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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禅-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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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承业用手拈了拈“杀草”的重量。“真不明白,为什么爹要用它来杀陆英风呢?”
在街上说这样的话太不小心了。黑子没有回答他。
黑子想起于堂主把任务交付给他时说的话:
“元帅……只配死在这柄刀子下。”
他知道堂主为什么派他去。这是一个考验,通过了,他才正式是“大树堂”的人,而非仅是狄六爷的义子。特意挑在狄斌回了漂城的这个时候下手,也是因为堂主知道,义父不会赞成。
可是今天的刺杀已经证明了:走上父亲的旧路,是黑子注定的命运。
于承业把“杀草”收进衣袍里,然后拍拍黑子的肩膊。“干得好,辛苦了。”那神态完全是上级对下级嘉许的样子。“我会叫爹好好赏你。”
直视着黑子的那双眼睛,也仿佛在向他说:
——你好好当我身后的影子。
黑子早已厌倦了看见阿狗这种姿态。他指了指家门,仍是没有表情地问:“我可以回去了吗?我很累。”
于承业耸了耸肩,然后回头瞧瞧身后那些手下。众人簇拥着他,登上停在街口的马车离开。
直至车声完全消失后,黑子才踏进家门。
他的两只拳头一直紧紧捏着。
首都“大树总堂”就座落在凤翔坊,亦即“丰义隆凤翔坊分行”的原址。由于都内一切建筑物高度皆不得超越皇宫,“大树总堂”的楼房最多也只有三层高,却以宽阔的建坪弥补不足。原有的行子被完全拆毁,再并购了四周逾百座房屋及四条街道的土地,全体夷平重建成总堂的建筑群,所占面积比从前的“凤翔坊分行”大了三倍以上。
至于“丰义隆”遗在首都的其他各分行早已一一拆卸重建,唯有“九味坊总行”仍然保留。“丰义隆”这名字并没有在首都里完全消失,这十年来仍以容小山为名义上的老板——实际上,他当然受到严密的软禁和监视。此举是为了抚平“丰义隆”原有部众的反抗情绪。在数年里,“大树堂”已经成功吸纳“丰义隆”原有的全部生意及大部分势力,证明于润生这着“安抚政策”十分有效。另外,“三十铺总盟”的处理方式也是大同小异。
纵使已经再没有任何敌人,“大树总堂”的保安工夫还是异常严密。总堂内外的护卫系统由现任“刑规护法”枣七全权负责,于堂主授予他不经审问即可就地处决任何帮众的生杀特权。而枣七也像一头狼犬般,一丝不苟地执行使命。
“大树总堂”是由五座楼阁组成的建筑群,其中最重要的主建筑就是位于正北面的“养根厅”,单是它已占了整个总堂的一半土地。单层的广阔大厅由八十二根三人合抱的巨柱支撑,圆拱状的屋顶相当于正常房屋三层高,其气势之恢宏只逊于皇宫的金銮正殿。
任何人进入“大树总堂”范围之内,都得经过仔细的搜身,即连于承业也不例外。
今天他却可以带着一柄刀子进来。
因为这柄刀,在这儿不是兵器,而是圣物。
他双手恭敬地捧着“杀草”,走到位于“养根厅”西侧那座巨大的神坛跟前。
神坛长期香烟缭绕,供奉着牲肉果酒。一座相当于半个人高的纯金武神像站立在坛上,三条手臂一握宝刀高举头顶,一拿盾牌收于胸前,一持长戟倒垂向地;神像那镶着西域猫眼石的双睛高高吊起,容貌极是凶悍;头顶不戴冠帽,散着用真人发丝织束成的长发,以朱砂染成火焰般的红色。
于承业把“杀草”放回神像前的架子上,并依“大树堂”规定的仪式燃香叩拜。
在烟雾笼罩下,那尊神像更显得神秘,庄严中带着一种慑人的恐怖感。
虽然因年纪小而没有亲眼见过,但于承业知道,这位“刑规护佑尊”原本是个活生生的凡人。
——才死了十几年的人都可以得道升天,受香火供奉……还不是因为你的老大是“大树堂”的堂主?
于承业拜祭时的神态虽然异常严肃恭谨,实则心里头充满了轻蔑。
“养根厅”的后门打开来。进来的是枣七。他比以往发福了不少,可是即使穿上华贵的衣衫,给人的感觉还是像一头穿着衣服的野兽。
“叔叔……”于承业高兴地上前迎接。枣七咧开那口尖牙,摸了摸于承业的头。别人都很害怕枣七,却只有于承业跟他特别亲近。于承业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大概是因为大家的童年有点相似吧?于承业还小的时候,枣七就不时跟他提起自己孩提时在山里独自生活的事情。
“明年就要入学了吧?”枣七捏捏于承业的脸颊和手臂。“怎么还是那么瘦?应付得来吗?”枣七比从前说话多了,也学会说一些完整的句子。
“没什么,我应付得来。”于承业笑着回答。他从前进过私塾读书,可是成绩不好;接着于润生又让他跟崔丁学做生意和计算账目,他学了一阵子又提不起兴趣;于是在于润生的安排下,他明年将进入培训武官的“武备塾”。于润生当然不是期望于承业能够成为官军的将领,而是让他及早在军队里建立人脉关系,对将来维持“大树堂”的权势必有很大帮助。于承业也知道,“武备塾”上下的教官都已经用金钱疏通打点,自己入塾后不会吃到什么苦头。
“那就好了。”枣七拉着他的手。“过来,堂主在‘盛叶厅’,他叫你去那儿见他。”
父亲要在“盛叶厅”接见他,这令于承业有点愕然。
“盛叶厅”是“大树总堂”用以接待最高级贵宾的宴会场所,于承业从来没有进过一次。
比起庄严壮阔的“养根厅”,位于东侧的“盛叶厅”又具有另一层次的豪华气象。内里可见的装饰陈设,不是铺了金箔就是纯银的器物。地板用上了从各地搜集十几种不同色泽的玉石交错铺排,全部打磨得光滑如奶脂。高耸的天花板是一幅连绵不断的手绘巨画,画着各种形貌的仙人异鸟和细致的天界景象。
今天在“盛叶厅”的护卫比在“养根厅”还要多。于承业知道,是因为父亲正在这里。
穿过长长而发光的走廊,枣七把面前一道大门拉开。
于承业感到一股热气从门里扑脸而来。
热气,来自许多的人体。
于承业看见门里的景象,顿时停止了呼吸,心脏怦怦乱跳,整块脸也热烘起来。
在这“盛叶厅”最大的宴室内,近百个赤裸或半裸的男女正在疯狂乱交。
男人们因为酒精和情欲的催动,一具具肌肉松弛的身体都泛着通红;女人全是经过挑选的美女,各种高矮胖瘦都有,当中夹杂一些黝黑肌肤或金黄头发的异族女人,也有几个明显还没有完全发育的女孩。
成排激烈摇动的乳房。湿润发亮的毛发。混着汗水和唾涎的精液。掐入背项的指甲。低哑的嘶嚎和高频的尖叫。倾泻的酒瓶。墙壁上猛烈地搏斗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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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于润生独自坐在首座的交椅上,默默地凝视这一切,放在他面前的酒菜没有动过一点。那张比从前还要瘦削、皮肤却开始松弛的脸庞,浮现出一种异样的兴奋。
于承业用了绝大的意志,把目光从那堆乱交的男女身上离开,垂下头小心地越过他们,走到于润生身旁。
“爹。”
于润生没有回答他,仿佛完全没有察觉这个儿子到来。
于承业仔细观察父亲,希望从中得知他今天的心情是好是坏。
于润生那一身衣服,就如整座“大树堂”的建筑,表现着他过去从来未有的豪奢。朱赤的长袍处处织着纯金丝线,腰带缝着一片几乎有半个巴掌大的翠玉。右手拇指上有一只镶了大颗黑宝石的金指环。
于承业发觉:父亲那兴奋的表情,跟宴会场中那些男人的样子很不同。那并不是性欲的表现,而是另一种欲望满足了所带来的快乐。
于承业明白了:世上只有一种东西,能够令父亲感到这样兴奋。
“你知道这些男人是什么人吗?”于润生忽然开口,视线却没有移动。
于承业瞧过去,并且尽力不把注意力放在乱交的动作上。他认出了,其中几个都是曾来造访父亲的朝廷高官。
“我知道。”
这时于润生才收敛了脸上的表情,他抚摸一下那只宝石指环。
“那件事情怎么了?”
“那位元帅已经去见他的所有手下败将。”于承业吞了吞唾液才说。
“那就好了。”于润生那微细的点头幅度几乎看不见。“宁王爷会很高兴。”
宁王就是从前的宁王世子。于承业早就猜到,要刺杀陆英风的,是把持着朝政的那干南藩亲王。替死的羔羊当然也早已预备了,大概是几个当年的降将吧?
“黑子……他怎么样?”
于承业可没想到,父亲会问起这个。
“没有什么……把‘杀草’交回给我,就自己回家了,很平静的样子。”
“嗯……很像他爹……”
于承业没有回答。在“大树堂”,当年的“五爷”是一个不能提起的禁忌。除了狄斌还会定期派人访寻他的消息。
于润生这时伸手指了指守在一角的枣七。
“他们都是这类人,危险的男人。黑子也将是其中一个。”
他直视这个收养的儿子。
“越是危险的男人,你越是要让他知道,他永远都只是在你的脚下。让他相信你给他的东西都是天大的恩赐,让你成为他生存的理由。”
于润生拍一拍交椅的手把。
“你若想坐上这位置,就要牢记这一点。明白吗?”
于承业想起那位出走的五叔叔。当时他年纪还小,之后也从没有人跟他谈起过,他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现在听见父亲这番话,他知道了。
瞧着于润生坐着的那张椅子,于承业的眼瞳里涌现出一股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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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交的嚎叫和呻吟声中,他直视父亲的眼睛,肯定地点点头。
黑子的家很小。并不是因为他没有钱,他本来就不喜欢空荡的大屋。
倒是后院却广阔得不成比例。院子中央挖了一个又深又长的石砌水池,长年都注满水。除了寒冷得水池结冰的日子,黑子每天早上都跳进池里来回游几十趟。
游泳的时候他感到最快乐,因为这是父亲离去前唯一教会他的事情。
这天早上他又走到水池旁,把衣服都脱光,然后小心地解下颈上那个木雕的小佛像,轻轻放在池边。
这是义父送给他的。
“是你爹从前亲手为我做的。”
黑子那健美结实的身体,在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弯弧,像鱼儿般跃入池里。彻骨的寒冷令他整个人清醒过来。为了对抗那冷意,手臂不断地向前划,双腿在水底里踢摆的动作柔巧得像鱼尾。
每次进入水里那隔绝的世界,他的心总是平静清澄。可是这个早上,当他潜在水底时,昨夜的影像不断在他脑里翻腾。
刀刃与鲜血。碎裂的骨头。死者那恐怖的眼神。
——拿着刀子斩在活生生的人体上,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他的手腿不自觉加快起来,他拼命想以激烈的动作驱去脑里那些影像。
他游了许久,最后才力竭停在水池边。露出水面的上半身散发出丝丝蒸气。
“这么冷的天还下水?别弄坏了身子啊……”
听见这温柔的声音,黑子才察觉水池旁的花园站着两条身影。
是李兰,带着柔儿来了。黑子一看见她们,那张原本沉郁的脸就放松开来,双眼发出亮光。
她们是世上唯一能够令他露出这种表情的两个人。
他急忙从从池边抓起裤子,就在水底里穿上,然后才爬出水池。
看见黑子那湿淋淋的矫健身躯,李兰有点脸红。这样的身体,根本不属于一个十五岁的男孩。
柔儿却毫无避忌地走上前,捡起那个小佛像。“哥哥,我替你戴。”
黑子腼腆地半跪下来,让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把佛像挂在他颈上。
李兰看见这对兄妹如此亲昵,不禁有点担心。
——大概是他们年纪还小吧?把感情弄混了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再长大一点以后,他们自会明白有些事情不可逾越……不过还是看紧柔儿一点比较好……
当那些细小柔滑的冰冷指头触摸到黑子的肩颈皮肤时,他有一种触电的感觉。
“戴好了……”柔儿用力拍拍黑子的肩膊,露出纯真的微笑。
才刚过了十三岁,可任何人都看得出,这个女孩将要长成一个大美人。皮肤虽然因为继承了父亲的因子而带着麦色,却更令人感受到一股健康的美,跟那些弱不禁风的闺秀截然不同,此刻衬在这身雪白的貂裘下,更是显现出一种活泼的吸引力。
“娘。”黑子穿了上衣后,才上前跟李兰点头。只有在她们面前,他才会这样称呼这个养母。特别当堂主在时候,他会更正式地称她作“夫人”。
“我们带了早点来,已经放在饭厅那边。”李兰掏出一块手帕,替黑子抹去脸上的水渍。“你先去换衣服,别着凉了。换完后大家一起吃。”
每次听见李兰那关切的声音,黑子都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
“是娘亲手弄的。”柔儿笑着说,露出两排洁白如玉的皓齿。“弄了好多啊。我们知道哥哥要吃很多。”
她伸出手想握着兄长那宽大的手掌。她那只手腕上戴着一只铜造的手镯,是她满十二岁时他送的礼物。上面刻着一只精巧细小的鸟儿图纹。她很是喜欢,此后就没有脱下来过。
黑子缩开了手,柔儿当场呆住。
“不要弄湿了你。”黑子没有正眼看她,转身步向屋子。
背向她们时,他痛苦地紧紧咬着下唇。
黑子不想握她的手,不是因为尴尬。
是因为这只手,昨夜握着刀子杀了六个人。
虽然就在身边,可是黑子感觉:经过昨夜之后,他跟她们的距离将要越来越遥远。
第三章 无等等咒
第三十一天
在雨中
我一直
站着
站立在山谷口的树荫之下,镰首作了一个梦。可是醒来时,已经忘记梦见了什么。
那顶大竹笠与湿透的蓑衣不断滴着水珠,四周仍然是快要令人发疯的淅沥雨声。赤裸的双足陷进了软泥中寸许。他就是这样像株大树般矗立着沉睡——他不知道有多久。
他稍稍揭高压在眉前的竹笠,瞧向谷口之外。眼前是一片迷糊,山石、树林跟雨幕交织成一片。只有直觉告诉他:敌人还没有来到谷口前。
他打了个冷颤。一股渗入骨髓的寒意。背项僵硬得像块铁板,只要稍微移动,每个关节都发出“格格”的响声。他每隔一阵子就咳嗽起来,仿佛因为吸得太多潮湿的空气,胸肺里也有点发霉了。
这是他连续第二天独自站岗。反正在那山洞里他很少入睡,倒不如把休息的机会让给他仅余的部下。
他摸摸蓑衣底下的腰间。刀,还在。黄铜打造的柄首和皮鞘吞口都已满布绿锈,皮鞘的表面也铺了霉。
鞘里的刀刃大概也已经生锈了。他不在乎,他从来没有拿这柄刀砍过人,它只是他的指挥棒。
才几个月前,这柄刀的刃尖指划之处,就圈出一片片领土,它是“三界军”的指南针。
美好但短促的光荣,犹如被风吹散的梦。
如今这柄刀能够指点的,就只余最后二十七骑,而且几乎全部都是从籽镇起事开始就跟随他的部下。
而包围在这座袋门谷外的官军最少有三千人,要杀出这样的困局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幸好,官军也不清楚我们这边的人数,镰首如是想。否则即使有如此险要的谷口地势,加上连续不断的暴雨,对方也必早已强攻进来。镰首和部下轮班在此谷口哨戒,主要就是为了防止敌人的斥侯潜入打探,暴露出我方真正的人数。
后头传来枝叶的响声,镰首警觉地回头。他辨出了两个最亲信部下的身影——毛人杰与孙二。
“大王,我们来接班。”毛人杰——也就是从前的小毛子——说着走过来。他没有穿蓑衣,任由雨水滴打那身披挂战甲。腰间的双刀随着步履摇晃,背后斜背着一把长弓。两年的战争,已经把从前那个清瘦的小马贼,磨炼成“三界军”堂堂的首席战将。
孙二则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一样的壮硕而沉静,只是从前行刑用的刽子刀,如今已换成了一把长柄斧头。
“我还不累,可多站一会儿。”镰首摇摇头。“你们回去再休息一下。”
“大王……”毛人杰皱眉。“你不能弄坏身体,你倒下了,我们也都完了。”
镰首从来没有告诉他们自己的名字。可是,起义的领袖不能连像样的称呼也没有一个。籽镇里一个读过点书的老头就提议,冠予他“荆王”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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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起得有点随意的名号,在继后的两年间,令关西地区乡镇大小官员闻之色变。三色的旗帜如烈风横卷而过,饱受压迫的饥饿农民,也像乘风而起的沙土,结合成一股不断膨胀的尘暴,高峰之时达到两万之数,当地腐朽的官府力量根本无从抵挡。一个个官家的仓库被打开,一张张因吃饱而露出的欢欣笑脸。壮丁拿起家里任何可充作兵器的东西,兴奋地加入起义的行列,儿童高唱着“天下粮仓迎荆王”的歌谣。
直至“三界军”终于引起朝廷的注意,动员三千“剿贼旅”讨伐之后……
虽然只是纠合的农民,但仗着数倍的人数,跟正规官军正面交战,胜负本来尚在五五之数;可是在关键时刻,“三界军”一批将领接受了招安而临阵投诚,义军的翼防不战而自行崩溃,镰首指挥的主力遭侧面突袭迅速兵败,辗转逃亡二百余里,最后只余这二十八骑孤军被赶入袋门谷的死路……
毛人杰把长弓卸下来,坐在一块石头上,他仍然显得精神强悍。一个月的包围,仅有的粮食已经见底,骑来的马儿也只宰剩四匹。可是早就习惯捱饿的他没有被打垮。
他仰头迎着雨水,手里无意识地弹着弓弦。他的眼睛里像有火焰。
“姓哈的……我能够活着离开这里,第一个找他,就用这把弓射穿他那颗狼心。”
哈大全——也就是哈哥——正是带头向朝廷投降的义军将领。这事情令毛人杰格外心痛。
站在一旁的孙二无言,他只是念着兵败前寄住在后方永瑞镇的妻小。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给抓了……
既然两人坚持代为站岗,镰首也就走开了,可是他不想回去躲藏的山洞。他在谷口山壁间,找到一块突出的大石底下一小片比较干爽的地方,脱去蓑衣和竹笠,盘膝而坐。
自从那次当死囚之后,他就一直刮光头。只是现在被围了一个月,头上已长了薄薄的一层短发。倒是那把胡须这么多年来从没有修剪,下巴的胡子已几乎长及腹部。
他从衣服最内里掏出一个小包,打开层层的皮革与油纸,里面是一本粗线装的册子。
镰首小心地把手上的水渍都抹干了,才把册子揭开来。里面一页页写满了弯弯曲曲的古怪文字。
为免这部札记落入敌手而泄露了军情,镰首全都用西域异族的文字来记叙。
他拈起纸包内的一根细小炭条,又继续在札记上写字:
“……我做错了什么/到了这种地步/是因为太相信/拥有共同志向的人/不会动摇/人心是自私而怯懦的/驱使人心/指引其方向/也需要强大的力量/力量并非我所追求/然而在最后的胜利之前/必要违背自己吗……”
镰首指头间的炭条,把他深藏的思绪倾泻在那页粗糙的纸上。身边的雨,还有更远的敌人,全部浑忘了。
他知道,自己绝对不会死在这里。没有任何解释的直觉,不证自明,这并不是宿命。正如当天他跟小毛子说:只有因和果。果,还没有完成。他绝对不会死在这里。
当然还是会有人死。死在他身边的人,死在他指挥下的人,死在他怀里的人。
然而要改变一个世界,就必定得承受这种孤寂。
他这时听见一群鸟叫。
这不是真的鸟叫,是毛人杰装出来的叫声。只属于他们的暗号。
当镰首走近过来时,毛人杰早就从石上站起了,与孙二并肩立着,两人的身体静止得比身旁的树还要凝定。
眼睛直视向谷口外的远处。
镰首也循着他们的视线瞧过去。
“看见了吗?”过了好一会儿,毛人杰问。
镰首极轻微地点头。眼睛经过一轮凝视才适应,可是他确实看见了。
在树木与雨水之间,闪亮着不属于这山谷的东西。
是眼睛,而且还有很多双。
“终于来了。”毛人杰的声音很平静。
孙二的身体逐寸地移动,缓缓向后退却。在确定离开谷口的可视范围后,他立刻飞快奔跑回山洞,通知余下的二十五个同志。
——虽然,这样的结果也只是二十八人能够死在一起……
镰首突然伸出手掌,紧握着毛人杰的手。这接触令毛人杰愕然。
“小毛子……”镰首继续凝视那一双双正向这边缓缓接近的眼睛。“不管怎么样,紧跟着我。”
毛人杰以为,荆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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