树林了。陷阱并不密集,却能阻挡一阵追兵,只是由于我们运气好,才没有损失首领。
敌人不少,只是不愿意硬拼。再追上去未必讨得了好去。但是,就让他们这样阴魂不散的偷袭我们,我们这区区二十几条人命还真不够几次交代的。
坐下来和弟兄们商量。虽然这些年轻的野蛮人被系统设定为准白痴肌肉男,可不代表他们没有思想,只是金刚一直以来都显示的更加聪明,所以不得不呈茫然状。
特别聪明的领袖的手下总是越来越笨,这和最聪明的科学家的朋友们会越来越聪明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是独裁不多的罪状之一,比之前后文很多处民主的困境,所以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防止有人误解作者赞成独裁。(有很多人认为独裁者不一定是聪明人,也会催生很多聪明的奴才——奴才这个词望文生义就是有才的奴隶,主人笑骂狗奴才时,我们都能体验到那种又宠又虐的心情。鉴于奴才不是很受欢迎的种类,所以作者还是定义为独裁的罪状。)
当下金刚决定,在黑夜尚未来临之前,大家分成两路戒备行进,遇敌拼死一战。未遇敌则在天黑以后再分成两人小组散入田野,这样大部分人有可能顺利逃脱,也不会引来军队的追捕。以后各自回家,尽量不要和任何队伍冲突。虽然危险而且耽误时间,总比把乌尔军队引到部落来好。
金刚这路显然更加的危险,就把强壮的战士和伤员分到了另一路。大家凄凄惨惨闷闷不乐的告别,金刚的手下只剩下七个稚气未脱的小战士。不过金刚并不担心敌人会乘虚强攻,《历史》游戏NPC的寿命和玩家一样,死了也不会刷新的。只要金刚还有完整的体力,怎么也能拉几个垫背的,所以,金刚赌他们不敢硬上。
西边的太阳已经落山了,黑夜即将降临。抓一把黑泥,在脸上抹过,金刚要开始自己的逆袭。
七个小战士找了一个有几棵大树的地方,排了个三角阵,身子缩在大树和盾牌的夹角里,尽可能的减少受暗箭的机会。金刚扔掉身上的零碎,只保留了一根木棒和一柄骨刀,象一条蛇一样无声的滑向田埂,向远处摸去。
大平原的暗夜比白天更加的喧嚣,好多白天不敢出声的虫鸟小心翼翼的发泄着一天的郁闷,多情的夜风更起劲的抚摸着植物们柔软的身躯,哀叹它们的末日也就在千年以后。
金刚竖起耳朵、张大鼻孔,努力寻觅着敌人的气息。对一个无与伦比的战士而言,灵敏的感觉比第六感更靠得住,也对自己的生命是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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